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全书(卷八)-上
黄金策 一
明诚意伯刘伯温先生著
向为秘本,今将公诸天下
总断千金赋:
动静阴阳,反复迁变
迁变者,互化也
如乾象三连,下动化巽,上动化兑,中动化离,三爻俱动则化坤,中爻不动则化坎之类
或以安静卦单化拆,拆化单者非
盖卦爻有动则变,无动则不变
假如谷之一物,若不动,则终于谷耳
及被舂之则成米,又炊之则成饭
其舂与炊,犹卦爻之动也;其米与饭,犹卦爻之变也
然谷之舂为米也,有成粒而为粮者,有不成粒而为粞者,又有糠粃而不为人所用者;及其米之为饭也,有精糳而为人所爱食者,亦有饐餲而为人所恶食者
是米与饭,皆有美恶不同;犹变出之爻,亦有吉凶不同也
予见《天玄赋》有静化动化之说,是不动亦变矣
今人乃祖其法,每有变安静之卦者
凡此之类,皆卜易之大,又不可不辨,予故不得已而为之说
又有止变一爻者,若乱动则不变
此又予所不知也
虽万象之纷纭,须一理而融贯
象:即空刑生合等象;理:即生克制化之理
夫人有贤、不肖之殊;卦有过、不及之异
太过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
贤、不肖之殊,人生之不齐也;过、不及之异,卦爻之不齐也
人以中庸之德为至,卦以中和之象为美
德至中庸,则无往而不善;象至中和,则何求而不遂哉
故凡卜易,须抑其过,引其不及,归于中道,则凡事皆不期然而然矣
此卜易之大旨,故揭于篇首
今人但知不及者不成,不知太过者,亦不能成也
何谓过?主事爻重叠太多是
多则不专一,所以不成褔,故宜损之
何谓不及?主事爻即一位,而又不得其时是
不及则无气,所以不成事,故宜益之
损益之道:生扶拱合,及克害刑冲是
且如土为主事爻,有三五重太过,须得寅、卯月或寅、卯日,或卦有寅、卯爻动克之,然后成事,所为损之也
又如金为主事爻,在夏月令无气,须得月建、日辰生扶,或动爻合助,方能有成,所为益之也
大抵太过者,吉不能成其吉,凶不能成其凶
生扶拱合,时雨滋苗;
生:谓相生
如用爻是金,却在辰戌丑未日占得,或卦中动爻属土,是也
扶者:谓卯爻见寅日,酉爻见申日,子见亥,午见巳,丑未见辰戌之类,是也
拱者:如寅爻见卯日,申爻见酉日,亥见子,巳见午之类,是也
合者:二合、六合、三合之类,是也
二合:子与丑合云
三合:即申子辰合成水局云
以上四者,皆能维持调护
爻象弱者,遇之则强,衰者见之则旺,伏者见之则起
故如时雨滋苗也
然亦有吉凶之辨
用爻见之则吉,忌爻见之则凶,所谓助桀为虐,其恶愈甚
学者自当辨用
下三条仿此
克害刑冲,秋霜杀草
克者:相克
五行制压之神也
害者:六害
地支相凌之神也
刑者:三刑
意同仇敌
冲者:对冲
势如战斗
以上四者:能伤身,能败德,能制伏,能坏事
故喻之如秋霜杀草
惟忌神见之反吉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长生、帝旺,十二座星中至吉者也
六爻遇之,虽衰弱者,亦作有气论
故以金谷譬焉
若推成事,则帝旺主速成,长生为差迟耳
盖长生犹人初生,未即强盛;帝旺犹壮年之时,血气方刚,其力进锐
所以,长生迟,而帝旺速也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死、墓、绝,皆从长生起
空是空亡
四者遇之,无不陷溺
虽得时旺相,亦不成事
故以泥犁喻之
盖死者,亡也
犹人患病而死也
墓者,蔽也
喻人死而葬于墓也
绝者,厌绝也
犹人葬于墓,而根本断绝也
空者,虚也
犹深渊薄冰处,不可临之履之也
泥犁,地狱名
言其至凶也
但凶神遇之,则又反为我吉矣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乃卜筮之主
不看日辰,则不知轻重
盖日辰能冲动安静卦之爻象,能并起安静卦之爻神;发动者能制之,凶恶者能抑之,强旺者能挫之,衰弱者能扶之,生合者能破之
古人云:日辰能救事,能坏事者,此也
故为六爻主宰
且如占文书,卦有财爻发动,是文书坏矣
若得日辰合住财爻,或冲散财爻,或克制财爻,不使之去伤害父母;故得文书有气,其事可成
此能救事也
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褔爻不空,其兆吉矣
若被日辰冲扶父母,刑害子孙,则变吉为凶,此能坏事也
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假如七月乙未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无妄卦
卦中鬼爻动克主象,绝爻又动,其凶可知矣
幸得日辰未土,克坏官爻,合起主象,所谓灭项以安刘也,后果应无事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而为虐
月建乃龙德之神,故卜卦以是为提纲
须详其有无刑冲克害,有无生扶拱合;与世身主象,有无干涉,便见吉凶
月建中有,乃是真有
如坏事,乃真正坏事也
且如占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向后终须可得;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阻,须过此一月,方可得财
如卦中无财,月建又无财,而日辰是财,可许当日便有些
财少受克,则不中矣
盖月建成得事,日辰即可扶也
且如五月内,占小儿病,得大过卦
卦中无子孙爻,而月建午火,正旺为主象,不断其死亡
余仿此
凡看月建,与日辰同论
亦喜其扶持用爻,克制忌爻
忌爻旺动而又生扶之,则是助桀为虐,其祸为尤甚也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太岁乃天子之爻
若来冲克世身主象,主灾厄不利,一岁中多不宁静
故此星为最恶
但贵人反宜见之
若带三刑六害,其祸尤甚,虽贵人亦不宜
若为主事爻入卦,其事必干朝廷,利于求官谋职
常人用事,多凶少吉
然此爻喜安静,不喜发动;若被日辰动爻冲起,必有灾患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也
其法与决,见第一卷
大抵成卦之后,先看卦身现与不现;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便见
故卜易以身为最要,而不可不看者也
且如占得困卦:身爻在午
兑宫以午火为官鬼;旺则官非,衰则疾病
又如未济卦:卦身在寅
若日辰是申巳冲刑之,离宫以寅木为父母,便知尊长挠括,或文书相干也
又如兄弟爻动,与卦身相并,衰则虚诈,旺则口舌怪异也
若出现变动,依五类所主推之
如占人贵贱,身遇财爻,化出父母,必是有艺富人
余仿此
大凡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
喜扶而不喜伤
凡言扶,则生并拱合,皆在其中
而曰伤者,则又兼刑冲克害而言也
世人多以"子午持世身居初"之身爻用之,多有不验,且未晓其义
予见卜易玄机,金锁玄关,明卦身之身,甚为得旨
故舍彼而取此焉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卜卦分世应者,宾主之象
世为己,应为人与事
人有彼此,所以辨人情之好恶也
求谋用事,须得生合比和,则有成就
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
此其所以大宜契合也
海底眼云:世应相克,纵然好事,也须费力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动
动则阴变为阳,阳变为阴
卦中遇此,当以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
如占人来,得小畜之乾卦
辛未爻动,变出壬午子孙合,必妇人带小儿来
他仿此
最怕交争者,如主事爻临子水动,变出未土来克害于我,乃大凶之兆
纵得用爻旺相,后亦不能称心遂意
余仿此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受伤,不利代占,盖代占以应为主也;世受伤,不利自占,盖自占以世为主也
若世应逢凶,而遇此者,则勿以此断之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
世空为自己不实,应空为他人不实
世应俱空,彼此皆无准实,谋事必有阻节
若安静卦,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信
若忌爻发动旺相,则宜其落空也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一爻二爻发动,则变化有常,生克不乱,或吉或凶,自有条理
若内外爻象,纷纷竞发,则吉凶靡定,人情不常
必主事体反复,卒无定论
海底眼云:独发易取、乱动难寻
是也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应皆不宜动,动则反变不常
马首是瞻,或东或西;猿猱攀木,身心靡定
皆言其变迁更改,不能一其思虑也
但世以己言,应以人言
海底眼云:应动他人心易变
以应推之,世可知也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即主事爻也
如占文书,或尊长、音信等事,则以父母为主象
求财、妻妾、妇人等事,则以财爻为主象之类是也
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
若用爻有气,别无月建、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乃为上吉好卦;从心所欲,无不称意
若用爻无气,而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乃是大凶下卦;枉费心力,必无可成之理
盖用爻衰弱,别无生助,比同空伏之象;虽然出现,亦是无用之物耳
故曰徒存
有伤须救,
伤者:身世主象,见伤于他爻也
救者:动爻日辰,制伏于忌爻也
且如用临申金,而被午火动克,则申爻受伤矣;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之,不使之克;或日辰是子字冲散之,不能来克;或日辰是亥字制伏之,不许其克;皆为有救也
其他刑害等类,皆仿此
若世身主象,见伤于月建日辰者,则真受其祸
盖二者为卜卦之主,无可救之道也
无故勿空
夫旬中空亡,有有故而空者,有无故而空者
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谓有故而空,避之可也
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此为无故而空
大凶之兆
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
盖空则虽有日辰动爻,难以扶持救援之故也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空亡,今人不拘吉凶,概以无用论之
殊不知见冲亦有可用之处
盖冲则必动,动则不空
所以虽空而有用也
假如戊午日,占天时,得升之乾卦
卦中父母空亡,却被日辰
冲动,定有雨
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
如两人同心协力,事必克济
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则未必不生一二猜忌之心也
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以破之,则不成合
且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有申字动,则申金克了寅木,又害了亥水,故虽合亦无功用矣
三合同看
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宜详味之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六甲空亡,犹深渊大壑,人不可履之地
若世身主象,无故而自入于空;或发动而入于空者;皆为大凶之兆,作事不利
惟忌爻见之反吉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者:合和也
凡占见之,无不吉利
然人不知,合中有刑有克
合而有克,毕竟不和;合而有刑,终成乖戾
且如用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
占妻妾多不正,占财亦是不正之财也
克合,如丑子之类是也
余俱仿上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爻,然后为动
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矣
故虽动亦作静爻论之
然有吉有凶,不可一概而论
且如用财而兄弟发,若有日辰合住兄弟,则不能克,而财爻不受其伤矣
子孙发动,而被日辰合住子孙,则不能生,而财爻不蒙其惠矣
故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成凶;所喜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济事
三合,三爻俱动为合住
六合,两爻俱动为合住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不可便以为安静
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
譬如夜卧之人,无所挠括,则不醒寝
苟或被人冲唤,及推摸摇拽,百计叫醒,莫能安然而熟睡矣
故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
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有旺动之爻亦能冲起
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
入墓难克,
墓者,滞也
动爻遇之,亦沉滞而不能脱洒矣
且如寅为主象,而卦中动出酉字、丑字,本嫌酉金克伤寅木,喜得丑乃金之墓库,则酉贪入墓,而寅木不为其所伤矣
余仿此推之
刑冲克害,亦当同看
带旺匪空
旺者,旺相爻也
谓春月木旺火相,夏月火旺土相,秋月金旺水相,冬月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
古人所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
此爻空亡,不作空论
以其有气故也
虽日下见阻,过旬则成
古人云:旺相空亡过一旬
谓值过此一旬则不空,而谋事始成矣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也
且如主事爻无气,本为不美;喜得日辰、动爻、月建生扶合并,则虽无气,不作衰弱论
譬如贫贱之人而遇贵人提拔,则困苦相忘于扶持之下矣
但忌爻无气,则不可扶也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刑冲克害,四者皆凶恶之神
若得傍有生爻合爻,则彼贪生贪合,自不为患矣
故曰忘
假如世坐子,而动出卯字,此正无礼刑,本为凶兆;如得傍爻动出戌字,则卯贪戌合,不暇刑子
此贪合忘刑之例也
又如世坐巳字,而卦中动出寅字,木能生火,所以忘其刑也
又如用临巳字,动出亥字,亥本冲巳;若得动出亥、卯字,则亥水贪生卯木,不暇冲于巳矣
此乃贪生忘冲之例
余皆仿此推详之,可也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夫地支有不和者,无怪乎其相克也
相冲、相刑、相害是也
然不别衰旺,辨动静,则谬于所用也
盖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
动爻刑得静爻,静爻刑不得动爻;动爻冲得静爻,静爻冲不得动爻
故也
余皆仿此
又如日辰与卦爻,则又日辰害得卦爻,卦爻害不得日辰
余亦仿此
或问:静与衰爻伤不得动与旺,若遇动爻反衰,静爻反旺,则如之何
曰: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
盖动,犹人之起;静,犹人之伏
彼虽旺,何畏哉
故曰:动爻急如火
如占婚,以间爻为媒
间有两爻,亦当以此定之
若俱静俱动,或无旺无衰,则当取动爻,日辰冲之者为正,无冲,则看并起者为媒也
又无合并,然后看日辰生扶之爻
如此,则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也
此篇乃卜筮之精微处也
故凡此类,不能不辨,不得不载
学易者勿以琐碎目之,可也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卦爻即成,未免有合并刑冲类
然多一字,则不成其名;而少一字,亦不成其名也
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则谓之并
若有二子字,则分开而太过矣
名虽为并,而实不能并也
二午则不冲,二丑则不合,二未则不害,二卯则不刑,二巳则不克
此多一字,而不成其名也
又如寅巳申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无申字;或有寅申两字,而无巳字;或有申巳两字,而无寅字;则不成刑
又如亥卯未为三合,或有卯未而无亥,或有亥卯而无未,或有亥未而无卯,则不成合
此少一字,而不成其合也
三刑三合,须见两爻动,刑合得一爻起;一爻动,刑合不得两爻起
此又不可不知
三刑古决谓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类
最误初学
盖三者相见,彼此皆刑
非谓丑能刑戌,而不能刑未;未能刑丑,而不能刑戌也
如辰午酉亥为自刑,《问卜易览》以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定之,尤为谬妄
盖自刑者,以其自刑,而不与他爻相刑之谓也
又何必见辰见午为刑哉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令星者,四时月令之辰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
亦是得时健旺之星
虽见刑冲克害,不能挫其势
故曰:物难我害,逢空一半力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伏神也
卦上六爻为飞神,飞之下本宫六爻为伏神
飞为显,伏为隐
若卦有主事爻,不必更寻伏神;若不出现,须寻伏在何爻之下;看其虚实,以定吉凶
若六爻既无主象,伏神又临空亡,事决不成
假如丙申日占文书,得泰卦
六爻无父,而本宫父母却伏在九二官爻下,仍旧空亡,所以无成也
伏无提挈终徒尔,飞不摧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不须再看
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然后有望
假如占文书,得贲卦
六爻无父,而丙午文书,却伏在六二己丑他宫兄弟下,可言相识把住文书也
得日辰动爻有未,刑冲得丑破,或有寅卯克得丑,方可露出伏神文书为用爻
又须得子冲起午,有未合起午,有寅卯生扶午,方得其力
否则,迟滞难成
不可便指为有用也
故伏要提,飞要开,二者不可偏废也
六冲最紧,六害不能出,亦不能破,卜易不可不知
六爻所伏,是事情盖有根有苗,终须再发
无动无伏,无生无化,无旺气,又世坐空亡,永无再发之理
如十二月甲辰日,占被人诉讼,得贲卦
世坐卯鬼空亡,便为无始,其事已散;却不知丙午文书,伏在他宫兄弟爻下,当时未曾损坏;又日辰并起空爻下,本宫丙辰兄弟,口舌尚存
春来木鬼旺相,生起文书,其事必再发
此看伏神法也
又如丁亥日占讼,得观卦
世应比和,父在空亡,谓之两无心
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后必不争论
此为不再发之例也
学者宜细玩之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易于扶持
盖飞爻既空,犹无栏绊;盖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即出为用
不待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也,故易于引擢
古人论伏神,不看用爻现与不现,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
故八纯卦,世下无伏,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
愚谓:既有用爻,何必又取伏神
因无用爻,不得已而搜索之也
纵然伏神有用,亦成得迟,必主费力;些少受制,便不谐矣
如遇伏神透得出来,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方可以速成断之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伏,纵遇生扶,亦不济事
盖衰弱遇克,如人攀枯枝朽木 ,岂不挫折也哉
纵有如膏之雨,难以望其回生
日伤爻,真罹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其事者也
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者也
是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卦爻则不得刑冲克害乎日辰也
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入墓,则被阻滞,诸事费力难成
须得日辰、动爻冲破,或克破其墓,方有用也
假如戊寅日占财,得同人之乾卦
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之,果有
此一卦,或见用空入墓,以为无财,殊不知虽空而遇冲,虽墓而克破;冲空则实,破墓则开
所以有用财也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惟官鬼为凶杀
世爻临之,若非职役人卜,多凶少吉
须得日辰动爻克去之,然后无事;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
然亦不可克之太甚,则我亦受伤
先圣有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耳
予曾于三月丁丑日占身,得鼎卦,不动;然不数日而泄泻作
后七月甲戌日占身,亦得鼎卦,不动;乃得安然无事
盖前丁丑日也,三月正旺,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克之,此则克太甚也
七月土衰,所以无事
又如癸巳日有乡人,同卜官事者,一人得遁卦,乃受刑责;一人得恒卦,而两边和释
盖此二卦,官鬼俱带刑爻持世,皆非吉兆
然遁卦鬼爻虽空,而被日辰扶起,且无去官之爻;恒卦则喜日辰去之,又应生世,所以无事也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者,德爻也
谓天地合其德也
盖天干地支,上下皆合是也
亦谓之龙神
生合为妙,克合次之
如戊寅见癸亥,甲子见己丑之类
此爻为主象,所谋皆遂
如九月己酉日,占文书,得小畜之蛊卦
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上辛丑作合;此正天地合其德也
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者,忌爻也
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
此爻持临身世,不拘公私,皆主阻滞而不顺
若或休囚无气,亦见费力艰难
如旺则必不成矣
其余所用仿此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刑冲克害是
避之,六甲空亡是
夫空之一字,极有玄妙;若执真空,便失先天之旨
盖百物自空中来,无中生有,还归于空
空中不受伤克,反有可成之机
如六爻安静,用爻无故自空,此为真空,万事无成
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而用爻在空,此为避凶而空
《金锁玄关》所谓:克空为用是也
即是不坏,但目下略阻,过旬即成
如六月壬申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卦
父母旺动,用爻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在空避之,果至丙子日愈
盖至丙子,则前面已过,又遇用爻帝旺之地,故也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爻发动,凡事不利
喜得比肩同类,帮助用爻以敌之,不弱于彼,事亦可成
假如用爻在未,而卦中动出寅卯字,则土被木克,而受其伤矣;若得月建日辰上,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则彼将寡不敌众,而自止矣
又如七月乙未日,为脱役事,占得损之节卦
官鬼发动,财爻助鬼伤身,本不可脱;喜得日辰未土,六五又变戌土,扶助世上丑土,有气敌之,鬼不能伤
果应无事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休囚则不能敌杀
故怕见之
如五月乙未日,占财,得泰之大畜卦
用爻无气,又被日辰克害,果无望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神也
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
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
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用化用,有用无用;
卦中既有用爻,不可再化出来,谓之化去
且不独用爻自化,或旁爻化出,皆不济事
故虽有用爻,此同无用爻之卦一般
占病尤忌
空化空,虽空弗空
假如甲辰旬中占卦,卦中寅动空亡,而化出卯字亦空,谓之空化空
可作一半用
盖本寅字当了空亡,后来卯字不作空矣
故虽空而不为空也
《金锁玄关》谓:重空不空
亦是此意也
养主狐疑,
养,涵养之象
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是也
若主象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决云:金养于辰,木养于戌,火养于丑,水土养于未
若用爻属申酉金,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
是也
墓多暗昧
大抵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金锁玄关》有:人墓、事墓、鬼墓之别
《天玄赋》有身、世、命,随鬼入墓之论
皆大凶之兆
占病遇之,九死一生;捕获遇之,深遁难觅;人物遇之,愚蒙不振;失脱遇之,暗藏不见
盖墓者,滞也
暗昧不明之象
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即长生对冲之神也
主象化出病爻,凡事有损
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无效;占文书有破绽;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相
故曰伤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也
决云:金胎在卯,木胎在酉,火胎在子,水土胎在午
若主象化入胎爻者,主迟滞不响快
占行人
主象化入胎爻,必有羁绊,未能动身
如占盗贼及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者,主外勾里连也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主事爻化入长生者,皆吉
即是成得迟耳
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萌,日渐增长,凶恶之势,必盛而后已
如占病,褔化长生,日渐减可;鬼化长生,日加沉重
直至墓绝日,始杀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即四败也
决云: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于酉
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皆凶
盖败之名,即不成之义也
若忌爻化入此爻,则不成凶
或赌博争斗,成谋之事,尤为大忌
予卜供膳,得临之兑卦,应临财爻生世,本吉;但嫌其化入败爻,后果应不能济事
戒回头之克我,
回头克,乃用爻化出忌爻也
亦谓之本爻受克
凡事遇之不吉
世身亦不宜
如金化火,水化土类也
勿反德以扶人
古人有:"相生须用他生我,相克须还我克他"之句
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或应爻不生世,而世反生应者,皆谓之反德扶人
凡占遇此等之卦,必主费力艰难
必代人占卦,乃为顺利,事必易成
此又学者之所当知也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刑冲克害乎我者,为恶杀
非大杀、劫杀类
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虽来伤我,必能敌之
即是不坏
惟怕日辰扶并起来,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乃可畏也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太过,若无日辰、动爻损之,必须得墓库收藏,然后可望
且如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
卦中有两重财,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日辰又是财,共有五重财;本为太过,不济事;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谓之财有库藏,主有财也
余仿此
事阻隔兮间发,
古云: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
盖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两边隔绝
故也
要知何人阻节,以五类推之
如父母动,乃尊长之属
心退悔兮世空
占事,若应不克世,日辰无伤,用爻有气,而世自落空;其人心堕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也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凡遇卦不安静,当以动爻交重论之
交主未来,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
若交爻,当有人报信;如重爻,则信已先知
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爻变出之爻,若比合,则当以进退论之
若寅化卯为进神,卯化寅为退神
进主上前,退主落后
如占行人:用爻发动,若化进神,不日可望;化退神,则虽起程,亦他往未归也
又如占宅,火在二爻动,可言其家灶常迁改
若化进神,必移于前;化退神,必移于后
他仿此
杀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
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夫世身二爻,莫不喜生合,而恶伤克
若执定是法推之,则所谓胶柱调瑟,而不能达其变矣
岂所谓变易之道耶?
且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动爻系是主象之忌神,则虽生合于我,亦何益哉
况生合之中,有刑、有克、有害,故见杀生身者,不以为吉
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乃是事来赶我,必然易成易就,我虽见克,亦何伤哉?
故云:克世者不以为凶
此乃卜易之活法,通变之妙理,学者所宜潜玩也
刑害不宜临用,
凡遇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
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病必死,占人人有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文书必有破绽,占讼利必有罪责
害爻为主象,必坏事
大概与刑爻相类
化入者亦然
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
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
变动化入者亦然
动逢冲而事散,
冲之一字,不可一例推之
如空爻逢冲则实,动爻逢冲则散,又谓冲脱
静逢冲则动,又谓冲起
故凡动爻逢冲,吉不成吉,凶不成凶也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身主象,临乎死绝之地,而临遇生扶者,乃为凶中有救,大吉之兆也
《天玄赋》有绝处逢生一篇,苟能沉潜玩味,玄妙自能采取
然所谓生者,不可执定日辰断之,动爻月建皆是也
且如寅日酉用,而有辰戌丑未爻动,是为绝处逢生也
午日寅用,而有亥子水爻动,是死处逢生也
余以类推之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者,不拘喜忌,皆不见效
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吉,凶者凶
此下兼言期日之法
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凡事易成
若遇合住,则又阻滞
必待冲、克、破合之日,事始有成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期日之法
不可执一,当圆变活法推之,庶无差误
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之矣;若或用爻休囚者,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
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
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之,或以本日断之;若用爻受制,则以制杀月日断之;若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月日断之;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者,即以生扶日断之;若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之;若用爻空亡,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则以过旬断之;若占散事,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之
以上数节,乃撮其大要,以提醒后人
其中更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强弱定之,不可一途而取也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言日辰之法也
以用爻动静生合,定迟速缓急
且如占行人,若用爻发动,或应爻发动,可言其人身已起程矣
然来生世,则迟缓,克世即速到
余仿此
更当以衰旺论之也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占法曰:"卦无父母事无头,卦无子孙不喜悦,"盖父母主事,子孙则喜庆之神也
故无父,则事无头绪;无褔德,则事不称情也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虽为祸害,然六爻亦不可无
但宜静,而不宜动耳
若无官爻,则诸事无气
故《通玄妙论》有无鬼无气之论
宜细玩之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虽为福德,然不可重迭太多
多则杂,杂则乱而不专一
故曰无功
盖过犹不及之意也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
财乃禄神,子为福德
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也,后卷分明,自有断法,不及细论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一爻,为万事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