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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 三·论十干禄

禄,爵禄也,当得势而享,乃谓之禄。

自始分十干、十二支时,便以甲乙配同寅卯、居东;丙丁配同巳午,居南;庚辛配同申酉,居酉;壬癸配同亥子,居北。

十干就支神为禄,谓禄随旺行,所以甲禄寅,乙禄卯,庚禄申,辛禄酉,壬禄亥,癸禄子,丙禄已,丁禄午,戊寄已,已寄午,谓已午乃火旺之乡,子随母得禄之义。

内有辰戍丑未,辰戌为魁罡,名曰边鄙恶地,禄元不寄;丑未乃天乙贵人出入之门,禄元避之,所以四宫无禄。

又曰四季有杂气,为禄不专,故不取。

甲禄寅。

如甲见丙寅,甲土克丙水为财,为福星禄;戊寅火土相生,为伏马禄,俱吉。

庚寅谓之破禄,半吉半凶。

壬寅谓之正禄,带截路空亡,必为僧道。

甲寅谓之长生禄,大吉。

乙禄卯。

见乙卯谓之喜神旺禄,主吉。

丁卯为截路空亡,主凶。

己卯,进神禄;辛卯,破禄,又为交神,半吉半凶。

癸卯带太乙,死禄,虽贵终贫。

丙禄巳。

见己巳,九天库禄,主吉。

辛巳,截路空亡。

癸巳,伏贵神禄,半吉半凶。

乙巳,旺马禄。

丁巳,库禄,俱吉。

丁禄午。

见庚午,截路空亡,凶。

壬午为德合禄,甲午为进神禄,俱凶。

丙午为喜神禄,交羊刃,半吉。

戊午,伏羊刃禄,多凶。

戊禄巳。

见己巳,九天库禄,壬吉。

截路空亡。

癸巳,贵神禄,戊癸化合,有官位重。

乙巳,驿马同乡禄。

丁巳,旺库禄,俱吉。

己禄午。

见庚午,截路空亡。

壬午,死鬼禄,俱凶。

甲午,进神合禄,显达之象。

丙午,喜神禄。

戊午,伏神羊刃禄,凶。

庚禄申。

见壬申,为大败禄。

截路空亡禄,俱凶。

丙申,大败禄,多成败。

戊申,伏马禄,多滞,若值福星,贵吉。

庚申,长生禄,大吉。

辛禄酉,见癸酉,伏神禄,水火相犯,凶。

乙酉,破禄,成败。

丁酉,空亡贵神禄,丁木受气,辛水沐浴,主奸淫事;值喜神,吉。

己酉,进神禄。

辛酉,正禄,俱吉。

壬禄亥,见丁亥,贵神合禄。

乙亥,天德禄。

己亥,旺禄;辛亥,同马乡禄,俱大吉。

独癸亥,大败禄,贫薄。

癸禄子,见甲子,进神禄,主登科进达。

丙子,交羊刃禄,带福星,贵有权。

戊子,伏羊刃合贵禄,半吉。

庚子,印禄,吉。

壬子,正羊刃禄,凶。

有生成禄,甲乙人得甲寅、乙卯之类。

有名位禄,甲人见丙寅之类。

有真禄,甲人见丙或己,乙人见己或午之类,皆为贵格。

有进退真禄,戊辰见丁巳、戊午见丁巳,丙辰见癸巳、丙午见癸巳,癸亥见甲子、癸丑见甲子,壬戌见癸亥、壬子见癸亥,进则平易,退则艰难,更带福神,可作贵命,怕重见。

有禄值会合,甲禄寅而得庚戌之类。

有食神带禄,壬食甲而得甲寅,癸食乙而得乙卯,戊食庚而得庚申,己食辛而得辛酉,主吉。

有食神合禄,甲食丙得丙申、丙寅,乙食丁得丁未、丁卯,庚食壬得壬辰、壬子,辛食癸得癸巳、癸丑八位,俱主吉。

有禄头财,为缛煞,甲人见戊寅,乙人见乙卯之类,主人富有声望。

有禄头鬼,为赤口煞,甲人见庚寅,乙人见辛卯之类,主口舌刑责。

有旬中禄,甲申见庚寅、戊午见丁巳之类,主清华要职。

有天禄贵神,如丁人禄在午,遁至午上得丙字,而丙贵在酉亥,得辛酉、辛亥则辛贵,复见于午之类,入格极品。

有干支合禄,如甲禄寅,得甲寅,己亥,乙禄卯,得乙卯、庚戌之类,主官职崇重。

有互换贵禄,庚寅见甲申日时之类。

有朝元禄,如寅人见甲日时之类,或朝于胎中,尤贵。

有朝元夹合,如癸巳见戊辰、戊午,两戊与癸合夹巳,戊禄巳之类,主封爵。

有禄入禄堂,《理愚歌》云:“禄入禄堂须大拜”,李虚中以甲人得甲戌,以甲为岁干,则甲之本位遁至戌,谓之禄堂。

辛壬有二位,辛有辛卯、辛丑,壬有壬寅、壬子,五行无克,诸位相助,发福必大。

古人云:禄前二辰为背,禄后二辰为向。

沈芝取建、向、近、合四字为贵,建不如向,近不如合,四字中得两字者,为贵。

如甲禄寅,以寅为建,丑为向,卯为近,亥为合,余准此。

余皆一位忌三合六合上见刑见鬼,以甲戌言,鬼在丑上,则可畏,以丑刑戌;在未则不忌,以戌刑未。

以乙酉言,鬼在巳上为害,以三合相会在辰则减福,以六合相亲。

夫建禄者,主人肌厚气实,体格不清,一生安逸足财,利生旺;自然死绝则气浊神慢,孳孳为生,吝啬猥鄙。

与元辰并,因樗蒲得财,复因此败。

与官符并,因官门得财,或多争讼。

与劫煞并,好贱技小商,不义横财。

与天中并,多遗失破财。

与禄鬼倒食并,多因赊贷牙侩得财,至死不通,惟财是念之人。

又曰:库者,禄之聚,如甲乙在未,丙丁在戌,戊己壬癸在辰,庚辛在丑。

如甲乙亥多而得未,乃禄厚丰足之人。

合者,禄之横,如甲禄寅而得亥,谓之明合;无寅得亥,谓之暗合,虽非见禄,亦曰见禄,多主傥来之福。

拱者,禄之尊,如甲禄居寅,不见寅而见丑,卯在两傍,谓之虚拱;如申人见寅又见丑,卯在两傍拱之,谓之实拱,然拱实不若拱虚,主大富贵。

凡人命带禄,或吉或凶,或贵或贱,未可全靠便为吉论。

《天乙妙旨》云:“君不见,禄马贵人无准托,考究五行之恶,天元羸弱未为灾,地气坚牢足欢乐。”

《源髓歌》云:“禄马更有多般说,自衰自死兼败绝,若无吉煞加助时,定知破祖多浮劣。”

可见先论五行,后看禄马,五行要生旺,禄马怕衰绝。

司马季主云:禄多马少,使主神劳;禄少马多,能操善负。

《三命通会》卷 三·论金舆

舆者,车也,金者,贵之义也,譬之君子居官得禄,须坐车以载之。

故金舆常居禄前二辰,如甲子人禄在寅,辰为金舆是也。

此煞乃禄命之旄旗,三才之节钺,主人性柔貌愿,举止温克,妇人逢之,不富即贵;男子得之,多妻妾,阴福相扶持,生日、生时遇之为佳,骨肉平生安泰,得贤妻妾,子孙茂盛。

如皇族多带此煞,常格得之,身在无气中生,主作赘。

紫虚局云:“禄前二辰号金舆,遇此之人福最殊。

偏主聪明多富贵,一生清泰亦无虞。”

《三命通会》卷 三·论驿马

所谓驿马者,乃先天三合数也,先天寅七、午九、戌五,合数二十有一,故自子顺至申,凡二十有一而为火局之驿马。

亥卯未之数,四、六与八合为十八,故自子顺至巳,凡十八而为木局之驿马。

木、火,阳局也,从子一阳顺行。

金、水、阴局也,从午一阴逆行,甲子辰之数,七、九与五合,为二十有一,故自午逆至寅,凡二十有一,而为水局之驿马。

巳酉丑之数,四、六与八合为十八,故自午至亥,凡十有八,而为金局之驿马。

此法之所由立也。

寅午戌生人,马在申而五阳干乘之。

见甲申,截路空日马;丙申,大败马。

戊申,福星伏马。

庚申,逢天关马;壬申,大败马。

以上巳酉丑申年月日时发应。

申子辰人,马在寅而五阳干乘之。

见甲寅,正禄文星马。

丙寅,福星马。

戊寅,伏马。

庚寅,破禄马。

壬寅,截路马。

以上亥卯未寅年月日时发应。

巳酉丑人,马在亥而五阴干乘之。

见乙亥,天德马,以马中支生干,汨没无成,徒自聪明。

丁亥,天乙马。

己亥,旺禄马。

辛亥,正禄马。

癸亥,大败马。

以上申子辰亥年月日时发应。

亥卯未人,马在巳而五阴干乘之。

见乙巳,正禄马。

丁己,旺气马。

己已,九天禄库马。

辛巳,截路马。

癸巳,天乙伏马。

以上寅午戌巳年月日时发应。

凡柱中马,若不值空亡、破败、交退、伏神,须荣贵。

互禄共天乙贵神,同其马位,更得诸煞相并,官秉大权,贵居廊庙,时为上贵,日为中贵,月为常庶。

库马主少年之喜,旺马资壮岁之荣,生马老方得遂而官卑任远矣,如木生亥旺卯库未。

余仿此。

珞子云:生马未必有马,背禄未必无禄。

看其旺库,不问背生。

妙在消息盈虚也。

又曰:驿马者,三命中发用,喜庆之神。

若人遇之,君子常居荣位,小人主丰赡。

大小运行年至此,主得官及迁改之喜;小运及行年合驿马,并主迁官得禄,如甲子人驿马在寅,小运及太岁至亥,亥与寅合之类是也。

又马有十二:一曰款段,谓巳酉丑人得壬亥,亥卯未人得丙巳,申子辰人得甲寅,寅午戌人得戊申。

二曰蹶蹄,谓四柱虽带驿马而生日值空亡之神。

三曰折足,谓胎月带驿马而日时带沐浴者是,申子辰全见寅为马,是三人骑一马,谓之折足。

若亥卯未全见马,总有官贵,终成下贱。

若一辰坐者,少年虽泰,后还穷。

四曰无粮,谓生日值马,马食太岁,如甲子人得壬寅日而时更落在空亡者是。

五曰不出厅厩,谓胎月带马,不见贵及不见禄堂及入空亡者是。

六曰嘶风。

七曰趋途,谓驿马虽有禄,在空亡。

八曰驮尸,十二驿马惟驮尸最凶,见禄即尸。

甲子旬中,巳酉丑生人马在亥,乙丑人丁亥,己巳人乙亥,癸酉人癸亥。

乙丑人得亥马,忌寅月日时;己巳人得亥马,忌申月日时;癸酉人得亥马,亦忌寅月日时,有一在此,名曰驮尸。

亦如亥卯未是甲午旬中,乙未人辛巳,己亥人己巳,癸卯人丁巳。

乙未人得已马,忌寅月日时;己亥人得巳马,忌申月日时;癸卯人得巳马,亦忌寅月日时,皆驮尸也。

余旬准此。

九曰食刍,谓驿马克其时,假令驿马属金,生时得木,此类谓之食刍。

十曰乘轩,谓胎月生日带禄马,假令甲申人得庚寅甲寅时及庚寅胎月是。

十一曰乘轺,谓有天地得合见太岁,生月日时见贵人驿马,假令丁亥生人四月壬寅日己酉时,月坐马,酉系贵人是。

十二曰无辔,谓贵神空亡,禄在绝乡者是。

以上十二驿马,当以意消息,灾福自见,款段则平生坎坷,止作选人,无粮不食天俸,不出厩则不历任所,折足则永失,蹶蹄则复起,无辔则一生孤寒,食刍则官可六品,嘶风徒有虚声,趋途漫劳求禄,乘轺则带职,乘轩则三公,驮尸则得官即亡。

有干支合马,如申子辰四马在寅,甲寅见己亥,合;丙寅见辛亥,合,主官职崇重。

有马头带剑,谓驿马上见庚辛或纳音,见金,主名振边疆。

有马骤天庭,谓木人得亥而见辛亥,又马上干逢得禄,如六壬人生,居寅午戌之位,于甲上遁得戊午,戊之禄在巳,巳系天庭,复见巳,得酉合之为是,主官居极品。

有马后二辰为九地马,主职近王廷。

有天马贵神,乃岁中不见驿,五虎遁至马上,看得何干,其干见天乙,而天乙所坐之干却复见贵于马上是也,贵不下三品。

有一木系双马,寅午戌多见丙申,申子辰多见庚寅,巳酉丑多见己亥,亥卯未多见癸巳。

马上干克支,主多惊险。

若遇四马聚于时或年上,主封爵。

又驿马下生人,月日时支干得御策全,并克身者定贵。

马前一辰为御,后一辰为策。

假令甲子金命,正月辛丑日卯时生,以子人马在寅逢禄,又本命子与生日丑在马后为策,卯时在马前为御,又马是丙寅,火能克甲子金,故主贵。

有驿有马者,主位至侯。

干为马,支为驿,如戊戌人马在申而得庚申,支干俱属金,到申临官,戊戌支干俱属土,到申长生,本命及驿马支干背马有气,是有驿有马。

又如壬午人驿马在戊申,戊土临申长生,本命壬水到申亦长生,午火到申为衰乡,本命干旺支衰,是有马无驿。

又如丁丑人驿马在辛亥,金临亥为病乡,本命丁火到亥为绝,以丑土到亥为临官,本命干衰支旺,驿马干亦衰,是有驿无马。

或以寅午戌见庚无申、见申无庚之类,为有马无驿,有驿无马亦通。

有马克身者,取驿马之辰能制生月,如寅午戌人马在申,申属金,能制寅卯月木,假令甲子人在辰戌丑未月生是也,主官禄易求,仕宦无滞,少年亨快,为官清显。

常人遇之,小富。

有马财库,取驿马所克之辰入墓,如马在申,申属金,金克木,木至未为库之例。

主平生游历四方,广得资财。

有英灵贯马,乃五行真气之长生,下遇驿马,主持节按部之使。

有南方离明马,谓未马已,丑马亥,辰马寅,戌马申,辰戌丑未系土之位,以生处为马,故辰戌丑未人飞在午,为南方离门之马,遇此者,爱于午相冲。

为飞马,见鞭策入格,主贵。

有驿马清浊,甲子得丙寅,禄马同乡,又丙为食神,乘长生马。

丁丑得丁亥,为天乙天官,乘临官马。

若乘长生临官马,或带食禄贵气,则遇一当百。

若乘病绝空亡马,更值破败、交退、伏神,则遇而不遇,纵为官,粗浊卑贱,非清要之职。

又曰:凡看驿马有四专、名位、生旺、病绝、驰宝、衔花及倒食互换不同,中间好恶荣辱,须于岁运、鞭策细详之。

四专者,如申子辰马在寅,寅逢甲寅,申遇庚申,巳逢丁巳,亥遇癸亥是也。

名位者,乃马中逢食神,如甲见丙,乙见丁之类,马上得食是也。

四生者,辛巳、甲申、己亥、丙寅纳音自生也。

四病乃自死自绝,如年纳音属金,金绝在寅是也。

驰宝者,乃甲子见戊寅,马头带天财;或纳音克马为财,如食神之类,如甲寅人见丙申、甲申见丙寅日时是也。

衔花者,乃纳音临官遇马,如庚申、壬子、戊辰纳音皆木,遇寅,马临官之地是也。

又生成马、名位马与前论禄同,主贵。

凡人遇马,喜专旺而嫌空亡,驳杂为不达;恶死绝而喜逢食,见财为有益。

商贾多爱驰宝,妇女最怕衔花;驰宝则富,衔花则淫,衔花更忌木人值庚寅,乙亥见乙巳、丁卯见丁巳、己未见己巳,尤重,男多淫荡,女多私情,运中遇者同前断。

又曰:驿马最怕干神倒食,如乙酉见癸亥,为驿马,却被反食于我,所谓乙癸不同科是也。

鞭策发时看互换,如辰人马在寅,或太岁在申冲动寅,即太岁为鞭策,小运在申,即小运为鞭策,多主动。

更看申与寅互换如何,如庚申遇甲寅,庚申属木,寅则临官;甲寅属水,申则长生之类,相和则吉,相克则滞。

如两互换,无气则空动;或失意有气,即主财。

四马朝元,好则荣贵,恶则破家失业,如为僧道,好游脚。

小儿老人不利见马,小儿十二岁以前、三岁以上,或马遇小运、太岁冲或临官马,遇多,主惊病颠仆之厄。

老人五十以上,或运与太岁乘之,主气虚腰痛、脚痛之患,亦如老人禄遇,病多吐食之类。

少者见之、多发病,盖老少并不堪乘马,以马在五行中为动跃之神故也。

《三命通会》卷 三·总论禄马

禄为养命之源,马是扶身之本,两者最喜相见。

且如寅午戌马在申,甲禄在寅,甲干寅上遁见丙,申上遁见壬,则以丙为天禄,壬为天马,在日时上交互见之,谓之天禄天马。

又甲人遁至戌,见甲戌,谓之活禄。

甲子人遁见丙寅,谓之活马。

又如寅午戌在申,而时干得庚;亥卯未在巳,而时干得丙;申子辰在寅而时干得甲;巳酉丑在亥,而时干得壬,以日支求时干,以时干求日支,互换得之,谓之禄马交驰。

又如甲禄在寅,申子辰马亦在寅,却是甲子、甲申、甲辰生,而时得丙寅,帝座上会禄马,谓之禄马同乡。

又如禄前马后,如辛已人得戌日时,乙亥人得辰日时,辛禄在酉,马在亥;乙禄在卯,马在巳,不见禄马而禄马藏于其中,谓之夹禄夹马。

鬼谷遗文曰:“时居日禄,当得路于青云;五马交驰,可致身于黄阁”。

《珞录子》云:“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禄马同乡,不三台而八座。”

造命书有孤孀禄马之说,如甲子见丙寅,庚午见壬申,此虽禄马同乡,殊不知甲子乃一阳,乙丑二阳,丙寅三阳,纯阳无阴也;庚午乃一阴,辛未二阴,壬申三阴,纯阴无阳也。

此二者谓之孤孀,禄马虽同乡,亦不吉。

《理愚歌》曰:“禄马飞天无刑克,旺相中生须至贵”。

《三命通会》卷 三·论天乙贵人

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阊阖门外,与太乙并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家在己丑斗牛之次,出乎己未井鬼之舍,执玉衡较量天人之事,名曰在乙也。

其神最尊贵,所至之处,一切凶煞隐然而避。

《壶中子》云:贵人分治昼夜,各自专权,以昼生遇昼贵,夜生遇夜贵,为得力。

或以子后为昼,午后为夜;或以日出为昼,日入为夜,皆是臆说。

不若只以寅申分阴阳,冬至后用阳贵,夏至后阴贵。

人命一阳生后遇阳贵为得力,一阴生后遇阴贵为得力。

《三车一览》则以甲阳木乘少阳之气生乎东方,至巳而用事毕矣,故退藏于未而为贵。

庚阳金乘少阴之气而生乎西,至亥而用事毕矣,故退藏于丑而为贵。

戊阳土冲和中央播于四时,甲因之,万物生;庚因之,万物成,则生成之理毕矣。

乙乃阴木,己乃阴土,二位无气失类而无所居,必待申子生旺水土滋养充实补助不足,此二者喜见申子而为贵。

丙丁之火当盛夏至酷而害万物,性熄于酉,藏于亥,以西北成齐之气而和,此二者以酉亥阴气和而为贵。

壬癸之水至穷冬则其性严而杀万物,惟啬于卯,潜于巳,以东南温燠之气而和,此二者以巳卯阳气和而为贵。

辛乃阴金,执方不能自化,须假寅午生旺之火锉刚革而成形为贵。

《广录》云:甲阳木、戊阳土、庚阳金,皆喜土位。

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安静之地,所以牛羊为贵。

细分之,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归其库也,戊子、戊寅、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养之乡,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者,木人之库,土人生旺之位也。

乙者,阴木;巳者,阴土,阴土喜生旺,阴木爱阳水,所以鼠猴为贵。

然乙尤喜子,子者,水之旺乡;己尤喜申,申者,坤之正位。

丙丁属火,火墓在戌;壬癸属水,水墓在辰。

辰戌,魁罡之地,贵人不临,故寻寄火贵于酉亥,寄水贵于卯巳,皆归根复命之乡。

六幸阴金,喜阳火生旺之地,故以马虎为贵。

更宜以纳音互换。

推寻须比和,则其贵为福,若丙火得酉,火至此死,焉足贵哉!阎东叟云:论天乙贵,须就五行喜忌,如甲人有戊有庚,得癸未、乙丑,遇二吉而带印为上,遁见丁丑、辛未者次之,乃三阴喜在印库。

乙人得戊申、庚子生旺之土,己人得甲申、丙子生旺之水,此阴木阴土喜于财旺。

丙丁得丁酉、乙亥,壬癸得乙卯、癸巳。

此水火不嫌死绝。

六辛得丙寅、丙午,此阴金不嫌鬼胜,得二为上,得一次之。

《紫虚局》以此为贵人入庙,遇者主金紫贵。

《八字金书》论贵神,又分优劣,即前六十甲子吉凶,其归要与禄、马同窠,不犯交退,伏神,支干相合为贵,紧要在月日时支干相合。

林开论天乙相合,如甲子见己未,无死绝、冲破、空亡,更有福神助,至贵。

如犯上忌减力,又多难无福。

戊子见己丑,不犯上忌,更有福助,此为次格。

有死绝减力,有冲破、空亡,风尘吏也。

辛未见庚寅,不犯上忌,有福助,为第三等;死绝减力,冲破、空亡,平生多难,卑冗官耳。

阎东叟论贵合贵食,如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类谓之贵合。

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贵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贵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类谓之贵食。

有贵合则官多荣显,有贵食则禄多称意,三者兼之,官高禄重。

《三命提要》以天乙在贵神六合上,如甲戊庚在子午,则子合丑,午合未。

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未亥,皆主大福,遇两合以上尤贵。

《宝鉴》有天乙扶身,取贵人夹拥太岁,如壬寅人得甲寅日时,壬贵在卯,甲癸在丑夹拥乎寅,丙申人得戊申准此。

入贵格,别无刑冲,主一生少病,早年享福;常格得之,终身无刑狱之灾。

有干夹贵神,如甲戊庚人得丑未,日时上却带甲戊庚一字,主显异。

《指南》有夹贵逢六合,如壬癸人见辰而得癸酉合,丙丁人见戌而得丁卯合,取前后各有天乙贵,更禄马临身,主大富贵。

有福星贵人,如一命,壬子、癸卯、庚戌、庚辰,壬骑龙背;又贵在卯巳,得辰是福星扶贵人也。

《烛神经》曰:“天乙贵遇生旺,则形貌轩昂性灵颖悟,理义分明,不喜杂术,纯粹大器,身蕴道德,众人钦爱。

死绝则执拗自是,喜游近贵。

与劫煞并,则貌厚有威,多谋足计。

与官符并,则文翰飘逸,高谈雄辩。

与建禄并,则文翰纯实,济惠广游,君子人也。

若落天中或与天中合,或与天中连珠,当有伶伦之态,好呕吟,伎艺人也。

又曰:天乙贵,三命中最吉之神。

若人遇之则荣,功名早达,官禄亦易近。

如三命皆乘旺气,终登将相公侯之位。

大小运行年至此,亦主迁官进财,一切加临,至此皆为吉兆。

凡贵人所临之处,大概喜生旺,无冲破,道理顺,不落空亡,天干纳音偕和,更得禄马而昼夜不背。

或年时互换贵,如甲午人见辛丑时,丙申见己亥之类。

或四干并在一支上见贵,如丑未生而得甲戊庚之类。

或四位天干通聚贵,地支为五行聚贵。

更遇天月二德为佳。

《理愚歌》云:“贵人或落空亡里,禄马背违如不值。”

《宝鉴》云:“贵人无气,虽有如无。”

《洞玄经》云:“贵人嗔则凶来。”

可见命中有贵,不可就为吉论,要当细详。

《三命通会》卷 三·论三奇

《珞录子》曰:“奇为贵也;奇者,异也。”

谓物以贵为奇也。

乙丙丁出于贵人干德配支之妙,阴贵甲德起子,则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相连而无间。

阴贵甲德起申、乙在未,丙在午,丁在已,三间相连而无间,以其随贵人在天,故曰“天上三奇”,十干惟此为异,余则或间罗网,或间天空,或不重临,又不相联,不可以为奇。

《玉霄宝鉴》谓古人以正月为岁之始,日出于乙,故以乙为日奇;老人星见为瑞,见于丁位,故以丁为星奇;月照夜到丙位而天下明,故以丙为月奇。

若甲戊庚亦以为天上三奇,以甲戊庚俱临丑未,乃贵人家在斗牛之次,出乎井鬼之舍,先后天起贵而三干适临之,与别干不同,其理亦通。

《三车一览》以甲为阳木之魁,戊为阳土之君,庚为阳金之精,地有此三物为奇,谓之地之奇,其说太凿,《太乙经》以辛壬癸为水奇,谓之人间三奇,其说无据,但辛壬癸天干连珠,谓之三台,亦为难得。

《紫虚局》又有四奇之说。

夫奇,奇数也,四则偶矣,谓之奇,可乎?三奇要顺布,不欲倒乱,如乙丙丁、甲戊庚,天干年月日时顺布为吉。

《广录》又以乙人丙月丁时,是乙生丙丁,秀气下降,主平常。

若乙时丙日丁年,是秀气上达,反为贵,似又不论顺逆。

甲戊庚却以顺者为贵,逆者福慢,乱者不寿,气清则贵,气浊则富。

经曰:五行各有奇仪,须分逆顺。

若日月倒乱,得顺三奇,亦不谓倒命。

有三奇,要得体得地,不欲失时。

如乙丙丁夜生,甲戊庚昼生,得体;乙丙丁柱有亥,则三光有所依附,甲戊庚柱有申,则三物有所凭籍;或乙丙丁得丑寅卯未午巳,甲戊庚得丑未金,皆为得地。

三奇再遇三合,如乙丙丁得金水局,甲戊庚得水火局。

又遇六仪,甲子旬戊,甲戌旬己,甲申旬庚,甲午旬辛,甲辰旬壬,甲寅旬癸,俱吉。

《珞录子》云:“重犯奇仪,蕴藉抱出群之器。”

《遁甲》曰:“顺布三奇,逆六仪。”

如命出甲子、甲申二旬遇甲戊庚,是重犯奇仪也。

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异常,襟怀卓越,好奇尚大,博学多能。

带天乙贵者,勋业超群;带天月二德者,凶灾不犯。

带六仪者,才智出类。

带三合入局者,国家柱石,带官符劫煞者,器识宏远。

带空亡生旺者,脱尘离俗,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冲破、天罗地网者,为无用。

论三奇,太岁不带而月日时带着,孤独。

诗曰:“顺十干神乙丙丁,神童及第播声名;日时禄马公卿煞,换武除文佐圣明。”

又曰:“顺十干神甲戊庚,兼得长生丙府名;若然无禄兼无马,只是财中蓄积人。”

又曰:“三奇须是重逢贵,方是荣华福寿人;只有空奇无贵地,贫穷下贱被欺凌。”

又曰:“乙丙丁、甲戊庚,上局相生生复生,不是蓬莱三岛客,也应金殿玉阶行。”

又曰:“欲识岩廊官赫奕,名仙多诞癸壬辛,三奇玉藉传消息,轻薄时师莫与评。”

合诸诗观三奇,喜忌见矣。

《三命通会》卷 三·论天月德

夫德者,利物济人、掩凶作善之谓也。

天德者,谓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宫分野,每宫各占三十度,共计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宫甲、庚、丙、壬、乙、辛、丁、癸、干、坤、艮、巽,谓之神藏煞没。

每宫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中有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中有乾坤艮巽,此十二位宫,能回凶作善,乃曰天德也。

月德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会合之辰,申子辰会酉出,庚入垣于壬;亥卯未会干出,丙入垣于甲;午戌会卯出,甲入垣于丙;巳酉丑会子出,壬入垣于庚,故壬甲丙癸谓之月德,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德亦同属焉。

盖日月照临之宫,凡天曜地煞,尽可制服,故可回凶作吉。

阎东叟云:贵神在位,诸煞伏藏;二德扶持,众凶解散。

凡命中带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为甚;须要日上见,时上不犯克冲刑破,方吉。

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盗,纵遇凶祸,自然消散。

与三奇、天乙贵同并,尤为吉庆。

或财官、印绶、食神、变德,各随所变,更加一倍之福。

入贵格,主登科甲,得君宠任;或承祖荫,亦得显达。

入贱格,一生温饱,福寿两全;纵有蹇滞,亦能守分固穷,不失为君子。

女命得之,多为贵人之妻。

《三命铃》云: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台辅之位,更有月德并者,尤好;纵有凶煞,亦主清显。

《子平赋》云:“印绶得同天德,官刑不犯,至老无殃”。

是天德胜月德也。

考大统历,有天月德合,乃五行相契之辰。

月备合,如正月丙与辛合,二月甲与己合,三月壬与丁合,四月庚与乙合,余照此。

天德合,如正月丁与壬合,二月坤与巽合,三月壬与丁合,四月辛与丙合,余照此。

有月空,如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丑月申。

有月厌,正月戊,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十一月子,十二月亥。

有月煞,寅午戌月丑,亥卯未月戌,申子辰月未,巳酉丑月辰。

有天赦日,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乃四时专气,生育万物,宥罪赦过。

如人命聚一月德秀合空及四大吉时生,更遇天赦日,尤妙。

此外又有天喜神,春戊,夏丑,秋辰、冬未,遇者主欢欣。

有旌德煞,如寅午戌、丙日进,亥卯未、甲日时,申子辰、壬日时,巳酉丑、庚日时。

有旌钺煞,如寅午戌、寅时,亥卯未、亥时,甲子辰、申时,巳酉丑、巳时。

又,寅午戌见辛,亥卯未见己,申子辰见丁,巳酉丑见乙,亦谓之旌德。

经云:“一神主旌德,五世不贫穷;内有旌钺煞,将相及三公。”

德钺相会,不贵即富。

又有一种旌钺煞,寅卯辰人见癸酉,巳午未人见癸卯,申酉戌人见戊子,亥子丑人见戊午,乃四时专主诛戮之神,庶人主徒配;克本命,主恶死。

又有一种三公煞,寅午戌人壬子,巳酉丑人丙午,申子辰人乙卯,亥卯未人辛酉,乃坐四方专气来克生年,为五行毒气,庶人犯之,主非横恶死。

若旌钺更与三公煞会同一位,主殊贵。

今之谈命者论月德而诸煞不论,自是偏见,因并及之。

《三命通会》卷 三·论太极贵

太极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为太极,成也,收也,物有所归曰极。

造化始终相保,乃曰太极贵也。

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助而生,后终乎午,离火焚而死。

丙丁火先喜出乎震,卯也,后喜藏乎兑,酉也。

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见亥乃金庙乎干。

壬癸水先得则生,后得巳而纳。

经曰:“地陷东南,四渎俱流巽位,皆有始有终之意。”

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为正库。

《理愚歌》云:“四库全时为至贵,位班上列据权衡。”

人命入格,更有福气贵神扶,岂不为美。

有文昌贵,甲乙蛇口乙猪头,丙狗丁龙戊向猴;己午庚寅辛未贵,六壬卯位癸逢牛。

有文誉贵,如甲子人见壬戌、丙寅,禄前禄后一般神,必作公卿冠世人;立性天聪名誉播,富贵荣华事业新。

有文星贵,甲马乙蛇丙戊猴,酉台丁己亥辛求;庚逢戌狗逢虎,十位文星癸兔游。

有天印贵,甲子在寅中,乙逢亥亦同;丁酉戊申位,丙戌己羊宫;庚辛马蛇足,癸卯与壬龙;此号天印贵,荣达受皇封。

《三命通会》卷 三·论学堂词馆

夫学堂者,如人读书之在学堂;词馆者,如今官翰林,谓之词馆,取其学业精专,文章出类。

长生乃学堂之正位,如金命见辛巳,金长生在巳;辛巳,纳音又属金是也。

临官乃词馆正位,如金命壬申,金临官在申;壬申,纳音又属金是也。

余以类推。

诸家说有学堂会禄,如金长生巳,临官申,甲乙人得之;水土长生申,临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长生亥,临官寅,戊己人得之;火长生寅,临官巳,庚辛人得之。

又名官贵学堂,以官贵长生之位为学堂,官贵临官之位为词馆也。

有学堂会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戊,得戊申之类。

兼官印、驿马,其福厚;遇禄、贵、奇、德,其气清;值刑克冲破,其气浊。

清则科名巍峨,厚则官尊荣显,浊则福禄微薄,官职卑贱。

有生处见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庚辛人丁巳,谓之官星学堂。

主登科甲,入侍从。

有纳音见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贵处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庚子日、时、壬午人得辛卯日时之类,谓之学堂会贵,主清贵。

凡学堂词馆,切不要犯空亡及冲破,支干纳音不要见克,方为得用。

《祝胜经》云:“甲辰丙寅,学堂不真;或止富荫,官职卑贫;读书修学,空有虚名。”

此言学堂怕落空也。

《三车》云:“学堂无气,惟利师儒。”

此言学堂要乘旺也。

《理愚歌》云:“学堂如更朝驿马,位极勋高压天下。”

此言学堂要有马也。

又云:“生来禄马真学堂,若同词馆主文章;遇中不遇人谁会,不遇冲克福禄昌。”

又云:“文星聚处人中瑞,声华独冠英雄辈;降生不遇真学堂,才学岂能为拔萃。”

此言学堂怕冲破受克也。

况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学堂词馆而得。

《三命通会》卷 三·论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库,金命见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土壬辰、丙辰是也。

《言谈》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

《妙选》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

可见得本家正印为贵。

本主同德为上,帝座为中,胎月为下。

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著。

本家印又得贵格扶之,更妙。

若木得浮水印,火得木印,多兼他权外财。

若身克印,或印克身,废而复兴。

若水人得火印,火人带浮水印,次于本家印,然须本主有旺气,方吉。

若克破别无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闲道僧、无成举人。

若五行有清气,则绝世高人;有煞则贫贱。

有贵人夹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为正印,却得酉亥夹之,酉亥乃丙丁贵人;壬癸水命以壬辰为正印,却得卯已夹之,卯已乃壬癸贵人。

有华盖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类。

有文章印,如戊寅见癸未,辛已见甲戌,庚申见乙丑,癸亥见丙辰,乙亥见壬辰,乃纳音克身,干神复制。

戊午得癸未,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支神合之类。

诸印要逢库墓,若生旺扶助互换,禄马贵人并相合者,至贵之命。

最忌刑冲破害,三合六合上见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时,则减力。

水命人得本家印无益;得木印损气;得土印,支干有交涉者,名官印;无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时、胎五位俱无气衰败,得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库或旺,虽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谓福聚印。

有祸聚印,如癸巳人带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于辰,则癸巳受煞;以巳为命,巳火遇多则本命病,此之谓祸聚印。

有破福成祸印,如水人得浮水印,或月日时多带土来,本家印见鬼盛,是谓破福成祸。

有带煞印,印中见贵煞,如壬子见壬辰、丙辰,子至辰谓之华盖,壬人见辰为贵。

若印中反克本命,无福神往还,名带煞,主凶。

有临空印,乃印落空亡,支无六合,见官贵,至贱而无成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带乙丑,金人见金印固好,丑戌相刑,以金刑金,此类不如无。

虽有少福,亦终贱。

余准此推。

凡论印,更得真五行与纳音同气,尤妙。

但主少安逸,不利六亲,难为子息。

《三命通会》卷 三·论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气、五行变化而成者也。

又曰;德者,阴阳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气,四时当旺之神。

故寅午戌月,丙丁为德,戊癸为秀。

申子辰月,壬癸戊己为德,丙辛甲己为秀。

巳酉丑月,庚辛为德,乙庚为秀。

亥卯未月,甲乙为德,丁壬为秀。

凡人命中得此德秀,无破冲克压者,赋性聪明,温厚和气。

若遇学堂,更带财官,主贵。

冲克减力。

《三命通会》卷 三·论劫煞亡神

劫者,夺也,自外夺之之谓夺;亡者,失也,自内失之之谓亡。

劫在五行绝处,亡在五行临官,俱属寅申巳亥。

水绝在巳,申子辰以巳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

火绝在亥,寅午戌以亥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

金绝在寅,巳酉丑以寅为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

木绝在申,亥卯未以申为劫煞,申中庚金,劫木也。

古歌云:“劫煞为灾不可当,徒然奔走名利场;须防祖业消亡尽,妻子如何得久长。”

又云:“四位逢生劫又来,当朝振业逞儒魁;若兼官贵在时上,鲠直名标御史台。”

又云:“劫神包裹遇官星,主执兵权助圣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须令华夏悉安荣。”

又云:“劫煞原来是煞魁,身宫命主不须来;若为魁局应当死,煞曜临之不必猜。

若是无星居此位,更于三合细推排;天盘加得凶星到,命似风灯不久摧。”

水生木,申子辰以亥为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

火生土,寅午戌以巳为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

金生水,巳酉丑以申为亡神,申中壬水,泄金也。

木生火,亥卯未以寅为亡神,寅中丙火,泄木也。

古歌云:“亡神七煞祸非轻,用尽机关一不成;克子刑妻无祖业,仕人犹恐有虚名。”

又云:“命宫若也值亡神,须是长生遇贵人;时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

又云:“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祸非轻;身命若还居此地,贫穷蹇滞过平生。

凶星恶曜如临到,大限浑如履薄冰;三合更须明审察,煞来夹拱必难行。”

《三命通会》卷 三·论羊刃

《三车》云:“羊言刚也,刃者取宰割之义。”

禄过则刃生;功成当退不退则过,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伤也。

故羊刃常居禄前一辰。

希夷曰:“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权盛。”

当其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成而未极,则为福,已极则将反而为凶。

极盛之地,十干中正处是也。

卯者,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者,乙之正位,为阴木之极;午者,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者,丁之正位,为阴火之极;酉者,庚之正位,为阳金之极;戌者,辛之正位,为阴金之极;子者,壬之正位,为阳水之极;丑者,癸之正位,为阴水之极。

当其极处,其气刚烈暴戾不和,所以禄前一辰为辛刃,对冲为飞刃。

既盛而未极,则温柔和畅,故刃后一辰为禄也。

壶中子云:“凡人有禄,必赐刃以卫之,此其义也。”

《一行命书》云:“羊刃重重又见禄,富贵饶金玉。”

《洞玄经》云:“官、印相助福相资。”

是羊刃带禄,更有官、印相资,尤作吉论。

如专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亲近恶党,生旺稍可,死绝尤甚。

在五行败者逢之,多患瘰疠或瘴疠、金刃之灾,不论贵贱,多冗杂劳迫,少得安逸。

《太乙经》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为真羊刃。若重犯,主残疾,官禄失退则散在晚年。余卯为偏刃,则轻。”

《广信集》有刃头财,如甲人见己卯之类,谓之销煞。

主财帛歇灭,常人以屠沽刀锯等事为业,或因被盗而致命者。

有刃头鬼,如甲人见辛卯之类,谓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终,虽入贵格,亦不可测。

甲乙人见之,尤紧。

多脑疽发背而终。

《金书命诀》有羊刃相蚀,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类,见所蚀年月稍可,日时至危。

若见两重,更值空亡,设非相蚀,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终。

又连珠刃,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

金紧木慢,女命犯之,定克夫害子,不贞洁。

《理愚歌》云:“倒悬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沟壑。”

又云:“飞刃倒戈终见乖,小人得此便为灾;空亡截路同相见,此身安得出尘埃。”

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无头之鬼。”

是羊刃带诸恶煞尤凶。

凡人行运,最怕羊刃,主作事稽迟,无士农之商皆厌之。

经云:运行羊刃,财物耗散。

此之谓也。

《玉霄宝览》有揽辔澄清格,谓贵人乘马而前视羊刃,犹马头带剑之义。

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时带甲申为入格。

午马在申,庚禄在申,乙巳贵在申,庚羊刃在酉,却乙巳贵人取甲申为驿马而前视羊刃,故曰揽辔澄清。

此格多为清严之官。

若更有吉类,多为酷吏,能制奸宄。

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阳干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阴干无刃,惟见伤官;与羊刃同祸,是指阴阳之阳,非牛羊之羊。

其义见后论阳刃格中。

《三命通会》卷 三·论空亡

空对实、亡对有言。

《神白经》云:“空亡空亡几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

《洞玄经》云:“遁穷而亡生。”

故以甲旬尽处曰空亡,盖有是位而无禄,曰空;有支而无干,曰亡。

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无戌亥,余五干例见,是为空亡。

然空而有实,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为凶论。

《珞录子》论空亡云:五阳令用一阳,五阴令用一阴。

假如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则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则用亥不用戌。

阳分阳年,阴分阴年。

又说:甲子至戊辰,以戌为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为空亡,分上下五年。

中间又分甲子至戊辰,见壬戌为重,见戊戌之类为轻;己巳至癸酉,见癸亥为重,见乙亥之类为轻。

如甲子生甲戌时,此时上正见,差轻;如己巳生癸亥时,亦时上内犯,最重。

《指迷赋》云:“禄入空亡,必分前后之辰,所以表阴阳之分,明轻重之等也。”

《八字金书》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

以地支二位而论天干,或谓十恶大败。

犯此日生者,主贫贱。

凡带此煞,生旺则气度宽大,动招虚名,长大肥满,多意外无心之福,死绝则一生成败飘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祸。

大忌支干与天中相合,是谓小人得位,则奸诈谲诡,靡所不为。

若为我所克,是谓天中肥殃,反为特达之福(原注:如戊午火人见甲子金之类)。

其神性无常,与官符并、则佞媚多文,与劫煞并,则狡勇;与亡神并,则飘蓬;与大耗并,颠倒突;与建禄并,一生破散;与咸池、六害并,多凶暴卒;惟夹贵、华盖、三奇、学堂并者,大聪明,脱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岁四见生日旬中空亡,极紧。

若太岁与日互换空亡,更不佳。

以实为空,则实可映空;以空为空,无所映实,故带互换空亡者,灾深。

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复在子,主一生财物耗散,大破家宅。

余仿此。

若日时互换,时紧日慢。

若日犯而时却刑冲破害;时犯而日却刑冲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恶神,恶煞祸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

若禄马财官福聚之气,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却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

若无冲无合无刑,谓真空亡。

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为真空亡。

又云:响之有声,莫非虚中也。

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虚中之德。

空亡自旺有用,乃大声大应之器。

月、日、月时三位俱空亡者,不害为大贵人。

若值两位,虽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时上见,多拗性,为事高而虚,更遇华盖,决主少子。

日上见,多庶出,或妻妾间离遇偶合则多淫荡。

古歌云:“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时节自昏蒙;饶君十步有九计,不免飘飘西复东。”

又云:“建禄临空虚有名,平生向学老无成;若逢马贵来相救,纵得官时又复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来当受禄,因逢五鬼遂衰贫。”

以甲寅水见辛丑土,为鬼来克命。

戊午见丁丑,庚申见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后两号天中,见合长生旺不凶;加临冲克兼刑禄,官职升腾位更隆。”

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时,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为贵格,是火虚有焰也。

又云:“印绶之星中见空,顺临墓库福重重;若还夹贵归元位,带煞须为给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时,虽空,却与癸酉作六合,又墓库夹贵,所以入格,是水空则流也。

经云:“金空则响,火空则明,水空则清,木空则折,土空则崩。”此之谓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运刑冲,反为虚煞;士人遇之,飞声走誉。

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运,作当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

若壬寅为空亡,壬申同类冲之,则不动,此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进,不可以济,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时见之。

如甲己日遁十二时中,申酉上见壬癸,故甲己见申酉,乙庚见午未,丙辛见辰巳,丁壬见寅卯,戊癸见戌亥,此二时上俱遇壬癸为水故也。

此空亡非但命见不吉,凡出入、求财、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内甲子、甲午旬生人见水,甲寅、甲申旬独无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

如甲子、甲午旬独无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见金,谓之正犯。

如当生年中不犯,行运至水金处亦谓之犯。

若带得,主一生蹇滞,不问贫贱富贵,皆夭折。

三处重遇,瞬息为期。

壶中子云:“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谓此也。

《微经》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见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乡,主贫。

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见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见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业,须并论之。

《三命通会》卷 三·论元辰

元辰者,别而不合之名。

阳前阴后,则有所屈,屈则于事无所申;阴前阳后,则直而不遂,于事暴而不治,难与同事,故谓之元辰。

是以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冲后一位支辰。

假如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即乙未为正;乙丑生男,与乙未对冲,即甲午为正。

余干午未半之。

所以为凶者,当气冲之地,左鼓则风煞在右,右鼓则风煞在左,故阴阳男女,取冲前冲后不同。

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不得宁息。

不有内疾,必有外难。

虽富贵崇高,势位炎盛,大运逢之,十年可畏。

立朝定当窜逐,居家必罹凶咎,纵有吉神扶持,不免祸福倚伏,尤忌先吉后凶,临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凶祸尤的。

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眼生威角,脑凸臀高,手脚强硬,声音沈浊。

生旺则落魄大度,不别是非,不分良善,颠倒鹘突;死绝则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语言浑浊,不识羞辱,破败坎坷,贪饮好情,甘习下流。

与官符并,多招无辜之挠;带劫煞,则不循细行,动招危辱,空贱无耻;妇人得之,声雄性浊,奸淫私通奴贱,鬼魅为凭,不遵礼法,一生多灾,虽生子,拗而不孝。

常术《鼠忌羊头歌》未分男女,不足凭也。

《珞录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开以元辰恶煞为灾甚重,有互换遇者,尤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论。

《洞玄经》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

《广信集》取巫 □ 伎参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枢密乙丑、壬午、乙丑、壬午,二命岂不犯元辰。

李吉甫曰:“大凡贵命,须逢煞即得君主横升拔,林开一偏之见也。”

徐子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见申庚,乙见酉辛之类,人生岁月日时原有七煞,已为所害之辰,岁运复遇,谓之犯元辰,为害尤重,元无则轻。

然元辰一煞,与亡劫、羊刃、空亡同类观。”

《珞录子。消息赋。自见雪心赋》云:“元辰水去,亦指神煞之名。”是古人之说是也。

《三命通会》卷 三·论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

夫子、午之数各九,卯、酉各六,总为三十。

自子顺行,极三十而见巳,是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总二十有二,自子顺行,极二十二而见酉,是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总二十有六,自子顺行,极二十六数而见丑,是为四季之正煞。

是起于数者然也,凡神煞,皆起于数,与禄马同类。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在丑。

巳者,金生之地,巳中,临官之火,金气临克,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当时,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流血之灾,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库墓,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总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生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为,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须有癞病瘫痪。

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

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煞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羊刃并,则流心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

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贵格则无害;入贱格,再值一切凶神,则愈凶。

又曰:金生处,主大风瘫痪之疾;金旺处,主水蛊毒药之病;金墓处,主克子恶死之忧。

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持兵权。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岁逢之,亦主孝服哭声,盗贼侵扰,口舌破耗。

小儿犯此,汤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绽之象。

经云:“谬戾无过于刑害。

有时而吉;乖违莫甚于冲破,未必皆凶。”此之谓也。

《三命通会》卷 三·论灾煞

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

如申子辰将星在子,午却去冲子;寅午戌在午,子却去冲;巳酉丑在酉,卯却去冲;亥卯未在卯,酉却去冲。

是灾煞也。

此煞主血光横死。

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克身,大凶。

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

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星、印绶生旺处为佳。

《神白经》云:“灾煞畏乎克生处,却为祥。”正谓此也。

《三命通会》卷 三·论六厄

厄者,遭乎难者也,常居马前一辰,劫后二辰,死而不生谓之厄。

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

在子,所以为厄。

若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贵气相助,则吉,究竟一生蹇滞。

《壶中子》云:“六厄为剥官之煞,李广不封侯是也。”

《三命通会》卷 三·论勾绞

勾者,牵连之义;绞者,羁绊之名,二煞尝相对冲,亦犹亡劫。

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勾;命后一三辰为绞;阴男阳女,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

假令甲子阳命人,卯为勾,酉为绞;乙丑阴命人,辰为绞,戌为勾之例。

古歌云:“爪牙煞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临;夹煞克身无福救,必遭蛇虎伤其身。”

此煞大忌金神白虎并,则凶。

牛马犬畜等伤亦是,不独虎狼也。

不克身与福同宫者不用。

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克煞,多心路计巧,主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地诛戮。

煞若克身,主非命而终;小人逢之,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狱等事。

又云:值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轻。

又云: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

《三命通会》卷 三·论孤辰寡宿

先贤有云:老而无夫曰寡,幼而无父曰孤,此其义也。

辰谓星辰,宿谓星宿,指其神也。

人命犯此星辰,则孤寡如是。

如亥子丑逐方三位,进前一辰见寅为孤,退后一辰见戌为寡。

又过角为孤,退角为寡。

其余三方皆依此推。

乃阴阳惆怅之义。

且夫寅为春始,辰为春末,巳为夏始,未为夏末,申为秋始,戌为秋末,亥为冬始,丑为冬末,皆阴阳支离之神,四时代谢之方。

《三车》云:造物中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夫,我克者为妻。

亥子丑属北方水位,水用金为母,金绝于寅,是母绝也;用火为妻,火墓为戌,是妻墓也。

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为母,木绝在申;用水为夫,水墓在辰。

寅卯辰属东方木位,木用水为母,水绝在巳;用金为夫,金墓在丑。

是取母绝为孤辰,夫墓、妻墓为寡宿,其义尤切。

《珞录子》云:“骨肉中道分离,孤寡犹嫌于隔角。”

《玉门集》云:“寅申巳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

进者为阳,不利父;退者为阴,不利母。”

又云:“在阳宫妨父,在阴宫妨母。

如寅卯辰人,巳为孤,丑为寡,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

男女生命见之,虽亲生儿女,多不和顺。”

王氏云:“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

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寅丑互为寡宿。

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犹之角也。

《烛神经》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无和气,不利六亲。

生旺稍可,死绝尤甚。

驿马并,放荡他乡;空亡并,幼小无倚;丧吊并,父母相继而亡。

一生多逢重丧叠祸,骨肉伶仃,单寒不利。

入贵格,赘婿妇家;入贱格,移流未免。”

《鬼谷遗文》云:“连属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虽犯孤寡,不以孤寡论。”

《广录》云:“井栏斜冲,是孤辰寡宿。”

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栏倒食。

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煞,主不令终。

《珞录子》云:“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

盖言小运、太岁不可犯之,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

《三命通会》卷 三·论天罗地网

罗网之说,其义甚明。

然何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盖天倾西北,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地陷东南,辰巳者,六阳之终也。

阴阳终极,则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罗网,此春义也。

《壶中子》云:“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嫌于亥字。”

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蛇混杂。

男命则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

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轻。

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

猪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

女命则不妨,惟男命则滞龃龉龆,妨祖克妻。

戌人得亥,轻;亥人得戌,重。

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

《诸书》亦云:“龙蛇混杂,常防妇女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

是男怕天罗,女怕地网。

中间又分火命人有天罗,水、土命人有地网,余金木二命无之。

人命带此,多主蹇滞,更加恶煞相并,五行无气,必主恶死。

行运至此,亦如之。

假如戌年戎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生时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罗。

或戌年亥月,或亥时戌日,交互见之,谓之重犯。

则灾不能歇。

地网如上说。

若天罗地网重并,为害尤重。

《理愚歌》云:“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安。”

如甲辰命见甲戌,申戌命见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罗网中言之也。

《三命通会》卷 三·论十恶大败

十恶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恶重罪,在所不赦,大败者,譬兵法中与敌交战,大败无一生还,喻极凶也。

六甲旬中十个日值禄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为禄,乙以卯为禄,甲辰旬以寅卯为空亡。

壬申者,壬以亥为禄,甲子旬以亥为空亡。

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当以日上见之为是,其余不论。

况犯者未必皆凶,若内有吉神相扶,贵气相辅,当为吉论。

《元白经》曰:“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

如庚戌年见甲辰日,辛亥年见乙巳日,壬寅年见丙申日,癸巳年见丁亥日,甲辰年见戊戌日,乙未年见乙丑日,甲戌年见庚辰日,乙亥年见辛巳日,丙寅年见壬申日,丁巳年见癸亥日,盖以年支干冲日支干,无禄为忌,余悉无妨。

《三命通会》卷 三·总论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说穿凿支离,造化恐不如是。

除羊刃、空亡、劫煞、灾煞、大煞、元辰、勾绞、咸池、破碎、罗网、冲击、天空悬针、平头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备论于前矣,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复备叙于左。

自缢煞

此煞取五行反系处,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也。

大忌相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

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带咸池、金刃、羊刃。

盖丙子纳音水,又子为水旺之地,未为井宿之居,丑为三河之分,更纳音克身,决不可免。

古歌云:“动煞克身名颠坠,金神羊刃防同位。

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并寅未。

子酉一例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

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须避。

丙子癸未并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

五行若更来克身,一死悬梁一溺水。”

挂剑煞

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或重带巳酉丑亦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类,五行刑克本命者,主凶暴杀人,或反为人所杀。

诗曰:“巳酉丑申金气全,从革局多名挂剑。

元亡金虎并克身,纵不杀人身岂免。”

天火煞

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是,有水则非。

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当防火灾。

诗曰:“寅午戌全号天火,不见丙丁犹自可;五位都无一水神,生旺临年灾厄火。”

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运,戊癸化火,甲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灾。

天屠煞

此煞除子日午时,午日子时外,自余丑曰日亥时,亥日丑时,寅日戌时,戌日寅时,卯日酉时,酉日卯时,辰日申时,申日辰时,巳日未时,未日巳时,依次逐两位数之。

君子犯者,主异疾,肠风脚气;小人折损肢体。

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

此煞取子丑人乙时,寅人庚时,卯辰人辛时,巳人壬时,午未人癸时,甲人丙时,酉戌人丁时,亥人戊时,取时刑克本命。

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

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当;五十一申六二戌,必主雷轰虎咬亡。

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伤,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

正月起,子顺行六阳位。

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禄,贵;吉星临压,则吉,好行阴骘,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辈。

如遇羊刃、的煞、飞廉等会,命限必凶,主堕于天真雷伤、虎啖、天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陷煞

猪犬羊逢虎必伤,猴蛇相会树头亡。

犬逢鸡子遭徒配,兔赶蛇歌走远乡。

鼠见犬来须恶互,马牛遇虎定相戕。

兔猴逢犬难回避,龙来龙上水中殃。

凡人若值临时日,三合为灾仔细详。

(原注:以年支为主)官符煞。

取太岁前五辰,是日时遇之。

平生多官灾,更并羊刃,乃刑徒之命。

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诞不实,名妄语煞。

病符煞

取太岁后一辰,是犯者多疾病。

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

取病符对冲,是月时日犯之,无贵神解救,凶恶短折。

丧吊煞

一名横关煞。

取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其或太岁凶煞并临大小运限,必主祸。

古诗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吊来临。”

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不惟命犯不吉,流年尤凶。

若月有羊刃来佐,凶煞临时,则横关也。

古歌云:“横关恶煞少人知,月禄凶神又及时;纵有吉星重叠至,不遭刑戮也顷危。”

宅墓煞

命前五辰为灾,命后五辰为墓,怕宅墓受岁劫等煞来破本命之灾。

主呻吟。

日刑煞

以本生日上数甲子,本日干住。

阳干顺数,阴干逆数。

若在命宫,主极刑;三合,主徒配;对宫,主外死。

流血煞

以本生月起,子顺数至本年住。

若在命宫、三合、对宫、主痈疽,庶人徒配,妇人产厄。

剑锋煞

甲子旬剑辰锋戌,甲午旬剑戌锋辰,甲寅旬剑午锋申,甲申旬剑子锋寅,甲辰旬剑申锋午,甲戌旬剑寅锋子。

随在各宫断,如第五宫露,损子;第四宫露,损田宅。

戟锋煞

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巳,逐月旺干加临,日时带两重者,凶;更与悬针相见,主决配伤残。

浮沉煞

从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却从年宫数,看在何宫。

只在财帛宫,名串钱,主富蓄。

余皆凶

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轻;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

在寅午申未年中,此煞多主水厄。

仍各随宫分论灾,如在田宅,则主破祖。

余宫类推。

破煞

此煞,卯与午,丑与辰,子与酉,未与戌,皆相破。

惟寅申巳亥原破,却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灾滞,财产耗散,兼有折伤之灾。

返本煞

五行无贵气,下克上为返。

歌曰:“五行死绝并来时,有格如闲福不随;更忌日时克年主,定无官贵切须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贵,一旺便克,伤父母尊长。

阴阳煞

女属阴而喜阳,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

男属阳而喜阴,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

是阴阳和畅,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妇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

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

大忌元辰、咸池同宫,不论男女,皆淫。

如男得戊午,多妇人相爱;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诱。

更看有无贵贱消息。

淫欲妨害煞

《壶中子》云:“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逢九丑。”

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九丑为妨害之辰。

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是也。

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

女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

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

妇人犯者,主产厄;男犯,多丑不令终。

孤鸾寡鹊煞

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

乃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

男克妻,女克夫。

阴阳差错煞

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

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与妻家是非寡合。

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

临官遇劫名桃花煞

主好酒色。

返吟遇枭名短寿煞

主伤妻子。

桃花红艳煞

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子辰在酉,为桃花煞。

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庚戌、辛酉、壬巳、癸申,为红艳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诸煞,凡言克身,谓凶煞,下纳音,克生年。

太岁纳音临身,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

太岁纳音为身,若身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灾重,被临则轻。

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

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

又云,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

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

又云,相冲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

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

如死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祸。

《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夹贵。”

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内,亦有正印官星。”

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较量,要在通变。

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

其为灾祸,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