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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冒》序

序易冒王序余在长安时,即闻程君元如贤,后十年而始得访君于家,元如辞以疾,余因胡子旅堂为介绍,过从者再,元如始出。

聆其言论,盖君平公时之流也。

自时厥后,余数过其家,元如虽卧病,必强起为余坐谈弗倦。

一日谓余曰:吾五岁而瞽于痘,不能习举子业,学医不成,始学易;初从星元先师游,晚遇枯匏老人,互相质证,有所悟,命人笔记,历年成书,而但虑辞多烦冗,意或重复,因托旅堂为余商订,书成公其为我序之。

余应诺。

未几旅堂殁,余窃虑无有赞助此书于成者矣。

元如益伤悼痛哭,病日深,余往问疾,不能出,然犹异其必起也。

无何而元如亦下世矣,呜呼痛哉!甫浃旬,有人衣缞绖衣,面深墨,持易冒一书,长跪而涕泣曰:吾父易箦时,执手叮咛,谓所著书为我也,序者必楚中王先生,我是以恪遵遗命,来求先生,先生幸勿辞。

余闻其言而悲,又何忍辞。

余窃叹易学至今日,不绝于不学易,而绝于学易者,恒多矣。

夫学易宜未绝也,绝于不易,其易而窃异端之术以为易,其为绝也,孰甚焉。

程子传易,本之王弼,弼则出之费直,朱子本义,本之吕伯恭,古易则本之田何,未尝以非易言易也。

元如之学易也,谓其辞有尽而其象无穷,每占一卦,观其爻象贞悔阴阳动静,而人之终身吉凶悔吝洞若观火,以是声名藉甚,甚有越千里以来求一言而去者。

而元如益不敢自多也,日惟观象玩占以自体验。

嗟乎,吾党有人致身通显,侈然以名士自居,人有举其所治经大义以问,而尚不能默数其章句者,况能悉意义之精微乎?元如之所以不可及也。

且今日之患,学士大夫以通经学古为迂,而好驰骛于词章声华,以鸣得意。

即学易者不泥于数,则拘于理,未有得于意,言象数之外者。

夫儒者不能传其易,而使传易者乃在一肓废之人,是尤可悲也。

已书将成,旅堂与元如相继殂谢,人以为奥义密理,不能为天地秘藏,或其泄机已甚。

余谓学易寡过,思虑所及,通于鬼神,未闻天道禁人之觉酣于义理也。

书将成而溘然长逝,亦朝闻夕可之义也哉,不然元如之终也,语不及私,拳拳以此书为念,岂好名哉?其平日心力之所至,窃恐后世不得其传,故不自为虑,而为人虑也。

然则元如谆切属余之意于是乎,慰矣。

康熙三年仲秋楚江安史氏王泽弘撰易冒顾序尝阅史至管公明善易者,不论易之说,谓是答何邓之邙訑言耳,今观程子著书而始信。

夫程子垂簾虎林市上,辨吉凶论悔吝无非易也,而易冒一书,则不尽论易,无非易者理从易出,易之外无理。

不尽论易者,易从数显,数之用非易,然则何云易冒哉?悉是书者,可以善易,书盖为易而说也。

若夫生生之谓,易通变无方,而引伸触类以穷神达化。

圣人原不使人枯槁于彖辞爻象间,而遂谓之易也,故系辞曰:冒,天下之道,冒,覆也。

天覆乎上,而七曜五行春秋寒暑人物化育散见于中,皆不谓之天,而莫非天之事。

易统其纲,而甲子六神变互反伏与诸星世应九十一之旨,皆未始聑言易,而莫非易之事。

是程子之书不论易,而精于言易者也。

今人不察,每得焦氏诸人之书,秘诸帐中,遂谓道在是矣,乌知此中奥衍有若是哉。

程子为当今管郭,有勿占,占则应,如乡户外趾相错,日既昳,有不及叩而返者,如是二十余年以为尝。

至四十时抱疴键户,忽忽机动于中,遂得数见兆,因而发愤著书,穷极要妙,自谓能补前圣之所未备,极深研几,盖三年而书始成。

书成,程子即谢世去。

然则占墨视拆,程子虽欲秘之,有所不能秘。

昔郭参军有青囊书九卷,门人赵载窃去,未及读而火焚之。

似乎独得之秘,为造物所忌,程子不死于未著书之前,适死于方成书之日,苟非天以此道绝续之,会令程子继往哲,开来学,恶观其有传书乎?余友文翎高子于程最称服膺,余因得尽读其所著书,且以叹程子之善易,而又天纵之以论易也,则视易冒一编,虽谓程子未尝死亦可矣。

康熙甲辰秋七月既望钱塘且巷顾豹文撰易冒陆序余总角时闻新安有元如程先生者善卜,隐居吾杭城西今,车马阗骈如市,日既晡,不得下簾休息。

余友旅堂胡子亟称其人,尝从而窃窥之,其状貌魁梧,言谈若河注,心知其非日者卜筮之流矣。

此元如徙郭外与余比闾居,交益密,时时过从闻其绪论,虽老生宿儒不能及,私念京焦管郭精易数,有声著述,元如以瞽目博洽若此,非夙有神解,何以至是?余攻举子业,所习仅易书训诂,每观元如卜,其称引繇词与本义无殊旨,靡不奇中。

人曰:元如精于数,秘而不泄,特廲其辞于常谈耳。

元如笑应曰:圣人穷理数,为理用,后贤极数理,以数彰,理数岂有二哉?考亭谓孔子以义理说易,是象数已明,不须要说,今人不知象数而妄言易理,亦复何当?然人知理之示人者显,数之告人者微,不知数之微者,其变有定,而理之显者,其应无穷;吾幼遭废疾,不获探索圣人穷理之原,以极数之委,幸遇星元师及枯匏老人,深究圣贤书数而寻诸理,庶几幽明,死生进退存亡之道,其亦可坐而照也。

余知元如殆得道之士,虽季主君平未必能过。

辛丑夏元如梦青衣吏二人,以樶召之去,元如曰:去无难,第卜筮之道,沿习糟粕,而未穷其奥,余得师传,欲立言以问世,操是心几二十年,而卒未就,奈何?吏人曰:吾为君请之,足了君事。

比觉,遂发愤著书,越三年而书成,属旅堂点次,点次甫定而旅堂逝,以其书授之梓,梓成而元如亦逝。

呜呼,立言传世,其功在人,元如抱斯志垂二十年,盖成之,若斯之难也。

朝闻夕死,不可谓非天为之,其书传,其人不死矣?余因是益叹数之有定,而圣人作易以前民用者,不可诬也。

若元如者,其为得道之士,而非日者卜筮之流,读易冒者,自有会心知,非余一人交深而私许之矣。

康熙甲辰仲秋西冷陆进荩思父拜撰易冒自序予世家新安之蟾豨,父映源公,业贾吴兴;母谢氏,生予多蹇,五岁而瞽于痘,先君谓予母曰:是儿早慧,今得废疾,不能受书学举子业,莫若令习医。

遂授医书,耳听心受,手训点画,到十岁,予告父母曰:为医之要在望闻问切,既不能望,术能神乎?乃弃而学卜,从日者家五六人,粗得其概。

最后从星元先师游,独尽其传,朝夕问讯,记忆控讨,相随五载,犹若茫然。

乃渐迁心音律奕棋之戏,将堕厥,业师戒予曰:夫学易之道,专则纯,纯则业,精乃入神,分则杂乱,杂乱则疏,疏乃不入;今汝学,分而不专,其能达耶?于是益发愤研求,屏绝外嗜,竭思废寝,以为天下之事亿兆纷纭,何以得一理贯通其吉凶,而后不惑?年登十八,始悟用爻是此是彼,随大随细,惟一用爻而求,诸吉凶乃得其柄。

如所谓老奴占幼主,必用父母,少君占衰仆,必用妻财,此以分不以年也;词讼凭官而后世应,以胜负决于听讼也;寿命凭用而后父母,以其享年也;科目先文而后官,廷试先官而后文,各有所重。

由此引申,则左之右之,无不宜之矣。

于是集旧闻,秉师说,本以心得,参以占验,纂述成书,为筮类五十篇,而内详三百七十有七问;复考圣人立法之所由,参研三载未得。

己卯之冬,偶遇楚来枯匏老人,聚首三月, 请益焉,乃曰:圣人不妄立法以教人,皆必有本,而具陈于百家之书,汝未能遍考,我一一授之子,子其秘之。

予曰:圣人立法,将以开后世之蒙,受而复秘,独得之亦何益耶?枯匏曰:是心可以为人师矣!前言探子尔;立言传世,功孰大焉。

于是复究先贤阐易之书数十种,立法四十一篇,计九十一章,卷分有十,列成卦成爻之由,立世立应之法,诸星何事而名,六神何事而司;随墓助伤,本凶而有弗凶也,绝生本吉,而亦有弗吉也;空破绝散,有真伪之分,飞伏互变,有轻重之取,岂执一义而尽之与?故黄金策言用化用则有用无用,其云化去是神忒也,伏吟之故尔,若化进神,安得无用乎?复曰太过者损之斯成,非云吉凶,断事之成合时也。

若曰用爻太过为不吉,则生扶拱合之语非矣。

卜易阐幽云伏藏不论旬空,可以言轻重,岂言不空耶?亦长于彼而短于此也。

卜筮元龟晴雨以世为地,应为天,京房以父母为天地,亦是于此而非于彼也。

补遗飞伏其七世皆伏本宫,而京房独以游魂飞伏不相侔合,如晋外伏艮而内伏乾,己酉世爻以丙戌为飞伏;如需外伏兑而内伏坤,戊申世爻以丁亥为飞伏,占之屡验。

然先师成书时,未得此学也。

即搜决鬼神多载,湖下之圣,六合之内,有土风名俗之相异,百世而下再成之神,但能以义理相揆,岂可实指其姓字乎?先师每谓予曰:生平之学,补遗缺是二端甚矣,著书之难也。

予荒陋管窥,敢言能备与惟所知者载之,不知者以待高贤之教我也。

予常终日凝思,久而不悟,春秋相继而未得。

逍遥子谓予曰:致虚守静,以观其复,灵明生焉。

密云禅师谓予曰:但会取本有。

吾于二师有默契,云古之人有以风占鸟占谚占,言语卜威仪卜政事卜是无卜,筮而知吉凶也,况著草金钱木丸之占,而必执同异相非乎?愚以为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其辞则异,其象则符,但告于著则以著占,告于五行则以五行占,告于焦氏则以焦氏占可也,其成卦成爻一也。

久思著书问世,以造门之问,日晐不遑。

年四十而疽发于背,始得杜门谢客,而草创之,历三年之久而撰藁粗成,就正于故人旅堂先生,先生与其同学见而亟称之,乃下榻草堂,重加删定为梓以行世。

嗟乎,苟有小补于世,则安敢逃于妄述之罪哉。

康熙甲辰岁仲夏朔旦新安瞽目程良玉叙

《易冒》易冒卷之一

甲子章第一

天干有十,地支有十二。

(干犹本也,象天生物,故曰天干;支犹枝也,象地成物,故曰地支。

干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有十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用甲乘子,取乙驾丑,干支终始而循环,天地之数六十而尽矣。

(甲子之法,以天干顺布于地支之上,始自甲子至癸酉,干终而始甲戌,支终而始丙子,若枝本之不离,并尽于癸亥,计有六十也。)

天分五运,地分六气,以造化万物于其中,乃作甲子以记岁时,使日月四时之有经也。

(五运谓东南西北中,十干动运乎上;六气,谓十二支六阴六阳之气,司寒暑春秋升消长之权,静成乎下,而吉凶祸福,由是以兆。)

自汉武从寅,则无复四同之甲子,迨娄景补韵,则始传分象之五行。

(周正建子,则以甲子年起甲子月,甲子日起甲子时;夏正建寅,汉武帝述之,退三位而取丙寅,所以无复有四甲子也。

古纳音但有甲子乙丑属金,丙寅丁卯属火之法,及娄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始有海中金炉中火之说。)

纳音之法,以干支之数,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去其本数复考其零,以五行相生而纳诸属也。

(纳音所属之法,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考其干支所属之数几何,于四十九数内,去其干支本数,而所零者以五除之,其余复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数至四十有九,得水则纳音是木,得土则纳音是金也。

法曰,六旬甲子妙尤元,七七中除地与天,五减零求生数立,纳音得此几人传。

夫干支之数,谓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为则,此干支定数也,以万物辟子而合申,故甲己子午,自子至申得九,乙庚丑未,自丑至申得八,如甲乃九数,子亦九数,乙乃八数,丑亦八数,计三十有国,于四十九内除之,其余十五,复减其十,所零五数,五为土,土生金是也,余仿此。)

复引申其用,浑甲同此而作,三式由此而成。

(浑甲,以六十甲子纳八卦之下也,三式,谓太乙统宗,天之数也,奇门遁甲,地之数也,大六壬神,人之数也。)

干乃天,虚而无形,故不专祸福,支乃地,实而有象,则有旺衰生死进退消长破冲刑害,以曲成万物之能。

(天无形,故干神之用,专于五化,谓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类;地有象,则成能万物,吉凶以昭,故支神之用,有当生者旺,所生者相,四生四死,进神退神,升降消长,三刑六害之类。)

是以位之四方,纳之八卦,立星煞之神,生生不已,新新不停,咸备五行之用,通书所谓三大三小,谚语所谓无水无金、上古天皇地皇人皇,皆资是始,万化之用,岂能外此哉。

(以干支列于四方,谓壬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是也;以干支纳于八卦之下,义见后篇。

立吉星凶煞之神,吉凶咸备。

他如通书所谓六甲下纳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谚语谓甲子甲午旬中全无水,甲申甲寅旬中不见金之说,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地王君起甲申,人王君起甲寅,莫不造端于此,故曰甲子不立,则五行不神,五行不神,则吉凶不著矣,是以著易,必首明甲子。)

成爻章第二

以钱代蓍,但求奇偶。

(上古以蓍揲而成爻,后因揲蓍之烦,故以钱代蓍,不必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但求奇偶,所谓舍四营而减为一掷者也。)

奇者阳也,像天之覆,偶者阴也,像地之载,观覆载而奇偶得矣。

(钱分奇偶,以形测之,钱覆者如天之覆悬于上,故属阳而为奇,钱仰者如地之仰载于下,故属阴而为偶。)

得 ╡ 奇则曰单,谓之少阳,得-偶则曰拆,谓之少阴,三覆曰重,谓之老阳,三仰曰交,谓之老阴,重乃三奇,交乃三偶,阴阳老少既成,而八卦由此生也。

(奇圆图三,偶方图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故得一奇二偶是七,而为少阳,得一偶二奇是八,而为少阴,三覆是三奇而为九,乃老阳也,三仰是三偶而为六,乃老阴也,九名重,六名交,七为单,八为拆。)

法云:向上言眉,向下言背,亦谓如乾坤之形耳。

(法曰:两背由来拆,双眉本是单,浑眉交定位,总背是重看,谓乾形覆背在上,坤形仰眉在上是也。

近俗有以笤辩阴阳者则异是,以竹中剖,其心向上为阳,向下为阴,钱以体成,其形覆为阳,仰为阴,各有取义也。)

成卦章第三

既成三象,始有二老。

(一画而分阴阳,二画而分太少,三画而备三才,三才备而二老交,二老交而六子立矣。)

纯阳曰乾,纯阴曰坤,刚柔交而得一阳曰震,乾坤荡而得一阴曰巽,再磨而成坎,复媾而为离,三索奇偶而生艮兑,六子备而八卦立矣。

(八卦从二老而生六子,三单纯阳为乾父,三拆纯阴为坤母,二老始交,阴获阳为震,阳得阴为巽,再索之坤中爻获阳为坎,乾中爻得阴为离,三索之坤上爻获阴为艮,乾上爻得阴为兑,于是乾兑离震之顺,巽坎艮坤之逆,首尾交接而成圆圈,先天八卦备矣。)

因而重之,坤始震而至纯乾,左旋之三十二象也,乾配巽而至纯坤,右转之三十二象也,是故圣人以象义而名卦,以变次而成章焉。

(八卦之上,重加八卦,以坤获一阳之初,而坤加于震,从此始左逆行,以坤艮坎巽震离兑乾配于震上,次而离,次而兑,次而乾,此左旋三十二卦也;以乾得一阴之初,而乾加于巽,从此始右顺行,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配于巽上,次而坎,次而艮,次而坤,此右转三十二卦也。

易卦次由十六变而成,谓乾一变姤,二变遁,三变否,四变观,五变剥,上爻天也,故不变,而复下变四爻为晋,易章成有七焉,三变旅,游入离宫,故圣人以火地晋为游魂,二变鼎,一变大有,不序他卦,还入本宫,易章始成八卦,故圣人以大有为归魂也。

盖凡九变,万物归还,理数以极,自然之象,复二变为离,三变噬嗑,四变颐,五变益,复四变无妄,三变同人,二变仍乾,乃十六变也。

后天八宫易章之成如此,此卦变非动爻变也。)

夫大衍之数,成一为奇,成二为偶,周奇而后周偶,四营为一,三抋为爻,老少乃得,然则经文卦序,不由象而由义也。

(此言爻与卦殊也,如大衍之数,单奇双偶,先有奇而后有偶,四营为一变,一变为一抋,三抋为一爻,始见老少皆从奇偶而成,若经之名卦序卦,皆以义起也。)

若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八生十六,十六生易,此易之穷于象也。

(象与义虽异而不相离,故一画阴阳为二仪,则生二画之四象,二画老少为四象,则生三画之八卦,八卦再重而十六,十六四重而成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易,则易之道,从象而终也。)

一与九,二与八,三与七,四与六,五与十,此图之终于数也。

(此言单拆交重之数,尽于河图中也。)

盖以数以象以义而成易,则数象义相乘,而吉凶出矣。

(此言象不离数,义不离象,以成卦断吉凶也。)

纳甲章第四

乾坤为天地,生万物于中,由是三才备而六子立,故十干之所纳,乾阳也,纳阳干之首尾,下甲而上壬,坤阴也,纳阴干之首尾,内乙而外癸。

(盖万物六子,皆从天地而有,故阳干纳阳卦,阴干纳阴卦,乾坤纳天干首尾,而中包六子也。

夫甲阳乙阴,天干之首,壬阳癸阴,天干之尾,庚辛戊己丙丁,所谓中包而六子纳之也。)

震巽以长而纳位乎上,坎离以次而纳位乎中,艮兑以少而纳位乎下,位与爻异,盖爻以数成,而位以序别也。

(丙丁纳庚辛,上位也;坎离纳戊己,中位也;艮兑纳丙丁,下位也。

夫天干纳位,地支纳爻,不相同者,以爻从六七八九之数而成,而位以长幼为序也。)

二老时迁,三少不变,则干支六十,可得而具焉。

(夫一卦纳六爻,则干支止于四十有八,六十甲子,何能备纳,故二老所纳随时迁移,冬至后下纳甲乙,上纳壬癸,夏至后下纳壬癸,上纳甲乙,而后交互变化,甲子咸备。)

十二支所纳,阳顺阴逆,故乾起子而及戌,长子袭之,中男袭其中爻,三男袭其上爻也,阴则不然。

盖子以从父,妻以从夫,人伦之常也。

(盖地支以阳顺阴逆而纳,如乾纳子寅辰午申戌,而长子袭之,中男袭中爻,则纳寅辰午申戌子,三男袭三爻,则纳辰午申戌子寅也,阴卦异是。)

夫天地氤氲,上下交媾,阴阳磨荡,故坤建未而尽酉,以互合于乾,此二老之所以能变化也,少则不然。

盖老变少不变,天道之常也。

(氤氲交媾磨荡,皆指顺逆变化好合而言,故坤纳未巳卯丑亥酉者,以其下坤合配上乾,上坤合配下乾,所谓相互而合,相交而好,相磨荡而成变化也。

故曰两仪不磨,则万物不成,二老不荡,则六子不立矣,三少阴异是。)

夫巽以丑从子,离以卯从寅,兑以巳从辰,女随男,阴从阳,交错逆行,周旋无间,故曰浑天甲子,观其阴阳进退变化反复,而知几其神乎。

(巽纳丑亥酉未巳卯,以其内巽阴丑,随震阳子,外巽阴未,随震阳午;离纳卯丑亥酉未巳,以其内离阴卯,随坎阳寅,外离阴酉,从坎阳申;兑纳巳卯丑亥酉未,内兑阴巳,随艮阳辰,外兑阴亥,从艮阳戌。

此所谓夫妇随从,周旋无间,而交错逆行也。)

五行章第五

五行者,五类也;五类者,象而类之也;夫象有五,曰令、曰位、曰色、曰形、曰性。

(五类,金木水火土也;令,时也;位,方也;色,气也;形,状也;性,属也;因是而象,则知其类。

一阳之生,令司冬至,子之半也;位列北方,坎之体也;色黑,形湿,其性乃寒,水之象也。

阴阳相半,令司春分,卯之正也;位居东方,震之用也;色苍形润,其性乃温,木属故也。

(此言象而类之,则知坎子北方应属水,震卯东方应属木也。)

一阴之生,令司夏至,午之半也;位列南方,离之体也;色赤,形燥,其性乃热,火之属也。

天地相收,令司秋分,酉之中也;位居西方,兑之用也;色白,形稿,其性乃凉,金属故也。

(此言离午南方,应属火也,兑酉西方,应属金也。)

四方四时,则类其所亲,五行五旺,则分其所居。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相亲而类之,然必以子午卯酉为君宰,以五行旺于是尔。)

故亥水寅木巳火申金,类从其属;辰戌丑未,则出类分属,是以令季,色黄,形安,性平,位中央而寄四维,土为万物之本也。

(亥近子,故属水,寅近卯,故属木,巳近午,故属火,申近酉,故属金,然辰戌丑未属土者,不亲其类,反分四季,盖万物之根,不可一无土也。)

干神应支,从类而化,犹地生物而天应之。

(地支所属,天干应之,如寅司木,寅中有甲,而甲亦木矣;如卯属木,卯中有乙,而乙亦木矣;如辰属土,辰中有戊亦土矣之类。

盖剑气烛天,芝光照地,理也。)

其八卦之属,位之象之,推而五兆七耀之分,亦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之所自起也。

(乾兑位西属金,震巽位东属木,此以位言之;坎水离火艮山坤地,此以象言之;五兆,谓雨霁蒙髍克,即水火木金土;七耀,谓喜善威文弱燥怒,即日月金木水火土也。)

六亲章第六

吾闻立人之道,必先五伦,此六亲所自始也。

(六亲之法,义仿五伦。)

卦成则以我为本,有我,则生我者为父母,曰慈,曰天,曰地,曰城池,曰文章、器皿、衣冠,凡以庇其身也。

克我者为官鬼,曰刑,曰雷电,曰品级,曰乱臣贼子,曰疾病、制爻,凡以束其体也。

(凡卦成六爻内飞伏互变之中,年月日时之上,凡生我者谓之父母,主庇益,克我者,谓之官鬼,主制缚。)

比和者为兄弟,而于贵则相凌,利则相攘,政则相干,得则相取。

(兄弟本为比和,但吾之所好,彼亦好之,故嫌攘夺,又为阻滞。)

我生者为子,则能制我之仇讐;我克者为财,则能给我之驱使。

子孙为福德,而忠良、医药、高尚、逍遥之象见焉;妻财为仆妾,而货贝、仓库、饮食、淫乐、荒殆之象见焉。

(子为福神,兼能克鬼;财为仆妾,兼主货财,溺则淫乐荒殆也。)

推之人事,宠禄盈而兆乱,财动生鬼也;慈惠著而众归,父动生兄也;困而后荣,生而后富,官动生父,子动生财也;比肩协力,而国士以至,兄动生子也。

此六亲之生象也。

(此言用神不动,而元神动者,亦为吉占。

相生之理,推之人事而无不合也。)

长能率幼,父动克子也;邪不胜正,子动克官也;多财损文章之誉,威刑弭狙诈之心,财动克父,官动克兄也;利则起争,争则损利,兄动克财也。

此六亲之克象也。

(此言忌神被克而吉,用神被克而凶。

相克之理,推之人事而合也。)

以五行之象而分六亲,以生克之理而筹庶务,事无遁情矣。

(六亲推自五行,万事推之六亲,各有所用也。)

六神章第七

兽乃将之名,神乃帝之佐也。

(古以鸟兽名官,不言将而言神,以其妙用无穷也。)

盖有司月司日之将,亦有司时司贵之神,权有重轻,而司日月者为要。

司日,即甲乙起青龙,丙丁起朱雀,戊日起勾陈,己日起腾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元武;

司月,即龙在寅方虎在申,正从丑上起勾陈,朱雀巳宫元武亥,惟有腾蛇辰逆行;

司时,即时建六神,以五子遁法,时遇甲乙即起青龙,时遇庚辛即起白虎,设如甲子日寅时占,而五子遁法,时当丙寅,即初爻起朱雀是也;

司贵,即随贵人之六神,其法起贵人、腾蛇、朱雀、六合,勾陈、青龙、空亡、白虎、太常、元武、太阴、天后,盖阳贵顺行,阴贵逆行也,设如辛未日辰时占,则寅上起贵人,未乃青龙,酉乃白虎。

此四者名同而用异,卜筮必以日月六神为重。)

勾陈之象,实名麒麟,位居中央,权司戊日,盖仁兽而以土德为治也。

(勾陈实乃吉神,麟趾不践生草,不履生虫,其行多迟,配土德,敦信而为用也。)

腾蛇之将,职附勾陈,游巡于前,权司己日,盖火神而配土德以行也。

(腾蛇之官,游巡帝前,属火而性多不测,情尚虚浮,位在戊下司己,故复属土,使臣也。)

青龙之神,左居东方,权司甲乙,而主文事,以木德为化;白虎之煞,右居西文,权司庚辛,而制武备,以金德为刑。

(青龙位帝之左,文臣也;白虎位帝之右,武臣也。)

朱雀舞端门,南方司丙丁,而主封章弹谏文学,以火为德;元武从帝座,北方司壬癸,而主计谋筹画机巧,以水为德。

(朱雀位帝之前,谏臣也;元武位帝之后,谋臣也,盖子为帝座,午为端门。)

六神之设,各有攸司,吉凶善恶,以有而迁。

(言所司各吉凶,凡雀司言,武司计,龙司生,虎司杀,勾司实,蛇司虚。)

夫万物之情,与类相亲,亲其所同恤也,非其类则不亲,不亲其所相恶也。

以仁为体,不处残刃之乡,故龙避金爻也;以杀为威,当亲礼让之地,虎伏火爻也;明智则胜人之争,水以制雀也;笃信则化物之狡,土以制武也。

(青龙为仁,金克木则吉而不吉,白虎为杀,火克金则凶而不凶,元武为水智,能胜朱雀之争,勾陈为土信,能制元武之狡,此复以物情推之而合也。)

故六神吉者,喜生、喜助、喜动、喜持世,六神凶者,宜制、宜化、宜散、宜逢空,复加于六亲好恶而悔吝自昭。

(以六神参于六亲,则吉凶悔吝,昭然不爽。)

其大六神将,以周正为法,而先天分位之龙起子,虎起午,朱雀以卯,出自离门,元武以酉,出自坎座,勾陈督文事而顺游,腾蛇由武备而分狩。

(大六神法,因周正建子,以先天位分之,故青龙从先天坤位,则自子上顺行,白虎从先天乾位,则自午上顺行,朱雀从先天离位,则自卯上顺行,玄武从先天坎位,则自酉上顺行,勾陈黄帝之命,六神之宰,从亥顺行,督从青龙而巡,腾蛇为游神,自白虎午上相分逆行以狩四方也。)

司日之将,法天五运,司月之神,行地六气。

(日建六神,皆起天干,月建六神,皆起地支。)

犹有司时六神,其则如日,司贵六神,其则如星,凡星宿之光,不及于日月,时辰之力,不敌于春秋,故曰日月六神为要也。

(时神亦起天干,贵人亦从贵人星而起。

星宿之光不大,时辰之权不永,安能如日月六神乎?)

世应章第八

刚柔磨而卦立,上下荡而易成,易章成而世应出矣。

(易章谓乾为天,至雷泽归妹之章。)

盖世应出于三才始备之际,非易成而后有也,然成易而有名焉。

(世应事物之主宰,三画始备三才,以四象生成八卦之时,则第三画即三才始备之爻,因名之应;复以八生十六成八纯之际,则第三画乃纯之第六画,亦三才始备之爻,因名之世,然世六而应三者,以三成才而六成体也。

以体言象,以世言法,故从世爻上下循环,则世应出于成卦之时,非有于易章之后也。)

故八纯六世,八生十六之因也;三应,四生八之由也。

重之为六,故世居六;不重则三,故应居三,世犹身,应犹物也。

(六者体象既成,专言之而为身,三者卦爻未备,概言之而为物也。)

顺而行之,推而广之,以易章而次北之,循环已终,逆顺反止。

(自乾六世,姤一世,遁二世,否三世,观四世,剥五世,乃谓顺行推广,次第循环,至五而终;终而始,顺而逆,故晋四世,大有三世,乃复还三才始备之爻,所以世应从此而止。)

至归魂而变化之道复,及游魂而上下之理迁,皆非人力所能为也。

(自八纯六世三应,及归魂三世六应,变化之道,于此以极,顺逆之理,于此以终;自五世剥至四世晋,逆而不顺,下而不上,恒常之理,于此以迁,皆有自然之道,故占者遇游魂主变,遇归魂主复也。)

五星降位,乾六世而起镇星,土,万物之母也;一世继于太白,二世继于太阴,太阴继岁星,岁星继荧惑,荧惑复继镇,而生生相续以循震坎艮坤巽离兑归妹,而岁星终焉。

(乾卦壬戌持世,坤卦癸酉持世,皆纳干支之法,然五星二十八宿之持世,卜筮未考。

汉京房以土镇星降次于纯乾六爻,土乃万物之母,因以土星为始;土生金,则姤卦辛丑,降次太白;金生水,则遁卦丙午,降次太阴;水生木,则否卦乙卯,降次岁星;木生火,则观之辛未,降次荧惑;火生土,则剥之丙子,复降次镇星;土生金,则晋己酉,复降次太白;金生水,则大有甲辰,复降次太阴;水生木,则震之庚戌,降次岁星,生生不息。

震宫生坎宫,坎宫生艮宫,艮宫生坤宫,坤宫生巽宫,巽宫生离宫,离宫生兑宫,及归妹丁丑而岁星终焉。)

盖不言水而言太阴者,太阴,水之精也;不言太阳,而言荧惑者,太阳,则日辰之权也,京子之传,岂有谬乎?然五星灾祥之现,现于特变者也。

(日为君主,故不同列,而以荧惑代之,其吉凶之应,必以独发,然后配事为验。)

镇星主安,则司城郭屋室土地泰康之事,而不可以越为;太白主兵,则司于戈矛威武刑杀绝灭忧丧之事,而不可以居,且其色光芒,其性锋利。

(土星特现,凡事皆吉,但只宜守信,不可妄为;金星特现,主兵丧,若值白虎官鬼有凶,临青龙子孙无咎。)

荧惑火星,伏 不测,亦司文章之事,而他遇者凶,若见太阳,其光熄矣;太阴主慈慧,配圣母之德,惟司赦宥之事,若临咸池,其德败矣;岁星则主万物,遇吉则吉,遇凶则凶。

(火星唯司文章,余皆凶,若遇日辰克之则无患,占宅与火鬼同发者,主回禄;水星特现,凡事消释,咸池临之,则主淫乐致凶也。)

经星聚世,参宿起乾,实沈晋地,乃乾之方,男从父,女从母,而例之,盖天星各有所司也。

(参星在实沈之分,晋地为中原之西北,故参星降起乾卦六爻,以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为次,顺布六十四卦之世爻,此京夫子之传也。)

有以乾巽角、坎离斗、艮坤奎、震兑井、八纯闰归魂之宿,先世应,而自外以布至内,则三百八十四爻,各有一星司之矣,然祸福之兆,入于主象而兆也。

(以乾世爻起角星,应爻是亢星,五爻氐星,初爻房星,四爻心星,二爻尾星,此乃先世应而后自外以布至内也;其姤卦世爻起亢星,应爻是氐星,二爻房星,六爻心星,三爻尾星,五爻箕星之法是也;大有世爻起斗星,坎卦世爻亦起斗星,归妹世爻起角星,乾卦世爻亦起角星,此乃八纯闰归魂之宿也;然归妹三爻角星,六爻亢星,初爻氐星,五爻房星,二爻心星,四爻尾星。

盖世应之星,八纯归魂相同,而余星则异,此黄金策刘夫子之传也。)

昏中为吉,旦中为凶,日缠其垣则善,月丽其次则祥,然曲尽傍通,存乎人尔。

(昏中则星光故吉,旦中则星晦故凶,如今正月昏中乃胃星,二月中乃毕星,三井、四柳、五翌、六轸、七氐、八尾、九斗、十女、十一室、十二奎,遇此则吉,若日月临之,用神复值于其上,则尽善矣。

盖尧时日短星昴,太阳出虚,今日短星毕,太阳出箕,天行日行有岁差,故今古不同,因略言之,然后世当随时而定。)

是故随官入墓、助鬼伤身、合处逢冲,此占世之凶征也。

(此三法皆从世爻而设,五星经星,又其次尔。)

我求我得不可世空,彼有彼来岂宜应陷,破散有败亡之象,动冲为更变之端,变进神,少而成多,化退神,厚而反薄,三合无而生有,三刑强而自敝。

(进神如物之长,退神如物之消,世如空者,日月动爻,三合拱而扶之,则过旬而有,世如动者,日月变爻,三会而刑之,则终及于敝。)

若夫二势相胜,二事相交,二意相疑,则重于生克。

传曰,一卦中间,主宰幕非乎世应,容可忽与?

(彼我之势,不宜应克世,而宜世克应,彼我之交,不宜世生应,而宜应生世。

凡值人己之占,最重生克之势。)

身法章第九

身法有二:由卦而立,谓之卦身,曰月卦;由世而立,谓之世身,曰身居何爻;世身之法,必备于爻,卦身之法,或阙于卦。

(其法始于复姤,谓一阳一阴之世,则为子午月卦,二阳二阴之世,则为丑未月卦,三阳三阴之世,则为寅申月卦,四阳四阴之世,则为卯酉月卦,五阳五阴之世,则为辰戌月卦,六阳六阴之世,则为巳亥月卦,即卦身是也;如乾六阳之世,卦身在巳,坤六阴之世,卦身在亥之法。

子午之世,谓一阳一阴,则世身在初爻,丑未之世,谓二阳二阴,则世身在二爻,余以类推;如小畜子爻为世,故世身在初,大畜寅爻为世,故世身在三之类。)

《易冒》易冒卷之一

甲子章第一

天干有十,地支有十二。

(干犹本也,象天生物,故曰天干;支犹枝也,象地成物,故曰地支。

干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有十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用甲乘子,取乙驾丑,干支终始而循环,天地之数六十而尽矣。

(甲子之法,以天干顺布于地支之上,始自甲子至癸酉,干终而始甲戌,支终而始丙子,若枝本之不离,并尽于癸亥,计有六十也。)

天分五运,地分六气,以造化万物于其中,乃作甲子以记岁时,使日月四时之有经也。

(五运谓东南西北中,十干动运乎上;六气,谓十二支六阴六阳之气,司寒暑春秋升消长之权,静成乎下,而吉凶祸福,由是以兆。)

自汉武从寅,则无复四同之甲子,迨娄景补韵,则始传分象之五行。

(周正建子,则以甲子年起甲子月,甲子日起甲子时;夏正建寅,汉武帝述之,退三位而取丙寅,所以无复有四甲子也。

古纳音但有甲子乙丑属金,丙寅丁卯属火之法,及娄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始有海中金炉中火之说。)

纳音之法,以干支之数,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去其本数复考其零,以五行相生而纳诸属也。

(纳音所属之法,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考其干支所属之数几何,于四十九数内,去其干支本数,而所零者以五除之,其余复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数至四十有九,得水则纳音是木,得土则纳音是金也。

法曰,六旬甲子妙尤元,七七中除地与天,五减零求生数立,纳音得此几人传。

夫干支之数,谓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为则,此干支定数也,以万物辟子而合申,故甲己子午,自子至申得九,乙庚丑未,自丑至申得八,如甲乃九数,子亦九数,乙乃八数,丑亦八数,计三十有国,于四十九内除之,其余十五,复减其十,所零五数,五为土,土生金是也,余仿此。)

复引申其用,浑甲同此而作,三式由此而成。

(浑甲,以六十甲子纳八卦之下也,三式,谓太乙统宗,天之数也,奇门遁甲,地之数也,大六壬神,人之数也。)

干乃天,虚而无形,故不专祸福,支乃地,实而有象,则有旺衰生死进退消长破冲刑害,以曲成万物之能。

(天无形,故干神之用,专于五化,谓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类;地有象,则成能万物,吉凶以昭,故支神之用,有当生者旺,所生者相,四生四死,进神退神,升降消长,三刑六害之类。)

是以位之四方,纳之八卦,立星煞之神,生生不已,新新不停,咸备五行之用,通书所谓三大三小,谚语所谓无水无金、上古天皇地皇人皇,皆资是始,万化之用,岂能外此哉。

(以干支列于四方,谓壬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是也;以干支纳于八卦之下,义见后篇。

立吉星凶煞之神,吉凶咸备。

他如通书所谓六甲下纳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谚语谓甲子甲午旬中全无水,甲申甲寅旬中不见金之说,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地王君起甲申,人王君起甲寅,莫不造端于此,故曰甲子不立,则五行不神,五行不神,则吉凶不著矣,是以著易,必首明甲子。)

成爻章第二

以钱代蓍,但求奇偶。

(上古以蓍揲而成爻,后因揲蓍之烦,故以钱代蓍,不必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但求奇偶,所谓舍四营而减为一掷者也。)

奇者阳也,像天之覆,偶者阴也,像地之载,观覆载而奇偶得矣。

(钱分奇偶,以形测之,钱覆者如天之覆悬于上,故属阳而为奇,钱仰者如地之仰载于下,故属阴而为偶。)

得 ╡ 奇则曰单,谓之少阳,得-偶则曰拆,谓之少阴,三覆曰重,谓之老阳,三仰曰交,谓之老阴,重乃三奇,交乃三偶,阴阳老少既成,而八卦由此生也。

(奇圆图三,偶方图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故得一奇二偶是七,而为少阳,得一偶二奇是八,而为少阴,三覆是三奇而为九,乃老阳也,三仰是三偶而为六,乃老阴也,九名重,六名交,七为单,八为拆。)

法云:向上言眉,向下言背,亦谓如乾坤之形耳。

(法曰:两背由来拆,双眉本是单,浑眉交定位,总背是重看,谓乾形覆背在上,坤形仰眉在上是也。

近俗有以笤辩阴阳者则异是,以竹中剖,其心向上为阳,向下为阴,钱以体成,其形覆为阳,仰为阴,各有取义也。)

成卦章第三

既成三象,始有二老。

(一画而分阴阳,二画而分太少,三画而备三才,三才备而二老交,二老交而六子立矣。)

纯阳曰乾,纯阴曰坤,刚柔交而得一阳曰震,乾坤荡而得一阴曰巽,再磨而成坎,复媾而为离,三索奇偶而生艮兑,六子备而八卦立矣。

(八卦从二老而生六子,三单纯阳为乾父,三拆纯阴为坤母,二老始交,阴获阳为震,阳得阴为巽,再索之坤中爻获阳为坎,乾中爻得阴为离,三索之坤上爻获阴为艮,乾上爻得阴为兑,于是乾兑离震之顺,巽坎艮坤之逆,首尾交接而成圆圈,先天八卦备矣。)

因而重之,坤始震而至纯乾,左旋之三十二象也,乾配巽而至纯坤,右转之三十二象也,是故圣人以象义而名卦,以变次而成章焉。

(八卦之上,重加八卦,以坤获一阳之初,而坤加于震,从此始左逆行,以坤艮坎巽震离兑乾配于震上,次而离,次而兑,次而乾,此左旋三十二卦也;以乾得一阴之初,而乾加于巽,从此始右顺行,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配于巽上,次而坎,次而艮,次而坤,此右转三十二卦也。

易卦次由十六变而成,谓乾一变姤,二变遁,三变否,四变观,五变剥,上爻天也,故不变,而复下变四爻为晋,易章成有七焉,三变旅,游入离宫,故圣人以火地晋为游魂,二变鼎,一变大有,不序他卦,还入本宫,易章始成八卦,故圣人以大有为归魂也。

盖凡九变,万物归还,理数以极,自然之象,复二变为离,三变噬嗑,四变颐,五变益,复四变无妄,三变同人,二变仍乾,乃十六变也。

后天八宫易章之成如此,此卦变非动爻变也。)

夫大衍之数,成一为奇,成二为偶,周奇而后周偶,四营为一,三抋为爻,老少乃得,然则经文卦序,不由象而由义也。

(此言爻与卦殊也,如大衍之数,单奇双偶,先有奇而后有偶,四营为一变,一变为一抋,三抋为一爻,始见老少皆从奇偶而成,若经之名卦序卦,皆以义起也。)

若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八生十六,十六生易,此易之穷于象也。

(象与义虽异而不相离,故一画阴阳为二仪,则生二画之四象,二画老少为四象,则生三画之八卦,八卦再重而十六,十六四重而成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易,则易之道,从象而终也。)

一与九,二与八,三与七,四与六,五与十,此图之终于数也。

(此言单拆交重之数,尽于河图中也。)

盖以数以象以义而成易,则数象义相乘,而吉凶出矣。

(此言象不离数,义不离象,以成卦断吉凶也。)

纳甲章第四

乾坤为天地,生万物于中,由是三才备而六子立,故十干之所纳,乾阳也,纳阳干之首尾,下甲而上壬,坤阴也,纳阴干之首尾,内乙而外癸。

(盖万物六子,皆从天地而有,故阳干纳阳卦,阴干纳阴卦,乾坤纳天干首尾,而中包六子也。

夫甲阳乙阴,天干之首,壬阳癸阴,天干之尾,庚辛戊己丙丁,所谓中包而六子纳之也。)

震巽以长而纳位乎上,坎离以次而纳位乎中,艮兑以少而纳位乎下,位与爻异,盖爻以数成,而位以序别也。

(丙丁纳庚辛,上位也;坎离纳戊己,中位也;艮兑纳丙丁,下位也。

夫天干纳位,地支纳爻,不相同者,以爻从六七八九之数而成,而位以长幼为序也。)

二老时迁,三少不变,则干支六十,可得而具焉。

(夫一卦纳六爻,则干支止于四十有八,六十甲子,何能备纳,故二老所纳随时迁移,冬至后下纳甲乙,上纳壬癸,夏至后下纳壬癸,上纳甲乙,而后交互变化,甲子咸备。)

十二支所纳,阳顺阴逆,故乾起子而及戌,长子袭之,中男袭其中爻,三男袭其上爻也,阴则不然。

盖子以从父,妻以从夫,人伦之常也。

(盖地支以阳顺阴逆而纳,如乾纳子寅辰午申戌,而长子袭之,中男袭中爻,则纳寅辰午申戌子,三男袭三爻,则纳辰午申戌子寅也,阴卦异是。)

夫天地氤氲,上下交媾,阴阳磨荡,故坤建未而尽酉,以互合于乾,此二老之所以能变化也,少则不然。

盖老变少不变,天道之常也。

(氤氲交媾磨荡,皆指顺逆变化好合而言,故坤纳未巳卯丑亥酉者,以其下坤合配上乾,上坤合配下乾,所谓相互而合,相交而好,相磨荡而成变化也。

故曰两仪不磨,则万物不成,二老不荡,则六子不立矣,三少阴异是。)

夫巽以丑从子,离以卯从寅,兑以巳从辰,女随男,阴从阳,交错逆行,周旋无间,故曰浑天甲子,观其阴阳进退变化反复,而知几其神乎。

(巽纳丑亥酉未巳卯,以其内巽阴丑,随震阳子,外巽阴未,随震阳午;离纳卯丑亥酉未巳,以其内离阴卯,随坎阳寅,外离阴酉,从坎阳申;兑纳巳卯丑亥酉未,内兑阴巳,随艮阳辰,外兑阴亥,从艮阳戌。

此所谓夫妇随从,周旋无间,而交错逆行也。)

五行章第五

五行者,五类也;五类者,象而类之也;夫象有五,曰令、曰位、曰色、曰形、曰性。

(五类,金木水火土也;令,时也;位,方也;色,气也;形,状也;性,属也;因是而象,则知其类。

一阳之生,令司冬至,子之半也;位列北方,坎之体也;色黑,形湿,其性乃寒,水之象也。

阴阳相半,令司春分,卯之正也;位居东方,震之用也;色苍形润,其性乃温,木属故也。

(此言象而类之,则知坎子北方应属水,震卯东方应属木也。)

一阴之生,令司夏至,午之半也;位列南方,离之体也;色赤,形燥,其性乃热,火之属也。

天地相收,令司秋分,酉之中也;位居西方,兑之用也;色白,形稿,其性乃凉,金属故也。

(此言离午南方,应属火也,兑酉西方,应属金也。)

四方四时,则类其所亲,五行五旺,则分其所居。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相亲而类之,然必以子午卯酉为君宰,以五行旺于是尔。)

故亥水寅木巳火申金,类从其属;辰戌丑未,则出类分属,是以令季,色黄,形安,性平,位中央而寄四维,土为万物之本也。

(亥近子,故属水,寅近卯,故属木,巳近午,故属火,申近酉,故属金,然辰戌丑未属土者,不亲其类,反分四季,盖万物之根,不可一无土也。)

干神应支,从类而化,犹地生物而天应之。

(地支所属,天干应之,如寅司木,寅中有甲,而甲亦木矣;如卯属木,卯中有乙,而乙亦木矣;如辰属土,辰中有戊亦土矣之类。

盖剑气烛天,芝光照地,理也。)

其八卦之属,位之象之,推而五兆七耀之分,亦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之所自起也。

(乾兑位西属金,震巽位东属木,此以位言之;坎水离火艮山坤地,此以象言之;五兆,谓雨霁蒙髍克,即水火木金土;七耀,谓喜善威文弱燥怒,即日月金木水火土也。)

六亲章第六

吾闻立人之道,必先五伦,此六亲所自始也。

(六亲之法,义仿五伦。)

卦成则以我为本,有我,则生我者为父母,曰慈,曰天,曰地,曰城池,曰文章、器皿、衣冠,凡以庇其身也。

克我者为官鬼,曰刑,曰雷电,曰品级,曰乱臣贼子,曰疾病、制爻,凡以束其体也。

(凡卦成六爻内飞伏互变之中,年月日时之上,凡生我者谓之父母,主庇益,克我者,谓之官鬼,主制缚。)

比和者为兄弟,而于贵则相凌,利则相攘,政则相干,得则相取。

(兄弟本为比和,但吾之所好,彼亦好之,故嫌攘夺,又为阻滞。)

我生者为子,则能制我之仇讐;我克者为财,则能给我之驱使。

子孙为福德,而忠良、医药、高尚、逍遥之象见焉;妻财为仆妾,而货贝、仓库、饮食、淫乐、荒殆之象见焉。

(子为福神,兼能克鬼;财为仆妾,兼主货财,溺则淫乐荒殆也。)

推之人事,宠禄盈而兆乱,财动生鬼也;慈惠著而众归,父动生兄也;困而后荣,生而后富,官动生父,子动生财也;比肩协力,而国士以至,兄动生子也。

此六亲之生象也。

(此言用神不动,而元神动者,亦为吉占。

相生之理,推之人事而无不合也。)

长能率幼,父动克子也;邪不胜正,子动克官也;多财损文章之誉,威刑弭狙诈之心,财动克父,官动克兄也;利则起争,争则损利,兄动克财也。

此六亲之克象也。

(此言忌神被克而吉,用神被克而凶。

相克之理,推之人事而合也。)

以五行之象而分六亲,以生克之理而筹庶务,事无遁情矣。

(六亲推自五行,万事推之六亲,各有所用也。)

六神章第七

兽乃将之名,神乃帝之佐也。

(古以鸟兽名官,不言将而言神,以其妙用无穷也。)

盖有司月司日之将,亦有司时司贵之神,权有重轻,而司日月者为要。

司日,即甲乙起青龙,丙丁起朱雀,戊日起勾陈,己日起腾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元武;司月,即龙在寅方虎在申,正从丑上起勾陈,朱雀巳宫元武亥,惟有腾蛇辰逆行;司时,即时建六神,以五子遁法,时遇甲乙即起青龙,时遇庚辛即起白虎,设如甲子日寅时占,而五子遁法,时当丙寅,即初爻起朱雀是也;司贵,即随贵人之六神,其法起贵人、腾蛇、朱雀、六合,勾陈、青龙、空亡、白虎、太常、元武、太阴、天后,盖阳贵顺行,阴贵逆行也,设如辛未日辰时占,则寅上起贵人,未乃青龙,酉乃白虎。

此四者名同而用异,卜筮必以日月六神为重。)

勾陈之象,实名麒麟,位居中央,权司戊日,盖仁兽而以土德为治也。

(勾陈实乃吉神,麟趾不践生草,不履生虫,其行多迟,配土德,敦信而为用也。)

腾蛇之将,职附勾陈,游巡于前,权司己日,盖火神而配土德以行也。

(腾蛇之官,游巡帝前,属火而性多不测,情尚虚浮,位在戊下司己,故复属土,使臣也。)

青龙之神,左居东方,权司甲乙,而主文事,以木德为化;白虎之煞,右居西文,权司庚辛,而制武备,以金德为刑。

(青龙位帝之左,文臣也;白虎位帝之右,武臣也。)

朱雀舞端门,南方司丙丁,而主封章弹谏文学,以火为德;元武从帝座,北方司壬癸,而主计谋筹画机巧,以水为德。

(朱雀位帝之前,谏臣也;元武位帝之后,谋臣也,盖子为帝座,午为端门。)

六神之设,各有攸司,吉凶善恶,以有而迁。

(言所司各吉凶,凡雀司言,武司计,龙司生,虎司杀,勾司实,蛇司虚。)

夫万物之情,与类相亲,亲其所同恤也,非其类则不亲,不亲其所相恶也。

以仁为体,不处残刃之乡,故龙避金爻也;以杀为威,当亲礼让之地,虎伏火爻也;明智则胜人之争,水以制雀也;笃信则化物之狡,土以制武也。

(青龙为仁,金克木则吉而不吉,白虎为杀,火克金则凶而不凶,元武为水智,能胜朱雀之争,勾陈为土信,能制元武之狡,此复以物情推之而合也。)

故六神吉者,喜生、喜助、喜动、喜持世,六神凶者,宜制、宜化、宜散、宜逢空,复加于六亲好恶而悔吝自昭。

(以六神参于六亲,则吉凶悔吝,昭然不爽。)

其大六神将,以周正为法,而先天分位之龙起子,虎起午,朱雀以卯,出自离门,元武以酉,出自坎座,勾陈督文事而顺游,腾蛇由武备而分狩。

(大六神法,因周正建子,以先天位分之,故青龙从先天坤位,则自子上顺行,白虎从先天乾位,则自午上顺行,朱雀从先天离位,则自卯上顺行,玄武从先天坎位,则自酉上顺行,勾陈黄帝之命,六神之宰,从亥顺行,督从青龙而巡,腾蛇为游神,自白虎午上相分逆行以狩四方也。)

司日之将,法天五运,司月之神,行地六气。

(日建六神,皆起天干,月建六神,皆起地支。)

犹有司时六神,其则如日,司贵六神,其则如星,凡星宿之光,不及于日月,时辰之力,不敌于春秋,故曰日月六神为要也。

(时神亦起天干,贵人亦从贵人星而起。

星宿之光不大,时辰之权不永,安能如日月六神乎?)

世应章第八

刚柔磨而卦立,上下荡而易成,易章成而世应出矣。

(易章谓乾为天,至雷泽归妹之章。)

盖世应出于三才始备之际,非易成而后有也,然成易而有名焉。

(世应事物之主宰,三画始备三才,以四象生成八卦之时,则第三画即三才始备之爻,因名之应;复以八生十六成八纯之际,则第三画乃纯之第六画,亦三才始备之爻,因名之世,然世六而应三者,以三成才而六成体也。

以体言象,以世言法,故从世爻上下循环,则世应出于成卦之时,非有于易章之后也。)

故八纯六世,八生十六之因也;三应,四生八之由也。

重之为六,故世居六;不重则三,故应居三,世犹身,应犹物也。

(六者体象既成,专言之而为身,三者卦爻未备,概言之而为物也。)

顺而行之,推而广之,以易章而次北之,循环已终,逆顺反止。

(自乾六世,姤一世,遁二世,否三世,观四世,剥五世,乃谓顺行推广,次第循环,至五而终;终而始,顺而逆,故晋四世,大有三世,乃复还三才始备之爻,所以世应从此而止。)

至归魂而变化之道复,及游魂而上下之理迁,皆非人力所能为也。

(自八纯六世三应,及归魂三世六应,变化之道,于此以极,顺逆之理,于此以终;自五世剥至四世晋,逆而不顺,下而不上,恒常之理,于此以迁,皆有自然之道,故占者遇游魂主变,遇归魂主复也。)

五星降位,乾六世而起镇星,土,万物之母也;一世继于太白,二世继于太阴,太阴继岁星,岁星继荧惑,荧惑复继镇,而生生相续以循震坎艮坤巽离兑归妹,而岁星终焉。

(乾卦壬戌持世,坤卦癸酉持世,皆纳干支之法,然五星二十八宿之持世,卜筮未考。

汉京房以土镇星降次于纯乾六爻,土乃万物之母,因以土星为始;土生金,则姤卦辛丑,降次太白;金生水,则遁卦丙午,降次太阴;水生木,则否卦乙卯,降次岁星;木生火,则观之辛未,降次荧惑;火生土,则剥之丙子,复降次镇星;土生金,则晋己酉,复降次太白;金生水,则大有甲辰,复降次太阴;水生木,则震之庚戌,降次岁星,生生不息。

震宫生坎宫,坎宫生艮宫,艮宫生坤宫,坤宫生巽宫,巽宫生离宫,离宫生兑宫,及归妹丁丑而岁星终焉。)

盖不言水而言太阴者,太阴,水之精也;不言太阳,而言荧惑者,太阳,则日辰之权也,京子之传,岂有谬乎?然五星灾祥之现,现于特变者也。

(日为君主,故不同列,而以荧惑代之,其吉凶之应,必以独发,然后配事为验。)

镇星主安,则司城郭屋室土地泰康之事,而不可以越为;太白主兵,则司于戈矛威武刑杀绝灭忧丧之事,而不可以居,且其色光芒,其性锋利。

(土星特现,凡事皆吉,但只宜守信,不可妄为;金星特现,主兵丧,若值白虎官鬼有凶,临青龙子孙无咎。)

荧惑火星,伏 不测,亦司文章之事,而他遇者凶,若见太阳,其光熄矣;太阴主慈慧,配圣母之德,惟司赦宥之事,若临咸池,其德败矣;岁星则主万物,遇吉则吉,遇凶则凶。

(火星唯司文章,余皆凶,若遇日辰克之则无患,占宅与火鬼同发者,主回禄;水星特现,凡事消释,咸池临之,则主淫乐致凶也。)

经星聚世,参宿起乾,实沈晋地,乃乾之方,男从父,女从母,而例之,盖天星各有所司也。

(参星在实沈之分,晋地为中原之西北,故参星降起乾卦六爻,以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为次,顺布六十四卦之世爻,此京夫子之传也。)

有以乾巽角、坎离斗、艮坤奎、震兑井、八纯闰归魂之宿,先世应,而自外以布至内,则三百八十四爻,各有一星司之矣,然祸福之兆,入于主象而兆也。

(以乾世爻起角星,应爻是亢星,五爻氐星,初爻房星,四爻心星,二爻尾星,此乃先世应而后自外以布至内也;其姤卦世爻起亢星,应爻是氐星,二爻房星,六爻心星,三爻尾星,五爻箕星之法是也;大有世爻起斗星,坎卦世爻亦起斗星,归妹世爻起角星,乾卦世爻亦起角星,此乃八纯闰归魂之宿也;然归妹三爻角星,六爻亢星,初爻氐星,五爻房星,二爻心星,四爻尾星。

盖世应之星,八纯归魂相同,而余星则异,此黄金策刘夫子之传也。)

昏中为吉,旦中为凶,日缠其垣则善,月丽其次则祥,然曲尽傍通,存乎人尔。

(昏中则星光故吉,旦中则星晦故凶,如今正月昏中乃胃星,二月中乃毕星,三井、四柳、五翌、六轸、七氐、八尾、九斗、十女、十一室、十二奎,遇此则吉,若日月临之,用神复值于其上,则尽善矣。

盖尧时日短星昴,太阳出虚,今日短星毕,太阳出箕,天行日行有岁差,故今古不同,因略言之,然后世当随时而定。)

是故随官入墓、助鬼伤身、合处逢冲,此占世之凶征也。

(此三法皆从世爻而设,五星经星,又其次尔。)

我求我得不可世空,彼有彼来岂宜应陷,破散有败亡之象,动冲为更变之端,变进神,少而成多,化退神,厚而反薄,三合无而生有,三刑强而自敝。

(进神如物之长,退神如物之消,世如空者,日月动爻,三合拱而扶之,则过旬而有,世如动者,日月变爻,三会而刑之,则终及于敝。)

若夫二势相胜,二事相交,二意相疑,则重于生克。

传曰,一卦中间,主宰幕非乎世应,容可忽与?

(彼我之势,不宜应克世,而宜世克应,彼我之交,不宜世生应,而宜应生世。

凡值人己之占,最重生克之势。)

身法章第九

身法有二:由卦而立,谓之卦身,曰月卦;由世而立,谓之世身,曰身居何爻;世身之法,必备于爻,卦身之法,或阙于卦。

(其法始于复姤,谓一阳一阴之世,则为子午月卦,二阳二阴之世,则为丑未月卦,三阳三阴之世,则为寅申月卦,四阳四阴之世,则为卯酉月卦,五阳五阴之世,则为辰戌月卦,六阳六阴之世,则为巳亥月卦,即卦身是也;如乾六阳之世,卦身在巳,坤六阴之世,卦身在亥之法。

子午之世,谓一阳一阴,则世身在初爻,丑未之世,谓二阳二阴,则世身在二爻,余以类推;如小畜子爻为世,故世身在初,大畜寅爻为世,故世身在三之类。)

盖卦身者,卦之体也,则象人心之用焉,静则坦怀,合则适意,故见于卦,若体有所依,失其位,如心无所主。

卦身者,事之主也,则兼彼己之用焉,己用则七,彼用亦三,故行人遇合当归,谋望遇合可就。

(卦身为卦根事主,合有得见得成之象。)

空破主犹豫进退之端,动冲应变更惶惑之义,不宜重见,则两从之念生,最忌冲亡,则千虑之知失。

(卦身若遇空破发动暗冲,主身心二三,一卦两身有二心之象,动逢冲散有恍惚之嫌。)

若夫世身之用,空主疑,动主乱,破主败,冲主变,散主失也。

(世身唯避此五者,然可参看,不当泥也,若世爻旺相,此何伤乎?)

凡看二身,先宜无病,然后以六亲六神星杀详之,功名仕宦,喜文书官鬼青龙朱雀贵人临之,而子孙勾陈为忌;财利经营,喜子孙妻财青龙天地财临之,而鬼兄白虎为忌;狱讼喜坐子孙,而鬼侵为忌;忧患恶临官鬼,而身空反安。

(先贤身上临官不见官,疑未当,凡忧疑损害,则反以身空为吉。)

大抵吉凶之应,世身之吉凶不若卦身之重也,卦身之吉凶不若世爻之重也,学者辨之。

(吉凶征应,当以世爻先之,卦身次之,世身又次之。)

间爻章第十

间乃中间,复名离间,是世应内之中爻,间离宾主者也。

(如乾四五为间,复姤二三为间。

盖世为主,应为宾,为此两爻相隔也。)

时而为忌,于举动为阻滞,谋望为结碍,通问为断绝,交与为离间,从事为诽谤,征战为忽突,进取为摈隔,凡为我忌,宜静不宜动也。

(法曰: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是也,唯动则应焉。)

时而为用,如婚姻为媒妁,词讼为中证,造作为匠工,家宅为窗牖,馆席为从学,舟车为附载,胎产为收保,凡为我用,宜生助而不宜空破也。

(生助有力,空破无功,近彼近我,占其所向。)

然间值鬼爻,则忧生内地,如病居心腹,鬼犯明堂,修行而扰尘缘,处事而愠群小,值则已形,动则又甚。

(间爻不宜临鬼又动也。)

夫身世前后之爻,而云未来已往,初四之爻而云左右为邻,二五云君臣之象,初上云天地之分,三四云门户之司,重交云隐现之事,诸爻有用,况间爻之处中乎。

(如六爻身世,初为前而五为后,初爻身世,二为前而六为后,以其进为将来,退为已往也。

四爻为左邻前邻,初爻为右邻后邻,盖左与前同,右与后同也。

五乃在上居中之爻,故曰君,二乃在下居中之爻,故曰臣,天地之大,不可以数拘,故有初上之名,而无一六六九之称也。

三四乃内外出入交接之爻,故曰门户,交重乃阴阳之象,事已萌者为现,未萌者为隐,阳现而阴隐也。

易云占事知来,卦书重主已往之说,亦言已萌,而未言已过也。

诸爻俱因象为用,况间爻备事物之象,其可遗乎?)

盖卦身者,卦之体也,则象人心之用焉,静则坦怀,合则适意,故见于卦,若体有所依,失其位,如心无所主。

卦身者,事之主也,则兼彼己之用焉,己用则七,彼用亦三,故行人遇合当归,谋望遇合可就。

(卦身为卦根事主,合有得见得成之象。)

空破主犹豫进退之端,动冲应变更惶惑之义,不宜重见,则两从之念生,最忌冲亡,则千虑之知失。

(卦身若遇空破发动暗冲,主身心二三,一卦两身有二心之象,动逢冲散有恍惚之嫌。)

若夫世身之用,空主疑,动主乱,破主败,冲主变,散主失也。

(世身唯避此五者,然可参看,不当泥也,若世爻旺相,此何伤乎?)

凡看二身,先宜无病,然后以六亲六神星杀详之,功名仕宦,喜文书官鬼青龙朱雀贵人临之,而子孙勾陈为忌;财利经营,喜子孙妻财青龙天地财临之,而鬼兄白虎为忌;狱讼喜坐子孙,而鬼侵为忌;忧患恶临官鬼,而身空反安。

(先贤身上临官不见官,疑未当,凡忧疑损害,则反以身空为吉。)

大抵吉凶之应,世身之吉凶不若卦身之重也,卦身之吉凶不若世爻之重也,学者辨之。

(吉凶征应,当以世爻先之,卦身次之,世身又次之。)

间爻章第十

间乃中间,复名离间,是世应内之中爻,间离宾主者也。

(如乾四五为间,复姤二三为间。

盖世为主,应为宾,为此两爻相隔也。)

时而为忌,于举动为阻滞,谋望为结碍,通问为断绝,交与为离间,从事为诽谤,征战为忽突,进取为摈隔,凡为我忌,宜静不宜动也。

(法曰: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是也,唯动则应焉。)

时而为用,如婚姻为媒妁,词讼为中证,造作为匠工,家宅为窗牖,馆席为从学,舟车为附载,胎产为收保,凡为我用,宜生助而不宜空破也。

(生助有力,空破无功,近彼近我,占其所向。)

然间值鬼爻,则忧生内地,如病居心腹,鬼犯明堂,修行而扰尘缘,处事而愠群小,值则已形,动则又甚。

(间爻不宜临鬼又动也。)

夫身世前后之爻,而云未来已往,初四之爻而云左右为邻,二五云君臣之象,初上云天地之分,三四云门户之司,重交云隐现之事,诸爻有用,况间爻之处中乎。

(如六爻身世,初为前而五为后,初爻身世,二为前而六为后,以其进为将来,退为已往也。

四爻为左邻前邻,初爻为右邻后邻,盖左与前同,右与后同也。

五乃在上居中之爻,故曰君,二乃在下居中之爻,故曰臣,天地之大,不可以数拘,故有初上之名,而无一六六九之称也。

三四乃内外出入交接之爻,故曰门户,交重乃阴阳之象,事已萌者为现,未萌者为隐,阳现而阴隐也。

易云占事知来,卦书重主已往之说,亦言已萌,而未言已过也。

诸爻俱因象为用,况间爻备事物之象,其可遗乎?)

《易冒》易冒卷之二

变互章第十一老阴之为少阳曰变,老阳之为少阴曰化。

盖变者如物消而长,退而进,夜而昼也;化者犹物成而败,上而下,中而晐也,变变化化之以名焉。

(交为老阴,变而成单,六变七也;重为老阳,化而成拆,九化八也。)以七八九六言之,则有消长成败进退昼夜之象;以喜忌言之,则有生克往来日月破败之分也。

(易以奇偶老少著象,卜则专以用神察变爻而定吉凶。)上下皆少,勿以暗动而言变,内外有老,勿以宗庙天爻而不之。

(易云:老变而少不变,爻非六九,皆不变也。

易有用九用六,则爻爻可变,岂以宗庙天爻而不变乎?俗传暗动亦变,上爻虽动不变,皆误也,特为正之。)夫占先求用神,用神衰旺,初观动爻之喜忌,动爻衰旺,再观变爻之喜忌。

(若用爻衰,即观动爻,来生则喜,来克则忌,动爻之衰旺,再观其所变,如午建壬戌日占财,得困之坎,木死于午,亥子元神衰弱,本不为吉,不知亥化长生,元神反为有力,后果得利。)再观他动爻之喜忌,再观他动变爻之喜忌。

(他动爻与他动变爻,是我喜者,喜其生旺,是我忌者,喜其衰囚,如未建壬申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旅,卯爻元神生用,本无伤害,然申爻克我卯爻元神,后至酉月丁亥日,其病不治,此他动爻之喜忌也。

如戌建庚戌日占官,得剥之渐,子动生卯,卯动生巳火官星,宜应升迁,谁知子化巳绝,不能生卯,卯化申绝,不能生巳,巳官入墓,后逢亥令解组,此他动变爻之喜忌也。)生生克克,当明中有破散而生不相续者,中有制伏而克不相继者,中有暗动爻以绵其生者,故虽诸爻乱动,以用神求之,则一贯矣。

(如申建酉日用财,而遇丰之萃,申亥卯动,生生于午矣,中有卯被酉散,不续其生,反亲其克是也,酉月破卯亦然;设如寅建未日用官,遇临之蛊,巳日酉动,生生来克于卯矣,中有丑被未散,而酉反被巳制,不续其克,反得其用是也,酉爻破散亦然;如戌建辰日用兄弟,而得乾之家人,寅午忌仇皆动,并力来克,中有戌爻暗动而绵其生也。)用神变生而吉,变克而凶,易见之理也。

用神绝而适逢动生,生爻又变,不可不察也。

六爻皆动,则六爻皆察其变,变爻之力,岂不参于日月乎?(爻爻有变,爻爻当察,一以用忌元仇及泄气参之。)虽然惟日月能制变爻,变爻未能制日月也,然日月克我,变爻来生,犹绝处逢生也,而变爻不能避于旬空月破,故变爻弗及日月也;动爻不能避于化冲变绝,故动爻弗及变爻也。

卜筮之道,日月为重, 动变次焉。

(如亥日月用世爻,遇遁之乾,是日月克我,变寅生我,谓之绝处逢生,或在申月,或当辰旬,则所变寅木遭月破旬空,不能生矣。)虽然有爻变,有卦变,六合之卦,谋事必成,若化六冲,则无终也。

伏吟反吟,生克墓绝,皆卦变也,容可忽乎?(义例俱详后章。)夫卦变之中,且有互焉,互,交互也,中四爻之扭也,有变先以之成内,正成外,无变则以悔成内,贞成外者,何也?筮得其动,则易之情现乎动,故先之,不动则易之情,备在贞悔,故从之。

(有变爻,即以变卦二三四爻为内卦,以本卦三四五爻为外卦;无变爻,即以二三四爻为内,扭悔一爻而成贞,以三四五爻为外,扭贞一爻而成悔。)互之为法,因飞伏变卦之内无用神而后求也,取其二体配之六亲,究生克于日月动爻之中,而吉凶见焉。

(戊申日占子病得晋之剥,飞伏变象皆无用神,互比外见坎水为子,动爻生之,后至亥令而痊,若五月占坎子当破,甲寅旬占坎子当空,虽互见无用也。)故互象虽轻,理之所有,别传所列对卦、交卦、反卦、倒卦之例者,均无取焉。

(如天风姤与地雷复为对,如巽卦与睽卦为交,如屯卦与蒙卦为反,如讼卦与需卦为倒,此无当于义理也,皆删之。)飞伏章第十二飞伏之法,意在用爻,筮而无用则求之,筮而有用亦察之。

(飞伏,谓飞象无用神,而求伏象用神,然或飞象有用神而衰绝,亦察之伏中,如子建戊寅日占官得困之兑,飞象午官临身为用,当子月无用矣,谁知世下巳官,伏神长生,孟春反应迁级也。)当先究飞上之用神有病无病,而后求伏下之用神有用无有,何谓之飞,变而游于上下,何谓之伏,从而互于阴阳。

(自十六变章循环游于上下,游魂四世而出,归魂三世而返,阴阳相互,前后相从,故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互为飞伏,如乾伏坤,坤伏乾是也;由一世及五世,相从相包,故皆以本宫为伏,如姤遁否观剥伏乾是也;游魂游出他宫,变自五世,故外伏五世之外卦,从也,内伏两仪之内卦,互也,如火地晋伏山天大畜,外从艮,内互乾之义。

归妹(魂?)归入本宫,故内以两仪之伏,外以本宫之伏,如火天大有伏天地否,内互伏坤,外从伏乾之义,他卦仿此。)其所谓专主者,乃世下爻也,动下爻也。

动下伏爻,力不及世下伏爻之半矣;静下伏爻,力又不及动下伏爻之半矣。

(法云:六爻皆有飞伏神,惟有世下一爻为最要。

盖飞犹动也,吉凶悔吝生乎动,是以动下伏神亦有取尔。)是以定吉凶者在乎时,分轻重者存乎力,有伏而出,有伏而不出,当研之也。

(时谓日月也,力谓得日月生扶也。)所谓飞生之伏、飞助之伏、飞空之伏,及伏克飞,四者谓之出也。

(飞来生伏,谓飞生之伏;飞伏比和,谓飞助之伏;飞值旬空,伏爻易出,谓飞空之伏,倘飞爻旬空而遇日冲,全实者不露,不全实者少露也;伏克飞爻,不拘飞破死墓,此四伏能出也。)其有飞克之伏、飞破之伏、飞散之伏,及伏绝飞,四者谓之不出也,此皆以静爻言也。

(飞来克伏,谓飞克之伏;飞爻月破,谓飞破之伏;飞爻休冲为静散,谓飞散之伏;伏爻绝于飞爻,虽飞生伏,伏克飞者,亦谓之伏绝飞,此四伏不能出也。)若世与动爻之下者,惟飞克伏、伏绝飞二端不出,余皆得出也。

独伏生飞,动爻世下者出之半,静则不出也;尚有伏爻空破,虽能出而实不出,如伏爻日月虽不出而同出也。

(此言伏出之全半,伏爻自遇空破,犹物已敝,纵值莫起,若旺相空亡,过旬复出,若伏爻临于日月,虽处四等不能出之伏,而日月高悬,势同出也。)是故其一世下伏,其二动下伏,其三静下伏,各有强弱,用既出矣,则所应灾祥悔吝与飞神类焉。

然而用伏不及飞,用日月悬虚,不及伏实也,学者辨之。

反伏章第十三冲击悖违,谓之反吟,神忒气分,谓之伏吟,盖六九之贞悔则是,七八之贞悔则非,唯动则变,变则反伏兆焉。

(化冲曰反吟,化去曰伏吟,皆以卦有交重而成,彼静配反伏者误也。)反吟视伏较重,然有卦反爻反之别,真伪轻重之分。

(用地禄诀:戌亥乾,冲辰巳巽,未申坤,冲丑寅艮,卯震酉兑,子坎午离相冲也,如乾化巽,巽变乾,坎化离,离变坎,谦之剥,剥之谦,归妹之随,随之归妹,同人之涣,涣之同人,师之贲,贲之师,此内外反吟也,余卦仿此;如大有之鼎,此内反吟也;如大过之恒,此外反吟也,余卦仿此。)日月从往,空破从来则非。

(凡所得卦属,或临日月,所变卦属,或值空破,是日月乃从所往,空破乃从所来,亦非真反吟也,如戌建或亥日,遇乾之巽,此日月从往,午建或甲寅旬遇离之坎,此空破从来之类是也。)空破从往,日月从来则重。

(凡卦值空破,而化反吟,卦变日月则凶,以先自坏复被冲也,如兑之震,遇卯日月,及在甲戌旬之类是也。)半从往半从来则轻,此所谓卦反也。

(有一半值空破,一半值日月,则半凶而轻也,如未建坤之艮,或甲戌旬艮之坤类是也。)爻反者,日月在动,空破在变则非。

(此言爻神反吟,凡日月在动爻,或空破在变爻,非真反也,如巳化亥爻为反吟,倘遇甲子旬,及遇巳日月则非也。)空破在动,日月在变则重。

(先空破而化日月则凶,如卯化酉爻,倘遇甲辰旬,及遇酉日月则凶是也,盖日月如天,诸爻莫敢当,空破如病,诸爻莫能支尔。)动爻冲散,虽变空休亦重,此所谓爻反也。

(若动爻与卦内动爻自相冲散,虽化旬空休囚之反吟,亦凶而无用也,如寅建甲子日占母病,得坤之巽,卦中巳父先与亥财冲散,化亥反吟,纵空而亦不救也,后验,况休囚之爻乎。)邦畿国祚,内反吟而社稷摇,外反吟而人民乱;出师征伐,内忌而外喜也;卜旧住,内卦现而有非常;迁居,外卦兴而生不测;入宅,反吟在内,则居宅不宁,反吟在外,则诸人失利;与人斗者,内反而我受伤,外反而彼遭辱;缉捕,以内为亡,遇则我生事绊,以外为逃,逢则彼触网罗;疾病,而主属恰逢反吟者大凶。

(主属即乾父坤母,震长男,巽长女,坎中男,离中女,艮少男,兑女是也。

如寅建癸酉日,占长子病,遇震之兑,子遇长生,本主无事,兑乃反吟,后仲伙而卒,不论其用也;如坤艮皆土应相助,然寅申丑未相冲,有不利少男老母之象,不论其助也。

大凡爻之反吟,用神遇之而凶,卦之反吟,有忌不忌。)伏吟之法,止以乾震交互而名也。

夫以八卦言,则乾克震,以主属言,则长男伏吟,以木言,则养戌生亥,各有轻重之戒。

日月在卯,则震往不成咎,日月戌亥,则乾往不罗凶,亦有真伪之分也。

(乾之所纳,子寅辰午申戌,震纳甲亦同,故谓之伏,然无卦爻之别,日月不可摇易,故分忒纵伏,弗成凶咎。)筮长男身命,得豫之否而后为君戮,以震受乾克也;筮老父疾病,得乾之震随亡,以乾化神忒也。

此外唯国事、征伐、住基三者忌之,俗传八纯为伏吟,未济既济为反吟者,岂通人之论哉。

(吉凶生于动,动则变,而后反伏以分,古有化反吟伏吟,无配反吟伏吟也。)归游章第十四自他宫而入曰归魂,自亲宫而出曰游魂,是往返之卦也,吉凶大旨,不系于斯,惟世为用者则参观焉。

(魂犹神也,归游之本,从世而来,因变以立。)我止欲久,游魂则不久,我行欲出,归魂则不出,彼留可常,游魂则不常,彼往可必,归魂则难必也。

夫游魂之为象也,变迁而不恒,惶惑而不定;归魂之为象也,忐忑而不正,拘泥而不行焉。

(故先贤曰归魂不出疆,游魂心不定。)于坟墓曰亡,于身形曰心,于疾病曰神,于神像曰灵;游魂主动而归魂主静,亦随卦爻之喜忌而断之,不可执也。

(占坟墓,游魂则亡者未安,归魂则亡者入室,京夫子所谓游魂归魂为鬼易是也。)升降章第十五升,犹生也,长也,进也,来也;降,犹死也,消也,退也,往也。

天地之间,惟阴阳之消长,六合之内,惟六气之往来也。

是故一阳升则六阴降,从复左旋于乾也;一阴长则六阳消,从姤右旋于坤也。

(自震而履离兑以至于乾为左旋,自巽而履坎艮以至于坤为右旋,则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为次而易立焉,详见成卦篇。)三才由此而备,万物自斯而成,无不由乎四象六爻,上下往来之中,以复言之,其初为升爻,其上为降爻,若二月占之,则四爻阳为升,三爻阴是降也。

盖升降务以占时言,毋以卦体言也。

(卦体升降,如复一阳升六阴降则是矣,然升降之法,取用占时,设如春分后占,乃四阳升,三阴降之时也,即以所占之卦,凡逢四爻为升爻,三爻为降爻,但四爻若属阳爻,则为真升,三爻若属阴爻,则为真降,反之则非。

复卦可玩,余皆仿此。)期日卦爻,以谓冬至法颐六四者,而震兑坎离,弗能均布其中,因莫于升降之外也。

(其法以冬至日起山雷颐之六四,一日行一爻,一月行五卦,一年共六十卦,而震兑坎离,加于二至二分之时,弗能自然,故莫于升降之外,独河洛变数理贵之,凡正月小过蒙益渐泰,二月需随晋解大壮,三月豫讼蛊革夬,四月履师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六月鼎丰涣旅遁,七月同人节恒损否,八月巽萃大畜贲观,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十二月屯谦睽升临,如此序尔。)盖用神居升,则日大而月新,用神居降则日消而月削也。

是故升降之法,兼参用神衰旺,亦未可执一而论也。

(升降不及进退之力,又必参看用神旺相,升而更吉,用神休囚,降而更凶,不可执升降以定旺衰也。)进退章第十六吾闻天道一日一周,而黄道日不及天之一度,顺轮而前者谓之进神,逆轮而后者谓之退神,是以亥变子而前进,未变辰而退后也。

(进神右顺行西,退神左逆行东。)同行之化,则有进退,异行之变,则惟生克。

是以申变未而为生,丑变卯而为死,岂以进退言哉。

(同行,五行同类论进退,不同类论生克。)夫进神之法有三:一曰大进,二曰不进,三曰不能进。

盖动旺相而变日月,乘势得位,谓之大进;动日月而变空破,无阶无路,谓之不进;动破散而变日月,我位既失,何以得前,谓之不能进。

(如午建甲戌日用官,得革之同人,未变戌者是大进,未已旺相,戌乃日建,此动相而变日也;卯建庚申日用父,得丰之革,申变酉者是不进,申乃日辰,酉已月破,此动日而变破也;申建癸卯日用子,得屯之节,寅变卯者是不能进,寅已月破,卯虽日辰,此动破而变日也。)退神之法,亦有三:一曰实退,二曰不退,三曰不及退。

盖动休囚而变休囚,是乃从流忘返,谓之实退;动日月而变空破,我德克备,谓之不退;动破散而变日月,溃败难收,咨嗟何及,安能退哉,谓之不及退。

(如午建辛巳日用财,得兑之随,卯爻休囚,化寅又休囚,是休囚而变休囚,乃为实退;寅建丙戌日用父,得乾之夬,戌乃日辰,物无可伤,虽化未空,亦不退也;申建癸卯日用兄弟,得兑之丰,酉已冲散,物不能扶,虽变申为月建,亦不及退也。)凡进以成得,退以败失,用神成败,吉凶分焉;元忌旺衰,灾祥见焉。

化进有日昌之势,乃功名得志,身命荣昌,嫁娶财求,往而遂意,若忌神遇之,则忧方大尔;化退有道消之嫌,然灾祸渐弭,讼衰病退,寇贼无侵,若用神遇之,则未易得志也。

(用神元神欲其进,忌神仇神欲其退。)故进而得日月生扶,其力愈盛,退而得日月制服,其气愈衰,盛衰以时,从舍以类,而吉凶尽矣。

(既审进退,兼参日月,而旺衰益见。)有无章第十七易法之要,其在用爻,然当辨本无而有,本有而无之义,始为无惑。

(俗学但以用爻上卦为有,不上卦为无,岂能通微刻验。)本无而有者,其法有三:六爻无用而用藏伏爻,遇生扶于世动之下者,一也;伏受空破,或遭制克,而察日月临用神之上者,二也;日月飞伏总无,而互卦变爻之间,用神一逢生旺,三也。

(一飞无而伏有,一飞无而日月有,一飞伏日月无而互变有,飞重于伏,伏重于日月,变重于互也)本有而无者,其法亦三:用虽上卦,正值月破,一也;死绝无救,衰遇旬空,二也;发动交伤,日月互克,三也。

(此皆用神受伤也,然当权其浅深轻重。)自无而有者,来事喜之,去事畏之;自有而无者,退事宜之,进事恶之。

(专分用忌为好恶,各以类推得之。)自无而有者,功名荣禄,意外遭逢,财利子嗣,晚年忽遇,而官非灾盗,亦起无端;自有而无者,反此推之。

凡推用神,虽遇动现独发,若不逢旺相及有制无救,均为无气之占,学者审之。

(本有而无,本无而有,皆非常占。

盖人事之变,鬼神之不测两有之,非深思曲晰,未易得趋避之正也。)墓绝章第十八章爻有生旺墓绝,卦亦有之,卦之为用,反胜于爻,盖卦包爻外,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也。

(此专言卦体墓绝也。)卦莫凶于墓绝,或墓冲绝破,或值空亡,则非真矣;或本卦临日月,亦非墓绝,如离变乾为墓绝,若午日月或甲子旬,是伪非真,若逢日月填实其乾,则为凶象矣。

又有墓而不绝,绝而不墓,均非真也。

(此辩墓绝真伪也,如墓绝遇空破非真,日月填实则真,墓绝一缺非是。)墓绝之用,唯国事、出师、身命、住基、疾病五者之忌也。

国占岂曰灵长,师占我军或溃,身命疾病,主属而凶,守不利内,迁不利外也。

(卦化墓绝,诸占不宜,而五者尤凶。)墓绝之外,空破当参,内卦空破,不利旧居,外卦空破,岂宜新宅,空谓之多虚,破谓之少气,国事出师,皆非宜也。

(空破稍轻于墓绝,唯疾病不忌。)是以八卦之化惟五,五行之化乃十二,是故坎化坤为克,水则养生,震化坎为生,木则言败,此八卦五行之分者,类此推之。

(唯五,金木水火土也;十二,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也。)卦候章第十九夫五行以旺相休囚死之分,复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义,而八卦岂无旺相胎没死囚休废之用哉,然以月令言毋以日时言也。

(八卦旺相休废之法,诀云:立春归艮土,春分震木齐,立夏时当巽,夏至本寻离,立秋坤土主,秋分兑泽奇,立冬乾旺处,冬至坎方宜,当权八卦临八节,逐卦循环细细推。)阳之生也,气有十二,阴之生也,亦气有十二,阳之候三十有六,阴之候亦三十有六,是以岁有七十二候也。

(阳生候十二气,如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阴生候十二气,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一气三候,阴阳各三十有六,合得七十二候为岁。)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离旺而坤相,秋分兑旺而乾相,卦旺三气,亦有一候之余旺,支司六候,亦有一候之先司。

(如立春艮旺,至春分后艮尚旺五日,未即废也。

支神主一月之权,如巳司六候,而未及巳五日,其巳已得气,盖余寒兆暑之义。)夫一阴一阳,生子午之半者,南极北极之道,穷而复返也。

(日行南极,冬至而还北,日行北极,夏至而还南;还北,则日轮之行舒,而日加长,还南,则日轮之行疾,而日渐短,惟二分日行赤道,乃得其中,故以冬至方旺于坎,夏至方旺于离,盖震兑得东西之经,坎离得穷返之理,自然之妙也。)故冬至始起于坎,而旺相胎没死囚休废,终止乎乾,则坎艮旺相三气,谓旬空而弗空也,震巽胎没三气,谓囚而不囚也。

(如冬至后坎旺艮相,丑建甲寅旬筮坎,则过旬弗空,复如丑建得震巽,则言胎没之卦,而弗为克我者囚也。)盖旺相胎没,或当日之冲而不云冲,死囚休废,或当日之建而不云建,此卦候不与爻神同也,然其所用独以邦畿住宅为先要焉。

(若震值旺,遇酉日而不为日破,仍论其旺相,坎值死,遇子日而不为日建,仍论其死囚,以卦候司四十五日,所概远也。)干化章第二十天干曰五运,地支曰六气,是以能成四时而造万物也。

五运施之,六气成之,运,施未形,气,分有迹,是以浑天甲子,配才官父兄子于地支,而不及天干也。

(干以气化,支以形化,卜重地支,亦有参用天干者。)然则天干无所用乎?圣人纳甲,支干同纳,干以干取,支以支求,卦无用爻,而遇动象上之天干,与日月之天干,亦合化而为用,但化用而逢日月动变生扶则有,克破则无。

(如辛卯年丙申月丙子日,占子存亡,得观之萃,以为子孙不现,乃应凶象,而不知丙辛化水,后及亥月甲辰日,乃申子辰会成水局,亥月值于所变之亥,子孙反得平安而归,则五化之验如此。)化用之吉,求名求利,意外可成,捕逃不获而自见,索负失望而复全,避患化官,恐遭不测之殃,虑讼化鬼,倘犯无端之惊,此其象也。

(干化吉凶,俱当得之意外。)五化之法,亦有由来,五虫之变化者,莫变化于龙,故经云逢龙则化也;五遁甲子,甲己化戊而成土也,乙庚化庚而成金也,丙辛化壬而成水也,丁壬化甲而成木也,戊癸化丙而成火也,龙阳物,五化皆阳也,故天干以运化成物,地支以气变应事,干支岂可失一哉。

(逢辰则化,如甲己遁丙寅,戊辰乃龙,因化土也,乙庚遁戊寅,庚辰乃龙,后仿此。)一动为法,再动次之,日干为法,月干次之,六气用常,五运用特。

(特,独发也,独发与日干化合为要,然必因飞伏无用爻,而后求此法也,两动,偶一用之,不可恃也。)

《易冒》易冒卷之三

岁君章第二十一夫蕴周天之用,司六气之柄,继寒暑,分春秋,惟太岁主之,有君道焉?(周天,谓黄道传次十二神,继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之数。

六气,阴阳六气。)其权则大而久,静而尊,若以定悔吝吉凶,则有其位而未亲其司也。

(其吉凶之应,生克冲合,皆不及日月,谓其尊而不亲,高而难仰也。)是故与爻神冲,谓岁破而不破,与爻神合,谓岁援而不援,生而不即生,伤而不即伤,空则可空,破则可破。

(太岁与爻神相冲,但名岁破,若克爻神,但名岁克,值鬼但名岁鬼,未即为凶,故太岁在旬空则空之,在月破则破之。)国占而现,喜静旺,忌破绝,无现则专论五爻,岁时降鬼而为海内殃,降福而为天下康。

(太岁现为君象,不现,则但以五爻为朝廷,太岁值鬼,九州灾厄,太岁值福,四海泰康。)身命福持而生平安乐,家宅鬼会而岁月迍邅,仕宦则职崇台阁,词讼则事渎宪司,事干朝廷,喜生合世爻,忌冲克身象。

(凡上疏面圣请封等事,皆喜太岁生合世爻,则上合君心,太岁冲身象,则忧严谴。)月将章第二十二夫天地变化,阴阳消长,往来寒暑,各有其时,谓之曰令,则五行万物,皆从令而生杀,月将得无权乎?(记曰:月建乃万卜之提纲;补遗曰:月将出令于三旬,往来咸服。

盖能令则为权,故令于水则寒,令于火则暑,令于春则生,令于秋则杀。)凡爻神值此,破而不破,伤而不伤,卦中无而若有,爻内绝而不绝,动逢冲而不散,旬逢空而不陷,用神遇此而吉,忌神遇此而凶。

(凡爻神若值月将,纵遇变冲动冲日冲岁冲,皆不为破,或动爻变(爻)日辰克之不为伤;倘卦中飞伏如无用神,而月建值用则有。忌神若动于卦内,则逾月而方毙,元神若动于卦内,则当月而呈祥。)惟日辰能以相胜,后时能以相敌,盖物穷则变,器满则倾之义。

(日月之力相较,若月克日生,吉得十之八,日克月生,吉得十之七,日散月破而不相救也。

夫用占后时,以后来得事之月为凭,如亥建丙寅日占考秩得萃,官临月破,本不为吉,而在次年孟夏方考,反为月建官爻,得上上卷。)其为力也,能裁制旺相发动及变伏互之神,其为权也,岁君亦弗夺之。

日主章第二十三夫周天包四时之成,立二至二分之节,荡磨六气之消长,非独赤道如是焉,盖日行黄道,昼夜之内,亦一周天,日主得无权欤?(赤道即天度也,天无形,以经星为形,阴阳寒暑,虽周天所包,而一昼夜之间,天一周,经星亦一周而缩,日行一周而又缩,日与月会,计二万九千五百三十零五十九秒三微之数,以月犹不及日十三度七之一,所以日主之权,得中道而无所不赖也。)

故日主所临,莫能破之,莫能空之,莫能散之,如金如刚,孰之能伤,用神遇之,谓之尽善,忌动何忧,仇动何虑,惟月将则敌其所司,他时则夺其所持,屈伸之义如此。

(用临日主出现卦中,忌神仇神发动,皆不为害,月将亦不能克,惟日主为元神生用,若月将为忌克用,则夺其权十分之二;若得事他日,即以他日为主,如辰建甲寅日占会得师,午财生寅当得,而在癸亥日摇会,火绝于亥反不得也,此屈伸之义。)

故与日月配爻象,月将则先从五法而后从十二法,日主则专务长生沐浴之法,是以日惟散,月惟破,日重绝,月重克,日有随墓,月无助伤,占者宁不以日主为先也?

(若以日月配爻象,用神投月将,则先论旺相休囚死,后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法,如土爻用神,遇于巳月应相,其绝则轻,虽不可谓无绝,相与绝较,得相犹十之七,如遇申月其土则休,以生较休,得生犹十之七也。若日辰之生绝则独重,金遇巳而生者十之九,土遇巳而绝者十之九,唯以长生十二法而定衰旺。)

时辰章第二十四时,由四时之相推而成年也,辰,犹五星之次编周天也,以昼夜效寒暑,以朝暮譬春秋,按六气成八刻,而呼吸之内,皆时辰所司也。

(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为一运,三十运为一会,十二会为一元,计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但时刻改于须臾,迁于呼吸,其权司只在一日之内尔。)

其要唯推长生十二法以应用神,然爻神与时冲合,则但有冲合之名,而无深中,能应日内之吉凶,弗应日外之休咎也。

(如午建己巳日占临产,得姤之鼎,胎空身动,理应当日申时可育,谁知亥子绝于巳日,且实其空,至次日申时方产,可见先求日而后求时也。)是故其为力曰近、曰轻、曰小、曰速,其为象曰卑幼,故传曰:时辰司顷刻之权也。

月破章第二十五物以时而消息,则五行之衰旺亦然。

夫建为六气之正,破为六气之反,以用处正,名为月建,犹乘时而驾也;以用处反,名为月破,犹违时而戾也。

(阳正阴反,阴正阳反,如巳月巳为六阳之正,则亥为六阴之反,于巳则得时,于亥则失时也。

夫人生五行之中,不可违时,违时则困,是故君子审进退盈虚之理,兆如悔吝,宁守其困,卜如否臧,宁守其常,求如少遂,莫若待时,所谓居易以俟命也。

若背而驰焉,躁而求焉,宁有幸乎?君子审于建破吉凶之象,而困亨之道得矣。)是以生之不长,扶之不起,实如虚,有如无,为我援而无赖,为我忌而弗伤,在伏则不露,在变则不权,名之曰破,而无所施用也。

(爻神若逢月破,纵日辰动象变爻生之,亦不能昌,纵在变爻,不能生克动爻,主在伏象,不能现为卦象,乃失时无为之物也。)唯值日则能实其破,后时则能补其过,若与鬼动,吉而不吉,凶而愈凶,以白虎杀神加临尔。

(大白虎为凶神,合官鬼动者,妄为肆暴,岂非殃乎?值日,如五月子日则谓实其破而不破,后来日辰遇子,亦谓实其破而不破,后来月建遇子,亦谓补其失而不破也。)旬空章第二十六空亡之法,轻重有别,或年空,或月空,或日空,或时空,未可概用,惟旬中空为重焉。

(年月时空存其名,独日辰旬空为真。

年旬空偶一考之,如己亥生人,自筮寿命,于己未年寅建癸亥日得大畜,当推其七十戊申,乃甲辰旬空寅卯之类是也。)旬空之法,当审建空、动空、填空、旺空、相空之义,半空、援空、安空之法。

(月建值空,谓建空,犹不空,反有用也;动爻值空,谓动空,不惟不空,反为动也,若日辰来冲,又不为散,反为全动,以其空逢冲实而复动焉;空爻遇冲为填空,若有旺相生扶,乃为填实,若遇休囚伤克,乃谓不全填实也;旺相之爻值空,为旺相空,必以日辰参之,若日辰亦生扶,乃谓真旺相空,若日辰克之,即为克空,若日辰泄其气,即为半空,此皆空而有用也。

半空即上文所言;动爻日辰来生空爻,乃谓援空;日月动爻皆不来克空爻,乃谓安空,此皆空而不死也)破空、绝空、真空、克空、伤空之戒,凡十有三法,此旬空之秘也,然后分好恶轻重而考其吉凶焉。

(月破值空,谓破空;绝于月为绝空;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知火是真空,若辰戌丑未月,又以水为真空,盖月建来克,便为真空。

所以破绝真空,皆系于月建之上,得一日辰或动爻来生,即成克空,轻于此也;如日辰动爻或一来克,即谓伤空,重于此也,是皆所戒之空尔。

大抵旬空秘要,在日月动三象考求,日月为最,动爻次之,克倍生扶则重,生扶倍克则轻也。)是以空于忌则吉,空于用则凶,故求事之成,财之得者,不可遇之;欲其来,求其有者,不可遇之;占久不可空,占在不可亡,此六者乃空于用也。

(如谋望,世空,我求不遂,应空,彼意不偕之类。)凡事之将避焉,将弃焉,将脱焉,将绝焉,将欲其不在焉,此六者乃空于忌也。

(如占避祸,鬼空则可避;如占脱役,鬼空则可脱之类。)盖空居变爻则无司,空在伏爻则不现。

(变爻若空,不能生克动爻,故曰无司;伏神若空,不能透露卦象,故曰不现。)空居六亲称其用,空临六神较其事。

(六亲谓财官父兄子,补遗曰:财空富而厚,官空贵而不荣,子空儿女必伶仃,父空屋室还衰败,兄空则弟兄少力。

法曰:青龙空亡怀虚喜,朱雀空亡讼自已,勾陈空亡田甚芜,腾蛇空亡妖不起,白虎空亡丧服橐,元武空亡盗贼弭。)世应空而分彼我之求,内外空而分新旧之基,间身空而分人己,阴阳空而分男女,出现伏藏空而分远近,五行旬空之则,是学易之模范也。

(中人强弱忌间空,祸己有无喜身空,男人阳空则弗出,女人阴空则防疾,非谓男女空而弗分阴阳也。

近事忌出现空,远事忌伏藏空,非谓出现空而伏藏不空也。)日冲章第二十七日冲安旺之爻为暗动,日冲静衰之爻谓暗破,空爻遇冲谓之实,动爻遇冲谓之散,凡有四法,此日冲之要理也。

(如辰建卯日,坤酉子孙,谓之暗动,即半动矣;如午建酉日,离卯父爻,谓之暗破,即半碎矣;如午建戊辰日,乾戌世空,谓之全实;亥建戊子日,艮午父空,谓之半实也。

如动爻遇日辰相冲,苟非月建,则谓之散,及动化冲亦散,或他爻发动来冲,若彼强我弱皆散。

夫散,犹空也,则全无矣,纵有生扶,不可救药。)其为墓冲、胎冲、克冲、绝冲,亦有四法,此日冲之分称也。

(辰戌丑未为墓冲,不论旺相休囚,静遇为暗动,空遇为填实。

子午卯酉为胎冲,旺相则静为暗动,休囚则静为半散,空为半实也。

如子酉之日,来冲午卯,虽旺相亦为克冲,其吉但得十之七矣。

寅申巳亥为绝冲,纵旺相,静不能为暗动,空不能为全实,盖绝冲与克冲同也。

克冲有三,子酉之日为克冲少轻;申亥之日克冲,绝而又克,故重也;寅巳之日绝冲,又重于胎克冲尔)其暗动,或临于元神,或临于忌神,或临于用神,各随其处而用之,若仇忌两发,而元神值暗动,犹得绵续生生也。

然为吉凶之力则半,迟速之报则缓,灾祥之应则暗,如萌如窟,若启若击,用而喜之,忌而恶之,其机如此。

(暗动之力,不及动爻之力。)岁时之冲则不然,盖年用远而不言冲,时用近而不言破,是以日月之冲,非远近之比尔。

遇时章第二十八吾闻用神得令则吉,失令则凶,理之常也,然有当时后时之用,岂可执一而论哉。

(得令失令,言其常也,事在后期,则勿执时令。)故占于此月之得,此日之得,则用神当时为吉;若彼月之得,彼日之得,则用神当于彼时之令吉焉。

盖夏月出而冬月入,水用为嘉,亥日问而巳日求,火用为善。

(补遗曰:冬藏夏货,宜巳午之财爻;秋放春收,喜卯寅之妻位。

如寅建辛亥日占丁巳摇会,得节之中孚,巳财绝于亥日,兄动夺之,理不应得,然丁巳财当以丁巳日求之,而甲寅旬子兄值空,是日果应得会,可见遇时为卜筮之要。)夫用神得于此时之令,则失于彼时之司,得于彼时之司,则失于此时之令,吉凶相胜,可不深辩乎?若随常之问,恒远之求,即当以占时用神得令失令而定灾祥,以其无时之可据也。

独发章第二十九吉凶之应,鬼神之情,必兆以动而告我也,是以卜筮之道,求用象为枢机,而察动爻为情状。

惟一爻动而五爻之不动者,五爻动而一爻之不动者,事应之来,不验于用神,而验于卦象也。

是以一爻独发,其占九六,一爻独静,其占七八,则由志动而鬼神知,鬼神知而吉凶生,吉凶之生由于动,所以重于动而轻于用也。

(大吉大凶,虽不系于独发独静之爻,然鬼神之情,常显机于此。)夫占事之法,不可舍用神而求动爻,间有事验于动爻者,如占行人得甲子爻动而甲子日至,占病人得丙子爻发而丙子日亡,避火,遇甲午官兴而是日遭回禄,求名,遇丙戌父动而是岁反登科。

(酉建甲子日卜子归期,得夬之大过,月建子孙,是月应至,卯冲酉子,宜在丁卯日到,而当日甲子即归。

午建己巳日卜妻病,得大畜之小畜,月破妻爻化绝,应在当日即亡,后待丙子日而死。

未建戊午日占家宅,得乾之小畜,本应火灾,庚午壬午不应,至甲午日而回禄,以夏至后先壬而后甲也明。

壬午年巳建甲戌日占功名得剥之晋,常法以子午卯酉乡举,后因鼎革,改丙戌而发乡科。

以上皆验于独发,故虽不离用爻,而亦不执用爻也。)如求财遇否之临而占八,乙卯日而得财。

访友遇遁之节而占七,壬申日而会友。

尚有己巳之静而应于他卯日者,亦或验之也。

静而独发,以值以合,动而独静,以值以冲,然必杂取用神忌神而当其爻象者则信无失矣。

独动独静之法,则犹古昔之占验云。

(如寅建己亥日占求财,得否之临,卯财长生,兄破不克妻爻,主应有财,不得于癸卯而得于乙卯者,日值干支财也;未建丙午日占访友,得遁之节,应爻在壬申,是以壬申日遇;巳建乙丑日占子归,得睽之咸,而应丁卯日至。

盖一爻之静,不惟验于相值,亦验相冲;一爻之动,不惟应于相值,尤应相合,决日之秘,仍看用爻。)或曰,独发独静,止为吉凶告兆也。

如求财遇财旺而有财,求官遇官旺而有官,行人遇用神生克而定其迟速,病人遇用神衰旺而决其死生,然后以独发独静之爻定其时,则每有验,此为论之中也。

(独发独静可以定时日、察事应,若遂以定吉凶,则须审用爻,不可执也。)两现章第三十夫用神之两现,将何主焉?必以其有伤无伤而定取舍也,舍其有伤,取其无伤,则可得一其主也。

法所谓用得其用则吉,不得其用则凶,是故舍其无用而取其有用也,若两求之,则吉凶不定矣。

(伤谓旬空月破冲散克伤之类。)然一动一静之用,犹有别焉,舍静取动,以动为事之兆也。

不能得用神于飞爻,而求用神于伏象者,舍飞从伏,必以日月动爻之扶挈用之。

(飞用被伤,当索伏用,日月动与配,相生而从,相克而舍。)后时生旺死绝,亦以不伤之神为论,是故未丑为用,而丑空未实,而败于丑月者,谓未实而丑破之也。

(后来日期,取配无伤用神,不可并索,如亥建戊午日占脱货,得大过,遇子月价贵,遇丑月价贱,是论丑破未,而不论建丑也)夫鬼神之于蓍不妄动、不徒现,必有所告也,是以卜男婚而两官者,竞相求也,卜女婚而两财者,交相与也;词讼两官,则非一狱之事,失脱两鬼,则是三同之偷;仕路两官而再加署敕,考场两父而复试文章。

官主也,父头也,营谋重之而系两头两主;妻财也,子福也,身命逢之而多福多财;忧害二鬼而戒内外之惊,理财二妻而得往来之息;子孙两现而占嗣者,膝下有真假之嗣,弟兄两现而占交者,座前有名实之友。

(卦中用爻两现,推之人事,必有其象,用则喜而忌宜称也。)卜居官遇乃二氏之同居,营葬鬼遇乃二亡之合葬也;所以戒文书者,父重而有交章之论也,忧官鬼者,鬼重而有连绵之祸也,恶兄弟者,兄重而有繁兴之费也;鬼伏鬼为新旧之病,官化官为起倒之词。

(两现之象,最不易明,故详列于此,因事求之。)盖两现于飞伏者,则取较之,两现于变互者,则勿取较也。

其升观二分之卦,八纯二土之象,皆有成格,故无烦别论,亦以两现之法为用云尔。

(二分八纯,卦有一定,及得于变互者,皆不同两现之论。)

《易冒》易冒卷之四

长生章第三十一天地万物,始于无明,绝后而胎也。

(无明,即释氏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十二因缘之类也;绝则无物,犹无明也;胎则有形,犹缘名色也。)三位而生,七位而旺,十位而死,十二位而终始焉。

(法不以胎为始,而以长生为始者,以其未现形象也。

长生法:金生巳,木生亥,火生寅,水土生申,以掌上顺数可晓。)其所取用者,莫重于生绝,故金遇巳而不克,土遇巳而不生。

(十二位取用,最重生绝二端,即五行生克,不及生绝,故金遇巳而得生,土遇巳而言绝也。)临官帝旺,用神乃昌,是故临官则食禄,天元禄之所授也;帝旺则位中,将星之所立也。

长生曰日辰,帝旺曰正旺,二者孰能胜之。

(天元禄法:四位临官,即为禄位,如甲木生于亥,顺行四位,临官在寅,是甲禄在寅 矣;乙木生于午,逆行四位,临官在卯,是乙禄在卯矣;丙戊生寅,顺行临巳,是丙戊禄巳矣,余仿此。

将星之法,以中神为主,子午卯酉,正中位也,申子辰,子为将星,余仿此。)若沐浴冠带衰病胎养,则不胜五行之生克,病渐及于不神,养将需于有力,盖见生吉而见克凶,是故水败于酉为假败,火胎于子为伪胎,木胎在酉,论克不论胎,金衰在戌,论生不论衰也。

(此言十二位,唯长生临官帝旺为重,余位稍轻,还以五行生克为断。)死墓之法,临死无救,则邻死矣,临死又克,则过死矣。

绝亦如之。

墓而有刑,如击如发,墓而无冲,为匿为藏。

(爻神投死日月变爻之上,或日月变爻内有一生之,则死而未死,绝而未绝也;既死又克,则为己死;无生无克,准克之半。

凡用入墓,喜刑喜冲。)盖用爻生绝于日辰之上者特重,生绝于月建之上者有分,夫月令也,日天也,轻重缓急不侔矣。

(生绝月建,须兼论当生、所生、生我、克我、我克之法,日重而月轻也。)伏爻生绝于飞,动爻生绝于变,其法犹类日也,然有真伪之辩焉。

本卦动爻,难言生绝,故巳动伤金而生土,亥发火熄而木荣,有同体之观焉。

(动爻化出之变爻,伏神本位之飞爻,如空如破,则非生非绝矣,故曰真伪。

卦爻一本专论生克,不当参以长生十二法也,故曰同体。)卜筮之道,归重支神,不分阴阳,同其生死,此其准也。

若五行之家,析干支,分阴阳,则阳生阴死,阴死阳生,而长生亦异,盖五行阴阳,皆投胎于母而后养焉。

(丙为日,丁为月,皆投胎于子,自天开于子,而日月昭焉。

日月即人物之仰依也,故先以火胎于子为法,养丑而生寅也。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丙既生寅,人亦生寅也。

阴阳不可同立,男女不可无别,丁寄生于酉,故下言祖母族抚之。

盖阳干有十二位之用,阴干惟重死生,必欲分求,但以阳顺阴逆为法。)既分男女,男顺而长生,女逆而寄生,以至临官食禄之地,乃见其功。

(盖阴阳干支,至临官而成功。

丙临官于巳,巳既有丙也,丁临官在午,午即有丁也。)男既长大,应合婚姻,惟寅丙远赘子辛之妻而养戊己者,戊之长生于寅,己之寄生于酉,皆曰祖母抚之,独此附其姑,然五行或同位、或相间,穷理反经而道尽矣。

(丙既生寅而长大,理合择配,丙合于辛,宜配辛女,当卯无辛,远逆寄生于子之辛女,赘为夫妇,天之造物,非定有常。

火生土而土胎子也,养于丑,故戊土生于寅,己土寄生于父娣丁长酉之姑,而各自成也。

戊既长大,宜合癸配,卯中癸水娶之。

土生金而金胎于卯也,养于辰,庚金长生于巳,辛金寄生于子,则祖母之族而抚焉。

庚既长大,合午乙为妻,金生水而水胎于午也,养于未,壬水长生于申,癸水寄生于卯。

壬既长大,合酉丁为妻,水生林而木胎于酉也,养于戌,甲木长生于亥,乙木寄生于午。

甲既长大,合子己为妻,木生火而火胎于子也,亥天地之终,子天地之始,己辛之女,皆是子而嫁赘,盖男女皆自天生,五行或同位、或相间,穷其理而返诸常,可曲尽阴阳之道。

法曰:子中癸己更加辛,丑中己癸复阴金,寅品甲木兼丙戊,卯中乙木癸水临,辰中戊土藏乙癸,巳中丙火戊加庚,午中丁火连乙己,未中己土亦逢丁,申内庚金坤壬水,酉内辛金丁己寻,戌中戊土辛丁位,亥中壬水甲木生,地支内有天干伏,天地人元仔细分。)唯土之长生不一者,以地王起甲申,申中有坤,故土生于申,若分阴阳,则戊生于寅,己生于酉,而金木水火之内,皆不可以无土,始知土德之用,接续五行,分寄而旺,无往而不生者哉。

(土神之生,不一其所,土神之位,相杂而处,所以五行不可无土也。)无鬼章第三十二或曰阳为官,阴为鬼,复曰旺为官,衰为鬼,又曰官鬼为系(击?)爻,为制爻,大凡喜之为官,恶之为鬼,用之阳则官,用之阴则鬼,名异而用同也,卦不应无,亦不宜动。

(官鬼不必以旺衰阴阳分,但用则为官,忌则为鬼,然官亦可凶,鬼亦可吉。)动而逢冲,动而有制,动而无助,犹不动也。

有而空,冲而散,化而冲,犹不有也。

卦中虽无而伏于世爻动爻之下,变而临于日建月建之上,则无犹不无也。

(此辩其虚实强弱之分也。)空而动者,谓之半空,动而破者,谓之全凶。

有云吉则不吉,凶则更凶,则以大白虎所临也。

(破本无为,因大白虎煞临之,其凶愈甚。)其象在天为鬼神、为雷霆,在地为庙宇、社稷、厅衙、尸骨、妖邪、虫蚁,在身为主张、权柄、魂魄、识见、疾病,在家为香火、主宰、宗祖、魇倒,在国为仇敌、乱臣,在任为爵级,在事为讼非、为祈祷、为夫媚、为阻滞束缚。

(六亲惟鬼爻为象最多,所谓体物不遗也。)故身命无鬼,谋望失主,处世无恒;功名无鬼,进取无成,升迁未遂;家宅无鬼,主无君德,耗散多端;谋望无鬼,事无主断,关说徒劳也。

(此言用鬼,鬼不宜无也。)疾病无鬼,须看用爻,用伤则祈祷无灵,用强则不禳而愈;婚姻无鬼,须分男女,女占有少寡之嫌,男占则我非其匹;求财无鬼,须分主客,同本而权落他人,空拳而我无遭遇也;自逃则易以潜身,捕逃则难于觅迹,失物则勿以诬人,祷祀而神不降,请托而言不从,事以类推也。

(此言无鬼,各有吉凶之辩也。)故官鬼者,事之主也,祸之端也,出入行藏,贵乎静而勿动,兴词构难,畏其动而即成。

盖凡防害及身,喜其无鬼,求事益己,利在有官,学者辩之。

绝生章第三十三用爻属木,申日占而绝,水爻动而生,因名绝生,犹穷地而遇援也。

盖绝生之法有五:用神受日月之克,遇动爻之生,一也;受动爻之克,遇变爻之生,一也;受变爻之克,遇动爻之生,一也;伏用受日月之克,遇飞爻动爻之生,一也;伏用受飞爻动爻之克,遇日月之生,一也。

此五者皆谓之绝处逢生也。

其不能生者有三:用神自受破散,不能生者一;飞爻动爻生我者受破散,不能生者二;变爻生我者受破绝,不能生者三。

忌神亦以此参之。

身命世绝而逢生,虽困必亨,虽夭必寿;文科重父,武试重官,遇之者几落孙山,终登龙虎;男婚用财,女姻用鬼,遇之者后成泰晋,始则参辰。

鬼为我病,病退复进,用乃病身,危而得安;讼而又讼,官鬼遇日月之生,忧而不忧,子孙逢动变之助;出行世遇者安,行人应遇者还;占仁宦因众罚而增秩,占货财将亏折而居赢;捕逃而应逢,如鱼脱网,修道而世值,如龙飞天。

(名,谓官爻遇之;利,谓财爻遇之。)内卦遇之,家宅衰而将旺,外卦遇之,人口减而复增。

内为邦畿,外为政事,盖国犹家占。

其为吉也,犹旱遇雨;其为凶也,如火复炎。

然唯日月之绝为真绝,日月之生为真生,又不可不知也。

合冲章第三十四闻之和则合,击则冲,合主事之成,冲主事之败,吉则宜合,凶则宜冲。

筮得六冲,其名卦冲,无往而不散也,言多乱,事多变,行多违,谋多阻也。

筮化六冲,其名变冲,占事主无后也,约婚而不终,结义而不信,营求而不遂也。

卦冲谓之前冲,变冲谓之后冲,倘前六合而后六冲,又其甚已。

(卦冲有三:正卦冲,之卦冲,合处逢冲也。)前合后冲,始繁华而终憔悴;前冲后合,初更张而卒和调;前合后合,伙伴契而讼狱缠,始终结而不解;前冲后冲,谋望难而官非散,亲疏背而不从。

爻冲有五:日冲则动,空冲则实,动冲则散,化冲则失,自冲则败也。

爻合有四:静合为起,动合为绊,化合为援,自合为好也。

(化冲,巳动化亥也;自冲,卦中子午两动也,亦论强弱。

化合自合,反是而推。)独夫六合遇日辰冲害于世应之上者,其名合冲,犹功之几成而败,财之既得而失,婚之几从而违,谋之几就而变,不可居也。

不言冲合者,既败不可成,既解不可交,既失不可得也,即得之亦他应也。

(如午建丙子日,占婚得兑之节,卦虽六冲,其日月合世应,变成六合,以为始悖而终就,及后二家皆得偕,此占不成,故不贵也。)且有爻之合处逢冲者,财鬼冲害忌婚姻,父官冲害忌功名,子妻冲害忌谋生,然而视世应冲害者则稍轻矣,故合处逢冲,前贤专主世应也。

随墓章第三十五夫随墓有五:一曰命墓,二曰世墓,三曰化爻墓,四曰卦身墓,五曰世身墓,此五者有轻重之分也。

(本命临鬼而墓于日为命墓,世爻临鬼而墓于日为世墓,或命世、及卦身世身临鬼而化入墓爻为化爻墓,卦身临鬼墓于日,世身临鬼墓于日为身墓也。)命之随鬼入墓,乃为大凶,谓鬼命并现也,若现于日月变伏之位而非矣。

(命墓必命乘鬼同现一爻始真,若临日月变伏,皆非也。)世之随鬼入墓,自占者凶,代占者忌,视命墓少间尔。

(世墓自占代占皆忌,如巳建癸未日占寅命妻病,得大畜之蒙,乃妻命墓而世亦随墓,后五月妻亡,夫亦继亡,所谓代占者忌尔。)化爻随鬼入墓,与命墓世墓无差等,而有真伪,火官戌墓,辰日冲而成伪,戌月实而作真,戌空自伪,戌破非真。

(化爻墓须分真伪。)卦身之墓,现于卦者是,世身之墓,空于世者非,此二者惟占讼词、狱禁、疾病、忧疑、户役、动作、潜逃、投充、斋戒之事忌之,然遇鬼旺则凶,官衰则减,视世墓化墓则轻尔。

(卦身因卦而成,故有身则是,世身因世而起,故世空则非,盖大小身墓,有忌有不忌也。)且夫月破旬空之鬼,而临本命世爻之墓,官非灾病,见空破而垂毙,毙而又墓,故为凶占;若避患、忧害、防非,见空破而祸消,祸消而随墓何凶也。

(事已及身,空破随墓最忌;事未及身而先事忧防,则空破随墓非忌。)夫身命逢之,一世应多灾疾;婚姻遇此,中途定见刑伤,占分男女命墓也。

(不论世鬼,不拘空破,女命墓戒娶,男命墓戒嫁。)求官履仕途而不反,出行登平道而遭屯,行人病于他乡,产妇厄于暗室,公役有桎梏之辱,兴造有妨犯之凶,偷关逾险而蹈网罗,出族谋差而受羁绁。

(随墓统忌,若兴造偷逾,空破稍可。)求财被溺于狭邪之地,占穴或犯夫古塿之尸。

(二者只言世墓。)盖凡以官鬼为忌神者,遇之不祥,空破稍轻;以身命为先务者,遇之亦不祥,而空破反重。

此皆以日辰化爻之墓为法,他不同论云。

助伤章第三十六助鬼伤身,以世爻受鬼克,而鬼长生于日,是为引祸以自害。

世亦称身,实世而非身也。

夫世爻,卦之宰也,占之主也,问者之身也,故曰伤身。

然官鬼遇空破者弗能伤,世爻逢旺相者弗能伤。

虽曰长生,临于岁月动变之位者则非;虽长生于日,而巳日之巽,申日之革则非;虽曰助鬼,而午日之坎,酉日之离则非。

是以前贤举申日之离,寅日之咸,亥日之泰者为法。

(五行大生谓之真生,巽鬼革鬼非大生,坎鬼离鬼非长生,所以有间。)占身命者认祸为福,比匪为良,因财丧身,贪色亡命,妻妾不贤而归夫咎,奴仆肆逆而累主殃。

(以财为利,以鬼为害,天下之害皆伏于利,理固然也。)国占为奸臣聚敛,为宦官专恣;师占为将病防刺,及自兵之叛;占家者主人贪利忘害,求益遭损,鬼临雀起非,临武被劫,临虎见丧,临蛇而惊;娶妇则主妇不贤;收仆则主仆怀叛。

若女占夫而官星为用者,遇之反吉也;占官骤升,占武即发。

(大抵用官吉而用财凶,世爻尤凶也。)占讼有重责之忧,占失有再偷之虑;投军脱役,鱼为饵钩,昧事修方,步遭荆棘;求财有妄求之害,出行有行险之虞;离尘修戒,障业未除,公役参房,杖笞难免;占监狱囹圄之灾未满,占疾病枕席之患未离;奉神神怒,安灵灵哭,占怪怪真,占梦梦实;避祸祸必临,防害害必至。

总之以鬼为忌者,助伤固凶,即以官为用者,亦嫌其克世,静迟动速,旺大衰小,惟空破散则吉也。

局会章第三十七何谓之局?物有始终,故谓之局也;何谓之会?物必有丽,故谓之会也。

(生乃物之始,藏乃物之终,既成始终,故谓之局,如卯木生亥墓未,为木局是也,若亥卯未而会,物必有丽也。)夫局会有成不成之分,当明化不化之义,然后得局会之秘也。

中神主也,失其主则不能会,伤其中则不能局。

是以火神局会,以午为要,午不失伤,即寅戌失一而亦局会也。

伤其始者,局会之力小,伤其终者,局会之力存,终始不伤。

局会之力大矣。

(始失长生故力小,终失墓藏故力犹存,得三位皆全,其力更大。

午会为火,寅戌虽会,而土木本质,则不随火变也。)局会有三:一曰动会,二曰变会,三曰伏会,则必由日月而悬之也。

动会者,周流六虚而皆会也;变会者,交重一爻而相会也;伏会者,发动飞爻而相挈也。

(凡局必得日月有一在局,始成动会,如寅建戊戌日,用官得乾之既济是也;变会如戌建甲寅日,用官得遁之乾是也;伏会如卯建戊寅日,用父得大畜之离是也。)变失始者其局假,伏得生者其局真。

是故子变辰者非,午伏寅者是也。

日月悬之,悬始吉而悬终凶也。

是故申月悬子则是,戌月悬午则非也。

(如戌建己酉日,用官得谦之泰,以戌月午变寅爻当成火局,然寅值空,乃失其始,戌月悬午,是墓非生,则此火局休囚,不成会矣。

如申建甲辰日,用财得履之睽,子伏申下,财乃长生,申为月建,谓之悬始,则水局旺相,故成会尔,余仿此。)盖局会之道虽纷,而生克之理若一,故失中乃失主,失始乃失生,失终乃失墓,则轻重昭矣。

刑害章第三十八拟议之三而后刑,故曰三刑,非实有三也。

夫刑同杀,故曰西曹,由西而始也。

三刑之法,以金局之神,而巡西方之位,所谓巳酉丑而乘申酉戌也。

金木水火,五行之顺也,西北东南,四方之次也,以金木火水之正,而刑西北东南之邪,则亥卯未而乘亥子丑,申子辰而乘寅卯辰,寅午戌而乘巳午未矣。

乘则刑之,上下相对,循环相加,此三刑之立法也。

孟党孟刑,仲党仲刑,季党季刑,以故有寅巳申、丑戌未、卯子、子卯、辰午酉亥之名也。

于是乎,有金刚火强,自刑其方,水局刑木,木局刑水之议。

苟曰必三始刑,则卯子子卯之无礼刑,辰午酉亥之自刑,岂必三也?是故三刑之名,不可以三泥也。

(孟党寅巳申亥,仲党卯午酉子,季党辰未戌丑。)三刑之法,墓亦赖之,刑则墓开,刑而兼冲,其力更大。

(夫墓得刑冲,犹锁得钥,故曰墓开,然不及冲,故刑而不冲者轻,刑而兼冲者重,酉建庚申日,用财得困之兑是谓真刑。)夫刑之为象,于物若毙,于心若忧,于事若漓,犹退神之例,而不及旬空月破之凶也。

身命遇之,恐骨肉之相残;婚姻遇之,惧门第之相压;宦忧内丧,病防带疾;官克世而问讼,五克世而问疏,若世刑而大凶也。

(身命,谓世及用爻遇之,男娶谓财、女嫁谓官遇之。)夫害者,夺吾之好为害也,上下四方曰六,故名六害,举天地之内而言也。

相合曰好,相冲曰夺,相恶曰害,是故冲吾之合,则犹夺吾之好,吾故恶之,而与相害也。

故子合丑而未冲,所以子未为害尔,六合则有六冲,六冲则有六害,此六害之立法也。

(古亦称穿心六害。)然有生害、有克害,其为象也,心恶而面好,外悦而内仇,此相生之害也。

我克彼者,我强而彼弱,志相恶尔;彼克我者,彼刚而我柔,力被制尔。

然亦不及六冲之甚也,然亦必兼合冲生克而考之。

三刑六害,当别用爻,非以卦象云尔。

(大抵六害重克害,克害重用爻世爻,及应克世,若姤恒小畜益卦,虽存六害之名,当察其用而权之。)诸星章第三十九神宿之法,灾祥非一,吉凶之验,别演乃殊。

有以天象列星而入易者,有以人事占星而入易者,然要无不出乎干支阴阳生克衰旺之情,或年或季或月或日或时或局之例,以辩其有用无用,轻力重力焉。

其有星之名,而无所本者不敢列也。

(天象,如角亢房,二十八经星也,如木火土金水,五纬星也,如贪狼巨门,九曜星也;人事,如天喜天医天厨天狱之类是也。

虽星煞杂陈,各有所本,否则俗传无验也。)如经星入易,乾之上九降参,又降镇星,唯岁时身命之占用之;九曜之立,曰贪狼,曰巨门,曰禄存,曰文昌,曰廉贞,曰武曲,曰破军,曰左辅,曰右弼是也,唯婚姻才貌坟茔屋宅之占用之。

(法曰:月月常加戌,时时起破军,破军前两位,世俗少知闻。

两位,即左辅右弼也,斗柄即破军。

如寅建午时占,以戌加寅起至午时在戌,以戌上为破军,亥是左辅,子是右弼也。)紫微垣以危室之分起子也,天市垣以尾箕之分起寅也,太微垣以翼轸之分起巳也,唯造化之占用之,此天象立星之略也。

(三垣皆以正月起顺行。)天德之星,正月起亥而顺行,盖天之德泽,从天门而降,亥为天门,因以名之。

天干天德寅建在丁,卯建在申,盖人事天功,阴阳相助也。

(天德正月起亥顺行,干德法曰:正丁二申宫,三壬四辛同,五亥六甲上,七癸八寅从,九丙十居乙,子巳丑庚逢。

天德即天道,阴阳两互,抚祐八荒,孟季保生墓之人元,四正用阳贵之协力。

故寅内人元丙,天与丁助之,卯内人元癸,天与阳贵坤中壬水助之,辰内人元癸,天与壬助之,巳内庚,天与辛,午内乙,天与阳贵乾中甲木助之,未内乙,天与甲也,余六位仿此。

历日所载,坤乾艮巽,即申亥寅巳尔,其土德周遍,故不列天德也,此法用天干,如寅建丁亥子孙发动,以丁为天德也,利用防非。)月德自未而顺行,未为广寒宫,太阴之府,是以始之。

天干月德寅午戌建而举丙,亥卯未建而举甲,巳酉丑月德在庚,申子辰月德在壬,太阴之德,亦其助也,盖以午丁而丙助,卯乙而甲扶焉。

(古法以子为帝座,午为端门,卯为雷门,酉为佛境,亥为天门,巳为地户,申为神门,寅为鬼路,辰为天罗,戌为地网,丑为黄泉杀,未为广寒宫也,四德俱主福荫,能逃刑免难。)天乙贵人,有阴阳之别,阳贵始自天王立甲子而顺求之,阴贵始自地王起甲申而逆求之。

贵人之用,不犯对于君王,贵人之行,不践入于罗网。

甲合己而在子,己以子为阳贵;乙合庚而在丑,庚以丑为阳贵;丙合辛而在寅,辛以寅为阳贵;丁合壬而在卯,壬以卯为阳贵;辰为天罗,逾而不入;戊合癸而在巳,癸以巳为阳贵;午为端门,越而弗对;己合甲而在未,甲以未为阳贵;庚合乙而在申,乙以申为阳贵;辛合丙而在酉,丙以酉为阳贵;配为地网弗履;壬合丁而在亥,丁以亥为阳贵;子为帝座弗犯;癸合戊而在丑,戊以丑为阳贵,阴贵亦然。

(法曰:甲羊戊庚牛,乙猴巳鼠头,丙鸡丁猪走,壬兔癸蛇游,六辛骑猛虎,阳贵用斯求。

甲牛戊庚羊,乙鼠巳猴乡,丙鸡丁猪位,壬蛇癸兔藏,六辛乘骏马,阴贵用心详。

六壬数,巳至戌用阳,亥至辰用阴,未当。

当以子至巳用阳,午至亥用阴,易筮不分阴阳。)福星贵人,即食神星也。

甲之五遁,丙为食神,故寅为福;乙之五遁,丁为食神,丑亥为福星也。

(法曰:甲虎乙猪牛,丙同犬鼠游,丁鸡戊猴走,己羊庚马头,辛蛇癸逐兔,壬日占龙楼。)天厨贵人,禄上生禄,是为天厨。

甲之五遁,禄于丙寅,寅上之丙,复禄于巳,故甲以巳为天厨;癸之五遁,禄于壬子,子上之壬,复禄于亥,故癸以亥为天厨也。

(法曰:甲丁蛇位号天厨,丙鼠壬鸡癸伴猪,乙戊辛干皆向马,己猴庚虎福神殊。

右二星主禄食。)天元禄者,临官则食禄。

甲木生亥,临官于寅,乙木生午,临官于卯,丙戊生于寅,临官于巳,丁己生于酉,临官在午,阴阳顺逆,各以类推。

(天元禄法:从临官而得,四位临官,即名禄位,如甲木生亥,顺行四位,临官在寅,故甲禄在寅;如乙木生午,逆行四位,临官在卯,故乙禄在卯之类。)天地财,遁甲以戊己为五马六财,而戊己坐辰巳之上,故正月以辰为天财,巳为地财,顺而终之,乃天地财也。

(马,即财也,法曰:正七起龙蛇,二八马羊家,三九循申酉,四十犬豕牙,子午鼠牛索,丑未寅卯查,遁甲因戊己,问利自当沙。)文章德业,必临官设政,三岁后而吾道始昌,因曰文昌。

甲禄在寅,逾三位而巳是也。

辛则不然,逾三位而当子,子为帝座,弗敢犯之,物不可盈,藏于文库,是以辛以戌为文昌也。

(法曰:甲蛇乙马号文昌,丁己寻鸡辛犬方,庚猪癸兔壬从虎,丙戊扬猴最吉祥。

盖火墓在戌,离为文明,故曰文库;金墓于丑,金为兵革,故曰武库也。)位中居尊,谓之将星,故亥卯未,将星在卯,而攀辰鞍,驾巳马,马前六害,以警跸也,害前华盖,备旌幡也,将后七神,甲士后劲也,而劫煞灾煞天煞地煞年煞月煞亡人煞,以名焉。

是以华盖为首星,劫煞为尾星,而将卫在中也。

(将星法起中神,子午卯酉,正中位也,故亥卯未,将星在卯,辰为攀鞍,巳为驾马,马前为六害午也,害前为华盖未也,将后为七煞,自申至寅七位是也。)天马,即乾马也,正月午始,循环行之,此星惟利升迁之卜。

驿马亦从将星而推也,如寅午戌,将星在午,则以未为攀鞍,申为驾马矣,行人要星也。

(正月用乾四爻为天马,二月五爻申,循环用之。

法曰:正七还骑马,二八向猴申,三九须从犬,四十鼠相侵,五十一当寅上,六十二定归辰。

天马文人用上,丧病者嗔,盖病者马向天游,是上丧服也。

驿马法曰:寅午戌马居申,亥卯未马在巳,申子辰成居寅,巳酉丑马在亥。)且天喜之为星也,孟春建寅,则喜在戌,仲春建卯,则喜在亥,季春建辰,则喜在子,盖以成为喜也。

喜神之用,遁甲所专。

遁甲者,拒庚而藏甲也。

惟丙丁制之,故甲己五遁得丙寅,则喜神在寅也,乙庚五遁得丙戌,则喜神在戌矣。

(成喜之法,寅到戌而成,卯至亥而成,辰至子而成也,余可类推。

法曰:春戌夏丑为天喜,秋辰冬未三三指。

喜神法曰:甲己东北乙庚乾,丙辛独位向坤言,丁壬二日离宫上,戊癸东南喜事连。

若喜神位值子孙动者,出行顺利,其他动止亦宜向之也。)天赦,与人更新也。

作历之初,首于冬至 甲子,故冬至甲子为天赦;春首戊寅,夏至甲午,秋首戊申,刑罪之占,得逢解网也。

天解春以寅,夏以巳,秋以申,冬以亥。

盖水绝于申,寅能破之,是为天解。

(先王以二至及春秋首日,大赦天下,故后世以是日为天赦。

天解,凡以绝为我难,冲则天去我难也。)月解,太阴也,自戌而辉,行南周天之半,以照北极,故九十月在午,正二月在申也。

剪刈根萌,则息非宜。

喝散,春木根萌在亥,巳能刈之,是为喝散。

(月解法,九十月午,子丑月未,正二月申,三四月酉,五六月戌,七八月亥。

两月一位,谓上施下仰,九十月午者,午施子仰也。

午自亥极,施仰乃见。

冲断生根为喝散,夏火生寅,用申冲寅,秋多生巳,用亥冲巳。

法曰:春巳夏居申,秋猪冬到寅是也。)天医,上帝之司,救疗之神也。

本在遁甲,相丙而御庚,即丁神也。

好生为心,故不践于寂灭之地,乃更位焉。

周岁而复命,始岁而复化。

活曜,上帝命司生之神也,因随帝而出于震焉,为胎育子息之占。

(以五虎遁,正月甲遁觅丁神,得丁卯丁丑,故正月以丁卯为天医,余丁丑;二月乙遁得丁亥,三月丙遁得丁酉,乃弗居而易丑,故三月则以丁丑为天医。

夫酉为佛境,乃寂灭日沉之地,故弗居;四月丁遁得丁未,五月戊遁得丁巳,六月己遁复得丁卯,余丁丑,七月庚遁复得丁亥,八月辛遁复得丁酉,违酉从丑,九月壬遁复得丁未,十月癸遁复得丁巳,十一月甲遁复得丁卯,十二月乙遁复得丁亥终焉,还命上帝,岁复如是也。

发微通书,以天喜为天医误矣。

法曰:天医正卯二猪临,三月随牛四未寻,五蛇六兔七居亥,八丑九羊十巳存,十一再来寻卯上,十二亥上作医人。

活曜法,正月从卯顺行。)雷火之煞,大利功名,盖雷能动物,即长生也。

寅午戌月起于寅,申子辰月起于申,是以立之,震为旌旗煞,故起卯,逆征四圉是谓旌旗。

(草木萌生,雷霆动惊,盖震之德,能普化万物也。

其法正寅二亥,三申四巳,循环三复是焉。

然网罗同之。

上天之为心,惟惟以生道杀物,是名网罗万物也,独捕叛用之。

旌旗春卯夏子秋酉冬子。)天耳天目,以子坎为耳垂,以午离为目眥,目视上,故始天门,从亥申巳寅为次。

耳听下,故始地户,从巳寅亥申为次。

耳目司视听,故动而音信当至。

耳目本吉宿,以用则将迎而成,故逆行焉。

(以四季行四位,春巳夏寅秋亥冬申天耳也,春亥夏申秋巳冬寅天目也。)天罡煞,寅卯辰巳之谓也,因生求生,谓生作而得生息,亦渔猎之吉神也。

天犬吉而顺戌,犬猎益宜之。

天猪天鼠天牛,凶而逆亥子丑,牧养忌之。

(以寅午戌月为火局,火生于寅,是谓生而起也,二卯三辰四巳,巳酉丑为金局金生于巳,是得生而已也,复寅而三重之,则周一岁矣。

天犬正月从戌顺行,猪鼠牛正月从亥子丑逆行也,猪忌畜豕,鼠忌养蚕,牛忌牧犊,嫌值鬼同发。)大腾蛇之别号曰勾陈煞,以其将相冲中王也。

暗金以每季藏金局,故巳酉丑为暗金。

破碎谓金库在丑,以金局自悖逆而出之,四轮复数之,则失藏聚,是名破碎,为家国之多耗也。

(正月自辰起逆行,专务惊滞暗金以巳酉丑,自正月四轮复数是也,亦名红纱,产妇之忌。

破碎以丑酉巳,自丑月起四轮复灵乃破碎也。

丑为金库,故始之。

法曰:辰戌丑未月在丑,寅申巳亥月在酉,子午卯酉月在蛇,逆破如何财顺有。)月破曰耗,大耗而小耗随之,季废为荒芜,月废为月空,空衰为月煞。

(正月起申顺行为大耗,起未顺行为小耗,荒芜之法,春巳酉丑,夏辰申子,秋卯未亥,冬寅午戌。

月空之法,寅午戌月壬废为月空。

月煞之法,壬水衰于丑,故丑为月煞,亥卯未月庚废戌煞,申子辰月丙废未煞,巳酉丑月甲废辰煞,历日可考。)物满而破,破而后开,天贼之义也;随贼而吠,天狗也,其义欲除之、执之、收之。

春之天贼,辰满酉破寅开也,秋之天贼,戌满卯破申开也。

未坤之府,丑能击之,故地贼出丑而逆行焉。

巳为双女宫,本荧惑之神也,天烛由此而顺行焉。

天火即火所胎也,盖火神顺鉴四域,岁三复焉。

(法曰:正龙二鸡三虎乡,四羊五鼠六蛇藏,七犬八兔九猴位,十牛子马丑猪忙,是天贼也。

天狗随之冲击也。

地贼,谓穿窬之辈也。

法曰:天烛正月起蛇宫,荡荡顺行数至龙,主火灾也。

天火,以寅午戌月火局胎于子。

四域,子午卯酉四正也,五九月又起子,故一岁三复。

)天官符即临官之位也,以年局临官于中宫起寅巳申亥,进三位而复退起中宫,顺行九宫,若与鬼动,则成词讼之凶。

阳生曰生气,阴生曰死气,以阳主生而阴主杀也。

五子遁七位之庚午,上庚克甲为官符,是以从午起官符,随死气顺行为死气官符也。

春寅岁之始也,法艮卦寅官持世,乃为锤门官符,下而反复是也。

(以相指一节起坎宫一白,二节坤宫二黑,三节震宫三碧,四节巽宫四绿,君指四节为中宫五黄,无名指四节为乾宫六白,三节兑宫七赤,二节艮宫八白,一节离宫九紫,乃外九宫也。

如子年乃水局临官于亥入中宫,即十月在中宫顺行,即十一月在乾,十二月在兑,进三复退,即是本年,正月入中宫,二月乾,三月兑,四月艮,五月离,六坎,七坤,八震,九巽,乃终。

设如七月占,若鬼动坤宫,为天官符也,此从年起,生气正月从子顺行,死气及官符从午顺行,岁始若苏未起,有锤门之意。

用艮卦自上而下,法曰:正七虑行村,二八鼠当门,三九居戌位,四十弄猴狲,五十一骑马走,六十二跳龙门。)绝止足履,则忧禁怕天狱,寅午戌月绝于亥,巳酉丑月绝于寅,是为天狱。

逆践于地网,为地狱煞也。

坎为血卦,丑为刃库,血因刃上,故正三五七九鼠月,以丑寅卯辰巳午为血刃,刃相对,偶袭奇,复名血忌,血因忌上,故二四六八十腊月,以未申酉戌亥子为血忌。

羊刃纵前之利器,势同荷戈,禄前一位,妻奴所畏。

(绝为天狱,如申子辰水局绝巳之类,法曰:正月逢亥二月申,三月随蛇四月寅,五月循环绝于亥,周而复始定其神。

戌为地网,故地狱自正月起戌逆行,法曰:正牛二未三寅虎,四猴五兔六鸡灾,七辰八戌九月巳,十猪子马丑鼠来。

血忌之星同血刃。

针炙占之定不偕,禄前一位为羊刃,如甲禄在寅,则右顺卯为羊刃,乙禄到卯,则左逆寅为羊刃,丙戊禄巳,则右顺午为羊刃,丁己禄午,则左逆巳为羊刃。

法曰:乙逢寅动当为刃,辛见申摇岂不凶,丁己忌巳癸忧亥,兄弟相加偶必重。

近世不分阴阳顺逆,概以禄前一位为刃,至有误认乙禄到卯,辰为羊刃之说,特为正之。)阳陷于阴曰阴煞,正月起坎之初爻,循环上下,是避害之要也。

死而折之,名曰折煞,故寅午戌以酉为折,申子辰以卯为折也。

方养未几,即受暴折,春木养戌,而辰折之,是名浴盆煞。

咸池煞者,别名桃花,盖以沐浴为桃花,沐浴败垢,淫污败德,因以名之。

(君子为小人之陷曰阴煞,若带鬼动,当防害也。

法以正七寅、二八辰、三九午、四十申、五十一戌、六十二子,即习重坎之象也。

以火局死于酉,水局死于卯,如二六十月午为折煞,巳酉丑月子为看煞,如火养在丑,为未暴折是也。

法曰:春辰夏未秋逢戌,冬季推来在丑神,盖以摧尸煞同,亦暴折之义也,小儿忌之。

咸池煞以寅午戌月火局沐浴于卯,亥卯未月木局沐浴于子,求曰:寅午戌,兔从卯里出,亥卯未,鼠子当头忌,申子辰,鸡叫乱人偷,巳酉丑,跃马南方来。)衰而憔悴,反复悲泣,是名天哭,当墓曰丧门,扣墓曰吊客丧车,以绝位为亡人,所乘者,乃丧车也。

盖冬水以巳绝,乘午为丧车。

五墓者,即墓神也,故春木墓未,夏火墓戌。

三坵者,叠土墓上,故春以丑为坵,取第三位之土,故曰三;五者,五行墓也。

(憔悴谓衰也,寅午戌月,火局衰在未,巳酉丑月,金局衰在戌,三复悲泣,故正未二申三酉四戌,五复未而再三,因名天哭。

以寅午戌月墓戌,亥卯未月墓未,申子辰月墓辰,巳酉丑月墓丑,如正月戌为丧门,则辰为吊客。

冲象扣也,法曰:丧车春鸡夏鼠来,秋卯冬午好安排,二法皆忌疾病。

以土冲土曰叠,自未戌数丑日第三,法曰:丑辰未戌三坵煞,羊犬牛龙五墓寻。)近前曰孤,近后曰寡,而孤寡之煞以传,寅卯辰月,巳孤丑寡也。

前阻曰关,后绝曰锁,而关锁之法以立,申酉戌月,亥关锁也。

(失聚失类,如无依倚,巳丑,前后非类也。

法曰:寅卯辰,巳孤丑寡,巳午未,申孤辰寡,申酉戌,亥孤未寡,亥子丑,寅孤戌寡,若男前女后之意。

阻绝其前后曰关锁,法曰:春关牛与蛇,夏锁龙猴嗟,秋忌羊猪位,冬犬虎交加。)自春建而妄行,不由径,不从道,游行四方,往必败矣,故名往亡。

夫寅而卯,径也,不从而巳,非道也;自卯而辰,自辰而巳,径也,不从而午,而未,非道也,行者之戒也。

以子丑寅,而归孟仲季,非时也。

非时而归,所以忌也,故归忌名之。

绝路空,遇水则路绝,甲己五遁,壬癸加申酉,故申酉为绝路。

震仰孟像舟,木绝于申为覆舟煞,舟绝则覆,故自申起而顺为覆舟,冲舟为浪,故自寅起而顺为白浪。

(正月起寅顺行,则二月当行于卯,乃越径妄行,直游巳申亥而返卯,复不由径,直游午酉子而返辰,复不由径,直游未戌丑而穷焉。

往亡法曰:正寅二巳三申位,四猪五兔六马悲,七鸡八鼠九辰忌,十羊子犬丑牛危。

子丑寅,是天地人三才,盖子月当子而反孟寅,丑月当丑而反仲子,寅月当寅而反季丑,为非时归忌,后三巡亦然。

法曰:寅申巳亥牛相犯,子午卯酉虎相攻,辰戌丑未须防鼠,爻逢归忌路途凶。

绝路空法曰:甲己申酉最为愁,乙庚午未不须筹,丙辛辰巳何劳问,丁壬寅卯一场忧,戊癸子丑高堂坐,如犯空亡莫远游。

木绝申为覆舟,正月从申顺行,寅冲申为白浪,正月从寅顺行。)鹤神自天而降,始践于艮,奇门甲子坎局,巳酉艮局,因从巳酉下地,循环八方,四维六日而更,四正五日而迁,第四十五日上天而居于房北,复五日而入房中,合衍母之数也;复二日迁南,先阴后阳,合少阴之数也;复三日而迁西,合少阳之数也;复一日而迁东,合太阳之数也;复四日而迁中宫,合太阴之数也;戊申居中,然后甲子周矣,若鬼摇是宫出行是戒。

(鹤神,即游神也。)五符者,即天符也,设政而受天符,天符之前十一神,天曹地符风伯雷公雨师风云堂符国印天关地匣天贼也。

(以阴阳禄起五符,阳顺阴逆,周行十二位,盖以甲禄在寅为法,寅乃五符,墓前陈部曲,部曲即天曹也。

未及三位,而复锡符焉,故天符为金舆,地符为玉辇,风伯乃巽位,雷雨云神骢驱之。

未九位而锡大命,乃堂符国印也。

亥为天关,子为地匣,置武库以征不仁,故终天贼,又名陀罗星,弗误于满破开之天贼也。

此从日起。)罡魁之将有十二,体辰戌而用巳亥,天罡太乙胜光小吉传送从魁河魁登明神后大吉功曹太冲也。

罡魁临鬼动,祸患暴作,罡主讼而魁主盗也。

(天罡正月起巳顺行,河魁正月起亥顺行,余十将不司卦内吉凶,故不详注。)太岁之神,始作甲子,阴阳相扶,吉星居焉,偏党好恶凶星立焉。

寅为鬼路,故十二年丧门以寅为始。

申为神门,故十二年白虎以申为始焉,飞廉附之。

盖克我者为官鬼,子受辰克,故十二年以辰起官符,且居五位,五鬼附之。

岁之冲曰岁破,栏杆附之。

戌亦克子,三合丧门,故名吊客,天狗附之。

巳为六阳之终,亥为六阴之极,故巳始死符,亥始病符也。

阴之扶阳,天之造物,故三元四利,十二年以丑起太阳,卯起太阴,未起龙德,酉起福德,顺行为法也。

(四利三元法:一太岁,二太阳,三丧门,四太阴,五官符,六死符,七岁破,八龙德,九白虎,十福德,十一吊客,十二病符,此从年起也。

三元谓上元中元下元也。

四利谓四吉星,太阳、太阴、龙德、福德也。

巳亥宫无吉宿,以阳终阴极也,其附四凶,非在三元旧序。

又有月上飞廉,正月从申逆行,月上五鬼,正月从寅逆行之法,飞廉因白虎亦起申,五鬼因鬼路亦起寅)古人名星之始,或因事而著,或依义而成,或像象而立,必有所本,其无本而妄传者,于吉凶无验,虽多不述也。

大凡吉星之行多顺,凶星之行多逆,地支之星以月为凭,天干之星以日为主,年星虽列,远而较轻,时星间陈,叟而易逝,唯日月之用尊焉。

占星之法,多视其类,非类则弗亲也,各伺其动,不动则不伺也。

然必以用神为主而星辅之,吉以益其吉,凶以甚其凶,而后无偏泥之诮焉,学者辨之。

卦验章第四十以爻而取占应者,谓之用神;以卦而取占应者,谓之卦验,卦验专于卦而不专于爻也。

(以卦名而断吉凶,昔贤所讥,然古又有以卦义断而验者,不可违也。)婚姻忌三冲,则不索用神之衰旺;邦畿征伐忌内反伏吟,而不凭子官;迁居忌外反伏吟,而不凭鬼静;占病主属化墓绝者,虽用旺而凶,此皆先卦而后爻也。

(五者尤为专忌,卜者常泥于用神而失之。)是故筮晴雨者,得乾离则晴,得坎兑则雨;非此,然后察父母子孙以为晦霁也。

筮坟茔者,遇巽风坎水,乃为大凶,以其犯风水而冲也;独秋后占地得坤,春前占山得艮,反为吉兆;蛊有虫蚁,井有水泉,明夷有伏尸;非此,然后索世爻福神以为凶吉也。

(风水最忌六冲,若卜平地,秋后三气得坤卦,卜山地,春前一气得艮卦,反吉,弗论六冲。)出师征伐,遇明夷有覆军之败,遇坎蹇困防汔地之囿,若此者,不复论子官也;求财遇萃曰亏本;出行遇节艮坎明夷曰不吉;狱讼遇大壮与夬曰得理,遇坎蹇明夷曰有囹圄;筮病,遇明夷既济丰节而土鬼独发曰死。

(推之京房萃为缺数,余卦皆昔贤所验。)筮婚姻咸恒节泰者吉,变冲不吉,睽革解离者凶,化合亦凶。

后嗣有无,昔筮大畜而得子,筮蒙而得子,筮涣而得孕,曰腹内怀人也,筮大有同人,及乾与剥而有双胎,曰丙戊两胎于子也。

(昔商瞿将如齐,四十未嗣,夫子蓍之,得大畜九三,后有五丈夫子;周易蒙训为童蒙,补遗云涣腹中怀人。

以上诸卦,皆凭卦断而不及爻用,前贤往有成验。)且有因卦象而取义,因卦义而利用者。

如筮国得否泰,则君子小人可知,得损益,则丰荒可见;筮道业,得艮复咸无妄而成心学;筮儒业,得贲旅坤离而焕文章;筮科第,得乾震而魁黄甲;上疏,岂宜屯蹇,面圣,最喜晋升。

(夫子自筮得旅,筮贲而忧文胜,坤离为文章,震乾得第,皆旧传也。)如噬嗑之日中为市,而宜于贾肆,涣之木在水上,而利于江河;离以佃鱼,随以驾马,益以农田,睽以锄乱;如艮离咸蛊,占蚕而有收,噬嗑鼎颐,占畜而主烹;占起造以大壮为吉,占父母病以大过为凶;防火得离,防盗得坎,防非得噬嗑与讼,防害得明夷小过与损,皆卦忌所列也。

(右卦亦旧传所载,时有征验,然兼察用象更确。)且有古史所记占验者,如观之否,而妫育嗣于姜,归妹之睽,而晋依秦婚而复国。

(陈敬仲奔齐,后大为田氏,晋公女为秦穆夫人,后依秦而复晋。)困之大过而夫陨,不利室家;出师遇复而射目,不利应敌。

(陈文子言夫从风,风陨,不利娶妇;崔氏后败,射目,晋伐楚也。)屯之比而得名,屯之豫而得国,遇蛊而敌败,遇泰而谋成。

(毕万筮仕于晋,得屯之比,见左传。

晋公子重耳,筮适秦而得屯之豫,秦伯伐晋得蛊,晋公子复国得泰,右卦聊述旧闻,然与金钱筮义,断亦少殊,不宜执一而断也。)又有以德以位,配蓍而昌,失德逆天,得吉而亡者。

子仪应乾五之大人,晦庵守天山之肥遁(?),宋祖筮离而违方,明宗得乾而复国,南蒯得坤之六五而反败,志逆天也;穆姜筮艮之八二而兆凶,戒失德也。

(古人亦有筮吉得凶之事,德不足以配蓍也。

先师星元,于出妻者得泰而言凶,劝之终合;瞽于健讼者得豫,戒勿终讼,不听而凶,泰豫本吉,而筮者志凶,则吉凶反应,此亦足为占者之戒也。)

《易冒》易冒卷之五

类总章第四十一 卜筮之道,因象以见吉凶;吉凶之见,因事以兆趋避;趋避之兆,乃系用神;用神所系,殊途而同归,万变而一致。

辨之不详,而吉凶趋避,不得其正矣。

(此言卜筮大法,以用神为本。)用神之法,或以卦,或以爻,或以内外,或以世应,或以五行六亲而考,或以八卦六神而占,然后以年月日时经之,飞伏互变纬之,旺相建生空破散绝进退刑害消息之,大抵舍静求动,舍衰求旺,舍病而求不病,而吉凶之轻重迟速应矣。

(此言用神不一,止执六亲者不广也。)其法先辨卦后辨爻,卦有卦用,爻有爻用。

卦用有八:一内外,二冲合,三反伏,四墓绝,五归游,六卦候,七卦义,八卦验。

何谓内外?如占家而内为人,外为宅,内宜守,外宜迁也。

何谓冲合?如三冲之卦,天人不交,始终不协,六合之卦,贤亲夹辅,人事顺成也。

何谓反伏?反吟而心反事悖,伏吟而神忒气分,唯国占师占人宅之忌也。

何谓墓绝?如震化坤,木墓未而绝申,离化乾,火墓戌而绝亥,唯国占师占身命住基疾病之凶也。

何谓归游?归魂主不出,游魂主无定也。

何谓卦候?候逢旺相,不以日冲为破,卦值死囚,不以日建而兴,唯邦畿人宅之占也。

何谓卦义?如筮晴雨喜乾离之晴,占坟茔畏风水之卦也。

何谓卦验?如筮涣而言腹内怀人,噬嗑而言日中为市也,此卦用也。

故用有取于卦者,先卦而后爻也。

(此专重卦体论也。

卦候所司者远,故不以日为兴废,如震当旺相,虽值酉日而震不破,坎当死囚,虽遇子日而坎仍死也。)次辩爻,爻用有六:一世应,二两身,三六亲,四六神,五爻位,六变互。

何谓世应?世本应末,世主应人,成卦之主宰也。

何谓两身?一卦身,二世身,卦身较重也。

何谓六亲?财官父兄子,用之各有主也。

何谓六神?龙雀勾蛇虎武,忌之各有司也。

何谓爻位?如初为地,上为天,五为君,二为臣,因事有属也。

何谓变互?动则观其变,静则占其互,因用而求也,此爻用也。

故用有取于爻者,舍卦而从爻也。

(此专重爻象论也。)然成卦之主,世应为重,其忌亦有十:有空、有破、有绝、有散、有墓、有动、有合冲、有随墓、有助伤、有升降进退,空则无成,破则多败,绝则多困,散则全失,墓则难举,动则多变,合冲则将成而败,随墓讼病之恶地,助伤灾患之凶征,进升如火之始燃,退降如木之方落,此其象也。

故事须我成必以世,官以官成,文以文成,而世空则不成;事因人得必以应,财以财得,文以文得,而应空则不得。

故用有取于世应者,舍卦爻用象而从世应也。

(此言世应为卦主,故又详其所忌。)若万类之求,六亲为用,用不可胜纪也,各以其类求之,有用神则必有忌神,忌则喜静、喜衰、喜制;有用神必有元神,元则喜动、喜旺、喜生。

故六亲之中,官鬼多凶,然有无鬼无气之嫌,父母为劳,然有无父无头之喻;六亲之中,财福为吉,亦为求名之恶客,兄弟无功,亦为子福之元神,此六亲用也。

故用有取于六亲者,亦略世应而从六亲也。

(此言六亲为用主,故须明其元忌。)是以察鬼神之情,莫亲于动变,变能克动象,动不能生变象,动能生本卦之静爻,变不能克本卦之静爻。

变爻空破死绝,动爻不受其生克矣;动爻空破死绝,变爻生则救而克愈凶矣。

唯一爻独发,尤贵知微。

此动变之当察也。

(此言用爻之后,动变为重,变爻止与本动爻为生克,近泛及本卦静爻者非。)搜用神之方,莫备于飞伏。

伏克飞者出,飞生伏者得,飞克伏者灭,伏生飞者没,飞伏比和者拔,飞神空者易推,伏神空破死绝者不举,而出不出分焉。

是以伏神灭没者虽临日月而不取也,飞神破散,伏神虽生旺而无功也。

先用世下伏,次动下伏,次静下伏,此飞伏之当搜也。

(此言用爻之求,飞伏为详,虽临日月不取,止用虚悬日月也。

此灭没破散,言其静也。)定旺衰之权,莫专于日月。

日月之象,为君主、为将令,爻神孰能忤之,故虽旺动世应之爻,莫不咸服其化。

日月克之,动变生之,云贪生而忘克;动变克之,日月生之,如被溺而得援。

日建不受三旬之破,月建不落一旬之空,化克破而无伤,化空退而不碍。

故月建以旺相休囚死之法为主,须知金生之内有克,土绝之内有生也;日将以长生十二法参之。

月冲破,日冲散,月重克,日重绝,日有随墓助伤,而月则无也,故日尤亲。

此日月之当权也。

(此言旺衰专凭日月,月重旺相休囚死五法,日重长生帝旺墓绝也。)于是而辨其合冲,有卦爻之分,卦六冲,始即冲也;合处逢冲,冲其中也;合处变冲,冲其后也。

若爻合而冲,成而解也,爻冲而合,战而和也,动合而绊,静合而起也。

故合法有三:有生合、克合、刑合,盖生合吉而克合凶,刑次之。

冲法有五:相扶而冲者谓之暗动,一也;相绝而冲者谓之散,不及暗动,二也;相胎而冲者,我克为动,克我为散,三也;胎绝之冲,旺相为动,休囚为散,四也;暗冲之散,胜动冲之散,动散无暗散敝,五也。

暗动之象,吉凶祸福,隐然而来;暗散之象,吉凶祸福,默然而去也。

自冲有三:谓卦内动爻自相冲也,力相敌者皆散,一也;临日月不散,二也;一旺一衰,则衰散而旺动,三也。

此合冲之当分也。

(此言合冲轻重,冲法尤详日冲本篇。)于是而辨其月破旬空。

旬空之法有八:月破而空,谓之坏空,一也;月克而空,谓之全空,二也;月生日克,日生月克,谓之克空,三也;无生无克,谓之安空,四也;日月独生,谓之半空,五也;日月生扶,谓之旺相空,旬内空而旬外实,六也;日冲则实,动空则实,月建临之则实,皆谓之填实空,七也;动空而遭破,纵动无功,空冲而遇绝散,虽冲不力,八也。

若伏藏之空,阴阳之空,旬首旬尾之空,数学所有,然非所深论也。

月破之法有三:破临鬼动而凶,破临动冲而无,一也;临日不破,二也;遇时不破,三也。

此空破之当分也。

(此言空破深浅,遇时月破之爻,及后值月而不破也。)于是而参之刑害局化。

刑害之法,仍权于五行之生克为轻重,子卯之刑,刑轻而生重也;酉戌之害,生深而害浅也。

盖刑为耻辱,害为怨离也。

局化之法,局用其中支,化重其日干,故我遇破空绝散,是云徒合,有寅戌而无午,是名假局。

六气用常,五运用特,爻干不发,则无运本,日干不合,则无化因。

此刑害局化之难执也。

(此言刑害局化四法,参用而不可执也。)于是而参之六神星煞。

六神之用,必以六亲为本,子孙驾青龙而称庆,玄武失官鬼而非偷。

星煞吉凶,必以爻神为本,贵人见而官文两陷,未遂凌云,子孙空而天喜乍临,岂皆梦日。

此六神星煞之难泥也。

(此言六神星煞,参看而不当泥也。)合而论之,则用神为独重,尝总其吉凶轻重而辨之,盖十有八法焉:一曰日神,二曰月将,言用临日月也;三曰旺,日月之扶也;四曰相,日月之生也;五曰生,生言贪生忘克,转转来生也;六曰变生,七曰动生,变生亲而动生疏也;八曰安,无伤而无泄也;八者用神全吉之象也。

九曰有玷,或日克而月生,或月克而日生,吉之半也;十曰旺相空,吉之又半也;十一曰安空,有生无克,求多不得而未至丧也,此用神半吉之象也。

十二曰泄气,谓日月动爻皆泄用神之气,物不生矣,重于安空,有生仅全,有克乃没;十三曰死气,虽不遇空破,而日月动爻或一再克之,而无明暗之生,亦重于安空也;十四曰日破,日月克伤,时令休囚,爻神被冲,破其半矣,又重于死气也;十五曰月破,破而尚存其质也;十六曰克空,日月动爻克之且空,是无救也;十七曰竟无,谓日月飞伏变互,皆不得其用神,又重于克空矣;十八曰散,谓动逢日神变动之冲而散,虽救之无从,是谓大凶,此用神凶陷之象也。

本此而精研之,而后吉凶之轻重无惑矣。

(此看用神十八法,最为卜筮之要,唯竟无若当时相,及一象来生,犹胜于死气。)明于此而吉凶之占,刻期而定矣。

刻期之法,卦无用而值日成,爻忌动而填用灭,主象空而冲可获,用爻旺而墓乃收,绝逢生而出焉,衰遇扶而成矣。

(此定日刻期之秘。

忌神动而用避之,佳其避也,后用值填实,反宜慎之。)明于此而先圣之旨,无遁情矣。

先圣之旨,未索其善而先索其不善,未搜其利而先搜其不利。

盖既无其不善,而后索其善而善之,既无其不利,而后搜其利而利之,此卜筮之秘也。

瞽以凉德,不幸而盲于目,幸从师友得闻圣贤之遗书,竭神明之通变,敢自惜其一得,而使微言遂成绝学乎?唯后之学易者,毋以小道忽也。

(此总看卦爻用象大法也。)国事章第四十二(内详迁都建庙择后立储改制享国诸问)为国之要,必以进忠良,为万民之福,故福爻不可失也;必以退奸宄,去四海之疾,故鬼象不可动也。

(凡国占皆喜福临,而恶鬼动,此其大象也。)是以内为邦畿,外为人民,卦宫安旺而国祚长,爻象合和而宗社久;冲莫见于正之,合莫被于破害,则天下和平,而国家奠安矣。

(次观旺衰动静合冲。)皇陛亲占,以世爻为主象,宜临日月生扶;臣下筮国,以九五当尊位,忌随墓空破。

亲占而应合世者,后德著于樛木;臣占而二持福者,母仪冠于掖庭。

(臣子占五为君,二为后,故云。)推之爻位,初为国本,二为士人,三乃万方之守牧,四为九州之屏藩,上为宗庙之爻,俱恶鬼而喜福,喜安旺而恶动摇。

推之六亲,鬼者,国之患也,又为巨寇;福者,国之储也,又为良臣;财者,国之赋也,又为阍寺;兄弟者,国之聚敛也,又为宗支;父母者,山川城郭也,又为诏令。

(观其所临所属,如鬼动乾宫,西北有事,福临三位,守牧得人之类。)是以鬼空内而无内衅,鬼发外而有外攘,近五而防佞(?)臣,附三而戒酷吏,患在二而士横,患在初而民困。

虎官不发于金乡,则无干戈,武鬼不扬于水地,则无泛潦;如火鬼腾蛇,岁忧火患,土官朱雀,年虑蝗灾。

(凡鬼发内外、何宫、何位、何属,皆宜慎之,干蛊防奸,庙算当豫也。)子孙遇木而旺相,岁稔桑麻,妻财遇土而兴隆,年丰田野,父母值巳午而见,当启文明;子在青龙,则文士彬彬,子临白虎,则武功烈烈;动朱雀,善弹劾之章,摇元武,懿宫闱之德;勾陈得田畯之喜,腾蛇籍使臣之力。

(凡福临五行六亲六神,俱是祯应,故福摇元武,亦为后宫之美。)如问迁都,犹迁居也,当以外旺为凭,鬼兴为忌。

如问建庙,犹奉灵也,当以三冲六坏鬼动鬼疾鬼克为忌。

(迁都建庙,皆忌贞冲、悔冲、合处逢冲之例。

六爻太庙所属,故不可破散,鬼为太灵,故不可鬼动、鬼空、鬼散,及鬼克世也。)择后犹婚姻也,财在何宫,当应何所。

(如财在中爻,当得晋女,财在内卦,当应本乡。)立储喜子孙跨于日月,改制忧官鬼发于强梁。

若占享国几何,以岁为纪,有岁则一位一元,再之亦一位一元,然必考其本宫之旺衰、鬼象之动静,方可推而定也。

(岁司年历国祚,如己亥年,得丁亥太岁,有六元之运,又以内卦参之,鬼动权之,方可推也。)闻之先贤曰:以正得国,以德守国者常;以力得国,以暴守国者不常。

天命之矣,宁俟筮哉?且天授之学者仁知,人授之学者象数,安能以人授之学,测天命之微?唯述旧闻,以备昭格,占者慎之。

军机章第四十三(内详立营攻守水陆迟速遣将用计拜将用间问守问战问款问降时日防守防刺行刺内应火攻因粮讨战沿剿求援求济救援守城敌来被困等问)国事之大,莫大于用兵,古圣王慎之,盖尽人力以应天功,亦尝谋于蓍而作外也。

出师之要,先分彼我,形成主客,专以世应为凭。

统论安攘,则以福鬼而断,世为我,应为敌,喜世强而制应;福为兵,鬼为寇,宜于旺而克官,庙算胜负于是见矣。

(兵占先观世应,世克应则胜,应克世则负,世应比和则胜岁等;世生应者我怯,应生世者彼让。

复考子孙为我兵,旺相发动则勇往,休囚空破则不摒(?);鬼为彼贼,旺相强梁,休囚披靡。

如世坏,虽克应动子孙,亦曵甲而归;若应坏,虽克世动官鬼,亦夺旗而返。)如问立营下寨,安危凭鬼,而内外毋墓绝反伏空破,犯则麾幕不安;两象毋冲击,犯则将士离心,不可次舍。

(筮兵次舍,最忌鬼摇,恐为敌人劫掠。

最恶内卦犯疾,及六冲,上下乖离。)问城攻守,兵行水陆,战利迟速,及遣将用计,意在必胜,皆以世应占之。

若朝廷拜将,及择人用间者,乃三军之大任,必仁勇达变,当以宾应辨也。

(六占皆论胜负,惟忌世坏及应克世,而随官入墓、助鬼伤身,主有覆军之败。

惟用间不同,类于嘱托,应爻空破散绝,机谋泄漏;应爻克冲世位,乃反奸之徒。

君蓍任将,亦如用间之法。

盖古之用兵,莫大于求将,莫难于用间,或内结骨肉,或谊兼师友,故用宾应也。)问守问战,当以胜负分彼我;问款问降,当以忠奸察应爻。

时日利战,得时而我利,防守无虞,鬼动而来侵。

应克世为蚕食也。

(得应坏世克应,则成百战百胜之功,世坏应克世,则忍三战三怯之耻。

敌降于己,己款于敌,皆察应爻真伪,忌应克世。

若卜日时之占,如用兵于秋时,则利金爻持世,出师于亥日,则利火爻属应也。)防刺鬼为刺客也,恶其动;行剌应为所剌也,好其疾。

(若随墓助伤,防剌大凶,鬼动鬼克世亦凶,惟空破为吉。

行剌应坏敌人数尽,可以得志,或世坏随墓助伤,敌人虽灭,我亦随亡,或鬼兴而世旺,敌虽剌我,我数未终也。

吉内藏凶,凶中有吉,辨之。)用应如用间,用火如用计,鬼动则谋败焉。

因粮于敌,截饷于途,财旺则计得焉。

(内应可任,法如用间,但不可鬼动,则功未成而先败;用火法如用计,务在胜负,然水火为民害之大者,亦忌鬼动,或谋泄流祸。)盖或寇有地而用应,寇无地而用鬼。

是以两军对迎,法世应之克生,四野剿除,度鬼福之强弱也。

(若据城郭,成两军之势,则考世应生克虚实以为胜负。

如流寇无定,必四向剿灭之,则论福鬼强弱。)飞檄求援,应疾则为不援,克世则为不轨。

上书求济,六冲五疑,君象冲克世爻,则不允济。

同仇相援,则如用师也。

(应空破散,则无周急之情;应克世爻,非惟不援,尚有他奸也。

五爻空破散绝,谓之五疑,盖五爻为君,克冲世爻,恐逆耳不允。

彼困我救,断如用师。)筮城虑破,鬼动鬼克则危。

筮敌来期,应克应动则速。

筮军被困,世墓世伤则凶也。

(若患破城,不拘父母,反专官鬼,发动克世则危。)故兵法不一,象理非二,凡主帅空而中军折,贼首空而敌人逃。

生我之动爻,喜有援兵,克我之动爻,恶其助敌。

犹有彼虽败而不能胜彼,谓其有生也,己虽伤而不能害己,谓我有扶也。

全盛而衰,将靡而起,进退反复,存乎神尔。

(主帅谓世,贼首谓应,全盛而衰,谓动冲,将靡而起,谓绝生。)惟鬼不可得时势,恐其害成,不可遇长生,恐其难灭,不可临胎养,恐其方兴,不可暗动,兼伏鬼克世,恐其谋剌,不可上下克世,恐其内应外通。

(上下鬼克世,即内外鬼也。)欲视贼人之布何策,用何兵,进何道,我将何以应之,何以克之,何以取之,俱验五行八卦消息而已。

故鬼动内而防间谋,鬼发外而虑野战,鬼动乾宫,伏兵于庙,官兴巽卦,匿从于林,坤鬼是戒纳降,震鬼非当却叛,艮忌冈陵之困,离忧市井之攻,兑毋信其说口,坎毋听其诱语也。

(此言八卦取象,盖鬼之所现,即敌之所谋,坤顺鬼动,其降非真,震振鬼摇,却叛必变,兑为口、为悦,则说言必诈,坎为耳、为陷,则卑辞必谋也。

其余类推。)火鬼动,非劫寨而谋于纵火,水鬼动,非水淹而计于囊沙;金为流矢之凶,木为胶舟之诈,款为平原之战;起于离而南来,发于坎而北犯;艮坤敌出于山阜,震巽寇自于丰木;乾以老弱骗吾军士之心,兑以子女惑吾兵卒之志也。

(复言八卦及五行取义,或云木有生兵,土有坑陷。

夫敌进退布策,惟深心测度官鬼情形,取象取义,可得之矣。)子孙动水,则利于水战,福神动火,则利于火攻,土以炮石胜,金以弓矢胜,木以舟车胜也。

子动坤宫,屯兵相助,福兴震卦,壮士来归,乾为丈人之良谋,艮为少年之秘计,坎当外示其弱,离当内示其虚,兑当餺以卑词,巽当勇于趋进,皆发子孙,而取胜也。

(兵占福临皆吉,或属五行,或现何宫,各以象推。)然父母为彼我之机关,妻财为彼我之兵甲,弟兄为彼我之埋伏,鬼为贼众,子为将士,考生克衰旺以分美恶也。

(兵占六亲之分如此,父母为计策,亦为军师。)是以鬼临吉神,纵吉而不吉,福居凶煞,纵凶而不凶。

且有子化官者叛,官化子者降,飞伏官而随减随起,内外子而屡战屡捷。

阳为正兵,阴为奇兵,子孙官鬼以别其利也。

合则结,冲则绝,静应守,动应攻。

常问决策在人,成谋在天。

盖筮蓍之从,鬼神之情,喜直而恶曲,辅仁而伐暴,占者鉴之。

天时章第四十四(内详占雷占风占雾占雪占水占冰六问)晴雨之占,不可以自试其术而轻渎鬼神,如亢旱而求雨,霪雨而祈晴,心切民瘼,圣贤来告矣。

凡有所占,发宜分请,卜晴者,法以子孙为日月,盖日月照临万宝以成,故取财元也,或当于发动、现于旺相、值于日月,则天将霁矣。

(分请谓意在祈晴,意在祈雨,晴以子孙为用,雨以父母为用,则易辩也。)卜雨者,法以父母为天地,盖天地闭而日月掩,父动子伤,故取子忌也。

父母旺动而雨速,衰动而雨小,冲散将雨复晴,暗动雨将作,月破作而无雨,化克将止,化子孙雨中日月,化兄弟雨后风生,化鬼则雷雨并至,化父则霪霖更作也。

(祈晴察子象,亦同此推之,不出旺衰动静合冲而断也。)古人常以水为雨,火为日,阴为晦,阳为霁,世为地,应为天,未为尽善,必察子父临水火阴阳世应之位,而后定焉。

若执而言之,则夏必多晴,冬必多雨,甲申午空不晴,甲寅子空不雨哉?是以夏火父动而雨霖,冬水子兴而日出,不可惑也。

(此言父母子孙为重,水火阴阳不能泥也。

如午建辛卯日占晴,得睽之未济,雨至己酉日方霁,则可法矣。)虽云父雨子晴,而有卦象合冲之法,则不拘于二者。

是故得乾离者,日月照于九天,得坎兑者,滂沱遍于四野,此从卦断也。

夫六合则云迎而雨降,六冲则晦散而日升;先冲后合,昼晴而夜雨,先合后冲,朝晦而午霁,此从合冲断也。

故从合冲断,则用神为轻,从卦象断,则合冲又轻,不可不知也。

(此言卦象及冲合为重,父母子孙不能执也。

如申建甲寅日,占雨得旅,次日大雨,卦虽无父,因六合而乙卯值父故也。)天地之鬼神曰雷霆,以官鬼像之;天地之呼吸曰风云,以兄弟像之;生育我者天地,以父母像之;滋百果草木之生者日月,以子孙像之;收天地之阴晦者虹霓,以妻财像之。

(鬼神为雷霆,则雹同推,兄弟为风云,则沙同推。)筮风有无,惟以兄弟之衰旺;筮风顺逆,当以比肩之克生。

雾以比肩,雪以父母,喜而求诸有,忌而求诸无,兼摄他事,又以义起。

(如子建丙申日,客来忧雪,得无妄之否,是日不雪,客至。

乃用卜行人,应克世故来也,若以父动为雪则惑。

大抵用神在占者意之所重。)冰与水,驾舟者常占,若父旺动,水平行而长驱;如父破空,冰连结而不进,盖舟车以父为用也。

(冰水无阻,舟车易进,冰水有阻,舟车难前,故反以父母为用。

如占久晴害田,久雨害蚕,则财福为用,余以类推。)叩天何日雨者,父母逢生遇冲所值之期也;何日晴者,子孙当见之神也。

而占法或以月卜,或以日卜,或以旬卜,或以时卜,不可溷也。

如巳爻子孙,巳日晴,而后巳日雨者,故宜分请,问天道者,当如是也。

(当见,谓干支皆值也。

如庚辰年,瞽初游武林,霉雨不止,午建甲申日,顾观察忧民禾,命占晴,得渐之涣,申动子孙,当日不霁,及丙申日子孙当见,而后大晴。

然卦内无财,秋成应饥,盖其属意占晴,意在秋成,故无财亦验尔。

天道渺茫,晴雨非遍,常有河北霁而河南晦者,是以占所占之地,祷所祷之期,分请之法,宜如是也。)岁事章第四十五(内详丰荒田蚕兵凶疾疫水旱分野诸事)岁之成熟为丰,时之安平为泰,夫丰所谓天施地育、物阜民饶,故取用以财,盖万物以财为象也。

是以财有气而五谷登,财无病而百果结。

(占丰歉以财,占治乱以鬼,此岁占大象也。)财实火木,利春夏之耕,财值水金,宜秋冬之树植。

子空则蚕妇徒劳,财陷则农夫失望。

(以时以象言之,子为蚕,田为财也。)夫鬼为时之祸患也,宜静不宜动,动则四方多难;最不利于金官,恐干戈满地;亦不宜于土鬼,防瘟疫流行。

水为淹没之灾,木为桑麻之难,火为焦枯之患,及炎火之忧也。

动兼腾蛇,非妖兴闾里,则痘损婴儿;动兼勾陈,非螟蝗害稼,则土地多荒;动兼白虎,非兵革顿起,则虎豹来游;动兼青龙,寒曝失时,而花果谢实;动兼朱雀,主流言横议,而民口难防;动兼元武,主雀耗鼠损,而弭盗无术。

是以五行六神,皆不可值鬼动也。

(龙本属吉,鬼扰起凶也。)财化鬼者,薄于西成;鬼化财者,难于东作;官化子者,则有致治之政;子化官者,则有兆乱之机。

(鬼化财,虽难于东作而有收,不如化鬼之甚也。)若筮天下则丰歉不均,所以动于巳而楚荒,摇于震而东乱也。

(乾分冀州,坎分幽州,艮分青州,震分兖州,巽分徐州,离分扬州,坤分荆州,兑分雍州,中为豫州也。

盖中宫附入坤分,如九星天禽,附入天芮之意也。

子分齐,丑分吴,寅分燕,卯分宋,辰分郑,巳分楚,午分周,未分秦,申分晋,酉分赵,戌分鲁,亥分魏也。

盖鬼动是分,则是地多难,其所在所临之官爻,亦有小厄,但静则不甚尔。)是以鬼从初而物杀,鬼从二而民瘼,鬼从上而天怒,鬼从三而吏苛,于五君忧,于四臣辱,其法惟以财实为丰穰,鬼动为荒乱,其义如此。

(鬼动是位,妖作是处,虽静不凶,亦有小疾。)身命章第四十六(谓我身受命于天也,此宜有专问,则授命如响。

内详寿夭富贵道业妻子趋避大限小限之法)告圣贤曰:我生成败得失亨困何如,即世爻不可病也。

世爻不病,则成而不败,得而不失,亨而不困矣,故曰:世乃平生之本也。

(一生成败,独世主张,无休囚伤退,谓之无疾,有空破散绝谓之有病,若父子夫妇弟兄请占,当分用神。)随官入墓、助鬼伤身,常防病患;伏吟反吟,化居墓绝,难免迍邅;正冲悔冲,合处逢冲,终多得失,此平生之概也。

若有专筮,则有特告焉。

筮曰:寿夭何如,则破散空冲定之夭,日月旺相定之寿。

旬空限绝,天克地冲,是其考终也;推而深之,虽日月可知也。

自占凭世,六亲凭用,旧专执父母为寿者非也。

(旬空,谓后来年旬空,限绝,谓后来行绝限。

如戊子生人,丁丑寅建辛亥日,占自寿得师,世爻绝亥生寅,其寿未已,及戊子年孟秋令寝,乃甲申旬空午,子岁破午,十年后行午限绝亥,庚申又破寅生,是以终也。

余仿此。)筮曰:我能贵乎,官父贵之本也。

以学而得名者,必父爻之高明;以功而得名者,必官象之昌隆;以位而卜其禄之尊卑,以会而卜其成之岁月,以八卦为方隅,以五行为司属,以六神为班列。

金为兵刑,水主河海,土主税赋,火主礼仪,木主考工;乾为西北,巽为东南;三为守牧,五为台省;龙为文翰,虎为武卫,雀为言路,元为水利,陈为地土,蛇为使节,生旺则得,死墓则失,而官制代更,则随义而起也。

(以文章取进,则专用父母,贡举亦然;以事例擢拔,专用官鬼,从武袭爵亦然。

官立四五之位则显,文临当现之年则第,官值生旺之岁则拜,五行为司,八宫为方,六神为职,六爻为级。)筮曰:我能富乎,财福富之本也。

生平之挥霍者财,旺则有余;生平之安乐者福,强则多庆,惟有财而无福者富而忧,有福而无财者贫而乐,然必以身受之,故世爻不可伤也。

(问富贵先看世象生旺,世空无成,世破不享,世散绝则不终也。)且问道而忌六冲,问妻而忌财陷,皆不可以世空也。

问子而忌子虚,旺相则多,休囚则少,空散则刑,克冲则暴,带吉神而贤良,加凶神而顽劣,跨身世而迈种,登日月而昌荣,占弟兄者亦如之。

(若世爻被子孙冲克,则男女忤逆。

凡问父母更有兄弟否,则视兄弟,其他皆卜子孙。)如问趋避,则福为我所趋,鬼为我所避。

官鬼克世者不以贵言也,火鬼克身而忧焚,水官伤世而患溺,带白虎则避兵凶,加元武则防盗贼,虽青龙亦恐惑于酒色也。

所以鬼属之物不可食,鬼发之宫不可适。

丑鬼戒牛,卯鬼戒兔,戌为疯犬,午为狂驴;鬼发兑而毋妮少妇,鬼发乾而毋老僧,鬼发雀符而防官非之扰,鬼发陈蛇而招轻诺之凶;发于离而目翳,发于震而足跂,于金则病肺,于火则病血;鬼发游魂而莫近于新所,鬼发归魂而莫还于旧乡。

生合世之方宜往,克冲世之方宜回,生合之人可交,克冲之人宜远也。

(以五行六神八宫诸星及十二支所属鬼动,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而趋避得矣。)夫艮发子爻,利修身于山谷,乾兴福象,宜砥节于朝堂。

巽求花果之财,震觅舟航之息,兑以酒食之资,坤以庄田之益。

动于木上,应守业于桑麻,摇于水中,宜治生于江海,火向炉煆之肆,金趋玉石之门,而土惟诚信耕耘可也。

常谓虎财宜屠,雀财宜优,龙财宜乐,麟财宜技,蛇财宜商,武财宜肆。

无财而有官者,技善巫医,无官而有财者,运宜商贾。

(福乃财之源,财乃利之主,故财福所适八宫六神五属,皆为资生之处、功业之乡。

如子发乾宫,殿折庭诤,亦无祸也,不可以子动伤官为言,若专问仕途,仍复为忌。)世临子孙者,恬澹宽和,宜僧宜道;世临官鬼者,英雄勇悍,宜武宜文;世临父母者,是谓生我于劳;世临妻财者,是谓溺我以豫;世临兄弟者,是谓义利相胜也。

(父母为劳碌之神,故像操持;妻财为饶豫之像,故戒骄溺;弟兄以义相亲,以利相疏,占者义利持中,否则主贫也。)世折于木者,修仁以植之;世崩于土者,立信以培之;世空而安者,莫若离尘;世空而动者,莫若奋志;动而冲散戒骄盈,动而生扶善结纳。

(此勉人迁善之法。

盖五行具五常,木仁金义火礼水智土信是也。

设如木爻持世,或遇空破散绝,谓于仁有亏,非夭即疾,苟能修仁以植其木,则夭疾可延也。

其他类推。)无父母曰孤而依,无子孙曰独而继,无妻财而有子孙者孕于他妇,无父母而有弟兄者胞于异母。

官坐世者夫纲整,财坐应者妻德备,卦空破而出寒微,宫旺相而产豪富,官父伏而有气者,成名于暮年,财福藏而无伤者,起家于晚岁。

(无六亲,此言其大象,或伤于前,或损于后,不可执也。)两官者兼御之官,两父者再试之第,两身者再立之基,两财者再婚之约,两子孙者男女嫡庶,两弟兄者手足同异也。

(其详备两现章中。)变官而登日月之上,则是意外之官,变财而入旺相之中,则非望内之财也。

动克世而多尤,动生世而多助;进神则祸福愈彰,退神则吉凶渐已;用神遇绝生者,先困后亨,用神遇有无者,始华终悴。

(此言吉凶征胜之道,卦无官鬼,非善求名,若变有日月官爻,当应特遇爵禄;世财逢绝,生平失利,如或长生,则先败而后成。

盖动生世,好我者多,动克世,恶我者众。

)犹有犯六害而手足参商,犯三刑而骨肉仇敌;贵人文昌天喜天禄及诸星有吉,亦必因吉而后求之,羊刃天贼官符天狱及诸星有凶,亦必因凶而后索之。

语云:八卦成例,五行先之,六亲随之,六神象之,诸星辅相之。

吉凶相称,扶阳抑阴,遏恶扬善,而后可以筮趋避之验也。

(此言星煞吉凶,若用神得地,然后以吉星符之,用神失位,然后以凶星象之。

如丙戌子建戊申日,戊午生人,占身得小过之艮,世命投墓,本主寿夭,其午上有天贼元武羊刃大白虎之临,后戊子季秋为贼所杀,可见因其凶而像之也。

倘或身命求贵,官临日月,而同白虎羊刃,则应太阿可握,兵衡可操矣。

故曰:六神像之,诸星辅相之,法宜如此。)大限自贞之初爻,以顺巡乎悔之初爻,悔之初爻以顺巡至乎伏之初爻,伏之初爻以顺巡乎贞之初爻,阴阳之数,九变乃还,故九十复归贞初,三世再始;无变从互,去闰从时。

有言胎元体骨之别,乃谓初生,筮而以告也。

年五十而筮之,则所往成败利钝以历,吉凶何求?易云占事知来,则必以所筮日时而始推初爻也,其吉凶以空破为危,冲散为戒,遇用为得,会忌为失,生合则顺,克冲则逆。

五年中加以小限齐之,是筮之日而始发于世爻,顺而上下,周而循环,一年一位,其吉凶亦法式于大限。

而再以岁齐之,其吉凶以虚而喜实,绝而喜生,无而喜见如此。

(法曰:大限五年一位,始自初爻,小限一载一位,起自世爻,弥月婴儿,筮用此例,其余少壮,皆以所筮之日时,起大限小限于初爻世爻也。

无变用互,从时,以占时节气为准,如今占惊蛰,则以来年惊蛰为一年也,闰不算。

易之所谓占事知来,不占往也。

大限以小限参之,小限以岁月参之,虚宜实,绝宜生,无宜见而已。

大小之限,俱忌空破散绝克冲及忌神之地,宜日月旺相生合及元神之乡。

如己丑寅建庚午日,己巳命占贵,得损之剥,卯官发见,当第辛卯,然大限巳文书化未兄弟,小限三年在子,是岁失利;后甲午榜,大限在卯,小限亦在卯,乃元神之乡,其年中式,余仿此。

盖大限、小限、流年,必先考流年之用忌,次详大限之休咎,复索小限之吉凶,其轻重有等级,占者审之。)盖其限同也,其占殊也,是以筮上而用于父母,伯叔同焉;筮下而用于子孙,甥侄同焉;筮室家而用于妻财,仆妾同焉;筮手足而用于弟兄,宗娣同焉。

丈夫用官,良朋用应,而不可错审也。

用神是定,造化乃分,然筮者无侥幸之心,无固必之意,而后神告之矣。

年运章第四十七圣人作易,以前民用,使天下知吉凶,而为趋避也。

故虽圣哲,不废蓍龟,然占者须分远近,或筮三年,或筮今岁,皆以世爻为本,故世爻旺者身安,鬼爻静者灾息,随官入墓、助鬼伤身,则讼起而疾作也,反吟伏吟、化居墓绝,大病将至也。

此年运之要也。

(反吟伏吟墓绝,当察主属,若身系长男,伏吟则恶,身属中女,反吟则凶之类,非是皆不忌也。)且世空有谋而虚望,世破无故而致灾,动则劳,静则逸,冲为行未举而先疑,散为事未成而随败,旺相则事每顺成,休囚则往多淹滞。

(年运占法,实系世爻,若日月生扶,旺相安静则吉,空破散绝,休囚发动则少安也。)犹有得坎艮而忌出行,得屯蹇而忌拜疏,得井而难迁,得遁而不进,得姤而毋耽女色,得无妄而毋事妄求,得小过而毋留怨于小人,得兑而毋纵其口,则占者之戒也,然必因鬼动而推之。

(此以卦象趋避,然必兼鬼爻发动,若鬼静则莫将卦名推祸福也。

盖官鬼为年运之忌神,谓不宜老,世爻为年运之用神,谓不宜病。)然鬼发之宫,及鬼发之爻,亦有戒也。

动于坤,则老母、土田、文章、坵墓、大舆,而缘于祸;动于坎,则江河、丛棘、盗贼、酒食、心病、耳痛,而兆诸殃;动于震,则舟车、旌旗、仙道、长子、尚武、宿怒,而生其咎;乾常应朝庭、寺院、西北、乘马、折舆之忧;巽常应风姨、悍妇、园林、利赂、鸡鹅之病;艮为童稚、坟塿、阍寺、狗啮、虎惊之由;是以目昏、腹大、戈兵、甲胄、南行而受患者,起之离;花柳、轻狂、师尼邪惑、以言而取怨者,起之兑也。

伸八卦之象,像万类之形,而趋避兆矣。

(此以广八卦为祸福趋避之象,余可引而申之。)以六神而分龙喜、虎丧、雀非、武盗、蛇惊、勾滞之别,以六爻而分老长幼之等。

盖鬼动于五,父不安,动于初,子不宁也。

(龙曰喜,虎曰丧,雀曰非,武曰盗,腾蛇虚浮,勾陈迟滞也。

初子二妻三弟兄,四母五父上祖也。)以六亲之化,而分父母、兄弟、妻子之疾,及为我难。

盖弟兄化鬼而鹡鸽飞,鬼化子孙而麟趾戚,鬼化财而牝鸡鸣晨,财化鬼而孤雄啼夜也。

(子孙化鬼,卑幼兆灾,鬼化弟兄,手足召祸,鬼化父母,忧及尊长,父母化鬼,患发文书也。

此重独发。)以世应分彼我,以傍间为连勾,以阴阳为现在将来,以旺衰为大小,以星煞为事端,此避凶之道也。

(世鬼自己之祸,应鬼他累之祸,傍间鬼勾连之祸,阳现阴隐,旺大衰小,星煞以符其事,如桃花,则妇人之祸,若天贼,则穿窬之害也。

他以类详。)夫官文静旺,宜以求名,财福生扶,宜以问利,子旺贵人,诞儿跨灶,应财生世,得妇齐眉。

盖爻神得地,鬼象不兴,此趋吉之道也。

(世既旺矣,鬼既静矣,然后索卦爻上下,或何象持世应、临日月、居发动、分生克,以为吉可趋也。)大抵年运之占,避凶为先,趋吉为次,故吉欲其自无而有,则必年运之生旺用神也;凶欲其自有而无,则必年运之制伏忌神也。

以吉忌推衰旺,以岁月合世爻,巳世逢亥月而遭迍,酉世逢辰年而得济,乃其法也。

审此,而吉凶趋避之道,思过半矣。

(如时下乏嗣,年运内逢子生,当岁即孕;时下构讼,年运内逢官鬼墓绝,其词乃灭;如卦中有元官之发,年运内值岁而方见;如世爻落空,年运少利,后值太岁,是年诸事可图也。

先求避凶,后求趋吉,一动一静,不可忽也。)卜居章第四十八(内详新旧居还旧合新共居创造兴修年月匠工庙宇道场公署馆地蚕室仓栈贾肆等问)日之所作,夜之所息,出入无不由中,当先求其安,后择其利,故官鬼于居为殃害、为妖孽、为火盗、为官丧,动则有其事也。

已住之居卜内卦,未住之居卜外卦,不遇正冲悔冲合冲、反吟伏吟、墓绝空破,而逢旺相胎没之卦则吉。

卦司气象,气象旺而家业昌,鬼司祸殃,祸殃作而门户警。

(卜居之法,先察卦临旺相,后问福财。)如鬼动于火,天垂荧惑之殃,鬼动于水,地受横流之害;雀非武盗,蛇怪虎丧。

在世则主人少安,在应则宅毋失利。

盖以鬼动何爻,而兆祸之报也。

(五行所司,木鬼主风波,土鬼主瘟疫,金鬼主兵丧。

六神所司,青龙鬼为喜伪,勾陈鬼为田荒。

六爻所司,初井二灶三床席,四为门户,五为路为人,六为栋宇墙壁。

鬼若动此,祸则从之。)卜基之形,父母旺而房屋宽,官鬼实而厅堂整,妻财丰而仓厨盈,子孙破而廊厢损,兄弟陷而墙垣倾,世应空而邨乡冷。

(父母覆庇,屋之象也;官鬼宾客,厅之象也;妻财饮食,厨之象也;子孙卑小,披之象也;兄弟护卫,厮之象也。)旧居久否,三冲及游魂、世动世空而难为长策;新居吉否,三冲鬼动、外卦病伤而未是乔迁。

复还旧居,虽未并而占内卦,会合新居,虽已就而卜外爻。

(冲则不长,游则不定,空则不处,动则不留也。

外卦病伤,如反伏吟、卦墓绝也。

旧居重还,亦占内卦,新居虽得,亦察外卦。)与人共居,应空破而不我顾,应冲克而非我从,贞悔合冲,朝入室而暮操戈之人也。

(亲人共居,属在用神,他人共居,属在应爻。)卜创造,利在安久,亦忌三冲。

内衰而鬼动也,卜兴修防有妨碍,官克世而犯阴阳,鬼值动而起灾咎。

选择年月,鬼动以为忌,克世以为凶。

匠工,应坏为拙,克世为诈,六冲则不终也。

(造作兴修,皆忌鬼发。)卜居庙宇,专忌鬼发;占建道场,专喜福兴;占兴公署,官旺而爵迁,世空而解仕。

卜馆地重文书,鬼动不可;占蚕室重子孙,官空是宜;占仓栈、优场、浴室、贾肆者,专务于财,无他求也。

是故居求安,事求顺,谋求济,所以鬼发则不安,卦反则不顺,用失则不济,此卜居之法也。

(卦反者,如三冲反伏墓绝空破之类。

用失者,如心之所求,为财用财,为官用官之类。)茔葬章第四十九(内详地师觅地定穴寿地停厝安灵合附买地卖地托守修培选日诸问)古之卜地,以安亲之遗体,而非有他求,然一体之感,安危亦应后裔,所以子孙为祭祀,而不可衰也,世为主穴,而不可虚也。

斯二者,地理之要也。

(喜子孙遇日月旺相则喜,逢空破散绝则凶。

复以世爻实而不虚,旺而不病,始可言善。

盖空非真,散是风、蚁、沙、水,破为伤损,冲经开凿 ,临鬼为古墓也。)是故巽为风,坎为水,乾为石,兑为沙,离为蚁,蛊为虫,井为泉,明夷为伏尸,此八者,风水之卦忌也,虽世与子孙皆旺,不能为吉。

且坟以久为利,墓以安为臧,所以贞悔遇冲,合处逢冲,大则洪泛陵夷,小则迁移更改,随官入墓,忌有古塿,皆不用也。

(以世随鬼入墓,属土尤甚,右卦忌、爻忌,虽世实子旺不用也。)是故卜地之秘,不遇卦忌,不遇三冲,不遇世墓,世爻实而子孙旺者,尽善矣、尽美矣。

子孙旺而官文得地者贵,子孙旺而财得地者富,子孙旺而遇帝旺者多男,子孙旺而遇长生者多寿,子孙旺而遇羊刃白虎者出武夫,子孙破者出残疾,子孙空者出僧道,子孙绝者覆宗嗣,子孙散者主生离,子孙休囚,而带孤神寡宿者出四茕,子孙休囚,而带元武咸池者出滛奔,子孙受伤于外卦及游魂者,主暴死他乡,子孙坏而带刃虎及金鬼独发者主戮,坏而及水火独发者,主水灾火厄,坏而带符狱武贼者主盗讼。

(此专察子孙衰旺,定其吉凶。)卜地之形,青龙空而左凹,白虎动而右凸,元武陷而后虚,朱雀冲而前杂,间爻旺而明堂宽,上爻空而水口缺,勾陈实而来龙端,腾蛇冲而去路裂,应克世而案山高,应值空而印心侧。

(以六神、六爻、世应分形势,以旺崇、衰卑、空虚、破碎、散乱、绝伤、冲损、动昂、合和、生世为助、克世为欺、坐鬼为尸。)旧传二为穴,乃地中爻也,蛇为穴,处穴之物也,此非通讼,故专以世为主穴者,则变而不穷,于是乎。

金官持世,穴碍石岗,水官持世,穴入泉渠,木官持世,穴发竹木,火官持世,穴伏蛇虫,土官持世,穴乱坟塿,必此以子孙失位而云也,旺则不泥,虽临亦轻。

盖以六兽六爻占其形,世占其穴,子占其福定矣。

(二爻为穴,只有寅辰午亥丑巳卯,而十二支不全,巳曰蛇必在初爻,惟其不化,故法以世为穴,以其能变通也。

鬼在世为穴病,若子孙日月旺相,则不拘焉,谓其可修补尔。

大抵神与爻,考其形势,世与福,考其真伪。)卜地师美恶,先重其学,应不可破空,后重其心,应不可克世。

父母旺而应爻虚,博览长而眼力短也。

卜得地有无,有父母而有,无父母而无,及世不可空,空则有而不遇也。

卜在何方,察所属之方,火南而水北;在何处,察所居之宫,艮山坤野,巽园坎沼;在何时,父母实而世合之期也。

(觅地以世陷父空为戒,何方何所何时皆宜分卜。

设或并祝,如瞽丁亥寅建丁未日,为父母觅地得否,世空不遇,及后辛卯五月始得,九月葬于朱村,验其卯岁实世,未附西南,五月合未得之,建戌葬之,互渐内得艮,未在坤,山足平原之所也。

复如癸巳岁戌建癸丑日,筮有地遇大畜,本岁不得,至来春正月,就地于南山,亦午父居艮,实寅世之征。)占穴上下,当以世爻推之,占穴吉凶,亦以子孙为断。

(世在初二地穴宜下,世在三四人穴宜中,世在五六天穴宜上。)占六亲寿地,各以用爻,旺相为吉,而恶鬼动。

若占地之臧否,仍以世爻子孙断之。

厝柩于地,寄棺于庙,安灵于家,并灵喜怒,其法一也,惟亡者安而生者乐,则官鬼忌动空破,喜宁静生合,不可克世,而为吾灾害也。

助鬼伤身,随官入墓,及正冲合冲变冲者,则不问官鬼如何,而直言不吉。

若合葬傍埋,吉凶取用,同于地理。

买地同谋望,卖地同脱货,托守同用人,改作裒益。

选择年月,意在得吉,则世旺子兴,意在避凶,则官克鬼动。

(买地,遇正冲合冲,及卦无官鬼、空世应者不就。

卖地以财为用,托守以应为凭。

改作修方,如值助伤随墓,官克世爻动者毋修。)且夫坤艮之占,随时而凶吉,用爻之法,随事而变迁。

故常以茔墓为千百年之大事,男女命之相关,卜者以诚,断者宜慎,若谋人之成穴,破人之吉地,地理得而天心怒,鬼神所不告也。

(风水以六冲为戒,然春前占山之艮,秋后占地之坤,不可例言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