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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自序余幼读儒书。好古谈奇。始习丹经。继阅风监。丹经有性命之微。风监有吉凶之妙。性命之旨。其理深深。非圣贤莫能尽其微。吉凶之说。其理显显。则庸愚皆欲得其妙。二者,皆有益于人者也。余于风监。尤乐道焉。盖其为术。源流最为久远。其书益多以繁。余虽不能综稽博考。然亦尝作管虱之窥测焉。既而验之世人。又辄致龃龉。无一少契合者。于是乃弃置不复究。余性嗜远游。偶于嵩岳南麓。遇一老人。邂逅之间。偶谈及此。余以无徵不信对之。老人曰。君自拘泥而不达耳。子焉得厚诬古人哉。夫世既有盛衰。运亦当有久暂。子不见今之遇合者耶。忽焉而富贵矣。又忽焉而贫贱矣。是其无故而然哉。盖衰世之人。有如此也。子焉得厚诬古人哉。况子于部位之间。容有不悉其点。气色之变。或有不审其状者耶。子焉得厚诬古人哉。余闻言殊悔顷间之孟浪。乃亟下拜。叩其旨趋。老人目余者久之。始授余以法。示余以诀。虽固一席之谈乎。然胜读十年之书矣。夫丹经不得其传。盲修瞎炼。而遗一己之忧者其害小。风监不得其传。谰言诡语。而遗众人之患者。其害尤大也。用是精心刻意。曲解旁通。始稍稍有所得。以此游历大江甫北。当途鉴别。幸无差谬焉。窃以为持身涉世。莫要于此矣。盖上智之人。乐天知命。中智之人。安贫达道。下智之人。迁善悔过。而祸不与焉。然则趋避之力。固未可轻心掉置。而不一究之也。谚曰。君子问灾不问福。苟明乎此。或免罹危难之途也。今将前贤应验各书。而附之以已意。如达摩之言法。希夷之言心。麻衣之兼言法理。今皆纂辑无遗。至于水镜铁关刀袁柳庄之类。其书既驳杂不纯。而应验亦鲜。辄用淘汰焉。非敢固意匪薄前人。余书欲求简明。故从其略焉。今朋辈促其付梓。特记其缘起以为橛子。虽非拯危之要术。或以指迷之一方也。时民国十一年孟冬月上澣公笃氏自叙于成都寓斋。

卷一

四相法有益引证: 公笃曰。相法一术。由来久矣。为中国一种专艺。人人皆可研究。故圣人有游于艺之说。又云。虽小道。必有可观。大用则为风云龙虎之机。小用则为涉身处世之益。查相术始于轩辕。为风后氏立法。故名风监。维则东周时有唐学却雍稀疵各相法。而专家尤多。其中包括治乱兴亡。天道气候。人情社会各学。术简味深。未可轻视也。自秦氐火焚各书之后。世无传本。如汉之许负管骆。唐之李淳风一行禅师。皆无书籍可考。五代。达摩复入中国。始立五来相法。麻衣宗之。希夷继之。以及柳庄水镜衡真铁关刀大清监等。先后共七十余家。各有见解之不同。而亦有偏陋之拘执。其术虽微。其用甚大。兹将考证有益者如下。东周时。吴王有四子。长曰阖闾。次曰夷昧。三曰姬光。四曰季扎。四子中惟季扎最贤。惟姬光最霸。兼其子庆忌。勇悍拥兵。吴王薨。序长则阖闾应承位。序贤则季扎应承位。 姬光特强自立。 阖闾不平。 又不能与之争。 于是礼贤下士。 又恐不得真材。 特聘唐举以鉴别之。 吹萧乞食之伍员。 唐举荐之也。 草庐隐居之孙武。 唐举师之也。 继而霸吴灭楚。 知人之益也。 纪汉时。 诸葛武侯拔长沙。 黄忠魏延来降。 黄忠付以兵柄。 魏延即令就刑。 先主问之曰。 延无罪。 何以见杀。 武侯对曰。 此人狼项豺声。 脑后耸骨上大下小。 必叛无疑。 故杀之以绝后患。 先主曰。 杀降将:拒来者。 不足以收人心。 不如示恩以赦之。 武侯诰诫曰。 以后务宜忠勤王室。 后侯六出祁山。 卒于五丈原。 延因争功夺柩而叛。 幸侯早伏马岱以诛之。 否则蜀漠早危。 此知人之益也。 唐天宝时。 郭子仪为步卒。 隶哥舒翰。 犯罪就刑。 李白过访见之。 其格魁梧。 鼻如悬坦。 额如覆肝。 叹曰。 此国家柱石。 安可轻弃之。 遂往见哥舒翰。 而赎其罪。 后平安禄山之乱。 而安唐室。 封汾阳侯。 后白招谗嫉。 皆汾阳极力保全。 而未罹祸。 其一举手之劳。 而公私均受益。 亦知人之益也。 大清道光时。 曾国藩平洪杨之乱。 国藩素拘谨。 其才不如胡左。 而功倍之。 独知人善用。 是其特长。 江忠源为六合守。 奉檄督粮。 国藩见其形局。 而惊疑不释。 忠源出。 国藩凝神静默。 若有所思。 左宗棠见而问之。 国藩曰。 吾见忠源仪表有威。 金局金声。 剑眉凤目。 吾以为国家又得一柱石之臣。 吾甚惊喜。 后见其行路飘摇不定。 如为木局尚不至危。 金局得沉实之体。 如反见飘摇。 而又贵名。 当然凶危。 可惜如此清奇之格局。 何以又有如此之败着。 故凝神以思之。 后忠源升江苏巡抚。 为忠土李秀成所杀。 即此一宗。 可知国藩精于知人术。 所以为中兴名将者。 亦知人之益也。 流年部位图

流年运限说:

公笃曰。 流年者。 运限之推论也。 古法则以耳运十四年。 额运十六年眉运四年。 目运六年。 鼻运十年人。 中运十年水。 星运十五年四围地支运二十四年。 男顺行。 女逆行也。 令则不然。 其运多则三年两年而一变。 甚至一年一变。 一年而数变矣。 余则按部位而断之。 某部丰隆。 其运必佳。 某部陷落。 其运必阻其或有不验者。 是何也。 盖其形清瘦。 必现于部位之前二年。 其形浊厚。 必现于部位之后二年。 如能清浊相兼。 厚薄相等。 则按部位而验。 余考其运。 尚有超前至三年五年者。 亦有退后至三年五年者。 则据各形而加减之。 持监者。 更须酌量定之。 可也。 达摩起运口诀:

水形一岁金三岁。 土厚还将四岁推。 火起五年求顺逆。 木形二岁复何疑。 金水相兼求上下。 若云木火反求之。 此是神仙真妙诀。 定根起运自出奇。 公笃曰。 此诀载于麻衣篇中。 当然是达摩之诀。 他书所罕见也。 按水一岁。 乃宗河洛之五行生气。 其理与法均合。 土形四岁。 则有疑点。 按四数之气为兑金。 是士之子气。 取其旺耶。 四数之卦为巽木。 是士之囚气。 取其克耶。 余于经验考正。 其正形与兼形。 而验者颇少。 惟相争相混之局。 亦有应征。 火形五岁。 亦为旺气之义乎。 或为死气之义乎。 木形二岁。 按二数之卦为坤土。 是木之废气。 取其衰耶。 巽木先天在坤二上。 取其本耶。 金形三岁。 三数为震木。 取其废气乎。 先天为离火。 取其囚气乎。 此中深求。 尚有玄妙之点。 至于金水相兼。 而求上下。 言其相加也。 木火相兼。 而用反求。 言其相减也。 此余参考数学。 方知其原义也。 然达摩之书。 多为六朝文字。 言简意深。 法奥理穷。 此余之最留心处也。 公笃起运口诀:

水形一岁火二岁。 金形二岁本相宜。 木局须从四岁起。 土形五岁仔细推。 水木相生依五岁。 金木相克三岁余。 木土相制四岁半。 金水合化四岁推。 水火不济一岁半。 木火通灵六岁时。 火土相生从七岁。 金火相克两岁余。 相生合化加正数。 相兢受制减半之。 此是定根起运诀。 生克制化不须疑。 公笃曰。 口诀当有定法。 虽云天地之气候。 生克之轴轮。 亦有根据可考。 故河洛之数。 遗传万世而不更改。 其达摩之诀。 用生气。 死气。 废气。 囚气。 本气。 或为当时气候而权定乎。 或别有深义而交易乎。 余诀为于各书参求。 复于经验准确。 而后定也。 按水一火二土五。 皆河洛之原文。 金三木四。 又与河洛相反。 盖水火土不常变。 故顺其气候而定也。 金木常变。 故逆其气候而反也。 又据人之脏俯。 肝木在右。 其气应左。 肺金在左。 其气应右。 是其证也。 至于相生而加。 相克而减。 皆数学之定论。 非敢故意擅改前法。 取其适用与否耳。 达摩木形二岁之说。 乃形质清瘦提前二年之法。 与余暗合。 详载厄年法篇。 吾国医学。 发泄妙蕴颇多。 至于星相术数。 能解前人之半者。 尚为明哲勤能之士。 至于明体达用。 审曲度势。 补前人不足。 笃未闻也。 部位证明法:

公笃曰。 相法一术。 必先言部位。 后言法理。 部位确实。 然后方用加减活法以定之。 而经验推想。 又其次也。 余考部位。 始于风后氏。 用五行生化。 八卦方位。 以定部位名称。 故有三才四渎。 五岳六府。 五官六曜。 五星十二官之名。 后人多宗之。 以为定法。 至两周发泄妙蕴颇多。 各立门户。 而部位末更改也。 自秦氐火焚各书以后。 世无传本。 所存不过残章。 徒有其名。 而部位混淆无宗。 各据一说。 余考相法各书。 相差太远。 互相攻讦。 部位地点即属不确。 当然差毫失里。 美其名曰秘传。 不肯轻泄于人。 其自欺乎。 欺人乎。 余初嗜此术。 无从稽考。 后以医学数学丹经各书证之。 始知部位之讹。 所谓秘诀者非也。 余考汉唐时。 相法专家颇少。 而相法专书则无。 如汉之管骆。 有相神相骨之说。 许负有气魄性动之辩。 其法皆不得传焉。 如唐之李淳风。 别创一派。 偏于一掌。 并末考正部位。 半多不经之谈。 一行禅师。 虽有形格内外之用。 而无书籍可考。 五代时达摩由西域复入中国。 始传五来相法五篇。 其中形神音气合用。 测量轻重加减。 其法颇精于人事。 惜无天道厚薄之分。 虽为中兴相法之祖。 然于部位尚谬。 其未经考究耶。 或为翻印错误耶。 五代未有麻衣者。 不知其姓氏。 余考别传。 麻衣县名也。 以今之地点合之。 即湖北之麻城。 其书系在任而成。 因以为名。 当时为割据乱世。 挂冠归隐。 所谓仙翁者非也。 其书法理兼用。 不如达摩精粹。 凡理有定理。 法无定法。 用理者沽名。 惧后世驳议也。 然其部位亦有多数不确。 宋初时有希夷心相一篇。 其法以善恶而生祸福。 规正社会之人心则可。 识人用才之区别则不可。 然亦无部位之说。 水镜本纪汉时人。 其画出于宋代之后。 更不知何人冒名捏词。 中有三才九流之论。 又系水镜零篇。 略可择用。 其主要偏于引证古人。 如关张赵云。 尚为其时之人。 如引唐代郭汾阳。 宋代王安石。 可见非水镜真书。 而部位高低相差太远。 不足为法明矣。 明永乐时。 有袁柳庄者。 其人品低而务虚浮,又为北方人游历不远。 经验不当。 其法偏于地形。 是其遗恨。 其部位则有意颠倒上下而用之。 固神其说。 不足为铁证。 清代则有太清神监。 衡真相理。 铁关刀。 各树一帜。 皆属半枝半解。 乱无头绪。 相法轻重尚不分明。 何能考前人之不足。 至于兰陵集。 王氏监。 相法须知。 相法捷要各书。 更为上下离奇。 附会其说。 不知部位为何物。 半为宗前人之错误。 半为矜骄而眩奇。 以讹传讹。 愈使读相法者迷闷矣。 余初游滇黔。 继游湘郡。 复游秦陇。 纵横数千里。 尚不知部位孰是孰非。 民国始成。 余由秦赴陇。 始遇老人。 授余部位确定法。 力言相术首重部位。 继言天道厚薄之分。 次言时势盛衰之别。 又言五行生化之妙。 此为相术正宗。 凡人肥瘦长短。 而部位有一定不移之法。 余以此经验。 若合符节。 兹特规定部位。 以俟高明者证之。 一.两耳为起运之初。 上耳为廓。 中耳为栏。 耳珠为轮。 当以匀分三个部位方实。 二.发际之下为天中。 其次为南岳。 又名火星。 又其次为天庭。 又其次为司空。 又其次为中正。 中正一名华盖。 而气色部位。 则以华盖包括司空中正两部。 两眉之中。 方为印堂。 印堂者。 君位也。 此为全面部之主。 由天中至印堂。 共六个部位。 勿论高低。 匀分六部可也。 三.鬓发曲处。 方是山林。 如山之林故名。 俗本一取辅角之侧。 一取边城之上。 两说皆非 。 四.天庭司空之侧。 日月角也。 次则辅角。 又次则边城。 边城在眉尾高骨斜上入鬓。 皆边城也。 共七个部位。 而而匀分之方确。 不论额之宽窄。 而移动也。 五.边城即是驿马。 其名称者。 分运限与气色也。 运限则曰边城。 气色则曰驿马。 俗本认为两个部位。 一说在迸城左右。 皆非。 然有分上中下三段之说。 以量其行动远近也。 六.印堂之下。 即是山根。 次曰年上。 又次曰寿上。 鼻尖方曰准头。 由印堂至准头。 匀分五个部位。 自无错误。 七.两目相对之中。 即是山根。 泪堂之上。 即精舍光殿。 又名中勾陈。 年寿之侧。 即下勾陈。 两眉头之上半指。 即上勾陈。 八.两眉前半节。 即凌云紫炁。 眉中段即繁彩二霞。 眉尾高骨即福堂。 福堂斜侧上一分。 左曰丘陵右曰塿墓。 陵墓者。 小山之义也。 俗本多谓边城之后。 皆非。 九.两目之上。 左为三阳。 右为三阴。 此为运限部位。 上为三阳。 下为三阴。 此为气色部位。 故时曰上为阳下为阴。 又时曰左为阳右为阴。 兹特注明。 十.鱼尾之下即额骨。 又名中府。 准头之侧即兰台廷尉。 又名井灶。 两额之上。 斜贯外皆。 名曰玄武。 俗本谓玄。 武为水星上下。 皆非。 十一.人中乃流通之洫。 两侧即仙库。 又两侧即食禄二仓。 至口角止。 匀分五个部位。 十二.法令为井灶侧之长纹。 又名寿带。 两法令纹入口。 又名滕蛇。 退一指陷处。 即两陂池。 其次则名金缕。 又其次则名虎耳。 虎耳在命门前一指。 即医家之听宫穴也。 归来则在虎耳金缕之间。 前三部略短。 后二部略宽。 十三.水星之下一分陷处。 有髯处即名承浆。 次为颂阁。 又次为地阁。 下至颏为子位。 承浆之侧一指为地库。 两腮之侧为奴仆宫。 一名悬壁。 十四.颏子额午。 两命门即卯酉。 是为四正。 其寅申已亥辰戍丑末。 则以四维匀分十二部。 自然明白矣。 五官图:

公笃曰。 五官者。 言其贵也。 故以官名之。 而分区段之要害故也。 眉为保寿官。 以长秀柔润为合格。 主名高寿永。 清廉出之。 保寿官居其上者。 五福一曰寿之义也。 目为监察官。 以长收晶清为合格。 主职贵权重。 刚毅出之。 监察官居其次者。 立身之本也。 鼻为审辨官。 以丰隆圆耸为合格。 主富厚多财。 礼义出之。 审辨官居其三者。 财政重地也。 口为出纳官。 以匀厚朱仰为合格。 主寿长禄重。 孝弟出之。 出纳官居其四者。 一生之衣禄也。 耳为采听官。 以长大厚珠为合格。 主聪明贵福。 忠信出之。 采听官居其旁者。 乐善之机也。 四渎图说:

公笃曰。 耳目口鼻。 名江河淮济者何。 盖欲其疏通也。 再得其宜为疏通。 反比为闭塞。 如得人中沟洫深长。 又为贯澈四渎矣。 疏通者。 足迹所至。 能得人之扶助。 虽异乡犹桑梓也。 亿无不中。 谋无不通。 利达之格也。 闭塞者。 难越井里。 屈膝闭户。 远谋则败。 乖 蹇之格也。 十二宫图说:

公笃曰。 一命宫。 即印堂也。 为心之根。 面之主体也。 所以名印者。 尊贵之义也。 宜宽大,主智量。 宜方骨,主大贵。 宜丰隆,主富贵。 宜高突,主奇贵。 宜明润,主顺遂。 宜黄紫,主吉庆。 忌悬针,主破败刑克及危险。 忌坑陷,主劳苦刑人丁。 忌狭窄,主驳杂小量。 忌纹冲,主劳碌困迍。 忌黑暗,主危险及牢狱死灾。 忌红燥,主凶败官非。 公笃曰。 二财帛宫。 鼻为财宫。 位居土宿。 有四窍焉。 两侧窍入肺管。 两直窍入脑海。 督脉之要道也。 宜丰隆,主富。 宜耸直,主贵寿。 宜圆匀,主多福。 宜高贯,主大贵。 宜黄紫,主通达及进财禄。 宜润泽,主利禄。 宜方齐,主创业。 宜悬胆,主大贵。 忌小薄,主反覆受制。 忌仰露,主破败。 忌黑尘染皂,主破财及短见。 忌红赤贯准,

主刑克冷退及疾病。 忌尖低,主贫苦。 忌断节,主孤刑。 忌纹冲分断,主凶危及失败刑克。 忌土凌水星,主寒穷受制。 公笃曰。 三父母宫。 由日角起。 至辅角止。 居火星之位。 宜骨插,主父母贵及本身大贵。 宜匀配,主父母并寿。 宜高明,主父母多福。 宜黄润,主父母喜庆。 忌低陷,主幼夫父母。 忌偏斜,右损父左损母。 忌青滞,主父母沉疾。 忌黑暗,主父母死亡。 公笃曰。 四弟兄宫。 即两眉之罗侯计都二曜是也。 宜长竪,主弟兄贵。 宜清秀,主弟兄明敏。 宜光彩,主仙佛圣贤。 宜柔细,主和睦。 宜棱骨,主弟兄发达。 宜环曲,主贵而无刑及多子女。 忌间断,主刑克疾厄。 忌短促。 主败刑而少弟兄及失睦。 忌粗燥,凶失和而多官讼。 忌旋螺,主刑克内争。 公笃曰。 五妻妾。 位居目尾。 即奸门鱼尾是也。 宜丰满,主贤德。 宜光润,主康健及喜因。 宜横梁,主操持。 宜上仰。 主强淑。 忌十字纹,主生离。 忌坑陷,主刑克。 忌下反,主刑三妻。 忌纹多,主男女重配。 忌黑痣,主刑而恶疾。 忌青筋,主常疾。 公笃曰。 六子女宫。 即泪堂卧蚕之间是也。 宜丰平,主子女贵。 宜宽润,主子女多。 宜黄明,主子顺遂。 宜紫润,主子女贵禄。 忌枯陷,主刑克及疾厄。 忌纹冲,主少子女。 忌高露,主孤刑。 忌乱纹,主假子女。 忌黑痣,主刑克及迟立。 忌深痕,主孤刑。 公笃曰。 七官禄宫。 上至发际下至印堂。 及日月角是也。 宜方正,主根基厚。 宜圆突,主大贵。 宜骨耸,主奇贵。 宜黄紫,主顺遂进官禄。 忌直纹,主凶死。 忌横乱纹,主挫折及劳苦。 忌黑暗,主失官禄。 忌倾陷,主徒刑而失败。 公笃曰。 八田宅宫。 发于肝。 盖气魄关键。 两目是也。 宜充彩,主仙禄。 宜精莹,主田宅多。 宜清秀,主厚禄。 宜分明,主祖业。 忌赤缕,主凶败。 忌浊紊,主破败。 忌流丽,主天贱最淫。 忌枯露,主穷苦及凶。 公笃曰。 九奴仆。 位居地阁。 故在卑下两腮之侧是也。 宜圆厚,主诚厚。 宜犄角,主多而忠诚。 忌尖削,主遗累。 忌破陷,主恩中怨。 公笃曰。 十疾厄宫。 位山根命官及年寿之左右是也。 命宫忌青筋,主肾病及虚弱。 年寿忌节青,主沉疾胃病及水气上泛湿气痰饮。 精舍忌青露,主伤阴及失眠症。 国印忌红赤,主持血及冷退。 命门忌黑暗,主暴卒及脱阳。 口角忌黄浮,主沉疾及湿疫。 人中忌青沉,主痛症及泻痢。 三阳忌黑枯,主瘟疫及两绝症。 公笃曰。 十一福德宫。 位居眉尾棱骨。 西人所谓蓄财骨是也。 宜力突、主寿福及立外业。 宜朝拱,主富德及贵名。 忌低陷,主奸诈劳苦。 忌尖削,主破败多劳及刑人丁。 公笃曰。 十二迁移宫。 上至山林下至辅角。 即边城驿马是也。 宜骨朝,主武贵。 宜丰隆、主官游。 宜冲破复起,主远发他乡。 忌低陷,主无住场。 忌偏窄,主破祖业。 忌黑暗及痣,主远行失败及惊险。 六府三才三停图说:

公笃曰。 三才者。 君位也。 三停者。 区域也。 六府者。 边镇也。 君位高。 则下不欺凌。 区域匀。 则佐使不争竞。 边镇强。 则全局宁静。 若有不合。 则乘而推论之。 五星图说:

公笃曰。 两耳为金木二星。 宜长厚朝口。 坚硬紫白。 得其轻清之气则贵。 轮飞廓反则刑伤。 黑暗则困苦恶疾。 额为火星。 得其炎露之气则贵。 低陷狭窄则贫苦而贱。 鼻为土星。 宜圆隆得其厚重之气则富。 小露缺冲则贫苦反覆。 口为水星。 宜厚仰朱收。 得其容纳之气则禄。 尖薄下反则劳苦奔驰兼惊险。 六曜图说:

公笃曰。 六曜之图。 多验气色。 今故撰之。 如月孛不宜冲破。 两眉不宜欺凌。 若一欺凌。 六亲害累矣。 色宜紫黄。 主官禄。 忌黑暗。 主危损。 罗计二曜忌油暗。 则主牵累惊险损害。 太阳太阴则忌青黑。 应哭泣。 或疾厄。 左男右女。 命门二曜。 主疾厄。 一黑则肾绝而死灾也。 男女面痣图说:

公笃曰。 经云。 面无善痣。 一语已概括其大致矣。 而紧要部位。 亦不可不知也。 然贵少贱多。 凡病宜隐藏则吉。 露出则凶。 古有额横七星。 虽帝王亦因危而奔驰。 此创业者流也。 其他不足言矣。 黑红而高者为痣。 红而平者为记。 黑而平者为斑。 少年生者为雀斑。 则疾苦而夭。 老年生者为寿斑。 则福禄而寿。 男女身痣图说:

公笃曰。 全身之痣。 惟结喉一痣最凶。 男女皆不得正命而死。 或刀枪死。 或恶疾死。 或自隘产难而殒。 富贵贫贱皆然。 腰肾痣亦不好。 男主弱疾夭寿。 富贵之妇女。 主私淫。 常人则为娼妓奴仆等类。 痣佳者。 惟足心生正方贵。 次则阴上。 又次则脐之上下。 又次则膝乳螺骨。 其他则鲜验。 上应下口诀:

额应膝上胸面前。 耳应股肱轮肘边。 目后须知乳与腋。 两颧多应少胁间。 眉头项下两相应。 颏底生痣足下全。 唇应阴嚢或股际。 印堂偏应心窝前。 手应螺骨曲膝内。 腮应足肚是指间。 人中脐部或脐内。 具应玉茎真果然。 男女面毛图说:

公笃曰。 发为血之余。 毛为发之次。 故于相法有关系焉。 部位有宜不宜也。 如面部生毛。 不好者居多数。 其义者何。 昼蛇添足故也。 凡毛要长过八分者方确。 非毫毛也。 西人云。 血足者多生粗毛。 余考验之又全非。 又每出于血弱者。 兹将经验者附左。 俟高明者证之。 手掌图说:

公笃曰。 余于手掌相法。 经验甚少。 乃枝叶小法。 兹姑志之。 大抵木形宜长直。 金形宜方正。 水形宜圆短。 土形宜敦厚。 火形宜尖露。 掌与面部相生。 则富贵寿考。 相克。 则贫苦刑贱。 莹洁血足为上。 端正纹细次之。 粗滞冲斜。 非善相也。 有四季掌者亦贵。 盖春季青润。 夏季红活。 秋季白莹。 冬季明黑。 色应四时故也。 朱砂手亦贵。 如纹则玉柱金印为最。 次则冲天田纹之类。 皆富贵之掌也。 其他末敢必其为贵贱也。 男格推论:

公笃曰。 男格外阳内阴。 其位动。 其化无穷。 其格亦至不一。 故有仙佛圣贤。 富贵贫贱。 鲲寡孤独。 寿夭凶残之别。 而祸福贵贱。 并集于一身者。 又比比皆是也。 如黄帝关尹纯阳之徒。 贵而仙也。 文王夷齐。 圣而困也。 禄山绦灌。 出身低微。 而俱王侯。 贱而贵也。 齐桓梁武。 家世贵重。 面俱饿死。 贵而凶也。 太公甘罗之迟早。 颜渊盗跖之寿夭。 若类举之。 更仆难数矣。 持监者。 于人之吉凶先后有无之间。 须确有所主。 又彰彰甚明者也。 余尝以多数为主。 少数为客。 以之断验。 应者颇多。 又当含其时会。 盛时天道淳厚。 故以清华为贵。 圆降为富。 削露为贫。 偏薄为贱。 高棱为寿。 缩弱为夭。 冲缺为孤。 坑陷为苦。 此一定之则也。 而无不验焉。 令则不然。 若犹以前法论之。 将有千里之失。 至以威露为贵。 瘦明为富。 厚重为愚。 血枯肉流为贱。 累试皆然矣。 若论寿夭。 则寿少两天多矣。 男女二十四刑克:

须分燕尾,双分也刑克妻于。 须直无索,老来刑子。 眉冲无棱,刑弟兄子女。 须不过沟,刑子。 卧蚕坑陷,刑子女。 海底蓬松,刑早子女。 一面绉纹,刑骨肉。 乳头下反,刑子女。 脐凸下反,劳苦又刑子女。 人中十字,孤绝。 三尖六削,重刑而苦。 鱼尾破反,刑妻主三配。 印纹悬针,破败刑人丁。 鬓多绒毛,幼孤。 边城陷痕,刑父母。 年寿曲节,刑子女。 满面肉堆,刑六亲。 两额高露,刑妻。 山根间断,刑子女。 奸门十字,妻生虽。 门牙楞侧,刑父。 判官刑,肉滞也刑父。 罗汉面,肉浮也有女。 腮牙尖角,刑父母。 男格三十八贫贱:

两目深陷。 蚕囊肉浮。 独额凸突。 泪堂纹冲。 乳软而垂。 印堂纹冲。 孤客独耸。 马面长削。 脐平下反。 下阴无毛。 肾囊无纹。 足跟无踵。 橘面如尘。 百会发稀。 肌肉冰冷。 食指不收。 股眩无包。 肉浮如泥。 年寿断节。 蛇睛鼠目。 人中窄平。 阳精枯冷。 口角反纹。 血不华色。 兰台纹破。 发焦黄枯。 三尖六陷。 肉紧而流。 鼻纹开花。 猴腮雀跳。 指节臃肿。 胸部粗毛。 眉毛旋螺。 腋肘无毛。 行坐无臀。 三关无脉。 足平无纹。 声如破锣。 男格十八夭:

命门不起,肾气不足十二前死。 末言气绝,先天不足二十前死。 桃花之面,二十七前死。 蜂腰雉眼,三十六前死。 面目浮光,三十八前死。 项小头大,二十四前死。 眉短而断,四十五前死。 鱼目无神,三十前死。 骨少肉多,四十前死。 面如緓鼓,三十前死。 魂不守舍,三十二前死。 少年发肥,四十二前死。 气紧如东,三十六死。 背脊坑陷,三十六前死。 额发连眉,四十前死。 筋不束骨,四十前死。 法令无纹,三十二前死。 山根断陷,四十三前死。 公笃曰。 古法之合者。 今皆列入。 间以所验并附马。 女格推论:

公笃曰。 女格位居坤卦。 外阴而内阳。 生化出焉。 自今天道转薄。 世俗反常。 中外交通。 法制并异。 其理虽妙化。 而其义隐微矣。 昔之所谓女格。 其性纯静。 其辅夫子。 其业家庭而已。 故取静默媚态清秀端正。 令人敬重为贵。 主助夫益子。 寿禄兼全。 以刚燥痴笑支颐斜视拈带挠鬓。 令人喜爱为淫。 主刑夫克子。 再醮私奔。 以粗怪臭恶跳跃枯露。 令人厌恶为贱。 此古人之法也。 今也不然。 其志不凡。 其务才学。 其谋国政是也。 于是有好名者。 有党派者。 有务实业者。 有冒危难者。 有流落他乡者。 有独立不嫁者。 有数千里而婚配者。 其事至为复杂。 而其形遂与男格为出入。 故其运亦多与之同。 而辞气问。 亦可知其大凡也。 今之七贤四德:

行动轩昂,志向不磨。 肌肤香润,富贵根基。 言语清响,明达也。 容貌严正,节操也。 衣履整洁,持家有法。 唇红齿白,衣禄也。 贫苦不怨,廉耻也。 勤敏好学。 危难取义。 谦和悔过。 富朴贫洁。 女有十贵:

威严持重。 眉长清秀。 音清语和。 目清神聚。 项长相配。 肩厚而平。 唇仰厚红。 汗香骨匀。 血足发长。 齿齐如玉。 女有十夭:

器量狭小、多病死。 绝顶聪明、弱病死。 目圆浮白、忧凶死。 神露赤缕、凶死。 面皮緓紧、夭亡。 青淡无血、气死。 肉流骨少、贫贱死。 唇缩青暗、沉病死。 肩尖上耸、悲伤死。 言短眉 绉、内因病死。 女有十贱:

神丽流光。 多言多笑。 肩削下坠。 肉多而流。 肉滑而冷。 眉坠无尾。 发粗浓重。 阴腋无毛。 目醉神昏。 口反声破。 女有三十六刑:

黄发粗拳。 睛深白包。 独额生面。 额有旋螺。 漳头鼠目。 额纹续断。 悬针破印。 少年落发。 骨硬皮紧。 面长口反。 面浮青筋。 三角之目。 雀斑如尘。 山根低陷。 年寿间断。 项短而小。 骨组筋浮。 结喉露凸。 口如吹火。 肉冷如冰。 女带男声。 声音急燥。 性烈如火。 睡中开口。 鼻小无梁。 蚕囊枯陷。 脐凸近下。 唇白不收。 眉目下反。 眼浮四白。 鼻窍粗毛。 颧雄额陷。 肩簿而削。 蛇睛狼顾。 行坐低头。 面粉浮光。 女有二十四苦:

眉淡如无。 声如破锣。 双目深陷。 口尖如吹。 鼻断露孔。 脐反而凸。 牝窍如螺。 阴挺而角。 狐臭汗浊。 蝇面龟胸。 股肱无包。 发浓而短。 乳头不起。 唇白舌青。 发黄而焦。 神浊黑白。 无腹无臀。 双纹破印。 井灶仰露。 阴阳如墨。 雀步鼠餐。 肉浮血滞。 无项无腮。 准额双破。 女有贵中贱者十则:

一.五官端正。 而皮肤粗燥者。 二.格局清秀。 而神流斜视者。 三.南岳丰隆。 而一步三反顾者。 四.眉目长秀。 而挠鬓支颐者。 五.五岳敦厚。 而见奇玩则惊者。 六.行坐端正。 而常咬指甲者。 七.声音洪亮。 而神醉多笑者。 八.面部清奇。 而肌肤冷滑者。 九.齿白如玉。 而声破多言者。 十.印突高力。 而光苀性偏者。 公笃曰。 此为富贵有根基。 而有玷行者。 盛世得十分之一。 衰世得十分之七。 例如玉之有瑕。 瑕多则玉将失其美矣。 女有贱中贵者十二则:

一.山林破痕。 而中岳圆厚者。 二.发浓长重。 而眉长棱突者。 三.中岳平小。 而目正神清者。 四.额突颧雄。 而印堂方隆者。 五.唇掀齿露。 而发长柔细者。 六.光清神丽。 而汗香性定者。 七.目浊声破。 而地阁朝拱者。 八.中岳尖薄。 而福堂高突者。 九.木局兼金。 而短言冷情者。 十.肉多而浮。 而目神充足者。 十一.气短眉淡。 而不篇不乱者。 十二.耳小发低。 而眉秀准圆者。 公笃曰。 此为贫贱无根基。 而得享福者。 易地而发者居多数。 盛衰同上。 例如月被云遮。 云散则月反增其辉矣。 相法品级说:

一品仙佛格。 此为千载有形者。 二品圣贤格。 此为千载有名者。 三品帝王格。 此为史册可记者。 四品名土格。 此为遗迹流芳者。 五品寿考康宁格。 此为五福兼全者。 六品清闲无缺格。 此为闲福王受者。 七品公侯将相格。 此为立功当世者。 入品富贵双全格。 此为暂时荣华者。 九品有富无贵格。 十品有贵无当格。 公笃曰。 农工商贾。 孤贫夭贱其相泛滥不纯。 观者审定可也。 故不列品。 据此论法。 盛衰皆合其大体。 如细则又有分别。 盛时则分其一定之阶级。 衰时则分特贵之品。 及上品中品下品常品不例品之类耳。 富贵乘法:

公笃曰。 相法根据。 在富贵贫贱寿夭。 相法变机。 在吉凶祸福时运。 其法分内外虚实四大纲。 凡内相者。 精神之灵根。 声音之逸韵。 有名无质者是也。 非俗所谓纹痕骨痣为内相。 则不足为定论。 外相者。 格局之仪表。 气色之明润。 有名有质者是也。 虚者清中有浊。 厚中有流。 奇中有俗。 怪中有破是也。 实者浊中有清。 薄中有聚。 似俗而奇兀。 似寒而超逸是也。 四纲即能区别。 然后分四项。 即形质精神声音气色。 而形与神合。 气与音类。 独形质之分别较多。 其五官主富。 五岳主贵。 然后分富贵之上中下席各等级。 如五岳主贵之例。 五岳全朝拱者。 此为特贵之局。 为仙佛圣贤之类也。 分别如下。 一.仙品多成于木形瘦长之局。 清秀而奇。 及神倍于形。 而有时亦兼火局者。 炎露有顶于百会故也。 老子形如稿木。 是其证也。 麻衣云。 为道者貌清必荣。 又其证也。 或曰五形各有富贵。 何得专指木局为仙品。 其原理与用法何在。 余答之。 本为阳气。 于卦为震。 后天在卯位上。 先天在丑寅位上。 其天开于子。 地辟于丑。 人生于寅。 震卦正受。 故帝出乎震。 此至尊之名。 化出形质为百会聚顶起三山。 边城骨插入小脑。 目长神彩有寒光。 龟息鹤膝而方瞳之类是也。 大凡清古合并者为仙品。 二.佛品多出水体圆厚肥润之局。 形停匀而神和静。 亦有兼金体者。 故麻衣云。 为僧者头圆必贵之说。 此其证也。 夫水为坎卦。 先天则为坤体。 坤土为众卦之母。 此大慈大悲之义也。 其形厚圆韵长。 此天一生水之义也。 坎位居后天之兑金上。 兑为少女。 此西方极乐之义也。 兑为酉金。 此金刚不灭之义也。 化出形质为印堂丰起宽二寸。 准头圆起象三珠。 神和有慧光耳如蚌珠长而朝。 颏圆如岳口如桃之类是也。 大凡祥蔼合并者为佛品。 三.圣贤之品。 出于异彩奇露之局。 其形分木水金三格。 德参天地。 名垂古今。 但于形质不存耳。 化出形质为眉有八彩。 目有重撞。 耳有三漏。 臂有四肘。 五岳朝天。 龙颜虎眉。 或为额尖颏圆。 或为额圆拱而颏尖露。 一为水火既济之正体。 一为水火末济之反映。 此类是也。 大凡奇露合并者。 为圣贤品。 四.帝王品多出于金水之局。 贵而有权故也。 其贵为帝王。 富有四海。 当然丰颐厚正。 坚实秀清。 故化形质为龙凤之姿。 天日之表。 斗胸龙准。 编齿骈胁。 朝天伏犀。 真光并瞳。 两耳垂肩。 双眉入鬓。 地阁朝天。 五岳相辅之类是也。 大凡奇厚合并者。 为帝王品。 五.名士品多出于本局。 而兼金火之形。 其清秀有慧智。 超脱者灵根。 木得金则削成器用。 木得火则生化通灵。 故也。 化出形质为眉长润秀。 目长神清。 鼻长耸挺。 印开丰突。 眉棱突兀。 三阳寸高之类是也。 大凡清奇合并之格。 为名土品。 六.寿考康宁之品。 多出于五形兼体。 停匀而厚。 神气与形质浑藏。 化出形质为百会突顶。 伏犀高拱。 眉高寸余。 耳长三寸。 额横三纹。 项绕三涤。 目神慈和。 言迟行重。 人中宽长。 齿牙坚固。 法令下朝地库之类是也。 大凡厚古合并。 为寿考康宁品。 七.清闲无缺之品。 多出于木土金之格。 肥不露肉。 瘦不露骨。 化出形质为五官端正。 三亭相等。 六跃得辅。 十二宫相合。 目秀神凝。 眉细清疏之类是也。 大凡厚正庸和合并者。 为清闲品。 八.公侯将相之品。 出于金水火三形。 此为立功于世界。 有权于当时。 可为人民造福。 即流芳千古也。 方可为人民造孽。 即遗臭万年也。 化出形质为额力骨突。 印骨长横。 虎头燕颔。 剑眉蚕眉。 凤目龙目。 火焰纹起。 双额插鬓之类是也。 大凡以清奇威露合并者。 为公侯将相品。 九.富贵双全之品。 五行各得正气。 或为主客分明。 而不相争。 化出形质。 为头圆一尺。 双手过膝。 眉棱骨高超。 鼻贯伏犀。 铁面银牙。 银面金须。 耳白过面。 声若金钟之类是也。 大凡以清厚浑匀合并。 为富贵双全品。 十.有富无贵之局。 出于土木金三形。 或为纯而不兼。 或为互相兼合。 其化出形质为三停丰匀。 六府厚突。 仓库高超。 土星圆齐。 或为福堂骨高。 而发于他乡。 或为天仓宽厚。 而承受祖业。 或为井灶大如准头。 而发意外之财。 或为仙库地库相峙。 而发于子孙之力。 大凡以丰厚停匀合并。 为有富无贵之品。 或为形胜于神之局。 十一.有贵无富之局。 多出于金木火之形。 均为兼而不纯。 化出形质为骨露肉紧。 额大鼻尖。 眉清尾散。 神充腮陷。 目秀上视。 上丰下削。 大凡以神过于形。 清露奇削合并。 是为有贵无富之品。 公笃曰。 富贵之分。 不过特等。 及上中下常耳。 其富则以五官论之。 其贵则以五岳论之。 如五官均有奇异处。 及合格。 此为奇特之富。 不可测量矣。 如有三官奇特。 二官合格。 则为上富。 如有一官奇特。 三四官合格。 则为中富。 如有三匹富合格。 则为下富。 如有一二官合格。 则为常富。 如五岳完全奇特。 非仙佛品。 即圣贤格。 如五岳有三四岳奇特。 一二岳合格。 则贵不富。 可言矣。 如有三岳奇特。 一二岳合格。 为上贵。 一岳奇特。 三四岳合格。 为中贵。 如三四岳合格。 为下贵。 如一二岳合格。 为常贵。 其大体如是。 而有余与不足。 舍轻就重。 则酌量考查。 取其适宜而已矣。

卷二

麻衣石室赋注解

相有前定。世无预知。非奇异以秘传。岂凡临之解推。 相有前定。即前因今果。当以禀受之形质为定论。言福泽不言才智故气清则形清。气浊则形浊。预知有法。惟相术耳。非推想能尽其妙也。 舜目重瞳。送获尧禅之位。重耳脾胁。果舆霸晋之基。 异于寻常者贵。有奇特之格。作奇特之事业。信不诬矣。此为千古奇特引证。 石室丹书。莫忘吾道。神仙秘诀。度与希夷。骨格为一世之荣枯。气色为行年之休咎。 相法为道之一部份。以骨格气色合论。方是正宗。骨格持久。气色主暂。其形质出后天。气色通先天。二者合用。是为相法之关键。以定其吉凶祸福也。 三停平等。一生衣禄无穷。五岳朝归。今世钱财必旺。颏为地阁。见晚岁之规模。鼻为土星。管中年之造化。额方而阔。富贵根基。薄削而陷。贫穷余孽。 此为大概论法。还要查其细部。区别其形质。不可拘泥零星小部而一定论之。有内有外。有真有伪。故考查其人虽仔细。然后绳之以法。是否合格。 目清眉秀。定为聪俊之儿。神浊气短。此是贫夭之汉。 清而痴定者亦愚。秀而短促者亦夭。须斟酌其真假。浊者主贱。土形不 忌反为富。气短者夭。龟息深藏反主寿。还要论体格合宜否。此为正论也。 天庭高耸。少年富贵可期。地阁方圆。晚岁荣华定取。视瞻平正。为人刚介心平。冷笑无情。作事机深内重。 还要查各部骨肉匀配否。地阁厚而孤苦。则花口角反纹杂乱。其目为肝络。肝为刚脏。关系神经。故能查其善恶志向。与刚柔忠奸之行为也。 准头丰大。心和平而无毒。面肉横生。性强梗而凶狠。 二者容易所见。处世者皆宜注意。准大者。对人诫厚。肉横者。刚燥量窄而不容故也。 智慧生于皮毛。苦乐关乎手足。 二者均不可为法。不验居多。今存此语。为智慧者证之。及待天道之变。为五代之时也。 发际低而皮肤粗。终见愚顽。指节细而脚背肥。必定雅俊。 发低验刑父母。皮粗验劳碌。此言愚顽。不知何意。指细主聪明。脚肥主禄而夭。此言雅俊。又不知其何意也。以当时天道而验此耶。茁为地形而验此耶。 富者自然体厚。须防肉流。贵者定是奇特。当查内浊。 下八字系余增。流者似厚。浊者似奇。定要查实真伪。不可徒据外表。而断其富贵寿夭也。 南方贵宦清高。多主天庭丰突。北方公侯大贵。皆由地阁朝拱。 相法有因地形而取者。顺其地形者贵。反其地形者为特贵。即少之义也。 驼背面田。南力之人富而足。金声形小。西方之人贵且寿。 驼背火也。面田金也。火炼金成器。金多火少故吉。如金火各半而相争。则不吉。西方本金。取其坚实。故形小不忌。此余经验所加。 河日海口。食禄千钟。铁面剑眉。威权万里。 此皆男格之奇品。河目言其长也。司马仲达能自顾其耳。遂创晋业。海口言其阔也。郭子仪口能容拳。复兴唐室。铁面言其坚也。其人多才。故包拯为政治良吏。剑眉言长而上竪也。其人多勇。故岳飞为南宋名将。此四者均为文兼武权。而立功业也。 龙头凤颈。女人必配君王。虎额燕颔。男子定封将相。 龙头为骨耸。凤颈为项长。女人生此。虽不美艳。而才德福必厚。虎额即伏犀骨之圆突。燕领为两腮方廓。与额成三椅角势。班超即此格。成大贵而遗盛名也。 相中秘诀。寿夭最难。不独人中。惟神是定。 相法于富贵贫贱。均有专法,独寿夭无定法。故形质。精神。气音。均有关系。此言神气占多数。故不可以形质而定论之也。 目长含彩。荣登天府之人。神浮无光。早赴幽冥之客。 自古仙佛圣贤。均含有真光。有云。寒灼有威为彩。有云莹光皎耀为彩。故神浮无根。光淡模糊。皆夭亡之格。当在十六以后。三十六 以前。细则详后。 面皮虚紧。三十问寿实难。肉色轻浮。四九如何能过。 虚紧固不寿。本难满三十。但有孤苦寒贱之人。可超出三十而外。轻浮固不寿。然亦有无子女者。而超过三十六以外。故宜以其他部份参考。盖法有此弱彼益故也。 项上三縧。遇休囚而愈见康强。 此为寿徵之一。但考有凶神凶气凶纹否。虽元气厚。而有中年凶死。不能考终命也。 项中一骨。有疾厄而终无险阻。 此为百会骨。主贵而有寿根。虽疾厄而不致夭也。 形容忽变。遇吉则推有凶。气色转润。处穷则断必发。 凡神乱形变。而处佳境。皆是受祸之引子。发达愈大。损失愈危。故以辞尊居卑而避之。润中能聚。则可透出黄紫。故遇合随之。此二者相反而相应。 常遭疾厄。只因命宫昏沉。频遇吉祥。盖为福堂润泽。 疾厄后有专图详论。命宫即山根。此为疾厄之一部。不过含有督脉气质。胆汁消化。故常病之人。每于此宫先见青黑之色。福堂为交际之关。是非之地。并非吉祥之称。福堂或印堂之误也。 泪堂深陷。蠹肉横生。克儿孙之无数。 一主湿疾。而成水气上泛。一主伤阴。而成失眠郁结。亦有子女成立也。 鼻准尖垂。人中平满。刑绩嗣之难逃。 一主旺女而刑子。一主晚年受制而失败。多失辅助之力。而冷退也。 眼不哭而泪汪汪。有子必刑。心无忧而眉缩缩。老来孤独。 不泪似泪。固刑子女。然有冷退败家者。无忧而忧。多为劳碌有寿之格。如孤独格。尚有他部刑伤方应验也。 面似橘皮。早子难立。神代桃花。迟嗣晚成。 橘皮者。言其毛窍之痕深映。三十以后之子方成。亦有庶出之子女。凡桃花之嫩艳浮光。男女皆主淫荡不寿何能迟子晚成之说。或宋初时代异于今时。而相反耳。 富贵平生劳碌。只为下停太长。贫穷到老不闲。盖因粗其筋骨。 下停长者。其人多谨慎。见小拘泥不达。劳心宜矣。筋骨粗者。力大而男。应多劳碌。亦有中贵及创业之流。此言贫穷二字不确。 星辰失陷。无隔宿之粮。部位亏损。有终身之苦。 失陷者。皆低弱不足之谓。亏损者。受克不合之谓。相生自多衣禄。相合自多遇合。受克有冷退之失败。不合有外忧与内患。故也。 三光明亮。财自天来。六府高强。一生富足。 三停光明。官禄均旺。余每见光明沉静。则人财顺遂。光明浮腻。反见驳杂消耗。此原文之末及。又考六府高强。而初运中运晚运。均有辅助。按天府为天仓之地。前业有根基。父辈大振。中府为国印之地。戚友为助而有权。本身事业能发展。下府为腮颐之地。奴仆忠诚。内外有辅。子女能继绍箕表。此为傍部辅佐有益。而富足二字不稳。 红黄满面。名利俱遂。猪脂涂膏。子孙必刑。 黄为吉祥之色。红为祸患之色。不能合论。脂色浮光也。膏色惨滞也。一为损人破财。一为官非牢狱。不是单刑子孙一条。今日有主凶危亡身也。 面皮太急。虽沟洫长而寿亦亏。眼神无光。纵鼻梁高而寿亦促。 即皮如膨鼓之谓。神浮无根之谓。故人中虽长。鼻梁虽高。不能延其寿也。凡寿均以各部参考而定。不能以单独一部而定也。故后篇有专条详论。 眼光如水。男女多淫。眉草如刀。阵亡兵死。 如水之说。清丽而苀也。即秋水盈盈。相法之过清者。而禀受之气薄。则有情欲之易动。故多淫。眉草如刀。多六亲之累。而为忧愁。如兵死则不验。 眉生棱角。一生快乐无穷。目秀如冠。中年发达遇贵。 棱角为外库。应立外业。而有劳心。何言快乐。如冠者。两角上仰也。汉陈平有此。位极人臣。岂止遇贵而已。 黄气发从高广。数旬中必定迁官。黑色横自三阳。半年内须防损寿。 三阳为肝肺相连地。黑色属水。其水木相生。金水相合。当不至死。如三阳黑色为刑子。及惊悸之病灾可也。或发于夏之火令。方为死灾。其他时令。尚不为死灾也。 奸门青惨。必主妻灾。年寿赤光。多生痔漏。 此二者余已更正。颇验。 白气横额。父母刑伤。青气侵颧。弟兄唇吞。 自气为忧思。应父母之灾疾。而有牵制之累。至于孝服。为黑赤色居多。青惨气居少。两颧青气主妻妾之争端。伯叔之词讼。不但口吞。而有欺诈攫夺行为之类也。 山根青黑。四九前后定多灾。法令緓纒。七七之数焉可过。 刻下当应前九年。但山根为人之禀受气质。小儿青黑。多主溺尿。及螬气。大人青黑。多主伤阴失眠及肾气之病。如法令无纹。当不满三十而死。 女人眼恶。嫁即刑夫。声燥面横。闺房独宿。 衰世之局。露者多贵。不过结果不好。或主恶疾。或主产厄。此不寿之格。如刑夫者颇少。其声燥多量窄性刚。面横多骄悍而妒。此主生离再醮也。 额尖耳反。虽三嫁而未休。颧露声雄。纵七失而未了。 额尖不宜早婚。当过十九方吉。耳尖多父母无靠。故有小嫁再嫁之说。颧露多代夫权而劳。夫星弱而无用。声雄多刑夫也。 额偏不正。内淫而外若无。走路不平。外好而心犹毒。 不正者刑父母。淫字不稳。要神丽阴阳青黑者。方淫乱也。不平者雀跳也。主细故灵敏。伦理违背。迷感于利可也。 腮突耳后。心内狡贪。眼恶鼻勾。性实险恶。 腮突盛世少而衰世多。其形类鹰腮。主奇巧有特智。亦主大贵。眼恶主刑克而凶。鼻勾主心贪徇私。然多成多败。终无了期。 脚跟不履地。卖尽田园而走他乡。 木形多飘摇不忌。如金水土则忌。又出富贵之家。则主夭寿。及有凶死者。如出贫穷之人。亦无妨碍。此云先富后贫之说。只应得一半。 鼻窍露而仰。卒被外灾而终旅舍。 狮形火形。不忠仰露。合其形也。非此二形。则有外患内忧以累之。故为财不入库。言不能立身也。 唇不盖齿。无故招非。沟洫露髭。为人少力。 此二者均验。一为骄仿自负之招非。一为明白利害之两可。 印堂太窄。子晚妻迟。悬璧昏暗。人亡家破。 印堂纹冲。则刑妻克子而迟成。如窄。不过志小量窄。而气燥耳。悬璧为两腮颐。居奴仆宫。此为用人不力。及盗诈行为之奴仆耳。如人亡家破。当别有部位不佳。 结喉露齿。骨肉分离。粗骨急皮。寿数短促。 结喉多劳碌。而刑兄弟。露齿多争讼。而多乖戾。其分虽之说颇当。粗骨多劳。急皮多病。亦有寿者。 卧蚕丰隆。子息之后成。泪堂平满。儿郎之早见。 卧蚕在目之下横纹处。其纹反插者。女多先立。其纹顺插者。子多先立。此云后成。当以无纹论。泪堂在大眼角。无陷而平。当然早予成立。 龙宫低黑。嗣续难得而昧愚。 龙宫在眼腔曲处。如低黑者。为先天不足。淫欲过度。子女多夭而弱。愚昧之说不验。 阴阳明莹。男女易养而聪慧。 此言三阳旺子。三阴旺女。加以气色明润。当然有贵子而清秀聪敏也。 面大鼻小。一生常自艰辛。 鼻小之格。皆为主弱客强。平生无正权。而为人用。故有替人做事。功归人而过归己。反覆成败。而不常也。 鼻瘦面肥。半世钱财耗散。 此言财不入库。而有中道挫折。及六亲之遗累也。 边地四起。过五十始得荣亨。辅角高隆。才三九则居官位。 边地四起。多应破梓离乡。而立外业。至二十九必发。此云五十方发。想是天道相反耳。辅角为初运重心。形瘦者十八入官位。形厚者二十三入官位。衰世则提前居多也。 明珠朝海。太公八十遇文王。火色鸢肩。马周三十逢唐常。 明珠即耳轮之珠。朝海者。耳长过口也。此为寿者相。不能据此为太公之贵相也。蕉肩者上耸如鸟。火色者红苀而润。有火形之露格。又得火色。当然合格。而有时机之逼迫。以成功也。 鹤行龟息。洞宾之得僲。龙脑凤睛。玄龄之拜相。 鹤行足长而步长。下动而上定。龟息则呼吸由耳出。是为藏窍。故为僲骨清品。龙恼为高大而拱。上贯百会之顶。凤睛神和而清。瞳小有彩。此为贵寿而福泽之格也。 法令入口。邓通饿死野人家。滕蛇锁唇。梁武饿死台城上。 前人多有此说。而事实多验疾厄刑克。而今世口反。方为凶死。其倍于法令入口矣。今并附此。以待后之高明证实。 虎头燕颔。班超封万里之侯。龙行虎步。刘裕至九重之帝。 虎头为伏犀圆突。燕颔为腮颊椅角。及成凸形。龙行虎步。为身体稳重。而不见足。长步而有威。此皆奇特点。故有奇特之事业也。 山林骨起。终作神仙。印堂骨方。必登将相。 山林骨下从福堂起。斜上至百会止。此为仙骨。而成传品。印堂横骨。为金城骨。如平过至眉尾。则为非常之贵。不流芳百世。则遗臭万年也。 形如土偶。夭命难逃。天柱倾欹。幻躯将去。 土偶系形容神痴形滞。气色尘垢。此为神不守宅。气不流通。血不贯络。当然不寿。天柱为医家之大椎穴。在后颈。故病人低头或常欹。为天柱折而必死。 貌如镂铁。运气迍遭。色若祥云。前程亨泰。 镂铁即锈铁之形容也。无生气之谓也。如纯水不忌。祥云即紫霞之形容也。有喜色之谓也。 名成利就。三台宫俱有黄光。文滞书难。两眉头各生青气。 三台为司空至印堂。及两福堂骨也。司空印堂为官星。福堂为外库。故有名成利就之说。两眉头为上勾陈。上为奏书。主文书信件。谋略思虑。故有停滞才说。 滞中有明。忧而复喜。明中有滞。吉而反凶。 此言气色一项。然要分部位之轻重。气色之深浅大小。方能走其吉凶远近。如滞中有明。则气色将开。虽处恶劣环境。则喜信将来。谋为有遂心之进展矣。是为接头之初。故忧中有喜之说。如明中有滞。则气色之转为晦暗。虽处佳境。而有飞灾奇祸伏之。如另有遇合。是为引诱其动贪念。而受实祸。此为膏将尽而扬其焰也。 正面有黄光。意无不遂。须妨无根而浮腻之光。 凡看气色。均宜注重其真伪。参差某轻重。故于黄色虽吉。如无根而浮。则为虚花不实。而转瞬皆空。其不持久明矣。 印堂多紫气。谋无不成。但求内应而贯彻一体。 按气如云而色加霜。有外无内。虽有其名。而无其权。有内无外。虽有其力。而无其机。故内不应外色。如有委任。而不能到任所。或赴任而有他变。乱世多有之。 年寿明润。一岁平安。兰廷光明。诸事顺遂。 此云少疾之说。年寿为疾厄宫。地位居胆络。而能消化。得谷气之旺耳。兰廷旺“偏财交际”。及有意外之财。此言顺遂。是否单指财星。 形容古怪。石中有美玉之藏。非仙佛。即圣贤。 此精灵中来。慧根异于常人。故形质亦奇怪。精神亦蕴藏。其事业有出类拔萃之点。超凡入圣之功。古怪者。有异骨奇徵也。 人物巉岩。海底有明珠之象。非帝王。即公侯。 巉岩为凸露之丰突。大多数为五岳之骨质。有奇室嵯峨之势。此为非常之贵。不可限量也。 总之。一辩其色。次听其声。更察其神。再观其形。筋骨纹络。又其次也。 此为麻衣之重心点。相法之层次也。凡气色为行年之休咎。是穷通之机关。其他项不足。亦可暂时取用也。声音为形格之辅佐。故有求全在声之说。精神为用事之决断。寿夭之关系。其智愚全系乎此。形格为一世之荣枯。为富贵贫贱之区分。筋骨为劳逸之必要。纹络为刑克之原则。而含安危关键。故此六者。为相法之全备。学者不可不知。 眉毛拂天仓。出入近贵。印堂贯中正。终始利官。 眉拂天仓。近贵而贵。乱世多破格而得功名。冒险而成事业。故为武权居多。此逼迫而进展也。印堂为主体贵。盛衰皆然。 呼聚喝散。只因双颧如峰。引是招非。盖为两唇露齿。 颧骨有真假高露者。尚非贵权。如上近眼角。方是真颧。而得辅佐之用也。如下近法令。乃是假颧。虽高如峰亦无用也。露齿招非见前。 狼行虎吻。机深而心事难明。猴食鼠餐。鄙吝而奸谋到底。 狼行多反顾回视也。虎吻者。仰食口不收也。不但机深。并且恶毒。猴食者。低食零落也。鼠餐者。唇固耳鼻动也。鄙吝奸贪。多败少成。宜矣。 头先过步。初岁奸前晚景贫穷。井灶露孔。中年败而田园耗散。 头过步者。晚运不佳。而主终年神经昏损。井灶露堵。主财不入库。然狮形火形不忌。虽井灶露而亦富贵也。 女人耳反。亦主刑夫。男子头尖。终非利器。 耳反为初年孤苦。其刑夫之格。不重此部。或为末婚之夫耳。头尖之局。每有大富贵。如属火形。则为将相之品。何云非利器之说。 腰圆背厚。方保玉带朝衣。骨耸神清。定主威权忠节。 腰背为相法之最轻点。此系理想之说。不足为证。假定头小神弱。何能富贵。骨耸为贵品。神清篇清品。此云威权忠节。力是合法之点。 伏犀贯顶。一品王侯。辅角插天。千军勇将。 伏犀有三。力伏犀为大贵。帝王之品。圆伏犀为次贵。公侯将相之品。椭圆伏犀。又其次贵。为中贵。及藩镇之例。尚有小伏犀。为邑候之例。辅角固应边将也。 形如肥猜。死必分尸。眼似饿虎。性刚莫犯。 肥猜形容肉浮两流。拥肿不堪。尚有三角眼而浮。血丝串乌珠当然凶死之格也。饿虎形容直射有怒光。圆露上视。当然刚燥急狭。不容物也。 须黄睛赤。终主横灾。喉结齿露。须防野死。 须黄主驳离而刑人丁。赤睛为赤脉穿乌珠。直穿主惊险而残肢。体横穿主凶死。又银面宜须黄。亦是贵品。结喉主劳碌刑伤。露齿主招是非。野死另有其他部位方验。 口唇反皱。为人一世孤单。鱼尾纹多。到老不得安乐。 口唇反皱。主刑子女而寿。多应女格。今之乱世。主富贵而凶死。鱼尾纹主刑妻妾。亦主多寿而福。何有不安之事耶。 二眉散乱。须忧成败不一。两目雌雄。必主狡诈不定。 眉为肺络正系。故应忧思。古有愁眉不展之说。凡人忧思多。则成败多。两目雌雄。一主惧内。而有妻妾之争。一主私心。而有贪吝之行。如狡诈尚以目神尖锐下视力是。亦有应父母官之破群也。 幼生斑点。必非老寿之人。老多毫毛。定是长生之客。 斑点多因冷退而发。运气迍遭。毫毛多因忧愁而发。劳碌而寿。此二者亦主刑人丁。虽寿而不足取。故毫毛以收藏为吉也。 脸上青光级级。贪婪孤贫。准头赤色重重。刑伤冷退。 青光级级。多主淫乱。男女有此。则有郁结之不遂意。情欲之不如愿。多出富庶殷实之家。何能言贫。赤色重重。主财帛耗散。一主痔漏之血疾。 圆隆小巧。毕竟豱亨。方正神舒。终须稳耐。 小巧之格。必以声音宏亮。两倍于形质者贵。或为神过于形者亦贵。不是小巧即贵也。神舒之人有特殊知识。而安贫乐道。故穷通皆清洒也。 手足粗硬。非富贵之人。准库丰隆。享田庄之客。 手足号四肢。为枝叶之类。非正干也。不足以取材料。故乱世贱人有贵手。贵人有贱手。创业与守成不同。长寿与夭亡各异。粗者劳而细者闲。硬者寿而软者夭。此是正论准库为财帛正部。当然之富。 眉抽二尾。一生常自欢娱。根有三纹。中年几经成败。 眉抽二尾。主家庭失睦。骨肉寡情。此为内顾忧之不幸。何能一生欢娱。或指僧道而言之耶。古法山根一纹一度成败。二纹二度成败。三纹三度成败。高者有纹主成败。平者有纹主夭亡。 耳白过面。朝野知名。神称于形。情怀舒畅。 此格多验盛世之翰林学士。因文才而显名于科甲。衰世不过主多智多才。一为有美术之专长。至于西法号博士之例。 足生黑子。英雄独压万人。辅插长骨。威武扬名四海。 各家相法。均有此说。而衡真袁柳庄。则指李光粥安禄山二人证之。又称单痣双痣之说。今以麻衣原文称黑子。想必倍大于痣也。又考痣生脚心。方为藏龟。故主贵名。至于贵之大小。尚有他部参看方验。又辅角长骨。大而屏藩。小而边镇。虽属文人。皆有武权。故古之名将。多有边城骨上插。此云辅角。又为事业之最大者言耳。 声自丹田下出。有福而享遐龄。骨从脑后横生。主财且增福寿。 声音有发于咽喉。有发于亶中。有发于丹田。发于下者。禀受元气厚也。当然主寿。如水土二形。则尤为合格。又考脑骨主贵居多。当然福寿。 土星薄而山林陷。败而多灾。胸堂好而背脊亏。虚而无寿。 原文为山林重。其重字不解。想为陷字之误。兹特证之。山林陷者。祖业之失也。土星薄者。本身财不聚也。余考脊亏。多出劳动苦工之人。无寿二字。又有疑虑之点。 鬓乱如织。先富后贫兼懒惰。手筋如蚓。少闲多危及辛苦。 鬓乱之人。多主懒惰。其人多疑虑不决。手筋如蚓。其人多劳。又有创业之人。此言多危。或为多劳之误也。 眉棱骨起。纵有寿而孤刑。项下结喉。主劳碌而客死。 眉棱为外库之田宅宫。应立异乡产业。主寿而有子。其孤刑之说不确。结喉主劳碌。亦不验客死。余考客死之局。多出于目浮白而神痴定。方路毙也。 眼如鸡目。性急难容。步若蛇行。毒而少寿。 鸡目圆而露白。盘乌珠之线二三。及有沙点。其人器量狭小。蛇行与龙行有区别。蛇行昂头侧视而摇动。曲侧不平之谓也。此二者均非善相。故有性急性毒之谓。偏于嗜好。浮荡而又病厄也。 青色横两颧。唤作行尸。黑气贯命门。号曰夺命。 青色横颧。一主失权而挫折。一主内顾而争端。富不至死。或是印堂三阳青黑。方有重灾。黑气贯命门。此为肾病而绝。多出弱症。又考仲景六经。命门本篇肾而通三焦。黑则死亡。 青遮口角。扁鹊难医。黑卷太阳。卢医莫救。 口角为水星。青气不危。不过病灾而已。惟冬令口角黄暗主死。黄为土气。此为土克水之说。克部位又克时令。故也。其他时令皆无砖。太阳黑者。刑人丁者多。主死亡者少 。 白如枯骨。亦主死亡。黑若湿灰。终须短寿。 白枯之色。属荣卫二气将尽。是为血枯亡阳之死。黑湿是为土不克水。水气上泛。多现肿症而死。 不醉似醉。不愁似愁。贫而多难。不笑似笑。不惊似惊。夭而多灾。 醉字形容蒙胧恍憾之兆。其人多愚。愁字形容寒惨萎颓之滞。其人多苦。笑字形容轻浮矜骄之态。主淫多病及心深。多出富贵之格。惊字形容仓猝疑惑之仁。其人不正有邪行结怨。 血不华色。忧郁不遂而夭。行不动身。潇洒厚福而寿。 血不华色。其人淫乱而夭。凡肾病多现血不华色。或为不遂。而以淫欲自乐以亡身。行不动身。此言稳见持重之谓。故多守成。而安闲享福也。 神光满面。富贵称心。鬼色见形。贫穷度日。 神光言其尊严有威之谓。或为神充足也。光润泽而事实顺利也。鬼色言其尘滞也。或为暗晦之浮腻也。色愁苦而事实冷退也。 病淹目闭。有神无色者生。神脱口开。天柱倾欹者死。 相法之吉凶。神为第一重要。气色次之。故神不脱。不退。不定。不变。虽病不危。天柱详于前。 华盖黑色。必主死灾。天庭青气。须防瘟疫。 华盖黑色。多主飞来之祸。应失权柄。而有牢狱之灾。此志小谋大。力轻任重。祸出于贪也。天庭青主忧惊。如谓瘟疫。凡要太阳及天门黑方应。天门在两额角之中段。 赤燥生于地阁。定损牛马。青白起于天门。祸侵妻妾。 地阁为奴仆宫。须防小人伦盗。及其他事务之牵连。是为破财之说。不专指牛马。天门为驿马之中段。亦主忧疑。或为人在外而忧虑家庭也。如妻妾当以奸门为定论。 三阳青黄。此主诞男。三阴红紫。定须生女。 麻衣原文无此四句。余所增加。亦从经验中考正。而合刻下时代。此子女之分别。是为定法。余最近用之应验颇多。 黑气浮口。防水厄之灾。暗粉滞眶。主丧身之苦。 黑气浮口。于冬令不忌。如水厄尚宜考陂池承浆二部。又有现于耳珠者。余于民国十二年。在嘉定遭水厄。系耳珠黑暗。兹特录此。暗粉滞眶。主刑妻又刑子女。丧身之说不验。 额角昏惨。须防跌扑之灾。法令燥炎。恐遭汤火之咎。 额角昏惨。多主孝服。无父母者。亦刑叔伯。如跌扑血光之灾。多应玄武昏惨。及赤脉之露出。法令燥炎。多主狎侠之损。一为间接谋而有障碍。应汤火者颇多。 耳根黑子。倒死路旁。承浆纹陷。恐投浪里。 耳根黑子。主聪明多疾。及有专长之特别技艺。又主水上惊恐之灾。亦主享盛名。其倒死路傍之说不验。承浆直纹主添寿。横纹主水惊。反纹主水死。 眼堂过厚。亦主贪淫。人中太偏。必多刑克。 眼堂过厚。主子女多而相刑。其气厚而淫。人中偏左妨父。偏右妨母。然偏左先得子而子多。偏右先得女而女多。有刑有旺。不是刑克专部。为参考之部也。 鬼牙尖露。诡谲奸贪。神眉睁嵘。凶豪恶死。 鬼牙尖长。不平不固。高低不一。其人刑克重而刑父母。又主本身恶梦多。为愚鲁之人。神眉是否露煞而浓。交叉而胡。主性刚而骄可矣。凶死者。当有别部参合。 人形似鬼。衣食不丰。生相若僲。平生闲逸。 鬼形为惨暗之客。寒滞之类。主冷退而忧愁度日也。仙形清秀之貌。慈和之例。主安闲而多福泽也。 谷道乱毛。号曰淫秒。耳根高骨。号曰寿根。 谷道乱毛。多聪明而刑妻。有生离者。贪淫亦合。其谷道无毛。亦主凶死。当以少而柔细者刀古。耳后高骨。是为寿徵之一。又主寿而劳心也。 骨格神清。瘦亦可取。肉流浊厚。肥何足夸。 木形清瘦。自古有遗迹流芳者。多出木形。或文章诗词鸣世及仙品。亦为木形居多。故肥厚而流浊。皆贱恶之品。 目浮四白。主孤克而凶愚。鼻曲三凹。必贫穷而孤苦。 目圆浮白。主凶死居多。其寿亦不永。骄而淫乱。不主愚。鼻曲三凹。主刑人丁。不主苦。此二者为相法之忌。虽他部奇特。亦不完善也。 三尖六削。虽奸巧而受穷。四正五端。纵愚诚而多福。 三尖为发尖。准尖。颏尖。六削为上府。中府。下府。此言才智不能勉强胜厚福也。四正为南北东西四岳。五端为五官。此言福泽可胜才智也。腿长颈瘦。初年奔走不停。唇薄口尖。爱说是非不了。 鹅眉鼠食。非惟吝而且贫。剑鼻蜂睛。不特凶而又贱。 鹅眉低而连目。鼠食详前。剑鼻平而无大小。蜂睛为乌珠凸突。此四者均为合法。而应验者亦多。 男儿腰细。难创家财。女子肩削。孤刑再嫁。 腰细之人。主禀受先天不足。每出富厚之家。应弱疾。肩削当主福薄。此红颜薄命之说。有刑夫者。有自刑者。故有美女无肩。犹如将军无项之说也。 颧大额雄。终主刑夫。声浊骨粗。竟为孀妇。 颧大之女格。有操作之能。其夫弱而无用。额雄应早刑。当以十五岁至十九岁为初刑。二十岁至二十八为再刑。宜迟出阁为吉。声浊者刑失而破家。骨粗者。刑夫而劳碌。 光丽口大。贪淫求食之人。手摆头摇。泛滥刑夫之妇。发浓鬓重兼斜视。多主淫乱。声秀神清及端正。必有福禄。 丽光为过清而浮。口大为冷退再嫁。手摆头摇。皆不慎重之谓。发浓主淫贱。余考女格。清奇而为娼妓。多因发浓。鬓重主刑母。幼年失倚而无训戒。故为女格之忌也。 肌肤香腻。乃富室之女娘。面貌端庄。必豪门之德妇。骨格细腻。富贵自生清闲。发鬓粗浓。劳苦终为下贱。 古来选妃槟。皆以香汗肉细为合格。忌狐臭也。然香腻尚忌滑冷。故冷者为蛇皮。而少生育。当以细腻而热 煖为贵也。 山根不断。必得贵夫。泪堂不冲。应生贵子。发细光润。禀性温良。神紧目圆。为人燥急。手脚粗硬。必是姨娘。鼻尖头低。终为侍妾。 山根不属夫星。主根基之有无。寻夭之关键。其下数者。应验颇多。为女格之必要考查处。 卧蚕紫润。必产贵儿。兰台黄隆。终兴大业。妇人口大。食田庄而后贫。美女肩圆。嫁秀土而得贵。 卧蚕为子女之专部。兰合为偏财之专部。口大为女格之所忌。背圆尚非重要之点。不过以厚重而论也。 易肥肉重。得女格而反荣华。面圆腰肥。类男格而反奇特。乾姜之手。女格必能持家。锦囊之拳。男形定立大业。 肥重之女格。当然不美而厚重。此言有寿。而有多子女者。惟声音女格不可似男声。其他皆吉。乾姜锦囊。均言多细纹。余生平不重手掌。乃格局之补助品。不敢据此以断贵贱也。 头小腹大。一生不过多食。骨少肉多。三十焉能度过。眉粗眼恶。必主孤刑。声暴气浊。终无大福。眼光如醉。桑中之约无穷。媚厉渐生。月下之期难定。 头小多劳贱。骨少多夭寿。眉粗多成败。眼恶多灾刑。声暴主刚急。气浊主愚拙。醉眼为蒙泷之象。当然主淫乱。媚靥即桃花红艳之例。此数者为女格之最忌也。 面如满月。家道兴隆。唇如红莲。衣食丰足。山根黑子。若无宿疾必刑夫。眼下皱纹。不克六亲亦刑子。 满月言其圆厚。唇如涂朱者贵。按男女血足皆唇红。唇不红者。皆血不足。故女子唇红者多子女而贵。山根为命宫。故主疾灾。女主刑夫。男主刑妻。 齿如榴子。衣食丰隆。鼻似灶门。家财倾覆。 榴齿言其齿方楞齐固。主衣禄丰足。井灶仰露。财星当然耗散。此二者男女皆同。不单言女格力如是也。 形如罗汉。生子必迟。貌似判官。得儿尤晚。三山突阔。万倾规模。四渎清明。一生福气。人小声宏。必须超达。神清气足。名利双收。 罗汉形为眉目下坠。而中岳短。判官形为臃肿凸露。而眉低平。故子女均迟少。三山为南岳初有祖业。土星中有创立。北岳晚安享。四渎详前。声过形。神气足。皆详上编。 面皮棚紧。促寿无疑。骨格清奇。前程可靠。少肥气短。难过四九之期。唇缩神淡。焉保三旬之厄。 面皮棚紧。少肥气短。唇缩神淡。皆夭亡之局。本出于先天不足之形质。至于三九前后。与四九前后。均应死亡。此立身之大厄年。故也。 鼻梁露骨。名为刑克破家。背脊成坑。号曰虚花无寿。 鼻梁直露三曲为伏吟。主破败挫折。左右露三曲号曰反吟。主刑妻克子。背脊坑陷。多主劳工苦力之人。无寿另有部位参看。 鼻有三曲。不卖田便卖屋。面有两凹。必成业而成家。 此指上节伏吟之例。直露三曲也。余考两凹竟指何处。上为边城。则破梓离乡。中为国印。主牵制忧愁。下为腮颐。主奴仆欺诈。皆为不合。或为日月角见破而贵。任劳而发也。 獐头鼠目。何必求官。马面蛇睛。须防横死。 獐头上停窄短。下停尖削。耳小而尖也。鼠目昏浊无光也。马面言其长平古有一尺之面而拜相者。蛇睛圆露四白。赤缕盘乌珠。主险诈心毒。下二者乱世亦贵。不过不善后耳。 睛清口阔。文说之家。面方颐大。富贵之辈。语言多泛。为人心事难明。容貌温和。作事心怀洒落。骨粗发重。何曾剩得一钱。体细身轻。那得停留片瓦。 睛清日阔。主雄辩。古人着书立说。及为交际之官。面大颐方。凡神不浊。声不破。均主富贵。言泛貌和。二者皆合法。骨组主劳碌。发重主寒苦。身轻浮主夭亡。木形不忌 。 得意中面容凄惨。先富后贫。失意处言貌温和。早穷晚发。 此二者相反而相类。得意何能凄惨。此伏贫穷引线。失意何得温和。此伏发达引线。亦器量之容福与不容福也。 巨鳌人脑。必作尚书。龙骨插天。应为宰辅。日月角耸。必佐明君。双额上插。定为剌史。眼有三角。狼毒孤刑。鼻成两节。破败疾苦。 巨鳌为伏犀入百会。龙骨为玉柱骨。日月角高者为帝王。次者为将相。颧上插为藩镇。此皆贵品。三角眼主凶死。两节鼻主败家。及刑人丁。亦主疾厄。 眉秀神清。须知贵雅。骨轻肉浮。必是庸常。 眉秀主贵而英明。神清主贵而慈善。骨轻主夭而不寿。肉浮主败而愚 。此四者大略如是。如兼而有之则分某轻重而乘除之。减等论其吉凶也。 凶妇十恶。皆由眼赤睛黄。死在他州。盖为唇掀喉结。形神不蕴。贫夭两全。筋骨不藏。儒愚双得。 眼赤者多赤缕纵横。黄睛者多刚燥心毒。又出之女格。故十恶备矣。唇掀喉结。主招是非与劳碌。形神不蕴。言其燥露不和。筋骨不藏。言其浮露不收。皆非善相也。 目神露而嘴薄。为人执拗不良。牙齿咬而头摇。其性奸贪无比。 神露主刚暴不正。口薄主谈短论长。二者兼有。则执拗不良。余评为私心自用。损人利己。咬齿主深思贪淫。头摇主狡诈不定。二者兼有。则主淫乱狡诈。而不守信也。 额为火宿。主初三十年之荣枯。鼻号土星。验中二十年之休咎。承浆地阁。管尽末年。发际印堂。周维百岁。 此为相法流年之运限层次也。虽分初中晚三段之大概。不过包括如是。初运以二十八之印堂为止。中运以四十八土星为止。晚运以七十五腮骨为止。其地支二十四年。又以肉润气足为论。 头尖额窄。固不可以求官。色惨神枯。生此何由发达。眼光如鼠。偷盗之徒。睛浮似獐。凶亡之汉。 上停尖窄。当然不是贵品。色惨主破败。神枯主夭亡。鼠目昏暗无光而侧视。獐睛乌珠凸露而模糊。此四者均验。男女皆忌也。 蜂目而凸。固主刑伤。鮮口而反。终须困乏。 蜂目为眼白包乌珠而凸。四围如太阳之光。尖锐而定视。当然刑克。亦主凶死。乱世则贵而凶也。鮮口为两口角下反。中间收敛。而口角大露。此格于乱世主凶死。岂止困乏耶。 为僧者头圆必贵。为道者貌清可荣。头尖项圆。必住佳境。神清骨秀。须加师号。重颐碧眼。富贵高僧。广额秀眉。文章道士。 佛为水形。故取头圆者贵。仙为木形。故取清秀者贵。重颐皆合水局。而加碧眼。当然僧官方丈之品。广额为根基厚。再加秀眉。当然道官祖师之品。 骨粗形俗。其人老困山林。貌异神清。此辈还起云路。视瞻不正。必定奸淫。举趾轻狂。须知下贱。 僧道之格。亦忌骨粗。主劳碌无成。形俗主穷困。貌异有奇遇。神清有贵名。不正主邪淫奸贪。轻狂主夭亡下贱。与其他格局相等。 眼若桃花火焰。但图酒色而矣。面如灰土蒙尘。岂非破产者乎。 桃花皆为红丽浮光。当然酒色之徒。灰土蒙尘。皆为黑影惨垢。当然破败损失。此二者不独验僧道。即常人亦如此。一篇形格之忌。一篇气色之忌。亦千古不易之法也。 若论运限。则与俗同。如辨根基。各求其妙。末观形相。先查心田。以五岳为根基。以气色定祸福。不为前世阴功。亦作来生道果。 公笃曰。麻衣相法。原文只有三章。此石室赋即第一章。亦麻衣之真迹也。而与希夷之相见。立此一章。故起首有神仙秘诀。度与希夷之说。余考麻衣为五代末之隐士。俗谓仙翁者非也。麻衣者。邑城之名也。余考地舆。即今之麻城。为湖北省所辖地。当时为麻衣县令。因处乱世割据之时。而厌恶其衰微。故作相法三章。以县城为名。挂冠归隐。余考石室赋。相传已久。错讹尤多。壬戌年余初版之简明相法。虽加详注。然末尽善处尤多。壬申余复加研究。又以刻下天道人事。两相比较。其验者另注以证实。其不验者。另注以改正。文字更加推敲。事实尤择应征。故此次之原文稍有出入。系余或加或删或改正。皆从经验与天时人事相合。而为用也。兹特录此。以待后之高明。而评其然欤否欤。 麻衣金锁赋

六害眉心亲义绝。搀如秋水圆还缺。克妻刑子老不闲。作事弄巧反成拙。 眉为文采之官。礼义所关之地。以清秀为合格。柔细为名贵。如顺拂修长。主兄弟和睦。而有辅助。弩曲主子多而贵。高起王寿。如粗浓主惹是招非。间断散乱。主损失驳杂。有内顾忧而外仇怨。故有六害之说。六害者。六亲也。故有亲义绝三字。人处社会中。甚么有亲。甚么有义。而柳庄指为六种害。是其错误之点。阅相法者。勿为其所误也。 山根断为早虚花。祖业飘零必败家。兄弟无缘离祖宅。老来转见事如麻。 山根断为两大项。一为祖业破败。根者。根基之谓也。一为寿数夭亡。根者。命根之谓也。如兄弟忤逆。老来劳碌。皆不合原理。如以劳碌论之可也。其虚花飘零四字合法。 眉交神悴面如灰。爱管是非常挂怀。冷眼见人笑一面。不知毒从暗中来。 双眉锁印为交。上下交叉亦为交。一主刑克人丁而多累。一主驳杂争端而多仇。神悴言其锐急而动气愤。面灰言其枯暗而尘滞。皆一成一败也。冷笑主阴险刻薄而毒。亦主聪敏而智。乱世贵者亦有之。 乍逢满面有精神。久看原来色转昏。似此之人终短寿。总然有寿亦孤贫。 此言假精神之格也。每以凝神聚气。而不耐久。放久看而变为昏沉似脱。或浮淡无根。是为先天不足。后天亏损。故有短寿之评。若出孤贫之人。亦主不寿。何为孤寿之说耶 。 读尽诗书生得寒。文章千载不为官。平生纵有冲天志。怎奈莺雏翼未乾。 寒字。为形容词也。古法指为如雨中之鸡。落水之猫。余分别如下。雨中之鸡为形寒。鼠食淋漓为口寒。不泪似泪为神寒。不愁似愁为气寒。音破不收为声寒。眉浓皱重为眉寒。摇头抖足为身寒。尘垢浮腻为色寒。欲言而止。吞吐支吾为心寒。心乱常怯。恍憾忧虑为胆寒。得意反为失意。忘恩记怨为意寒。如有寒字之格局。虽有才智。及文章可以传世。皆无发达之期。犹如雏鸟之羽毛不丰,当然不能高飞。盖相可胜文章。福可胜才智。孰谓千古以来。成大功。立大业。岂皆有特殊才智耶。千古以来。守困穷而埋没山林。岂皆无特殊才智耶。 面有寒毛止秀才。唇掀齿露更多灾。终朝脚迹忙忙走。富贵前生末代来。 寒毛为浓格常有。亦有责而奇特。成盛誉事业。有出贫贱之家。逼迫劳碌以成功。惊险挫折以发达。乱世多武贵也。亦有富而寿禄。中有刑妻刑子。内顾多忧。六亲有累。乱世多暴发也。余恐毛字为寒滞之误也。 上亭短兮下亭长。多成多败道空亡。纵然管得成家计。犹如烈日照冰霜。 上亭为天。下亭为地。凡格局皆注重天亭。占百分之四十五分。也故以天胜地之格为吉。地胜天之格不吉。乱世则有上亭弱而发达也。不过前业破败。异乡立业。余以形神气参看。方为合法。 下亭短兮上亭长。必为宰辅侍君王。若是庶人生得此。金银珠玉满仓箱。 按上亭高广。主有贵名寿徵。及余荫之世泽。坐享前人之厚福。父母亨吉。而无刑克。不过清闲居多。盛衰皆然也。其贵者。又以伏犀骨大小方圆为定也。 形爱恢宏又怕肥。恢宏荣华肥死期。二十以上肥定死。四十形恢定发时。 宏者。言大度安闲也。恢者。言积极有为也。恢宏连贯。言其器量大而氛魄亦大。心安而定。貌和而润。当然为发达之形格。凡少年皆忌肥浮不实。其原质肥者不忠。忽然发肥者最忌。故有二十发肥三十死。三十发肥四十亡之说。余考肥而实者。多延十年。二十发肥四十死。三十发肥五十亡。肥而不实者。二十发肥三九死。三十发肥四九亡。尚不足十年之数也。盖男以九数。女以八数。为定论故也。 瘦自瘦兮寒自寒。寒瘦之人不一般。瘦有精神终必发。寒虽形彩亦孤单。 瘦人以神为转移。故瘦而有神者。为神过于形。当然发达。瘦而无神。则为夭亡之格。寒者详上。虽有奇才。终无发达。彩者。光彩也。寒者无彩。想彩字余疑为厚字之误。寒中何有彩来。按彩为光润而异色也。寒为尘滞而枯垢也。故寒彩二字。最相反而不相类也。何能误于此。想系后人翻印之讹耶。 色怕嫩兮又怕娇。气娇色嫩不相饶。老来色嫩招辛苦。少年色嫩命不牢。 嫩字为浮苀而腻。气娇为浮丽而红。故有辛苦夭亡之说。凡老人色嫩。主刑人丁而孤苦。如形局好者。有孙而无子。少年色嫩。主夭亡。一主破产而后转变也。火形不忌红嫩。亦发达而多劳也。 眉要由兮最忌直。曲直愚人不得知。曲者多男又聪俊。直者刑妻又克儿。 麻衣之法。此段颇验。当五代时与刻下天道相似耶。凡眉曲多子女。虽人中平。泪堂陷。皆有子女也。凡眉直者少子女。虽人中洫深。泪堂丰满。亦少子女也。又眉曲者为文贵。虽出于武人。而做文官。秉文权也。眉平者多为武贵。虽出于文人。而兼武职。领武权也。如前平尾曲。则为武改支职。如前曲尾平。则为文改武职。其刑人丁与旺人丁。皆以曲直为一定法。而盛衰之世道。厚薄之气候。皆然。 胡须清疏又宜稀。依稀见肉始为奇。最忌浓浊焦黄色。父在东头子在西。 上为琵。承浆为髯。下为须。侧为胡。皆以清疏根根见底为合格。蓄之以重威仪华表也。最忌浓浊焦黄枯杂六字。蓄之主危险破败。刑妻克子。轻则劳碌驳杂。惹是招非。故不可蓄。按乱世之胡须。关系极重。败多益少。故不可勉强蓄之。是为开门揖盗。养贼为患。轻者亦奴欺其主。下犯其上。此条亦麻衣之精粹法也。惟四浓格方可蓄之。乃发浓。眉浓。髭浓。胡浓。上下相合。而不受其欺凌。此合格之论也。 公笃曰。余考麻衣法之金锁赋。为第二章。较石室赋之法倍高。亦麻衣之精神也。当麻衣处五代末。为割据乱世。其法亦从衰时而定之。故与刻下之天道颇合。其国家局势亦相等。而应验者颇多。余此次考证详注。亦以此法为现代可用。故也。原文虽仅五十二句。三百六十四字。其包括之处太多。阅是书者。不可轻视而忽也。

卷三

麻衣银匙歌

股肱无包最是凶。 两头如轴一般同。 虽有田泽并父荫。 终须破败受贫穷。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 所谓肚者。 大倍于两头也。 凡属富贵寿考各格。 皆有手肚足肚。 方称其格。 如无而如轴。 富者有奇祸而败。 贵者有危险而凶。 夭亡寒苦之人方合。 头痕瘢剥最为刑。 罗网之中有一名。 若不刑妻并克子。 更为家道主伶仃。 头痕者坑陷之痕也。 瘢者近于瘢癞之例。 剥者近于横冲直削。 应刑人丁。 及惊险成败。 故有家道伶仃之说。 言人口日少。 财产日耗耳。 相中最忌郎君面。 男子郎君命不长。 女子郎君好淫欲。 僧道孤独却无妨。 郎君面即美丽红艳之例。 而有浮嫩之光。 为相法所忌。 老人犯此。 主孤苦而毒。 男子犯此。 主淫乱夭亡。 女子犯此。 主淫乱刑伤。 惟有僧道无关。 不以人丁为用。 又于孤独无关。 木无人丁可克故也。 眉毛间断下至颧。 常为官非卖土田。 克破妻儿三两个。 方教祸患不相缠。 眉毛间断。 应驳杂而刑克昆仲。 及内患倍重于外患。 故有官讼是非发生。 又考眉断之人。 性贪而不忍小损。 不容小恶。 虽为多事之缠扰。 亦为处置于轻重失当耳。 好色之人眼代花。 莫教眼紧视人斜。 有毒无毒但看眼。 蛇眼之人子打爷。 花字为形容美丽流光之谓。 紧字为形容急视不定之谓。 至于蛇眼。 言乌珠圆露而黄浮四白。 凸挺邪视而赤楼盘睛。 主毒而狡贪。 亦合法也。 无家可住羊睛眼。 封向他家借住场。 更有禾仓高一寸。 中年犹未有夫娘。 羊睛为白多黑少。 而四力浮白。 故主刑克人丁而冷退。 女格倍凶。 又考禾仓。 一为眼胞之高而呆陷。 一为两颧之别名。 余考古法有称口尖而吹为禾仓。 其食禄二仓在口角。 故也。 下剧尖了作凶殃。 典却田园卖却塘。 任是张良能计算。 自然颠倒也狼当。 下剧尖削。 于木火二形局不忌。 尖露是其本质故也。 如其他形格则不宜。 而晚年有失败之冷退。 故有颠倒事实之失败也。 眼珠暴出恶因缘。 自主家时定卖田。 更有白睛包一半。 不能善死在床前。 眼珠暴出。 言其凸露也。 目露神浊。 当然败家无疑。 至于白色乌珠。 此蜂睛窥睛之形。 当然凶死无疑。 下颏趋天旺永年。 边城不破也无钱。 数年荒旱不欠米。 只因上下库相连。 下颏趋天。 系地阁朝天。 明太祖即此格。 此为创业之帝王。 故晚年亨吉。 边城破者。 桑梓破败。 而发他绑。 比为乱世之合去。 盛世则一败不振也。 上天仓下地库也。 鼻梁露骨是反吟。 曲转些儿是伏吟。 反吟相见是绝减。 伏吟相见是漓淋。 鼻梁直下三曲。 是为伏吟。 左右三曲。 是为反吟。 伏吟多失败破家。 尚有子孙成立。 反吟多刑人丁。 克妻刑子。 前已详言之矣。 眼神清秀心中巧。 不读诗书也可人。 手作百般皆可爱。 总然弄假也成真。 眼神清秀。 固然灵巧聪明。 虽出技艺。 亦有过人之处。 如清秀过丽。 则主淫乱而夭。 如清秀而流。 则主无用而贱。 故以清秀沉静有恨。 方是闲福之格。 薄纱染皂出粟米。 纵有妻时也无儿。 倘见山根高更断。 五年三次路边啼。 薄纱染皂。 是晦暗之气。 而有尘点密密。 此为冷退刑伤之兆。 尚以各部位为定论。 如在福堂主官讼。 如在土星主破财。 如在泪堂。 主损人丁。 如在印堂主损寿及危险牢狱。 如在鱼尾主刑妻。 如在国印主挫折。 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 泪痕深处排一点。 眼下额前起一星。 左边无男右无女。 纵然稍有也相刑。 此历指刑克之说。 余考泪痕深处。 多刑子女。 男格则左纹刑子。 右纹刑女。 女格则反此。 至于颧前一骨。 多出优伶娼妓之例。 若有后嗣。 皆为女立。 而子不立也。 发际低凹幼无父。 寒毛生角幼无娘。 右额高突母先死。 不死不刑便自伤。 发低有曲岔者妨父。 鬓突连眉尾者妨母。 颧骨左高妨父。 右高妨母。 此皆男格之论也。 女格反此而应验也。 刻下之女格。 亦有顺应而似男格者。 岂非天道之变乎。 士人眇目陷文星。 豹指尖头定无名。 任是文章高北斗。 犹如竹木不安钉。 文星即眼目也。 眇陷者。 缺一也。 凡士子文星陷。 即功名之弱点。 豹指言圆节尖爪也。 头尖。 此三项均属无功名之格。 眉重无根陷破财。 更忧三十二年灾。 土星隆大终须发。 土星薄小去不回。 此言眉浓重而山根陷弱也。 故为前业挫折。 亦主疾厄之灾。 如准头隆大。 尚可恢复而发达。 否则有败无成也。 寒相之人肩过颈。 享福之人耳压眉。 更有亲情相不出。 只因形似雨中推。 此言寒贱之人。 肩耸过颈。 福寿之格。 耳高压眉。 至于慈善诡诈。 别有部位参合。 故有性情合乎形质。 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 大量之人眉目取。 眉高目定心自良。 眉粗目小神不定。 寅年吃了卯年粮。 器量大小。 皆在眉目二部认定。 眉高主量宏而寿。 目定主谋略远大。 故良心自然发现。 眉粗主性刚燥。 目小主志奸贪。 神不定主心乱不一。 故有失败而耗散也。 仓库接连反为灾。 鼻梁高露不安居。 若是眉间容二指。 此人开手觉便宜。 食禄二仓。 接近地库。 非天仓也。 鼻梁可高而不可露。 前已详言之矣。 又云眉容二指。 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 或为三阳之宽二指而言耶。 盖眼俗神浊之人。 方觉便宜也。 取人性命面上黑。 换人骨髓眼中红。 见人欢喜心中毒。 见人眉皱太阳空。 面有青黑之惨色。 主恶毒奸忍。 眼有赤缕穿眼者。 主阴险刚狡。 冷眼多笑者。 主无情量窄。 眉皱上冲者。 主忧愁多思。 此皆最验之法也。 露井露灶不得全。 那得浮生过晚年。 不怕中年经官宦。 只有衣禄无剩钱。 井灶露孔。 财不入库。 虽出贵格为官。 亦为终年无田宅。 只有衣禄二字而已。 过迍邅生活。 多逼迫环境。 不能积蓄故也。 公笃曰。 风监各书。 为麻衣是正宗。 其法以法理兼用。 又处五代之乱世。 故于今世相应者颇多。 虽有擅长与玄妙。 独不如达摩精深。 其故何哉。 麻衣言法而兼理。 中有虚设之处。 达摩言法不言理。 中有独到之处。 非有经验研究者。 不明其原意。 然旧书多错落。 字有鲁鱼。 文有亥豕。 兹特修改增注。 以便阅者一目了然。 其法亦有不验者。 如唇掀齿露。 客死他州之说。 如注为无故招非。 又最验也。 其他条文似此颇多。 今犹录之者。 为将来智者考正。 择而用之。 得心应手矣。 达摩相法达摩相法第一章第一法相目之神。 此为达摩精 艺之一藏不晦目神以收藏敛光为主要。 故开始第一字。 日藏。 晦者。 晦暗无光也。 故以神藏光润为合法。 藏而不晦。 言其人贵而不危。 名而多寿。 如藏而晦暗。 虽贵亦夭亡。 或危险也。 虽富亦挫折。 或疾苦也。 安不愚目神安者。 安静之谓。 其人多闲福。 安者心气和平之态也。 不急不燥。 发出慈爱之光。 故神安之局。 多现呆滞。 呆滞者。 即愚字之谓也。 故以安而不愚。 为安闲多福之格也。 发不露神以活泼有威者。 为大贵。 而有特权。 发者。 发动之谓也。 故每有发动之时。 其神不流不露为吉。 如发动之时。 其神流露。 虽贵而有凶灾。 虽智而有偏好。 故以发而不露。 为贵而善后之格也。 清不枯神清主贵。 主名。 主智。 主田宅。 故十二宫以田宅名之。 凡神清之格。 务要考其有根无根。 其神清而有根。 享大名大寿及大富。 其神清而无根。 名而夭殂。 富而挫折。 或孤刑也。 故以清而不枯为合法。 和不弱神和为慈爱和平之态。 其人慈良公正。 为臣必忠。 为子必孝。 待人必诚。 守身必信。 弱者。 衰弱之谓。 如神和而弱。 则寿不足而德不坚。 志不定而福不厚。 故以和不弱为合法 。 怒不争怒神为正重豪慨之态。 盛世主贵而有大权。 乱世多操兵柄。 而有安危系于其身。 争者。 形容浮紧燥急。 其人量窄器小。 反招亡身破家之祸。 故以怒而不争为合格。 刚不孤神刚者。 为威严持重之态。 多才智而勇毅。 多出名将治世之材。 主有开国拓地之功。 如孤宇则为孤僻偏骄之态。 神刚而孤。 则有功亏一篑之不善后。 故以刚而不孤为合法。 公笃曰。 达摩为西域印度人。 六朝时渡江。 传道东土。 其人博学多材。 深通幻术。 故有一苇渡江之说。 又精性命长生术。 及拳术。 故至中国传教。 有分类而立门。 各系道统焉。 至于相法。 可谓中兴之祖师。 凡风监读达摩五来法。 即医家读黄帝内经。 乃引经据典之根据。 凡读麻衣相法。 如医家读仲景六经。 此分经别纬之关键。 余考相法。 虽出于轩辕氏之臣风后氏。 此风监之名。 实因风后氏监定之意也。 自秦代火焚各书以后。 相学之书亦绝。 故汉唐以来。 偶有谈相之人。 而无书籍可考。 故达摩初入中国。 为六朝时。 尚无相法之书。 至五代时。 达摩复入中国始得麻衣而传其五来相法五篇。 故达摩以前。 皆半枝半解。 既无纲领之分。 又无轻重之别。 无书可阅读。 无法可研究。 自达摩以后。 相学可稽考。 而法亦日益阐明。 此嫡派之溯源也。 今观其第一章之相神。 仅二十一字。 尚属余之增加下十四字。 其原书仅上七字。 而其中包括极深。 又简捷。 又深奥。 故非他书所能及也。 麻衣之法。 虽是相法正宗。 而两相比较。 则弱于达摩之处太多。 讯以此二十一字深思。 均含有最玄妙之处。 上包括天道之盛衰厚薄。 下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 故余另加傍注。 以便阅者注意。 不可模糊读过去。 方知达摩相法之高深精微。 不愧为相法之祖师焉。 第二法相目之形七则。 秀而正目秀主聪明而多才智。 即清秀之谓。 然其形必端正。 故以秀而正。 方从正途上去。 其行孝弟。 其务清名。 其才智从正面上用。 如秀而不正。 则才偏自用。 智邪乱伦。 为相法之忌也。 细而长目形细则收藏其神。 而不浮露也。 长则为凤目之形。 主大贵。 故麻衣有河日之说。 此司马宣王之自顾其耳。 而与普基。 细而不长。 虽贵亦属小品。 终非大器也。 故以细而长为 合格。 定而出目定为聚光充足。 而能发扬也。 凡目定者。 有远志大志之兆。 充足者。 有精神大寿之兆。 加以发扬有威。 则事业能达到。 机会有遇合。 故以定而出为合法。 定而不出。 虽有大志。 而终不遇合也。 出而入目出而扬威。 人而敛神。 此言有才智而不露于表面。 以实际为用也。 如出而不入。 则有招嫉结怨之暗害。 以阻其事实。 故以出而能入为合格。 不浮荡而无偏好之瑕也。 上下不白目形以黑多白少为吉。 白多黑少为凶。 故以目浮四白。 主凶死而失败。 及刑人丁而孤苦。 如上浮白而下不白。 主心乱而奸贪。 如下浮白而上不白。 主骄傲而妄举。 故以上下不白为合法。 视久不脱目神以久视而神愈充为吉。 愈久视而光咬洁有威。 其禀受之气厚。 主寿而贵禄。 如视久而脱。 其光渐缩而怯。 其人心性不持久。 亦寿弱禄少。 中道挫折。 故以视久不脱为合法 。 遇变不耗人处忧患之时。 而其形必变。 何况危险不耗其元神元气乎。 此王守仁不得时而遇虎。 其形静神定。 而如常态。 不耗神。 不变形。 后为将相。 兼享盛名。 凡危险而不耗变者。 大贵之格也。 公笃曰。 眼目之形。 其法颇多。 尚不止此七则。 而达摩以此七项。 为包括各法之纲目。 其精微之处虽多。 兼并者亦不少。 此皆由个人推想。 两执用中可也。 故其法仅二十四字。 而富贵贫贱寿夭。 吉凶祸福悔吝。 正直公平。 险恶阴毒。 皆全备之矣。 此种相法。 可谓一字一珠。 至于柳庄衡真。 当愧死无地矣。 第三法全身测量分数。 头面七分 肢体三分全身测量。 以十分计算。 头面占十分之七。 由项而下全身占十分之三。 何以头面不过十分之一。 反占七分。 其重要如此耶。 接头为诸阳之首。 百脉聚会之源。 故眼耳口鼻。 为五脏五形之结晶。 全在乎上。 故项以下之肢体。 虽估十分之九。 而仅占三分,按手足号四肢。 肢者。 枝叶也。 不足为材料明矣。 故贱人有贵掌之说。 可见大概。 又人断手断足。 尚能保全生命。 断头则无生命。 某轻重悬殊亦明矣。 第四法头面测量分数。 此为达摩精 艺之二目五分 颧一分 鼻一分 额一分 颏一分 眉口齿耳共一分各相学家皆以目为重要点。 故有问贵在目之说。 主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刚柔死生。 全身精神系于此。 才智愚拙之代表也。 故占十分之五。 凡人无目。 则大事全失。 虽有师旷之聪。 亦不过一技而已。 其重要如此。 亦人立身之本也。 颧为权也。 鼻为财也。 故各占一分。 额为前泽之余业。 颏为晚运之收场。 故亦各占一分。 其眉口齿耳。 亦属轻微之部份。 合而占一分。 此测量之轻重。 而为相法之规矩准绳也。 公笃曰。 达摩相法。 有测量身面之说。 此各家所无。 其法虽简单。 而轻重自然分明。 亦达靡之精萃也。 凡属法家。 必有规矩准绳。 而别其轻重分数。 如重要点合格。 其轻处虽不足。 尚为富贵寿考之局也。 如重要点陷弱。 虽轻处美好。 尚为贫贱夭弱之格也。 他书皆以单独部位为用。 真伪不分。 轻重不查。 那里是法家。 不过言理耳。 及盗虚名而已。 凡业风监者。 虽先明轻重之纲领。 次查真伪之部位。 方为合法。 达摩五来总诀第一。 此为达摩精艺之三如来有动神。 有静神。 有出神。 有入神。 有穷神。 五神足则见如来。 如来有法眼。 有慧眼。 有天眼。 有佛眼。 有肉眼。 五眼齐则见如来。 公笃曰。 达摩系佛家之衣钵。 阐明宗教者。 故开始曰如来者。 即佛号之谓也。 接神动为智。 即贤愚之别。 是为水体之机枢。 故曰动神为第一。 动者。 动而有为也。 以用其智也。 神静为信。 即贫富之别。 是为土体之机枢。 故曰静神为第二。 静者。 静而有守也。 以用其信也。 神出为仁。 即贵贱之别。 是为木体之机枢。 故曰出神为第三。 出者。 出而有怀也。 以用其仁也。 神入为义。 即寿夭之别。 是为金体之机枢。 故曰入神为第四。 入者。 入而有安也。 以用其义也。 神穷为体。 即刚柔之别。 是为火体之机枢。 故曰穷神为第五。 穷者穷而有通也。 以用其礼也。 其神有五。 内而金木水火土。 外而仁义礼智信。 用而为生克制化。 故各合其形。 而利其用。 相生相化。 则富贵寿考。 不合其形。 而碍其用。 相克相制。 则贫贱夭凶。 故仅二十四字。 包罗万象。 变化无穷。 如不贯澈儒释道三家之学说。 不能明其妙用。 如不明河图洛昼术数之原理。 不能合其准则。 又按法眼者。 正也。 主诚厚持久。 耿介心平。 慧眼秀也。 主聪敏多管。 机巧灵通。 天眼聚也。 主寿考康宁。 通今博古。 佛眼慈也。 主仁义为用。 道德为怀。 肉眼丰也。 主根基淳厚。 子孙昌达。 故以五神足而见如来。 五眼全而见如来。 是为完人之义也。 此达摩之开始言神。 其次言目。 又其次言测量。 继则言五神五眼。 而列首章。 其纲要全系乎此也。 达摩相法第二章辅角天庭阔必荣。 还要印堂明。 辅角天庭阔大。 即巨鳌人脑之类。 伏犀骨之别号也。 大而王霸。 小而公侯将相。 又小为州伯邑侯。 此地虽贵。 尚要印堂黄明。 方是发达之时也。 形质与气色参看故也。 边驿开明文事显。 父母此中管。 边城驿马开明。 本属进名之初基。 当以十七起运。 及二十四止。 为第一步之阶级。 然父母亦在此中应验。 每于入名级而有孝服也。 凡驿马开者为有梁。 或有痕也。 故利外而内有孝服也。 眉清入鬓霸业成。 眼俗即危身。 眉清入鬓。 多发乱世之割据称霸。 清之洪秀全即此格也。 眼俗言目神衰弱。 虽发达而不善后。 亦非安全之贵也。 眉尾双纹入奸门。 妻妾日纷争。 眉尾双纹系下插入奸门。 非奸门纹上人眉尾。 余考眉尾双纹入奸门。 主内顾忧。 而有弟兄之争。 子女之弱。 此云妻妾纷争。 是否以当时风俗而言耶。 或妯娌不睦而争耶。 奸门坚纹侵眉角。 妻宫有操作。 奸门纹上仰。 主妻强而贤淑。 是为贤内助而持家。 如奸门骨高。 妻族富庶而有接济。 此皆最验之合法也。 印堂光明眉不锁。 三十功名可。 印堂不冲不陷。 光润不锁。 当然早发达而进功名。 今之时代考之。 则功名有十九岁入阶。 有二十二入阶。 有二十五入阶。 提前八年者为最多。 故以三十为功名之说不验。 眼秀神安福无穷。 富贵日丰隆。 眼秀为发达之品。 神女为宽宏之器。 故言福无穷而丰隆也。 故首章以秀正安闲为合格。 为全局之精神也。 目秀神足睛突出。 肩高方可发。 仕途多险阻。 目秀神足。 当然主富贵。 如乌珠突出。 则有惊险刑伤。 按睛凸突为火局。 故云肩高可发之说。 肩高亦火局。 马周鸢肩。 而为兴唐之名将。 但以劳险奔驰。 而成功也。 泪堂平满要润安。 急枯子相残。 泪堂为子女之专部。 故以平满润泽安和为合格。 主子女多而贵贤。 如急则主子不肖而愚。 枯则主子刑克而少。 故定以残字。 一为残害内患。 一 为残伤缺点。 子宫皮皱纹朝上。 恃逆终须见。 子宫在眼下卧蚕部。 其部多纹。 交爻为阴骘纹。 顺生近颧。 主一枚一子。 反生近年寿。 主一纹一女。 此言朝上。 为近目之谓。 此为反逆卧蚕纹。 主子女忤逆而不肖也。 山根断陷百无成。 当限死分明。 山根直纹主凶危。 横纹主挫折。 此言断陷。 非纹冲也。 余考山根之名为根基。 断陷者。 不受祖业也。 为寿根。 断陷者。 不享大寿也。 神充足者。 可过四十一。 神不充足者。 难过四十一年寿准头俱要起。 过耸伤子女。 年寿为鼻梁。 号疾厄宫。 故管辂云。 鼻无梁柱。 主不寿。 准头为土星。 号财帛宫。 故土星不起。 主财弱。 二者以高起为合格。 此言过耸有刑子女。 一为断节。 一为孤峰。 而无辅佐之两颧。 则少子女矣。 井灶单薄又仰露。 到老家难立。 井灶即兰台廷尉。 以厚匀而收为合格。 忌单薄财少而弱。 忌仰露财不入库。 故有到老难立。 而劳苦如常。 此言平生无积蓄也。 两观高超不露骨。 发在四十六。 颧骨为权之别名。 以高起上插为观相之合格。 应贵而权重。 为国家之屏藩。 其部位应四十六七。 以今世考之。 则二十九为发达之期。 当提前十七年。 及提前十四年与八年。 衰世提前较多。 盛世提前较少也。 胡须清疏要有力。 五十名利益。 盛世髭须为华表。 慎重起见。 以清疏为合格。 乱世髭须。 败多益少。 不可勉强蓄留。 每多刑妻魁子。 危险招嫉。 轻亦主破财疾厄各项。 正堂孩运不足凭。 老幼在精神。 精神为相法之第一重要。 老者有精神。 而福寿日增。 幼者有精神。 面广健日强。 故古人为有一分精神。 有一分福气。 有一日气色。 有一日吉凶。 五官正大百事成。 五露亦超摹。 五官正大。 言局势开展。 气魄宏大。 故有百事成之说。 至于五露。 则有疑点。 柳庄衡真均指五露为耳露廓轮。 眉露棱毫。 目露神光。 鼻露两孔。 口露牙齿。 是为五官之露。 按耳露廓轮。 幼年孤苦。 何有教育栽培。 眉露陵毫。 忧愁度日。 何有进捷遇合。 目露神光。 惊险破败。 何能立功立业。 鼻露两孔。 财不入库。 何能立身立足。 口露牙齿。 惹是招非。 何能服众居功。 余谓三官露已是下贱之相。 何况五官皆露。 是为贱苦不堪之相。 那有超群之说。 虽麻衣亦言五露最贵。 余考五露系指五岳之露。 露者大而高起之谓也。 故孔子有五岳朝天之露格。 而为万世师表之圣人。 当然为非常之贵也。 故上一句论五官。 下一句论五岳。 勿为柳庄衡真误解而误也。 骨少肉多皮又紧。 急死寿夭准。 骨为君。 肉为臣。 骨少肉多。 是客反主之格。 本主虚花无寿。 加以皮緓紧。 当然夭亡。 多则四十为止。 如二十与二十九。 及三十八。 均为死厄之年。 又参看他部如何也。 骨粗肉重行坐偏。 劳苦受熬煎。 骨粗之人。 多劳而创业。 此为乱世之格局也。 肉重多离奇而致富。 亦验乱世之格也。 行坐偏邪。 其人天姿聪敏。 主淫而多成多败。 此类格局发达有之。 不过品行不足耳。 亦主优伶。 劳而不苦。 其熬煎不验也。 气宇轩昂眉一字。 文人兼武职。 乱世文武两途。 在眉目上分。 凡眉平横一字。 或上监如剑。 均主武贵。 如前平尾曲。 或环曲新月。 皆为文贵。 此言眉横一字。 虽是文人。 亦领武职。 莫于清处断人贵。 孤夭多因是。 莫于浊处笑人愚。 富贵每出此。 清浊之间。 尚有内外之别。 必查真伪之点。 又询其生养之地形宜否。 故清中急薄。 一为刑克。 一为夭亡。 务要内清之神清声清。 凡要查其似清而非清。 又以南北之地形决之。 加在北方。 而出清格。 当然贵而无疑。 加在南方真清亦有限。 故每多清格。 而反孤夭。 混乱眼目也。 凡浊者厚重。 形浊而神清音清。 此为大富贵之格也。 如神音并浊。 当然无用而为痴愚下贱之格。 假定浊格。 出于北方。 当然平常居多。 如浊格出于南方。 亦为大富贵之格。 此四句含有真伪。 内外。 地形。 反正。 四项。 亦达摩之精萃处。 公笃日。 余考达摩之法。 当时为六朝文字。 极简直而意深。 其验者颇多。 而不验者亦不少。 一为时代之变迁。 法律之专制与共和不同。 一为社会之影响。 人情之交通与闭塞各异。 据其最验。 而千古不移之法。 尚有年限不合。 如印堂光明。 而三十功名可取。 今则应前十一年者。 又有应前八年者。 又有应前五年者。 此天道薄而提前耶。 或潮流趋而提前耶。 又两颧高超发四十六之说。 亦有提前十七年者。 又有提前十四年者。 又有提前八年者。 诸如此类。 推想而执中可也。 至于不验处。 余尚注明。 而保留其原文者。 恐天道转移。 时事变迁。 有时亦合其法也。 兹特分别详注。 以备研究相学者。 作一先声之向导耳。 达摩相法第三章两睛常鬬。 富而招灾。 驿马黄丝。 劳而驰利。 乌珠常鬬。 皆可致富。 而丰足衣禄。 然多为官非牵连。 盗贼垂涎。 盖其人多财而骄。 又悋小而贪。 此招灾之事实也。 驿马为行动而得外财。 故以奔驰而利也。 睛突神恶。 妻擎亦殃。 漆面银牙。 技艺广誉。 睛突神恶。 本主奇祸而凶。 不但刑妻克子。 凡属愈富贵者。 而危险愈大。 皆破家亡身之格也。 铁面言外黑也。 银牙言内白也。 其人则有专长之巧艺。 而得名誉也。 祸生不测。 必先青黑于印堂。 位忽升迁。 定见黄紫于年寿。 印堂为全部之元首。 凡属红赤色。 主破家亡身。 次则牢狱惊损。 此言青黑。 或指天灾瘟疫之死而言。 按年寿为疾厄宫。 似不主官禄。 余考正式升迁在奏书。 兼代升迁在法令。 年寿黄紫。 主健康而无疾苦也。 小顺大逆。 只因琐琐形神。 先败后发。 必是悠悠坚忍。 琐琐二字。 为形容愁容寒苦之貌。 与麻衣之缩缩二字相等。 其人量窄器小。 所受有限。 故有琐琐形密以喻之。 悠悠二字。 形容安闲潇洒之貌。 其人量宽器大。 终为发达而有遇合也。 痣出衣领前。 以言招祸。 蔗生阳物上。 因贫得财。 痣即黑于。 高皮肉一线。 其关系颇轻。 如生于结喉。 亦主凶死。 故项上之痣均不吉。 而招是非也。 凡痣以藏为吉。 故足心之痣主贵。 而阳物有痣。 主白手兴家。 而进田宅也。 印堂青白交加。 作事成而忽败。 天仓糠粃堆积。 家业散而又空。 印堂有青白杂花之气色。 故成中忽败。 皆为反面之引诱而入危地。 青主忧愁白刑人丁故也。 按天仓为前泽。 糠粃为白枯之色。 主族戚之内顾忧。 而自相残害之败也。 眉清目秀者贵。 有似清薄秀之嫌。 鹅背丰颐者富。 有死肉尸行之异。 清秀须要贯澈内外。 凡清秀而薄。 反主夭亡。 凡清秀而流。 反主下贱。 故有似清非清。 及清中流薄。 以伪乱真。 按丰隆有死肉。 即气血不流通。 尸行即挺直不活曲。 皆贫贱之例。 晚年萧条而孤苦也。 司空黄中隐黑。 有财有讼。 虎耳白又闪红。 有益有惊。 二十项顶肉壅。 定同颜子。 五十蚕囊肉起。 难学商 瞿。 司空为官禄宫。 黄为利益。 黑为官讼牢狱。 虎耳白红。 均主疾厄。 有主狎妓之淫祸梅毒。 何益之有。 二十发肥。 难过三十二岁。 五十卧蚕起。 子星迟少之谓也。 如高露成蚕肉。 则主孤刑。 或有女而无子也。 如有水湿上泛之疾。 则有子女成立二三也。 行来几度开怀。 刚燥难与同乐。 别去三番回首。 多疑莫与同忧。 开怀有矜骄气。 持长仗势以欺人。 故老子云。 过莫大于言人之短。 持己之长。 故不能同富贵也。 回首多犹豫狐疑也。 志妄不坚。 心乱不定。 故不能同忧患。 但知利而不知义故也。 奸门陷而纹冲。 克妻必主二三。 卧蚕厚而明润。 生子定有五六。 奸门鱼尾。 为妻妾专部。 古法有谓一纹一妻之说。 余考奸门上仰者。 主妻强淑不刑。 虽纹亦佳。 奸门平冲者。 刑命妻而两配。 奸门下反者。 重刑而三配。 卧蚕平润。 主子旺。 顺纹一纹一子也。 见人神色数变。 主诡谲。 非多疑。 又非胆怯。 听言已尽未知。 主病驰。 必愚卤。 又必奸贪。 神色多变之人。 志不坚而心不定。 主奸险心多。 力轻任重。 志小谋大。 故云非疑非怯。 不过刻薄阴毒耳。 听言已尽未知。 其人患脑力之神经病。 亦主贪而非愚。 另有注意于情欲名利之场也。 准头一点赤侵寿。 须防回禄。 唇上数痕青入口。 犹忌河伯。 准头黄亮透天。 必捷功名。 印堂红润映眉。 定超禄位。 准头赤点。 而防火灾。 唇有青痕。 而防水厄。 二者均验。 准头黄光入天庭。 先进财利。 而后进功名。 印堂红润为破败。 想是紫字之误。 印堂紫润。 力进名禄及喜因之人丁子女也。 神清气爽而色润。 逢险地而愈升。 神夺气暗而色昏。 虽好方而益险。 此皆正面反面而言。 神清气爽。 虽临险地而无碍。 此其进益之机会也。 总以润泽为吉。 神夺者衰而不常也。 气暗者晦而不明也。 处于艰难尚无碍。 如反亨吉。 当有奇祸发生也。 破船遇顺风。 亦可航海。 真玉不出石。 空自埋出。 形如僧道者无子。 貌似神像者有女。 面似桃花。 主淫而夭。 脸似橘皮。 主刑少子。 按形质好而气色滞。 如玉末出石。 尚有待也。 形质弱而气色好。 亦可暂发。 故云。 破船遇顺风。 亦可航海。 而无害也。 僧道之形。 眉目下坠而肥嫩。 神像者。 威严之谓。 桃花橘皮。 均详前麻衣章内。 语对人眼不对人。 心疑志专。 终非好相识。 口就食食不就口。 性贪家破。 必是无用辈。 语对人眼不对人。 主疑此猜彼。 又主身在此而心在彼。 故所说之话。 毫无诚意。 而不顾信义。 总以私欲为目的。 食不就口。 为下愚之流。 亦主私心自用。 而怠情也。 眼慧者经财。 财不聚而不缺。 睛凸者悋财。 财虽多而祸侵。 眼慧之人。 聪明超逸。 清高自爱而好名。 故不积聚财。 志向不在此也。 然亦不缺乏凡事有先见之明志大而谋远此名士之流。 睛凸之人。 刻薄成家。 处处爱财如命。 故有牵动而结怨交恶。 亦有觊觎而生暗害。 此象以齿而焚身也。 左奸门黄中隐黑。 得妻财而殁命。 右鱼尾白中隐红。 丧妾婢而罢官。 奸门鱼尾。 为妻妾之专部。 黄气可得妻财。 黑气呵损妻宫。 白气主妻族之哭泣。 红气因妻妾而生是非祸患。 或有狎妓嫖娼之招祸及恶病。 此言殁命罢官均不验。 大贵清奇。 多孤鹤而无子。 巨富圆厚。 似肥猪不善终。 此言凡格局。 均有弱点。 犹天不满西北。 地不满东南。 大贵多妻妾。 而反无子女。 言其格清奇突兀。 受天地之至清。 为造化之所忌。 故有缺陷于子女。 乱世则纵欲自戕。 为人事之错误。 故有缺陷于子女。 巨富多田宅。 而反不善终。 言其三角眼。 而有赤缕侵入乌珠。 故有悭悋之贫暴。 以凶亡也。 脚跟不履地。 面皮青薄者。 必见败亡。 说话必缩头。 视瞻不一者。 终遭刑祸。 铁面金声。 名垂万古。 行云流水。 富亦 阡陌。 脚跟不优地。 木形火形不忌。 木质轻浮。 火质上炎故也。 其他金水土皆忌。 如反发达。 则死期至矣。 说话缩头。 其人庸愚。 视瞻不一。 其人贫贱。 铁面金声。 皆政治大家而大贵。 行云流水。 言其活泼潇洒。 主清名而当业也。 妇人重德。 不媚不淫。 不雄不燥。 小儿易养。 足骨足肉。 足声足神。 媚字为狐媚之态。 淫字为治淫之荡。 雄字为格露声雄。 燥字为刚燥性急。 皆女格之忌。 故女子重德不重貌也。 小儿以丰足气厚为合格。 眼圆颧耸。 商鞅之相。 鼻垂须软。 邓通之格。 心高语大山根陷。 到底无成。 心软量宽准头丰。 终身财裕。 眼圆主凶死。 颧耸主重权。 每见奇才大名。 均多是局。 庞靖侯亦同此。 鼻垂言下坠克水也。 须软则无足轻重。 土克水故不吉。 山根陷者根气薄弱。 土星丰者财星大旺。 此皆合法之论。 眉压眼。 颐侵颧。 妻夺失权。 左奸黑。 右眉高。 妾攘妻位。 眉压眼主贵而有权。 其妻亦强有权。 颐侵颧此言下反上之谓。 按颧大之女格。 多才智而代夫权。 不待夺也。 左奸门黑。 命妻不旺。 右眉高。 一主刑母。 故有两眉不匀。 有不同母之弟兄。 眉字或为肩之误也。 行坐低头抖足。 不奸则孤。 说话开口不扬。 非贫则夭。 行坐低头。 其人夭亡。 亦主穷苦。 抖足主淫荡。 多成败。 如低头抖足。 可谓才偏性邪则合法。 奸孤尚不合法。 开口不扬。 言其气短。 贫夭均合宜。 盖求全在声之法也。 左额横纹。 一枚增一纪。 二纹增二纪。 三纹寿期颐。 右额青气。 一月得一孙。 二月得一甥。 三月生耳顺。 左额有纹。 主弟兄妻妾之内患。 忧郁至死。 右额有纹。 主子女不肖而忧死。 此云增寿。 颇不合法。 或天道之变耶。 或为法命之续纹耶。 右颧青气。 主损叔伯及姑嫜姊妹之骨肉戚。 此云得孙甥。 亦不合法。 孝服以白色深浅为轻重。 不知口角青浮立见。 病厄以山根青黑为死生。 不知眼神走脱必亡。 余每见额角日月角青黑而应孝服。 当于前九十日中见之。 又每见两颧赤红而应孝服。 当于前一百八十日中见之。 又每见元武青气尘点。 而应孝服。 当于前一年中见之。 故不以白色为定论宜矣。 按山根青黑。 主疾厄之灾。 尚不至死。 如眼神走脱。 当然死厄。 此二者均合法。 为千古定论。 盛衰皆然。 公笃曰。 余考达摩之法。 皆据重要之纲领。 而立法也。 天道气候虽变。 其应验之处尚多。 今观其第三章之法。 而麻衣之石室赋。 金锁银匙三章。 均从此篇发挥。 而补其当时之不足。 以用变法之义也。 例如桃花主淫乱。 橘皮主刑伤。 以及神气性情。 举趾声音。 皆本乎此也。 本篇稍有错字。 余已补注。 如紫字误为红色。 肩字误为眉字之类是也。 本篇梢有不验。 奸门殁命之说则过重。 颧纹增寿之说则相反。 颧气喜庆之说则不合之类是也。 本篇最验可为定法者。 如青浮之孝服。 神脱之死亡。 孤鸢之刑克。 神变之诡谲之类是也。 其他精粹尚多。 文简意深。 读者不可不知也。 达摩相法第四章。 此为达摩精艺之四目光有三脱。 无忧者以浅深分病死。 有病者以动定别存亡。 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恶。 公笃曰。 达摩五来相法之用神。 以目神目光为主体。 形质次之。 此条分目光之脱有三类。 余考无忧虑无患难之眼神。 有临时变脱者。 以脱神深者死厄。 脱神浅者病灾。 故以深浅二字操之。 有病者。 或久病痼疾。 或暂病瘟疫。 其神变脱。 不如常度也。 故其脱之深浅。 皆为应有之脱。 又有似脱非脱。 故浅深不能别其存亡。 而用动定二字操之。 盖称有病之人。 固有爱于常度。 而现脱光。 以脱光动者。 尚有活泼之生气。 故为疾厄。 而可存在。 脱光定者。 为模糊之死气。 故为疾厄而至死亡。 又有人处凶危境中。 环境恶劣。 援助断绝。 自知已入危险现象。 当时心乱身不宁。 魄动思潮涌。 其目光忽脱。 又非浅深能区别。 动定能限制。 而以左右二字操之。 按人在危险境中。 心疑而不释。 神凝而不悦。 意乱而不静。 谋多而不决。 行坐不安。 动卧不宁。 其目之脱。 当然深浅不一类。 动定而常变。 故分左右之法。 如男子则左目光脱为凶。 右目光脱可得生机而减免。 按左目为男子本命故也。 如左右皆脱。 则宜易地千里而避之。 可保无忧。 当时不可以利益为念。 俗累为怀。 美色为累。 毅然急去可也。 如女子则左目光脱无大得。 右目光脱为凶。 按右目为女子本命故也。 如左右皆脱。 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 可保无虞。 当时不可以儿女牵制。 金珠遗累。 以全身为大计可也。 按此章仅二十七字。 而立三大法。 包括人事一切惊险灾厄。 疾病暗害。 及个人之利害。 连带之安危。 皆在其中矣。 此达摩之精萃相法。 亦他书所罕见也。 余考相学各书。 为七十二家心法。 流传于市廛。 不过十八种书籍而已。 当推达摩为巨擘焉。 即此二十七字。 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 余见近世发现新相学各书。 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评之曰。 此某伟人之相也。 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 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 既不能为法。 又不通其理。 名曰世界名人像形。 或名人像谱。 可矣。 若谓为相法。 或相理。 均不可。 既无纲领之法以为用。 又无部位之分以区别。 希图眩眼惑目。 而取渔利。 此市桧也。 兹特注明其法理。 以待读吾书者。 评其然欺否欺。 神色有三疑。 此为达摩精艺之五疑于暂则小病立至。 余拟为疑于暂者病。 疑于常则阴事不测。 余拟为疑于常者败。 疑于身则死亡灾也。 余拟为疑于神者死。 公笃曰。 上二十四字。 为达摩三疑之原文。 下十五字。 为余之删改。 其大略之义相同。 进一步之推想。 则有稍异耳。 兹特分注如下。 按疑字为事实之现象。 虚中有实也。 又为气色动静所发表。 而不关乎形质也。 余考疑之貌。 为两眉焦乱而枯。 即俗谓愁眉不展是也。 余考内经云。 眉为肺脏。 肺主忧思。 故有忧则伤肺之说。 又有肺主皮毛。 而眉出毛属。 其内应于肺宜矣。 先有疑而后有忧。 疑者。 狐疑不决之态。 忧者。 虑有危害之客。 故每有忧疑。 面色灰湿而湿枯。 眉头皱急而焦乱。 此忧疑之形质与气色也。 凡事实大小久暂。 则又根据其气色浓淡轻重而定之。 凡事实不出乎危害惊险之所遇。 名誉财源之所败。 个人连代之所累。 义务交情之所羁。 嗜好偏性之所陷害。 田宅银钱之所纠缠。 知交至戚邻里乡党之外忧。 弟兄叔侄妻妾子女之内患。 综上种种。 皆包括一疑字。 外人固不察其详细。 既沽名钓誉之相法大家。 尚不知此疑字。 含蕴有许多事贯。 如麻衣。 水镜。 柳庄。 衡真。 铁关刀等。 皆不解此疑字。 此达摩之最深精艺。 亦余之最佩服者也。 按疑于暂者小病至。 此言其事实之小者。 阴阳失调。 夜不安神而失眠。 故谓小病立至之义。 虽处环境恶劣。 尚不致一败不振。 而无立身之地。 故以暂字类别。 尚有解除此疑字之处。 仅以病灾而止。 可见其危害不大也。 疑于常者。 常度俱忧疑也。 其安危之关系较大。 而顾忌更深。 或畏人乘其隙而倾覆之。 或遇人为劲敌而钳制之。 或彼失信于我。 争夺名利而为之。 或我失信于彼。 亲情牵制而扰之。 或受屈于势力之逼迫。 或受陷于机阱之诈欺。 丧我名誉。 危我身体。 阻我财利。 辱我妻妾。 欺我子女。 此等危害不平之经过。 印人脑筋。 痛心疾首。 动魄惊魂。 欲进行而中止。 欲借力而不能。 反覆惊疑。 徘徊不决。 一日一时。 在在注意。 故云阴专不测。 余曰失败。 不完全同意也。 凡事有志之大小。 力之轻重。 合度则奏手收效。 过量则转瞬失败。 加以愈疑心愈乱。 愈疑胆愈怯。 若竟强勉而为之。 此取败之道也。 故余改用疑于常者败。 简而明矣。 按疑于身则死亡灾也。 余恐身字为神字之误。 故下注疑于神者死。 按身为外表。 神为命根。 故疑于身者。 不过伤神损脑。 以致饮食减少。 神经错乱。 至此已为合度。 如死亡之灾。 必至疑于神力应验。 余考何谓疑于神者。 凡人处极危险境遇。 而又受极大打击。 其打击之人。 或出于最亲最爱之人。 或出于我有深思于彼之人。 或出于互相利益而为至戚良友之辈。 或因功名金钱。 美色珠宝。 玩物用品之类。 而生恶感。 变出危险陷害。 前日之极亲极爱。 深思深交。 至戚良友。 一变而为仇敌。 加以手碗之暗害。 势力之诈欺。 是非不得明。 公理不得直。 沉冤不得雪。 大义不得伸。 疑而郁积于神。 而不能出诸口。 不能露于形。 隐忍含垢。 坐卧不忘。 身疑心乱。 心疑智昏。 损其脑而伤其神。 忘其形而厉其魄。 至此为疑于神者。 死亡无更改矣。 且余书尊重事实。 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 特注三疑原文。 附带修改。 以嗣后之高明者监定耳。

卷四

形为心役者病

此为力有所不能。 而又勉强从力轻任重上做去。 故有事实牵制。 患生肘腋。 心理顾忌。 化出郁结。 贪念不休。 而又沽名。 外伤其形。 内损心血。 此为病疾之例。 专为心役者败此为因私欲而蒙蔽其聪明。 持才而矜骄。 仗势而凌虐。 贪多务得。 以致事实颠倒。 疑是疑非。 以致亲友怨望。 而取失败之道也。 神为心役者亡此为非法之动心。 意外之举动。 全神注意。 而事实反生障碍。 偏重者而倾覆。 溺爱者而恶感。 是以含垢于心。 而如火焚。 元神离舍。 而如触电。 以促其速亡之例。 心为形役者贫此为环境困乏。 生活艰难。 竭其心力。 而谋其出路。 牵制既多。 遗累尤重。 心血愈枯。 而智计愈拙。 生机日少。 而漏巵日多。 故为贫穷之例。 心为事役者夭此为心有所欲。 而出于邪行。 或为美色爱情。 或为奇珍玩品。 既不能正式交涉。 又无相当力量。 事不能遂。 志不能达。 苦恼日增。 精神日萎。 故为夭寿之例。 心为神役者死此为神之所专。 心之所使。 既有离奇之阻碍。 又有存亡之感慨。 元神日枯。 心血日衰。 怨气日动。 景物日非。 故为死亡之例。 公笃曰。 余考达摩通篇精神。 即此六句三十六字为第一。 次则三疑之二十四字为第二。 其三脱之二十七字为第三。 又其次则相神之二十一字。 测量之三十字。 此皆达摩之精艺也。 按六役之说。 即佛家之贪嗔痴爱所种因。 道家之喜怒爱恶之结果。 常人之酒色财气。 而化出种种烦恼。 以纠纒也。 达摩以此三十六字。 包括六根之魔。 三昧之邪。 因果之生劳病死苦。 天机之玄妙。 鬼神之幽冥。 人事之蕴酿。 不是他书自称玄妙或秘诀。 而一无所指也。 盖达摩以天机人事。 潮流事实而言。 如不贯澈儒释道三家性命之旨。 诸子百家玄妙之机。 以及社会之研究。 人情之趋向。 万不能指出心役形役。 事役神役之层次。 所不足者。 盖末指出何种形质之格。 而有心役形役之发生。 何种气色之变。 而有事役神役之应证。 余之详注者。 即补出形质气色之根据也。 盖第一句。 即形为心役者病。 其事实则为智小谋大。 力轻任重。 明知其不能。 而又勉强进行。 渐次自夸自欺。 以鼓励之。 中经飘摇挫折。 劳碌无功。 损失受怨。 蛛网之牵纒。 雀角之消耗。 多方筹画。 而不能尽其善后。 昼夜忧思。 而不能完其解脱。 故形为心役。 而伤其形。 转成痼疾。 余考上停杂纹间断。 印堂双纹三纹。 天仓陷而地库弱。 眉散乱而神紧急。 此等形质皆应形为心役者病六字也。 按第二句事为心役者败。 其事实则为私心自用。 贪念不休。 虽有才智而未受善教。 虽有学识而未至纯静。 骄气日盈。 游荡日怠。 以致聪明蒙蔽。 而反愚拙。 骄傲凌虐。 而反颠倒。 一经挫折。 则有疑是疑非。 每有小过。 而反谤上谓下。 事未成而怨已深。 身未立而祸将至。 乱其常度。 终为失败。 余考印破陷而逢冲。 眉低陷而浓短。 井灶薄而露孔。 眼神愁而浮白。 土星下坠而克水。 口角下反而露齿。 满面浮光如猪脂。 额准青光而浮腻。 此等形质气色。 皆应事为心役者败六字也。 按第三句为神为心役者亡。 其事实则为非法之妄想。 过分之苛求。 全神注重于其事。 专心反覆筹其谋。 或为资格之悬殊。 或为才智之不逮。 或为力量之有限。 或为时事之障碍。 加以阴谋而不可宣扬。 秽行前犹惮鄙薄。 隐忍含垢于心。 而如火焚。 沉默疑结于神。 而如触电。 神昏智愦。 精竭力绝。 灰其心而不计轻重。 迷其性而不计安危。 盼其死之情急。 希望生之念消。 此外无路。 惟其一死。 余考乌珠凸露而浮四白。 印堂悬针而至发际。 额骨破陷而声音破散。 赤缕贯瞳而口角覆舟。 印堂赤黑。 国印红焰。 三阳枯惨而无润色。 天门黑暗而无生气。 神变常度。 而买光退脱。 性反常度。 而颠倒行为。 满面火焰桃花。 上亭惨白枯骨。 此皆死亡形质气色。 而应神为心役者亡六字也。 按第四句。 心为形役者贫。 其事实则为前业萧条。 环境恶劣。 生活日高。 生齿日繁。 既无一定财源。 又无规定城业。 家庭失其能力。 亲友失其辅助。 始而声东堆西。 继而支南吾北。 交际则皇皇慎重。 以掩饰其虚。 谈笑则津津有味。 以混淆人声。 面兴心异。 谋与愿奢。 良心既知其不可。 应付又苦于无方。 于是竭其心力。 困其形体。 为家庭生计。 为个人表面。 牵制既多。 遗累尤重。 加以漏巵不塞。 而多靡费。 铺张虚设。 而暗吃亏。 虽有智者而不能撑持。 贤者而不能挽回。 此为盈不补漏。 得不偿失。 故称心为形役者贫。 余考耳珠圆厚而廓飞反。 南岳高超而上陷削。 两眉稀政而散乱不常。 两目流光而清润似愁。 井灶薄小而纹。 鼻梁露削而曲。 眉头多纹而近印。 土星多尖而压荡。 声音散漫而不收。 精神萎缩而多怯。 气色则为青光汲汲。 燥色溶溶。 浮腻而如膏涂脂。 尘滞而薄纱染皂。 筋络露痕而不藏肉。 黯暗杂花而不合时。 滞沉而似寒。 滑终而如粉。 此等形质与气色。 则应心为形役者贫六字也。 按第五句。 为心为事役者夭。 其事实则为嗜好之偏重。 淫荡之邪行。 每有出奇之思想。 常怀好胜之举动。 或为名利之非正路。 或为美色之新创学。 奇珍玩品。 可以动其心。 狗马彩禽。 自为移其志。 既不能正式交涉。 又无相当力量。 外不能明自宣布。 内不能消减妄念。 勉强积极进行。 多方运筹昼策。 障碍之事实太多。 反动之力量尤大。 一经卷入漩涡。 便为附骨之疽。 每有仓猝失足。 引为终身之恨。 波外生波。 一波末平。 一波又起。 祸中有祸。 此祸末了。 彼祸又兴。 既无切实解决之办法。 又无先预退步之计划事不能遂而饮恨吞声。 志不能达。 而惊魂动魄。 精神受其限制。 心性受其拘束。 中痞臃塞。 气机不宣。 骨消形瘦。 欲火相烁。 故心为事役。 是为夭寿。 余考心为事役。 多以气色为据。 如福堂黑暗而杂花。 印堂油腻而浮。 滞三阴青枯而赤缕纵横。 两额红赤而黑影弥漫。 土星一点赤黑人命宫。 人中一缕乌络入水星。 两奸门黑赤青色混合。 两天门枯惨垢色杂聚。 青黑之气一缕。 由口角而入命门。 青赤之气一栈。 由外颧而插眉尾。 三阳红黑。 混乱如珠。 印堂青白。 交聚如针。 此皆凶气。 而应心为事役者夭六字也。 按第六句为心为神役者死。 其事实则为才高而偏。 性敏而傲。 每有离奇之幻想。 常存抱负之大志。 凭空着手。 而飞越正轨。 持强立足。 而推倒众人。 不避仇怨。 不计轻重。 达而任意骄横。 穷而违言忤戾。 或为精神恋爱。 而结不解之缘。 或为理想妄贪。 而作黄粱之梦。 全神之所专。 两心之所使。 宁为鸡口。 勿为牛后之用气。 执其已意。 违其众心之伤神。 私欲垒垒如海潮。 阴谋郁郁如闪电。 别有佳境。 不能惬其意。 另有生机。 不能如其愿。 注意者重过于存亡。 凝神者不计其生死。 以致元神日耗。 精血日枯。 怨气日枭。 慧根日减。 此为致死之由。 余考赤缕贯瞳而复缠乌珠。 印堂十字而复破华盖。 凸睛而又三角之眼。 破额而又破锣之声。 三曲鼻而配吹火口。 两夹眉而配分尸纹。 双眉锁印。 而加螣蛇锁口。 四白露神。 而加准尖露孔。 声浊气寒而露煞。 肉流皮紧而尸行。 加以气色黑暗而如油垢。 枯白而如湿灰。 红而不润。 赤而沉滞。 此等形质气色。 则应心为神役者死六字也。 以上三十六字。 可谓相法之经。 不可粗心忽略。 愈深思而愈有味。 愈推想而愈有法。 读吾书者。 请从此处用功可也。 达摩相法第五章火焰上炎。 末笄而寡。 水流满洫。 垂老而孤。 日月高悬。 三十六必孀惨。 陵塿茂实。 二十五定龙腾。 火焰系南岳尖拱。 二十以前刑夫。 当以二十以后出阁。 则减轻刑克。 水流者人中平满也。 有子必刑。 但眉曲者。 有一二子也。 日月角高。 亦主中年刑夫。 丘陵塿墓高超方吉。 而兴家也。 按女格不重正部。 而取六府之辅佐部位也。 印堂常明。 相夫登第。 泪堂青黑。 任意招淫。 耳轮反覆。 刑夫不一。 眉棱斜散。 破产非常。 印堂常明黄。 当然助夫而贵。 泪堂青黑。 其人多淫而刑克人丁。 子女夫星皆不旺。 耳轮反覆。 初年运否。 一主天姿愚拙。 眉棱斜散。 于女格颇轻。 破产之说过重。 奸门不陷。 多子又贤。 泪堂平安。 多女而贵。 求妾问子。 定须清稳而年寿丰隆。 娶媳问德。 只要涩重而发肤香润。 奸门为夫星专部。 不陷即夫旺。 泪堂关系子女。 左男右女也。 年寿丰隆。 少疾厄也。 至于子女。 尚以人中卧蚕眉曲印平为重。 涩者含羞之貌。 重者慎重之谓。 香润为女格之必要。 项强胸突。 刑夫克子而恶终。 目秀指尖。 旺子顺失而永寿。 阴户不封不树。 无子女而有私。 头面又黄又白。 有福禄而无垢。 女格项短而强。 主刑贱而毒。 胸突主子少而苦。 目秀指尖。 主闲福而有子女。 寿则不验。 不对者。 言挺露无肉。 而有两侧骨斜插。 不树。 无毛也。 黄自之说是否与形质合耶。 或为天道验此耶。 沉睛荡足。 掠鬓支颐。 皆淫奔之妇。 声清色定。 寡笑安步。 皆贵寿之人。 沉睛为注意之深思。 荡足为飘摇之不正。 掠鬓支颐。 皆容易感动脑筋。 而慕虚荣。 变更性情。 而生嫉妒。 故有贪物品而淫奔。 声清主贵寿。 色定主志坚。 寡笑主谨慎。 安步主正重。 此数则均验。 得意中向人颠倒。 岂是贤良。 失意后向人懊怒。 终非远器。 得意而反颠倒。 其中另有用意。 非一奸贪。 即阴毒。 故曰。 非贤良之人也。 失意而反怒骂。 此为自杀理策。 终为受制。 故曰。 非远器也。 眉目上杀印堂。 毒杀自罹罗网。 颧准高棱年寿。 妬凶独守孤孀。 眉目上杀。 此为奴欺主之格也。 印堂为全部之元首。 亦女格之夫星。 故有毒杀之恶刑。 颧准过高。 其人偏傲而骄。 代夫之权。 刑夫之格。 自恃其才貌。 而任意凶悍也。 临困穷而不贪者是德。 处英年而寡欲者多子。 困穷不负。 男子亦是大英堆。 女子则为节德可风之人矣。 英年节欲。 不惟旺子,而且少。 疾多寿。 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 相骨先额次鼻。 不粗不露为上。 相肉贵直贱横 。 不浮不枯为佳。 喜质为相法之一部份。 但在头部亦占重要点。 故云额与鼻。 又以不租不露为合法。 粗者劳碌。 露者刑克。 故也。 内法虽为相学之一小部。 不过含有气质。 故以不浮不枯为合法。 浮者困穷。 枯者夭亡。 故也。 相形要轩昂。 欹垂者为贫贱。 相坐要强健。 安稳者为富贵。 形以轩昂二字为法。 亦从气魄上论之。 歌者仰也。 垂者伏也。 欹者性偏而受奇窘。 孤僻而贫。 伏者愚鲁而多冷退。 贱相而夭。 坐者亦相法之小补也。 强健言禀受之气厚也。 安稳为吉。 喜时代怒。 必是劳苦之人。 怒时代喜。 定为悭格之辈。 喜怒二字。 为性情之根据。 则其豪慨悭格分于此。 又内从心而发。 则天性之善恶自见。 故喜时代怒。 其劳苦必应。 亦从顾忌多而继之。 怒时代喜。 其悭格必应。 亦从险恶虚而断之。 对人偷视。 莫与交游。 无人自言。 岂堪远大。 目以正视为合格。 上视多骄。 下视多险。 侧视多邪行。 此云偷视。 其行既不正。 其心又不可测。 故云莫与交游。 言其有毒也。 无人自言。 主愚拙。 然亦有神经失用之例。 心地窄狭故也。 坐勿低头方有寿。 食多淋落必受贫。 项为天柱。 即医家之大椎穴。 故久病低头者死。 故平常低头者不寿。 食多淋落。 即猴食鼠食之例。 故主贫苦。 而无享福也。 无痰常吐。 吐而不收。 先富后贫。 有话欲言。 言而不足。 有头无尾。 无痰而此者气衰。 吐而不收者。 其人恍憾无用。 故为纨絝子弟。 而不受善教也。 欲言不足主愚拙。 又主妄贪。 故有心乱无把握之举动。 其人寡情少义。 故称有头无尾。 疾言口撮。 破败飘零。 无事匆忙。 离宗困顿。 疾言者。 不慎重之态。 口撮者。 吹火之态。 故主损失而刑人丁。 无事仁者。 多成多败。 每出贫苦之家。 而易地谋生。 易成易败也。 一为有神经病也。 红丝纒眼。 山根筋起者重刑。 丹朱涂唇。 满面桃花者浮荡。 红丝贯乌珠。 主刑克而惊险。 山根青筋主疾。 故曰重刑。 唇如抹珠者。 聪明而禄。 加以桃花面。 则明敏而邪荡淫乱也。 即俗谓饱煖而思淫欲故也。 公笃曰。 麻衣相法三章。 达摩相法五章。 此为真迹。 而达摩之法。 则百深过麻衣远矣。 故六役之心法。 三疑之包括。 三悦之取法。 测量之见解。 皆非他书所能望尘也。 不但不解其法。 而且不明其义。 故世人只知有麻衣。 亦千余年之埋没也。 余按四库全书。 选柳庄相法。 而达摩麻衣皆不选。 查柳庄为永乐时人。 其书之传。 即永乐尊其人耳。 其解麻衣之六眉害。 多附邪说惑人。 而不循正义。 又解达摩之五露。 亦错讹妄语。 而偏重异端。 据此二者。 可见其相法之精良与否。 然其学识虽浅。 而遇合颇佳。 达摩之学识虽高。 而遇合太否。 此其书之传与不传者。 亦幸与不幸者耳。 余考达摩之法。 精粹颇多。 其所不足者。 即天道厚薄。 时世衰盛。 而无活法变法之分别也。 其人事则详言无遗矣。 盖天道厚其人禀受厚。 而寿者多。 天道薄其人禀受薄。 而夭者多。 时世盛则运平安而持久。 时世衰则运暴发而易过。 如盛世之格。 眼神清润黑自分明者贵。 衰世则乌珠玄明而露黄光者贵。 此盛衰相反处。 大概不合居多数。 达摩无变法之活法耳。 其法有不验者。 即天道不合也。 余之全录者。 亦恐将来天道轮转耳。 又于研究相法者。 多一层考验。 而容易进步耳。 杂说第一孔子曰。 视其所以。 观其所由。 察其所安。 人焉瘦哉。 公笃曰。 孔于为儒家之万世师表。 政教一分。 儒学倡明。 实由于删诗定礼。 作春秋。 立褒贬。 崇师教。 一言而为天下之法也。 号曰圣人者。 对于国家兴亡。 社会纷争。 无所不知也。 故有识人贤愚。 辨人邪正。 贯通天理人情。 法律社会。 而为相法之精英。 兹特详注。 为风监一助。 其解择如下。 一.视其所以。 视者。 为神之注意也。 先视其人之清浊如何。 亦有似清而浊。 似浊而清。 外清内浊。 外浊内清。 清中有清。 浊中有浊。 故有颜貌修丽。 风表闲雅。 望之溢目。 接之适意。 口不能吐片奇。 笔不能序半句。 形与事反。 貌与心违之类。 次视其人贤愚如何。 亦有似贤而愚。 似愚而贤。 内贤外愚。 外贤内愚。 亦有贤而不尽善。 愚而有一能。 故有颜貌诚朴。 仪容鄙陋。 声气雌暗。 进止迟涩。 然而含笑怀宝。 经明行高。 峻标邈俗。 高亮纯粹之类。 再视其厚薄如何。 亦有厚而不实。 薄而反坚。 厚中有俗。 薄中有威。 故有体度动静。 清详无侮。 威容以肃。 咬洁以守。 然有夺而无厌。 正而害直。 言巧行违。 履浊假清之类。 冉视其穿根如何。 亦有禀受厚而反薄。 禀受浊而自清。 智而妄行。 愚而守道。 故有擒锐藻以立言。 甄坟索以穷理。 机变清锐。 巧言绮聚。 然有长于识古。 短于理今。 词不近理。 笔不达意之类。 终则视其器量如何。 能容纳几许。 形质如何。 能达何程度。 静燥如何。 能否乐天知命。 安贫达道。 枯润如何。 是否当运之穷通。 含有祸福性质。 此为形容气色上论。 二.观其所由。 观者。 为目之审察也。 观其人之品行如何。 是否温恭谦让。 敦睦守礼。 入孝出弟。 扬明彪炳。 有超凡入圣之品。 穷理尽性之行。 次观其志向如何。 是否谋猷渊送。 术略入神。 智周成败。 思洞幽元。 穷则独善其身。 达则兼善天下。 再观其智识如何。 是否志小谋大。 力轻任重。 见解有远虑。 预料有先决。 见机不作。 则所为无成。 迀阔不达。 则拘执失败。 持勇不慎。 累国累家。 怯处不学。 误人误己。 终观其勤敏。 是否推肩卸责。 畏难苟安。 风夜不懈。 而惜寸阴。 尽瘁忘劳。 而尽天职。 谋略如何。 筑基而不越正轨。 进退如何。 知足而不蔽聪明。 此为天姿事实上论。 三.察其所安。 察者。 为动静之留心也。 查其人之善恶如何。 是否面恶心善。 面善心恶。 言善行恶。 言恶行善。 有心为恶有心为善。 至于前生善因。 今生善果。 前生善因。 今生恶果。 前生恶因。 今生恶果。 前生恶因。 今生善果。 故查其行之善恶。 心之善恶。 口之善恶。 因潮流而趋为善恶。 因知交而逼为善恶。 因名利而惑为善恶。 因气愤而改为善恶。 次查其富而无骄。 及好礼否。 贫而无谄。 及自乐否。 贵而有容量。 及不淫乱否。 贱而从吾所好。 及不移志否。 守其范围而不越。 纯其准绳而不乱。 俗语谓之人格。 古人谓之德行。 终查其居尊有无骄傲。 而尽其职责否。 处卑有无谄俛。 而乱其常度否。 作事有无信用。 言语是否正直。 此为学趾行为上论。 杂说第二子口。 君子坦荡荡。 小人长戚戚。 公笃曰。 社会之分别。 即君子与小人二种。 而包括富贵贫贱。 九流三教。 士农丁商矣。 所谓君子。 即容貌清奇秀正。 威严和肃。 声音明亮韵长。 清秀和蔼。 气色明润安闲。 黄紫慈祥。 性情耿直公平。 和蕴慷慨。 仁义为用。 道德为怀。 故坦然无惊。 心无妄念。 潇洒融和。 胸无俗累。 故曰君子坦荡荡他。 即雍容安和之貌也。 所谓小人。 即容貌鄙陋浊俗。 薄削歪斜。 声音急燥散漫。 破断浊浮。 气色浮光脂腻。 尘滞枯紧。 性情偏窄见小。 私贪痴妄。 见利忘义。 肥私害公。 故戚然郁结。 常有私欲。 阴险让谐。 常多俗累。 故曰小人长戚戚也。 即郁结惑乱之貌也。 又有界于君子小人之间。 类君子而不足。 类小人而半非。 则形质为清浊相兼。 厚薄相等。 雅俗相混。 刚柔相用。 小善立决而前。 大善迟疑不为。 积极勇进于名利。 痚忽轻举于道德。 此等人谓之中人可也。 非荡荡也。 非戚戚也。 执其两端而常循循也。 即劳慎持重之貌也。 杂说第三孟子曰。 胸中正。 则胖子了焉。 胸中不正。 则胖子托焉。 公笃曰。 圣人所谓诚于中。 必形于外。 盖谓气色为先天之动机。 穷通动静系于此。 目神为后天之代表。 喜怒哀乐系于此。 二者。 含有性情行为。 贤愚善恶之原则也。 凡人含有天然之爱恶。 孟子以眸子为比喻。 心为五脏之君主。 故医家曰。 心为君主之官。 神明出焉。 印堂为心之外表。 为面部之主体。 内应于心故也。 故曰。 胸中之心静而正。 则印堂之气明而润。 则其神不惊不扰。 和蕴而收。 了者。 安闲之常态也。 以眸子动静。 可推常人也。 又胸中之心不正。 有偏向欹斜。 或为名利之关键。 或为事实之障碍。 或为安危之所系。 或为连带之所累。 如有怒气之动而不正。 则印堂见燥暗之色。 有忧气之动而不正。 则印堂有青腻之光。 有惧有哀而心动不正。 则印堂有赤黑之气。 或动于爱之而不可得。 或动于恶之而不可除。 则印堂有浮腻之青暗。 或动于恶念之已动。 或动于危机之潜伏。 则印堂有赤焰之枯惨。 则眸子之心动神乱。 有惊疑。 有繁扰。 故眊焉。 眊者。 乌珠上翻。 睫毛宜竪。 仓皇泯乱之态也。 亦以眸子动静。 而可推常人也。 余据事实考之。 凡人有丑恶之行。 其面带愧。 有残毒之行。 其神带岔。 有不平之行。 其神带愤。 有阴险之举。 其面带煞。 有损失之事。 其面带愁。 有死亡之灾。 其神似脱。 试观扰人演阴谋之时。 必黑搽三阴。 演危险之间。 必红点印堂。 演惨祸之际。 必满面油垢而涂脂。 演疾病之时。 必满面青黑而浮土。 此亦诚于中而形于外也之表现。 亦言形格。 言气色。 而后决其事实也。 杂说第四公笃曰。 发为血之余。 色为气之余。 亦为相法之一小部份。 故束发。 辫发。 藄发。 革发。 剪发。 虽以国家政治为转移。 亦有形格之宜与不宜也。 如木形必蓄发为吉。 否则多疾厄苦恼。 而多羁畔之事实发生。 其义者何。 盖木者。 即树木之义也。 宜清秀明润。 而青色不忌也。 如禾之有苗。 如树之有叶。 故禾无苗则死。 树无叶则枯。 此独不利于木形之正义。 其他水土火金各格。 则无关系。 如木形非蓄发不可。 至于长短形式。 又在各人之爱耳。 辨正第一公笃曰。 古人常言相由心变。 斯言封难为定论。 老子虽有祸福无门。 为人自招之说。 此语为改造社会之风化。 现正人心而设。 并非事实也。 凡人禀先天之灵气而生。 受后天之培养而成。 或富或贫。 或贵或贱。 或寿或夭。 或劳或逸。 皆种前世之因。 结今生之果。 故以灵根为周。 而后化出形质。 方有清奇古怪严肃厚重。 而为八大正格。 薄削弱露歪浊俗寒。 而为八大反格。 其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各类。 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层次。 皆在有余不足中区分也。 有此形质。 然后有其心志。 心有上进之思。 志有不群之立。 以国家为己任。 以潮流为改造。 有此心志。 然后有其行为。 行者。 受教育而栽培成材。 为者。 乘时势而促进为用。 各寻出路之阶梯。 各结团体之发达。 有此行为。 然后有其际遇。 或因利害而同舟共济。 或因时势而冒险工作。 或因交情而连代关系之进取。 或因环境而逼迫临险之成功。 故种善因。 结善果。 种恶因。 结恶果。 种富贵贫贱因。 结富贵贫贱果。 种寿夭疾苦因。 结寿夭疾苦果。 此其定论也。 故格局主富贵。 虽奢华淫佚。 依然为富贵之人。 格局贫贱。 虽勤慎耐劳。 依然为贫贱之辈。 此运命之格局使然。 其任劳而尽其天职。 乃完人道之本责。 至于穷通。 则听天安命也。 寿者酒色纵欲。 依然多寿。 夭者清心寡欲。 亦是疾夭。 此禀受之元气使然。 其修身而养其正气。 刀法圣人之规矩。 至于寿夭。 则听其禀受也。 经云。 老人贪淫好色者为大寿。 盖禀受之气太充足。 而无消耗之地。 须排泄其精。 放纵其欲。 方能调和阴阳。 平气安神。 放心畅性。 可见天地之造化。 在于自然承受也。 故不能勉强改移其富贫。 颠倒其贵贱。 何况寿夭之生死关系尤大。 又岂能强勉改移耶。 夫夭亡之相。 禀受既薄。 而形质轻浮。 气色枯腻。 加以酒色过度。 私欲自戕。 亦不过多恶疾耳。 寿亦定数也。 惟悬梁自剔。 投河服毒。 不是禀受之气弱而死。 然亦有凶格以证之。 如分尸纹。 覆舟口。 赤脉贯瞳。 睛凸四白。 结喉露痣。 两腋无毛。 谷道无毛。 印堂悬针。 火焰纹。 破锭声之类。 如无此类形格。 万无凶死之理由。 按圣门之颜渊。 敏而好学。 其非礼勿视。 非礼勿听。 非礼勿动。 非礼勿言。 观此可知其行为矣。 何以已亡年三十二岁耶。 又纪汉之管辂。 神其技矣。 其自断云。 神不守宅。 目无守睛。 恐四九之年。 为我之厄。 后果亡于三十六岁。 而应四九之厄年矣。 如能修改。 则不验其不守宅不守睛之格局。 况管辂深通玄机。 善测休咎。 如此二子者。 岂修身之道而未闻耶。 然吾国数千年。 有性命学。 即道家者流。 而有不生不死之白日飞升者。 亦据有清奇之仙姿。 古怪之道貌。 如老子形如古柏。 周身露筋骨而少肉。 即纯木纯阳之格也。 庄子气息以踵。 东阳碧眼方瞳。 吕祖神含真彩。 而有寒灼之光。 关尹辅角插天。 而有凌云之气。 火龙真人。 玉柱上贯百会穴。 三峰祖师。 山林骨插后脑海。 按此数者。 虽有神傅姿质。 尚有良好际遇。 故得真传而修炼。 又得金丹而证道。 超凡入圣者有之。 白日飞升者亦有之。 惟不易得仙品之姿质。 以及真传与秘诀耳。 兹特证明惑人各术。 为将来之智者考取焉。 辨正第二公笃曰。 天道淳厚。 人物感受淳正之气。 其人诚厚。 天道浇薄。 人物感受不正之气。 分外聪明。 古法与今法之相反。 大体可知其梗概。 故古人智化略迟。 形质亦厚重。 宗旨稳见。 志向有定。 处世坚忍耐劳。 举动操以规矩准绳。 贪心不重。 力量与责任相合。 谋为与智识相等。 故成功者多。 盖壮而冠。 即操一定职业。 可绳终身享用。 其运平稳而持久。 其行诚厚而守信。 忧思妄念不多。 反覆阻碍尤少。 先天充足。 后天无亏。 其有寿者居多。 耋耄期颐者不奇矣。 今人智化颇早。 元气先泄。 形质亦薄露。 其志向大而纵横。 其持科学而强进。 本尚武之精神。 以机巧为适用。 贪心既重。 而越正轨。 妄念尤多。 而慕虚荣。 故壮年即游历欧美。 考查科学。 遍览古今。 其运又驳杂不纯。 其行又机巧而贪。 其氛又刚燥而焰。 其性又复杂而乱。 不达目的尤多。 惊险挫折不少。 气质不舒而多忧。 花天酒地而从欲。 先天之禀受本薄。 后天之形质又亏。 其不寿者居多。 四九六七者常见矣。 二者虽夭时之潮流所趋。 而形格神气必变更矣。 古人清中气厚者必多。 今人清中气薄者亦多。 古人有才不露者尤多。 今人有才浮露者亦多。 故孔子曰。 三十而立。 剩下十八岁即立。 而为阶梯之初步。 四十而不惑。 刻下二十七成为不惑。 争名夺利之立功。 五十而知天命。 刻下为三十六岁。 即能改造时势。 而有国家兴亡之关系。 六十而耳顺。 刻下为四十五岁。 即成功居多数。 知时达世矣。 七十而从心所欲。 刻下为五十左右。 即举止安危。 立言立法。 从心所欲矣。 故古今之情形不同。 潮流之转移各异。 圣人之言。 不足为定法矣。 今之风监家。 尤宜注意天道厚薄。 时世盛衰。 人事转移。 地形变通。 与相法有连代之关系焉。 辨正第三公笃曰。 内相一说。 由来久矣。 前贤已略言之而不详。 似不注重于内相明矣。 今人多惑于兹。 而又误会其说。 兹特证之。 圣人云。 诚于中必形于外。 有内相者。 必有外相以应之。 宜隐藏者。 惟痣耳。 不能以身上之某处有一骨不同。 某处有一痕奇异。 则评为如何富。 判为如何贵也。 请观达摩之测量法。 即如其轻重矣。 其全身由项而下。 仅占十分之三分耳。 故手足之相。 尚不为重。 不过形局之一小补助品耳。 其他骨痣痕纹。 又为补助品之附属品而已。 至于富贵贫贱。 末敢以此为定论也。 假定有内相。 而无外相。 则如美玉之埋山耳。 有外相无内相。 亦可超腾。 而发达也。 内相外相相应。 自然奇特。 而非寻常之贵矣。 单独内相奇特。 即前论为补助之附属品。 自然无关利害也。 余每见形格清奇。 无内相亦名成利就。 又每见形格削陷。 有内相亦家破身贫。 此皆市桧惑人之说。 不足为凭。 而非正义明矣。 故经云。 头为诸阳之首。 而占全身十分之七。 面为百部之全。 而应五脏六肺之系。 方为正论也。 按内相者。 隐藏无质也。 余考古之相法。 以形格气色为外相。 有名有质故也。 以精神声音为内相。 有名无质故也。 此等论法。 较为确实。 而具正大之义论也。 辨正第四公笃曰。 眉毫。 真毫。 耳毫。 古人多称为有寿。 而袁柳庄与衡真。 尤极力发挥此项议论。 其眉毫如何贵寿。 鼻毫如何富寿。 耳毫如何寿考康宁。 可见其法。 多据单独部位而论。 乃一偏之见。 纯系小家。 而不知大体。 故也。 古人以毫毛。 为相法之附带品。 亦有部位之轻重。 加减之乘除。 以重要牲为用神。 故也。 余考眉为肺络之正系。 肺主忧思。 按内经云。 肺主皮毛。 此忧愁发现于眉故也。 查眉之常度。 以柔细清疏修长润泽为合格。 以枯燥焦乱浪浊杂毫。 皆为眉之反格。 号曰愁眉不展之类是也。 按余考查。 左眉露毫。 主外务纠纷而发生。 亦有刑弟兄叔伯者。 右眉露毫。 主内务顾忌而发生。 亦有刑妻妾子女者。 又考两眉前半节。 多应弟兄姊妹之刑克。 次亦自相残害之不睦。 两眉后半节。 多应妻妾子女之刑伤。 次亦意见纷争之忤逆。 故眉之露毫。 亦因肺气不舒。 肺窍闭塞。 由忧思郁结。 而反其常度也。 鼻孔之窍。 内通肾络。 侧通肺管。 此四窍之正属偏属也。 外形属土。 中岳之名始此也。 鼻孔固有毫。 但在收臧与露出为区分耳。 大凡鼻毫以收藏柔细为吉。 如粗多者。 为聪明而劳碌。 如细少者。 为清闲而平安。 如露出而长者。 则家庭有刑克人丁。 及血系统之衰弱。 六亲无力。 而反遗累。 虽主寿而非福。 亦非寿之专部也。 假定眉不高。 耳不长。 神不充。 气不聚。 虽有鼻毫。 亦不能为寿矣。 可见鼻毫发露。 为环境日劳。 人丁日弱。 子孙日见不力。 皆非善相亦明矣。 按耳窍内属肾络。 运限则为初年。 耳毫虽主寿。 然有缺点。 或主神经昏愦。 或主人丁衰弱。 或主眼失其明。 或主耳失其听。 如耳毫愈多而愈长。 其破败愈大。 此为劳苦寒贱之流。 或为果滞忧愁之辈。 此三者皆非善相。 风监家勿为柳庄衡真所误也。 如有毫露出。 可以拔之。 用酒揉搽。 久则可减其势。 而事实亦可减轻。 今附录于此。 亦相法之小补也。 辨正第五公笃曰。 相法一说。 由来已久。 各因时代变迁。 则用神亦为之一转移。 刻下万国交通。 世界风行。 但各有地带不同。 国家法律各异。 以致应征。 亦有互相出入。 分地而论之可也。 余考新相法。 有骨相学一册。 此为一偏见之说。 或因少数人之应验而设。 按骨相始于周代之鬼谷子。 即山之有玉璞宝石。 以分贵贱也。 渊之有明珠水晶。 以别真伪也。 骨相之学。 本此而论。 乃中国古法一知之过渡时代。 汉唐已不全用矣。 一经流入欧西。 藻饰文词。 变更名称。 复流入中国也。 如眉尾之福堂骨。 中国为外财库。 西人为蓄财骨。 同一意也。 据此立法。 尚为相学之枝叶部位。 不如达摩之形神音气合论为详。 而可靠也。 西人得此为研究之初步。 试验之过程。 不如达摩百分之五也。 又有手相学一册。 余考手相之说。 始于唐代之李淳风。 以八卦方位。 而立中宫明堂。 以纹纵横成形。 象形立义。 而别贵贱也。 按手足为四肢。 肢者。 枝叶之义也。 而非正干明矣。 又割断手足。 尚不致命。 此不如头面之重亦明矣。 故达摩之测量法。 以头面占十分之七。 全身占十分之三。 亦出轻重之分而定也。 凡个人以一百分测量。 两手得三分。 万不能以三分。 而胜过九十七分也。 假定二者偶有应验。 或与形神暗合。 不足为定法也。 近有相法大观。 采取清代名将名相之图形。 以及民国伟人。 名流名伶名妓。 无不尽量搜印。 取以为证。 按图案骥。 亦蹈水镜相法引古作证之弊。 按人生之形质神气。 各有不同。 即同父母而先后生。 或孪生。 亦各有差异之点。 何得有同样之人。 而相比较乎。 设有相同。 先后之时代变更。 穷通各异。 又何得为同类之事业。 而定其运限乎。 如题为像谱大观可矣。 此非风监家所出之书也。 凡读吾书者。 请注意后之测量五章。 以及各种活法要诀。 方是正宗。 而不偏向也。 辨正第六公笃曰。 近世风监家。 断财帛官之富业。 单据土星而论之。 并且盲指而瞎吹。 常有不近人情之说。 又以土星一部。 而包括各项。 是为相法之误解。 盖财星之种类颇多。 有正受之祖业。 有坐守之自创。 有官禄之致富。 有承祧之偏受。 有偏浮之发达。 有交际之利益。 有子孙之宏恢。 有族戚之提拔。 有知交之辅佐。 有远发之外业。 有妻妾之暗助。 有奴仆之勤劳。 故非中岳一部。 而可包括矣。 兹特分类列后。 一.正受祖业之财。 以南岳高超宽隆为重。 山根有梁上实次之。 有无祖业。 当以二部考查之。 如祖业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 及气质之聚。 以分别而定之。 二.坐守自创之财。 以土星丰隆圆齐为重。 年寿梁柱卷筒次之。 能否创立。 当以二部考查之。 如创立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雄突。 及气聚之厚薄。 以分别而定之。 三.官禄致富之财。 以两目清秀充藏为重。 两额上插厚辅次之。 宦囊是否充裕。 当以二部考查之。 加进田宅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充分。 及气聚之久暂。 以分别而定之。 四.承祧偏受之财。 以两天仓丰隆雄突为重。 土星敦厚圆隆次之。 能否偏受产业。 当以二部考查之。 如偏受产业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厚薄。 及其气聚之旺弱。 以分别而定之。 五.偏浮发达之财。 以兰台圆厚匀收为重。 又以兰台气黄色紫定之。 如意外之财。 当以此部考查之。 如得偏浮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大小。 及其气色之明润浓淡。 而合五行四时。 以分别而定之。 六.交际利益之财。 则以廷尉圆厚匀收为重。 又以廷尉气黄色紫定之。 如交际各项之财利。 当以此部考查之。 如得交际利益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大小。 及其气色之明润浓淡。 而合五行四时。 以分别而定之。 七.子孙发达宏恢大业之财。 则以地库丰隆而朝拱为重。 人中深长。 土星圆起次之。 子孙是否宏恢门第。 当以此三部考查之。 如子孙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 及其气色润泽之虚浮充实。 以分别而定之。 八.族戚六亲提拔之财。 则以口角上仰。 食禄二仓收敛为重。 井竈匀配次之。 如得族戚六亲之助。 当以此二部考查之。 如族戚提拔而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 及其气色明润之浓淡。 以分别而定之。 九.弟兄平辈相辅而发之财。 则以两眉清秀修长为重。 印堂丰满平隆次之。 如得兄弟平辈相辅而发之财。 当以此二部考查之。 如得辅助而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 及其气色明润之浓淡虚浮。 以分别而定之。 十.知交辅佐。 友谊臂助。 而发达之财。 则以两颧高起上插玉堂为重。 法令丰隆纹长次之。 知交友谊是否辅佐臂助之发达。 当以此二部考查之。 如得外辅而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如何。 及其气色明润之浓淡。 以分别而定之。 十一.破梓离乡。 远发异地。 立业于外者。 则以眉尾之福堂骨高棱丰突为重。 边城上破而复上插次之。 如异乡是否立业。 当以此二部考查之。 至于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及突露。 又以气色之黄紫充足。 以分别而定之。 十二.妻妾暗助之财。 则以奸门竖起上平玉堂。 鱼尾纹上仰为重。 两颧隆厚次之。 有无内助之力。 及暗助之发。 当以此三部考查之。 至于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强弱。 及其气色之黄紫浓淡大小。 以分别而定之。 十三.奴仆勤劳。 得力有用。 而发达之财。 则以腮颐力突重城为重。 两仙库平厚丰起次之。 有无奴仆可靠而得力。 当以此二部考查之。 至于发达之多寡。 则以其部位之势突与厚重。 及气色之明润。 以分别而定之。 辨正第七公笃曰。 余考近世业星命风监各学。 而取流年之行运者。 皆以生诞之日起。 为基础起运之关键。 又有过生辰为余气若干之说。 今人多用其法。 其宗古人之法乎。 抑革新之法乎。 据余考之。 验者颇少。 不验者尤多。 千古未明真象。 亦无一定标准之法。 以为用也。 余考天地气候。 阴阳日月。 均有盈虚消长之说。 而不足者较多。 故有闺余而成岁也。 其气候阴阳之变。 以数学考之。 又从夏至一阴生。 冬至一阳生。 是为天地气候交易之关键。 又考达摩麻衣。 均未指定行运之法。 而柳庄衡真等。 则各据私见。 而误解之。 或从一州一邑之风俗。 而规定之。 故有超过一岁之说。 余按河图洛书。 以及阴符数。 演禽数。 大六壬数。 太乙数。 另数。 而考证之。 当以春令为首。 而经过夏秋冬之四时。 力为一岁。 至于正月生与腊月生。 其所生之数月。 皆为余气。 其所余之多寡。 即盈虚之义也。 盖建子起运。 实为冬至一阳初生之说。 乃天运也。 建丑起运。 实为执其两端而用中之说。 乃地运也。 建寅起运。 实为立春天气初升之说。 乃人运也。 故孔子有行夏之时一语。 而合节令及户之朔望也。 此为人运之正受。 按春夏秋冬而行运。 较为正大而合法。 其生诞之日行运。 是为风俗普通纪念之论。 而无气候节令以行运。 此皆傍歧而不合法也。 又如水形加一岁。 火局加二岁。 金形加三岁。 木马局四岁。 土形加五岁。 则又按河图洛书之气化。 而顺受逆受。 以为用也。 其相生之兼体。 合并而加之。 相克之兼体。 合并而减半之。 是皆有余不足之法。 其流年行运本乎此。 亦闺余而岁功成之法也。 余经验二十余年。 屡验不妄。 兹特规定此种取义。 为千古后之定法。 故附记于此。 以俟后之高明者证之。 五形取义一曰木形。 清秀修长。 高植瘦弱。 得五长之气而成。 其卦为震。 其音为角。 是为天气上升之初侯。 万物得之而生也。 以高端挺植。 清秀修长。 是为本局之正体。 感受正气而生也。 以腰徧陷弱。 轻跳背坑。 是为木局之反体。 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 如木局得青润色。 是其本质之色。 主清贵不权。 名高寿永。 稍有疾厄与恃才偏傲之性情也。 如得白色。 是为削木成器。 主富贵功名。 重权有为。 稍有任劳与刚燥恃勇之性情也。 如得黄色。 是为木土相制而相化。 主中当中贵。 劳碌刑克。 稍有疾厄与明敏畏难之性情也。 如得黑色。 是为客凌王位。 主迍邅反覆。 恶疾衣禄。 亦有夭苦与聪敏懈怠之性情也。 如得红色。 是为通灵发泄。 主富贵挫折。 险阻刑伤。 亦有劳怨与智谋固执之性情也。 故纯一木局。 是为仙品之根。 英属为仁。 定贵贱也。 盖其味为酸也。 二曰水形。 圆厚而清。 肥阔短重。 得五圆之气而成。 其封为坎。 其音为羽。 是为天气下沉之极候。 万物得之而藏也。 以圆肥清重。 坐如钉石。 是为得水局之正体。 感受正气而生也。 以骨弱肉流。 上重臀削。 是为水局之反体。 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 如水局得黑润色。 是其本质之色。 主大富大贵。 重权大名。 亦有劳心与英明远智之性情也。 如得白色。 是为相生相化。 主富贵功名。 威权万里。 稍有反覆与机智阴险之性情也。 如得红色。 是为水火既济。 主贵名流芳。 志向不群。 稍有穷困与高深幽博之性情也。 如得青色。 是为相克而化。 主贵名有权。 任劳务功。 亦有刑伤与勇为徧见之性情也。 如得黄色。 是为客侵主位。 主小富小贵。 安享多禄。 稍有疾苦与柔弱苟安之性情也。 故纯一水局。 为佛品之根。 其属为智。 定贤愚也。 盖其味为咸也。 三曰金形。 骨坚肉实。 方正犄角。 得五方之气而成。 其封为兑。 其音为商。 是为天气下降之初侯。 万物得之而杀也。 以方正犄角。 骨肉坚实。 是为金局之正体。 感受正气而生也。 以陷削欹斜。 肉多骨少。 是为金局之反体。 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 如金局得白润色。 是其本质之色。 主威权王霸。 大名事业。 亦有仇怨与精明刚执之性情也。 如得青色。 是为克化为用。 主富贵多禄。 子孙绍业。 稍有奔驰与敏捷拘节之性情也。 如得黄色。 是为相生而化。 主中等富贵。 丰足衣禄。 稍有成败与持重胆小之性情也。 如得黑色。 是为相生不化。 主贵而挫折。 富而消耗。 亦有恶疾与刚复窄狭之性情也。 如得红色。 是为炼金成器。 主富贵劳碌。 逼迫成功。 亦有刑伤与坚决自用之性情也。 如纯一金局。 为帝王将相之品。 其属为义。 定寿夭也。 盖其味为辛也。 四曰土形。 敦厚而重。 深浊平匀。 得五浊之气而成。 其封为坤。 其音为宫。 是为天气半升半沉之侯。 万物得之而容纳也。 以敦厚而深。 浊重宽平。 是为土形之正体。 感受正气而生也。 以蜂腰削臀。 肉浮而流。 是为土形之反体。 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 如土形得黄润色。 是为本质之色。 主大富多寿。 安和康宁。 稍有顾忌与诚厚迟疑之性情也。 如得青色。 是为受制相犯。 主中富小贵。 劳碌受制。 亦有反覆与循私妄贪之性情也。 如得白色。 是为金土相化。 主小贵素丰。 小名专技。 亦有私志与偏僻自恃之性情也。 如得黑色。 是为克而不化。 主刑克疾苦。 劳碌衣禄。 亦有夭亡与狭小愚庸之性情也。 如得红色。 是为火烁土燥。 主劳苦奔驰。 刑克牵制。 亦有穷困与拘泥妄拙之性情也。 如纯一土局。 为大富大寿之品。 其属为信。 定贫富也。 盖其味为甘也。 五曰火形。 局露有顶。 上尖下阔。 得五露之气而成。 其封为离。 其音为徵。 是为天气上升之极侯。 万物得之而长也。 以上锐下丰。 尖露起峰。 是为火局之正体。 感受正气而生也。 以唇吹气短。 浊紧枯焦。 是为火局之反体。 感受不正之气而生也。 如得红润色。 是为本质之色。 主公侯将相。 危局发达。 亦有艰难险阻兴敏捷骄勇之性情也。 如得白色。 是为火烁金毁。 主富贵惊险。 多成多败。 亦有孤刑与贪妄放纵之性情也。 如得青色。 是为木火通灵。 主小富小贵。 劳碌牵制。 亦有羁绊与犹豫见小之性情也。 如得黄色。 是为相生不化。 主富过于贵。 飘摇刑克。 亦有残破与悭悋浮乱之性倩也。 如得黑色。 是为水火不交。 主挫折失败。 冷退刑伤。 亦有疾夭与拙偏邪惑之性情也。 如纯一火局。 为公侯将相之品。 其属为礼。 定刚柔也。 盖其味为苦也。 五形变通说公笃曰。 相有千般。 难逃生克制化之中。 法固无穷。 参考吉凶祸福之义。 形格各得其气而生。 以相生相化为吉。 相争相克为凶。 凡定格局。 先明主客兼体之义。 为第一步。 故吉凶祸福皆在其中。 以合格为富贵寿考。 不合格为贫贱劳碌也。 一大一小为不配。 又陷又露为不周。 五官以开展为吉。 五岳以匀配为吉。 故一大一小。 皆受克制。 而有缺点也。 又陷者。 为不足之破败而生。 又露者。 为不合之刑克而成。 故不周全。 亦相法之所忌也。 盖不足者。 而见缺点之败。 有余者。 而见刑伤之劳。 均非善相。 而不合法也。 额高耳反。 主前泽破耗。 火克金也。 南岳高露。 为火之有余。 耳反廓飞。 为金之不足。 故火克其金。 而前泽破耗。 祖业萧条。 余每见南岳高广。 而反无前业。 皆两耳之轮反廓飞之不配也。 盖两耳为初运。 故前业不守。 而见破耗也。 额尖颏大。 主一生困穷。 水克火也。 余考南岳尖削。 为火之不足。 地阁丰大。 为水之有余。 故水克其火。 而一生困穷。 劳碌刑克。 余每见地库丰隆。 而反受穷困。 亦由上亭尖弱之不配。 火星受克于水。 故也。 即天停可胜地阁之义也。 耳大目小。 愚庸无知。 金伤木也。 两耳为金星。 如形质长大。 为金之有余。 两目为木星。 内为肝络。 如形式太小。 为木之不足。 故金克其木。 天姿愚拙。 受制而寿。 凡聪明者。 耳目相配。 耳有垂珠。 目有清光。 两不相克。 而反相用也。 目露鼻弱。 凶险迭见。 木克土也。 两目大而露。 为木之有余。 鼻小弱尖。 为土星之不足。 故木克其土。 应刑克人丁。 惊险失败,凶危挫折。 皆土受木之克。 凡贵在眼。 富在鼻。 成败之关键在比。 如两相克制。 虽贵亦贫穷。 而有危险之倾覆。 己身破家也。 鼻大口小。 破梓离乡之格。 土克水也。 鼻为土星。 丰隆过大。 为土之有余。 口小唇薄。 为水星之不足。 水受土克。 则有六亲之累。 内外之患。 因而破梓离乡。 而无立身之地。 口为衣禄关键。 故也。 土星虽大。 孤立而无用也。 髭粗眉细。 奴欺戚累之辈。 下犯上也。 眉为文采之官。 在上为主。 髭为下停之表。 在下为客。 均以柔细为合格。 如眉粗浓而髭柔细。 此为上临下之格。 尚不至为害。 如眉柔细而髭粗浓。 此为客凌其主下欺其上之格。 当然有害而凌虐。 以相欺而累也。 故法以阳阴交垢。 为万物生。 以五行错综为万物用。 人之禀受。 以阴阳交垢。 而万物发生。 天有阴阳而岁功成。 人有阴阳而男女生。 气有阴阳而寒暑别。 地有阴阳而五谷收。 凡人道物类器用。 皆以五行之生克制化。 而为用也。 人之形格气色。 亦合阴阳五行也。 五行平匀。 相生而为用。 五行强弱。 相克而为害。 故人内具五行。 心肝脾肺肾是也。 外具五行。 眉目鼻耳口是也。 五行不可过。 亦不可不足。 如内五行不足。 则有疾病发生。 外五行不足。 则有贫贱之害。 过之则伤。 而有孤独刑克。 不及则害。 而有夭亡下贱也。 睛清额宽。 必是贵豪之人。 神充岳大。 方为贤杰之士。 睛清主贵。 额宽亦主贵。 如兼而有之。 则为贵之豪者。 神充者气厚而特智。 又主寿徵。 岳大者。 主有奇特行为。 流芳千古。 此贤杰之品。 而立非常之功也。 金木不可以相克。 水火不可以相犯。 金木不可平均而相争。 则相克而为害矣。 水火不可平匀而相争。 亦相克而为害矣。 故以金多木少。 则为克化成用。 木多金少。 则为削木成器。 水火亦然。 相争而不济其用也。 是以金不嫌方。 木不嫌瘦。 水不嫌肥。 火不嫌露。 土不嫌浊。 纯一则富贵寿考。 反犯则劳苦贫贱。 金以方为用。 故不嫌其方也。 木不嫌瘦。 以瘦为用故也。 水以圆肥为用。 故不嫌其肥也。 火以露为用。 故不嫌其露也。 土以浊为用。 故不嫌其浊也。 五形各得其正。 皆富贵寿考。 反犯则劳苦贫贱。 与迍邅夭亡也。 似金得金刚毅深。 而威权万里。 似木得木资财足。 两流芳千年。 纯金之局。 而得其金气。 主大贵而有权势。 纯木之局。 而得其木气。 主清贵而富足。 故帝王将相。 皆多出金局。 仙品多出本局。 次亦圣贤。 又次则名士名流。 而有流芳事业。 其富足尚其次也。 似水得水文学贵。 而福泽绵绵。 似土得土富财库。 而积金垒垒。 纯水之局。 而得水气。 主大富贵而有权势。 纯土之局。 而得土气。 主大富而有寿。 徵故帝王多出水局。 次则为公侯之品。 巨富多出土局。 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似火得火主机智。 而势碌险阻之功名。 主客相合亦富贵。 而平安享受之福泽。 纯火之局。 由尖露而成。 主公侯将相之品。 故寇准之头尖似笔。 马周之肩耸如蕉。 然多出艰难险阻之时。 而成功业也。 如五行之主客相合。 亦为富贵寿考。 而有厚福之格也。 金形得金。 局逢土为佳。 土形得土局。 见火尤妙。 金形主贵。 如兼一线之土。 则贵中有富也。 土局主富。 如兼一线之火。 则有小贵而合其用也。 此言兼体之合格。 上言纯一之局也。 金局火重。 财散如尘。 木主金伤。 钱消似雪。 金之本局。 如兼火体一半。 或四分。 皆言金局之受伤也。 故财帛日见消耗矣。 如木之本局。 兼金一半。 或四分。 亦言木之受伤他。 而财帛如汤泼雪之化也。 火得红活。 用显奇荣。 水逢黑润。 愈增福寿。 火局得红活之气。 当然立奇功而封侯拜相。 但从惊险处而发达也。 故马周之兴唐室。 在中兴时代。 寇准之辅宋室。 在克敌时代。 水局得黑润。 亦主贵寿多福。 火形兼木。 必定超荣。 水局逢金。 于须发达。 火局本尖露而成。 如加以清秀。 则为木火通灵之局。 亦主智敏而享盛名。 又作身后之事业。 比言超群荣贵也。 水局兼金。 则为有权之贵。 盛衰皆为权贵。 乱世尤发武贵也。 土逢乙木。 奇发流通。 木遇微金。 削成器用。 土局本主富而不贵。 如兼一线之木。 则为克化而有用。 则富中有贵名也。 然多为异路功名。 而曰奇发。 因其人为利用。 因其时为利用。 故也。 本周兼一线之金。 则削成器用。 走险而发。 则贵而有权也。 火得微金。 有财难积而不入库。 木逢重金。 虽贵必劳。 而多挫折。 火本克金。 如金多火少。 则炼成宝剑而为用。 火多金少。 则消化无余矣。 虽有财而不入库。 金本克木。 如木少金多。 克化为用。 木多金少。 削成器用。 最忌金木各半。 而相争也。 木不兼金。 虽贵而无权。 火不兼土。 已成而忽败。 纯木为清贵仙品。 有大名而无权势。 须得微金以削成器。 方为贵而有权也。 火为上炎之象。 而不持久。 故得微土方持久。 否则一成一败矣。 水金合用。 方大贵而无极。 金土合形。 虽富荣而有限。 五形以金水两形为大富贵。 千古帝王多出金水之局。 故金水合用。 而成一局。 则大贵矣。 金主贵而土主富。 如金土合用。 则为中富中贵。 或常富常贵。 以及教授梓荣之例。 声音相应。 纯一取之。 内外不合。 酌量定也。 形格为外相之表。 声音为内相之气。 然声音亦有金木水火土各音。 如合其形。 则纯一而论。 如内外不同。 又须审查而酌量定之也。

卷五

希夷心相篇

心者貌之根。 审心而善恶自见。 行者心之表。 观行而祸福可知。 余考心为全身主宰。 有心然后有性。 有性然后有行为。 凡事先动于心。 后露于形。 故圣人有诚中形外。 胸正了焉。 胸不正睦焉之说。 按行为是心之代表。 福善祸淫。 乃天道之自然。 福淫祸善。 乃相法之形质。 查其有心无心之行为。 心善心恶之原理。 或天道支配人事。 或人事强胜天道。 当以形格运限气色。 为认定之标准也。 心性不公平。 难得儿孙长育。 言语多反覆。 应知诡谲旋生。 人处社会交际。 以公平交易为正当。 方为昭信用而持久。 如有欺诈。 虽有暂时利益。 亦不久必败。 或儿孙不肖与刑克。 按言语反覆。 其人奸贪妄举。 险诈心毒。 不可交游同事也。 垂首低言。 必是奸贪之辈。 披肝露胆。 决为英杰之人。 心和气平。 可上孙荣子贵。 才偏性傲。 定招大祸奇穷。 垂首者。 沉思用心之态。 低言者。 邪淫不正之例。 披肝言其正直。 露胆言其耿介。 心和言其量宏。 气平言其厚重。 才偏者。 私心自用。 性傲者。 暴戾凌人。 故有取怨结仇之大祸潜伏也。 转眼无情。 儿孙累重。 谈时念旧。 富贵期颐。 仗富欺贫。 焉可托妻寄子。 敬老怜幼。 必能裕后光前。 无情之人。 六亲断绝。 朋友交恶。 故累及子孙。 念旧之人。 多结深厚善缘。 故能享大福。 仗富欺贫。 其人无公。 理故招官讼而败家。 敬老怜幼。 其人多慈良。 故种福田而发达。 轻口出违言。 寿元短折。 忘恩思小怨。 科第难成。 小富小贵易盈。 前程有限。 大富大贵不动。 获福无程。 日德关系颇大。 妄语可伤人命。 破人产。 故有祸从口出之说。 忘恩者。 不可问前程也。 小富贵易盈。 当然不是大器。 大富贵不动。 当然是厚福。 欺蔽阴私。 纵有荣华享不久。 公平正直。 虽无子息死为神。 开口说轻生。 临大节决然规避。 逢人称知己。 即深交究竟平常。 上二句是言公理。 下二句是言性情。 余每见能言者。 于事实均相反。 故常说轻生。 而不能循正义。 素称知己。 心有别图。 凡流露于表面者。 皆非事实。 或言过其实者。 皆不能履行。 此希夷深于社会学。 始有如此精义也。 处事不辞劳怨。 堪为栋梁之材。 遇故辄避嫌疑。 岂是心腹之寄。 乖戾难堪。 因讼丧身又害子。 待人诚厚。 无端福禄更延年。 迷花恋酒。 闺中妻妾参商。 利己损人。 膝下儿孙忤逆。 贱买田庄。 决生败子。 尊崇师道。 必产贤郎。 凡社会情形。 任劳者有成。 避嫌者多阻。 乖戾者多官非。 诚厚者多闲福。 花酒损身恶疾。 不止口舌。 损人欺人。 皆种恶因于子孙。 亦常情也。 愚鲁又尖酸。 刻薄贫穷兼损寿。 聪明反诚厚。 优容福禄及诰封。 患难能守。 若读书必为柱石之臣。 安乐若忘。 纵低才亦是青云之客。 鄙吝勤劳。 亦有大富小康之别。 宜观其量。 奢侈靡丽。 岂无奇人浪子之分。 必视其才。 尖酸刻薄。 多刑人丁而贫苦。 聪明诚厚。 皆平安多福。 守道安贫。 皆非寻常之人。 凡人以器量。 为认人之标准。 才智为别人之关键。 而鉴定其大富小康。 奇人浪子。 皆在合宜与否耳。 弗以见小为守成。 惹祸破家难免。 莫认惜福为悋悭。 轻财仗义尽多。 处大事不燥急。 伟器晚成。 能见机而扩充。 高才早发。 多才吝教。 已无成人亦无成。 见过隐规。 身可托家亦可托。 知足与自满不同。 一则矜而受灾。 一则谦而受益。 大才与庸流各异。 一则诞而多败。 一则实而有成。 凡事悋悭为见小。 当用合度为惜福。 持重不燥为大器。 逢时见机为多才。 一技之长而吝教。 终为消灭。 规过迁善为君子。 骄智有别。 才庸各异。 故各之事实与利害不同也。 忮求胜会。 图名利到底逊人。 恻隐心多。 遇艰难中途获救。 不分德怨。 料难至乎遐年。 较量锱铢。 岂足期乎大受。 刚者图谋易就。 灾伤岂保全无。 柔者作事难成。 平福亦能安受。 乐处生愁。 一生辛苦。 怒时反笑。 至老奸贪。 不分德怨。 昧却天良故夭寿。 较量锱铢是小品。 刚者勇于进取。 然有倾覆之失败。 柔者作事犹豫。 然有中止之障碍。 乐时愁者劳碌。 怒时笑者阴毒。 好矜己善初弗再望乎功名。 乐谈人非。 最足伤乎性命。 责人重而责己轻。 弗与同谋共事。 功归人而过归己。 尽堪救患扶灾。 矜己善主招嫉。 谈人非主结仇。 二者有反动之害也。 责人恕己。 即不公平之谓。 功人过己。 即大器量之别。 二者为君子小人之界限也。 处家孝弟无亏。 管樱奕世。 与世吉凶同受。 血食千年。 任意周全。 其德必厚。 任情激搏。 其心必毒。 另变脸薄福之人。 能耐久宏量之士。 孝弟二字。 为品行常度。 圣贤初基。 与世存亡。 为劫在当时。 名垂后世。 德厚之人天性善。 当然耐久。 心毒之人天性恶。 容易变脸。 爱与人争。 滋培浅而前程有限。 事求自反。 蓄积厚而屈事能伸。 少年飞扬浮动。 颜子之限难逃。 状年冒昧昏迷。 不惑之期难过。 喜怒不择轻重。 一事无成。 笑骂不查是非。 知交断绝。 爱争为盛世之戒。 乱世之趋。 故科学为竞争时代。 主负气不寿。 自反为容量有智。 飞扬者三十二岁止。 迷昧者四十岁止。 有悞于邪行故也喜笑怒骂皆不查。 其人骄妄。 六亲失睦。 知交断绝矣。 济人之急。 亦有时乎贫乏。 天将福矣。 排人之难。 亦有涉乎囹圄。 神必佑之。 冻饿休怨根基。 造恶所致。 瘟亡不由运数。 获罪于天。 甘受人欺。 有子必然大发。 常思退步。 一生终得安闲。 得失不惊其神。 非富即贵而且寿。 喜怒不形于色。 成功立名亦有奸。 无事失措仓皇。 躬卑狭隘。 有难欣然安稳。 胆识宽宏。 济急排难。 种善因也。 造恶结冻饿之果。 戕贼为瘟疫之源。 能让者有厚福。 思退者得安全。 得失不乱常度。 主贵寿。 怒喜不现形色。 主权奸。 处事存心。 终身介吉。 果仁积德。 五世其昌。 人事可凭。 天道不爽。 如何餐刀饮剑。 君子刚复自用。 小人行险侥幸。 如何投河自隘。 男子才短蹈危。 女子气盛见逼。 人乃于机谋。 天巧于报施。 故君子刚复自用。 遇反动力大则危。 小人行险侥幸。 遇时机不合则凶。 男子才短蹈危。 当然有倾覆之故。 女子气盛见逼。 当然有轻生之举。 如何短折己身。 出薄言。 做薄事。 存薄心。 处处皆薄。 如何凶灾恶死。 有阴行。 多阴私。 藏阴毒。 种种皆阴。 薄言丧口德而招非。 薄事昧天良而结怨。 薄心设机阱而害人。 故夭寿。 阴行含邪淫。 阴私悖伦理。 阴毒造危机。 故罹尚。 皆从邪妄发生。 当然无好结果也。 如何暴病而残。 纵欲奢情。 如何毒疮而危。 肥甘腻凝。 如何老后无嗣。 性情孤僻。 如何盛年丧子。 心地欺瞒。 纵欲自戕。 故损其寿。 肥腻爽口。 故灾其身。 老后无子。 一为孤僻之妄贪。 一为悋财之邪行。 盛年丧子。 亦为悋悭欺心。 不积德也。 如何多遭火盗。 刻薄为怀。 如何时犯官符。 强梁作胆。 如何端揆首辅。 常怀济物之心。 如何拜相封侯。 独挟盖世之气。 刻薄者。 有天灾以报之。 火盗乃轻重也。 强梁者。 有横祸。 故以官符累之。 济物利人。 气挟盖世。 皆大贵之格也。 何知金马玉堂。 动容清丽。 何知建节拥牙。 气慨凌霄。 何知丞薄下吏。 量平胆薄。 何知明经教授。 老近行尸。 何知苗而不秀。 非惟愚蠢更荒唐。 何知秀而不实。 盖谓自贤兼短行。 量平而不刚决。 胆薄而不勇进。 故仅常贵而止。 凡以教授职终者。 老近行尸颇验。 愚蠢荒唐。 乃偏好而惑邪。 自贤每行。 乃中止而骄傲。 此皆希夷之精深处也。 若论妇人。 先须静默。 从来淑女。 不贵才能。 貌有威严。 当膺一品之封。 时少修饰。 能掌万金之重。 女格古法以静默为主。 坤道宜柔之意。 女子无才便是德。 今世反此。 但取美丽。 不问淫荡。 但取才智。 不问刚乱。 希夷之法。 不为用也。 多言好胜。 纵然有嗣必伤身。 孝弟慈良。 不特助夫而旺子。 贫苦中毫无怨言。 两国褒封。 富贵时常惜衣粮。 满堂荣庆。 好胜之人。 量狭心窄。 负气而病。 何能旺子。 孝慈之人。 器大量宽。 当然助夫与家。 强身旺子。 贫苦不怨。 富贵不骄。 皆妇德而贤。 近世尚浮华。 否则土俗矣。 奴婢成摹。 定是宽宏待下。 资财盈库。 决然勤俭持家。 娨妇多因性垢。 老后无归。 奚婆定是情乖。 少年浪走。 宽宏不如富贵。 勤俭不如阴险。 此衰世与盛世不同。 性垢不损人便损己。 故有无归之说。 乖戾家不和而亲又痚。 故有浪荡之举。 为甚欺人。 显然淫乱。 缘何无子。 暗里伤人。 淫妇之心最毒。 乱妇之心最恶。 故有欺人手段。 盖持其美。 而骄其才。 暗里伤人。 刑夫又刑子女。 合观前论。 历试无差。 勉教后来。 犹期善变。 信手骨格部位。 相辅而行。 允矣血气精神。 由是而显。 如其善而守之。 锦上添花。 如其恶而不为。 祸转为福。 公笃曰。 希夷者。 大华山之隐士也。 姓陈名搏。 字图南。 为五代末时人。 其性命学继。 吕祖之道统。 风监受麻大之真传。 当宋太祖即位时。 曾宣入朝相帝。 赐以官不受。 故赐号希夷。 复归于华山也。 按希夷之法。 言心不言相。 故名心相篇。 宣传圣贤之礼教。 发扬善恶之因果。 含有老子之祸福无门。 为人自招之义。 余考盛世天道淳厚。 尚道德礼义。 而绳人以善。 正也。 乱世天道浇薄。 尚阴谋险诈。 而迫人以贪。 权也。 故管子云。 衣食足。 而知礼义。 太史公云。 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 候之门。 仁义存。 由是观之。 生活为立身之本。 潮流为人事之变。 盛世俭朴。 其耗费不多。 财源日丰。 人心容易规正。 用希夷之法可也。 其法有益于风化故也。 乱世浮奢。 其耗费既多。 财源日竭。 人心飘摇顾忌。 事实险诈百出。 而不本乎礼义者。 环境恶劣。 逼迫而使之然也。 其法既不为用。 余犹全录者。 此心相篇。 可抵朱子格言。 以道德立网。 以礼义立法。 其意在规过迁善耳。 余有二语。 为立身社会之必要。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执中可也。 柳庄诀眉起骨。 发燕尾。 主刑子息。 古法云。 头无恶骨。 按眉尾起骨。 为外财库。 眉头起骨。 主贵而刑昆仲。 此言刑子。 颇不合法。 发燕尾。 主刑父母幼孤。 亦不刑子。 如为刑克二字可也。 肥人面赤。 主性姤心凶。 瘦人发黄。 主奸贪暗杀。 肥人以肉浮肉流为贱。 面赤主邪行冷退。 及好酒痔血刑克之类。 如性姤心凶。 多出眉侬粗。 目晴凸。 其肥人面赤。 主忧柔妄贪。 谗谄徇私。 瘦人为木局。 以清秀为合格。 发黄者。 刑人丁而劳碌。 多出愚而孤。 其奸贪暗杀。 均不合法。 有头无项。 三十前死。 此条合法。 头大项小为不配。 故不寿。 凡人低头。 天柱断折。 亦主贫夭。 三十为交中运界限故也。 男人睛黄。 性多急燥。 再露者。 犯刑名。 睛黄多刚勇。 盛世有仓猝之失。 乱世为临险而发。 再露而有威者。 皆大贵也。 露而不收者。 主刑克。 与危险惊灾。 不善后也。 男人眼大。 常招阴人口舌。 眼大者。 妻颇贤淑。 再浮白。 性情乖戾。 偏傲不常。 其阴人口舌。 指妯娌不睦耶。 指内戚失和耶。 或指游荡狎妓。 而生口舌耶。 发深者好淫。 有结喉者恶梦。 男女皆同。 发深好淫不确。 按淫乱。 神丽而流。 色艳桃花。 谷道多毛之例。 发深者气厚。 淫与不淫。 不在此也。 结喉招恶梦较验。 主劳碌亦合法。 耳珠生黑子。 有水惊之灾。 男女卷发。 犯淫犯刑。 耳珠黑病。 主聪明奇技之专长亦主水灾应验颇多。 按男女卷发。 主刑人丁而愚拙。 如淫乱。 则兼有他部方验。 项后发脚高肉如堆。 眼深须黄。 俱犯人命。 项后高肉。 主寿而刚。 眼深主刑妻妾子女。 须黄主刑克驳杂。 此言人命。 颇不合法。 犯人命者。 神惊岔而浮四白。 声破而赤缕也。 目不转睛。 上下左右视者。 俱主做贼。 目不转睛主偷盗。 上视主骄傲。 下视主险诈。 左右视主邪淫奸贪。 此言均主做贼。 亦不合法。 分而言之可也。 眉重耳低。 多是偏生庶出。 妇人仰面。 多有奸淫。 庶出多应发低岔。 鬓曲突。 耳低为附带之品。 眉重为忧愁之例。 不能完全认为庶出。 妇人仰面。 多慕虚荣。 及骄傲。 加以神浮。 三阴青黑。 方淫而奸。 身大手小不聚财。 身小手大多下愚。 凡形格以匀配为吉。 此言不配也。 身大手小主儒弱而怠惰。 身小手大。 主劳碌而愚拙。 此言其大体如是也。 沙皮多起家。 蛇皮多败家。 沙皮为沙点鸡皱皮。 寒暑皆然。 主白手兴家。 蛇皮细腻冷滑。 主刑克冷退。 女格最忌而贱也。 面大妇人多不孝。 睛圆女子定妨姑。 面大妇人。 有厚福居多。 其肉浮主冷退。 肉紧主夭亡。 不孝则神急口吹方应。 睛圆主气疾夭寿。 如发低鬓突。 则刑父母尤早。 脚肚小。 背坑陷。 一生无禄。 目红语结。 好色无穹。 脚肚。 即股肱无包。 主困苦。 背脊坑陷。 主虚花无寿。 二者合有。 主孤苦夭亡。 目红者。 赤缕耶。 赤光耶。 语结者。 心不定。 二者合有。 主驾疑妄举。 好色之说或指北方人而言耶。 眼大小。 须偏斜。 俱主惧内。 梦话之人。 需多妄语。 眼大小。 主有不同母之弟兄。 须偏斜。 主子女之分。 或指北方人惧内耶。 或明时天道多验此耶。 梦话多妄语有之。 余考多忧虑。 及劳碌也。 女人汗多主劳苦。 无汗无子。 汗香主子贵。 汗浊主子贱。 女人以血为主。 汗为血之余也。 汗多主夫弱。 而刑克。 汗香子贵。 汗浊子贱。 无汗无子。 此条为柳庄最验。 深得古法也。 小儿咬齿。 妨母。 开口睡者。 难养。 男女关中不起。 主邪恶梦。 魔迷惑。 小儿咬齿。 主疳疾。 饮食停聚。 开口睡者。 先天气泄也。 关者。 手上关骨也。 关骨不起 。 主性愚。 其邪恶之梦亦宜。 自言自语。 鬼迷寿夭。 奸门十字纹。 夫妻不睦。 自言自语。 主神经激刺。 冷退败家。 恶疾而亡。 非鬼迷也。 柳庄以北方多狐邪而言之耶。 奸门十字纹。 主生离。 岂止不睦而已。 女颧高大。 能理家财。 目中有痣。 男主聪明。 女主淫乱。 女子颧高大。 其人多才智。 而代夫权。 然主刑夫。 或夫弱。 目中有痣。 主聪明而贵。 痼疾而仇。 男女皆然。 女主刑克。 不主淫乱也。 耳薄鼻梁低。 嘴 胸堂凸。 奴婢之格。 此皆下贱之格。 耳薄者。 父母无靠。 鼻梁低者。 夫星困苦。 口 者。 六亲失和。 胸堂凸者。 性毒命否。 故均微贱也。 少者神散即死。 老者项乾即死。 女人唇白即病。 唇青即死。 小儿眼黑。 十无一大。 男子头低。 百无一成。 妇人唇白。 十无一子。 此数句为柳庄精神。 用之颇验。 按小儿神黑。 余疑为神浮之误。 女子以血为主。 故唇红者。 血旺而有子。 唇白唇青。 皆主疾厄不寿。 何子之有。 眉生毫主寿。 余考眉毫为忧愁而生。 虽寿亦劳非寿而有福也。 故余分朝上主刑克。 朝下主忧愁。 耳白唇红主子贵。 老来好色主寿。 耳白唇红。 主贵名而多禄。 子贵又其余事也。 老来好色。 主大寿。 亦多子女。 余见七十余之。 老人尚有生育子女者。 盖因禀受之气厚故也。 老人落须主刑子。 老人不落发主劳碌。 女格老不落发。 主淫而孤。 此皆一偏之见。 或北方情形不同。 余考老人落须。 主隐忧不遂。 老不落发。 主劳碌刑克。 女不落发。 主寿。 此言淫孤均不验。 或有他格相并也。 承浆无髯又坑陷。 主水惊。 此条合法。 承浆为水行之专部。 故验水灾。 如气色黑惨。 主水灾之时。 如红黑青各色混合。 主血光疮毒。 或酒病之厄。 女人口唇。 下包上主口舌。 上包下主心恶毒。 口唇为相法之小部。 关系衣禄。 下包上者刑母。 上包下者刑父。 唇不固齿者。 多口舌。 包者有余与不足。 主悋而见小也。 男子发粗犯刑。 女子发粗刑夫克子。 男子发粗。 主劳碌诚厚。 及愚拙。 女人发粗。 主刑伤忧愁。 前业见耗。 又有半数流落下贱也。 色如粉如云莫言好。 恐招重刑。 六指妨父而下贱。 气色以明润天紫为吉。 粉者浮光也。 云者散漫也。 粉光浮出。 主刑人丁。 及疾厄。 故漫不聚。 主虚浮多累。 及冷退。 六指妨父颇验。 其下贱当另有他部不好。 力应验也。 身白面黄不久困。 身黄面白不久荣。 阴囊无皱无纹主绝嗣。 身白面黄者。 外浊内清也。 身黄面白者。 外清内浊也。 故有不久困。 不久荣之说。 下阴无皱者不寿。 无纹者无子。 皆验。 女人无指甲主愚。 脐浅薄不好。 脐生毛主淫贱。 女人无指甲之说。 系不长耶。 或易断耶。 脐以两角上仰者。 主子贵。 浅薄之关系较轻。 脐生毛主急燥。 及恶疾亦为淫而不贱也。 周心有赤脉者。 男主富。 女主贵。 心部外为亶中之地。 赤脉直生乎。 横生乎。 或圆绕乎。 男主富不验。 或主美术之奇技。 女主贵不验。 或主多子女也。 人长手短。 百无一成。 鱼尾上天仓。 白手成立。 人长为木形。 多主聪明。 手短为不配。 当然有不足之劳碌。 鱼尾上天仓。 主妻强而持家。 或发妻财。 有好内助。 故也。 女人牙齿朝外妨父母。 朝内刑子女。 门牙上楞生者妨父。 下楞生者刑母。 朝外或为楞生乎。 牙齿错乱。 不齐不匀。 主刑子女。 及劳心。 朝内或为错乱乎。 女人面黑身白主贵。 面班身青主贱。 面黑身白。 即上之外浊内清乎。 此为含蕴而藏。 故主贵而多禄。 面班主冷退。 身青主劳碌。 此古法之为用也。 女格瘦而唇红主多子。 瘦而唇白主不寿。 口唇为丹田之外表。 故血足之人。 唇必红如涂朱。 其子女最多而贵。 唇白血不足。 故多疾厄。 而寿亦弱。 子女亦少。 此为女格之忌也。 黄面妇人多好色。 唇青唇白决无儿。 黄面好色之说不确。 余考好色。 为桃花之面。 秋水之目。 斜视不正。 三阴青黑。 发粗而浓。 声破而断之例。 黄面者。 主心地偏窄。 认识不定。 又主劳心见小。 唇青白详上。 瘦人血白必心狠。 肥人血白必心慈。 此二者皆无稽之谈也。 血本红色。 那有白色来。 勿论肥瘦。 均以血红而充足。 为健全之体质。 余考血字。 恐为面字之悞。 瘦人面白。 主智勇而务名。 肥人面白。 主才短而庸和 。 少年黑斑主死。 老人斑高黑主寿。 斑黄平者主贫。 小儿腰阔主寿。 少年生斑主冷退。 亦主夭亡。 老人生斑主寿。 斑黑而高者为吉。 斑黄而平者劳碌。 亦有刑克人丁也。 小儿腰阔。 言其气厚也。 生肉须从腰部起方吉。 其他皆非吉。 四肢乾。 一年死。 四肢润。 二年富。 凡人发体。 当然要先从腰部起方吉。 如先发面部。 则刑人丁。 及不寿之例。 手足乾枯主死。 手足润泽亦平常。 主富之说不确。 老人发黑生齿。 主大寿。 为大孤独格。 卧蚕发紫色。 主生贵子。 老人发黑。 主劳碌。 生齿主添寿。 但刑妻妾。 克子女。 余考卧蚕黄而青润。 主生子。 紫而红润。 主生女。 或北力水土不同耶。 或永乐时气候不同乎。 奸门杂色。 主收娼妓为妻妾。 眉尾黑白交加。 主以花酒亡身。 奸门青黄黑赤之杂花气色。 主淫乱而狎妓。 眉尾黑白交加。 主官讼是非。 交际受累。 此言花酒己身。 或因花酒而生官讼乎。 又有主妻妾淫奔。 而漏家财。 因之而生谋害也。 老来多睡主死。 少年多睡主愚。 眼忽下视主死灾。 老人多睡。 其气已衰故也。 少年多睡。 其人无思虑故也。 一主死而一主愚。 皆为合法。 眼忽下视主死。 指有病之人耶。 或为下脱之误也。 声忽急燥主疾。 声忽断主死。 声音忽燥。 主惊疑不安。 气质已动故也。 尚不为疾厄。 声音忽断。 主肾气不足。 此为疾厄之先兆。 尚不为死灾也。 当以眼神脱方死。 气色好。 唇白亦不好。 男女顶发落。 主老来穷苦。 余考气色好者自然好。 唇白主病。 乃血不足也。 顶发落主老来劳心。 及子女不力之例。 主穷苦劳心占半数。 子女不力占半数。 鱼尾有梅花影者。 主妻妾败家。 鱼尾有梅花影。 主花柳疾病。 及血光疮疥之例。 此云妻妾败家。 或为收妓女为妾。 以致家庭失和睦。 而怪异发生乎。 或为妻妾外遇。 破人惑诱。 而卷逃一切乎。 公笃曰。 柳庄姓袁。 为明初时人。 永乐镇北平时。 姚广孝辅永乐。 以谋帝位。 借柳庄以望其心志。 此柳庄之遇合。 为千载一时之良机也。 按柳任为北方人。 游历不远。 经验不当。 纯系小家。 多据锁碎小部之谈。 而为正义之法颇少。 易地不验。 拘执不变。 不可为定法明矣。 加以私心自用。 妄改前人部位。 颠倒运限。 相法之误。 实始于此。 今选此篇。 尚为其特长者。 而其不合法不应验之处尤多。 故余另加补注。 使阅吾书者。 明了正宗。 而容易进步耳。 业风监者。 更宜分别其正义。 勿为异端所俟也。 余以良心评论。 全力经验。 故从其实也。 非敢故意菲薄前人。 指出其奸伪为快者可比。 请详查其六害五露之说。 自然了解焉。 骨相图说公笃曰。 骨相之学。 始于东周之鬼谷氏所创。 而分别其贵贱寿夭劳逸六项。 余据经云。 内载有头无恶骨。 方可包括其大概。 然有如天山之雄突。 如秦岭之嵯峨。 如嶂如峦。 如岳如島。 种种奇形异状。 几至而不能命名也。 按骨主气。 内应于肾络。 为阳为君。 故以坚奇耸突。 有威有势者为贵。 肉主血。 内应于脾络。 为阴为臣。 以细腻煖润。 以匀以厚者为富。 而骨肉之相。 莫奇于头面之部何哉。 盖头为诸阳之首。 百脉之所会。 面为五脏之表。 精灵之所聚。 其骨相者。 如山之蕴美玉。 如渊之藏明珠。 亦天地之灵气所生。 以别其上中下需之品级而定。 皆在大小长短高低之间耳。 兹将各骨绘图注明。 以便阅者。 一识即能分别其为贵骨富骨寿骨之类也。 骨相第一式:按第一图式。 名为朝天伏犀骨。 上至百会之顶。 下至中正之部。 两侧周边城。 直上入鬓曲。 下达眉尾之福堂。 即成一颗印之方形。 又名方伏犀骨是也。 主大富大贵。 大名大寿。 而盛世之帝王格。 次则割据之霸业。 而潜号之例。 此专制时代之论。 如民治国家。 不为一国之元首。 次亦各部长。 及屏藩主席也。 主特别英明神武。 大勇机智。 动静于全国有安危。 喜怒于人民有祸福。 故博物志有云。 金龙头上有物。 如博山之形。 其精灵之结晶。 完全凝结于此。 有此灵物。 方能嘘气成云。 扶摇直上。 飞升于九天也。 此为特贵之品。 故列为第一 。 骨相第二式:按第二图式。 名为巨鳌伏犀骨。 上至天中之部。 而至发际之间。 下至华盖之部。 平横一长幅。 而过额角之边城。 即成椭圆形式。 又名椭圆伏犀骨是也。 主上中贵。 故有巨鳌人脑。 当作尚书之说。 即指其骨质之大而长者。 古法多指为文贵之枢纽。 余考刻下。 多操兵柄之武贵。 或为文人而兼武职。 或为投机而操兵柄。 又宜以各部之兼体而论据椭圆伏犀骨。 如眉平神有威煞。 则终身武权。 大为屏藩柱石之臣。 次亦师旅边镇之将。 如眉曲而神和。 静则终身文贵。 大为宰辅枢纽之官。 次亦剌史厅道之职。 以及遥领兵备武权之例。 其人有大志。 其性刚决而坚忍。 阴谋而乘时。 喜怒不常。 忧乐不时。 余考盛世专制时代。 多为公侯将相之局。 小亦刺史州郡之守。 乱世民治时。 多为割据称雄之品。 次亦厅道师旅之贵。 不过盛时运久。 乱世运暂耳。 骨相第三式:按第三图式。 名为武库伏犀骨。 在南岳之间。 上过发际。 下至印堂。 左右以额角为止。 圆突高拱。 而成一圆形。 即圆伏犀骨是。 其大者为上贵。 如圆伏犀骨小者。 亦为州伯邑候之例。 但以其骨之势如何。 高低大小如何。 以定其事业成功之大小久暂也。 按圆伏犀骨。 雄突而有势。 亦主上贵之权禄。 勿论盛衰时代。 皆为国家屏藩大臣。 最低下者。 亦为州郡太守。 然得政治之盛名。 流芳身后也。 如圆伏犀骨。 小突而无势。 大为厅道中贵。 次为州伯邑侯。 如超过上列之名。 则为偏副之佐使。 否则短期即经挫折。 而见险阻。 及不得美好名誉也。 其人天性诚中有机智。 厚中有巧诈。 有迫于事实之奸险行为。 其心则慈良而贪也。 有武权者。 刚决勇为。 贪妄走险也。 骨相第四式:按第四图式。 为连璧三寸枕骨式。 在后脑海之间。 上过耳廓。 下齐耳珠。 宽过耳后之两侧发际止。 以两寸余。 或三寸长。 皆名三寸枕骨也。 余以事实经验。 多数应证。 凡脑后之骨。 有三根高突者。 直上而发富。 有贵裔而立异乡之田宅。 横生而达贵不受祖业。 而宏恢自创之门第。 故三寸骨。 而加连璧二字。 即别直与横之义。 此骨主大名而寿。 贵名倍于权也。 亦有名士立言者。 亦有遗迹流芳者。 或出于布衣。 亦傲王侯。 其人天姿灵敏。 学识渊博。 长于好古。 而考历史兴亡。 达于通今。 而考潮流变化。 下笔文粲风流。 接谈畅和众意。 外和而内刚。 守礼而持义。 有远见之长。 无妄贪之鄙。 故有绝顶聪明而为用。 劳碌周折以成功。 半生多处嫌疑地位。 有才华浮露。 而招嫉也。 半为有桓清白自守。 有离奇思想。 而偏见也。 晚年主有神经减智之例。 亦为主寿也。 骨相第五式:按第五图式。 名为日月龙虎。 骨在天庭左右。 下以眉头上半指起。 上至发际之百会动脉止。 显然为两根玉柱。 亦为日月角骨。 此骨长大。 则为创业之帝王格。 唐太宗即此骨也。 故虺髯公。 称为龙凤之姿。 天日之表。 此中原之主。 吾福不能胜之。 乃别图而帝扶余也。 次亦为割据之霸业。 而僭号也。 如五代刘智远。 亦此骨也。 主天姿英明。 器量宏大。 刚毅有勇。 机巧多管。 残忍有毒。 阴险多疑。 识人则毫发不爽。 预料则神鬼不测。 容忍则以恩待仇。 狭小则舍义灭亲。 立奇功。 成大业。 比为特贵之格也。 骨相第六式:按第六图式。 名为五花骢枕骨。 在后脑海之正部。 其当中一骨形式略小。 似为鸡子枕骨之形。 其下左右二骨形式较小而平耳轮上。 接近寿骨之下。 其上左右二骨。 比下之三骨略大。 而高过耳廓上。 如称于形。 文则为尚书侍郎。 武则为封侯龚爵。 如形弱。 则为中贵之例。 盛世为文贵。 多应学士翰林。 乱世为武贵。 多应师旅边镇之人。 有神勇。 临危不惧。 天性则为豪爽忠贞。 入孝出弟。 有时穷理尽性。 而好奇谈。 有时视恶如仇。 而生祸患。 坚忍耐劳。 可为扫洒之役。 同甘共苦。 可为生死之交。 大事精细。 而有先预之地步。 小事疏忽而有轻视之矜骄。 决定则始终如一矣。 骨相第七式:按第七图式。 名为辅角插天骨。 在额角之边城部。 其骨下由眉尾之三棱骨起。 由福堂。 过边城。 上山林。 入鬓曲之上。 又名山林骨是也。 又有上插入大脑海之百会穴止。 此为清贵仙品。 唐之吕纯阳祖师。 即此格也。 此骨长耸为上等。 次则入发曲为中等。 又次则近发为常品。 上等辅角骨。 为神仙。 次圣贤。 中等辅角骨。 为外藩之督抚。 一省执政之文武要职。 下等辅角骨。 为边将镇守之例。 其人天性勤慎任劳。 精明而专。 外勇敢而内忠诚。 先预谋而后进行。 见嫌不避。 临危如常。 亲者可惑其心志。 因情义之包围。 智者可为其怂恿。 因权利之负责。 持其正义。 而不计成败。 守其范围。 而不计安危。 不移不屈也。 骨相第八式:按第八图式。 名为双龙金锁骨。 在后脑海之正部。 下从发际之风府。 起一巨骨。 至平耳栏则分为二直骨。 上插入大脑海之巅而止。 亦名曰双龙将军骨是也。 按此骨出身多微贱。 父母无力栽培。 早年刑克。 亲戚无力辅助。 初年无依。 破梓而飘零流落。 故应绝处逢生。 因祸而福。 多异路功名经劳碌奔驰。 惊险破败。 逼迫发达。 乱世为上中之贵。 武权有超出师旅之上。 而如将军头衔。 其人天性灵敏而贪。 诚朴任劳有胆。 谋略出奇而奇遇。 事实见逼而逼发。 名利心重。 有强求之勇进。 成败不一。 有驳杂之惊恐。 惟子女少而不力。 田宅多而劳怨。 初年苦而刑克。 中年贵而大振。 主大寿而精力颇强。 主大富而田连阡陌。 骨相第九式:按第九图式。 名为金锁华盖骨。 在天庭中正之离印堂上六分。 平横一长幅。 左右抵两边城为止。 华盖者。 君主之宝盖也。 内属心包络之正系。 即护卫之臣也。 而为中贵实权。 按华盖骨平过。 比椭圆伏犀骨小而长。 不似椭圆形式。 大而长者。 亦为上贵。 而成将相之事业。 次则师旅厅道之贵权。 又次则州邑之文贵。 团营之武职。 查是骨前泽不丰。 半出于贵裔。 亦有流落他乡。 纵横数千里。 其人天性刚燥持勇。 合流而软化。 逢善化善。 遇恶化恶。 有时芥千金如敝履。 有时较锱铢而争执。 临险而发。 奋不顾身。 亦有阴谋狡诈。 明敏而投时机。 交际远谋。 贪妄而结团体。 每多挺险轻举。 含有毒质之私心也。 骨相第十式:按第十图式。 名为两弦明月骨。 变上为仰月。 即月之上弦也。 变下为覆月。 即月之下弦也。 在后脑海之间。 平齐耳廓横过。 查上弦仰月骨。 主福寿而和平。 清名而诚厚。 多文贵两闲禄。 多子女而绍业。 下弦覆月骨。 主贵寿而险诈。 劳碌而反覆。 多武职而奔驰。 刑子女而遗累。 如上下弦均全。 则成两弦明月骨之形式。 则主多劳碌而成功。 享大寿而厚禄。 中贵以上之权位。 身后流传之盛名。 多妻妾而为嫡庶之子女。 其人天性有过人之远见。 过目之不忘相。 明达见机。 敏而好学。 虽然任性负气。 而能耐劳负责。 有时过余稳见。 犹豫不决。 志大胆小。 量大心多。 故有谋为不收全功。 忧思而成疾厄。 骨相第十一式:按第十一图式。 名为扶桑骨。 又名金城骨。 在印堂之部。 其骨以方楞为上等。 圆拱为中等。 微露为下等。 由两眉尾之福堂骨起。 平横印骨堂。 而成一字形。 又名曰将军骨是也。 主上贵相而有特权。 乱世尤倍发达也。 大而长楞者。 则为数省经营之屏藩大臣。 兼辖文武。 带甲数十万。 次亦为一省督抚操兵柄。 小而稍短楞者。 亦为师旅武权也。 多因逼迫而冒险进取。 又经危险之灾。 牢狱之咎。 然后乘时而发达。 走险而成功。 多英年早发。 流落他乡。 而刑父也。 其人天性聪敏灵慧。 量狭心毒。 举止有特别情形也。 刚燥勇为。 任劳有桓。 长于恃才务功。 短于巧言和色。 任性负气。 私德不足而好淫。 成败不一而残酷。 以言招嫉。 器量不容故也。 以事结怨。 贪功不让故也。 高兴则豪爽。 违意则妄为。 好杀而阴毒。 悭悋而野心。 不善后者居多。 骨相第十二式:按第十二图式。 名为福堂骨。 西人谓之蓄财骨。 即外财库是也。 在眉尾之三角陵部。 上骨接近驿马。 亦可名曰下驿马骨下接近鱼尾。 平横眉尾。 其骨高大者。 主特富。 不可限量。 如开辟永远利源。 特利过国经商。 皆有此骨也。 次亦为大富。 而可测量。 如过省经营之厚利。 而进万里之财源者。 皆有此骨也。 又其次为中富。 而进千里之财源。 又主有寿。 则分高低也。 高者主大寿。 有至期颐。 次者亦寿。 有至耋耄。 如低小者。 亦主六十左右也。 其人天性诚厚而慈和。 远谋而见小。 悭悋而奸贪。 多思而命中。 有时以义为利。 辟利源。 收奇功。 有时见利忘义。 取渔利。 多争端。 得一务二。 及劳心也。 骨相第十三式:按第十三图式。 名为连环背枕骨。 在后脑海之正部。 上骨略长大而仰。 下骨略短小而覆。 两皆长形而相背。 多应偏副之贵。 名而不权居多数。 按连环背枕骨。 多主前人。 有余荫之业。 而出殷实之家。 及有弟兄叔伯之贵。 而有连带关系。 以助其进阶。 一为瓜葛亲戚之贵。 而有互相利用。 以成其名位也。 其人天性。 小有才智而骄傲。 常有贪念而妄举。 负气而好胜式。 顾己而肥私。 小有淫乱之邪行。 亦有偏爱之嗜好。 谋略两可。 而有迟疑之持重。 怂恿不定。 而有仓猝之为用。 言大而夸。 志大而乱。 主中等富。 而贵次之。 多享便宜之福也。 骨相第十四式:按第十四图式。 名为川字骨。 在后脑海之第正部。 上至百会之巅。 下齐风府之际当中之骨较长。 两侧之骨较短。 其骨主富而寿。 横三字骨方贵也。 余考川字骨。 前业充裕。 祖上宦游式成业。 此为享受余荫。 又有承桃兼受田宅。 加以达外经营。 乘时扩充。 开辟利源。 流通货物。 而至中上之富。 常与贵人交往。 其人刑克早子。 先女宫成立。 而多妻妾也。 子迟又从庶出。 好淫又多官讼。 又有戚友之累。 天性聪明有机智。 多预算。 善广交游。 同流则软化为群。 亦善言论。 交际则通达各界。 安危执其大体。 得失常多权变。 有时能容恶。 以感化其心志。 有时不忍辱。 以传扬其是非。 惟多贪念而稳见。 好争而机深也。 骨相第十五式:按第十五图式。 名为翠环列星骨。 在后脑海之两侧。 左右二骨如鸡卵形。 微椭圆之势。 当中隔开。 高耳廓两分。 主小贵而有寿徵。 器量微小。 而又诚仆。 然有弟兄叔伯之相欺。 妻妾子女之不力。 以致内顾隐忧。 而多挪杂之烦恼。 惟衣禄丰足。 中运犹其发达。 初年多劳碌。 晚年多顾忌。 其人天性耿介心平。 界于善恶两途之间。 既不能放纵而远大之谋。 又不能容忍其细故之怨。 虽云和平忠厚。 每因小而失大。 守妇人之仁。 以招灾患也。 外立小善以沽名。 内贪小利以藏狡。 好胜而狭。 不容加以不宜。 轻重不当。 循私加以自用。 无事多事。 自取其累也。 骨相第十六式:按第十六图式。 名曰玉堂云垒骨。 平耳廓而横过。 下从奸门之后起。 至耳后之寿骨止。 长不过两寸。 故名云垒也。 主为常贵之典史佐贰。 主富亦为素丰小康。 惟妻妾贤淑。 寿徵稍弱。 有时名重权轻。 迂酸不达。 故运多驳杂不纯。 有品行而负气。 六亲少力。 无经验而固执。 知交有益。 外多贵人辅助。 措施不宜。 内为独善拘节。 子女有善教而沽名。 家政多清廉而立表。 天性明敏诚厚。 谨慎持重。 守信如一。 认定不改。 刚正而有善根。 持久而如常态。 穷理尽性以修身。 宽厚守礼而济物。 盛世事吉。 乱世受制也。 骨相第十七式:按第十七图式。 名为四方金印骨。 在后脑海之中心。 其骨方形。 故名金印。 以大突而有势者。 为大富贵。 则为国家柱石人材。 盛世主卿相。 而有善政也。 乱世主将帅。 而拓疆土也。 小而较平者为中等富贵。 文厅道。 武师旅。 最次者。 亦因人而贵。 借力而发。 一为结合团体之进取。 一为仰仗贵戚之辅助。 然亦趋时势之潮流。 合众心之理想。 其天性聪明不勤。 远见不慎。 务名贪功。 拘义疏谋。 遗误于亲情。 明知不拒。 受累于偏好。 负气自矜。 亦有郁结之痼疾。 喜山水而流连。 好奇谈而妄语。 爱酒色而娱乐。 贵而好名之格也。 骨相第十八式:按第十八图式。 名为锐角长寿骨。 在福堂骨之后。 横耳廓之上。 绕入耳后高骨止。 横斜而下插。 其骨微长而如锐角形。 又入寿骨之连带势。 故名锐角长寿骨。 主大寿而足衣禄。 于名则为乡里之荣名。 于富则为素丰之小富。 大多数为自立之业。 以商以艺而发达。 故三十左右。 方立基础而娶妻。 四十左右。 方进田宅而旺子。 天性诚厚朴实。 谨慎稳见。 无大德亦无大恶。 有小怨而有小累。 公平正直。 常抱天理良心。 力维节衣惜食。 近虑远忧。 任劳到老不闲。 认员守己不妄。 人谓愚拙。 而财日丰。 子孙不多。 而累亦少。 骨相第十九式:按第十九图式。 名为崑仑奇峰骨。 在后脑海之正部。 其骨上尖下阔微长而雄突有势。 多主武贵。 而拥兵柄。 大而屏藩重臣。 小而边镇守将。 持勇好斗。 不惜牺牲生命。 立威好杀。 偏能制胜出奇。 外结党羽。 而有大志。 内结腹心。 而有妄想。 天性英明有智。 凡事多机警。 每谋能预料。 刚燥自用。 负气好胜。 心毒而有恒。 阴险而有智。 轻财而务名。 骄傲而夸功。 有时狐疑。 决断于仓皇之间。 有时豪慨。 片言有九鼎之重。 残忍之心。 恻隐之心。 兼而有之。 情欲之恶。 施济之善。 两皆有也。 骨相第二十式:按第二十图式。 名为泰山枕骨。 在后脑海之正部。 其形分二种。 此为顺泰山枕骨。 主聪明而富贵。 博学而大寿。 一为倒山字枕骨。 亦主富贵聪敏。 而有惊灾劳碌及寿。 均主有根基。 前业不多。 本身发达。 则名成富丰矣。 其子女俱贵。 而绍箕裘之业。 天性明敏慈良。 诚厚忠信。 稳见有恒。 知足不妄。 执定见解。 而不变通。 持重拘节。 而不阴险。 独识人不足。 而有恩恩怨怨之纠纷。 措施不宜。 而有亲亲痚痚之遗累。 能容小恶。 能吃小亏。 故为平安持久之格也。 骨相第廿一式:按第二十一图式。 名为三星福寿骨。 在后脑海王部。 上一骨圆而大。 高过耳廓。 下二骨圆而小。 平过耳轮。 此名三星也。 如上一骨方形。 下二骨圆式。 则为承露秉玉骨。 按三星骨。 贵倍于富。 承露骨富倍于贵。 此其区分也。 三星骨有劳碌风尘之经过。 子女略少。 承露骨为取守之享受。 子女倍多。 天性聪明多思。 谨慎拘节。 每事知足问心。 处事守义念旧。 诚厚无毒。 交际有信。 进退不出其范围。 持重不乱其规矩。 得失如常态。 见解尤高深。 故安全也。 骨相第廿二式:按第廿二图式。 名为明珠碧玉骨。 在后脑海正部。 上一骨圆突如珠。 下一骨长横如玉。 主富贵而有盛名。 半为甘棠遗爱。 半为文章流传。 刚正过余。 言词表于形色。 故有招嫉结怨。 履波涛而过。 不安于小人。 故有謪贬挫折。 见惊灾而彰。 主刑妻克子而有寿。 子女多从庶出也。 其天性刚直威严。 不避嫌疑。 不惧危险。 不妄举动。 不惑名利。 正大有远志。 持义不苟且。 不容恶。 不忍辱。 以致党争日烈。 谗害日深。 利害关念不释。 安危计划常在。 终有遗误。 而名成焉。 骨相第廿三式:按第廿三图式。 名为一炁悬针骨。 在后脑海正部。 下从大椎之骨节起。 上至百会止。 如天柱耸干。 主武贵居多。 权威极重。 此为国家柱石。 举足有安危关系。 事业心重。 常慕古之伟人行动。 以自励也。 惟出身寒微。 又刑人丁。 故三妻四妾。 子女均弱不立。 又在四十后。 有婢妾所生之子一二也。 其天性英明有断。 大志不群。 刚毅有智。 机勇好杀。 亦能忍上加忍。 毒上加毒。 专于学识事业。 不计其他关系。 持其大节。 神而明之。 守其大义。 误而不悔。 内多郁结筹画。 外常安闲表示。 镇静有余。 而持重也。 骨相第廿四式:按第廿四图式。 名为金锁十字骨。 在后脑海正部。 横骨较短。 直骨较长。 而成十字架。 主制造专家。 或技艺专长。 初年奔它劳碌。 中年遇合发达。 而为贵人赏识。 衣禄丰足。 妻淑子贤。 稍有挫折遗累。 半为识人不足。 因权利而纠纷。 半为族戚牵制。 因情义而包围。 天性诚厚中有刻苦。 慈良而又量狭。 思想细密。 专精其志。 而美其用。 有时偏傲任性。 负气妄行。 与大多数心理相反。 此其结怨招尤之处也。 骨相第廿五式:按第廿五图式。 名为灵神奇智骨。 在耳轮之下。 接近腮颐。 似三角形。 而至耳后之发际。 主聪明奇巧。 而有慧根。 丰衣足食。 而多博览。 多才艺而好辩。 通今而博古。 才华浮露于外。 有大志而轻举。 多嗜好而纵欲。 故中年多疾厄。 半为肾亏之痼疾。 半为负气之痞瞒。 又于血液痔漏。 胃气哽噎。 是其常度病。 其骨大者。 为公使之外交家。 小者为政客之游说辈。 天姿聪敏。 而有急智之转机。 见景生情。 而有迎合人之心理。 器量狭小。 是为辅佐之贵名。 遇折劳心。 是为寿徵之弱点。 好道而眩奇。 美术而骄傲。 虚荣心重。 而多风尘也。 骨相第廿六式:按第廿六图式。 名为中峰天柱骨。 在南岳之间。 下从印堂起。 上至百会止。 又名玉柱骨。 大而耸干有势者。 为帝王霸业。 及僭号之格也。 次则为公侯将相。 而为国家柱石之臣。 又次则上贵一省之首长。 有雄才大略。 威严持重。 功在当时。 名垂身后。 有先文后武。 拓土开疆。 志向之大。 有慕圣贤之为。 名望之重。 有如泰山之势。 天性英明严恪。 胆识过人。 豪慨纵谈。 而爱诗酒。 穷通不乱。 而如常态。 镇静持重。 而有惊人之举动。 功罪两评而有凌云之气魄。 守其义而不妄。 务其名而任劳。 自负为英才。 非自欺也。 人称为俊杰。 本合格也。 骨相第廿七式:按第廿七图式。 名为左右撒插骨。 在后脑之两侧。 斜入后颈之发际。 其右撒插骨。 主小富贵而多成败。 每有昼蛇添足。 弄巧反拙。 左撒插骨。 主常贵不富。 有寿无毒。 每有劳碌奔它。 飘零不宜。 左右俱有。 则主聪敏而好辩。 长于言词之浮华外表。 见小而妄贪。 短于行为之自欺政策。 故有破梓离乡。 忽成忽败。 子女虽少。 而有能为四十以前均为虚花。 四十以后较为亨吉。 子女发达故也。 远谋而不周到。 贪利而不善后。 因小误大故也。 骨相第廿八式:按第十八图式。 名为一阳骨。 在后脑正部相。 平耳栏横过。 细小而长者。 名一阳骨。 主创立宏恢。 得内外辅助。 以进名而致富。 宽大而短者。 名腰鼓骨。 主劳碌奔驰。 内顾多忧而掣肘。 得痚远之助。 成小贵素丰之业也。 天性为中等智识。 贪利而务名。 任劳而受怨。 每事回头思想。 逢智而率真。 逢愚而利用。 事无大小。 积极进行而求其成。 不分德怨。 谨慎考虑而守其矩。 劳碌反覆。 而不灰心。 小富小贵。 而不骄傲。 是其一长。 骨相第廿九式:按第廿九图式。 名为青云上字骨。 在后脑海正部。 形如上字。 有缺左缺右之分。 缺左主刑母刑弟兄。 又刑女也缺。 右主刑父刑妻妾。 又刑子也。 此为技艺专家。 心灵手巧。 而有物品器具之发明。 古人为异乡风尘。 刻下为欧美游历。 专门人才。 能制造也。 天性聪明。 负气任性。 智识颇高。 记亿尤强。 有恒心之任劳。 立远志之勇进。 妻宫外配而复离异。 子星迟成而复弱少。 半为不修身之戕贼。 半为有偏见之挫折。 成功虽多。 结怨不少。 因爱而生害。 落情魔之圈套。 临险而发达。 受尚武之鼓励。 胆大心细。 志坚术奥也。 骨相第三十式:按第三十图式。 名为碧玉品字骨。 在后脑海正部。 上一下二。 为顺品字骨较逸。 上二下一。 为反品字骨较劳。 均主文名之贵。 师位之尊。 文化专家。 教育人才。 长于学问而博古温故。 短于理财而社会不深。 但绍前业之余。 而有祖德。 种灵慧之根。 而复发愤。 自俸颇俭洁。 可为人表。 持家尤清白。 可立井法。 天性明敏慎细。 拘节守礼。 刻苦自己。 待人亦然。 呆滞教人。 对友尤甚。 利义分两途。 有时混合以求之。 名权有专责。 有时越轨以贪之。 多小善而无大恶也。 骨相第卅一式:按第卅一图式。 名为刑克奴仆骨。 即泪堂斜插山根之间。 其骨尖小而锐角。 三楞而拱长也。 略与眼眶骨相混。 又名虚花骨。 主操下流技艺。 而发达也。 多记问学之假聪明。 又能颖悟而揣其情也。 又主优伶界及男是女身。 或女为歌妓也。 能邀贵人赏识。 而进田宅。 惟刑克子女。 或有一女。 及迟子一也。 天性明敏虚浮。 器小好胜。 阴毒而窄狭。 自夸而嫉垢。 有时以小恩小惠。 而沽慈善之名也。 骨相第卅二式:按第卅二图式。 名为垂针骨。 在后脑海正部。 直骨从发际之风府上插。 横骨平耳廓后过去。 形以丁字。 其骨多享前人遗产。 留有数代之业。 积有善功。 本身无德怨。 知足止。 不妄动。 守范围。 妻宫贤淑。 而能持家。 子女善教。 而无遗累。 家少内顾之忧。 戚无外患之扰。 天性诚朴率真。 忠厚稳见。 不妄一语而守信。 不乱一举而持重。 宽和能吃小亏。 退让能受小辱。 以平安为清福。 以衣禄为天赐。 有时济危扶困。 有一念之善。 因戚友而感化也。 骨相第卅三式:按第卅三图式。 名为罗汉骨。 又名寿星骨。 在耳栏之后。 圆式居多。 椭圆式居少。 二形均主大寿。 禀受先天元气既厚。 修养后天形质尤佳。 故耋耄期颐不等。 但刑妻妾。 克子女。 虽多不立。 或不力而无靠也。 一为有女无子。 一为有孙无子。 亦有螟蛉承继而孤独也。 天性忠实愚诚。 见小刻薄。 量狭而贪。 拘泥而动。 不论亲疏。 自利而徇私。 不问子女。 节俭而悭悋。 盛世之忠厚。 丰衣足食。 乱世之吃亏。 暗害遗累。 骨相第卅四式:按第卅四图式。 名为伏吟反吟骨。 在年寿之间。 直露分节。 三曲两曲。 皆名伏吟骨主破梓离乡。 前业虽有而不为用。 或失败之余而不足。 故向外进谋。 几经成败。 终为劳碌挫折。 亦有客死他州者。 有继配而旺子女也。 左右露节。 三曲两曲。 皆名返吟骨。 主劳碌。 刑子女。 克妻妾。 多遗累。 有衣禄。 常冷退也。 天性虚浮外表。 而似和达。 谋略内疑。 而似郁结。 每有狡诈聪明。 取决多不适宜。 每有犹豫远谋。 运用需多牵制。 智小而谋大。 力轻而任重。 交际慎细和平。 而动人观听。 表示优游容忍。 而诱人贪求。 以假弄假。 加大遂不失为君子。 借力用力。 如飘摇完全为小人。 半为阴险所趋。 徇私妄贪。 而成昼蛇添足。 半为环境所迫。 走险弄巧。 而为饮鸠止渴。 故多挫折也。

卷六

目形图说

公笃曰。 头面以十分预算。 两目占十分之五分。 此为达摩之测量法也。 以余考之。 则稍过重。 故余后之测量法。 头面以百分预算。 而两目占百分之四十分。 较为适宜。 然亦重要之部位也。 按两目象日月。 全局之机枢也。 而精神含于目中。 故有问贵在目之说。 查左目为三阳。 又能考查父宫妻宫子宫等类。 右目为三阴又能考查母宫妾宫女宫等类。 故寝时神藏于心。 寐时神依于目。 故目之关系。 可知其善恶。 可查其死生。 可断其贫富。 可定其贵贱。 可验其寿夭。 可论其祸福。 可知其刚柔。 可分其劳逸。 可辩其贤愚。 可表其喜怒。 长细而收藏者为吉。 圆露而浮白者为凶。 形大目宜大。 形小目宜小。 总以匀配为合格。 反此为不合格。 兹将正当关系。 与附带关系列后。 一.乌珠之中心。 瞳人一点属肾。 有重瞳。 竝瞳。 反瞳。 映瞳。 全瞳。 半瞳。 聚瞳。 散瞳。 各类之区分也。 按重瞳为奇贵。 主圣德勤能。 英明神武。 帝王之品也。 竝瞳亦为奇贵。 主刚勇任劳。 志大矜骄为割据霸业。 僭号之品也。 均为两个瞳人。 一在上下。 一在左右也。 全瞳为全身瞳人。 有特智慧根。 为清贵盛名。 丰衣足食。 有不磨灭之事业也。 半瞳为半身瞳人。 为富贵贫贱。 劳逸寿夭。 及以上智中智下智各类也。 反瞳为反面瞳人。 及侧面瞳人。 主聪明奇巧。 勤能有为。 亦贵而成名。 但运多驳杂不纯。 刑克劳碌。 建立其事业。 非病目之反瞳失明也。 映瞳为近视则成两个瞳人。 远视则依然一个瞳人。 主出身微贱。 流落挫折。 惊险逼迫而发达。 以成其武贵。 性有偏好。 而又疏虞。 然多不完善其后也。 聚瞳为文学之家。 有美术专长。 不学而成。 瞳人缩小也。 主有特别智识。 才偏性傲。 有贵名而多劳怨也。 散瞳为瞳人散大。 主贫贱劳苦。 愚庸无知。 又刑人丁。 此为平常之流也。 二.灵晶垣。 即瞳人之接近第一垣也。 号曰灵气之结晶。 有波纹处是也。 则有金玄清浊黑苀之六项。 乱世灵晶垣金黄。 主大贵而有特权。 多危机而发达。 以成其伟大事业。 盛世则为中等富贵。 刑人丁而招嫉。 尚不善后也。 灵晶垣玄黄。 乱世亦主惊险阴险。 奔驰驳杂。 而至上贵。 次亦文至厅道。 武至师旅。 每多逼迫而发达。 冒险而成功也。 盛世则为平常之贵。 佐贰之官及无正权。 劳碌风尘而刑克。 寿亦短促。 或多疾病也。 灵晶垣黑润。 则为盛世之大贵。 而秉重柄之公侯将相。 次亦九卿刺史。 乱世则为州伯邑侯而止。 尚为人欺侮。 即忠厚无用之别名也。 灵晶垣清。 大体主贵而聪敏。 多才智而务名。 及丰衣足禄居多。 人丁亦旺。 盛衰皆然。 灵晶垣浊。 主劳苦贫贱。 刑妻克子。 牵制冷退。 盛衰皆然。 灵晶垣艳。 主富而足衣禄。 又主聪明而懈怠。 才小而夸大。 酒色游荡。 嗜好自戕。 故主夭亡。 多则四十二岁止。 少则二十七岁止。 细则又当考查别部如何也。 三.神轮垣。 内属于肝络。 考人之贤愚刚柔也。 明润有光。 主聪敏而贤。 停滞而定。 主笨拙而愚。 其光紧急锐露。 主刚燥好勇。 其光和霭而收。 主诚厚和平。 充足有根。 王大寿。 浮淡无根。 主夭亡。 四.灵胎垣。 有黑线蓝线之分。 其分明者。 主贵寿而有作用。 模糊者。 主贱夭而无能力。 其关键以此为区分之要点。 如有痣痕。 亦灵慧而贵名。 丰富而偏傲。 妄念而贪。 招嫉而结怨也。 五.圣卫轮。 一名蚯蚓盘珠。 有浅蓝色之双圈。 在乌珠交界于白胞之间。 其人主劳碌。 而又聪明。 乱世主劳碌达外。 进田宅而安恢门第。 盛世主劳碌受累。 失前业而破败无依。 每多刑克人丁。 为续弦之妻。 迟立之子。 多六亲之累。 多内顾之忧。 此其大体也。 六.内赀在大眼角之内。 含一肉皮。 医家谓通太阳之脉络。 露出宽大者。 主结最大之仇怨。 又有以公务贵名。 而为挫折之惊险。 露出窄小。 主招官讼之是非。 又有以贪财谋利。 而为烦恼之纠纷。 收藏不露者为吉。 主名禄而清闲也。 如内赀有一穴。 主聪明有恒。 而过目不忘也。 七.外眦在小眼角之内。 含一肉皮也。 医家谓通少阳之脉络。 露出宽大。 主刑妻而好色。 多冷退。 一为疾厄。 露出窄小。 主嗜好而惧内。 多口舌。 一为受欺。 收藏者为吉。 及得贤淑之内助也。 八.泪堂在大眼角之下。 有纹痕处是也。 其纹细而不长。 主旺子女。 其纹粗深而长。 主刑子女。 其地黑纬粉光。 均主哭泣刑人丁之时。 轻亦主人丁多灾疾。 其地青腻浮露。 均主忧思伤阴病之时。 轻亦主困难而失眠也。 九.鱼尾在小眼角之尽而交处。 近为奸门。 即眼眶骨是也。 目尾之纹。 方名鱼尾。 为妻妾宫之专部。 如上仰。 主妻强而贤淑。 如平冲。 主刑妻而继配。 如下反。 主刑三妻而四配。 如十字纹。 主不睦而生离。 如交爻主离异而官讼。 其地丰满。 主妻宫强能。 而根基富庶。 其地黄紫。 主妻宫平安。 而受孕喜徵。 其地青滑。 主妻宫疾厄。 及口舌。 其地暗滞。 主妻族遗累。 及争讼。 如鱼尾各色混合而杂花。 主狎邪游而败家。 如杂花起尘影之黑点。 或如朵云。 主花柳病而己身。 此为纵欲自戕之例。 一为妻妾宫行为不正。 而有淫奔之外遇。 卷款私逃也。 十.睫毛在上眼皮之交合地。 睫毛粗者。 乱世主贵而好淫。 盛世主不贵而愚诚。 睫毛长者。 乱世主贵而劳碌。 及立异乡之外业。 盛世主不贵而劳碌。 及失前业一半。 而不能恢复也。 大凡睫毛均以柔细而短者为吉。 盛衰皆主清闲。 而多福禄也。 十一.神床在下眼皮之交合地。 即三阴之上也。 宜平而收主旺子女而多禄。 不宜高露而凸起。 主克子女而多忧。 一为水湿之痼疾。 能痊而不能断恨也。 十二.眼白之胞。 宜少而不宜多。 宜收而不宜露。 如浮露四方见白。 主凶死。 及刑人丁。 如浮露三方见白。 主挫折。 及刑人丁。 自少主吉。 白收主福。 白胞有痣痕主聪明而有刑克。 及争端结怨。 贵名而有嗜好。 及忧思疾厄。 此其大体也。 目相条解一.秀目:秀者。 清秀之谓也。 以不粗不俗为合格。 望之令人敬爱。 接谈令人适意。 主聪明而灵巧。 贵名而田宅。 好学而成功。 丰足而多禄。 前人余荫。 本身厚福。 不学亦多才艺也。 二.正目:正者。 平正之谓也。 以不歪不斜为合格。 主志大而公平。 正直而明达。 豪慨而刚勇。 厚禄而寿福。 半数主贵。 半数主富。 否亦享受丰足之衣禄也。 三.长目:长者。 细长之谓也。 古人以河目为享万钟之禄。 以长能自视耳廓者。 为大贵。 故司马宣王即河目。 自视耳廓之格 。 故创晋基以成其非常之功也。 四.细目:细者。 细收之谓也。 细收而能藏神。 主平安。 而和蕴。 清高而受禄。 不浮白。 不露神。 主临危不危。 遇险不险。 而多安全之事实也。 五.定目:定者。 神定而有根。 光定而不散。 主贵名而享大寿。 然定者不可呆滞。 方完善而收全功。 如定而呆滞。 则主寿而愚庸。 不贵而刑克。 平常之流也。 六.竪目:竪者。 前平而尾上仰也。 主大志而矜骄。 气慨常不群。 多主武贵兵权。 或文人而兼武职。 有刚柔之兼并。 有屈伸之知时。 任劳有为也。 七.睫目:睫者。 上眼皮交合处之毛也。 以粗长为劳碌。 乱世则宏恢创业。 盛世则冷退失败。 以柔细为清闲。 盛衰皆足衣禄。 而有田宅也。 八.角目:角者。 三角之形式也。 在大眼角之上。 太阳中阳之间。 合而成一锐角。 故名三角眼。 主刚暴不仁。 急燥好勇。 奢华淫佚。 残酷好杀。 富贵均主凶危。 又刑人丁。 贫贱则无咎。 孤苦劳碌也。 九.斜垂:斜垂者。 前半节平横。 后半节低坠也。 主邪而好淫。 乱世亦发武权。 而刑三妻。 刚燥自用。 恃勇冒险。 以成其功。 盛世为常人。 而刑妻克子也。 十.黑多:黑多者。 乌珠多而白胞少也。 主聪明而智。 富贵而寿。 次亦足衣禄而守礼。 旺人丁而诚信。 平生少凶灾。 而不危险也。 十一.白多:白多者。 乌珠小而白胞多也。 主性急而负气。 痚忽而懈怠。 贪多而轻举。 弄巧而反拙。 露四白者凶死。 露三白者刑克。 又主吐血痼疾。 及痣漏也。 十二.圆目:圆目者。 即羊睛蛇睛鸡睛之类也。 主多劳碌而失败。 多惊险而挫折。 刑妻又克子女。 遗累又常疾厄。 古人以羊睛为孤刑。 蛇睛为凶毒。 鸡睛为困苦。 均不善后而危身。 及残肢体也。 十二.仰目:仰者。 双角上仰也。 主英明而多智谋。 奇贵而有贤名。 文至宰辅九卿。 故汉陈平双目如冠。 即双目上仰。 是为汉室三杰。 盛衰皆主贵名之伟大事业。 而有列土之封也。 十四鬬目:鬬者。 两乌珠相合而又相分也。 主发富丰之业。 虽白手亦进田宅也。 乱世尤得贵人扶持而发达。 但多招暗害之灾。 而恩怨混合。 亲疏烦恼也。 目光有四露一.露光:露光者。 眼光浮露无根也。 此为禀受之先天不足。 纵欲之后天亏损。 主不寿而夭亡。 赢溺之五捞。 七伤之病疾。 久视似脱又似变。 乱世主贵而聪敏。 淫而不寿也。 二.露威:露威者。 有光芒而充足。 华表威严。 视之令人不寒而起敬畏之心。 其目光寒灼澄清。 号曰真光。 主大贵大智大寿。 此为先天充足。 而操国家安危之权柄。 流芳百代也。 三.露神:露神者。 目神锐而流动。 常带愤怒之容。 目光视人而定。 谈笑似恶。 乱世主贵名而有正权。 露光者光。 残忍贪功。 骄勇好杀。 盛世主贵名而惊险。 株累而疾病。 又刑妻妾。 及克子女也。 四.露煞:露煞者。 目光尖锐四射。 动静均带愤怒之色。 加以血丝赤缕纵横。 缠乌珠又贯瞳人。 望之令人厌恶。 谈笑令人悚惧。 主富贵而有夙怨。 有骄淫而招凶祸。 刑伤人丁。 乱世倍发于盛世也。 公笃曰。 余考盛世之四露。 多有缺点。 或为挫折之失败。 或为惊灾之凶亡。 或为刑克之孤苦。 或为恶疾之夭寿。 而乱世则不然。 专以四露为贵格。 临险为暴发。 故目露者。 反多富贵。 其完善与否。 又在露后能否收藏耳。 虽主阴险奇巧。 智勇双全。 多危险之事实。 多逼迫之环境。 每因危险而成功。 因逼迫而进取。 盖常人则不露。 一露则非寻常人矣。 盛世露者不吉。 乱世露者反贵。 天道使然也。 声音说公笃曰。 声音者。 犹天之有雷霆也。 以精神。 形质。 气色。 为相法之四大纲领。 皆具有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之重要关键。 余于声音。 犹重眎焉。 凡女格形质清秀。 五官匀配。 如代男声。 则为娼妓下流之淫贱品矣。 次则为刑夫克子。 又次则夭亡恶病之类。 由是观之。 可知其重要矣。 按声之发音有三类。 一出于丹田者。 其音迟缓而充足。 有逸韵之铿锵。 主大贵而多福寿。 又旺妻妾子女。 故有求全在声之说也。 二出于亶中者。 声收而音清。 有缓急快慢之兼。 悠扬嘹亮。 亦主富贵寿考。 而丰衣足食。 又有作伟大之事业。 则有劳碌奔驰。 艰难辛苦。 以成其功也。 三出于咽喉者。 声急而音秀嫩。 其气轻浮。 散漫不收。 而无尾声。 或至尾声即中止。 或至尾声即破暗。 主劳碌而多刑克。 疾病而多遗累。 反覆不收全功。 亦有寿弱与夭伤也。 古人大概以清音为贵。 浊音为贱。 明亮之音为富。 黯滞之音为贫。 韵长之音为寿。 不收之音为夭。 逸和之音为安闲。 燥锐之音为劳碌。 清扬之音为英贤而贵权。 急促之音为窄狭而小器。 混乱之音为驳杂而挫折。 破锣之音为惊灾而凶危。 嘶散之音主冷退而刑伤。 不常之音主下流而贱业。 大概以此为一定之法。 千古不易之论。 盖木形之音。 以秀为合。 而木形不嫌其秀嫩之音也。 金形之音。 以亮为合。 而金形不嫌其刚亮之音也。 火形之音以燥为合。 而火形不嫌其操急之音也。 水形之音以长为合。 而水形不嫌其长漫之音也。 土形之音。 以浊为合。 而土形不嫌其浊迟之音也。 余以为形局各有五行。 故分金木水火土。 声音各具五音。 故分宫。 商。 角。 徵。 羽。 各寻其类。 各感其气。 以为用也。 按清秀而聚。 为角音之正。 嘶柔而断。 为角音之不正。 皆木气也。 明亮而锐。 为商音之正。 代煞而破。 为商音之不正。 皆金气也。 刚急而快。 为徵音之正。 阖燥而滞。 为徵音之不正。 皆火气也。 幽韵充长。 为羽音之正。 散漫不收。 为羽音之不正。 皆水气也。 沉厚浊迟。 为宫音之正。 混杂不分。 为宫音之不正。 皆土气也。 五音五行。 感受生化之正气。 当然富贵寿考。 五音五行。 感受克制之不正气。 当然贫贱疾苦。 不可执一而论。 探求轻重加减之法。 方为合格也。 相神条解一.收藏:收藏者。 含蕴不露之谓也。 几神之能收者。 均不危险。 凡神之能藏者。 均有大智。 而立非常之功业。 以收藏为安全而贵禄。 故列第一也。 二.安静:安静者。 潇洒而有涵养之谓也。 凡神之安者。 均主智识聪明。 有预谋之先机。 镇静之持重。 凡神之能静者。 均主诚厚守信。 稳见不妄。 知足不骄。 则态度安闲。 贵名曰盛。 亦主寿而少疾也。 三.发动:发动者。 活泼之态。 而不呆滞也。 凡神有光芒发动。 其人多智而奸巧。 贪多务得。 主贵权而勇为。 知机达时。 盛世之上贵。 次亦中贵。 而能达上意。 顺下情。 乱世之大贵。 次亦上贵。 能出奇制胜。 操纵大权。 有国家安危之关系也。 四.清润:清润者。 神清而充足。 光润而有生气。 其人禀受之元气厚。 承继之根基贵。 凡神之清者。 皆主富贵。 凡神之润者。 皆主才智。 清润合用。 则为贵寿双全。 而多福禄之格也。 五.和霭:和霭者。 慈善之貌宽和之态。 凡神之和者。 其人量大而和平。 天良而慈爱。 有善根。 多善举。 能容小恶。 能吃小亏。 对人诚恳。 待人宽厚。 亦主贵名多禄。 而安享也。 六.愤怒:愤怒者。 动气而有不平之貌也。 凡神之愤者。 主阴险而刚愎。 自负而骄悍。 凡神之怒者。 主偏傲而恃勇。 任性而奢情。 愤怒兼有。 主刚决冒险而任劳。 结仇招嫉而成功。 乱世主武权。 而倍发达也。 七.刚威:刚威者。 威严而啸之态也。 望之令人敬畏。 慎言寡笑。 沉默凝神。 动静均有威煞。 乱世为大贵。 盛世次之。 凡神之刚者。 正直不屈而。 守义也凡神之威。 镇重不妄。 而勇为也。 八.昧晦:昧晦者。 暗昧无光之貌。 混合不分之态。 凡暗昧无光。 主儒弱无谋。 而愚愦者居多。 混合不分。 主妄乱无智。 而贫贱者居多。 昧晦主破败愚淫也。 九.痴愚:痴愚者。 为定而呆滞。 视物不活动。 而不转睛也。 凡神之痴者。 主愚庸诚厚。 亦有衣禄之人。 乱世多吃亏受累。 凡神之愚者。 一为有神经病也。 十.浮露:浮露者。 神浮。 而无根。 清而不足之貌。 主机智而夭寿。 偏好前多病。 乱世亦贵而不完善也。 凡神露。 即上之露光露煞也。 按三白四白之形。 皆主好胜而招祸劳碌而刑克。 是为贵而凶也。 十一.近视:近视者。 其光收敛而不能远视也。 有看夜书所致。 故近视多文人。 主聪明而器量不大。 迀阔而拘执不权。 清洁而志不群。 善辩而用不适。 多贵名而少下贱。 及丰足衣禄也 。 十二.枯燥:枯燥者。 神枯而不润。 光燥而紧急。 此皆禀受薄而元气伤。 加以才偏性傲。 嗜好自戕。 多弄巧反拙之劳。 昼蛇添足之失刑妻妾。 克子女。 而夭亡也。 十三.散弱:散弱者。 神散漫而不收。 神久视而脱弱。 主有头无尾。 懒惰偷闲。 循私苟且。 见利忘义。 而终失败。 主刑伤困苦。 而不寿也。 十四.慈秀:慈秀者。 柔和公平之貌。 清秀可爱之态。 凡神之慈者。 主信义而和达。 宽厚主富。 凡神之秀者。 主聪明而灵巧。 多智主贵。 兼有则富贵双全也。 十五.反上:反上者。 其神上翻而上视之态。 其人多才而骄傲。 多智而负气。 目空四海。 言大而夸。 每有以言招嫉妒。 以色生嫌疑。 及刑人丁。 一生不遂居多也。 十六.反下:反下者。 其神下翻而下视也。 其人多阴毒。 而常怀嫉妒之心。 不能容物也。 又主奸诈百出。 志大心乱。 谋妄行贪。 乱世亦主贵。 而多成败也。 十七.正视:正视者。 平正而直视之态也。 其人耿介心平。 正大不苟。 心直无毒。 始终如一。 持久如常度。 而不变其节。 谋为守正义。 而不越其轨。 有厚禄也。 十八.斜视:斜视者。 乌珠两分而侧斜视也。 其人有不近乎人情之性情。 谄上而骄下。 恶贤而欺愚。 奸贪诡谲。 淫乱不休。 亦弄巧反拙。 一败一成。 六亲多累。 驳杂不纯。 乱世亦贵。 而副其名权也。 十九.偷视:偷视者。 其神定人。 而举趾动静。 似有惊悸惧为人视。 贪色惧容之态。 其人悭吝。 而奸贪。 见利而忘义。 有偷盗之行为。 不正之举动。 鄙俗下贱之流也。 二十.不脱:不脱者。 其神暂视与久视。 均不脱也。 此为先天之禀受最强。 而得真气之充足。 界于贤愚之间。 诚厚信坚。 衣禄丰盈。 寿徵尤佳。 人丁亦旺也。 廿一.不变:不变者。 经危险而如常态也。 动静先后如一神。 此主大贵。 功在当时。 名垂千古。 不为大忠大智大勇。 则为大奸大恶大凶。 古之有大政治权。 及操国家安危之柄者。 多以不变为应也。 廿二.含笑:含笑者。 有冷笑常笑二种。 多喜色而代笑也。 冷笑主阴险而妄贪。 常笑主轻薄而淫乱。 二者均不寿。 于盛世均不吉。 于乱世亦贵而权也。 廿三.流丽:流丽者。 神艳而流光四射也。 其人多聪明而痚懒。 偏于嗜好。 似清非清。 故主夭亡居多。 又主流落他乡。 男女均主淫荡。 男则弱疾而夭。 女则刑克而贱。 乱世亦有为庶为妾之荣贵也。 廿四.如醉:如醉者。 即蒙泷模糊之态也。 似昏。 似定。 似呆滞。 似直射光之类。 主言而无信。 行而无恒。 愚而自用。 贱而自尊。 轻进轻退。 冷退失败。 而贫贱刑克也。 廿五.似愁:似愁者。 即似哭而郁结。 含泪而凝神之态也。 主环境恶劣。 冷退失败居多。 一生寒苦不遂。 人丁日少。 景物日非。 有因贵受累。 一败涂地。 而终贫也。 廿六.充足:充足者。 神充而有根。 精神焕发之态也。 主禀受厚而多寿。 脑力足而多智。 慈良有信而贵。 慎细有恒而名。 此为眼神之一大关键也。 廿七.寒灼:寒灼者。 秋水寒潭灼灼有光也。 此为真光。 又为神彩。 主灵慧之根。 上为仙佛之品。 千载有形之贵。 次为圣贤之局。 万古有名之贵。 出类拔萃也。 廿八.淡水:淡水者。 即神淡光浮之类也。 古法有神光如水。 男女多淫。 淡者不明不充之态。 其人少信义。 多妄贪。 聪明自悞刻薄乖戾。 而恶疾夭寿也。 廿九.蚓盘:蚓盘者。 蚯蚓盘乌珠。 而有蓝黑二线环绕乌珠也。 盛世多劳碌。 而冷退刑伤。 乱世多奔驰。 而创立宏恢。 一为劳而无成。 一为劳而有成也。 三十.玄明:玄明者。 乌珠黑黄而玄色也。 盛世主刑人丁。 虽主贵权机智。 而多飘摇挫折也。 乱世主有偏长。 又能任劳坚决。 以成其上贵中贵之权柄也。 卅一.金黄:金黄者。 乌珠黄光而金睛也。 盛世主刑克失败。 富贵而不善其后也。 乱世主权诈勇为。 危险奔驰。 冒险进取。 以成其特贵大权。 及上贵重柄也。 卅二.似惧:似惧者。 其神忽锐急。 忽默郁。 忽流露。 忽含泪。 而忽深思之态也。 其人志大才短。 心乱性贪。 行而无品。 言而无信。 预谋而不善后。 交达而有私见。 乱世主暂时发达之富贵。 忽成忽败。 终无立身之地。 盛世则飘摇无依。 半数困穷而有子女。 半数孤刑而有产业也。 卅三.凝注:凝注者。 其神默静而郁。 深思而定。 忽上视而又下视也。 其人短言而有机智。 迟疑而有远见。 外和内刚。 量大心窄。 贪功而又贪利。 循私而又循情。 富过于贵。 中有自缠政策。 妻弱子旺。 中有内顾隐忧。 乱世倍劳于盛世也。 卅四.扬威:扬威者。 仪表丰采而有威。 久视神聚而莹洁。 光芒皎皎而夺人也。 望之始而可畏。 继而可敬。 终而可爱也。 其人刚毅有特性。 机智有奇思。 主大贵而盛名。 作伟大惊人之事业。 不能流芳百世。 则为遗臭万年也。 公笃曰。 面部为目神关系最重。 故达摩测量法。 头面十分。 目神五分。 占全数之半也。 古法大体。 以神光黑润。 慈和。 收敛。 为佳。 令则大半相反。 此盛衰之气候不同。 人事随之转移也。 刻下玄明露尤为上贵。 金睛露威为特贵。 虽主权诈机智。 危险奔驰。 残忍奸贪。 然合天道衰弱。 因气数而使之然也。 如不机智。 则难立足跟。 如不冒险。 则难成大业。 如不奔驰。 则无遇合。 如不残忍。 则无暴发。 故黑白分明者。 为乱世之无用。 此乃古法之末及。 兹特补注之。 眉相条解公笃曰。 眉为文采之官。 礼义出焉。 内应肺脉之正系。 肺主忧思故有愁眉不展之说。 然有连带关系。 即名寿。 及外财库。 子女宫也。 不是专应弟兄。 兹特分类如下。 一.眉之前半节。 均名凌云。 而关系弟兄宫。 以清秀痚匀。 柔细顺生。 为合格。 凡人享大名。 有大志。 及大寿。 皆以此为定论。 如逆生者。 主弟兄忤逆。 失辅而又失睦也。 二.眉之后半节。 均名繁霞。 而关系子女宫。 及外财库。 如后半节高超有势。 亦为贵名而重权也。 如后半节环曲秀细。 亦为旺子而多女也。 三.眉头之初。 左为罗侯曜。 右为计都曜。 完全关系弟兄宫。 如有纹冲。 左刑兄姊。 右刑弟妹。 亦主吐血。 及痣漏也。 如有曲纹。 主弟兄凶死。 或悞死一人也。 四.眉尾之骨。 斜横上一指。 即名福堂。 主外财库。 而发达异乡。 于桑梓见破也。 如福堂骨高超。 则进外财库。 而进田宅。 亦为有寿徵也。 五.眉头上半指常动处名曰上勾陈。 关乎正当谋略。 直接交涉而有思虑也。 如动而不静。 则方寸乱而不定。 有忧思不决之态。 亦关公文函电之消息往来。 以及重要之远因近因及条约结合之类也。 六.凡眉之下。 名曰三阳。 即太阳中阳少阳也。 主寿徵之一部。 及子女之一部。 故三阳高超者。 主大寿。 三阳丰满者。 主多子。 三阳坑陷者。 刑子女。 三阳有晦暗枯滞各色。 一主瘟疫时疾怪病。 一主丧品结怨冷退。 七.凡眉尾之成三角式。 均名眉棱。 即外库之流通财。 及寿。 又关骨肉血统戚。 每有毫露出。 即有瓜葛亲血统戚之为累。 如有红燥色。 主官讼是非也。 以上七个部位。 为眉之正当关系。 及附带关系。 则知范围。 明其主因。 再分形式如下。 一.长眉:长眉者。 修长有势也。 古人谓眉长。 主昆仲贵而多。 又得辅佐也。 如长入鬓。 则成王霸之大贵。 次亦割据一方。 主英明智勇。 名高权重。 蜀人尤重之。 二.竪眉:竪眉者。 上插有威。 即剑眉之谓也。 多主武贵。 而威权万里。 名垂竹帛。 即古之名将儒将也。 盛世为师为爵。 乱世则超出师旅而上也。 三.秀眉:秀眉者。 清秀可爱之谓也。 前后痚匀而含彩。 主聪明智慧。 及有特别颖悟。 专长技艺。 以及美术文学。 多文贵。 及教育司法。 文化政治之例。 及文章鸣世。 四.细眉:细眉者。 清细痚匀也。 大凡眉以柔细为佳。 主平安清闲而少累。 并且丰衣足食。 妻贤子孝。 既无内顾之忧。 又无外欺之患也。 五.柔眉:柔细之眉。 不粗不燥也。 主性情和平。 志识远大。 一生多享福。 及少六亲之累。 而谋为得心应手。 事实行止顺遂。 而无障碍也。 六.粗眉:粗眉者。 粗燥而不柔细也。 主平生多忧虑。 事实多劳怨。 内务有顾忌之纠缠。 外务多仇怒之嫌嫉。 恩中成仇。 亲者反痚。 平生难遂。 富贵贫贱皆然。 七.直眉:直眉者。 平横一字也。 乱世多主武贵。 而刑伤子女。 有三妻四妾。 而成附骨疽。 然操兵柄。 进田宅。 多上贵中贵之阶级。 虽文职亦领武权也。 八.曲眉:曲眉者。 弯曲而如新月也。 盛衰均主文贵。 又主子女多。 而且贵能。 绍箕裘。 又绳祖武也。 故麻衣法云。 眉爱曲兮最忌直也。 九.润眉:润眉者。 清润而有光彩也。 即不枯不燥之谓。 主贵名大噪。 轰传一世。 又主寿徵丰禄。 清闲顺遂。 前途平安通达。 谋为多成也。 十.短眉:短眉者。 短促不长之谓也。 及不盖目之类。 一为弟兄少。 而多忧思遗累。 一为刑克重。 而多劳碌冷退。 又主寿弱之例。 十一.浓眉:浓眉者。 浓重而丛生。 似威而鬅鬿之态也。 主富而多累。 贵而多劳。 又主奔驰不定。 多招嫉刻。 多处嫌疑。 多结仇怨。 多生暗害。 烦恼不休也。 十二.枯眉:枯眉者。 焦枯不润之态也。 其人多疾病。 其性多犹豫。 爱便宜而不收功效。 求两全而反生障碍。 小贵者。 血液。 肺疾。 小富者。 主冷退刑克。 如出于寒残之人。 亦主劳苦多累。 忧愁度日。 而夭亡也。 十三.散眉:散眉者。 散乱不收而不匀。 稀断尾少也。 主心乱而妄贪。 弄巧反拙。 智小谋大。 力轻任重。 故多假面目。 而虚浮自夸。 轻进轻退。 多成多败也。 十四.聚眉:聚眉者。 清聚而收敛。 见底而不散也。 其人有远志而谨守大义。 多预而运筹昼策。 亿料必中。 谋为必成。 主丰盈之财库。 及有贵名之事业也。 十五.旋眉:旋眉者。 眉尾有旋螺形也。 主刑克弟兄。 又有妨父者。 主骨肉忤逆。 血统常多官讼。 族戚亦有纠纷。 又有异母而生。 内顾掣肘。 其性刚燥量狭。 凶悍恃勇。 不明大义居多也十六.逆眉:逆眉者。 为倒生之眉。 及上反之眉。 皆谓逆眉也。 其心性不纯而狼。 作事蛮横而毒。 刚燥任牲。 不守礼义。 褊窄见小。 不昭信用。 多官讼是非之累。 上反者轻。 倒生者较重也。 十七.断眉:断眉者。 间断分节。 或前后各异。 而中断也。 主刑克人丁。 前业衰落。 多风尘反复。 冷退消耗。 贫苦劳碌居多。 常富常贵居少也。 十八.锁眉:锁眉者。 两眉头相交。 而锁印堂也。 主刑父妨母。 又刑妻克子。 六亲不力。 前业不守。 破梓离乡之格。 乱世亦有贵名而发达。 绝处逢生之格也。 十九.冲眉:冲眉者。 两眉头有纹上冲入华盖也。 主刑弟兄。 及多忧愁。 而遗累也。 一为客欺主。 而侵越主权。 一为不知足。 而好奇举动。 亲者反疏。 而争端愈烈。 恩者曰仇。 而危害尤深。 好胜性刚故也。 二十.交眉:交眉者。 上下相交而如交字形也。 主内顾多忧。 骨肉有累。 妻妾不力。 子女不肖。 本身虽有名禄产业。 然多牵制忧愤。 神经受刺激。 而颠倒行为也。 廿一.毫眉:毫眉者。 有时长露寸余。 或二三寸。 伸出三四也。 主心乱而多焦躁。 事与时反。 谋与心违也。 左主外务纠纷。 右主内政忤逆。 前半节主弟兄姊妹损伤。 后半节主妻妾子女灾刑。 常有者。 主刑克不遂。 富贵贫贱皆然。 烦扰不休也。 廿二.乱眉:乱眉者。 纷乱不顺。 粗细不匀。 滞手如麻也。 主环境恶劣。 牵制最重。 常在惊涛恶浪之中。 许多内忧外患。 而不解除也。 毫眉乱眉。 多临时发生也。 廿三.重眉:重眉者。 上下两层。 俗呼两夹眉也。 主幼年丧父。 倚伯叔至戚而成立。 性柔而不断。 庸而两可。 小有耗散。 而失前业一半也。 廿四.金眉:金眉者。 短少而稀痚。 直竪而似无。 黄柔而高棱也。 王享余荫之美。 又进田宅也。 主贵荣而寿禄清闲。 子女又贵能又多也。 独相此眉最难也。 性情条解公笃曰。 性者心之苗。 情者神之使。 性无心不存。 神无情不用。 有心有性。 有神有情。 然后为事实。 行止动静。 皆包括其中矣。 解:性从心出。 情从神发。 心为灵台之根。 神为灵物之品。 变化不测。 其用最大。 性为善恶之原。 情为交易之机。 性情乃心神之使者。 事实之引导也。 性者。 先天之真机也。 情者。 后天之实用也。 又从形质。 定其性情。 论其事实。 故印堂宽正。 其性英贤。 神清正视。 其性忠良。 解:印堂为全局之元首。 英明贤良。 印宽而正。 有才而复量大也。 凡忠厚慈良。 神清正视。 多管而复远见也。 二者兼有。 则为上品也。 眉细目慈。 主温和而孝顺。 五岳端正。 主诚厚而正大。 解:眉为肺络。 眉细而无忧。 目为肝络。 目慈不动气。 故温和孝顺也。 五岳正者心正。 行为亦正。 故诚厚而正大也。 眉目有威。 主严格而志大。 眉秀目平。 主慈和而有智。 解:眉目以威而有权。 故威重之人权重。 纲纪严明。 志向远大矣。 眉秀主聪敏。 目平主和蕴。 及慈和而有特智。 常有先见之明。 而不妄举也。 眉长上竪。 主恃勇而拔负。 耳厚垂珠。 主明敏而灵巧。 解:眉长主大贵而操兵柄。 眉上竪主刚勇而负气。 故拔负而骄傲。 耳厚主持重又有恒。 垂珠主偏好多材艺。 不学而成。 故明敏而又灵巧也。 眉浓目露。 主刚暴而好杀。 眉高印宽。 主远谋而多才。 解:眉浓主刚燥而尤贪。 目露主骄淫而不仁。 爱之者。 则越轨不已。 恶之者。 则毁灭不休。 故好杀也。 眉高。 主敏而好名。 印宽。 主正而远见。 故远谋多才也。 神清颧耸。 主豪慨而奢华。 眉高神秀。 主清廉而好名。 解:神清。 主多贵名而豪慨。 颧耸。 主有作为而轻财。 乃侠义之勇为。 志不群也。 眉高主诚而务名。 神秀主慧而务德。 故清廉好名。 而多福寿也。 发低骨粗。 其性愚鲁燥急而尖酸。 形清目痴。 其性庸诚拘泥而无用。 解:发低主妨父。 失于栽培。 骨粗主劳碌。 失于能力。 二者合有。 则愚鲁妄行。 情同尖酸。 失其正义也。 形清为外表。 目痴为内愚。 故措施之轻重不宜也。 目凹鼻曲。 其性贪俛刻薄而寡情。 蛇睛马面。 其性残酷毒忍而尤骄。 解:目凹主刻薄寡恩。 鼻曲主贪俛心深。 蛇睛主残毒凶狠。 马面主骄傲矜夸。 上二形为成败之阴谋。 有恶劣环境。 逼迫而为之。 下二形为格局之生成。 通达穷困皆残毒。 有意而为之。 骨粗肉流。 其性刚燥自用而残忍。 狼顾斜视。 其性奸险多疑及行邪。 解:骨粗主弄巧反拙而多劳。 肉流主燥乱狂妄而自私。 合而为残忍。 凶狠。 狼顾主奸而多疑。 斜视主毒而邪淫。 其性既贪。 其心又不正故也。 眉头逢冲。 其性轻躁负气。 眉皱上视。 其性骄傲任性。 解:眉关气质。 凡有气愤不平。 忧疑不决。 则两眉燥乱。 紧急上冲。 上视主骄傲。 舍本求末故也。 唇掀齿露。 其性轻浮见小。 神漫言迟。 其性犹豫心深。 解:唇掀好争不让。 齿露口快妄语。 皆不明大义。 惟利是从。 故见小也。 神漫犹豫有思。 言迟心深而贪。 畏嫌不免。 疑累终受。 而多昼蛇添足之劳也。 神清血足。 其性安闲潇洒。 面广神惊。 其性忧郁背义。 解:神清泰然无思。 血足悠然无累。 面广失败多忧。 神惊嫉妒背义。 上二者为自然。 下二者为勉强。 面青眉重。 其性谨慎拘执。 辅角高宽。 其性文雅好道。 解:面青主聪敏虚浮。 眉重主忧愁拘执。 故有畏难苟安。 而似谨慎也。 辅角高宽。 其人清雅多文。 好古爱道。 是为慧根仙姿之质。 清高不俗之品也。 鼻仰神乱。 其性悭悋痴迷。 眉低印窄。 其性宵小好胜。 解:鼻仰爱财而不积。 神乱妄举而偏重。 合而为痴贪迷惑。 惜小悭悋矣。 眉低主贪多而好胜。 印窄主器狭而不容。 上二者有仓猝失足。 而成千古之恨。 下二句有力轻任重。 而为崩溃之俟也。 神丽肉流。 其性淫乱邪行兼嫉姤。 骨多肉少。 其性矜奇。 自夸又刚愎。 解:神丽男女皆主淫乱多病而不寿。 肉流主偏爱邪行。 兼有。 则淫乱中生嫉妒。 变为残毒矣。 骨多者元气充。 故矜奇夸大。 肉少者失辅助。 故刚愎自用。 眉坠肩削。 其性轻浮偏僻。 眼神活泼。 其性机巧好奇。 解:眉坠有偏僻之才。 肩削无厚重之福。 故薄言而轻举。 偏好而妄行。 主多挫折也。 神活泼。 主灵巧机智。 不学而成之技艺。 用功歧路。 勇于偏取也。 神玄露光。 其性狼毒任劳能冒险。 日圆齿掀。 其性凶悍骄横有异志。 解:神玄露光。 为乱世之权贵。 临险为机会。 冒险为事业。 盛世不吉。 日圆主骄横不顾信义。 齿掀主招嫉不矜细行。 贪而无止境故也。 发低神昧。 其性愚妄模糊。 冷笑口撮。 其性阴险奸恶。 解:发低主愚诚。 加以神昧。 主每事有头无尾。 言不顾行。 事不量力。 轻诺寡信也。 冷笑主机深阴险。 加以口撮。 则得陇望蜀。 奸恶而不知足也。 眼神如醉。 多诳语而痚懒。 五官开展。 多坚忍而有恒。 解:神醉主记忆力弱。 而多忘。 又爱便宜。 痚忽懒惰。 德怨不分。 恩仇不明。 五官开展。 主任劳有恒。 坚固其心志。 耐劳其行为。 终为发达之品也。 廓尖轮大。 主聪明不足。 而邪淫有余。 神定眉乱。 主恶能引惑。 而善偏软化。 解:耳廓尖小。 主志小量窄加以耳轮大。 虽然聪明。 多为邪淫蒙蔽。 神定主有把握。 加以眉纷乱。 则方寸不一。 可以为善。 又可以为恶。 随流软化也。 准大眉高。 其性忠实耿介。 形匀声秀。 其性正直率真。 解:准大心无毒。 眉高忠而谨。 主不妄举。 又不苟且故也。 形匀主正大和蕴 。 声秀主抱一诚信。 故不欺诈。 又不虚浮。 而纯正率真也。 先观其形质。 次查其声音。 更视其精神。 再考其骨肉。 则可知其性倩。 明其志向。 觉其心理。 验其事实。 则明了而如指掌焉。 鼻相条解公笃曰。 鼻为审判官。 又名中岳。 外号土星。 而居全面之中故也。 据医家考证。 是为肺窍而属金也。 或为土是金之母。 而有连带关系耶。 余考丹经。 则称不属土。 又不属金。 是为肾窍。 则曰属水。 按鼻外为两孔。 内为四窍。 两侧窍通肺管。 此医家之所谓肺络也。 两直窍入脑海。 下督脉。 此丹道家之所谓肾络也。 准头在全面之中心。 配以中岳。 此风监家之所谓脾格也。 皆有原理存焉。 故准头红燥。 即君相二火浮出。 此通肾脉之证也。 兹将各区段之主要与附带。 分类如下。 一.山根:山根者。 根基之谓也。 又为命宫。 而应疾厄。 亦称为寿根可也。 凡山根高起。 不享受祖业。 则为寿徵山根坑陷。 不失败祖业。 则为夭亡也。 二.准头:准头者。 为正财之专部也。 又名土星。 土能旺财。 而命名也。 凡能享受正财禄。 及坐守财。 皆以此为标准。 故有问富在鼻之说。 为千古定法也。 三.兰台:兰台者。 左鼻孔之全部。 为偏浮财之专部。 又名井灶。 即内库之地。 又为内辅佐也。 阑台收而不露。 财入库而丰盈。 如露而不收。 其财虽多。 而漏巵不塞。 终为虚花。 而失败也。 四.廷尉:廷尉者。 右鼻孔之全部也。 交际财之专部亦名井灶。 即内库也。 如露而不收。 财亦耗散不聚。 又主内辅佐。 如薄弱不收。 财弱而内辅不力也。 五.分尸纹:分尸纹者。 准头当中一直纹。 主凶死。 如骨破直痕。 亦凶死。 即古之车裂惨刑。 言尸分而不全也。 纹痕深长者无救。 纹浅短者。 刑克破败也。 六.年上:年上者。 鼻梁中段。 接近山根也。 内为胆络。 故名疾厄宫。 胆俯有水汁。 有火气。 故能消化饮食。 如有障碍则病苦。 此为疾厄专部也。 七.寿上:寿上者。 鼻梁中段。 接近准头也。 亦为胆络。 名疾厄宫也。 两侧即下勾陈。 主水气泛流。 湿气痞胀等病。 及其他有形之病。 又主妻妾子女之刑克也。 八.危险纹:危险纹者。 左兰台之曲纹。 冲出准头也。 主有危险惊恐之事实经过。 纹深。 则疤痕破相。 男格重两女格轻也。 如左右之纹均冲。 亦主凶死也。 九.惊险纹:惊险纹者。 廷尉之曲纹。 冲出准头也。 主有凶危挫折之事实经过。 如纹深。 则疤痕破相。 女格重两男格轻也。 如左右之纹均冲。 亦主凶死也。 十.井灶:井灶者。 即两孔也。 如泄露。 财不入库。 而有六亲之累。 如仰露。 则有妻妾之相欺。 子女之隐患。 血统之内争。 骨肉之残害。 破财冷退之例也。 以上十则。 为中岳之关系。 区段之界限。 为鼻相之第一步。 而各项形式。 分类应征。 兹特详解如下。 一.长植:长植者。 鼻长如梁柱。 而有势也。 主丰足衣禄。 而多田宅。 又主完善贵荣。 而多厚福。 凡长植之中岳。 多为数代富庶余荫。 承继正受之祖业。 平生安享。 亦主有大寿之根也。 二.丰大:丰大者。 准头丰隆。 而复高起也。 凡准头丰隆高大。 其人正直和平。 有大志远见。 享受特别财利。 而为特富。 及上等富业也。 或为继起之产业。 或为创立之产业。 又考其各部可也。 三.匀配:匀配者。 准头与兰台廷尉。 三部匀大而相配也。 主心气和平。 耿介不妄。 所有之财羞既多。 享受之衣禄尤厚。 亦主贵名。 而厚禄清福也。 四.圆厚:圆厚者。 准头圆而如珠。 不见兰台廷尉也。 其形有名虎鼻者。 主刚执好勇。 任劳务功。 及有勇毅之行为。 胆识兼长。 文武兼并。 而立丰功伟业也。 五.贯印:贯印者。 山根高起上贯印堂也。 其形有名玉柱上贯伏犀者。 为特贵创业之帝王也。 次亦为裂土分封。 出将入相也。 又有上贯印堂者。 主智勇双全。 为上贵。 文为政柄领袖。 武为屏潘总戎。 亦有寿也。 六.有梁:有梁者。 鼻梁之中段。 高而不露。 圆骨无节也。 主有大寿。 又旺人丁。 而妻妾子女均贤能也。 此为中运兴衰之一大关键也。 七.仰露:仰露者。 井灶上仰而露孔也。 主财不入库。 多成多败也。 又主内顾多忧。 而牵制其事业也。 贫而劳碌者居多。 贵而劳碌者居少也。 八.反吟:反吟者。 鼻梁侧曲露节。 而左右有三曲两曲。 皆名反吟式。 主虚伪聪敏。 偏见自用。 颠倒是非。 混乱恩怨。 又主疾厄冷退。 官讼刑克。 及刑子女也。 九.伏吟:伏吟者。 鼻梁直曲露节。 而上下有三曲两曲。 皆名伏吟式。 主有子女。 多成败。 其性忧柔不断。 私心自用。 贪念不休。 虚张夸大。 轻重不当。 措施不宜。 以致一败涂地。 忧愁至死也。 十.棱节:棱节者。 鼻梁有角形之骨凸露。 上下分节也。 主刑人丁。 及结仇怨。 其性疑是疑非。 犹豫不决。 认人不足。 有惊险暗害。 而多冷退。 及痼疾也。 十一.根陷:根陷者。 山根低陷弱而不起也。 主幼小多病。 先天遗传有疾根也。 如眼神充足。 主前业破败。 而不守也。 如眼神不足。 或有祖业。 则不寿。 而死于四十二岁之前也。 十二.弧峰:孤峰者。 准头高超。 而无两颧也。 此主能致富业。 而进田宅。 惟人丁最弱而刑克。 妻宫二三或不力。 子女不立或夭殇。 此主螟蛉承继。 或一女也。 十三.准失:准尖者。 鼻尖起楞而勾也。 古法有称鹰形之鼻者。 主阴险机巧。 刻薄无信。 财不入库。 亦有贵名而权禄。 多从危害逼迫者。 发达不久。 又失败也。 十四.泄反:泄反者。 兰台廷尉露孔而泄气。 准头反仰而不齐也。 其人智小谋大。 力轻任重。 妄举而贪。 轻去而就。 主一成一败。 六亲遗累。 烦扰不休。 难立家也。 十五.坠鼻:坠鼻者。 土星丰圆而下坠。 盖过人中半节也。 此为土星克制水星。 虽丰隆而无用。 晚景萧条也。 亦主贵名多材艺。 虚浮儒弱。 刑妻有寿。 而无禄也。 十六.鼻毫:鼻毫者。 两鼻孔之毫毛露出也。 有常露出者。 则主刑妻克子。 而伤骨肉。 如临时露出者。 即为损人丁而忧愁不遂。 哭泣之先兆也。 十七.蒜鼻:蒜鼻者。 土星三瓣而如蒜形也。 主致富居多。 而有开辟利源。 经营富业。 为上富甲富。 大寿而厚禄。 以富业而成其贵名也。 十八.截筒:截筒者。 鼻形如卷筒之圆长。 而齐截之势也。 此主暴发而为特富上富之格。 及速带之贵名也。 乱世亦有武权而发达。 以贵力而辅其大用也。 十九.狮鼻:狮鼻者。 丰隆而短。 准头兰台廷尉匀配。 而露孔也。 主上等富贵。 而文武兼并。 及遥领之头衔也。 然子女最少。 仅子女各一成立。 及庶出也。 耳相条愣公笃曰。 耳为采听官。 又名金木二星。 乃起运之初部。 按木为震卦。 乃先天之生数第一。 故有帝出乎震之说。 此起运之义耶。 又考耳窍通肾络。 肾为水。 而河图有天一生水之说。 此起运之义耶。 然总不外乎此两点。 而流年运限起于耳也。 于测量之分数则轻。 不过占百分之三分也。 故贱人有贵耳。 贵人有贱耳。 不为重要关系明矣。 然有奇特异形。 亦主富贵而福寿。 如刘先帝之两耳垂珠。 长至肩际。 而创三分之业。 太公望两耳垂珠而对齐。 甘罗两耳垂珠而相秦。 何以有迟早之发达耶。 余考柳庄。 则谓太公之轮珠朝日。 白润而不红。 甘罗之轮球朝日。 红润而有光。 是皆想像之说。 余独谓不然。 刘先帝之耳珠垂肩。 万不能以此即为帝王格。 其龙眉凤目。 当有重大关系。 不过记事者。 以其耳异于常人。 故录大耳一项。 太公望亦非两耳垂珠能对齐。 甘罗亦非两耳垂珠能相秦。 兹将耳之正义关系。 与附带关系。 分别录后。 以待参考家证之。 一.耳廓:耳廓者。 即上半节之圆处也。 主器量之大小如窄而狭。 主志小器小。 而不能容物也。 如低而纹。 及反飞主刑父母。 又主疾厄于九岁之前也。 二.耳轮:耳轮者。 即下节之珠轮也。 主智识之贤愚。 如有圆珠。 主聪敏灵慧。 及美术特技。 足衣禄。 如有纹痕。 主刑弟兄姊妹。 及疤痕之灾。 如有痣。 主水灾。 及汤火之咎也。 三.命门:命门者。 即颊车之后。 高突如门也。 为先天命根。 内通肾络。 凡小孩无命门。 不能满十二岁。 中年命门黑惨色。 主死。 青腻色。 主病。 高厚者。 主大寿也。 四.外栏:外栏者。 即中段之边如栏杆也。 主寿徵。 如光边无痕。 盛世可至八十上寿。 乱世至六十之寿。 如有纹痕。 主刑骨肉。 又主幼小汤火疮疥跌扑也。 五.内栏:内栏者。 即外拦之内有曲痕处也。 主智敏。 如曲痕多。 或层数多。 均主机巧聪敏。 多预谋。 不学而成。 偏嗜负气。 如曲痕少。 主诚厚守信。 必少思欲也。 六.耳漏:耳漏者。 在命门之上。 耳廓之侧。 有漏点也。 主有不同母之昆仲。 及父贵而继起。 故大禹三漏。 为奇相之一。 又主特智而任劳有桓也。 以上六则。 为两耳之正当关系。 及附带关系。 然形式尚多。 不过区瑕如是。 兹将各形录后。 一.长大:长大者。 两耳长大。 有二寸余。 及三寸余者。 此主大寿。 而有厚禄。 及正路功名之荣贵。 晚年多平安之福泽。 及子孙宏恢门第也。 二.敦厚:敦厚者。 两耳敦厚而匀隆也。 主丰衣足食。 清闲。 多禄。 绍继前业居多。 白手创业居少。 又主聪明而和平。 诚厚而守礼。 持久有信也。 三.轮珠:轮珠者。 两耳轮圆如珠也。 故号垂珠。 主奇聪异慧。 远见有桓。 足智多谋。 机巧好奇。 凡技艺美术。 皆超出人上也。 如有痣。 主水灾三四也。 四.廓坚:廓坚者。 两耳廓坚收竪也。 主志远大而动能。 有操作而任劳。 勇毅刚决。 量大容忍。 一主父母有余荫之美。 而继起也。 五.命门高:命门者。 虎耳后之突肉也。 内通肾络。 五行为水。 故关系生命。 凡命门高者。 主大寿。 低者。 主夭亡。 无命门者。 不满十二岁即死也。 六.薄反:薄反者。 两耳薄弱上下相反也。 主刑人丁而冷退。 初年不吉。 前业耗散也。 又主幼小多疾病灾厄。 交十一岁后。 方吉而平安也。 七.轮冲:轮冲者。 两耳轮尖薄。 而有纹冲破也。 主天姿之智化略迟。 虚浮偏好也。 又刑弟兄姊妹于耳运。 及幼小多疾厄汤火之咎。 破相而有疤痕也。 八.轮珠红:轮珠红者。 两耳下坠之珠红润也。 主天姿之智化早而聪慧。 颖悟过人。 亦王贵而早成名也。 一为余荫贵裔之后。 继起前人之绪业也。 九.轮白润:轮白润者。 两耳轮之珠下坠白润也。 主聪明有大志。 有享受厚禄。 又主科甲之捷。 晚年尤享盛名也。 一为初运劳碌。 前业萧条也。 十.短小:短小者。 两耳短而小也。 其人愚诚而悭悋。 志小而量窄。 劳碌飘摇。 驳杂不纯。 前业不守。 几经成败。 寿徵亦弱。 人丁亦刑克也。 十一.贴轮:贴轮者。 两耳轮尖长无珠。 贴生而不分开也。 其形外表似不吉。 其实主富而多田宅。 又聪敏而多厚禄。 一为享受祖业。 一为本身自创。 乱世贵者十分之七。 盛世贵者十之三。 均有作为而宏恢也。

卷七

口相条解

公笃曰。 口为出纳官。 又名水星。 外号北岳。 为五官之一。 关系衣禄之享受也。 其声音发于唇口。 关人应对交际也。 以测量法计算。 不过百分之四耳。 然亦有重要点。 即覆舟口之一式。 乃两口角下反。 主凶死而不善终。 轻亦孤苦忧愁至死也。 如贵人有此口。 必断首领。 或遗暗害。 富绅有此口。 轻则噎疾饿死。 重则盗匪戕杀。 亦有水中淹死者。 又如富贵女娘。 有此口主产厄。 或悬梁自剔。 或投河服毒。 如贫贱有此口。 则为饥寒交迫而死。 凡凶危之部位。 愈富贵而愈危险。 愈贫贱而愈轻微也。 其中分别。 又以红如涂朱者轻。 青黑而枯者重。 是其关键也。 一.上唇上唇者。 即口之上半部也。 为男子之丹田。 女子之血海。 专主疾厄。 古法皆以红润为吉。 血足故也。 女格上唇不枉而青白。 主痼疾而无生育。 凡上唇曲痕。 主胃噎病也。 二.下唇下唇者。 即口之下半部也。 为男女之肾络。 主衣禄之多寡。 亦主疾厄也。 如多纹。 主劳碌驳杂。 如有曲痕。 主肺病。 即子病母亦病也。 三.口角口角者。 主贵禄。 即两口角上下相交之处也。 宜收敛。 不宜泄露。 上仰者。 名曰仰月口。 主贵禄。 下反者。 名日覆舟口。 主凶死。 虽富贵亦不免也。 四.承浆承浆者。 在口下有横纹处也。 即生髯处。 主行船之吉凶。 水上之惊恐也。 如几色混合。 主花柳病。 亦为清闲劳碌之区别。 一小部份也。 五.沟洫沟洫者。 人中之下半节。 接近上唇之处也。 亦主衣禄子女。 与达外之行动也。 按洫以深长为吉。 以浅短为不吉。 洫为通达。 口为容纳。 故也。 以上五则。 为口。 部之正义。 与附带关系。 而各从其类。 以应验事实也。 兹将各形式例后。 一.方口方口者。 即古之四字口也。 上下四角有方棱。 此主大贵。 而享万钟之厚禄。 亦有特贵。 而受余荫之福泽。 又主多寿。 故列为第一。 二.阔大阔大者。 即古之口能容拳是也。 凡男子口宜阔大。 其禄最丰隆。 田宅亦汗陌。 又享受盛名伟业。 女格宜小厚方吉。 阔大反为破败。 而耗田宅也。 三.小口小口者。 即形小之谓也。 凡女格以小厚而收敛。 主贵禄。 次亦旺夫而进田宅。 丰衣足食也。 男格口小。 则禄不足而减等。 又多劳碌也。 四.圆厚圆厚者。 口圆而唇厚也。 主衣禄丰足。 平安多福。 一为享受前人之余业。 一为自己创立之宏恢。 均为有余之格也。 五.仰月仰月者。 两口角上仰如月也。 口角以仰为贵。 而享万钟之禄。 又得清名。 多为文贵辅佐政治人物。 兼有流传之事业于身后也。 六.唇匀唇匀者。 上下唇两相匀配也。 上唇薄而下唇厚。 主胃噎气逆病发生于中年。 上唇厚而下唇薄。 主痰饮水泛病于晚年。 虽富贵不免。 匀者方吉。 七.收敛收敛者。 上下唇收而不见。 古谓一字口是也。 主贵名而厚禄。 聪敏而矜骄。 雄谈善辩。 凡外交家及政客代表。 多以此口为奇才。 最低者。 亦州邑之公务。 乡里之梓荣。 排难解纷。 享受厚禄也。 八.掀露掀露者。 唇掀齿露也。 主招是非。 六亲多累。 平生多官讼。 及争端。 又主刑人丁。 上掀先妨父。 下掀先妨母。 又主水气湿气。 痰饮痼疾之有根也。 九.薄削薄削者。 上下唇均薄削。 而不慎于格局也。 主衣禄不充聪明有嗜好。 而不务正。 多弄巧而反拙。 志小而妄贪。 劳苦奔驰。 飘摇不定。 亦有寿徵也。 十.下反下反者。 两口角下反如覆舟也。 主凶死。 如富贵者。 凶危不免也。 男子左反。 亦经危险。 右反稍轻。 女子右反。 亦经危险。 左反稍轻。 次则主孤苦困穷。 刑克疾厄。 饥寒交迫而死也。 十一.歪斜歪斜者。 口形不正之谓也。 如患病不在此例。 如生成歪斜。 左妨父。 右刑母。 又主轻举妄动。 贪多务得。 其言不信。 口是心非也。 十二.吹火吹火者。 即尖口。 古谓雷公嘴而吹火口也。 此主刑克冷退。 贫贱常有之。 女格最忌。 男子较轻也。 主残毒不考。 刑夫克子。 乃八败之一也。 十三.多纹多纹者。 即上下唇之纹多而粗也。 主劳碌多反覆。 亦善说词。 虚浮聪敏。 而偏见自悞也。 夸大好奇。 不服错侯。 故成败不一。 乱世亦有劳而贵也。 十四.涂朱涂朱口。 即上下唇红润。 而如朱砂也。 主清名厚禄。 少年显达。 多才智。 有远谋。 及文章鸣世。 持久稳见。 坚决有恒。 而多厚福也。 额相捷法公笃曰。 额为南岳。 又名天狱。 统名上停。 亦名火宿火星。 定人之贵贱。 辨人之根基。 两额角名天府上府。 即天仓而关祖业也。 故发际高超。 主聪敏灵慧。 承继前人余业。 初年亨通而福也。 无祖业者。 亦能创立而进贵也。 发际低者。 主愚拙。 及妨父母。 亦有聪明者。 而为庶母所出也。 亦有祖业者。 为数代之余也。 凡发际上削不平。 均主妨父。 三岔五岔。 主幼小妨父。 亦有遗腹而生。 发曲突者。 主刑母。 鬓连眉尾。 主幼小刑母。 而有嫡母庶母之分也。 其天庭之上有骨凸突。 名曰伏犀骨。 方拱者。 主特贵。 及不朽之事业。 圆拱者。 主上贵。 为将相九卿。 椭圆者。 主中贵。 为厅道师旅。 最小者。 赤洲伯邑侯也。 印堂之上有骨直耸。 名曰玉柱骨。 主大贵。 为公侯将相。 列土分封。 如长横。 名曰华盖骨。 主文武双全之上贵。 或中贵。 而享大名于身后也。 华盖有纹横破。 主前业耗散三分之一。 华盖有纹直破。 主前业失败三分之二。 纹痕长深者。 加倍。 纹痕短浅者减半也。 日月角骨上插。 帝王之贵。 英明之君。 日月角骨圆突。 主贵名。 父母亦贵。 而绍前荫之余业。 辅角骨长横。 主总督。 文武。 大为屏藩大臣。 小为重镇边将。 边城骨上插。 主威镇边阵。 边城骨冲破。 盛世主失祖业。 而不发达。 乱世主破梓离乡。 而立异地之产业也。 印堂有骨方楞长横。 名曰金城骨。 主上贵。 多操兵柄。 临险暴发。 印堂直纹悬针。 主凶。 次忧苦而死。 如双纹。 主刑克驳杂。 三纹。 名川字纹。 主贵及痣血。 刑妻克子。 四纹五纹。 均主刑克劳碌。 成火焰纹。 主大贵凶死。 成人字纹主家族至戚之遗累也。 额横一长纹。 名华盖纹。 主贵而刑克。 子女庶出也。 二纹长横。 名偃月纹。 主贵寿而克子女。 三纹长横。 名伏群纹。 主贵寿劳心。 奔驰往返。 额纹多者。 王劳碌风尘。 额纹间断。 主成败不一。 额纹偏斜。 主劳碌耗散。 凡额以高广方隆。 为贵名福寿。 及享受余荫前业也。 颧相捷法公笃曰。 两颧为中府之官。 又名东西岳。 及国印。 颧即权之别名也。 两颧高耸上插。 方有大权重柄。 而号四正。 占重要部位。 五岳得二岳故也。 以测量法乘之。 得百分之十分。 左颧高妨父。 先见子星。 右观高妨母。 先见女星。 两颧高耸雄突。 主大贵而有重权。 两颧大而中岳低小。 此为强宾压主。 养痈犯上。 为部下所欺侮。 而受其牵制。 及倒戈相向也。 两颧能辅中岳。 得内助外辅。 而有重要实权。 此名三岳匀配。 主贵权而厚福。 高耸。 上插入山林者。 主上上贵。 为屏藩柱石之臣。 列土分茅也。 高耸上插入边城者。 为上中贵。 威权万里。 将军之格。 高耸上插入玉堂者。 主上贵。 为外藩威镇一方。 边将之格也。 两颧隆大下坠者。 是名假颧。 主伶界乐妓之例。 近眼角者为真颧。 近法令者为假颧。 虽隆大而无用也。 两观为泪堂纹冲破。 王破败劳碌。 忧愁度日。 神经昏愦而死。 左颧冲破。 主子女不肖。 叔伯欺侮而失败。 忧气成痼疾。 右颧冲破。 主妻妾不睦。 弟兄仇怨而内患。 忧气减智识。 女格反此而类推也。 两颧不辅中岳。 或倍大于中岳。 均主上下不和。 主客欺凌。 常人则主族戚遗累。 烦恼不休。 平者有名无权。 偏闲之职。 常人则依人度日。 女格两颧不宜圆耸尖露。 主夫弱而劳碌。 代夫权也。 女格两颧宜高厚而平。 主贤淑旺夫。 明敏勤能。 又得贵夫。 而无刑克也。 发相条解公笃曰。 色为气之余。 发为血之余。 故医家名曰血余。 如山之树林。 如树之枝叶。 如禾之苗蒂。 盖山林宜清秀。 树木宜茂荣。 禾苗宜繁实。 此发之关系如是也。 大凡蓄发剃发。 辫发剪发。 虽出于国家制度。 而各人形格。 亦有宜与不宜耳。 至于女格之发。 关系尤重。 有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之区别。 尤宜注意焉。 一.长发长发者。 修长而齐地也。 主多禄而寿徵。 聪明而闲逸。 凡发长之人。 心细而有智识。 女格主眼灵手巧。 多技能而坚决。 淫而不乱也。 二.短发短发者。 长不盈尺也。 主阴险而性垢。 片言好胜。 而不容物也。 私心自用。 只顾自己利益。 失信违法。 不管他人生死。 其见者小。 其谋者毒也。 三.柔细柔细者。 发细而不粗也。 主聪敏多智慧。 男女皆厚禄。 丰衣足食。 一生多安享也。 亦主性情和顺。 远见不苟。 而不粗燥也。 四.润泽润泽者。 光润而不枯也。 气为阳而血为阴。 故宜润泽也。 主和平正直。 诚厚慈良。 聪明好学。 勤慎守义。 男女均以润泽为贵寿。 而多禄也。 五.粗发粗发者。 粗而不细也。 主刚燥而刑克人丁。 男女皆主性燥量窄。 劳碌疾苦居多数。 女格最忌。 刑夫克子。 有流入青楼。 及伶界歌姬之类也。 六.枯发枯发者。 枯乱如麻而滞手。 枯焦不润也。 此为先天不足之铁证。 其人禀受弱而善忘。 其性多犹豫而不决。 故有恶病病疾。 而不寿也。 七.黑发黑发者。 光润如漆如油也。 主聪敏而诚厚。 信义而有恒。 持久如常。 谨慎远见。 平生衣禄充足。 有余而不缺乏也。 八.黄发黄发者。 焦黄不黑也。 其人多刑克。 幼年妨父母。 中年刑弟兄。 及丧妻妾。 晚年少子女也。 其性刻薄寡恩。 机巧有管。 聪明自误也。 九.稀少稀少者。 稀疏而少也。 其人多寿而劳心。 因事实牵制。 而生反想。 族戚遗累。 而多纷争。 衣禄充足。 人丁刑克。 否则忤逆不睦。 顾忌不释也。 十.白发白发者。 少年而有白发也。 主前业耗散。 初年冷退而不旺。 白手成家。 拘节守信而受累。 妻宫继配。 子女先后成立。 亦有寿根也。 十一.浓发浓发者。 浓重丛生而多也。 主刚燥迟钝。 劳碌自立。 初年父母见弱。 中年六亲多累。 忧愁度日。 女格发浓。 主淫贱。 次则刑夫。 或生离再嫁也。 十二.落发落发者。 脑顶之发秃落。 两侧上曲削也。 主劳心过度。 贪心尤重。 又见小也。 男女均主寿。 男刑妻而女刑夫。 子女亦弱少也。 十三.碎断碎断者。 其发不润。 而容易断节也。 此主先天不足。 老年受胎所生。 或根基移动所生。 幼小经危险病厄。 于九岁之前也。 一主有血液病疾于中年。 一主见冷退消耗于中年。 均不寿也。 十四.低下低下者。 发际曲低下岔也。 主天姿迟钝。 性直诚朴。 初年妨父母。 三岔者幼小刑父。 五岔者刑父尤早。 孤苦自立。 亦有仓库好而受祖业。 多从庶出。 或承祧。 为数略少。 亦主脑明上贵。 走险发达也。 十五.杂花杂花者。 黑白斑黄不一也。 主诚厚而直。 守矩而拘。 主寿而劳碌。 内顾牵制。 外患欺凌。 及刑人丁。 晚年神经恍憾。 记忆昏迷。 肝气不舒也。 十六.发高发际高广而透天岳也。 主早开智化。 天性明敏。 一主绍前业而进益田宅。 一主自创立而宏恢门第。 有名禄与寿徵居多也。 相人中条解公笃曰。 人中为交通之官。 沟洫流通之所。 起上承下之重要部位。 故两鄂之人。 以人中为主要。 即居中之枢纽故也。 凡人利达于外。 皆知有驿马。 而不知人中占多数。 乃水陆之分也。 又主子女寿禄。 刑克疾厄各类。 兹特分别如下。 一.深洫深洫者。 人中之洫深如渊也。 所谓通达四渎。 万里无阻。 及结外缘。 异姓可为辅助也。 亦主贵名而厚禄。 又旺子女。 能容纳也。 二.平满平满者。 人中平而无洫也。 主坐守乡里。 而无远志。 性情闭塞又见小。 拘泥又贪格。 早子不立。 先有女二三。 或为迟庶之子。 及螟蛉之子也。 三.长洫长洫者。 即人中长近寸也。 主有寿根。 元气充足。 亦主子女多而成立。 及有衣禄也。 又主子女得力而发达。 宏恢门第而大创也。 四.短洫短洫者。 即人中短而不见也。 主志大而虚浮。 心多而燥急。 作事一成一败。 而有劳碌往返。 掣肘而受累。 结怨而官讼。 亦主不寿也。 五.宽洫宽洫者。 人中宽而流通也。 其人内有相当之持重。 外有交际之利益。 器量宏大。 谋略周到。 又旺子女。 亦主贵名厚禄。 而立外美于异乡也。 六.窄洫窄洫者。 人中窄而闭塞也。 其人内有心腹之忧患。 外有恶劣之欺诈。 器量窄狭。 子女见刑。 庶出者成立。 或迟子也。 或女多也。 七.唇掀唇掀者。 人中下半节掀出也。 其人有偏僻之任性。 多招是非。 而成官讼。 每因细故之争端。 间接之株连。 无故而招非也。 八.人中痣人中痣。 人中上下有黑痣发现也。 当中主水灾。 上半节。 先生一子而妨父。 下半节。 先生女而刑母。 左右亦然。 一应双胎孪生。 一主酒病有痕也。 九.直纹直纹者。 当中一直纹穿过也。 主刑子星而旺女宫也。 又主劳心最重。 成败奔驰。 经大挫折二三。 然后再立业。 子星或一。 亦不肖也。 十.横纹横纹者。 中瑕一纹横断也。 主刑女星而旺子宫。 主大病厄二次。 近于死亡,及水火之灾也。 然有衣禄充足。 女星或一。 亦后患也。 十一.十字纹十字纹者。 人中有直纹冲破。 横纹冲断。 如十字形也。 主孤绝子女均不立。 嫡庶所生亦不立。 惟螟蛉继抚之于可靠也。 十二.偏左偏左者。 人中侧左而偏也。 主先妨父。 宫而有母官也。 亦主先得子星者。 再而后有女也。 子星倍旺于女星也。 十三.偏右偏右者。 人中侧右而偏也。 主先刑母官而有父宫也。 亦主先得女星者。 再而后有子也。 女星倍旺于子星也。 十四.上宽下窄人中不匀。 而上宽下窄也。 主女旺而多。 子弱而少。 及作事无恒而中止。 疑多心乱也。 行动往返而不决。 改谋挫折也。 十五.上窄下宽人中不匀。 而上窄下宽也。 主子旺而多。 女弱而少。 及有厚禄而勇为。 刚直而任劳。 一主嫡庶之先后各半。 一主早迟之贤愚各半也。 十六.双人中双人中者。 两个沟洫。 不是直纹冲破也。 男主聪明。 享受前人余业。 女主骄傲。 又有生离再嫁。 男女均主子女倍多。 而有用也。 齿相条解公笃曰。 齿为骨之余。 内为肾络。 关系衣禄之享受。 及刑人丁。 又为寿徵之一部。 以及疾病。 故有相当之应验。 上牙下齿也。 兹选其重要而录于后。 一.大瓣大瓣者。 牙齿大瓣也。 古谓马齿。 主元气厚而享大寿。 亦主贵名之事业。 有恒之成功。 崇其位禄。 马齿之人心无毒。 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小办者。 古谓之米齿也。 主聪敏而灵巧。 任劳而勇为。 傲上而和下。 矜功而好奇。 有美术技艺之特长。 而享盛名。 然亦主病疾也。 三.匀齐匀齐者。 牙齿匀而平齐也。 主心和气平。 直快不拘。 潇洒自如。 衣禄充足。 通达无阻。 即无族戚之累。 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坚固坚固者。 牙齿坚硬而固也。 此为筋骨强而先天之元气充足。 其人多寿而刚勇。 有坚执之特性。 一决即认为事实。 亦主贵禄也。 五.暴齿暴齿者。 错乱不平又不齐。 三个牙齿相挤。 则为暴齿也。 主冷退。 初年破败。 而刑人丁。 亦有富贵。 而为劳碌走险之发达也。 六.楞掀楞掀者。 门牙齿楞生而掀露也。 卜部门牙楞掀。 主先刑父。 而后刑母。 下部门齿楞掀。 主先刑母。 而后刑父也。 七.尖峰尖峰者。 上下之牙齿尖露起峰也。 凡火形尖峰。 主劳怨走险之上贵。 其他形格。 均主刑克人丁。 而多冷退。 以及劳碌困苦。 而不寿也。 八.两角两角者。 两边各有尖齿一颗也。 上牙各有角牙一颗。 主幼年刑父。 下齿各有角齿一颗。 主幼年刑母。 上下均有。 主父母俱刑。 而幼孤也。 九.露齿露齿者。 两唇不固而牙齿露出也。 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讼。 一主破梓里而多奔驰。 亦主刑克劳碌。 寿者少而夭者多也。 十.天包地天包地者。 上半部牙盖过下半部齿也。 主绍继前人余业。 而有六亲之累。 亦有承祧。 而胃病痼疾。 及随身之病也。 十一.地包天地包天者。 下部之牙牀盖过上半部也。 主刑克人丁。 男刑妻而重配。 女刑夫而再嫁。 至于衣禄。 亦丰足无缺也。 十二.漏痕漏痕者。 稀牙漏缝而有痕也。 主父母破群而关系人丁不旺。 冷退不休。 耗散不已。 驳杂不纯。 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颗凡牙齿以多为吉。 享受上等衣禄。 故三十六颗。 为上上禄。 三十四颗。 为上中禄。 亦王寿根。 而先天之气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颗凡三十二颗。 为中上禄。 三十颗。 为中中禄。 内有贤愚不一。 劳逸不等。 此两等较多。 包括各项。 故社会上享受中禄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颗凡二十八颗。 为下上禄。 二十六颗。 为下中禄。 如出富贵之家。 主夭亡疾厄。 不能享受也。 如不足二十六颗者。 贱 而夭也。 十六.编齿编齿者。 上下皆成合缝。 连编而如一也。 此为奇格之一。 主大贵。 享大名。 立大功。 创大业。 乃王霸之材。 劳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重城者。 两层牙齿。 内外一样平齐也。 此为奇格之一。 主有特别才智。 又有特别技能。 过目不忘。 流芳身后。 然妨父母。 又刑子女也。 髭相条愣公笃曰。 髭胡为相法一小部。 补助之品。 威仪之表也。 统而言之。 则名胡髭。 分而言之。 则有区别。 人中所生为髭。 承浆所生为髯。 地阁所生为须。 耳轮所生为胡。 人之所以蓄胡留琵者。 表示老成。 正重其事也。 大抵宜清秀。 柔细。 痚匀。 润泽。 一色。 纯粹。 方吉。 如粗浊。 枯焦。 浓乱。 黄杂。 皆不合法。 而不吉也。 形式不古。 则不宜蓄。 如强勉蓄之。 犹开门揖盗。 养瘫遗患也。 令人以美观而蓄留之。 风监家又以地库弱。 而劝人蓄留之。 皆不合法。 徒受其害也。 试问地库弱而蓄留。 能增其厚乎。 能掩其恶乎。 盖乱世一语。 可执其纲领。 面无善痣。 头无恶骨。 胡髭败多益少。 此三项皆简单要法也。 凡宜蓄留者。 蓄之小有顺遂。 不蓄亦无妨害。 不宜蓄留者。 不蓄亦无妨害。 蓄之破败立至。 或刑人丁而伤子女。 或遭暗害而受危险。 或受株累而招官讼。 或损财禄而多疾病。 惟四浓格与海底松。 则宜上下并蓄留之。 减少破败也。 其他格局。 则不可勉强。 兹将各类吉凶。 分别条例录后。 一.清秀清秀者。 清而不枯。 秀而可爱也。 主富贵而寿考。 平安而厚福。 又主清廉正直。 慈良守信也。 二.柔细柔细者。 柔而不燥。 细而不粗也。 主慈和大名。 明敏多寿。 衣禄充足。 人丁亦旺。 持久有恒也。 三.润泽润泽者。 清润如油而有光也。 凡气血充足。 方能润泽。 而享大寿也。 又主平安多禄。 子女均强能有为。 宏恢门第。 而进田宅也。 四.痚匀痚匀者。 清痚而根根见底也。 主公平正直。 心无积垢。 慎细拘节。 事无阻碍。 一生多安闲。 而有完善之晚景。 享大寿。 而足衣禄也。 五.枯燥枯燥者。 枯而滞手。 燥而无光也。 主先天不足。 后天戕贼。 量窄器小。 忧思劳心。 有定根之痼疾。 久而不痊可。 又刑人丁。 而冷退也。 六.浊滞浊滞者。 不清而俗。 令人厌恶也。 王前业耗散。 一成一败。 多为平常寒贱之人。 一生庸碌劳苦。 挫折不立。 恩怨不明。 忧愁度日也。 七.焦乱焦乱者。 焦枯不润。 错乱不顺也。 其人心多而妄贪。 疑虑而不决。 弄巧反拙。 六亲多累。 内外均有顾忌。 而事实掣肘尤多也。 八.一色一色者。 纯粹一色也。 大凡胡髭皆以一色为合格。 蓄之小有顺遂。 而无烦恼之纠纷也。 九.杂花杂花者。 几色合成。 黑白斑棕黄不一也。 主刑妻克子。 人丁不旺也。 危险招嫉。 事实不遂也。 惊惶疾厄。 劳心失败也。 贵者减其权而受制。 富者减其禄而受欺。 虽有智能。 亦不免也。 十.黄色黄色者。 黄明光润而如金也。 主刑人丁而贵名。 见危险而发达。 如有银白之面。 而配金发。 亦主奇贵之事业。 少年早显达。 而享盛名也。 十一.白色白色者。 白润而如银丝。 慈善之貌而和蔼也。 主稳见持重。 耿介心平。 有远虑之预谋。 充分之准备。 子女成材。 田宅丰富也。 十二.黑色黑色者。 黑润而如漆也。 主衣禄之一。 关系颇轻。 蓄之小益。 不蓄无害。 无足重经也。 十三.红碧红碧者。 紫须也。 为奇品之一。 红如珠砂者。 主大贵。 割据之霸业。 次亦屏藩大臣也。 红如碧玉者。 主清贵。 流芳之事业。 次亦盛名当时也。 红如棕色者。 主中贵。 劳碌之勇为。 次亦州邑佐治也。 十四.粗浓粗浓者。 又粗又多。 而不见底也。 主富贵。 次亦足衣禄。 多危险暗害。 劳碌挫折。 内有欺诈遗累。 外有凌虐侵犯。 烦扰不休也。 一主旺子女。 人丁日多也。 十五.海底松海底松者。 颊下之髯。 而锁结喉之管也。 主刑人丁。 有技艺美术之长。 而有寿。 又主老蚌生珠。 五十以上。 方有子女也。 十六.不过沟不过沟者。 髭不过人中沟洫也。 主劳碌不休。 惊惶不安。 衣禄不丰。 财源不聚。 虚浮耗散也。 古法谓有官无禄也。 十七.直如草直如草者。 即乱草如蒿也。 主贫贱孤苦。 劳碌破败。 刑妻克子。 外箝制而内欺侮也。 十八.串腮胡 串腮胡者。 两腮至耳珠皆胡。 上接鬓发也。 主前人有余业。 又旺子女。 及寿禄。 中道有挫折一二度。 晚年平安也。 十九.硬如铁硬如铁者。 坚硬有力。 入水沉底也。 主草泽英雄。 割据 僭号。 性情刚燥骄悍。 恃勇任劳。 而不完善其后。 约为失败也。 足相条解公笃曰。 头圆象天。 足方象地。 各适其宜。 各有关系。 故天之覆也。 又宜圆大为吉。 古法有无小头之贵客。 地之载也。 又宜方厚为吉。 古法有足厚为万物之载。 亦事业之关键也。 故足心为明堂。 即医家之涌泉穴也。 宜空陷而开窝。 以能容龟为吉。 主奇贵。 而有大寿厚禄。 及流芳事业也。 明堂平满。 虽贵而亦凶。 虽富而亦贫。 皆主子女不肖。 而浪耗失败也。 侧有纹曰龟纹。 主大寿而有禄。 内侧有井纹。 主灵巧而多智。 足跟为根基纹。 主受祖业。 无此纹者。 虽有前业。 而不守也。 足跟为踵。 以平过前掌为吉。 如不履地。 主破产无依。 如贵人不履地。 主凶死。 内螺以大而有楞。 主聪明多智。 如无楞。 主愚拙诚厚。 外螺骨方楞。 主远发他乡。 如无楞。 主屈膝井里。 前掌有峰。 名曰福峰。 高者。 品学优良。 大指为土。 能生万廿小根口福泽绵远。 禄室高者。 衣禄丰物。 放大过下四指也。 二指为春木。 三指为夏火。 四指为秋金。 小指为冬水。 亦五行之余也大抵宜方正。 宜细滑。 宜多纹。 足指宜长宜圆。 足心宜空。 宜大。 足踵宜重。 宜平。 兹将各类例后。 一.方正方正者。 两足前方后正之谓也。 主有恒志而前程远大。 有作为也。 乱世亦贵而劳。 晚年多福寿。 常人亦主富而足衣禄也。 二.长厚长厚者。 足长而厚也。 主先天元气充足。 而有寿徵。 致富源。 务功名。 皆有进展也。 三.直纹 直纹者。 足掌多直纹也。 主天姿聪敏。 颖梧迅速。 志大而坚决。 智深而谋远。 亦主贵名也。 四.横纹 横纹者。 足掌多横纹也。 主多成多败。 风尘奔驰。 劳碌往返。 弄巧反拙。 聪明自悞也。 五.无纹无纹者。 足掌完全无纹也。 主诚厚庸愚。 志小量窄。 夭亡者居多。 有寿者。 患神经病也。 一主子女多而星散。 有嗜好而败家也。 六.圆指圆指者。 是指圆如珠也。 主衣禄充足。 享受祖业。 及有文名。 为一州一邑之冠。 而进田宅也。 七.长指长指者。 是指长而节长也。 主明敏勤能。 而智化早开。 有远游数千里。 而立外业。 又主特长之技艺。 贵力之辅助。 以绳其终身享受也。 八.短指短指者。 是指短而节短也。 其人志向不大。 智识平常。 见小而耐劳。 稳见而持久。 气味稍浊。 表面稍俗。 然亦有小贵及素封也。 九.尖指尖指者。 是指尖锐起峰也。 主前业消耗。 破梓离乡。 流落无依。 刑妻克子。 而孤苦也。 如出于火局。 主劳碌走险。 而成上贵之事业也。 十.足踵足踵者。 俗呼足后跟也。 足踵宜大。 行路宜踏实地。 方有收场。 而足衣禄也。 如无足踵。 及不履地。 虽富贵亦主凶死。 次则破败困苦也。 十一.无肚无肚者。 无足肚也。 主刑人丁而孤独。 疾厄苦恼而夭亡。 及客死他乡。 倒毙路傍也。 十二.足心痣足心痣者。 明堂中心有痣也。 主贵而有权势。 乃奇相之一。 古谓李光祖安禄山。 有此 痣也。 十三.井字纹井字纹者。 在明堂前后。 或侧放大指之下也。 主聪敏。 过目不忘。 多技能。 又多嗜好也。 十四.交叉纹交叉纹者。 在足心左右。 形如叉字也。 主任劳有恒。 远见多智。 有贵名而宏恢居多也。 十五.容龟容龟者。 明堂开窝而能容一龟也。 主深谋远虑。 器量宏大。 有大志而重权柄。 及盛名伟业也。 舌相捷法公笃曰。 舌为心之苗。 能发五音。 而分宫商角微羽。 是为交际之官。 而占应对与衣禄之关系。 不可不查也。 大抵以薄大者。 善辩而多才。 能应对知机。 通今博古。 主运筹昼策。 而决胜也。 以敦厚者。 诚信而愚朴。 作事稳见。 而不妄也。 又以尖长者。 机巧而多智。 作事阴险勇为。 而有毒也。 椭圆者。 忠厚而直快。 作事持义守礼。 而有信也。 凡红而鲜明者。 清闲而有恒。 衣禄有余也。 青而枯滑。 劳碌而痚懈。 常多宿疾也。 黑暗不润者。 贪妄而恶疾。 淫乱自戕也。 杂花不一。 悋悭而见小。 驳杂受制也。 故黄者多俗。 而鄙其行为。 紫者多夭。 而无寿徵。 多纹者贵而英明。 善交际。 及外交政客之例。 以薄细而舐准者。 主贵而有权。 然多劳碌奔驰。 善筹画也。 以粗厚。 而 舐准者。 则平常而无用也。 项相条解公笃曰。 项为流通之地。 上下之关键也。 故以长大为合格。 女人凤颈。 必配君王。 凤颈者。 言其项长也。 又相法经云。 肥人不忌项短。 而忌项小也。 瘦入不忌项长。 而忌项短也。 刻下无论男女。 皆宜项长而合格。 丰足衣禄。 而刑克亦少。 至于女格。 尤不可项短。 盖长者主贵而多子女。 性和顺而无疾苦。 短者主贱而少子女。 性浮燥而多病疾。 此其不流通故也。 兹将各类形式分别录后。 一.植长植长者。 项匀而长也。 其人流通而达外务。 又能远谋万里。 遨游天下。 有遇合而发达也。 女格尤以此为吉。 助夫立业而旺子。 量大而慈良也。 二.短项短项者。 头与肩连。 短而不见项也。 其人性情妒焊量小。 可随时软化。 而含毒质也。 男主劳碌困苦。 而无收场。 女主破败刑夫。 而为贱品也。 三.缩项缩项者。 头连大椎。 颊连腕锁骨也。 另格贵不过典狱。 主阴险心毒。 卑鄙而贪也。 女格主刑三夫。 又刑子女。 愚拙妄贪。 破败无依。 均下贱居多也。 四.三涤三涤者。 项上有横纹三转也。 一名寿縧。 主有晚福。 而能安享。 性慈和而知足也。 亦主子女发达而贤良。 无忧虑而少累也。 五.余皮余皮者。 项之皮松而有多也。 主先天充足。 而享大寿。 细腻而润者。 主平安而多寿也。 粗燥而滞者。 主劳碌而多寿也。 六.项大项大者。 圆大而有力也。 主器量宏大。 志向远大。 智识作为亦大。 此为流通。 而无障碍也。 如凹凸露筋蚓。 主刑克人丁。 而多劳也。 七.项小项小者。 不圆而不足也。 主器量狭小。 志向低小。 思想见解作为均小。 此为不流通。 而多障碍也。 如凹凸露筋蚓。 主多疾厄。 而刑克也。 八.结喉结喉者。 喉管突出而不收藏也。 主劳碌多寿。 父母无力。 弟兄失助。 古法谓客死他乡。 今则不验。 结喉收藏者。 主安闲而少刑克也。 脐相捷法公笃曰。 脐者太极之别名。 先天之气管。 如瓜之有蒂也。 形成于腹。 而似太极图之形式。 下名丹田。 男子之气海。 女子之血海。 内通肾络。 而交督脉。 凡婴儿受胎。 先有此根蒂。 然后化形质。 即天一生水之义也。 故下名太极盒。 而为纯阳之处。 两侧为仰月痕。 即月之左上弦右下弦也。 上为覆月盎。 而为纯阴之处。 中有凹肉两突。 即阴阳交姤之点。 故名两仪胎也。 两侧有纹痕小点。 名群星垣。 即化生万物之义。 其形虽小。 俨然一浑天仪也。 是以脐喧深大而有势。 主仁慈而大量。 能容物也。 宜高起而上仰。 主清高而智敏。 享盛名也。 不宜平满。 及凸突。 主贫贱而劳舌。 刑克而夭亡也。 古法谓能纳李者。 主贵名流芳。 具上智而能发展也。 亦多子女。 而绍箕裘也。 两角上仰。 主敏慧好学。 贵名有为。 亦旺子女。 及身后之事业也。 四维有蛛蛛纹。 主一奇贵。 盛世多文贵廰道之职。 乱世多武贵师旅之权。 女格则子女多而贵显也。 又有五行纹。 周维五根纹痕是也。 亦主武贵。 今世可至师旅。 及边将之镇守。 临险而发达。 因祸而为福也。 凡平满浅小者。 主子女不力。 或忤逆。 刑克最重。 衣食不充也。 两角下反者。 主愚鲁而任性。 破败而刑克。 好酒恋色。 有偏嗜也。 最低下者。 主淫贱而笨拙。 加以多粗毛。 主淫乱而急燥。 男女皆然。 偏左者。 先妨父宫。 女倍于子。 偏右者。 先妨母官。 子倍于女。 男女亦同也。 肩相捷法公笃曰。 肩者。 辅佐之一小部。 于关系颇轻。 分数又少。 然亦有一线关系。 兹特录之。 凡男女之肩部。 均宜平厚有势为吉。 主厚禄而多福。 男子肩尖耸。 主恶疾而孤苦。 劳碌而惊惶。 一生无平安之福也。 惟火形不忌肩耸。 反贵至将相而成功。 然亦劳碌走险。 唐代之马周。 宋代之寇准。 是也。 女子肩耸。 主刑夫而心毒。 量狭而气燥。 亦有生离再嫁。 或主恶病夭亡。 男子肩下削。 主百事不成。 寒苦度日。 女于肩下削。 主刑夫克子。 淫乱凶死。 惟贫贱之人。 能善终也。 故有美女无肩。 尤将军无项之说也。 乳相捷法公笃曰。 乳有七窍。 为先天之祖气。 子女之命宫。 精血会聚之所。 故人初生。 奈以此养成。 呼吸之气管。 肝肾二络占多数。 医家治乳痊。 分内吹外吹。 亦以平肝和肾为主方。 于女格关系尤重要焉。 大体以乳头黑实者为吉。 主有子女。 而寿徵也。 乳头侧有痣。 主子女聪敏。 及贵能而有为也。 乳头仰上者。 主多子女。 及有恒而立业也。 乳头坚硬者。 主有寿根。 及有禄而多子也。 乳头朝下者。 主子女弱。 及多忧而疾病也。 乳头平软者。 主多疾厄。 及刑伤而急燥也。 乳头红嫩者。 多为佣仆。 及刑克而不寿也。 乳毫以一二三根为吉。 主性平和而子女勤能。 毫多而粗者。 主性刚燥而子女愚拙。 又有四乳者。 男主贵而智勇。 多好酒贪淫也。 女主寿而子贵。 多刑夫星也。 又有三乳者。 主有刑克而贵禄也。 男王偏嗜好淫。 亦有专长一能以成名。 女主灵巧性燥。 亦有刑夫教子以宏恢。 此奇相之一也。 腋毛捷法公笃曰。 腋毛在肩井之下。 夹窝之间。 内为肺络之正系。 亦有重要关系。 余考男子无腋毛。 主凶死者。 十居其七。 忧愁刚燥而死者。 十居其三。 有腋毛而粗浓者。 主急燥而恃勇。 多劳而反覆。 有腋毛而柔细者。 主聪敏而谨慎。 清闲而平安。 女子无腋毛。 富贵者。 主淫乱而私奔。 以致丧节败名。 服毒自剔。 贫贱者主流落而无依。 以致痼疾困苦。 终身遗恨。 女子有腋毛而粗浓者。 主性偏僻而急燥。 刑夫再嫁。 次亦孤宿守寡。 女子有腋毛而狐臭。 主淫乱下贱。 三嫁末休。 次亦刑克劳苦。 恶病不已。 女子有腋毛而柔细者。 主和顺而贤淑。 旺夫而多禄。 女子有腋毛而汗香者。 主大贵而子女亦贵。 性明敏而贤良。 古人选妃之定法也。 玉茎条解公笃曰。 玉茎者。 灵龟也。 五行属水。 五脏属肾。 子女之根源。 人类之关键。 亦有考查之必要。 一呼下阴。 一呼阳物。 实外阳而内阴也。 离中之精。 化而为汞。 是为太极之。 故俗名极也。 兹将各类分别录后。 一.红实红实者。 禀受之气清也。 其先天之灵根不同。 父母之环境安好。 主妻妾贤淑而和顺。 又能操持助夫。 以立业也。 子女得力。 以发达也。 二.自莹白莹者。 气清而根厚也。 有离奇之思想。 智敏之有恒。 子女多而成立。 谋为成而宏恢也。 三.活龟活龟者。 能屈能伸。 而有收藏性也。 其人聪敏灵巧。 具有远大眼光。 刚正不屈。 贵名有成。 技艺广誉。 又多子女。 而有厚禄。 次亦是衣食而完善也。 四.死龟死龟者。 大而不收藏。 如已死龟头也。 此为下贱之人。 劳苦之相。 应船夫水手。 肩挑背磨也。 五.囊纹囊纹者。 肾囊多皱纹。 如核桃米也。 其纹多者。 主享大寿。 其痕皱露者。 主聪慧而特智。 其纹痕少者。 主才智短而寿弱。 无纹痕者。 不夭亡则孤苦也。 六.热精热精者。 其精热而浓也。 此为应有关系。 主有子女也。 愈热而子女愈多。 无疾而易养也。 七.冷精冷精者。 其精冷而烯也。 此为反常关系。 主无子女也。 是名孤刑。 及不寿也。 如稍冷者。 亦有子。 多疾厄。 而不易养成也。 八.独肾独肾者。 一个肾子也。 主宏恢而富业。 多进田宅。 又主弟兄和睦。 内顾无忧。 妻妾才能。 内助有力。 子女少而寿微弱也。 牝牡户条解公笃曰。 牝户者。 即生殖器是也。 坎中之精。 丹中之铅。 外阴而内阳。 关系子女之重要部位也。 又关人名誉气节。 是为贵贱之门。 亦平生之志也。 兹故录之。 一.黄毛黄毛者。 牝户之毛。 黄如金丝也。 主大贵而聪敏。 刚复而恃才。 及淫而有寿。 毒而骄傲。 汉吕后有之。 贵为帝后也。 二.红毛红毛者。 牝户之毛。 红鲜而如珠砂也。 主大贵而淫乱。 及不善终。 性情窄狭而急燥。 明敏而偏见。 任性而嫉才。 唐杨贵妃有之。 三.暗滞暗滞者。 灰睛滞手而不润也。 主贫苦下贱。 刑夫克子。 本身劳碌。 而多遗累。 及牵制也。 四.拳珠拳珠者。 阴毛曲卷如珠也。 主大贵而操国柄。 英明过人。 志向远大。 刚腹自用。 才智绝伦。 为女中之杰。 大周武后有之。 亦主淫而有寿也。 五.柔细柔细者。 牝户之毛。 柔细清润也。 主贤淑而和蕴。 慈良而才能。 助夫旺子。 今世亦有贵名。 而占政治地位者。 多才智勇为。 而又贞静也。 六.粗浓粗浓者。 牝户之毛。 粗而浓多也。 主寿而好淫。 旺子女而刑夫。 有再嫁三嫁者。 禀受之气粗浊。 故也。 亦有贞操而刑夫者。 孤房独宿也。 七.不树不树者。 牝户完全无毛也。 主淫乱居多数。 不寿居少数。 又主贫贱居多数。 富贵而有缺点居少数。 凡无毛者。 皆有偏僻窄狭之怪异性情也。 八.挺角挺角者。 牝户有突肉如鼓角。 或挺肉如旋螺也。 主劳苦居多。 而无生育也。 又主父母破群。 初年无倚。 而寄食于族戚也。 九.五色五色者。 阴毛有五色合并也。 男主草泽英堆。 因时势逼迫而发达。 异路功名也。 女主先贱后贵。 因人力爱惜而贵禄。 庶妾宠幸也。 十.丰腴丰腴者。 牝户丰突肥腻而高也。 主坤道之正气。 柔和而有气节。 旺夫又旺子女。 而有恒志也。 谷道条解一.方肛方肛者。 四方起楞。 大解方式也。 男女皆主奇贵。 而享盛名。 汉淮阴侯有之。 或三楞亦名贵而清禄。 盖谷道圆而不方。 故也。 二.乱毛乱毛者。 谷道毛多而粗乱也。 有阴阳之交。 皆多乱毛。 男女生此。 均主聪明而好淫也。 三.柔细柔细者。 谷道之毛均柔细而若无也。 主和平守礼。 稳见多禄。 大势之亨吉也。 四.无毛无毛者。 谷道完全无毛也。 主不守正义而好淫。 不由正途而冒险。 乱世主异路功名。 而不善后。 一主刑人丁。 而少子女也。 量寿要诀公笃曰。 古人谓相法秘诀。 寿夭最难。 不独人中。 惟神是定。 其法固精确。 其用则难定矣。 大凡寿数。 皆以厄年为定法。 其不在厄年而死者。 盖有正厄。 傍厄。 应证厄。 三种也。 故达摩麻衣。 有三九四九。 六七七七之说。 皆略而不详。 此篇因寿数而立也。 余考天道纯厚。 人之禀受亦厚。 智识之开化较迟。 性情之行为较诚。 天道机薄。 人之禀受亦薄。 智识之开化较早。 性情之行为较巧。 寿数随之加减。 上古耋髦期颐不足奇。 今则几希矣。 故现在之格局。 声音散漫不聚。 目神浮淡无根。 唇掀齿露。 气泄不收。 均占多数。 此不寿之格。 亦气数使然也。 然死厄有定数。 厄年有先后。 男子以九年为一厄。 中有七年一厄者。 女子以八年为一厄。 中有六年一厄者。 余考易经纂辞。 有太极初判。 化而为二。 乃九七也。 八六也。 按九数为离之中女。 七数为兑之少阴。 盖男子外阳而内阴。 其气化而为奇。 而应阴气也。 八数为艮之少男。 六数为乾之老阳。 盖女子予外阴而内阳。 其气化而为偶。 而应阳气也。 此后天之阴阳反应。 即阴上阳下之义也。 又考河图洛书。 中有震临艮位。 其动爻化而为九。 是为长男。 巽临坤位。 其动爻化而为七。 是为长女。 此九七之化气也。 乾临离位。 其动爻化而为八。 是为老阳。 离临震位。 其动爻化而为六。 是为中女。 此八六之化气也。 此先天之阴阳并行。 奇偶自相交姤之义也。 故九年七年。 为男子定厄。 八年六年。 为女子定厄。 凡行厄年之运者。 不死亦重疾。 或飞灾横祸。 或官讼刑克。 或损失株累。 然亦有从厄年而发达者。 乱世多此格也。 盖其形局煞重而露威。 则从正厄年中。 临险而发达。 至傍厄年中。 必受挫折也。 其形局和蕴而深藏。 则从正厄年中。 驳杂而破败。 傍厄中反有利益也。 至于不厚不薄。 不露不和。 则从应证厄年中有妨害。 而正厄年傍厄年。 均无关系也。 此余历年经验。 再从医学数学丹经中参透。 而应证也。 古人有知之而不详言者。 当在五代以前。 而散乱见之。 后人有不知而妄言者。 当在宋代以后。 而挪杂乱之。 兹特分别详注。 正厄年。 傍厄年。 应证厄年。 为量寿要诀之千古定法。 以俟高明采取而用之也。 男格厄年法一.九岁此男子第一度正厄。 形质清瘦而露。 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形质浊厚而藏。 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形加一岁。 则十岁为傍厄。 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形加二岁。 则十一岁为傍厄。 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形加三岁。 则十二岁为傍厄。 薄金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形加四岁。 则十三岁为傍厄。 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形加五岁。 则十四岁为傍厄。 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之格局。 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即木火局加六岁。 士金局加八岁。 皆傍厄年也。 兼体之格局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即木金局加三岁半。 水土局加 三岁。 皆傍厄年也。 其形质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 形质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是为重厄。 则据各形而加也。 二.十八岁为男子第二正厄年。 如形质清瘦而露。 则十六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质浊厚而和。 则二十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形加一岁。 则十九岁为傍厄。 二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形加二岁。 则二十岁为傍厄。 二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形加三岁。 则二十一岁为傍厄。 薄金十九岁。 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二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形加四岁。 则二十二岁为傍厄。 二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形加五岁。 则二十三岁为傍厄。 二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 如水木形加五岁。 火土形加七岁。 皆傍厄年也。 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即木土形加四岁半。 火金形加两岁半。 皆傍厄年也。 其形质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 形质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是为重厄。 则据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七岁为男子第三正厄年。 如形质清瘦而露。 则二十五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质浊厚而和。 则二十九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二十八岁为傍厄。 三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局加二岁。 则二十九岁为傍厄。 薄者二十七岁为重厄。 厚者三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局加三岁。 则三十岁为傍厄。 薄金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形加四岁。 则三十一岁为傍厄。 二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形加五岁。 则三十二岁为傍厄。 三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金水形加四岁。 土金形加八岁。 皆傍厄年也。 如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水土形加三岁。 水火局加一岁半。 皆傍厄年也。 其形质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 为傍厄之应证厄。 其形质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 为傍厄之应证厄。 又有两厄合一。 则据各形而推也。 四.三十六岁为男子第四正厄年。 又以此厄为最凶。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形加一岁。 则三十七岁为傍厄。 三十九成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局加二岁。 则三十八岁为傍厄。 薄火则三十六岁为重厄。 厚火则四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局加三岁。 则三十九岁为傍厄。 薄金则三十七成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则四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形加四岁。 则四十岁为傍厄。 三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局加五岁。 则四十一岁为傍厄。 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 又当考其部位。 查其气色。 此厄及吉凶成败关键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金水加四岁。 水木加五岁。 皆傍厄年也。 如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木金局加三岁半。 水土形加三岁。 皆傍厄年也。 其形局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五.四十二岁为男子第五正厄年。 从九数而转七数。 故在四十二岁也。 如清瘦而露。 则四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浊厚而和。 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四十三岁为傍厄。 四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形加二岁。 则四十四岁为傍厄。 薄火则四十二岁为重厄。 厚火则四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局加三岁。 则四十五岁为傍厄。 薄金则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则四十七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局加四岁。 则四十六岁为傍厄。 四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局加五岁。 则四十七岁为傍厄。 四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木火局加六岁。 火土形加七岁。 皆傍厄年也。 如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水土局加三岁。 水火局加一岁半。 皆傍厄年也。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 形局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六.四十九岁为男子第六正厄年。 此为七七之数。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四十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五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木局加一岁。 则五十岁为傍厄。 五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局加二岁。 则五十一岁为傍厄。 薄火则四十九岁为重厄。 厚火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局加三岁。 则五十二岁为傍厄。 薄金则五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五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局加四岁。 则五十三岁为傍厄。 五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局加五岁。 则五十四岁为傍厄。 五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木火局加六岁。 火土局加七岁。 皆傍厄年也。 如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水火局加一岁半。 火金形加两岁半。 皆傍厄年也。 其形局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 其形局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七.五十八岁为男子第七正厄年。 又以九年加推。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五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六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形加一岁。 则五十九岁为傍厄。 六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火局加二岁。 则六十成为傍厄。 薄火则五十八岁为重厄。 厚火则六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金局加三岁。 则六十一岁为傍厄。 薄金则五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厚金则六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木局加四岁。 则六十二岁为傍厄。 六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土局加五岁。 则六十三岁为傍厄。 六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 亦以此三法考查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其他如上例。 八.六十七岁 为男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 九.七十六岁 为男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八十五岁 为男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一.九十四岁 为男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女格厄年法一.八岁为女子第一正厄年。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九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十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十一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 则十二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十三岁为傍厄。 凡木火局与薄金。 均提前二年。 水土局与厚金。 均提后二年。 皆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水木局加五岁。 水金局加四岁。 皆傍厄年也。 其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 如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 皆傍厄之应证厄。 又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二.十六岁为女子第二正厄。 如清瘦而露。 则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浊厚而和。 则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十七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十八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十九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 则二十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二十一岁为傍厄。 凡木火局与薄金。 均提前二年。 水土局与厚金。 均提后二年。 皆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火木加六岁。 火土加七岁。 皆傍厄年也。 如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火水加一岁半。 火金加二岁半。 皆傍厄年也。 薄者提前二年。 厚者提后二年。 均为傍厄之应证厄。 又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四岁为女子第三正厄年。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二十二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二十六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二十五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二十六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二十七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 则二十八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二十九岁为傍厄。 凡火木局与薄金。 均提前二年。 水土局与厚金。 均提后二年。 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金水局加四岁。 金土局加八岁。 皆傍厄年也。 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金木局加三岁半。 金火局加二岁半。 皆傍厄年也。 清瘦而露。 则提前二年。 浊厚而和。 则提后二年。 均为傍厄之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四.三十二岁为女子第四正厄年。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三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三十三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三十四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三十五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 则三十六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三十七岁为傍厄。 凡木火局与薄金。 均提前二年。 如水土局与厚金。 均提后二年。 为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 则照正数而加推。 如木水局加五岁。 木火局加六岁。 皆傍厄年也。 如兼体相克者。 则照正数而减半。 如木金局加三岁半。 木土局加四岁半。 皆傍厄年也。 薄者提前二年。 厚者提后二年。 皆傍厄之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加推也。 五.四十岁为女子第五正厄年。 女格以此厄为最凶。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三十八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四十二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四十一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四十二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四十三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四十五岁为傍厄。 薄者提前二年。 厚者提后二年。 均傍厄之应证厄。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兼体如上例。 六.四十六岁为女子第六正厄年。 此八数之转六数他。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四十四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四十八岁。 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四十七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四十八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四十九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 则五十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五十一岁为傍厄。 凡木火局与薄金。 均提前二年。 凡水土局与厚金。 均提后二年。 为傍厄之应证厄。 亦有两厄合一。 则以各形加推。 兼体如上例而类推。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七.五十二岁为女子第七正厄年。 如形局清瘦而露。 则五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形局浊厚而和。 则五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 如水局加一岁。 则五十三岁为傍厄。 火局加二岁。 则五十四岁为傍厄。 金局加三岁。 则五十五岁为傍厄。 木局加四岁。 则五十六岁为傍厄。 土局加五岁。 则五十七岁为傍厄。 凡木火局与薄金。 均提前二年。 凡水土局与厚金。 均提后二年。 为傍厄之应证厄。 兼体加推如上例。 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八.六十岁 为女子第八正厄年。 加推如上例。 九.六十八岁 为女子第九正厄年。 加推如上例。 十.七十六岁 为女子第十正厄年。 加推如上例。 十一.八十四岁 为女子第十一正厄年。 加推如上。 十三.九十二岁 为女子第十二正厄年。 加推如上。 西人各地重要取义法公笃曰。 相法有天道之转机。 地形之偏重。 山水之钟灵。 盛衰之变化。 古法多定论。 执而不变矣。 剩下万国共和。 全球交通。 种族之性质不同。 寒热之地带各异。 故国家法律。 有临时之采择。 时势潮流。 有趋向之必要。 各海口。 各商埠。 五方杂处。 余留心考查。 则有各因地形而取者。 其部位相同。 事业相异。 惜乎余末游历欧美。 不窥全豹也。 兹以所得者。 分别录后。 他日如遂余愿。 另有增补。 刻下欧美有新相法。 然皆偏于一掌。 及偏于一骨。 此为吾国数千年前之一小部份。 研究过程。 不足为定法明矣。 至于形与声之考查。 为贵贱之必要。 神与色之认定。 为吉凶之先机。 则未闻也。 兹以余之经验。 与其人之事实相应者录下。 一.法国人肥厚而白。 以印堂宽突为第一。 金睛有威聚瞳为第二。 两颧上耸。 土星圆隆。 为第三。 其他部位。 则为辅佐部位。 仍附带关系也。 故相法有舍轻取重之点。 分类如下。 凡特贵之局。 有当时大权。 显赫。 有身后盛名流芳。 其印堂高突方隆。 长横有楞。 其骨有三寸四寸。 至眉尾棱角止。 有此则为大贵。 加以金睛有威。 此为大贵重柄。 如土星丰隆。 两颧高耸。 此为国家安危之人材。 具有总统资格。 次亦内阁各首长之格。 其人有大精神。 大谋略。 智勇兼全。 刚毅英明。 机巧远见。 阴险出奇。 以成其伟大事业也。 印堂高突宽方。 长横过眉尾。 金睛无威煞。 土星两颧堆突有势。 此为民政领袖。 次则议会院长。 交通大员。 外交大臣。 及出国领事职务。 或临时公使任命。 其人英明多才。 远谋多智。 善应对而有胆识。 通权变而逢时机。 有安危贡任也。 印堂高突宽方。 长横过眉尾。 金睛有威煞。 两颧上插高耸。 此为军政领袖。 陆军总长。 海军总长。 出而为大帅大将。 次则航空司令。 要塞司令。 此为武职。 而有拓土之功。 其人勇悍刚燥。 坚固持久。 任劳有恒。 贪功涉险。 胆智均长。 而成其功用也。 印堂高突宽方。 长横过眉尾。 金睛无威而和。 土星高起圆隆。 年寿有梁。 此为财政领袖。 及财政总长。 财务大员。 以及开辟利源。 享受盛名。 其人机巧知时。 英明达物。 志向坚固而有恒。 见解远大而预算。 心深贪功而任劳也。 金睛而和。 神充而收。 土星圆隆。 两额高耸。 此为专门人材。 及教务司绎。 文化之家。 开办学校。 渊博之士。 发明物品。 最高者为司法院长。 以及法官律师。 警察厅长。 以及县政市政。 勷助政治人材之例。 此为中贵下责之局。 其人聪明多才。 机巧多智。 明利害。 知是非。 通常智识。 与出类拔萃不一也。 土星圆隆。 两颧敦厚。 眉低压目。 印堂窄小。 此为经济专家。 营谋利源。 及实业鑛务。 远商近贾。 作富而不贵之局。 其人深通社会情形。 迎合时人心理。 任劳贪利。 用机行诈。 以成其功用也。 印堂窄小。 两颧平厚。 边城陷弱。 中岳匀圆。 此为农工技艺。 而有职业。 充足衣禄之局。 如神充和敛。 土星植隆。 方可发达而致富。 其性则有贤愚不等。 巧拙不齐。 慎细勤劳。 此为中下之格也。 印堂方楞高突长横。 此合地形重要。 他部陷弱不足。 亦为贵格。 而有惊人事业矣。 如加金睛有威煞。 则智勇全备。 而权重矣。 如两颧上插高耸。 又进一级。 举足轻重。 而有安危关系。 再有土星圆隆。 或地阁上仰。 或两腮方突。 此为特贵大贵之格。 而有特殊事业也。 血印堂陷弱窄小。 皆非大富贵之局。 虽他部奇特。 亦不过中下之贵。 衣禄充足。 而无惊人事业。 亦无大权盛名。 又无建树发明也。 加以中岳尖坠。 两颧低弱。 此为风尘流落。 驳杂奔驰。 虽有才智。 而不发达也。 如中岳断节。 颧纹冲破。 此为苦工杂役。 奴仆下人。 倚人度日之格也。 法国人之厄牢行运。 男子以九年为一厄。 女子以八年为一厄。 但以提后二年。 及三年。 为验。 其气色认定。 大体与中国。 同细则稍异。 推论可也。 气色详解。 录第三集中。 二.英国人高颀而紫。 以两眉清细修长。 高起有棱为第一。 口阔腮方为第二。 山根高起成王柱为第三。 金睛蓝乌珠而聚瞳为第四。 其他部位奇特。 皆是辅佐。 关系颇轻。 当以前四项为标准。 按英人于五大洲均有地土。 其他小区别。 则从各地山水性质而认定之。 兹将各类录后。 两眉清细修长。 高起有棱。 或上竪有势。 有此即贵。 而作惊人事业。 加以水星阔大。 方棱。 匀厚。 上仰。 大贵之格成矣。 为国家柱石之臣。 卿相之职。 再加山根上贯。 主大功受爵。 裂土封王。 如又金睛蓝乌珠。 主英明多才智。 勤能又阴险。 上则为帝为王。 次则内阁宰辅。 其最低下者。 亦各首长之格也。 两眉清细修长。 高起有棱。 金睛蓝乌珠。 加以水星阔大四字口。 或仰月色弓口。 此为民政。 长吏治枢纽。 议院大臣。 外交大臣。 次则出国领事。 临时公使。 其人英敏多才。 勇能多智。 阴险机巧。 以成其功也。 两眉清细修长。 上竪有势。 金睛蓝乌珠。 加以山根高贯伏犀。 而成玉柱。 此为军政人材。 而握兵柄。 军机大臣。 陆军总长。 海军总长。 次则航空司令。 要塞司令。 已成功之上将侯爵。 现任之中将边镇。 其人刚勇。 好争。 任劳有恒。 冒险成功尤多有特殊事业也。 两眉匀细长棱。 两腮椅角成势。 水星方仰。 山根高起。 土星圆厚。 此为财政大臣。 财务专员。 次则开辟利源。 督理关税。 其人慎细机巧。 深谋远见。 而为用也。 水星阔大。 方厚匀仰。 山根高大。 金睛蓝乌珠。 神活泼清充。 此为教育总长。 司法院长。 惊察大臣。 交通大臣。 工商大臣。 勷助政治人材之例。 次则高级校长。 专门人材。 法官律师。 牧师县政。 此为中贵下贵。 及各过于权。 其人明是非。 有才智。 而出类拔萃占少数也。 水星阔大。 方厚匀仰。 两目活泼清充。 中岳长植丰匀。 边城上插高突。 此为经济致富之格。 远商近贾。 开辟利源。 经营实业。 发明物品。 作富而不贵论。 其人机巧有胜算。 贪利任劳怨。 智拙不一也。 中岳高长。 两颧上耸。 天仓陷而地库弱。 眉短促而口反小。 此为工业杂技。 小商佃农之格。 因劳动而足衣食。 如水星稍厚大。 方可发达致富。 其人巧拙不等。 贤愚不一。 良莠不齐。 勤懈亦不一也。 两眉修长有势。 清细高起有棱。 虽他部陷弱。 亦可发达。 至于事业大小。 则又考查山根水星目神两颧各部。 如两眉合格。 则为中贵。 如加四字口。 或仰月口。 则成中上之贵。 再加上贯玉柱。 则为大贵之局。 如目又好。 则贵不可言。 为当时显赫。 及百代流芳也。 两眉短促低弱。 口小薄反不匀。 山根陷弱。 皆非富贵之局。 而无惊人事业。 亦无留名机会。 假定他部奇特。 凸突有势。 亦不过充足衣禄而已。 如他部平常。 或不足。 则为风尘流落。 挫折劳碌。 而无立身之地。 再加土星尖露。 神惊光浊。 肉浮而流。 则为苦工杂役。 奴仆下人。 倚人度日之格也。 英国人之厄牢行运。 大抵与中国同。 男子九年为一厄。 女子八年为一厄。 其傍厄之加数较重。 正厄轻而无咎。 纹痕气色。 大体则相同。 细则又稍异。 又以风俗法律。 推想可也。 三.美国人红紫精干而坚。 有南美北美之分。 种族不一。 均以地阁上仰朝天。 两腮方突重城为第一。 伏犀骨方拱圆突为第二。 福堂骨高超三角。 上连边城为第三。 蚯蚓盘乌珠瞳人缩小成聚瞳为第四。 其他部位则为附带之辅佐。 兹特详录如下。 地阁凸仰朝天。 两腮方突犄角。 有此一点。 已成贵局。 及作伟大事业。 加以伏犀骨高突方拱。 则成大贵之格。 而操全国安危之柄。 再加福堂上插。 蚓盘乌珠。 则具总统资格。 名达九州。 流芳百代。 其人英明有决。 智勇均备。 以成其大功也。 地阁朝天。 两腮犄角方大。 突于耳后。 加以伏犀骨方拱圆突。 上贯百会之巅。 此为民政领袖。 吏治枢纽。 内阁总理。 国务院长。 次则国议院长。 立法院长。 交通部长。 外交部长。 以及出国领事。 临时公使之例。 其人有大志而有恒。 有远见而多才。 英明有决。 坚固任劳。 以成其盛名事业也。 地阁朝天。 两腮犄角方突。 加以蚓盘乌珠。 瞳人聚锐有威。 此为军政领袖。 军机大师。 陆军总司令。 海军总司令。 航空总司令。 已成功之大将上将。 次则要塞司令。 边镇司令。 其人刚直守信。 好胜勇为。 坚决任劳。 阴险有恒。 以成其功用也。 地阁朝天。 两腮犄角。 加以福堂高起三角。 上接边城。 此为财政领袖。 财政总长。 财务专员。 次则开辟财源。 督理关税。 其人惯细聪明。 机巧正慧。 有新思想。 收远效果。 以成其功用也。 伏犀骨圆拱凸突。 中岳高隆有梁。 目凹深而活泼。 此为勷助政治人材。 县政市政。 教育实业。 法官警政。 校长牧师。 一切中贵下贵。 次则名重权轻。 其中智巧与愚拙不一。 慈良与阴险不一也。 边城骨有梁上插入山林。 下接福堂。 三棱角凸起。 加以土星圆隆长植。 两颧高突上插。 地库平正朝仰。 此为经济人材。 及富有产业。 远商近贾。 以及工艺专利。 因时发达。 作富而不贵论。 其人灵巧坚决。 持重稳见。 作丰衣足食之例。 地阁尖削而陷弱。 南岳窄小而低凹。 两目呆滞而神定。 福堂平而不起棱。 此为劳工杂役。 依人度日。 再加肉浮而流。 中岳尖露。 天仓地库冲陷。 此为飘流无依。 挫折耗散。 衣禄欠缺。 劳苦下贱之流。 其人愚拙而贪妄。 轻浮而颠倒。 以及聪明自误。 惑于偏邪。 而用之不正也。 地阁丰隆凸突朝天。 两腮犄角方突。 有此即为大贵。 再加伏犀骨圆拱方隆。 则为惊人事业。 加以两目玄黄。 蚓盘乌珠。 瞳人缩小。 则具元首总统资格。 握一国安危之柄。 及流芳百代也。 美国人之厄年行运。 大体与中国同。 男子以九年为一厄。 女于以八年为一厄。 但多以提前二年之应证厄为重傍厄加数均轻。 其气色之大体。 亦与中国相同。 惟红紫二色容易混乱也。 四.德国人高隆坚露而方白。 以两颧上插高耸入玉堂为第一。 两目细长上竪。 玄黄有威煞为第二。 华盖骨长横过边城为第三。 两耳长厚贴轮垂珠。 两眉平长上竪有势为第四。 其他部位。 皆附带之辅佐。 而无足轻重也。 兹将各类分别如下。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 下近鱼尾。 有此即能贵名。 而作惊人事业。 加以两日长竪。 乌珠玄黄。 锐光有威煞。 则操全国安危大权。 再加垂盖骨长横。 辅角骨高起。 则具元首总统资格。 次则内阁总理大元帅之例。 如两耳长大垂珠。 两眉长竪有威。 则有远大思想。 特别英明。 而流芳百代也。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 下近鱼尾。 加以两目长竪。 乌珠玄黄清充。 此为政治人材。 民政领袖。 内阁总理。 国议院长。 次则外交部长。 交通部长。 立法院长。 教育部长。 又次则为出国领事。 临时公使。 其人英明而勇。 坚决而刚。 坚忍耐劳。 持久有恒也。 两颧高突上插。 玉堂。 下近鱼尾。 加以华盖骨长横。 辅角骨圆拱。 此为军政人材。 军机大元帅。 陆军总司令。 海军总司令。 航空总司令。 已成功之大将上将。 次则要塞司令。 边镇司令。 卫戍司令之例。 其人任劳有恒。 坚决勇为。 刚燥好胜。 以成其功用也。 两颧上突入边城。 下近鱼尾。 加以两耳垂珠而长大。 两眉细长上竪。 此为财政人材。 财政总长。 财务专员。 次则开辟利源。 督理关税。 创办实业之例。 其人明敏多才。 查隐知微。 远见贪功。 任劳稳见也。 两目长竪而清。 乌珠玄蚓而充。 加以华盖骨长横。 两耳垂珠。 两眉长拂。 此为教育人材。 文化大家。 哲学博士。 以及司法律师。 警察官佐。 县治市政。 一切勷助政治人物。 中下之贵也。 其人贤愚不等。 巧拙不一。 皆具中常智识也。 辅角骨高起,天仓丰满。 水星阔仰。 地库厚朝。 两耳垂珠。 两眉修长。 此为富而不贵。 享受余业。 经济利源。 以及远商近贾。 工业技艺。 因时而发达之格。 具有通常智识。 机巧任劳。 稳见有恒也。 两观平小下坠。 或纹痕冲破。 虽他部奇特。 亦不过中下之贵。 而作寻常事业。 如两目短矩圆。 乌珠小淡。 华盖不起。 此为劳碌奔驰。 挫折失业。 再加眉短低促。 耳小短弱。 则为风尘无依。 衣禄不足。 次则劳工舌役。 奴仆下人之格也。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 下近鱼尾。 有此足可发达。 离他部陷弱。 亦作惊人事业。 再加两目长竪。 玄明充聚。 更进名级。 如华盖长横。 则有全国安危权柄。 如两耳垂珠而长大。 两眉修长而上竪。 则英敏过人。 志向远大。 而作非常事业。 流芳千古也。 德国人之厄牢行运。 与中国稍异。 男子以七年为一厄。 女子以六年为一厄。 至于九年之厄。 皆发达之期。 又以加数之傍厄。 为刑克破败也。 其气色之吉凶。 大体与中国同。 五.俄国人高大敦厚。 以五岳高突如峰。 骨倍于肉。 为第一。 水星阔大歛角上仰为第二。 两目长大灰蓝。 神充聚而威煞为第三。 山根高起贯印为第四。 其他皆辅佐部。 无足轻重也。 兹特分类如下。 五岳高突如峰。 敦厚雄大。 骨过于肉。 有此即为大贵之局。 加以水星阔大歛角上仰。 此为大贵而操国柄。 及作惊人事业。 再加两目长大。 乌珠蓝明。 神充有威煞。 山根高起贯印。 此为贵不可言。 立身后盛名。 具有全国首长资格。 次亦特别重心人物。 其人刚勇果敢。 任劳务功。 坚决勤能。 持久有恒也。 五岳高突如峰。 敦厚雄大。 骨过于肉。 加以水星阔大。 歛角上仰。 此为政治人物。 行政首长。 党务领袖。 次则外交主任。 交通主任。 农工主任。 司法主任。 财政主任。 又次则出国领事。 临时大使之例。 其人英明多才。 智勇双全。 志大任劳。 坚忍持久也。 五岳高突如峰。 敦厚雄大。 骨倍于肉。 加以两目蓝乌珠。 神充有威煞。 此为军政人材。 全国军事首长。 陆军总司令。 海军总司令。 航空总司令。 次则要塞司令。 边镇司令之例。 其人刚直勇悍。 任劳务功。 好胜涉险。 勤能自恃。 以成其功用也。 五岳高突如峰。 骨倍于肉。 加以山根高起贯印。 印堂骨长横。 此为财政人物。 财政首长。 财务专员。 次则开辟利源。 督理关税。 创办实业。 以及会计全国金融。 预谋革新生产之格也。 水星阔大歛敛角。 北岳方突朝仰。 两目蓝睛神清充足。 此为上智中智。 勷助政治人材。 文化大家。 高等技师。 教育职员。 司法官佐。 县政警务。 市政铁道之类。 其人巧拙不一。 优劣不等也。 土星高起圆隆。 两颧上插敦厚。 两眉细长有棱。 印堂窄小纹冲。 此为远商近贾。 工业枝艺。 因时能进展。 衣食有盈余。 具有通常智识也。 五岳平小不拱。 肉多而浮。 虽他部奇特。 亦不过中下之贵。 加以口小唇纹。 目小神呆。 此为挫折无成。 流离辛苦之格。 再加山根陷弱。 印堂窄纹。 此为衣食不足。 困苦受制。 以及苦工贱役。 奴仆下人。 其人愚鲁而拙。 常识不充。 或有聪明市自悞也。 俄国人之厄年行运。 男子以九年为一厄。 女子以八年为一厄。 而加数之傍厄较重。 其气色之吉凶。 大体与中国同。 六.日本国人 清秀白润。 以神清有威煞。 蚯蚓盘乌珠为第一。 两颧高耸。 上插入边城为第二。 两眉修长。 上竪有威为第三。 土星植隆。 口阔腮方为第四。 其他皆辅佐部位。 无足轻重也。 兹特分类如下。 两目长大上竪。 玄清有威煞。 蚯蚓盘乌珠。 有此即可贵名。 而作惊人事业。 加以两颧高耸。 上插边城。 此为大贵盛名。 而操国柄。 再加两眉修长。 上竪有威。 此为公侯将相之格。 再加土星植隆。 口阔腮方。 此为帝王之格。 及百代流芳之事业也。 两日长大上竪。 玄清有威煞。 蚓盘乌珠。 加以两颧高耸。 上插边城。 此为政治人材。 民政首长。 内阁总理。 又次为内务省。 外交省。 各首长之格。 其人英明阴险。 机巧不测。 深谋任劳。 好胜贪功也。 两目长大。 玄明有威煞。 蚓盘乌珠。 加以两眉修长。 上竪有势。 此为军政人材。 陆军省。 海军省。 次则航空司令。 要塞司令。 已成功之大将上将。 其人刚勇好争。 贪功务名。 负气冒险。 任劳有恒也。 两目长大玄明有威。 加以土星丰隆。 口阔腮方。 此为财政大臣之藏相。 警察大臣。 出国领事。 临时大使。 次则督理关税。 开辟利源。 其人机巧奸诈。 慎细深谋。 具有中上才智。 深通各国情形也。 两颧高突近鱼尾。 加以两眉秀细修长。 土星圆隆。 口阔腮力。 此为勷助政治人物。 教育人材。 哲学博士。 县治市政。 司法律师。 一切中下之贵。 其人巧拙不等。 良莠不一。 具有通常才智也。 两眉细长。 福堂高棱。 土星圆齐。 口匀厚仰。 地库方隆。 此为经济大家。 银行人材。 以及远商近贾。 工业技艺。 因时发达。 衣食充足。 又进田宅。 富而不贵之格。 其人聪明任劳。 机巧狡诈。 深谋远见也。 两目浊淡流光。 两颧低小。 两眉短促。 土星尖坠。 水星小反。 此为劳工苦役。 奴仆下人。 衣食不充。 依人度日之格。 其人巧拙不一。 虚浮不定也。 日本国人之厄年行运。 男子九年一厄。 女子八年一厄。 亦有加数傍厄。 但以提前之应证厄为用居多。 气清故也。 其气色吉凶。 完全与中国同。 公笃曰。 西人之相。 大体如上论。 亦有相连之国。 以此类推可也。 余以其人事实。 又据多数像片考查。 参合而定也。 他日余能游历。 另补细则。 至于寒带之人。 形质与精神有余。 而气色不足。 热带之人。 精神与气色不足。 而形质有余。 故寒带之人多寿。 而运入较迟。 热带之人多夭。 而运暂较早。 温带之人。 精神与气色有余。 而形质不足。 则盛世多寿。 而运平稳持久。 乱世多夭。 而运暴发多变。 故用相法。 先查其何形。 体。 次查其何地形。 分其气候之寒热。 取其主客之衰旺。 自容易分别其贵贱。 知其贫富。 定其寿夭也。 中国各地重要取法公笃曰。 地形为相法纲领之一。 盖山水气候。 而化形质故也。 古人有南北之分。 略而不详。 其大纲有三。 凡山多水少者。 以形格骨质。 多占分数。 水多山少者。 以精神气息。 多占分数。 山水各半者。 以声音气色。 多占分数。 兹特分录如下。 一.南人南人者。 长江以南之通称也。 以南岳为地形之重要。 而形局浊厚者。 反为贵格也。 盖南方水多山少。 其人物清秀者颇多。 而浊厚者反少。 故也。 额为南岳。 其卦象离。 而为上炎之义。 凡南岳方拱圆突。 玉柱上耸。 金城平横。 皆为大贵。 具有全国元首资格。 如他部不足。 或陷弱。 亦作伟大事业。 其运亦早而成名。 盖南岳多占分数故也。 二.北人北人者。 黄河以北之通称也。 以地阁水星为地形之重要。 而形局清秀者。 反为贵格也。 盖北方山多水少。 其人物浊厚者颇多。 清秀者反少。 故也。 颏为地阁。 又名北岳。 其卦象坎。 而为沉降之义。 凡北岳拱突朝天。 燕领重城。 皆为大贵。 而操全国安危之柄。 次则两腮方突犄角。 水星方棱上仰。 亦为上贵之局。 如他部不足。 或陷弱。 皆作伟大事业。 其运较迟。 而成功亦晚。 盖北岳多占分数故也。 三.中部中部者。 长江以北。 黄河以南之通称也。 以中岳及两颧。 为地形之重要。 凡山根上贯玉柱。 土星匀圆虎形。 两颧上插边城。 三岳耸突有势。 有此即为上贵特权。 而成其盛名事业。 如他部不足。 或陷弱。 亦可发达。 而成名立功也。 其中晚二运均吉。 盖以中岳两颧。 多占分数故也。 四.山东古名鲁省。 因泰山之东而得名也。 以山根高贯。 年寿有染。 为地形之重要。 其地为阳气之亢龙。 傍山临海。 地势回曲掩映。 故山根高起上贯印堂者。 为中贵。 上贯百会成玉柱者。 为上贵。 加以年寿有梁柱。 雄起有势成卷筒。 则为大贵。 具有中上才智。 而立远大志向。 如再有伏犀骨拱。 两颧上插。 此为元首资格。 次亦流芳事业。 最次亦出将入相、而操全国安危之柄。 其人雄谋果敢。 智勇兼备。 如山根不高。 年寿无梁。 伏犀不拱。 玉柱不成。 则为平常之格。 虽他部奇特。 亦不过中下之贵耳。 盖地形之偏重。 以山根之玉柱。 年寿之卷筒。 多占分数也。 五.河南古名豫省。 又名中州。 居中国之中心。 因黄河之南而得名也。 以印堂土星为地形之重要。 河南上应天心。 下应地胆。 中岳嵩山在其地。 故印堂方突长横。 有此即为贵格。 加以土星圆隆。 井灶匀配。 或如蒜形。 或如截筒。 此为上贵之局。 如中岳长植高起。 而准头兰台匀圆如珠。 合并不分。 是名虎形。 此为大贵。 而作非常事业。 如声音清长。 则操全国安危之柄。 具元首之资。 如山根陷弱。 准头尖小。 虽他部奇特。 亦为中下之贵。 盖中岳全部。 多占分数也。 六.山西古名晋省。 因泰山之西。 而得名也。 以日月角辅角及边城。 为地形之重要。 其地跨长城之要塞。 倚太行山脉之腰枕。 辅角傍边城。 为边地之关键。 凡晋人以辅角骨高突上插。 则为中贵之级。 加以日月角高耸上插。 此为大贵之局。 操全国之安危。 如各部再加清奇。 此为帝王之局。 次亦僭号之格。 如日月角不高耸。 辅角骨不上插。 虽他部清奇。 亦不过中下之品级。 平常之事业。 盖以日月角辅角为地形之合法。 而发达较易也。 七.安徽古名皖省。 其地接近长江。 又多湖沼。 山水化出清秀。 而钟灵毓秀之处颇多。 以历史考之。 多出伟大人物。 为帝王。 为公侯将相。 以及文才学士。 千古以来均占多数。 以两日印堂声音。 为地形之重要。 凡两目清威有煞。 此为中贵。 而正受之权禄。 加印堂丰突方楞。 金城长横。 此为上贵。 而史册可考。 如再加声音韵长。 悠扬清亮。 此为全国元首资格。 次亦出将入相。 乱世之各首长。 次亦割据称霸。 如上例三项不佳。 他部虽奇特。 亦不过中下之贵。 如各部不佳。 上列三项合法。 亦可发达。 而作伟大事业。 盖地形以两目印堂声音。 多占分数也。 八.陕西古名秦省。 又名西安。 即长安之西京。 因西岳而得名也。 某地环山带河。 险阻四塞。 山雄水不秀。 地厚气尤燥。 故禀受辱而气浊。 形质强而性刚。 以华盖骨长横。 印堂宽突为第一。 两颧上插玉堂为第二。 其他皆辅佐部位。 关系较轻。 凡陕人有华盖骨长横。 印堂骨宽突。 即为中级之责。 加以两颧上插玉堂。 此为上级之贵。 如再有他部奇特。 则为大贵。 而作非常事业。 不流芳百世。 亦遗臭万年。 如上列二部坑陷低弱。 他部虽奇特。 亦不过中下之品级。 盖以华盖印堂两颧。 多占分数也。 九.甘肃古名陇省。 山多水少。 界于长城之最终点。 杂有沙漠之地。 以历史考之。 多出武将。 坚忍耐劳。 勇敢能战。 其地寒冷而燥。 又多险隘。 以边城骨高突上插后脑为第一。 两颧高耸入玉堂为第二。 两腮方突犄角为第三。 此三者名六府。 即辅佐之部也。 凡甘肃人有边城骨高突上插入后脑。 即有特别才智。 而成中贵品级。 加以两颧高耸入玉堂。 即为国家柱石。 而成上贵事业。 再加两腮方突犄角。 此为上上贵。 次则封侯晋爵。 乱世亦割据称霸。 如他部再有奇特。 则为贵不可言矣。 十.福建古名闽省。 环大海而居。 水多山少。 是为两交之地。 其地襟海带江。 地薄而湿。 以水星阔大上仰匀厚涂朱。 或角弓口。 四字口。 仰月口。 为第一。 牙齿大瓣而坚固匀齐。 莹洁如榴子为第二。 南岳圆拱凸突为第三。 凡福建人口大涂朱。 方匀厚仰。 有此即为中贵品级。 加以齿大齐固。 则为上贵品级。 再加南岳宽大凸突圆拱。 则为大贵之局。 而操全国之柄。 再有神清气聚。 则为非常之贵。 而成百世之名。 乱世亦各首长之格局。 次亦崛起之割据。 盖以口齿南岳。 为地形之多占分数也。 十一.江苏古名吴省。 即南京金陵。 山脉化尽。 平垣无涯。 倚海襟河。 湖沼罗列。 水多山少。 人物清秀。 又以伏犀骨方拱高突入百会为上。 伏犀圆拱高突入百会次之。 伏犀骨椭圆高突近百会又次之。 凡吴人有上列一项。 均为中贵品级。 而有特别才智。 少年早发达也。 加以印堂方突。 两眉清长。 此为上贵品级。 而作非常事业。 文至宰辅首长。 武至侯伯元帅。 再有他部奇特。 则王霸之业成矣。 乱世亦为全国元首。 次亦盛名事业。 流芳千古。 有所着述也。 盖吴人以南岳印堂两眉。 多占分数也。 十二.浙江古名越省。 即故越国之地。 山水清秀。 人杰地灵。 山峰不大而如列星。 湖沼尤多而如拱局。 故浙人以声音清秀悠扬。 韵长气充。 聚而向远者为第一。 两眉清细修长。 上竪有威者为第二。 山根高起上贯印堂突入百会。 而成玉柱者为第三。 此为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浙人声音清秀悠扬。 充聚向远。 有此即为中贵品级。 又多才智。 及远大志向也。 加以两眉清细修长。 上竪有威。 则为上贵品级。 出将入相。 文武兼全。 再有山根高贯印堂。 上人百会。 则为大贵。 而成王霸之业。 及流芳百世也。 十三.广东古名粤省。 为沿海环抱之地。 北据五岭之山。 东西两江环绕。 山水各半。 亦多潮湿。 以水星阔大匀厚。 上仰涂朱为第一。 福堂骨三角棱高突。 上插入边城至山林为第二。 两颧高耸上插。 两腮方突犄角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粤人之口大唇匀。 上仰歛角而涂朱者。 皆为中贵品级。 加以福堂骨上插边城而入山林。 则为上贵品级。 而成盛名事业。 再加两颧高耸上插。 两腮方突犄角。 则为非常之贵。 具有全国元首之资格。 留芳百世之事业。 盖上列三项多占分数也。 十四.广西古名桂省。 其地万山丛聚。 岗峦回抱。 山多水少。 风俗尚吉而强悍。 性情简直而刚勇。 接近苗夷之区。 又连獞猺之地。 以两眉浓细修长上竪为第一。 印堂骨上耸成玉柱。 而至百会之巅。 或长横成金城。 而至眉尾之棱为第二。 两耳长大坚厚珠轮朝日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桂人两眉浓细修长上竪有威势。 即为中贵之格。 加以印堂骨上耸玉柱。 或平横金城。 则为上贵之格。 再加两耳长大坚厚。 珠轮朝日。 则有特别才智。 而作非常事业。 盖两眉印堂两耳。 多占分数也。 十五.四川古名蜀省。 又称天府之国。 亦号三巴之地。 因四江纵横。 而得名也。 山脉雄健。 水势激湍。 以历史考之。 千古以来多仙佛。 而少帝王。 多出文艺才技。 及武将侯伯也。 以两目长竪清充。 灵胎垣玄黄有威煞。 蚓盘乌珠为第一。 两眉平横修长。 尾棱高突为第二。 华盖骨高拱凸突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蜀入有两目长竪清充。 玄黄有威煞。 蚓盘乌珠。 即为中贵品级。 加以两眉修长平横。 尾棱高突。 或上竪如剑。 即为上贵品级。 再加华盖凸拱。 盛世之屏藩将相。 乱世之割据僭号。 而不持久也。 十六.湖北古名鄂省。 亦号楚省。 为长江中心。 中国腹部。 长江湘江汉江会聚之所。 水陆交通之要隘。 又以人中沟洫宽大深长。 通达四渎为第一。 两目清威。 神充足而活动为第二。 印堂方楞高突。 罗计二曜长突上插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鄂人有人中宽洫深长。 即为富贵之基。 名利均可发达。 加以两目清威。 神充足而活动。 即为中上之贵。 再加印堂方楞高突。 罗计二曜直监高插。 则成大贵之格局。 而作惊人事业。 再有声音铿锵清锐。 眉颧开展。 则具全国元首资格。 次亦流芳百世也。 十七.湖南古名湘省。 因洞庭湖之南而得名也。 又因南岳衡山。 中横湘水。 亦名楚南。 其地山水环绕。 湘江沅江曲折数千里。 风俗淳朴好奇。 多妖术奇技。 刚勇好斗。 多暗杀争端。 以南岳高宽拱为第一。 两眉柔细修长清秀平横。 或高棱上竪为第二。 发细长而清润。 髭清秀而痚匀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也。 凡湘人南岳高宽凸拱。 即为中贵品级。 加以两眉柔细修长。 平拂有棱。 或上竪有势。 此为上贵品级。 再加发长而细。 髭细而匀。 则为大贵而有特权。 再有他部奇特。 则为非常之贵也。 十八.直隶古名燕省。 又号河北。 因黄河之北。 而得名也。 即古幽燕之地。 为阿尔泰山出脉。 砺山带河。 雄视环曲。 地厚而燥。 元清建都之首京也。 以北岳之颏方突朝天。 两腮力突犄角为第一。 华盖骨长横至边城为第二。 两目清威有煞。 乌珠玄黄有蚓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也。 凡河北人北岳方塞朝天。 两腮方突犄角。 有此即可发达。 是为中贵品级。 加以华盖高超长横至边城。 则为公侯将相之格。 再加两目清威有煞。 乌珠玄黄有蚓。 此为帝王元首之格。 次亦割据称霸之局。 均为史册可考也。 十九.江西古名赣省。 即豫章之地。 九江纵横而聚流。 襟三江而带五湖也。 其地水多山少。 以声音清秀充聚。 悠扬韵长。 了亮响远为第一。 两目清充神聚而收。 定视光威而藏为第二。 印堂宽正方突。 人中深洫宽长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赣人声音清秀充聚。 悠扬韵长。 了亮响远。 即为富贵之基。 名利均可发达。 加以两目清充神聚而收。 定视光威而藏。 此为上贵品级。 再加印堂宽正方突。 人中深洫宽长。 此为大贵特权。 而伟大事业成矣。 盖以声音两目。 印堂人中。 多占分数也。 二十.云南古名滇省。 界于苗夷之区。 又为国界之地。 山势雄健。 而奇峰突兀。 水势激湍。 而环绕罗织。 山多水少。 地阔人稀。 风俗古悍特强。 性情刚勇好争。 以福堂骨高突上插边城入山林为第一。 两眉清细修长。 上拂天仓。 而有威势为第二。 两颧上耸入玉堂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滇人福堂骨高突上入边城山林。 有此即贵。 而才智思想。 异于常也。 加以两眉清细修长。 上拂有威势。 则为上贵之局。 武多文少也。 再加两颧上插玉堂。 则为割据称霸之局。 次亦各首长之格也。 廿一.桂州古名黔省。 苗汉杂居。 山势崎岖。 水势急流。 风俗简朴而尚古。 性情刚燥而好勇。 又以印堂宽正方突。 金城骨长横至眉尾之棱。 或玉柱骨直耸入百会之巅为第一。 两目清润充聚。 光芒锋锐。 而露威煞为第二。 边城骨上插入山林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黔人印堂宽正方突。 其骨长横至眉尾之棱。 此名金城。 多文贵。 或武改文职。 其骨直耸至百会之巅。 此名玉柱。 多武贵。 或文兼武权。 加以目清而露威煞。 则成上贵之局。 露而不收。 则凶危。 再有边城上插。 则为非常之贵也。 廿二.奉天吉林黑龙江为满清改建省治。 即关外之东三省也。 为阿尔泰山之干脉。 绵亘环绕数千里。 山势奇突雄厚。 水势曲折纵横。 以百会起顶凸突如峰。 或两侧凸突如角。 形似三峰为第一。 五岳有势。 上圆耸而凸突。 下方朝而犄角。 为第二。 后脑枕骨高突如玉垒列星。 或仰月横山。 或天柱双龙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东三省人。 百会起顶有三峰。 即为贵寿之局。 加以五岳丰大高耸。 凸突有势。 此为王公将相之局。 再加枕骨高超如玉垒列星。 此为帝王大贵之局。 次亦留芳百世也。 廿三.新疆热河绥远察哈尔上一省为满清改建省治。 下三省为民国改建省治。 其地山多水少。 杂以沙漠。 山势雄伟蜿蜒。 环绕数千里。 以两颧高突有势。 上插玉堂。 下近奸门为第一。 山根高起上贯印堂。 而成玉柱为第二。 两眉清细修长。 地阁方拱朝天为第三。 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 凡上列四省之人。 两颧高突有势。 上插玉堂。 下近奸门。 有此即可发达。 而为一方之长。 或为荫龚之封。 或为崛起之创。 加以山根上贯玉柱。 则为上贵。 再加两眉清细而长。 地阁拱朝而方。 方可成王霸之业也。 廿四.西藏世号佛地。 又为世界之藏国。 位居于西。 故名西藏也。 接近帕米尔高山。 发出上中下崑仑山脉。 纵横其间。 天山曲绕其侧。 故以形格清秀。 或奇古而苍劲为第一。 声音清聚韵长。 气息充匀收歛为第二。 凡西藏人形局清秀。 即为贵而政柄。 凡形局奇古。 即为尊而盛名。 加以音清气充。 则成一国元首之格局。 次亦相等之名份。 至尊无上之活佛也。 盖西藏人以清秀奇古。 声音气息多占分数也。

卷八

新修紧要气色总图

新修紧要气色总图公笃曰。 气色部位全图。 古法系三百六十五个部位。 按周天数之义也。 各家所备载。 即十三部位总图。 而未详论应征之候。 亦末言及事实之专司。 以余考之。 是图出于两周之时。 而非风后氏监定之图也。 其中有虚设挪杂。 无关轻重者尤多。 后人多附会其说。 拘泥其文义。 呆滞其事实。 混乱人之眼目。 而不验也。 兹特删改其紧要部位。 为四十五部位。 均有重要关系。 气色部位名称。 与运限部位名称不同。 各有专司故也。 其详解分类。 逐一说明。 以便容易记忆。 亦容易了解。 而应验确实也。 第一章 气色说公笃曰。 古法气色部位繁紧。 名目亦多。 地位不实。 各家相法盲指瞎谓。 各说不一。 阅者颇厌其烦。 又无把握之认定。 亦无稽考之证实。 兹特绘其紧要部位。 限定地点。 及吉凶祸福。 各有专司。 使阅者容易记亿。 详明某轻重之旨。 分别其吉凶之要。 夫气者。 为先天之动机。 不根据五脏六俯。 无定位也。 色者。 为后天之华表。 根据五行四时。 顺天道也。 盖气隐于皮肤之内。 为事实之先表。 在三十日以前。 则潜伏。 合两节令之气候也。 其关系之大者。 有前一百八十日潜伏之。 合阴阳之气候也。 色浮于皮肤之外。 为事实之应验。 在十五日以前。 则潜伏之。 合一节令之气候也。 其关系之大者。 有前九十日潜伏之。 合半阴阳之气候也。 二者。 如雪上之霜。 水上之冰。 大体相似而实异也。 如不细心考察。 则有差寸误尺。 而无标准之应验矣。 其法如何。 盖先分虚实。 次分清浊。 再别其长短大小。 又别其浓淡轻重。 最后分其枯燥静润。 又别其克制生化。 以五行四时。 而论祸福吉凶。 则事实之应验。 时间之早迟。 有所决定矣。 其中分两种。 一为有气无色。 此为潜伏种因。 而时间末至。 则考其他部位之变化。 而判其成功与中阻。 一为有色无气。 此为虚浮引线。 而事实有变。 则考其他部位之生化。 而判其暂时与过渡。 有气有色。 则为定论不移。 而限定时期应证也。 故充足者。 其事实应验必速。 沉滞者。 其事实应验必迟。 长浓者。 其事实之关系较大。 短淡者。 其事实之关系较小。 其破败之气。 有九年不敬尽者。 亦有七年五年三年。 至少则应一年。 其色有验一年不敬尽者。 亦有一季一月。 至少则应半月。 其发达之气。 有五年不改变者。 亦有三年二年。 至少则应一年。 其色有验一年不改变者。 亦有一季一月。 至少则应十五日。 此为一定时间。 至于气色之形式不一。 或如粟如豆。 如丝如发或碎如米或圆如珠。 或方加印。 或长如针。 或如浮云飞鸟。 或如晚霞蜿蜒总以现于何部。 而关系何事。 变成何色。 而关系何项。 俱宜按时令之生克制化。 来去之久暂重经。 为一定之断验也。 第二章 气色认法青色分三种一.青色属木。 其卦属震。 其音为角。 其令为春。 是为天气上升之初也。 故青而明润。 有生气者。 是为青色之正色。 二.滑色。 为青色之别种。 青中带黄。 青黄夹杂。 合而为一色。 是为滑色。 三.腻色。 为青色之别种。 青淡而有浮光。 似猪脂之涂。 一为青白含色。 是为腻色。 红色分五种一.红色属火。 其卦属离。 其音为徵。 是为丽明之象。 其令为夏。 天气上升之极也。 红而活润。 得其正色。 是为红色。 二.紫色为红色之别种。 红而极淡。 如紫霰之经。 形云之淡。 紫而光润。 是为紫色。 三.燥色。 为红色之别种。 为红色之不足。 紫色之有余。 是为燥色。 红淡而浮也。 四.赤色。 为红色之别种。 深红而停滞。 红中带黑色。 红黑合并为一。 如猪肝色。 是为赤色。 五.绦色。 为红色之别种。 红而有粉光如膏如脂。 其色聚而浮露。 是为绦色。 黄色分二种一.黄色属土。 其卦属坤。 其音为宫。 其令为三六九全月。 是为天气半升半沉之间。 辰戍丑末之四隅也。 黄而活润。 是为正色之黄色。 二.黯色。 为黄色之别种。 其色黄中带黑。 停滞不润如油垢。 是为黯色。 或名暗色。 白色分二种一.白色属金。 其卦属兑。 其音为商。 其令为秋。 是为天气下降之初也。 白而莹洁。 是为正色之白色。 二.惨色。 为白色之别种。 白滞而浸色。 内白外腻。 合而为一色。 是为惨色。 或枯色。 即白如枯骨之谓也。 黑色分二种一.黑色。 属水。 其卦为坎。 其音为羽。 其令为冬。 是为天气沉降之深也。 黑而明润如鸦翎。 是为正黑之色。 二.晦色。 为黑色之别种。 其色昏沉。 为地灰之湿。 与惨色相似。 而惨色略淡侵。 晦色略深湿。 其中有薄纱染皂。 皆为晦色。 或为滞色。 而有尘垢之例。 公笃曰。 综上各色。 共十四种。 其中最难分辨者。 红色之五种耳。 皆以浅深淡浓。 而分类也。 凡学风监术者。 能分辨红色之五种。 其他各色。 皆易辨认也。 次则青色之三种。 为第一之难分辨也。 至于黄白黑三种。 以明润而有生气为正色。 以滞暗而无生气为别种。 故有一定之认法。 不可依稀仿佛。 疑是疑非。 而出范围也。 根据上例十四种之分。 方是正宗。 而合法也。 第三章 浮沉定注解公笃曰。 气色前分十四种。 是为纲领。 尚有三色。 即浮色。 沉色。 定色也。 然此三色。 也括各色之分类。 而变法则多。 可以十四种气色。 而化出四十二种气色也。 然其繁烦中有简便认定之处。 其大体之根据如下三项。 一.浮色。 浮者。 浮出皮肤之外。 腻然有光。 如涂脂涂膏也。 而各色皆有浮色。 其事实如上论。 与有色无气相等。 则为事实之虚浮影子。 尚有变局在后。 由此项关系。 发生彼项关系。 凡有浮色之发现于各部。 虽有十分把握之谋略。 万分稳当之名利。 皆有时局影响。 人事变迁。 而不收功也。 某处危险惊险。 方可化解。 而有救。 或为直接之保留。 或为间接之救护。 至于官讼是非。 哭泣损失。 皆不为害。 而有生机之转移也。 故有青浮之色。 腻浮之色。 滑浮之色。 黄浮之色。 黯浮之色。 其他红自黑晦。 均有浮色在内也。 其认定法。 则分远近耳。 其远看有此色。 近看无比色。 均通称为浮色。 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 则浮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二.沉色。 沉者。 隐于皮肤之内。 凝滞无光。 晦昧不明也。 而各色皆有沉色。 其事实如上论。 即有气无色相等。 则为事实之羁留久延。 虽有其可能之性质。 中有纠纷发生。 为牵制之点。 或为人事变迁。 或为天时转移。 或为地形灾患。 此为意外之障碍。 中道改组也。 是为种因之例。 或过渡之例。 欲速而反迟。 欲进而反劳。 其官禄财源之所谋。 迟迟不发表也。 行动条约之所决。 迟迟不就范也。 至于遗累官讼。 口舌损失。 皆为似是而非。 若有若无之类也。 故有红沉之色。 赤沉之色。 燥沉之色。 绦沉之色。 紫沉之色。 其他青黄白黑。 均有沉色在内也。 其认定法。 则分远近耳。 远看无比色。 近看有此色。 均通称为沉色。 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 则沉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三.定色。 定者。 定而不移之色。 内外一样。 明显而可辨认也。 而各色皆有定色。 其事实如上论。 即有气有色相等。 则为事实之先机。 有此而为根据也。 故凡有定色。 则所谋者必发表。 而达到目的。 或有意外之兼谋。 均为可能之达到。 不另费手续。 而无周折也。 至于危险之色。 惊险之色。 惊疑损失之色。 牢狱官非之色。 孝服刑克之色。 破财牵制之色。 受累是非之色。 均从此定色。 而决断之也。 故有白定之色。 惨定之色。 黑定之色。 枯定之色。 其他青黄红滑各色。 皆有定色。 其认定法。 则分远近耳。 其远看有此色。 近看有此色。 均通称为定色。 放上述有十四种气色。 则定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第四章 气色关系公笃曰。 气色为先天之动机。 事实之表现。 如其气色发生。 则有事实之应验也。 其气色各有正当之关系。 各有附带之关系。 各有连带之关系。 各有牵动之关系。 又有因其人之地位如何。 财产之等级如何。 才智之贤愚如何。 天性之刚柔如何。 行事之廉洁与奸贪如何。 决断之持重与冒险如何。 环境之安全与逼迫如何。 器量之宏大与窄狭如何。 此为相法。 之重要点。 兹特分类详注如下。 一.黄色。 为最吉之色。 皆属喜庆之事实。 为升官进职。 获功得禄。 造人丁。 得子女。 常人则主进田宅。 得利源。 或进人丁子女。 以及喜信结合。 佳音远至。 二.紫色。 为最吉之色。 皆为喜庆之事实。 四时皆亨吉也。 为升官进职。 得禄获功。 进入丁。 常人则主进田宅。 得利权。 及进人丁子女。 亦主佳音远至。 三.青色。 为平常之小不吉。 于春令不忌。 尚以明润而得平安也。 其他时令主疾厄流连。 事实牵制。 小遗累而多忧思。 虚惊恐而多羐误。 四.白色。 以莹洁为定色。 而秋令不忌。 尚为平安之色。 其他时令。 则主孝服之哭泣。 忧愁之隐患。 疾病之纠纒。 惊疑之不遂。 血统之损伤。 五.燥色。 为小损失之色。 于夏令不忌。 而无关系。 其他时令皆不吉。 主小损失。 及细故之障碍。 又生口舌是非。 偏财遗累。 及内顾之忧。 而有牵制也。 六.暗色。 一名黯色。 为疾厄病灾之色。 及有小人妨害。 财星冷退。 劳而不功。 恩而有怨。 及遗累多而义不容辞。 事实烦而收效有限。 又主心理隔塞。 而不谅解。 七.滑色。 为疾厄之经者。 及小冷退。 小损财顾忌而生是非。 防不胜防之小累。 及多费手续。 而有周折。 及事实延长。 而不结束之类也。 八.腻色。 为虚浮之影响。 而有覊延逗留。 中道多生障碍。 每事不满其愿。 结仇结怨。 反复无功。 交际失败。 预谋失信。 每事不完善。 而有郁结之例。 及小病也。 九.惨色。 一名枯色。 为不祥之色。 主孝服哭泣。 官讼牢狱。 及损失受屈之破财。 惊恐疑嫉之疾厄。 人口多灾。 本身多病。 事实多累。 谋略多败。 及死灾也。 十.赤色。 为不吉之色。 四时皆不利。 主孝服哭泣。 危险惊恐。 牢狱柳锁。 受伤成残。 暗害争端。 大病大败。 损失较大。 及有性命之忧者。 十一.绦色。 为哭泣之色。 专主刑人丁。 主内哭泣之父母弟兄。 妻妾子女。 主外哭泣之血统至戚。 母族妻族。 叔伯姑嫜。 亦主小疾。 及失眠伤阴之例。 十二.红色。 为不吉之色。 而夏令减轻损失。 主惊恐危险。 受伤凶亡。 飞灾横祸。 失败争端。 暗害牢狱。 其妨害较大。 危险较多。 及死灾之例。 十三.黑色。 为最危险之色。 四时皆危险。 独冬令可以减轻破败。 主惊险破败。 危险受伤。 官非牢狱。 横祸飞灾。 及大病大灾。 可以死亡之例。 十四.晦色。 一名滞色。 又名尘垢色。 为大疾厄之色。 均出弱症居多。 而有痼疾宿病于前者。 亦主冷退破财。 刑伤人丁。 神经昏愤。 事实颠倒。 及死亡之例。 气色关系轻重诀公笃曰。 上列各类气色。 而专司之各项事实。 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矣。 然有轻重之点。 而因其人指定之。 以决其为何项事实也。 此中当有轻重大小之分别。 又有应受。 傍受。 及株累受之各异。 有一项之专受。 有两项之兼受。 有间接之连带受也。 兹特分类如下。 以便持监者之推想而定之也。 一.黄紫二气色。 均为吉庆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 则应为升迁进职。 得权获功。 增财禄而复嘉奖。 旺人丁而复喜庆之例也。 二.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 则应为增进田宅。 开辟利源。 乘时之厚利。 无因之进财。 人口平安。 又旺子女之例也。 三.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 则应为得意外之奇财。 投机之倍利。 或为族戚之补助,而有生机。 或为邻友之结合。 而有办法。 人丁亦为安好之例也。 四.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 则应为虽奇之遇合。 名噪于一时。 意外之生机。 获利于膨胀。 或为贵人之赏识。 尽量成全。 或为富者之爱惜。 尽力提拔之例也。 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 而贵贱富贫之等级各异。 因之而享受也。 五.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 则应为谋略周详而如愿。 时机相合而遂心。 知交戚谊之援助。 上亲下合之融洽。 尽量而获其职权利益之倍功也。 六.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 则应为名不谋而达到。 利不劳而成功。 用人而得力。 托人而可靠。 而获其自然利益之半功也。 七.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中才之人。 则应为借力而进取。 因此而达彼之过渡阶梯。 结合而互利。 守内而达外之同舟共济。 而获其一举两得之名实相符也。 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 而享受之利益有余不足各异也。 八.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 则应为仓猝之进谋。 而投其机。 积极之勇为。 而捷其时。 其成功也速。 其发达也暴。 作暂而不久之例。 九.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 则应为远谋深虑。 称见以成功。 见解周到。 入手而奏效。 其成功也迟缓。 其发达也平稳。 作以守为进之例。 十.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 则应为借题发挥之间接。 而有进展。 待时而动之正当。 而有利益。 其成功也稳固。 其发达也知足。 作守义持久之例。 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 而所获利益之勇为取守持久各异也。 十一.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 则应为好名而务德。 从善而务功。 其所谋也。 皆从正轨之进益。 其所取也。 皆从正义之途径。 作名重利轻者论。 十二.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 则应为奇巧之钻营。 无微不至。 卑鄙之谄谀。 无丑不备。 其所谋也偏邪。 其所取也苛歛。 作利重名恶者论。 十三.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廉洁奸贪之间。 则应为尽其智力之进益。 完其责任之成功。 欲善而不敢自决。 欲恶而不敢放纵。 作名利相符者论。 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 而务名趋利与双得之各异也。 十四.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 则应为守规矩而不越。 以获其功。 尽天职而不乱。 以成其利。 进取有止境。 而获平安之福。 成功亦稳固。 而采持久之计。 作有秩序之利益论。 十五.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 则应为无限止之发达。 有勉强之走险。 不计危险飘摇。 偏重于事业。 不避嫌疑劳怨。 偏重于私欲。 作越轨之暴发论。 十六.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界于持重冒险之间。 则应为苟安之进益。 逼迫之发展。 有意营谋。 而偏发不足。 无心进取。 而偏能达到。 作临时采择论。 此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 而利益之多寡久暂各异也。 十七.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 则应为少谋而多成。 不劳而多遂。 顺其时势而为之。 因其人力而取之。 作预谋者论。 十八.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 则应为妄想之进取。 侥幸而成功。 过分之贪求。 尽量而发展。 逆其时势而强为之。 用其机智而樱夺之。 作乘机者论。 十九.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界于安全逼迫之间。 则应为犹豫之理想。 远因之消息传来拘定之行为。 间接之事实进捷。 美而不足之利益。 谋而不遇之半遂。 作小成功者论。 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 而静待强为与两可之各异也。 二十.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 则应为舍小而全大。 甯静而致远。 先知之坚决。 完善之成功。 和衷共济。 而利人利己。 审势逢时。 而获利获名。 作明哲远谋者论。 廿一.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 则应为贪小而好胜。 务多而负气。 力轻任重之发达。 意骄气傲之成功。 作自用而专者论。 廿二.黄紫二气色。 如发现于界于宏大窄狭之间。 则应为念旧而不容恶。 漏少盈多。 好德而不忍辱。 劳倍功半。 短期之利益有成。 暂时之同舟共济。 作因势倚人者论。 比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 而所容之利益。 治乱之加减各异也。 廿三.黑赤红惨之气色。 为死亡破败。 危险伤残。 最凶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 则应为危险牢狱。 罢职失权。 重则灭门赤族之例。 有应震上之招嫉。 有应争权之暗害。 有应结党之仇雠。 有应守义之赴难。 廿四.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 则应为惊险破产。 损失株累。 亦主重刑人丁之例。 有应盗匪之残害。 有应小人之乘隙。 有应戚族之内患。 有应邻里之觊觎。 廿五.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 则应为惊灾损失。 株累拘留。 重则为天灾发生于意外。 次则为人事发生于不测。 有应水火之浩劫。 有应盗贼之诬攀。 有应血光之灾厄。 有应时势之危害。 廿六.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下流贱业之人。 则应为惊灾伽锁。 丧财流离。 重则为悬梁刎颈。 而出下策之短见。 轻则为流离辛苦。 而受挫折之困乏。 有应妄贪而受祸。 有应愚拙而受诈。 毁饥肤。 残肢体。 人流离。 财耗散。 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 而贵富贫贱之等级各异。 其正受傍受连带受之祸患也。 廿七.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 则应为弄巧反拙之惊险。 欲益反损之危害。 或为自恃之养瘫遗患。 或为强行之中道崩溃。 厚利而蔽其聪明。 私欲而忘其危险也。 廿八.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 则应为投陷阱而犹贪。 蹈白刃而罔觉。 或为权利之引诱。 而倾覆之。 或为邪淫之纵欲。 而亡身也。 廿九.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中才之人。 则应为受屈之隐患。 株累之惊险。 蛛丝马迹之纠缠。 损失而复牵延。 族欺戚累之包围。 亲情而复仇敌。 此为才智贤愚之不同。 而巧受屈受与间接受之祸患各异也。 三十.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 则应为刚愎自用之轻举。 种因招尤之飞灾。 强梁作胆。 执一而不计其生死。 不顾其后也。 骄悍为怀。 辱人而不达其时机。 取咎之道也。 卅一.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 则应为守己而安其欺诈。 持理而安其株累。 受侮辱而复破败。 临不测而复忐忑。 犹豫不决。 轻重失当也。 卅二.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识人不足之损失。 明知故犯之妨害。 或为小利薰心而蒙蔽。 大患随之。 或为仓猝失足而触阱。 两祸攻之。 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 而受祸之轻重与复杂各异也。 卅三.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 则应为不贪而受损失。 慕义而受祸患。 无因而受毁谤。 意见不合也。 有为而受狙击。 志向不党也。 卅四.黑赤红掺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 则应为妄念之受牢狱。 卑污之结仇怨。 奇珍玩品之争夺。 而为大破败。 狗马声色之淫荡。 而成暗杀机。 卅五.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奸贪之间。 则应为细故而生大患。 片言而动杀机。 恩怨混合。 而为凶祸之门。 亲疏离间。 而为是非之窟。 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 而安祸之舍取与附势各异也。 卅六.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 则应为预算中变之损失。 稳见顾忌之危害。 求全不全之惊损。 疑是疑非之遗误。 临时中溃。 患生肘腋也。 卅七.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 则应为孤注行止之倾覆。 力轻任重之失败。 忘恩思怨之进逼。 而受反动之圈套。 以淫害正之偏见。 而受亲近之愚弄也。 卅八.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现发于决断持重冒险之间。 则应为计划周详。 而反掣肘。 人力充足。 而反障碍。 经危险而有急智之转机。 见破败而有中止之变谋。 此为决断之与持重冒险不同。 而受祸之大小与减等亦各异也。 卅九.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 则应为嗜好引诱之危害。 族戚连带之侵犯。 内务有隙。 而入凌虐之。 外交设阱。 而入陷害之。 四十.黑色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 则应为一谋再谋之挫折。 三谋四谋之惊险。 身败名毁。 力尽援绝。 或为仇怨嫌族之阻挠。 或为血光疾厄之逗留。 而临不测也。 四一.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在安全逼迫之间。 则应为进取而受损阻。 退守而失权利。 虚荣引入危机。 特利诱入绝地。 进退狠狠而有害。 行止顾忌而招尤。 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 而受祸出于意外与趋向各异也。 四二.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 则应为天灾之惊恐损失。 时势之风潮妨害。 血统之连带忧患。 气候之六淫疾苦。 及刑人丁而破败也。 四三.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 则应为刚复自用之损失。 才短蹈危之刎颈。 骄慢见害于上下。 负气见逼于亲近。 邪淫之种恶因。 财利之生媒孽也。 四四.黑赤红惨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 则应为欲忍不忍之失机。 疑是疑非之妨害。 恩怨相混而动杀机。 疏懒不常而伤人口。 轻重不当之乖戾。 去就不宜之损失。 此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 而持静与走险之祸患各异也。 四五.滑腻躁晦之气色。 皆为冷退疾厄。 忧疑哭泣之气色也。 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 则应为七情六欲。 而成内因之病。 交达游戏。 而损浮耗之财。 或为奴仆伦盗之损失。 或为血统瓜葛之哭泣。 或为意见不合之同僚嫉妒。 或为措置不宜之用人遗误也。 四六.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于于富绅豪商之人。 则应为医药遗误。 而成反覆之病。 六亲遗累。 而损吞声之财。 小人之偷盗。 乡党之搕诈。 人丁之灾疾。 哭泣之冷退也。 四七.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 则应为五劳六淫。 而成外因之病。 交易失慎。 而损委屈之财。 友邻之烦扰。 同室之是非。 妻官之遗失物品。 子女之疾厄血光也。 四八.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 则应为失调失慎。 而成养身之病。 物器破坏。 而损浮费之财。 同业网罗。 而受其欺诈。 应付失宜。 而受其垂辱。 环境之顾忌丛生。 影响之忧患常至。 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 而富贵贫贱之等级各异。 所受之疾厄冷退。 忧患牵制之事实不一也。 四九.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 则应为易地失养。 而成水土不和之病。 放浪不羁。 而损轻视之财。 不矜细行之遗悞。 不拘小节之招嫉。 骄慢不礼之结怨。 轻视不屈之失利也。 五十.滑腻澡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 则应为形神不和。 而有凝滞痞塞之病。 恍憾昏沉。 而损欺诈吃亏之财。 错受其累。 而复遭凌虐。 枉费其劳。 而复受拖累。 根本错侯。 事实颠倒也。 五一.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中才之人。 则应为烦扰顾忌。 而成郁结怔忡之病。 挪杂不一。 而损牵制失宜之财。 名受毁谤。 而复羁绊。 利受损阻。 而复不结。 防不胜防之人丁灾刑。 忍无可忍之是非交际。 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 而受损阻冷退之原因各异也。 五二.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 则应为气血两伤。 而成神经之病。 浮大矜夸。 而损嫌费之财。 强迫进谋。 而见挫折。 好胜竹人。 而生暗害。 偏见之误。 而刑人丁。 执一之失。 而招反向也。 五三.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 则应为反覆迟疑。 而成拖延之病。 养瘫遗患。 而损欺诈之财。 每事不结束。 而波外生波。 犹豫不决断。 而怨中生怨。 措施不宜,误人累己。 认识不当。 遗患结仇。 误惜之刑克。 狐疑之冷退也。 五四.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性情执中之人。 则应为天地六淫之气候病。 情义包围误财。 畏嫌招嫌之是非口舌。 疑损终损之纠缠障碍。 此为性情刚柔之不同。 而损阻之误受正受各异也。 五五.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 则应为拘泥不妄。 而成隐郁气质之病。 慎细中止。 而损审查固执之财。 无稽之黑白飞来。 而不见容于浊。 好名之影向数见。 而不见容于贪。 哭泣执体而铺张。 处事稳见而不达也。 五六.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 则应为花天酒地。 而成虚弱之病。 机深狡诈。 而损横祸之财。 进而不知足。 任意骄淫。 以生暗害。 退而不守矩。 违言忤戾。 而结仇怨。 哭泣误于惜小。 冷退误于私欲也。 五七.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行事界于廉洁奸贪之间。 则应为烦扰不堪。 而成复杂之病。 动静踌蹰。 而损顾忌之财。 散漫无纲领之举动。 犹豫有过折之徒劣。 是非不决。 恩怨不明。 比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 而有余不足之损阻各异也。 五八.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 则应为深谋远虑。 而成胃噎伤阴之疾。 预谋准备。 而损蛛丝马迹之财。 舍小全大。 而均受障碍。 谨言慎行。 而反招谗嫉。 时事转移之妨害。 人事变迁之挫折也。 五九.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隐忍含垢。 而成气愤之病。 惊魂动魄妨害。 而损无名之财。 强迫进行。 将成而忽败。 奢侈习惯。 已得而复矢。 侮人难堪。 积羞而成遗患。 剥人尤甚。 含怒而生反动。 哭泣误于轻视。 冷退误于痚懈也。 六十.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决断在持重冒险之间。 则应为内因外因。 而成逐时之病。 戚累友欺。 而损要挟之财。 误于此而患于彼。 得其一而损其二。 自缠政策。 几经是非而不解除。 两可思想。 几经劳怨而不完善。 此为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 而受损阻之谨慎仓猝各异也。 六一.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 则应为肥甘酒色。 而成邪侵之病。 痚懈骄慢。 而损自恃之财。 意外之损失。 连带之株累。 轻视其小。 而受滋漫之掣肘。 娇养其躯。 而受投机之侵犯。 六二.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 则应为动气劳心。 而成脑力之病。 去就不常。 而损牺牲之财。 飘摇不定。 得不偿其失。 滥交不查。 功不补其过。 权利冲突之争端。 意见支离之嫌嫉也。 六三.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界于安全逼迫之间。 则为不矜细行。 而成嗜好之病。 不戎成于微。 而损锁碎之财。 小受打击。 则忧疑不释于目前。 小有缺点。 则顾忌不休于将来。 恩恩怨怨。 层叠不穷之是非。 亲亲痚痚。 纠缠不断之遗累。 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 而损阻之有因无因各异也。 六四.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 则应为无忧无虑。 而受六淫之病。 舍轻全重。 而损小耗之财。 小亏小累。 而为义所屈。 小挫小辱。 而为时所忍。 是非出于误会。 嫌嫉出于沉默也。 六五.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 则应为伤神损脑。 而成神经之病。 坚执倔强。 而损偏傲之财。 不容恶。 而恶反凌虐之。 不忍辱。 而辱再倍加之。 惜其小而妨害其大。 好其气而种因其果也。 六六.滑腻躁晦之气色。 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 则应为克制不化。 而成气血不宣之疾。 轻重不当。 而损过分。 虚表之财。 初忍而终不忍之是非官讼。 始拒而终不拒之失足遗累。 亲亲之仁。 假以权柄而误之。 区区之怨。 视以痚虞而忽之。 此为器量宏大窄狭之不同。 而受损之轻重亦各异也。 第五章 五行四时一.木形清秀瘦长。 修植而高。 凡青润之色。 是其本质之色。 而为平安之兆合。 其木形故也。 惟与白滑色相反而最忌。 亦金克木之义也。 最忌秋令。 次忌冬令。 二.火形尖露上炎。 奇凸突兀。 凡红活之色。 是其本质之色。 而为平安之兆。 合其人体故也。 惟与黑枯之色相反而最忌。 亦水克火之义也。 最忌冬令。 次忌春令。 三.金形方正坚实平厚而匀。 凡白莹之色。 是其本质之色。 而为平安之兆合。 其金体故也。 惟与红赤之色相反而最忌之。 亦火克金之义也。 最忌夏令。 次忌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四.水形圆厚而匀。 韵长而宏。 凡黑润之色。 是其本质之色。 而为平安之兆。 合其水体故也。 惟与黄暗而滞之色最忌之。 亦土克水之义也。 最忌三六九全月。 次忌秋令。 五.土形厚而不圆。 局深而浊。 声缓而迟。 凡黄润之色。 是其本质之色。 而为平安之兆。 合其土体故也。 惟与青腻之色最忌之。 亦木克土之义也。 最忌春令。 次忌夏令。 六.各形于时令。 亦有相当关系。 春令不忌青润。 正二月尤以此为吉。 夏令不忌红躁。 四五月尤以此为平安。 秋令不忌白莹。 七八月犹以此为小吉。 冬令不忌黑润。 而十冬月尤以此为平稳。 三六九全月不忌黄明。 尤以此为喜庆。 此时令之顺生也。 七.春令忌白惨色。 正二月为尤不利。 夏令忌黑枯。 四五月为受大祸死厄。 秋令忌红赤色。 七八月为受惊险横祸。 冬令忌黄黯色。 十冬月为损失官讼。 三六九全月忌青腻色。 为疾厄冷退。 此时令之相反也。 此七项为五形四时之大略也。 第六章 部位应验一.天岳华盖。 专主平安亨吉之部位。 及升迁进职。 获功得名。 及家庭之顺遂。 常人则主财星旺而事实利。 亦关乎个人之大计如何也。 二.奏书专主大计之决定。 函电交驰之往来。 其中消息如何。 公文信件之有所种因。 事实交际之有所发生。 亦关乎升迁调补之各项也。 三.印堂为全面部之元首。 专主个人之吉凶祸福。 大势之安全与否。 性命之关系如何。 疾厄之重经如何。 此为最重要之一。 及关系正谋略也。 四.辅角与日月角。 为父母之正当关系。 为名位之连带关系。 亦主家庭人口如何。 血统之哭泣如何。 以及未经预谋。 而有发生者。 乃意外之部位也。 五.国印即颧骨之部位。 关系人之权利。 及升迁调补。 得失成败。 亦关系弟兄叔侄。 及个人之生存地位。 此为重要部份之一。 亦主父母孝服也。 六.土星为坐守财之正当关系。 及两侧关乎偏浮财。 交际财各项。 凡进财进禄。 以此为专部。 及得财失财。 皆以此为用神。 此为重要部份之一。 七.辅角驿马专为行动之关键。 远行之事实。 其远谋之成功与否。 皆以此为用神。 又连带为流通之财源。 而为外财也。 又为行动之远近。 中道有无障碍也。 八.奸门为妻妾之专部。 而分左右也。 其左奸门。 为命妻。 或嫡位之名义。 右奸门为重配。 或妾庶之名义。 皆以此部定其妻妾宫之吉凶祸福。 喜庆哭泣。 以及疾厄死亡。 又关妻族之哭泣。 及各项事务也。 九.中勾陈为疾厄之正当事实。 又主忧郁思虑。 之连带事实。 亦主哭泣之连带。 妻妾子女之连带。 又主母族叔伯之人丁也。 十.罗侯曜。 计都曜。 为弟兄姊妹之正当范围。 亦关公文书函等事。 又主口舌交际。 及六亲往来筹商。 而事实之联络进行各类也。 十一.上勾陈为公文信件。 谋略思虑。 及有心理之顾忌。 一切事实。 动念之初步。 而有隐忧之牵制事项。 左为外务之事。 右为内务之事也。 十二.福堂为官讼是非之正部。 及嫌疑嫉垢之种因。 又为外财动财之连带关系。 以及忧思郁结。 迟疑不决之事。 而生遗累争执也。 十三.三阳为子女之一部份。 其子女之安全与否。 或进子女之喜庆等项。 又主疾厄之吉凶关系。 为重要之一。 以及结仇结怨。 及争名夺利之纠纷也。 十四.三阴为子女之正部。 其子女之安全与否。 又主忧思之连带。 而不可宣布者。 亦关系吉凶之一小部。 亦主母族妻族之哭泣。 又主疾厄之傍部也。 十五.蚕囊为子女之正部。 凡子女有喜庆之事实。 疾厄之事实。 死亡之事实。 皆以此为定论也。 亦主血统戚属之哭泣也。 十六.玄武为惊险之正部。 及暗害损失。 官讼牢狱。 轻则为重要口舌。 重则为伤亡灾厄。 为吉凶重要部份之一。 亦行动之可否。 当以此为考查重要点。 又关血光之伤残。 汤火疮疥之类也。 十七.两腮号悬璧。 即奴仆宫。 关系奴仆牛马之正部。 又主盗贼小人之连带关系。 及遗失不明之财物。 下人走失之拐骗等项。 十八.法令为偏谋。 及间接之关系。 又主兼代之权禄。 从中之负责。 又主书面之策略。 征求之方针。 及由此而达彼之间接行为也。 或过渡之就范也。 十九.命宫为先天之根。 是疾厄之主部。 专应病厄。 及死生关系。 痼疾宿病关系。 以此为用也。 及肾系之通过地。 亦关虚弱之疾也。 二十.俞门为肾部之正系。 是大病厄之必要考查者。 有死亡之区别。 及疾病时间之久暂也。 廿一.命符为疾厄之一小部份。 关系临时发生之病厄。 亦有相当之危险。 及花柳淫欲之疾灾。 血光之酒病等项。 廿二.下勾陈为疾厄之一小部份。 关系常度种根之病厄及湿气水气疮疥之类。 又有血统戚之连带哭泣。 关系轻微。 而不重也。 廿三.年寿为疾厄之正当部位。 故名疾厄宫。 凡宿疾与临时发生之病厄。 皆以此为一定决断。 亦关伯叔之外哭泣。 及回禄之灾也。 廿四.人中为船行之必要考查。 关乎水运之损失。 船行之吉凶。 亦主疾厄之痛症等类。 而有死生关系也。 亦主子女之一小部份。 是其连带也。 廿五.承浆为船行之必要考查者。 关乎水上之吉凶祸福。 及有无水惊水灾之例。 及船行之货物利源。 有无损益也。 又主疮痒花柳之病。 而成梅毒。 亦主跌扑汤火之咎。 而成疤痕之类也。 第十章 气色断验秘诀一.天岳华盖为高广学堂。 亦官禄之正部。 凡有黄紫色。 主吉庆。 主升官进职。 得禄获功。 常人则为进财源。 进入丁。 此时如有谋略进行。 已占大体安全。 及得十之七八利益。 如有青色。 主忧思郁结。 惊疑不定。 如有滑腻色。 主哭泣。 及损血统关系之人丁。 及有六亲遗累。 交际吃亏。 暗害损失。 如有红色。 主失官去职。 损财冷退。 亦主惊恐险阻。 如现赤色。 主孝服损人丁。 及惊险危险。 暗害官讼。 牢狱伽锁。 如有白惨色。 主孝服刑人丁。 及大病厄。 如有黑暗色。 主百事不利。 飞灾横祸。 危险损失。 恶疾瘟疫。 依时令之生克。 浓淡之轻重。 为一定之事实。 又因其人之程度如何。 资格如何。 以断其大小耳。 二.奏书为大计之决定。 公文信件之事实。 如有黄紫色。 主升迁进职。 及有喜因之消息传来。 常人亦有财利之喜报。 如有青滑腻色。 主父母之困难。 信件之羁留。 及事实有忧愁不决。 族戚牵制。 如有红赤色。 主结仇构怨。 及有不好之消息。 损失之遗累。 如有白惨色。 主有人口灾厄之信件。 临时发生之病厄。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失官损禄。 失权罢职。 暗害危险惊险之函电。 招嫉结怨。 官讼牢狱。 亦以浓淡重经。 断人之祸福大小久暂也。 三.印堂为面部之元首。 关系重要。 如有黄紫色。 主升官进权。 获功进禄。 及旺人丁。 常人亦主喜庆而旺财源。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小破败。 及小损失。 及忧愁不遂。 劳而无功。 亦主小疾。 如有赤红色。 主危险损失。 牢狱柳锁。 及受伤与死亡之灾。 罢职失权也。 如有白惨色。 主百事不遂。 刑克人丁。 疾厄流连。 招嫉结怨。 如有黑黯晦各色。 主危险死亡。 损失破败。 瘟疫牢狱之例。 亦以浓淡轻重。 为事实之决断也。 四.辅角驿马为行动之正部。 及流通之财源。 如有黄紫色。 主行动大利。 及谋略行功而成功。 又主远信至。 而得良好之消息。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中道停留。 谋略逗留。 而生变化。 远信不至。 及有损失障碍之信件。 如有白惨色。 主刑伤父母。 或损家庭重要人丁。 如有红赤色。 主行动之损失惊恐。 货物之损阻。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行动有危险暗害。 盗匪灾厄。 及孝服。 不动为吉。 亦以浓淡重轻。 资格程度。 为事实之判断也。 五.日月角为父母之正部。 及官禄之连带。 如有黄紫色。 主父母康健平安。 及官禄之进益。 如有青腻滑各色。 主父母忧愁。 而有心病隐忧。 亦主父母之疾病灾厄。 及官禄之停留不动。 如有白惨色。 主父母大疾厄。 及哭泣之例。 如有躁绦色。 主父母与人争端口舌。 及本身之受影响劣迹。 如有红赤色。 主父母凶危。 及孝服。 亦主家庭之大损失。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父母惊险死亡。 及本身损失官禄。 损失财利。 亦以浓淡重经。 资格程度。 而为判断也。 六.国印为权禄之重要部位。 如有黄紫色。 主进权得禄正。 当谋略而收实效。 有谋必成也。 又主直接之进行。 为获利益。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父母疾厄。 弟兄姊妹叔伯有灾厄急难。 权位小有摇动。 如有白惨色。 主谋为不成。 劳碌不功。 如有躁绦色。 主权位减等。 招是非嫌疑。 及结夙怨。 如有红赤色。 主孝服。 及大损失。 盗匪之惊险。 牢狱之仇害。 轻则主痔漏。 重则主凶亡。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损失破财。 危险灾厄。 飞灾横祸。 刑人丁之例。 如轻则主内忧外患。 六亲争端。 及官讼纠缠之例。 亦以浓淡轻重。 因人之资格。 而决断其吉凶祸福也。 七.土星为财帛之专部。 如有黄紫色。 主进禄。 得财及事实之遂心。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小累损失。 及谋为有挫折。 以及得而复失。 中道有障碍。 如有躁绦色。 主偏财损失。 游戏遗累。 如有红赤色。 主火灾。 及冷退之破财。 失禄罢职。 官讼暗害。 亦主损人丁。 如有黑黯枯各色。 皆为不祥。 损人破财。 亦主悬梁服毒。 投河自剔。 轻则官非口舌。 疾病灾厄。 常人主六畜损失。 皆以浓淡重经。 为损失之大小也。 如有白惨色。 主叔伯哭泣。 血统哭泣。 及冷退也。 八.人中为船行之必要。 子女之关系。 如有黄紫色主行动通达无阻。 外谋顺遂可成。 而子女亦亨吉。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痛症之疾厄。 及船行停留时日。 如有绦躁色。 主子女小疾。 如有红赤色主子女之灾厄。 船行之损失。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船行之惊险。 损失破败。 盗匪之抢劫。 拉搕翻船。 如有白惨色。 主侄甥之哭泣。 及冷退之消耗。 郁结之疾厄。 因其人与事实而断之。 可也。 九.命宫为疾厄之主部。 如有黄紫色。 主先天强健。 后天无亏。 平安无疾。 如有青滑腻色。 主伤阴失眠。 神不守宅之疾。 如有躁绦白惨各色。 主有一脉之叔伯哭泣。 及同室操戈。 遗累小损。 如有红赤色。 主惊险凶危。 官讼暗害。 及失火烛。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肾病弱疾。 及死亡之病厄。 或花柳有形之灾毒。 如有青筋横过。 主遗精。 及宿病。 小儿主遗尿。 及增气痛。 十.命门为疾厄之正部。 内属肾络。 如有黄紫白润各色。 均无疾厄。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小病流连。 及忧思郁结。 如有红赤惨色。 主大病。 有定根疾。 及惊悸失智。 神经昏乱。 如有黑黯枯色。 主恶病死灾。 以此为肾绝。 而无救他。 十一.命符为疾厄之正部。 如冬令有黄黯色。 主死灾恶病。 其他时令无碍。 紫白明润各色。 主无疾而平安。 如有青滑腻色。 主小疾。 及血光花柳。 如有红赤躁绦色。 生口舌争端。 及瘟疫时疾。 如有黑枯惨各色。 主水惊。 及久病酒病湿气之例。 十二.中勾陈为疾厄之正部。 及连带忧郁。 如有黄紫色。 主平安无病苦也。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忧郁多思。 纠纒牵制。 又主失眠多梦。 及胃肺之疾。 又主湿气水气上泛之例。 如有红躁赤绦主口舌争端。 交际失效。 及哭泣刑人丁。 如有黑黯枯惨。 主弱症。 腰痛腿疼。 病疾不愈。 又主刑人丁而冷退耗财。 遗累牵制。 而有暗害也。 十三.下勾陈为疾厄之一小部。 如有黄紫白润之色。 主平安无疾。 如有青滑腻各色。 主湿气定根。 及时疾沉疾。 如有红赤躁绦。 主湿热症。 及手足病。 而筋骨疼痛。 又主口舌内是非。 六亲之累。 兄弟姊妹之争。 如有黑黯枯惨各色。 主母族哭泣。 叔伯哭泣。 及痰饮疤块之例也。 十四.年寿为疾厄之正部。 故号疾厄宫。 如有黄紫白润之色。 主一岁平安。 如有青滑腻色。 主胃病哽噎。 饮食减少。 及顾忌远忧。 如有白惨色。 主骨肉戚之哭泣。 连带之累损。 如有绦躁色。 主肝气不舒之疾。 及目病。 动气吃亏。 如有红赤色。 主火灾惊损。 及吐血痔漏。 如有黑黯枯各色。 主痼疯疾不愈。 及刑重要人丁。 及危险自剔。 又以黑黯色加尘点方死。 次亦忧愁而死。 环境恶劣也。 十五.奸门为妻妾官之正部。 如有黄紫色。 主妻宫喜庆。 而有喜因也。 如有白惨色。 主妻族之哭泣。 及外孝服也。 如有青滑腻色。 主妻宫多病厄。 而有随身宿病也。 故经云。 奸门青筋上露。 常蓄病妻。 左妻右妾也。 如有黄青二色合并。 则病中化喜也。 或喜中有病也。 如有躁绦色。 主妻宫口舌。 及暗助后家。 如有红赤色。 主妻宫惊险。 火灾。 及妻族连带之累。 如有黑黯枯色。 主刑妻妾。 亦要中勾陈绦暗方应也。 否则大病大灾。 如有杂花三四色混合。 主妻妾奸淫邪行。 或为本身花柳病厄。 故黄明者。 得妻族之助。 而进财也。 十六.罗曜计曜为弟兄之正部。 及附代口舌。 与公文信件也。 如有黄紫色。 主弟兄姊妹安好。 及谋略有成。 如黄紫而动。 则有喜信至。 或公文委状也。 常人则有进财之喜信。 如有青滑腻色。 则有弟兄姊妹之累。 及忧愁不决之事。 如有白惨躁绦各色。 则主弟兄姊妹连带之哭泣。 亦主遗累。 如有红赤之色。 主官讼口舌。 遗累暗害。 嫌疑是非右内左外也。 如有黑黯枯色。 主弟兄姊妹之哭泣。 及连带之损失。 不好之消息。 忧惊之信件必至也。 十七.两眉主正当谋略之部位。 如有青滑腻色。 主忧愁而有顾忌。 如有黄紫色。 主谋略有成。 事实顺利。 及弟兄之喜庆。 如有油黯枯惨色。 主交际是非。 冷退破财。 阴谋暗害。 谟嫉争端。 如有红赤黑色。 主惊险牢狱。 损失哭泣之例。 十八.福堂为外财之正部。 及外交是非之例。 如有黄紫色。 主进外财。 及流通之财源。 交际成功而有效。 同舟共济而互利。 如有青滑腻色。 主外交之是非。 嫌疑之影响。 意见不合。 各走极端也。 如有红赤绦躁色。 主谗嫉官讼。 交际生中变而无效。 同谋见连累而损失。 如黑黯惨枯各色。 主盗贼之患。 瘟疫之灾。 以及恶劣消息。 损失破败。 或因知己包围。 游戏纵欲。 先破财而后灾患也。 又为暗杀之机。 种因于此也。 十九.三阳为子女之正部。 如有青黄而润者。 主进子星。 如有紫躁而润者。 主进女星。 如有滑腻绦色。 主忧思远虑。 结怨生非。 多狐疑顾忌。 而酿成也。 如有红赤色。 主惊恐灾厄。 官讼破败。 如有黑黯惨枯色。 主瘟疫恶病而死。 又主刑子女之哭泣。 如有赤缕下侵入目者。 主惊险伤身。 轻亦主成残疾。 毁其饥肤伤其肢体也。 二十.三阴为子女之正部。 如有青黄明润者。 主进子星。 如有紫躁明润者。 主进女星。 如有滑腻枯黯各色。 主疾厄。 及子女之不旺。 亦为酒色过度。 精神萎颓。 如有赤红色。 主子女血光之伤。 疮折之疾。 或汤火跌扑之咎也。 如有黑惨色。 主受暗害。 刑子女。 亦主妻族姑嫜之哭泣。 刑骨肉戚也。 又主夙怨嫁及祸。 私仇报复。 而借故之爆发也。 廿一.蚕囊为子女之傍部。 亦关系疾厄哭泣。 如有青赤筋直露下插者。 主外哭泣。 多应母族妻族。 及血统戚属。 有重要关系。 左应男丁。 右为女丁。 又有女格而反应之。 如有赤青筋弯曲下插。 则损至戚。 而略疏远者。 或由信传噩耗之例。 如青赤筋平横而露。 则刑子女。 轻亦主子女之大灾。 如有青滑腻枯各色。 主小疾。 主忧思不决之例。 如有红赤黑惨各色。 主阴险欺诈。 疾厄恶症。 亦主花柳病。 又主淫乱招祸。 冷退损失。 子女灾厄。 而刑克也。 如有黄紫色。 主子女喜庆。 亦主阴骘善功等类也。 廿二.元武为惊险是非之正部。 忧思疑虑之旁部。 如有黄紫白润各色。 皆平安无阻。 虽在危险界中。 亦无妨碍。 如有青赤筋下插。 主结夙怨。 而生三年之忧疑暗害。 或主三年官讼纠纒时日。 如有青滑腻色。 主招谗嫉。 而见小惊恐。 及暗害争端。 如有红赤色。 主牢狱拘留。 惊险灾厄。 如有躁绦惨色。 主连带之惊恐。 遗累之损失。 小人之暗害。 忧疑之信件。 如有黑枯黯滞色。 主飞灾横祸。 危险残伤。 及刑人丁。 而有意外之祸。 招意外之损。 以其人资格而断之也。 廿三.腮颐为奴仆官。 如有黄紫白润色。 主得下人之辅佐。 而得忠实诚厚之奴仆也。 如有青滑腻色。 主奴仆小愉。 遗失物品。 如有躁绦色。 主奴仆口舌。 下人是非。 如有黑暗如烟。 染皂如尘。 则主奴仆暗害。 而有下犯上之举动。 及奴仆犯罪。 而累及主人之例。 亦主损牛马六畜之例。 如有黑黯枯色。 主奴仆盗物私逃。 如有红赤色。 主奴仆有牢狱之灾。 连带之累。 以及牛马六畜。 而成官讼也。 廿四.承浆为船行之正部。 凡黄白紫润各色。 皆宜船行。 及水上之利源亨吉。 如有青滑腻色。 主水上之虚惊。 及下部之小病。 如有掺躁绦色。 主戏逆之口舌。 及花柳病。 如有红赤色。 主情欲之惊恐。 船行之损失。 如有黑枯黯滞各色。 主水灾之厄。 不宜船行也。 又主醉死。 及花柳恶痛。 而成残废也。 公笃曰。 气色为临时之吉凶祸福。 人所共知。 所以知之者。 能趋吉避凶耳。 故上例各项。 皆详细说明。 不过。 格局各有本质之不同。 各有地位之悬殊。 各有智识之贤愚。 各有环境之优劣。 各有年龄之老少。 各有性质之刚和。 持监者。 因其人而断之可也。 据其浓淡轻重。 而分其层次可也。 盖气色为先天动机。 吉凶引子。 吉者趋而就之。 扩大进行可也。 其凶危尚可避乎。 曰能避凶危也。 夫危险分两种。 有行动而遇危险。 则先有权利引诱。 财源动念也。 有不行动之危险。 则有权利牵制。 人口羁绊也。 故行动之危险。 不贪其权利。 不动其欲望。 坐守可避也。 如不行动之危险。 能舍其权利。 不为亲属所羁绊。 毅然而去之。 皆可避也。 大危险能行一千里。 可保无虞。 小危险急行三百里。 可得安全。 皆在当时有一定决心耳。 至于官讼迟迟而和解。 口舌谦恭而忍解。 结怨布德可化解。 暗害预防可避解。 嫌疑谨慎可调解。 疾厄修养可化解。 诸如此类也。

卷九

父母捷法

一.日月角为父母之正部。 口角在左。 月角在右。 口角凸露主妨父陷痕亦主妨父。 月角凸露主妨母。 陷痕亦主妨母。 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一。 二.发际为父母之正部。 发际低而三岔。 主幼年刑父。 五岔刑父尤早。 当中尖垂两侧上削。 主中年刑父。 鬓发连眉尾。 主幼年刑母。 鬓发曲突主先刑母。 此为父母应该考查之二。 三.两额角为父母之连带部位。 左额角弱。 或陷痕上冲者。 主先刑父。 右额角弱。 或陷痕上冲者。 主先刑母。 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三。 四.两耳为父母之连带部位。 如左耳低弱。 或左耳廓反轮飞。 主先刑父宫。 如右耳低弱。 或右耳廓反轮飞。 主先刑母宫。 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四。 五.两眉为父母之连带部位。 左眉低而陷主先妨父宫。 右眉低而陷主先妨母官。 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五。 一为两眉不平而高低。 有不同母之骨肉也。 六.两颧为父母宫之正部。 左颧高突而上起者刑父。 左颧弱小陷痕亦刑父。 右颧高突上起者刑母。 右颧弱小陷痕亦刑母。 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六。 七.中岳为父母之连带部位。 鼻准偏左者。 先刑父。 鼻准偏右者。 先刑母。 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七。 子女亦有连带之应证也。 八.人中为父母之连带部位。 人中偏左者先刑父宫先见子星。 人中偏右者。 先刑母宫。 先生女星。 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八。 九.牙齿为父母之正部。 凡门牙楞生。 上牙主刑父。 下齿主刑母。 如两侧各有尖牙一颗。 上主刑父。 下主刑母。 此为父母宫应该考查之九。 以上九种。 为父母宫应该考查之捷法。 凡属刑克父母。 不外此例。 以多数为定论。 如有刑父四种。 刑母三种。 则当然先刑父宫也。 如有刑母二种。 刑父一种。 当然先刑母官也。 否亦为重母之例。 此为定法也。 弟兄捷法公笃曰。 弟兄一宫。 不能确定数目。 先后有刑伤。 而不符其正数故也。 其大抵分四项。 第一为弟兄多。 第二为弟兄少。 第三为弟兄和睦。 第四为弟兄忤逆。 此为弟兄之大略耳。 其他则不为正法也。 兹将四类分注如下。 一.弟兄宫多者。 两眉清秀修长。 三阳丰满。 眉头不冲。 惟金眉之形难分。 盖金眉又稀又痚。 直生而似无。 主弟兄多而子女亦多也。 又主弟兄贤而贵。 有辅助也。 二.两眉短促而散。 低浊压目。 加以眉头逢冲。 印窄而痕。 五官拘束而不开阔。 此主弟兄少。 而无辅也。 虽有亦刑克。 而不存在也。 如两耳有纹痕。 幼小即刑弟兄姊妹也。 三.弟兄和睦。 凡眉秀神清。 皆主弟兄贵而和睦。 及得其实力之辅助。 加以两颧斜辅高耸。 边城丰满有梁。 此为弟兄和睦而有助。 因之而进田宅。 以宏恢门第。 互相为用也。 四.弟兄忤逆。 凡眉尾逆生。 或旋螺形。 皆主弟兄忤逆。 加以眉头纹痕上冲。 两颧纹痕冲破。 主弟兄忤逆。 而有口舌官讼。 反多遗累。 又因之破产而忧死也。 妻妾捷法一.鱼尾奸门。 为妻妾宫之正部。 鱼尾丰满者。 主妻宫贤淑。 而无刑克。 鱼尾纹上仰。 主妻强而有操持。 及偕老无伤。 鱼尾有痣。 主刑妻而续弦。 鱼尾有燕尾纹。 主重配。 鱼尾双纹。 主两妻。 鱼尾三纹。 主三妻。 鱼尾四纹。 主四妻。 鱼尾纹平破者。 克妻宫而重配。 鱼尾纹下反。 主刑三妻。 如鱼尾有十字纹。 主生离。 又主再离也。 二.命宫生痣。 主克妻而再配。 亦主夫妇不和。 意见不一。 而有生离者。 有刑三妻者。 有官讼不休。 而后离者。 一为再嫁之妇为婚配。 一为病妻之例。 而中年刑克。 及收娼妓也。 三.两颧雄突。 而有尖峰者。 主刑妻而重配。 女格亦主刑夫也。 故颧骨宜高近目尾。 不是尖峰而突。 方无刑克也。 否则有嫡庶之配。 及二妾三妾也。 两腮方突犄角。 亦主嫡庶也。 四.年寿间断者。 主刑妻克子。 中年断弦而续弦。 印堂冲破初年刑妻克子而续配。 兰台弱小而泄。 晚年失窃而鳏居。 此皆刑克而重配之格也。 眉棱高而腮突。 主纳奴婢为妾也。 子女捷法一.泪堂为子女之正部。 以平宽明润。 为旺子女而贵。 如有纹下陷。 主刑子女。 如泪堂厚而高突。 亦主刑子女之例。 此为早子女不枉。 或中子女不旺。 经刑克一二。 方能成立也。 二.三阴卧蚕。 为子女之正部。 以黄紫明润。 为子女多而贵。 如黑黯绦枯。 主刑子克女。 而多灾厄。 如有蚕肉横起。 为孤寿。 而晚年刑子女也。 或为螟蛉之子女也。 三.蚕袋为子女之正部。 而近颧骨之间。 有纹露出。 为子女纹也。 纹从外颧者。 一纹一子成立也。 纹向泪堂者。 一纹一女成立也。 此由阴骘栽培而成者。 或庶出之子女也。 四.人中为子女之正部。 如沟洫宽深而长。 主子女多而成立也。 如上窄下宽。 主子多女少。 如上宽下窄。 主子少女多。 直纹克子。 横纹克女。 十字纹主孤绝。 而不成立也。 五.两眉为子女之连带关系。 如平横一字者。 主子少而成立。 或庶出。 再加低眉。 则仅有女一人。 或得庶子一人。 如两眉弯曲。 主子女多。 再加眉高。 主子女多而贵也。 六.印堂为子女之连带关系。 如印堂宽正而丰。 则子女早成立而贵也。 如印堂窄弱而冲。 主子女见刑而弱。 中子方成立也。 三十以后。 方得子星成立。 而有嫡庶之分也。 七.年寿为子女之连带关系。 如年寿有梁。 主中年之子女必旺。 如年寿间断。 或直三曲之伏吟。 或左右曲之反吟。 皆主克子女也。 虽有子女亦不可靠。 而不成立也。 或为不肖之子女。 而败家产也。 八.两目之眼神。 为子女之连带关系。 如眼神和而收臧。 光清而充。 子女俱旺而聪明。 如眼神痴定呆滞。 光清如水。 主子女迟立。 及偏生庶出也。 亦溺受而生后患也。 如目露浮白。 或神锐紧急。 亦刑子女也。 断贵捷法一.伏犀骨贯顶而入百会。 此贵而寿也。 方伏犀骨为第一贵。 圆伏犀骨次之。 椭圆伏犀骨又次之。 此为贵之分别者一。 即古之巨鳌人脑。 当作尚书也。 二.两眉修长上竪有势。 此为贵而有名。 及有事业之流芳者。 又关乎中运。 世界以此而贵者占多数。 即古之间名在眉。 即文彩之官。 贵而有寿也。 三.印堂方隆。 及有骨方楞而横突。 名为金城骨。 山根上贯印堂。 名为玉柱骨。 此皆大贵。 而有非常之事业。 及早发达也。 盛衰皆以此为重要点。 四.日月角上插。 为帝王之贵。 辅角骨上插。 为将相之贵。 边城骨上插。 为边镇之贵。 又分其骨质之长大丰突。 与短小拱露。 为加减之分数也。 五.两目神清有威。 为贵名而有权。 占重要部位。 盛世以黑白分明而贵也。 盛世以玄黄有煞而贵也。 其充足收藏。 而含真彩者。 又为贵之特等。 而有身后之事业。 或为仙品及圣贤。 与流芳也。 六.两颧上插。 为权柄之重要也。 如两颧上至鬓发。 为公侯将相。 而握重权。 两颧上至边城。 为屏藩柱石之臣。 两颧上至玉堂。 为方伯刺史边将之类。 以此为实权之贵也。 七.水星大仰而歛角。 唇匀厚而涂朱。 皆主贵也。 如四字口为第一。 角弓口次之。 仰月口又次之。 此为贵而厚禄也。 即古之口能容拳。 食禄万钟之义也。 八.声如宏钟。 虎头燕颔。 银面金须。 铁面银牙。 五岳朝天。 地阁朝天。 额如覆肝。 声音铿锵。 而韵长。 上例各项。 皆主贵也。 以其成形之多数为大贵。 而分其特贵上贵中贵下贵常贵者。 皆依其形质如何。 而所得之分数。 为一定之决断也。 九.木形为清贵。 名过于权也。 金形为能贵。 任劳有为也。 水形为福贵。 坦然安享而成功也。 火形为劳碌险阻而贵。 艰难而发达也。 当以其合格与否。 而定其收功与事业之途径也。 以上九则。 是为认贵局之标准。 当查其分数如何。 或为一部有奇特偏重。 或为几部合法每称。 则据其形格而加推以定之可也。 断富捷法一.土星为财源之正部。 故准头为土星。 土生万物之义。 此为平生之正财禄。 凡截筒鼻为第一。 悬胆鼻次之。 虎鼻蒜鼻狮鼻又次之。 此为富之一也。 二.天仓丰隆为前业之正部。 关乎祖业之余泽也。 故天仓丰隆宽厚。 为前业有余。 如南岳高起而突。 则为贵裔之后也。 此为富之二也。 三.福堂为外财之正部。 在眉尾之棱骨处。 此主远行而得外财。 及得千里外之财源。 而立异乡之产业。 凡西人过国者。 或经商者。 皆有此骨也。 此为富之三也。 四.井灶即兰台廷尉也。 左兰台。 为偏财。 浮财。 交际财之例。 右兰台为合谋财。 潜伏财。 转输财之例。 此为意外之财禄而暴发也。 此为富之四也。 五.两目神清而和蕴。 此为财星之连带关系。 又因贵名而得财禄及进田宅。 此为以贵而发。 有势而富因官得财也。 多以贵力而营谋利源者半数。 此为富之五也。 六.地库丰隆为财星之正部。 主晚年之财富。 而有晚年丰足衣禄及进田宅。 而遗身后之业。 或为子女之恢宏以立其大业也。 此为富之六也。 七.仙库丰正为财星之正部。 此主半享受贵子女之进田宅。 而得晚年之遂心。 此为富之七也。 八.两颧雄突上耸是名中府。 而得朋友至戚之助。 中年发达而进田宅。 因外而旺其内也。 此为富之八也。 九.腮颐方隆犄角为财星之连带关系。 应得辅助之人员得力而致富业。 此为用人而发达者也。 此为富之九也。 十.两眉清秀。 修长。 痚匀。 有棱。 是为弟兄平辈之财。 而得弟兄姊妹之辅佐以进其田宅。 而创其大业。 此为富之十也。 十一.奸门鱼尾为妻妾宫之正部。 如鱼尾纹上仰至福堂。 奸门骨高横平两颧。 此为妻妾贞淑而能操持以发达。 以及后家暗助或接济而恢宏立业以大振。 此为富之十一也。 以上十一则皆为富格之必要。 以考查其部位之分数如何。 而断其特富。 上富。 中富。 下富。 常富之等级也。 断禄捷法一.两耳长厚。 圆轮如珠。 此为丰足衣禄之一。 又主有特别智识。 而有专长之技艺。 以充其禄也。 如贵而有名权者。 亦享受厚禄也。 二.男子口阔大而歛角。 主得厚禄。 平生享受无穷。 女子口小唇厚而圆。 主得厚禄。 而丰足衣禄也。 此二者主贵犹多。 及为余荫根基之家。 亦有自创之享受也。 三.牙齿为衣禄之正当关系。 凡牙齿大瓣而齐。 白莹如玉。 坚固而匀。 端正而多。 此为享受厚禄。 而有寿徵之格也。 四.两眉柔细修长有棱。 为衣禄之连带关系。 眉尾接近福堂。 是为外财库故也。 及天性脑明灵巧。 而有特长之点。 及进流通之外财。 一为立外业。 以贵名而得厚禄也。 亦旺子女之丰隆。 而有大寿之享受也。 五.两目为田宅之正部。 故神清而充。 和慈而藏。 为田宅宫。 应以贵而得禄。 如蚯蚓盘乌珠。 主劳碌而进厚禄也。 乱世尤以蚯蚓盘乌珠。 为劳碌创业之格也。 六.地阁为晚禄之正部。 故地阁丰正而朝。 圆拱者。 主得晚禄。 方拱者。 主得子女之贵而发达。 亦得晚禄之丰隆。 以部位之分数。 而断其层次也。 断寿捷法一.南岳有纹成伏犀三纹。 或偃月二纹。 或华盖一纹。 或多纹。 皆主寿。 享耄耋之寿也。 如纹多而间断。 主寿而劳碌也。 亦主风尘飘摇。 而见刑克也。 二.两眉高起而有棱。 此为寿而贵名也。 及多子女。 亦主衣禄丰足。 如有眉毫露出。 主寿高而多忧愁。 及有内顾之隐忧。 六亲之遗累。 虽寿不闲而劳也。 三.两目神清而充足。 主享大寿。 而有贵名。 及事业成功。 而发达也。 故眼神以充足而有。 此为寿徵之重要点。 如有蚯蚓盘睛。 主寿而劳碌也。 如神充而露。 主寿而刑克也。 四.两耳长厚有垂珠朝口者。 主寿而有智识。 及勤慎耐劳。 凡享大寿之人。 万无小耳短薄也。 内应肾系。 言其禀受之先天厚薄。 据此而区别也。 五.人中深长。 为寿徵之正部。 古人谓人中一寸。 可至期颐之寿。 及多子女。 而有晚福也。 再加法令纹下朝地库。 而为大寿之又一证也。 六.项有三涤。 为享大寿之一证据。 如再项有余皮。 则寿数更享高年也。 故老人项皮乾枯者必死也。 七.山根上贯高起。 此为禀受先天之气厚故也。 主享大寿。 山根者。 命根也。 故山根低弱者。 不满四十。 此之谓也。 又以目神为兼并而断之可也。 八.枕骨魏魏高突而凸。 此为寿骨。 而得先天之正气。 故主大寿也。 如耳后一骨高起。 亦名寿骨。 而享大寿。 但刑人丁也。 九.法令无纹。 不满三十。 法令纹至口角。 五十以上。 法令纹过口角。 六十以上。 法令纹入地库。 七十以上。 法令纹二纹相交。 则可至八十九矣。 此为寿徵之一大关键也。 如法令续长者。 作添寿论也。 十.牙齿齐固坚硬。 此主寿徵之一。 而多厚禄也。 再加声音迟缓。 又发声从丹田中出者。 主大寿也。 十一.安卧之间。 神定而静。 其气息不从鼻窍口窍。 而从耳窍中进出者。 是为龟息。 此上上寿也。 以上十一则。 皆为寿徵应该考查之点。 又以部位如何。 而定其特寿上寿中寿下寿也。 变通秘法公笃曰。 相法纲要。 在加减乘除一语为根据耳。 故有余不足。 而加减其分数。 以定其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也。 其中分类。 有四大纲领。 即形局。 精神。 声音。 气色。 其用最大。 至于纹痕骨痣筋络。 为相法之小补耳。 不足为定论也。 至于手掌足掌。 不过为部位之一辅助品耳。 兹将其大纲分注如下。 一.形质为第一重要。 如形质有余。 而精神不足。 则主富贵功名。 才智事业。 皆可发达。 但不寿而夭亡也。 或主多恶痛纠纒而不寿。 亦主中道障碍。 而发不足也。 二.形质有余。 气色不足。 则主其人有才智。 有能为。 然时势不助。 而多中止之障碍。 事实不成。 而多反覆之挫折。 虽有富贵基础。 终为虚浮飘摇。 为受制之例也。 三.形质有余。 声音不足。 每多困迍。 名利虚浮不实。 而不收全效。 或为劳倍功半。 刑克人丁。 以致无形影响。 轻弃灰心。 劳碌损失也。 作半遂论。 四.精神为重要之二。 如精神有余。 形质不足。 主富贵而有寿。 其发达也离奇。 其遇合也怪异。 亦有爱思劳心。 嫌疑嫉忌。 而有繁烦之驳杂也。 五.精神有余。 气色不足。 其人多才智而成败不一。 劳碌往返。 风尘奔驰。 然有事业小成。 衣禄丰足。 不过有寿。 而有子女也。 亦有时事之阻。 人事之累。 以困乏其身也。 六.精神有余。 声音不足。 此主事业之成半而阻半。 中有遗累烦扰。 邪行淫荡。 以致恶痛纠握。 不正之牵制。 无形消耗。 招谗之影响。 亦有小富贵。 而有缺点也。 七.气色为第三重要。 如气色有余。 形质不足。 方可暂时发达。 而收实效。 故多小富小贵。 而成功居多数。 惟不持久。 专以气色而发达也。 即破船遇顺风。 而可航海之义也。 八.气色有余。 精神不足。 亦主发达。 而事业之成功。 不过于恶疾多。 而寿数弱耳。 亦有良好时机。 与最好遇合也。 是为中下之贵。 而非特别事业也。 或夭折于贵权之时也。 九.气色有余。 声音不足。 亦主丰足衣禄。 而贪淫好色。 邪淫秽行。 故所发达有限。 依人而获名利。 借力而作事业。 结果有限。 寿数寻常。 中道而生障碍。 以牵制其进取也。 或人口死亡。 而灰心消极也。 十.声音为重要之第四。 声音有余。 形质不足。 方可小发达。 多出偏权副名。 而为辅佐人材。 丰足衣食。 而为小作用也。 及结合能力。 同舟共济。 多出牵强之事业。 而为用也。 十一.声音有余。 精神不足。 此主多成多败。 及有偏性之嗜好。 智小谋大。 力轻任重。 偏爱而贪。 妄举而乱。 亦有亲戚之株累。 知交之妨害。 然亦有乘时而暂发也。 十二.声音有余。 气色不足。 亦有小富贵。 而多恶病。 亦有劳碌奔驰。 而多困苦。 一生自负不凡。 偏不遇时机。 志向不群。 偏不得知己。 临难有转机。 已成而忽败。 似是而非之例也。 十三.形质与精神有余。 声音与气色不足。 此主富贵而有作用。 明敏而有才智。 多劳而有寿徵。 惟平生不大发展。 而无惊人事业。 多劳而往返。 不收全功。 或发达而不足也。 十四.形质与气色有余。 声音与精神不足。 此主事业成功。 名利并吉。 时机与遇合均好。 惟多疾厄。 与不寿耳。 亦主人丁不旺。 而有刑克。 或由族戚牵制。 而有遗累。 防内患也。 或为发达。 而不善其后也。 十五.形质与声音有余。 气色与精神不足。 此主人丁旺而吉。 名利成而阻。 多成多败。 往返不一。 困迍多劳。 事业多虚。 劳倍而功半也。 衣禄亦丰足。 不过外患之顾虑深耳。 十六.精神与气色有余。 形质与声音不足。 此主有寿徵而可发达。 惟不持久。 而不完善。 其名与利均吉。 惟人丁与疾厄稍弱耳。 至于发展。 多出异途歧路之乘时为用也。 十七.精神与声音有余。 形质与气色不足。 此主有寿而无疾厄。 有人丁而无事业。 惟障碍多。 而名利虚浮。 成功有限也。 一为弟兄之辅助。 一为子女之发达。 以济本身之用也。 十八.气色与声音有余。 形质与精神不足。 此主暂时名利。 而有乘时之发达。 然不久必败。 又主疾厄与刑人丁。 故为夭寿。 而中道死亡。 及不善后也。 以及挪杂之错误。 颠倒之行为也公笃曰。 相法有变论。 万无有四者皆好而无缺。 万无有四者皆不好而全害。 故分有余与不足耳。 大体形质为一生之名利。 富贵荣枯也。 精神为才智事业。 富贵寿夭也。 气色为临时之转机。 吉凶祸福也。 声音为完善不完善。 关乎人丁子女也。 其合并而论。 则可分其大体也。 此为绝妙心法。 学者不可轻忽。 而入异端之途径也。 卧相说公笃曰。 老子一炁化三清。 传出卧眠之形式。 庄子宗之。 有蝴蝶以翱翔。 孔子悟之。 叹周公之复见。 巢父以古树为牀。 其卧愈安。 赤松以自云为榻。 其道猛进。 诸葛亮草堂春睡。 而有安汉之心。 谢安石东山高卧。 而有治世之志。 陈希夷卧中得道。 李謪仙梦里成诗。 卧法之关系重矣。 故宿者神游而魂动。 寐者神静而魄归。 卧眠有法。 而亦有相。 盖修道之人。 有一定之卧法。 一手曲肱而作枕。 一手斜平按丹田。 一足曲收而作势。 一足直伸而平形。 常人若能依此卧眠。 则可强健身体。 活泼精神。 万无遗精拘挛。 及一切停滞之病。 故其关系人之常度。 亦静养安神之一法也。 其形式详注如下。 一.仰卧 仰卧者。 即古法之称尸卧也。 其人仰面朝天。 手足平齐。 此主禀受弱而气轻。 及多恶疾。 又主劳碌奔驰。 不载厚福。 各形皆忌之。 惟狐鹿之形。 不忌尸卧也。 二.伏卧 伏卧者。 即仰卧之反面也。 其人伏而面枕。 背股朝天。 此主刑克重。 而多不寿也。 又主愚鲁而拙。 贪妄而空。 每多损失挫折也。 各形皆忌。 惟虎豹形。 不忌伏卧也。 三.侧卧 凡人以侧卧。 而为禀受先天之充足。 福禄丰隆。 英明多智。 诚厚有信。 守礼不爽。 持义不妄。 而有子女承继。 亦有寿徵也。 四.曲卧 曲卧者。 如龙之盘环而有势。 如犬之弯曲而有形。 此主富贵。 而作非常之事业。 智识高而见远。 志向大而谋深。 此为贵寿之格。 而享子女之福也。 故经云。 行如流水生如钟。 卧似弯弓立似松。 此其卧相之大略也。 五.文卧 文卧者。 安静之态。 声息收敛而停匀。 手足不支离。 而无异状也。 其人慈和量大。 正直无毒。 及享受厚福。 而多寿徵也。 六.武卧 武卧者。 手舞足跃。 而似姿武之状也。 其人好动而心乱。 多谋而少决。 负气而好胜。 矜骄而妄贪。 及弄巧反拙。 气量狭小。 而多劳碌也。 七.捧头卧 捧头卧者。 其人每入睡乡。 必双手捧其头。 或捧其两耳。 及两额角也。 其人多疑虑。 似是而非。 无胆识也。 处事中道变更。 交际口是心非。 平生多挫折。 不收全功也。 八.开口卧 开口卧者。 口开而不合。 出气倍人气也。 其人禀受弱。 而有遗传病。 亦主纵欲而成痼疾。 难享大寿。 及刑人丁也。 九.磨牙卧 磨牙卧者。 每入睡乡。 磨牙挫齿。 格格喳喳。 而有声也。 其人多劳碌。 一成一败。 或万里奔驰。 飘摇不定。 虽富贵而不安享也。 十.估眼卧 估眼卧者。 睡觉时竖眉估眼。 如与人争斗之怒容也。 其人躁急恃勇。 作事有头无尾。 而多冷退刑克。 及失败也。 亦主危险。 轻则伤残宿疾也。 十一.梦语卧 梦语卧者。 睡觉时梦语重复。 吵闹不休也。 其人多诳语而妄贪。 多弄巧而反拙。 又主元神浮荡。 嗜好偏见。 而不享大寿也。 或为劳碌无成也。 十二.捧腹卧 捧腹卧者。 其人双手捧腹。 反侧不移也。 主天性愚诚。 作事庸厚。 平生无大志。 亦无大烦恼。 而有衣禄也。 十三.遮阴卧 遮阴卧者。 有单手遮阴。 双手遮阴之分。 其人聪明虚浮。 多才而又虚伪。 喜怒不常。 刚复而又偏嗜。 此单手遮阴卧也。 其人聪明而贪。 悭吝而狭。 负气而偏。 邪淫而智。 此双手遮阴卧也。 十四.佛卧 佛卧者。 两手合掌。 两足盘膝。 安定似坐之姿式也。 其人种善因。 其心最慈良。 诚厚宽宏。 平安多福。 及享大寿。 稍有刑克人丁也。 十五.仙卧 仙卧者。 半曲半伸。 半侧半仰。 鼻口无气。 而从耳窍出气。 是为龟息藏窍也。 其人有灵根。 聪慧异常。 而有远志。 主盛名大贵。 及享大寿也。 十六.鬼卧 鬼卧者。 睡觉似愁容哭态。 手舞足蹈之例也。 其人寒苦多劳。 刑人丁而冷退。 及夭寿而孤苦也。 十七.神卧 神卧者。 睡觉似威严之态。 手曲足曲。 而似坐式也。 其人忠直诚厚。 明理守义。 多厚福而有桓心。 主旺人丁而有寿也。 十八.圣贤卧 圣贤卧者。 曲肱而枕。 微侧面肃。 一足曲一足伸也。 其人英明多智。 远见有桓。 少疾苦而多寿。 有容量而好名。 及足衣禄也。 纹相图说公笃曰。 纹相一说。 为相法之四大关系而外。 在形质包括之中。 然有重要点。 而关系祸福生死者。 为辅助品之第一。 较诸手足而倍重要也。 按第一图之额纹。 一纹曰。 华盖纹。 以长至额角之边城即下曲。 主贵而有寿徵。 有出于贵族。 有出于草泽。 然皆有大志。 而作非常之事业也。 其长不至边城或短而歪斜。 主刑克人丁。 及前业中衰。 而见弱也。 南岳有二纹横过额角下曲者。 名曰偃月纹。 主贵名而有寿徵。 主有风尘万里。 而刑早子女。 及偏房庶出之子女。 方成立也。 其纹短不合格。 作劳碌刑克人丁论。 不过有寿之格也。 南岳有三纹横过额角者。 名日伏犀纹。 主贵名而享大寿。 及劳心重而风尘奔驰。 如南岳有四纹五纹。 通称额纹。 此纹以长横过额角下曲为合格。 如短。 或间断。 或斜。 或连续。 皆作劳碌奔驰。 反覆刑伤论。 前业萧条。 初运不佳也。 曲刑纹在眉头之上。 曲过眉角。 主刑弟兄姊妹。 然为不正常而死。 有误死。 凶死者。 左为兄姊。 右为弟妹也。 孤寿纹在两口角而下反者是也。 主享大寿。 而刑子女也。 当时虽多子女。 而至晚年则衰弱无靠。 或刑克无成。 或星散不聚。 而不送终也。 法令纹在井灶之两侧。 有法令纹方有寿。 如无法令纹者。 不满三十岁。 如有半节法令。 则四十以上之寿。 如至口角。 则五十以上之寿。 如过口角以下。 则六十以上之寿。 如法令纹过口而相交。 则七十八十。 及至百岁之寿。 如法命入口主饿死。 深者主劳碌。 续者主添寿也。 纹相第二图说按印堂有双纹下宽上窄。 成人字形。 号曰印堂人字峰。 此主性情拘执而劳碌忧思。 狐疑不决。 主刑妻克子。 及刑弟兄姊妹。 又主族戚多累。 恩怨不明。 于妻族及叔伯侄甥之遗累尤重。 其中有疑是疑非之错误。 受劳受累之纠缠。 措置固属不当。 贪念拘执不休。 以生其遗累也。 如上有一横纹者。 为华盖纹。 则人字峰之刑克累损。 可以减半矣。 如单有华盖纹。 主劳而贵名。 小有刑克。 及寿也。 两额角之纹。 名曰边城纹。 下由眉尾起。 上至鬓发曲处。 此主破梓离乡。 前业不可靠。 其中段名天仓。 关系祖业故生妨害及妨父。 虽有余泽亦败弱矣。 易地而发于他乡。 乱世多有此纹。 主远发也。 盛世则一败而不可恢复。 终无立身之地也。 朝笏纹上由颊车起。 有双纹下至腮力犄角处。 名曰朝笏纹。 此主子女之贵。 而晚年丰足衣禄。 以享晚福也。 亦主寿禄之兆。 纹相第三图说按印堂有形如田字者。 名曰田字纹。 主阡陌之当业。 前人无依而耗尽。 主白手成家。 劳碌自创。 有由学徒出身而发达。 多从工商技艺。 以立身也。 刑妻而不克子也亦主大寿。 至老不闲。 然子女有不得力者。 左眉头有纹。 名曰罗侯纹。 主刑兄姊。 又主血痣之疾。 于中年晚年也。 右眉头有纹。 名曰计都纹。 主刑弟妹。 又主头风及手足筋骨疼痛之疾。 于晚年也。 如左右眉头皆有纹。 名曰罗计纹。 其人性情刚躁。 任性恃长。 偏于所好。 量窄而偏傲。 多招官讼争端。 嫌疑是非。 恩中有怨。 亲者反痚。 六亲无辅于内。 朋友有益于外。 亦主聪明而有见解也。 年寿有直纹四五。 名曰虚花纹。 主刑妻克子。 及有遗传病。 又主破前人祖业。 劳碌自立。 其人聪明有智识。 灵巧多机诈。 然有为聪明自误。 淫荡邪行之类。 或为预算其小。 不计其大。 或为见利而贪。 因之而累。 故曰虚花。 言美而不实也。 口角之侧有纹。 名曰陂池纹。 常多水惊。 如有黑黯色。 主水厄也。 纹相第四图说按印堂有三纹下聚上散。 如火焰势。 名曰火焰纹。 主公侯将相之贵。 屏藩柱石之臣。 多兼武权。 而杀身成仁也。 故主贵而凶死。 其死之轻重。 则又与眉目参看之。 古汉寿亭侯关羽有之。 但有蚕眉凤目之配。 故成武圣名。 宋武穆王岳飞有之。 则有剑眉凤目之配。 明名将周玉节有之。 则有一字眉豹目之配。 凡有火焰纹者。 均主贵而凶死也。 其单独火焰纹。 而眉目平常。 亦至中等贵。 或为中等之次。 然亦凶死。 而无成仁之时机也。 鼻准有一直纹。 名曰分犀纹。 古为五牛分尸。 即车裂之惨刑也。 其分尸纹隐约。 则可减等而论。 如短而不长。 则为破相之疤痕。 损财之耗散。 及刑克。 如出于贫无立锥之地。 则可免凶死。 如出于富贵必凶死。 而尸身不全也。 耳廓有痕纹。 主刑伤父母叔伯于初年。 耳轮有痕纹。 主刑伤弟兄姊妹于初年。 皆主幼年之刑伤。 或应本身之惊灾。 及危险之疾厄也。 口下有一横纹下反者。 名曰承浆纹。 主水惊。 如现黑黯色。 主水厄而死。 次亦水上之大损失。 亦应酒病。 或因酒醉跌扑而死也。 亦主有形之肾病也。 纹相第五图说按印堂有直纹一痕。 深者为悬针痕。 浅者为悬针纹。 皆主刑妻克子。 危险多灾。 平生多挫折。 而失败也。 如悬针痕多主凶死。 悬针纹多主危险也。 二者如出于富贵有名。 均主凶死而危。 不发达较好也。 一经发达即凶危之时至矣。 此为权利之引诱。 贪念之受祸。 勿以计划周详。 而勉强进取也。 二者如出于贫苦下贱之人。 则破败较轻也。 山根有纹。 名曰山根纹。 主劳碌刑克。 如山根有一横纹。 主沉疾而有大挫折一度。 山根二横纹。 主刑子女而有大挫折二次。 山根有三横纹。 主寿而劳。 及刑妻妾。 而有内顾之患以牵制之。 而有大挫折三次。 左右鱼尾有纹。 主刑妻。 一纹克一妻也。 如鱼尾纹上仰。 主妻淑而强。 无刑克也。 如鱼尾纹下反。 主刑三妻也。 如鱼尾有十字纹。 主生离者再。 乱世加倍而应之。 盛世减半而论之。 左兰台有纹。 名曰危险纹。 主危险。 右廷尉有纹。 名惊险纹主惊险。 男左纹则破相。 女右纹亦被相。 男右女左。 则疤痕于隐微处。 而不见于表面也。 如男左女右。 则疤痕于明显处。 而现于表面上也。 如两边有纹冲出。 亦主凶死。 如破半边。 不过多惊险而已。 不至危身也。 纹相第六图说按额上有纹如山字形。 大者。 名曰大山字纹。 小者。 名曰小山字纹。 大山字纹主享盛名之贵。 而有大寿也。 又主子女贵。 而有事业之发达。 以承继父志。 而恢宏门庭。 本身不贵。 亦享其福也。 小山字纹。 主小贵而丰足衣禄。 则有刑伤人丁。 劳心顾忌也。 印堂有直痕三纹。 名曰印堂川字纹。 主贵而吐血。 及刑早子。 而有女星二三。 然后有子也。 主痣漏气郁而死。 至于贵之大小。 又以眉目参看。 其创立而劳心则一也。 命门有纹二三。 名曰命门纹。 主多弱疾沉病。 而为先天禀受太弱。 以致病疾不痊。 而不寿也。 亦有纵欲于花天酒地。 戕贼身体。 中年夭折也。 人中有直纹。 主刑子星。 人中有横纹。 主刑女星。 人中有十字纹者。 主子女俱刑克。 而不能成立。 其初中之年。 子女虽多。 亦主刑克殆尽。 终为螟蛉之假子假女。 以承继也。 或偏生庶出。 而可保留一子。 亦以晚年之迟子为吉也。 纹相第七图说按印堂有两直纹名曰。 双纹入印主刑妻克子。 其人性情拘泥而不达。 务名而实贪。 几经破败。 而方成立创业也。 一主母族妻族之累。 及血统至戚之官非。 以纠缠而驳杂也。 发际之下名曰天中。 其地有纹续断。 名曰破天纹。 主前业不守。 或寒微而不足衣次禄也。 然亦得富贵之亲戚。 以辅助之。 故曰近于富贵。 而能成立也。 三阳有交爻纹。 名曰三阳。 纹主有慈善之事业。 济世之盛名。 惟子星弱两女星旺也。 其人才智过人。 见解远大。 有仁善之思想。 抱经纶之大志。 左颧纹破。 主子女叔伯之患。 忧郁成疾。 神经昏愦而死。 右颧纹破。 主妻妾弟兄之争。 忧气成疾。 痼疾不痊而死。 皆出于亲亲之仁。 内顾之忧也。 当以浅深长短。 而定其祸患之轻重也。 纹相第八图说按额部之左侧有纹续断。 名曰日角纹。 主父宫弱而耗散前业微弱。 又主先妨父宫。 亦有遗腹子之生者。 是为少孤之说。 额部之右侧有纹。 名曰月角纹。 此主母弱。 及有遗传病而先妨母也。 又主母族耗散。 及承继之母也。 印堂有如口字形。 名曰金印纹。 主前业失败。 父母无依。 应离奇之遇合。 意外之发达。 绝处逢生。 临险而贵。 主聪敏奸诈。 妻妾多而子女少也。 又主异路功名。 而有骄慢淫乱之行为。 但以目前之乐。 而不计将来之忧也。 卧蚕有纹向外颧而生。 一纹一子。 二纹二子也。 卧蚕有纹向泪堂内生。 一纹一女。 二纹二女也。 如成左右交加而成井字形。 则无子而有子。 亦为先后之出。 以成立也。 其纹上反而插奸门。 或下插入颧骨肯。 皆为嫡庶之子。 而有不肖之行。 或忤逆之犯上也。 法令纹入口名曰腾蛇入口。 主饿死。 凡富贵者。 亦主饿死或哽食不下。 而饿死如法令纹。 入口复出者。 主大贵而权。 及有特别行为。 立言立法。 以垂名于后世。 又多寿徵也。 纹相第九图说按两边城至鬓发曲突处。 有横纹如浪。 名曰边陲纹主破梓离乡而远发。 或发于国界之边地而立业。 或发于省界之边地而立业。 前业不可守。 又不可靠。 或因环境逼迫而为用也。 印堂有纹横过而上仰者。 名曰仰月纹。 主中等富相纹贵。 离奇发达。 及临险地而大发。 有作惊人事业。 前业见弱。 乱世多武贵。 盛世主贵而客死他州也。 元武外颧之间。 有井字形之纹者。 名曰大阴骘纹。 此主前生之善因。 如有黄紫色。 主有济人大德。 而立善功。 可以化除危险。 而入平安地。 及增福寿之兆。 无子而生子。 无女而生女。 能旺人丁也。 北岳有纹。 纵横如织。 名曰龙颔纹。 此主大寿而享盛名。 及有专长之艺能。 特别之美术。 过人之才智。 少年浪走无定。 中年遇贵而贵。 晚年有外业。 及获佳儿贵子。 以圆满其目的。 及作身后之事业也。 纹相第十图说按印堂有横纹过眉头而下反者。 名曰印堂覆舟纹。 主纨垮子弟。 而败前业也。 及贵而冷退。 聪明自误。 淫荡邪行。 不务正业者居多数。 以致内顾主障碍。 家庭不一致。 刑人丁而不寿也。 多出骄养溺爱而成。 其放浪之行为。 及性情异常支离。 而奢侈也。 两福堂之间有纹如井字者。 名曰小阴骘纹。 主前生种善因。 心地慈良。 诚厚有信。 作事有远见。 直快无毒。 耿介心平。 如有黄紫色。 则作小善功。 而济人利物。 多有一切施济也。 子女亦诚朴。 而守其余业。 而不妄为也。 两颧之下。 法令之侧有纹。 名曰金花纹。 有侠义之行为。 及得贵名。 而有离奇之遇合。 异路功名也。 两口角有井字形。 名曰井字纹。 主初年劳苦。 中年有贵人之力辅助。 借贵而发达也。 晚年多福寿。 而进田宅。 稍刑子女也。 纹相第十一图说按印堂有井字形。 名曰井印纹此主幼年无父。 前业耗散。 出身微贱。 因时势逼迫。 以致冒险进取。 而成其富贵之基。 主重配。 而有先后之子也。 又有内顾之患。 而无远见之布德。 务其名而贪其利。 不克善后也。 三阳有直纹二三。 入眼皮之睫毛处止。 名曰煞纹。 凡有煞纹驭者。 皆为素封小康之家。 而有惊险之灾。 以成残疾受伤也。 其性粗心大胆。 不计利害。 而轻举妄动。 因争夺权利。 而动杀机也。 口角有一二纹下反者。 名曰覆舟纹。 主凶死。 如有三四纹于口角者。 则为孤寿纹。 上篇详论也。 两口角覆舟纹。 于富贵之格局。 其危险更大。 则潜伏亡身破家之患。 如出于贫贱之人。 则不过刑克劳苦。 艰辛备至耳。 能守穷困而不妄贪者。 自然减轻危险。 三阴有双叉纹。 名曰六爻纹。 主贵名而无权。 聪明而反覆。 一生多忧思感慨。 亦主克女而有寿也。 一主伤阴失眠之疾。 一主湿气酒病之例。 虎耳有纹下插入陂池者。 名曰寿纹。 此重添寿纪之兆。 应有增加寿纪。 而益寿禄也。 此纹不常有。 亦因培养阴德。 或修身练气。 而有此添寿之兆也。

卷十

相法解释说公笃曰。 相法一术。 由来久矣。 溯其源流。 盖始于伏义氏画卦。 龙马负河图洛书之时。 辨明阴阳二气之始。 又得洛水之龟。 布成方位之形。 故初名曰龟监。 盖由此而得名也。 夫以天地阴阳。 五行八卦。 即有立象。 然后内配以五脏六腑。 象名立义。 故外配以五官五岳。 六曜四渎。 各有系统矣。 先论形质之生克。 次论气色之制化。 则吉凶祸福之机。 自有一定攸归矣。 至轩辕氏时。 有臣名曰风后氏者。 因彩禽衔书于碧云之中。 则用先天流行。 后天定位。 而发挥议论。 以立吉凶祸福之定法。 其风监之名。 实肇于此。 盖风后氏。 所监定之意也。 至于尧舜禹汤文武。 相继而传。 以及专司其事。 而为国家大用。 盖上以承圣君之德。 下以择贤臣之才也。 故西东周时。 相法最盛行。 凡诸侯大臣。 以及有大志者。 必聘风监之专门人材。 以济其用。 而为趋吉避凶之准绳。 欲进欲退之决心。 当时相法种类颇多。 而各有秘诀。 以立门户也。 其秘诀之传授虽不同。 其应征事实则一也。 富贵之分。 贫贱之别。 兴衰之数。 实由于此也。 故晋国大饥而多盗。 则聘专门能识盗者之却雍。 而取决以捕之。 吴国之平乱。 则聘唐举。 以求治国人材。 而勷助之。 赵民之抚恤。 荀子知其必昌。 智氏之智瑶。 稀疵知其必败。 以及楚之斗越椒。 而有蒵氏如其赤族。 先改姓氏以避之。 越王之勾践。 范蠡知其寡恩。 浪游五湖以去之。 此皆相法之有益于人。 而为趋吉避凶之铁证也。 夫人之涉身处世。 吉凶祸福之机。 处处皆是。 或发生意外于目前。 或种因伏危于将来。 连带危险。 交际遗累。 在在所不能免。 苟能深求相法之原理。 自可避免一切。 当然无蹈祸之事实。 而享受终身之平安矣。 由此观之。 则相法之有益于人者大矣。 故古圣先贤。 有游于艺之说。 其哲人君子。 莫不精深考究各术。 以为平生之用也。 余考相法。 自秦氐火焚以后。 世无全本。 知之者益少矣。 六朝时达摩初次入中国。 尚未传出相法一书。 故汉唐虽有谈相法之人。 而无专书可稽考也。 当汉时有许负之相曹操。 管骆之相何宴。 虽有气魄之为法。 神血之为论。 其法皆秘而不宣。 不得其传焉。 唐代则有一行禅师。 为风监之专家。 并无一字留传后世。 惟李淳风。 有一掌之白鹤相法。 出而问世。 然不过残篇。 及一偏之小术。 研究之过程。 而非相法之纲领。 不足为用也明矣。 五代时。 达摩复入中国。 始传五来相法五篇与麻衣。 此正受之相法道统。 即中兴相法之祖师也。 其五来相法。 分形质精神。 声音气色。 纹络筋骨。 皆有备载也。 其中文简意深。 包罗万象。 变化无穷。 皆有独到之处。 为各家相法所不能及也。 而人事皆详言包括无遗。 惜乎无变法。 而无天道厚薄之分。 时势盛衰之论。 乃五来相法之缺点。 此其解释之一也。 麻衣为五代时人。 受业于达摩。 而为相法正宗。 当时出仕为麻衣县令。 其书在任而成。 有石室赋。 金锁赋。 银匙歌。 三章。 以县邑为名。 故曰麻衣相法。 而不传其姓氏也。 余考麻衣县之地形。 即今之湖北麻城。 为五代时之麻衣。 其书成后。 挂冠归隐而去。 不知所终。 有称为仙翁者非也。 余考麻衣相法。 金锁赋。 石室赋。 银匙歌三篇。 为其真本。 其他各图各论。 皆系后人伪造。 而附会其说也。 余考其部位图说。 而错讹移动之处颇多。 或为当时未经考证耶。 抑为后人翻印改移耶。 按相法部位。 有一定标准。 而风监学说。 用全力研究者颇少。 以致二千年来。 未明真象。 后人多以不验罪之。 盖非其原意也。 余考麻衣相法。 有法理兼并而用之。 此其一线之短。 余窥其意。 恐为后人驳议耳。 大凡术艺。 皆言其法。 而不拘其理可也。 盖理有定理。 法无定法。 理法二字不能完全通过也。 故理由为言谈之外表。 事实多不验。 言法而有诀窍。 事实多应征。 故麻衣之理法兼用。 不如达摩之直接了当。 开门见山。 然尚无异端之邪说。 故为正宗。 此其解释之二也。 水镜相法一书。 又出于达摩麻衣之后。 余考水镜为季汉时人。 但不知何人冒名捏词。 自成一家学说也。 余考水镜。 在季汉时代。 与庞靖侯。 诸葛武侯为至友。 其人博学多才艺隐居不佳。 荐卧龙凤雏者。 水镜也。 足见其为当时名士。 贤哲知机者流。 其书偏于引古为证。 余考此为其书之纲领也。 其中有关张赵云马超等。 尚为汉代同时之人物。 引证可也。 又引证唐代人物。 如李太白。 哥舒翰。 郭汾阳。 娄师德。 卢杞等。 则先后相差数百年矣。 此何由而知其详细也。 当然不是汉水镜之法也一。 又引证宋代之赵普。 曹彬。 吕蒙正。 吕夷简。 及王安石等。 则先后相差将近千年。 此何由而知其详细也。 当然不是汉水镜之法也二。 以时代考之。 此书当出于宋后。 及元明时所出之书也。 以此证之。 其书谬点颇多。 其人既系汉代。 其说又兼并唐宋。 是为后人欺世之书可也。 况古今之文化风俗各有不同。 国家法律政治各有所异。 人民之脑筋思想各有革新。 事实之衣冠典礼各有改变。 此何能以一而证其百也。 又如清代之法律政治。 事业交际。 与民国之法律政治。 事业交际。 相隔悬殊。 先后不过二十年。 其风俗文化。 人物事实。 革旧维新。 变幻不常。 各适其宜而改更之。 尚无一定之法以为用。 何况事隔数百年数千年。 可作一定之铁证乎。 此为水镜相法之缺点。 勿论其真伪。 此其解释之三也。 希夷姓陈。 名博字图南。 为宋初时人。 而受业于麻衣。 作有心相篇一章。 多系因果学说。 善恶关键。 故其开始有相由心变四字为纲领。 关于人伦风化之处尤多。 以道德仁义为根据。 以礼义廉耻为辅佐。 故其心善者。 虽处于四面楚歌。 而祸可变为福。 心恶者。 虽一呼百诺。 而福可变为祸。 其原意在宗老子之祸福无门。 为人自招之句也。 其理由则十分充足。 而事实则万分相反。 盖人种前世之因。 结今生之果。 今生之种因。 又结来生之果。 善有善因。 而今生应作几许善也。 则有作善之时机以为用。 而为善之事实也。 恶有恶因。 而今生应作几许恶也。 则有作恶之时机以为用。 而为恶之事实也。 夫善莫大于救人性命。 全人节操。 顾全人之名誉。 如上例三等。 可谓心德。 其他一切施济。 不过些须功德而已。 诚能尽其力量。 而作全命全节全名之事实。 可以救正人心。 保持风化。 挽一切浩劫矣。 设有人立志为善。 时刻不忘其侧隐之心。 如无前生之种善因为用。 则无今生之善果机会也。 假定救人性命为一大善。 必无性命可救之事实。 或无救人性命之能力。 亦无节操可全之事实。 必无保全节操之能力。 或为全节善言之不听。 亦无名誉可全之事件。 或为保全名誉之弥张。 如作一举一动之善事成功。 皆有前生善因而为用。 则有际遇之可能。 事实之恰当。 智力之能达到。 而成全其心德也。 设有人厌世而动恶念。 立志而动杀机时刻注意。 尽量为之。 如无前生之种恶因以为用。 必无性命可伤之恶果机会也。 或无伤人性命之权力。 亦无伤人性命之事实。 假定冒险而强行杀人之事。 则有先后时间错过也。 亦无破坏节操之时机。 或为诱人邪淫之不遂。 或为有邪淫之可能。 而临时发生障碍也。 亦无破坏名誉之事实。 或为破坏其人。 而其名誉愈褒扬也。 故有本身为善立功。 而美报于子孙者。 亦有本身为恶丧德。 而恶报于妻妾子女者。 此为非近因近果者明矣。 此希夷言心不言相之一大谬点。 此为解释之四也。 按袁柳庄。 为明代之永乐时人。 着有柳庄相法一书。 出而问世。 盖袁柳庄为北方人。 永乐镇北平时。 相见大悦。 遂尊为国师。 最可恨者。 即故意颠倒部位。 而指为秘诀心法也。 其法偏于地形。 仅以东北隅之方位为一定论。 所见不广。 误人尤深。 其人偏于见解。 而好奇谈。 其知而言之耶。 亦不知而言之耶。 如注解达摩之五露亦超群之句。 而麻衣亦言五露为最贵。 作非常之事业。 以成千古之盛名。 但达摩麻衣。 并末指出何种五露也。 而柳庄误会其辞。 直解为五官露也。 中有耳露廓轮。 眉露毫棱。 眼露神光。 鼻露井灶。 口露牙齿也。 盖一露二露。 皆为弱点不吉之相矣。 如五露皆全。 则反为大贵至尊之格局也。 此为离奇之理想。 言论太荒谬何也。 凡耳露廓轮。 幼年刑克父母。 何有栽培之力。 当然无良好教育也。 眉露毫棱。 中年弟兄纷争。 当然有内顾忧。 而失辅助也。 眼露神光。 中多惊险挫折。 恶痛横生。 而为障碍也。 鼻露井灶。 一生财不入库。 穷苦劳碌。 而无立身之地也。 口露牙齿。 一生惹是招非。 皆处嫌疑损失之中也。 据五官有三官露。 已成贫贱至极点之相。 何况五官全露。 而能尊贵超群乎。 盖达摩麻衣。 所谓之五露为最贵者。 乃五岳之露。 而非五官之露也。 露者大也。 故南岳大而为贵寿之品。 土星中岳大。 而为丰富之局。 颏为北岳大。 而为崇厚之禄。 两颧为东西岳大而操纵极重之权。 故孔子五岳朝天。 而为万世师表之圣人。 此五露超群之格是也。 袁柳庄不知何所见而云为五官露也。 又麻衣金锁云。 六害眉心亲义绝之句。 柳庄解为六种害。 其云眉毛间断一害也。 眉毛痚散二害也。 两眉粗浓三害也。 眉起旋螺四害也。 眉头逢冲五害也。 眉乱杂花六害也。 于理想上何尝不通。 于原文上则有错误。 观其亲义绝之说。 而分六种害。 可谓煞费苦心。 而反有损无益。 盖六害者。 六亲之害也。 何为有亲。 何为有义。 此柳庄未解其原文之本意。 徒据奇谈。 以惑人之观听。 其书不足为法也明矣。 据此二者。 可见柳庄之学识。 而四库全书中。 有选载袁柳庄相法一册。 皆永乐赏识。 而高其身价也。 四库全书末选载达摩麻衣者。 际遇不如柳庄。 此其解释之五也。 清初有相理衡真一书。 偏于理说。 其人为书香后裔。 博学多才。 通今达古。 雄辩出奇。 其书以文字为主体。 词藻丰富。 而不注重相法也。 一宗圣贤之孝弟忠信。 礼义廉耻之学说。 一宗仙佛之前因后果。 生死轮回之学理。 其文字理由均充足。 其事实则相违悖而不验。 故相法之精微奥妙。 必加哲学数学以参合之。 兼而用之。 再用全部计算。 而乘除加减之。 当以何阿部为主体。 而得分数若干。 当以何部为辅佐。 而得分数若干。 其加减乘除之计算清楚。 则有一定把握。 此中自有玄妙。 而分出或富或贵。 或贫或贱。 或寿或夭。 或劳或逸矣。 而衡真则以单独部位为定论。 又无轻重之分。 连带之法。 此其缺点也。 又衡真之十字面法。 尤其糊涂不解。 中有日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富。 月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贵。 风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事业。 同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才智。 田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富寿。 目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际遇。 用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盛名。 申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发达。 由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丰隆。 甲字面形。 而主如何之荣显。 某形可发十年。 某形可发十五年。 某形可发二十年。 三十年。 其理由与法。 均为不通。 余考相法各书。 皆末有如此荒谬才说也。 古人论形格。 则有木形瘦长。 金形方正。 水形圆肥。 土形浊厚。 火形尖露。 此五形之大义也。 其中亦有两形相兼。 三形相并。 则分其多少。 而定其主客也。 此为千古不易之定论。 如甲字面形主早发。 而初运二十年为大运。 盖甲字面形。 乃木植兼金之形也。 其形主贵寿。 应削木成器之局。 然尚要考其声音如何。 眉目如何。 精神如何。 土星如何。 水星如何。 然后决其为特等之责。 上等之贵。 或中贵下贵。 及寻常之贵也。 再观其刻下气色如何。 有无特别情形。 及时势之促成。 离奇之遇合也。 万不能以其上方。 而断其贵。 而富寿。 又不能以其下弱。 而断其贱。 而贫夭。 此衡真之大谬也二。 凡五形之质。 皆有贵贱贫富寿夭。 在所得之气正与不正耳。 其主体部位。 与辅佐部位。 合格不合格耳。 何能据一部而论耶。 此其解释之六也。 铁关刀一书。 出于满清时代。 其人大致为医学者流。 并非相法专家也。 其书多以医学为转移。 如云青色发于肝。 赤色发于心。 黄色发于脾。 白色发于肺。 黑色发于肾之类是也。 果如所论。 则红色分五种。 而有红紫赤躁绦之各色也。 何以一心而发五色耶。 即赤色发于心。 而红色躁色。 又发于何处。 其理不通。 其法亦不正。 盖印堂即心之正部。 司空中正。 即名华盖。 乃心包络之正部。 何以红赤躁紫绦之五色。 而不专发于印堂司空中正之部。 而散漫于他部之处尤多。 此文何说也。 凡气色皆为先天之动机。 凡形质皆为后天之华表。 故气色皆根据于先天。 不发于五脏六腑也明矣。 此铁关刀大荒谬之谈也一。 况医家部位。 与相学部位。 相隔悬殊。 其象名立义之处各异。 余考黄帝内经。 与王叔和难经。 以及西医之新法解剖学说。 唐宗海之中西汇通。 专门考验者。 皆云鼻为肺窍。 而五行属金。 又据各家相法。 诸家考正。 皆云鼻为中岳。 五行属土。 究竟金欺土欺。 余考丹经参同契。 金丹真传。 吕祖全集。 三丰全集。 道藏辑要。 皆云鼻为先天之祖气。 即天一生水之肾窍。 五行属水。 此为各据一说。 各有原理。 盖鼻为四窍。 两侧窍由大眼角之内眦。 而入肺管。 此医家之所以为属金也。 身准为全面之中心点。 为五岳之中故曰中岳。 此相法家之所以为属土也。 两直窍上入脑海。 下督脉。 通命门之火。 此丹道家之所以为肾水也。 而铁关刀按部拘泥。 不明其部位之原理。 仅采取皮肤之论。 而为定法。 此铁关刀大荒谬之二。 此其解释之七也。 大清神监一书。 出于满清宫闱。 余考其时。 为康熙之后。 雍乾之时也。 当时为升平盛世。 亦满清极盛之时。 此书为翰林学士。 安居无事。 每以杂艺之学献之。 以承上欢也。 故其书多考正现代人物。 以为标准。 故有历指某尚书之进禄得权。 某侍郎之升迁兼职。 某大臣之黜陟。 某夫人之生子。 某王妃之得宠幸。 圣恩甚隆。 某宗室之晋封爵优恤甚厚。 上自王公大臣。 下至宫娥太监。 皆在考证中。 至于三品以下之中贵下贵常贵。 皆无确实之研究。 下至人民。 以及贫贱寿夭之法理。 均未言及。 亦蹈水镜相法以人为证之故辙也。 加以文字雕琢。 人为现代事实。 此大清神监之缺点也一。 凡相法之重要。 则分其形格之富贵贫贱寿夭。 次言气色。 则分其吉凶祸福也。 其祸福之大小。 则据其人之身分资格。 地位才智而定之。 假如富至十万元。 其损失二千元。 以全体计之。 不过百分之二。 即如此项损失。 有时必现于部位。 有时则轻淡而现之。 如不注意。 则认为平常之色耳。 假如其人仅百元之业。 损失十元。 则为破败之气色。 以全体计之。 则损失十分之一。 即如此项气色。 则必现于部位。 显然可凭也。 故相法测量。 在加减乘除中。 以全部计算可也。 方为合法。 如某部丰隆而奇突。 其运必发达至何程度。 如某部薄削而陷弱。 其运必破败至何程度。 又如眉部清秀修长有势。 则富贵至何等品级。 鼻准丰隆匀厚圆齐。 则富贵至何等程度。 有过之。 有不足。 有虚浮不实。 有暗发不彰。 有先后相反。 内外不合。 故单独一部。 皆不可为定论。 此为大清神监之大荒谬他二。 此其解释之八也。 相法之用神。 应分四大项。 形格为第一。 精神为第二。 气色为第三。 声音为第四。 其他零星小部。 皆包括在形质中。 其纹络筋骨。 又为辅助之小品耳。 皆不足为定论也。 故形质清奇。 应得几许分数。 精神充足。 又应得几许分数。 气色黄紫。 又应得几许分数。 声音宏亮。 又应得几许分数。 如四种中有三种合度。 则如其必发达。 而为特贵。 特富。 特寿矣。 当其时气色润泽黄紫充足。 则发于最短时间。 如气色黯滞枯燥不润。 虽为富格贵格寿格。 而非发达之期。 以期发达于将来。 而以运限为用神可也。 故气色为临时用神。 先天转机。 如形质与精神合度。 其声音不足。 尚不为大碍。 亦为上富上贵上寿也。 如气色黄紫明润而充足。 则发达之时间必久远。 如气色明润轻淡而短小。 则发达之时间亦暂而不久也。 假令形质与声音合度。 而情神不足。 则于富贵。 方可期发。 事业亦能成功。 不过于寿数稍弱耳。 故为中富中贵之例。 亦以气色为发达时间之定论也。 又如精神与声音合度。 而形质不足。 则发达有限。 事业因人而成。 借力而发也。 此为下富下贵之例。 然享大寿也。 又如形质与气色合度。 或声音与精神合度。 或精神与气色合度。 或精神与形质合度。 或声音与形质合度。 此为四种重要关系之中而得二也。 此皆为有富而贵名。 多禄而寿也。 皆作丰衣足食之格局论。 又假定形质平常。 精神平常。 声音平常。 单独气色黄紫明润而充足。 或合五行四时之润泽。 亦为可富可贵可寿可发之局也。 此为暂时发达。 而不持久。 其发达也不大。 或出于异路功名。 或出于离奇遇合。 此为破船遇顺风。 而可航海之法。 其验者颇多也。 据此四者品评。 而为相法之根据。 方是正宗。 其轻重加减法。 为用之处最大。 此为相法之机枢。 至精至微。 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 合而深思。 加以推想。 自得玄妙之途径。 故不以单独部位为用。 而以形质精神。 声音气色。 加减合论。 以采取之可也。 部位考正法公笃曰。 凡相法之精神。 首重部位。 分析确定。 先知某轻重地位。 次如其关系原理。 然后方有把握。 自能指定标准。 而有一定之判断也。 余考相法部位。 多属不确。 而图式亦混乱不一。 各据一说。 各有所宗也。 惟其名目尚存。 而为古之原名也。 余考秦代以前。 皆属纯一部位。 自秦氐火焚以后。 世无传本。 每有残篇零页。 皆不足为稽考之铁证也。 当五代时。 达摩复入中国。 始传五来相法一书。 此为中兴相法之祖师。 而集各家之大成也。 其部位尚有错误之处。 是否当时未经考证确实。 两宗古之残篇。 或为后人翻印错讹。 随便改移。 徒留其名称也。 此皆两可之疑难点。 而无法稽考也。 故麻衣相法。 所有部位图说。 亦宗达摩。 而错讹之处大同小异。 是否为上叙两点疑难。 不得而知。 柳庄相法。 则称其受秘传。 而故意错其部位。 颠倒运限。 其混淆人听闻乎。 其自矜眩奇乎。 相法部位。 错误于此居大多数。 至于衡真。 则徒据理说。 而不寻其地位。 水镜则拘泥引吉。 而不求其根据。 其大清神监。 铁关刀。 兰陵集。 相法须知等。 各据一说。 自谓心传。 以讹传讹。 而不知孰是孰非。 相法一书。 考究其精微者颇少。 大多数为跑马观花。 任意随谈。 只知有其名称。 而不知有其地位。 至于部位之轻重。 谁为主体。 谁为辅助。 则更茫然而无所宗矣。 余此次注重部位。 先从医学入手。 余考黄帝内经。 中有汉晋文字。 可见其为残篇。 惟针炙大成。 与仲景六经。 较为确实可用。 如王叔和难经。 陈修园。 徐灵胎各书。 部位之系统。 稍有离奇。 又如西医之解剖图说。 唐宗海之中西惟通。 皆不明气化。 所取之部位。 大多数不可为用也。 余考丹经之参同契。 金丹真传。 吕祖全集。 三丰全集。 道藏辑要。 则各有妙蕴。 其中有正系连代系。 应系通过系。 方证实一切部位。 余则注明其部位之轻重关系。 以为千古后之定法。 有志相法者。 容易入手。 而寻正宗门户也。 兹将考证者附后。 医家原有部位图第一图式详解公笃曰。 医家部位。 与相学部位。 互相表里。 盖太素经之脉诀。 中有富贵贫贱寿天之说也。 而名称则各异耳。 按用法各有不同故也。 其内之脉络。 而达于外。 则有正系之脉络。 连带系之脉络。 应系之脉络。 通过系之脉络。 其地位虽异。 其气化则感而遂通也。 此第一图式。 为吾蜀天彭之大医士。 唐宗海先生所考究而监定者。 载于中西滙通全集之中。 并有解剖学说。 分经别络。 详注经络如何也。 其名称是否宗古。 或从新也。 余将其原规定地位及名称。 而参合相学也。 上为阙者。 即两眉之中心。 相法名之曰印堂是也。 盖印堂者。 即全部之主体。 元首之意也。 其名曰阙。 是否帝阙之意。 或金阙之尊称也。 阙之下曰王宫。 即相学之山根是也。 在两目相平之中心。 又名命宫是也。 相法之称山根有两意义。 一为前人之根基。 一为本身之命根。 其名曰王宫。 是否即命宫之意义。 而王宫与阙之义相等。 稍有冲突。 又下之准头名曰明堂。 即相学之中岳又名曰土星是也。 按河洛之数。 五行以土居中宫。 而鼻准在全面部之中心。 故有是名。 余又考八卦九宫之配合。 其中宫号明堂。 此名之曰明堂。 实即中宫之义。 与中岳土星之名相等。 其下名蕃。 在法令纹之下。 即相学之陂池是也。 又近于腮骨。 即相学之下府是也。 其名蕃者。 是否屏蕃之意义也。 两侧曰蔽。 在耳珠之前。 医书有名颊车。 亦有名听宫穴者。 即相学之虎耳金缕之侧是也。 其名曰蔽。 是否障蔽之意义也。 又云五脏居中央。 得其正也。 六辅挟两侧。 得其辅也。 前人以此望其形而察其色。 按其部而诊其脉。 不可不根据此也。 又云阙以上属咽喉。 阙之中属肺部。 阙之下属心部。 此皆内经详载。 医家之定法也。 此为唐宗海之原文。 余考内经无此说。 故上述其研究从新之语。 评论辨明列后。 兹将其五脏六腑之配分录下。 第二图式详解公笃曰。 上文所述第一图式。 略得大体。 兹据医家第二部位图式。 其分配五脏六腑。 为医家各书所载。 而唐宗海先生。 更用西法解剖法。 以证实其部位也。 故中西滙通。 挨次绘图。 详论其如何形质。 而感适于外也。 据云。 两眉之中心。 为肺部之正系。 即相学之印堂是也。 两目相对之中心。 为心部之王系。 即相学之山根是也。 鼻梁之中段。 为肝部之正系。 即相学之年寿是也。 鼻准之尖。 为脾部之正系。 即相学之土星是也。 泪堂之大眼角。 为胆部之正系。 即相学之精舍光殿是也。 鼻窍之两孔。 为胃部之正系。 即相学之兰台廷尉是也。 眼下之横纹。 为小肠之正系。 即相学之三阴蚕囊是也。 颊车之侧为三焦之正系。 即相学之命门虎耳是也。 两耳珠为肾部之正系。 即相学之耳轮是也。 两颧之下。 为大肠之正系。 即相学之法令金缕是也。 两口角为膀胱子宫之王系。 即相学之食仓禄仓是也。 此为医家业经考证。 而为正法之分配也。 再经西医之解剖分配。 大体亦如是。 余考古人之经络分明。 莫过于张仲景之六经法。 及针炙大成之瞳人图。 而与此项部位。 则有异地位而名者。 兹将仲景之六经大体录下。 第三图式详解公笃曰。 医家之书最古。 而最确实者。 莫不以仲景为医中之圣。 盖发明六经。 始由仲景而起也。 按第三图式。 即仲景之六经总图也。 其中分三阳三阴。 以包括五脏六腑也。 故三阳之中甲。 有太阳经。 内属手太阳为应小肠。 足太阳为应膀胱。 此太阳之专司脉络也。 有少阳经。 内属手少阳为应命门。 足少阳为应胆络。 此少阳之专司脉络也。 有阳明经。 内属手阳明为应大肠。 足阳明为应胃络。 此阳明之专司脉络也。 故三阴之中。 有太阴经。 内属手太阴为应肺络。 足太阴为应脾络。 此太阴之专司脉络也。 有少阴经。 内属手少阴为应心络。 足少阴为应肾络。 此少阴之专司脉络也。 有厥阴经。 内属手厥阴为应心包络。 足厥阴为应肝络。 此厥阴之专司脉络也。 古有三焦之说。 而徐灵胎陈修园。 皆勉强说之。 似未详于六经之内也。 唐宗海则指为三焦即连网油。 此解剖之功也。 故论病则有为本经之病。 即指太阳专病或阳明专病也。 又有为两经合病。 即指少阳与阳明同时合病。 或厥阴与少阴同时合病也。 又有此经而现彼经现象。 名曰应病。 即太阳经之病。 而现少阴之现象。 或太阳经之病。 而现阳明之现象也。 盖先天之气。 发于肾部。 故有天一生水之义也。 后天之脉。 资生于胃部。 故有土生万物之义也。 血脉之行。 资生于气息。 故六经可包括全身。 此纲领之法也。 医家六经经脉图图式详解第一公笃曰。 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一图。 即太阳脉络也。 其脉络为大眼角之锐眦越。 由上眼皮之三阳通过。 平横入鬓发。 至耳后之寿骨。 曲绕耳后。 下至耳珠。 近腮肥方犄角处。 曲绕而上。 至颊车上。 即相学之虎耳部位。 此为太阳经之脉络他。 内属则分手太阳。 而应小肠之气也。 足太阳。 而应膀胱之气也。 而太阳有称巨阳者。 盖传经之始。 即由太阳而起故也。 欲求小肠之正系。 及通过系。 欲求膀胱之应系。 及连带系。 当以太阳之脉络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二公笃曰。 下列之图式。 为六经第二图。 即少阳之脉络也。 其脉络由小眼角之外眦。 为少阳经脉之总管起点处。 从玉堂而入鬓发。 由寿骨之上。 微曲斜而下。 至后颈之发际。 在大椎之上。 医家原名风池穴。 以此为止。 皆属少阳经之脉络也。 内属则分手足二经。 手少阳经。 则为命门之正系。 肾气之连带也。 足少阳经则为胆络之正系。 气化均名少阳。 而统论之也。 欲求命门之正系。 及通过系。 欲求胆络之应系。 及连带系。 当以少阳之脉络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三公笃曰。 下列之图式。 为六经第三图。 即阳明经之脉络他。 此为阳明经之总管。 上由百会之巅起。 所谓百会者。 即百脉相会之处也。 在顶中陷处。 而有动脉之间是也。 由侧面曲近鬓发而下。 过福堂奸门外颧。 平兰台而至鼻孔止。 即医学之迎香穴是也。 皆阳明经之脉络也。 内属则分手足二经。 其手阳明经。 则为大肠之正系。 足阳明经。 则为胃络之正系。 均名阳明经而统论之也。 盖三阳以阳明经为传经之机枢也。 欲求大肠之正系。 及通过系。 欲求胃络之应系。 及连带系。 当以阳明经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四公笃曰。 下列之图式。 为六经第四图。 即太阴经之脉络。 此为太阴经之经脉总管也。 由口内之舌部起。 经过相学之地库部位。 下至颏位。 而曲行。 下至喉管侧之小管。 即接入肺管。 此为太阴经之脉络也。 内则分手足。 二经其手太阴经。 为肺络之正系。 关乎肺气也。 足太阴经。 为脾络之正系。 关乎脾气也。 均名太阴经而统论之也。 按三阴以太阴为起。 欲求肺络之正系。 及通过系。 欲求脾络之应系。 及连带系。 当以太阴经为认定也。 圆式详解第五公笃曰。 下列之图式。 为六经第五图。 即少阴经之脉络。 此为少阴经之总管也。 其脉络由眼之鸟珠瞳人起。 平下至三阴蚕囊之中。 斜侧而下过陂池。 而至腮之犄角处。 曲入项部。 而至咽喉止。 此为少阴经之脉络也。 其内则分手足二经。 手少阴经。 为心部之正系。 而关乎心络之气也。 足少阴经。 为肾部之正系。 而关乎肾络之气也。 均名少阴而统论之也。 欲求心络之正系。 及连带系。 欲求肾部之应系。 及通过系。 当以少阴经而认定之也。 图式详解第六公笃曰。 下列之图式。 为六经第六图。 即厥阴经之脉络。 此为厥阴经之总管也。 上由百会之巅起。 百会在顶中陷处有动脉是也。 斜侧由辅角而下。 入眉中。 过三阳入目中。 直穿乌珠而出三阴之下。 至金缕曲绕。 平横入口唇。 而曲下至颡上。 此为厥阴经之脉络也。 内应则分手足二经。 手厥阴经。 为心包络之正系。 足厥阴经。 为肝络之正系。 按三阴以厥阴经为传经之机枢。 欲求心包络之正系。 及连带系。 欲求肝络之应系。 及通过系。 当以厥阴经而为认定也。 新修考正部位第一图新修考正部位第一图公笃曰。 余考医学部位。 以仲景六经为正宗。 又据医学最古之黄帝内经。 及王叔和难经。 又据西医解剖图。 唐宗海之中西滙通。 加以针炙大成之铜人图。 脏腑图。 又由丹经之部位证实。 其正系。 通过系。 应系。 连带系。 凡经络之相通相应。 兹特摘录之。 接头为诸阳之首。 其顶巅名曰百会穴。 即百脉相会之所而得名。 其内即咽喉。 而咽喉分内外管。 其软喉曰咽。 硬喉曰喉。 侧有两小管。 相附而下。 即通肺管。 肺管之间。 名曰层楼。 即丹经所谓十二层楼。 由层楼而下。 即为肺部。 而丹经与医学。 皆谓华盖是也。 由肺而下。 即属心包络。 而丹经所谓护卫是也。 其下则为心部。 而医学则称心为君主之官。 神明出焉。 心部为全身之关键。 故为元首之君。 前有亶中膈膜。 后有肺络三焦肾络。 右侧有肝胆。 左侧有脾胃。 下两侧有大小肠。 其最下为膀胱子宫谷道是也。 而头面部位。 亦根据脏腑之上下左右。 以分配部位也。 兹将考验证实者。 绘图列后。 以待后之高明。 及艺学家考正而监定耳。 考正部位名称详解公笃曰。 右图为考正新图。 经医学相学数学丹经。 以及生克制化之各书。 考证确实者。 而于医学。 尤有益于参考也。 故将部位绘图详解。 按医学各书。 末有如此明白。 亦无如此指定。 兹将五脏六腑。 分配于面部。 测量地位。 详明关系。 并将证实之点。 补叙明白。 以便诸君予研究也。 按顶巅之陷处。 而有动脉调息。 据医家相学。 皆名曰百会穴。 因百脉交会而得名也。 内属咽喉。 为最高之处。 其部位常有动脉。 故如其为气关也。 而咽喉本为上下流通之地位。 百脉交通之关键。 而气管血管肺管。 皆系于此也。 由发际之火星起。 下至司空止。 此为十二层楼。 丹经原有此项名称。 医家则略而不详。 相学则分天中天庭以及司空三部位也。 发际之两侧曲处。 分为左右祖气。 内系乳部之气也。 上由山林之发际起。 下至边城之中段止。 均为祖气也。 医学无此名称。 余每考其地位之气色。 多于父母宫有关系。 故定其名为祖气也。 中正在印堂之上。 一名曰华盖。 因护卫印堂而得名也。 内应心包络之正系。 印堂在两眉相对之中心。 为全面部之主体。 如一国之元首也。 此部内应于心。 关系最重。 余考印堂之气色。 好则为进官禄而喜庆。 其事业成功。 以亨盛名也。 不好则为危险死亡。 而国亡家破也。 医家则有谓之曰阙者。 又有谓之曰肺者。 是否宫阙之意。 而名之曰阙耶。 或为帝阙之意。 而尊之曰阙耶。 又医学有称肺为华盖者。 而在心部之上。 亦为心之护卫之意而名之耶。 其意虽佳。 其部位则谬。 若以印堂为心部之正系。 则合宜。 若以司空中正为阙为肺亦宜。 以余考之。 则错一大部位。 而正系及连带系皆不通。 其另有解说乎。 抑另有深意乎。 余考肺系之部位。 当在两眉。 故医学有肺张两叶以卫心。 不是由上而卫心也。 余考针炙大成之肺俞穴。 在两肘之扇骨当中。 实从背部而取穴也。 而扇骨与胸部之亶中相平行。 故肺与心高低相等。 此为证据之一。 余考医学有云。 肺为清经之气。 而司呼吸。 内主忧思。 外主皮毛。 盖人有忧思不决。 则伤其肺。 而两眉焦乱。 以形于外。 此之谓愁。 亦应其皮毛之句。 此为证据之二。 故肺为两眉较为合宜。 眉之下。 目之上。 半属肺而半属肝。 即相学之三阳部位也。 此为肝肺相升相降之通过系。 眼之下亦属肝。 即相学之三阴部位也。 此为三阴之枢纽。 而厥阴属肝木故也。 两目亦完全属肝。 而医学则为五脏之五轮说。 又有属肾水居多数之说。 余考瞳撞人一点属肾。 然为子肾也。 其全目皆肝部之正系也。 眉之尾棱角。 即相学之福堂。 其后则名玉堂皆属两腋之正系也。 司空中正故名华盖。 即心之前护卫。 而为心包络之正系。 山根为心之后护卫。 即内属亶中之正系。 而医学一谓之曰心部。 一谓之曰王宫。 似为错误而不宜也。 其考正详解录下篇中。 相学原名。 有名之曰命宫者。 或命宫即王宫耶。 属心之说。 当然不确。 此中疑难。 颇难尽叙。 按眼中之乌珠。 内有瞳人本属子肾。 医学则通称瞳人属肾。 其相差亦远。 盖子肾与母贤有区别也。 大眼角之内眦。 以及中勾陈。 则为肺管之通过系也。 小眼角之外眦。 奸门鱼尾则为两脇之应系也。 命门则为母肾之正系。 医学有名听宫穴是也。 前图何以称为三焦之地。 耳珠本为脊连肾系之连带系。 何以称为肾部之地。 可见其自相矛盾。 兹特正之。 年寿为疾厄官之专部。 内为胆腑之正系。 而医学则配之以肝脏。 其事实颇不合宜。 按肝为两目。 以及目之上下。 皆属肝脏之正系。 故医学治目病。 用平肝痚肝泄肝三法。 另有补肾一法。 亦以肝木为肾水之子。 肝为刚脏。 有泄无补。 故有虚则补其母之法。 此其一铁证也。 何得在鼻梁之中干。 此医家之误也。 盖胆腑为水火之腑。 消化之机。 有水有火。 方能消化饮食。 故居于脾脏之上。 当然确实。 何得分配于泪堂下勾陈之侧耶。 其意义安在。 又准头为土星。 当然为脾脏之正系。 而为分清别浊之枢纽。 兰台廷尉。 本属膈膜之连带系。 以障医邪秽也。 而医学则称准头为脾脏。 兰台廷尉为胃腑。 余考胃腑。 属人中之部。 人中为沟洫通达之地。 胃为仓皊之官。 人中通达四渎。 颇占重要地位。 胃腑为人之谷气。 此弱必病。 仓皊之停聚不足也。 此闭必死。 仓廪之空乏无用也。 余考人中青黑。 每应胃气痛之暴病人之将死。 又每见人中必缩而黑。 亦腐重要之俯。 以人中而合胃系。 确而且实也。 又以疾厄。 及其他事实证之。 皆屡验不妄。 何得以不关重要之陌台廷尉属胃。 或为脾胃均属土。 而为连带关系耶。 两颧属三焦之应系。 三焦者。 连网油也。 扶助正气。 障翳污秽之重要关系。 故相学名之曰国印。 亦以司重权。 辅正去邪。 而关系重要之义也。 医学列于听宫之肾系。 其三焦与肾相通而配之耶。 或为两相表里而配之耶。 如以两气相通。 同经相表里。 其气化合而论之。 则五脏六腑皆相通。 而五行生化皆相表里。 其理由意义均不通。 而不合宜也。 故部位之脉络。 皆有一定应证。 当然以分经别络。 论系别脉。 则各有专司专系也。 其与听宫无关系明矣。 耳珠为脊连肾系之地。 内属君火相火之火轮也。 故相法名之曰珠轮。 此为肾之通过系。 非肾之正系也。 口为水星。 亦为北岳之地。 内为丹田之正系。 上唇为气海。 关乎人之真气。 即天一生水之先天气也。 下唇为血海。 关乎人之血轮。 即地六成之之后天质也。 统名之曰丹田。 余考女子血弱。 而有内病者。 其唇白枯不华也。 男子气弱而有痼疾者。 其唇惨黯不鲜也。 此为医学中无此论。 而丹经则有之。 余用事实相证。 每见女子之白枯不华。 必有气血痛之病。 重则成疱块症瑕之例。 而无生育。 故女界每月胭脂以涂红其唇者。 盖表示气血充足。 而无病厄。 又旺子女。 而有生育之意也。 兹特注明其为丹田之义。 左口角属大肠之连带系。 右口角属小肠之连带系。 此为盘曲于丹田之左右。 故在两口角也。 而医学则配以法令之处为大肠。 三阴之间为小肠。 更不解其意义云何。 按大小肠。 为最下之部位。 而大肠之下。 即谷道之阑门。 小肠之下。 即膀胱之精道。 又何得在脾胆之上。 而与肝脏相连耶。 以地位者之。 则相差太远。 以事实证之。 则应验不足。 是为解剖家之误会也。 承浆即子宫精道之正系。 相法名之曰承浆者。 谓水最低下之义也。 浆者。 水之浊也。 全身以肾部属水。 水本在下。 而清者上浮。 浊者下坠。 其为水之浊浆者。 当然即为最低下之义耳。 此相法家命名之原意也。 又何得在两口角之部位耶。 两腮为奴仆宫。 本属谷道阑门之应系。 此为出口之部。 故配之以最终点。 余考有花柳病。 而成梅毒疮痘者。 其两腮先起黑影。 或腮陷喉烂。 而声暗哑。 是其证也。 此为余历年考证之确实经络。 而为各部位之专司。 以便明其主要关系也。 方能推其事实。 定其疾厄也。 考正部位气色合解一.百会往大脑与小脑之间。 两相交通之地。 即顶上之巅磺陷处。 有动脉处是也。 为咽喉之正系。 亦为咽喉之应系。 是为诸阳聚会之点。 百脉相交之地。 此为第一之气机。 亦通达之关隘也。 此地有动脉宽六分许。 长一寸余。 其脉动而沽匀。 其人精神强健。 而有生机也。 其脉动而缓急不常。 其人精神亏损。 而有疾厄也。 其脉定而细微。 其人衰弱已极。 而为将死之应候也。 此即下应咽喉。 通达气机者生。 障碍气机者病。 闭塞气机者死之类。 而为明徵之应候也。 故列于最高之巅。 百脉之源也。 余每见医家治危症。 或脱阳症。 先用手术而针炙此穴。 亦即通气机。 而开咽喉之义也。 今更名天大关。 其地宜高耸有骨。 即贵寿之格局也。 宜动脉调匀。 即强健之精神也。 二.发际之火星起。 下即天中。 次即天庭。 又次即司空。 其名曰层楼。 即丹经所谓十二层楼之简名也。 内属大脑海之正部。 为督脉之通过系。 此地关系父母之强弱。 祖业之有无。 又关系其人贤智如何。 愚拙如何。 此为人灵根祖脉。 亦为种因之慧根也。 故发际高者。 其人聪明多才。 而父母无刑伤。 发际低者。 其人粗俗而愚。 或为父母刑伤。 又天庭丰隆。 凸突者。 必为贵裔。 而有前业。 亦主本身贵名。 而有惊人事业也。 天庭削弱凹陷者。 必为平常之家。 前业萧条。 亦主本身贫贱。 而有劳苦度日也。 故相法家名之曰。 高广学堂。 如层楼有黄紫明润之气。 则主升官进职。 常人亦主得财获利。 如有滞黯惨腻之气。 则主孝服。 刑人丁。 及事实失败。 而有忧愁惊恐。 如有赤黑枯惨之杂色。 则主牢狱惊险。 以及其人神经昏愦而乱。 失其常度。 丧其灵智。 或主危险之疾厄。 故层楼之部位。 宜宽阔高突。 凸广有势为合格。 原名层楼。 今更名日祖脉。 即灵根之脉。 元气之义也。 三.两山林在鬓发之大曲处。 如山之林而得名也。 下至福堂骨之上。 内属乳脉之连带系。 其地原名天仓。 关乎祖业之专部。 亦验父母之部位。 凡人于初生。 皆食乳而养成。 而为父母之脉气颇确实。 余考其刑父母宫。 每应孝服之时。 其地有黑云惨黯之滞气。 及孝服哭泣之后。 其气沉滞不散。 有一生尚存者。 有至九年多而方散尽者。 有七年五年三年不等。 而方散完者。 至少亦以一年为标准。 而方散完。 化出明润之气。 盖孝服为人生之第一大事。 古人定礼。 应守三年之孝。 而不问事。 故其气久而不散也。 此地又主天灾之瘟疫流行。 如有黑惨之气色者死。 故达摩名之曰天门麻衣有三天黑黯。 扁鹊难医之句。 即两天门与天庭也。 今更名曰祖气。 所谓祖气者。 因食乳而养生故也。 以祖气名之宜矣。 某地方棱有骨。 则禀受之先天必厚。 所得之产业亦丰。 其地陷弱而痕。 则禀受之先天必薄。 或所受之产业有限。 今分为两段。 鬓至边城之中段。 上半节为祖气。 由边城下至福堂骨。 下半节为天门。 并非天门即祖气也。 四.司空至中正。 在印堂之上。 内属心包络之正系。 本为印堂之护卫部位。 故相学各书。 有华盖之名称。 所谓华盖者。 即护卫印堂君主之本意。 不是医学谓肺为华盖也。 其地丰满凸突。 则君主得贤臣之护卫。 而为有用也。 故为官禄之部位。 所谓司空。 即国家柱石之臣。 六部之官名也。 其地有骨高耸。 直者。 为玉柱骨。 横者。 为华盖骨。 皆为大贵之格局。 而有惊人伟大之事业也。 其地陷痕削弱。 则无贤良柱石之臣。 以护徫其君主。 前业见挫折。 离乡而劳碌。 无贵名之可能也。 如此地有黄紫明润之色。 主升迁进职。 获功得名。 而有委任至。 常人亦主进财得利。 及得喜庆之音信也。 如有赤黑枯惨之色。 主罢官去职。 牢狱拘留。 而受处罚之兆。 常人亦主挫折失败。 官讼牵连。 是非连累。 其最轻者。 主胀满痞塞之疾。 如人君之失辅。 而反受谗俛之蒙蔽也。 原名华盖。 令则更名曰前卫。 即护卫之义而名之也。 五.印堂在两相对之中心点。 是为全面部之君主。 故号元首。 以全面部测之。 则居全部之中上地位。 其地有骨高起。 上耸。 即玉柱骨之连带。 有骨横过。 而至眉尾之福堂。 名曰金城骨。 皆主大贵之格局也。 即金城汤池。 而为帝王建都之所。 故名金城骨也。 内属心部之正系。 为全身之主宰。 故医学曰。 心为君主之官。 神明出焉。 其地以开阔方楞。 丰隆高突为贵。 如创业贤明之君。 其地以窄弱陷痕为贱。 如失业昏愦之君。 如有悬针。 主凶死。 及刑人丁。 如有纹痕。 主破败刑伤。 及劳碌。 故达摩云。 印堂光明眉不锁。 三十功名可。 余考印堂黄紫明润。 主进权升官。 常人则主喜庆进财。 其他如有红赤黑黯各气色。 皆主国亡家破。 飞灾横祸。 立见死亡也。 其轻者。 亦主牢狱枷锁。 损人破财。 忧愁疾苦之类也。 如有浮腻青滞之色。 则主冷退惊疑。 及最不满意之事。 或失权罢职。 连带遗累之患也。 今更名曰元首。 即外应君主之尊也。 又名曰灵合。 即内应于心之义也。 六.两眉为文采之官。 内属肺脏之正系。 肺主忧思。 故有不遂之事。 先见于眉。 而两眉焦乱。 谓之愁眉是也。 医学又有肺属皮毛之说。 眉为毛属。 是肺之正系。 故医学又名曰华盖。 盖形象卫心之义。 余考肺张两叶以卫心。 针炙大成铜人图之肺俞穴。 在两肘之扇骨中。 可见与亶中系平行式。 此其为肺系之铁证。 不如心包络之为华盖。 较确实也。 故相学有问名在眉客说。 凡人深思不决。 则皱眉不展。 此地以修长清秀。 上竪有威为贵名。 多辅佐而有权。 及有特智英明。 不学而成。 如短促粗浊。 焦乱浓俗。 主劳碌失辅。 而多贫贱。 及愚拙不堪。 反覆无成。 其下之三阳。 则为肺肝相连之系。 每有喜怒之事。 多见于眉目之间。 故为文采之官。 礼义出焉。 凡有肺病者。 其眉枯燥而无润色。 今更名曰辅弼。 即左辅右弼之义。 因接近印堂而名之也。 七.眉尾之棱骨。 为三角形式。 原名丘陵塿墓。 盖陵墓者。 小山之义也。 稍退一线。 即为福堂。 内属两腋之应系。 亦为两腋之连带系。 凡腋毛粗浓而多。 其眉尾亦粗浓而多也。 凡腋毛柔细而少。 其眉尾亦柔细而少也。 故眉尾有病则腋之左右亦有痣。 此上下相应之一铁证也。 其地以高起而有三角棱骨者。 应进外财。 及得流通之财源也。 故西人名之曰蓄财骨。 亦外财库之同一义也。 如陷弱不起。 则主外库无财而不聚也。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 则主外交得利。 而有集思广益。 同舟共济也。 如有青腻之色。 则主忧愁之信至。 亦主小口舌及交际失信。 而不生效。 及事实迟延。 而不结束也。 如有红赤黑黯之气。 则主损失外财。 而有官讼之纠缠。 托人不力之阻碍。 交际生是非。 事实吃暗亏。 亦主痈痕之灾厄。 今更名之曰曲肢。 是为曲折支节之义。 而名之也。 八.三阳在上眼皮之地位。 上半部属肺脏之连带系。 下半部属肝脏之通过系。 故内属肺肝相连之并系。 亦曰相通之应系。 相学原名三阳。 一分左右。 即左为三阳。 右为三阴。 此流之用以推运也。 一分上为三阳。 下为三阴。 此气色之用以定位也。 其地丰满高平者。 主享盛名于当时。 又主寿根。 又主多子女而贵名也。 其地上为肺气。 而司下降。 下为肝气。 而司上升。 一降一升。 阴阳交姤。 盖肺金之气。 而象兑之少女。 肝之木气。 而象震之长男。 此部相连而相交。 故能旺子女也。 其地低窄。 虽贵而无名。 其地陷痕。 子于女虽多而不立。 故医家以肝络为厥阴传阳之机枢也。 其地黄青而润。 主生贵子之喜庆。 是得长男之气色也。 其地紫红而润。 主生贵女之喜庆。 是得中女之气色也。 亦主得名而立善功。 平安而享大寿。 其地浮腻暗枯。 多主忧愁不遂。 结怨招非。 牵制遗累。 多见驳杂之事实也。 其地黑滞如湿灰。 其人主死亡之灾。 故麻衣云。 黑掩三阳。 卢医莫救。 盖水为坎卦。 先天为坤体。 故生我者死气也。 我克者废气也。 此半属肝木之绝而废也。 坤土生金亦死气。 虽有坎水之旺。 而土制之。 是为孤阴。 此半属肺金之绝而孤也。 其地有赤惨之色。 主损人丁。 或主危险惊灾。 重病大败之例。 一为私德丧失。 而种恶因之结仇。 一为飞灾瘟疫。 而塞窍关之危机。 盖因不升不降之障碍。 以应其事实也。 原名三阳。 今更名曰交关。 即上升下降之地。 而交通之义以名之也。 九.山根在两目相对之中心。 鼻部之上接印堂处。 医学有称为心脏者。 有名之曰王宫者。 其分经别络。 颇为不宜。 相学原名曰命宫。 而专司疾厄。 先天之遗传病。 在此部位分别也。 余考内属亶中之连带系。 乃心之后护衙。 非心脏之本系。 又为督脉之通过系。 直达肾络也。 如以之为王宫。 尚可解说。 如以之为心脏。 则完全不符矣。 盖相学命名曰山根。 即人之根基。 而关祖业也。 或人之命根。 而关寿数也。 此地为肾络之通过系。 余考其部位。 气多血少。 凡人之先天禀受弱者。 必见青筋横露以表示之。 则有遗精腰痛骨酸之病以应之。 如人之后天戕贼者。 必见青黑横露以表示之。 亦有精枯冷滑。 脑弱阳萎腰痛智昏之病以应之。 小儿有青黑横于山根。 则有肾气之痛症。 有云蟺气者。 或遗溺之疾厄。 有应惊癵者。 此其先天不足之证。 而失护卫之权也。 此地如高起有骨。 即玉柱骨。 主大贵而寿。 如丰隆上贯。 主享前人遗产丰富。 及有寿徵也。 如陷弱而低。 主前人无遗产。 或为不寿也。 如山根黄明紫润。 有应进田宅。 及本身强健。 一岁平安也。 如有赤黑之气。 主死厄之灾。 如有一点红赤色如豆大。 亦主汤火灾。 或焚毁房屋也。 如有青浮滑腻枯惨各色。 皆主病厄。 不过以何时而现何色。 主何类之病灾也。 今更名曰后卫。 即护卫之义也。 十.两目原名监察官。 内属肝脏之正系。 目者木也。 而肝属木。 即两目之机枢也。 医家有五轮之说。 而根据五脏之系。 似为理说家之理想耳。 盖两目完全属肝系。 肝为刚脏。 有泄无补。 何得称五轮为五脏之系耶。 又何得以两目为五脏之精华耶。 想是八脉系于肝肾之误会耳。 故医学云。 喜则伤心。 怒则伤肝。 忧则伤肺。 思则伤脾。 凡人逢盛怒之下。 与极痛心之时。 可以失明。 而言其两目也。 又医家治目病。 平肝第一法。 痚肝第二法。 泄肝第三法。 此两日为肝系之铁证。 又另立补肾益水之一法。 盖肾为水而肝为木。 水为木之母。 本为水之子。 古人立治疗法。 用处则补其母。 实则泄其子。 肝脏有泄无补。 故用补水以济其木耳。 此两目为肝系之铁证又一也。 余考情欲过度。 其目之神黯而光淡。 尚不至完全毁坏也。 惟癖爱娈童。 其目背光而无形。 减少目力。 亦不至完全毁坏也。 惟盛怒之过度。 伤痛之过余。 则先起血丝而光黯。 次起蒙翳而乌珠坏。 此两目为肝系之铁证第三也。 又八脉系于肝肾。 而为人之总枢纽。 可见其重要也。 故乌珠透黄。 为奇贵之特权。 乌珠玄黄。 为上贵之重权。 眼神清润而充。 亦主英明多才智。 而有贵名之事业也。 故其神忽娈神忽脱神忽退。 神忽定。 皆主凶亡之灾厄也。 原名监察官。 今更名曰机枢。 即因其地位重要。 而有生死关系以名之也。 十一.乌珠之内有瞳人一点。 在灵晶垣之中心。 为子贤之正系。 亦肝肾之连带系。 为人真火真水之源本也。 故修炼家以此为精灵之地。 乃水火既济之处。 而合真气慧剑也。 如炼成方瞳。 则是仙品有道之士也。 本系通膀胱之子肾。 不是督脉之腰肾也。 余考瞳人之部位。 关人贤愚。 及勤慎痚懈之关键。 短见瞳人散大者。 有大志而不勤。 虽博学而不周。 似乎疏懒轻视。 而有偏性之浪漫行为。 其瞳人合度者。 作事有恒。 坚忍耐劳。 勤慎持久。 而有远见之积极进行。 其瞳人缩小而收者。 名曰聚瞳。 余考聚瞳之人。 聪慧异于寻常。 凡读书则过目不忘。 又主有专长之技艺以鸣世。 而享大名也。 或为音乐琴棋书昼。 或为雕篆医卜星相。 皆不学而成。 方是聚瞳。 余屡次试之不妄。 今更名曰天真。 即先天真窍之义而名之也。 十二.大眼角之外眦而外。 名曰中勾陈。 下名曰泪堂。 内属肺管之通过系。 按鼻为四窍。 两直窍上人脑海。 下督脉也。 此即两侧窍。 由大眼角之内眦。 而至会厌。 以合咽喉。 下接肺管也。 此医学家之谓鼻为肺金。 若云。 侧窍通肺则可。 若云。 完全属肺则不可。 其地有青滑浮腻之气。 则为伤阴之病。 而有夜不安眠。 神不守宅。 多梦游而有惊悸不安之象。 失其常度也。 如有红绦浮光。 则有哭泣人丁。 于血统之瓜葛亲戚。 有损伤人口也。 如有黑黯赤滞之气。 则有忧思郁结。 夙怨之顾忌。 嫌疑之是非。 以及作事多挫折反覆。 条约不生效。 而失信守。 遗累既多。 牵制尤大。 故动忧愁思虑。 而不决断。 亦有颠倒错误。 而至危害。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 则主人口平安。 事实顺遂。 又无疾厄之纠缠。 又无是非之障碍。 原名中勾陈。 今亦从旧也。 十三.小眼角即鱼尾奸门之部位。 因目尾之交。 而似鱼尾以名也。 内属两脇之连带系。 按目之尾为鱼尾。 即象形取义而名之。 眼眶骨之处为奸门。 即因妻妾而名之。 然皆属妻妾宫之专部也。 亦得肝脏之木气。 肺脏之金气。 长男少女而相化也。 故丹经有云。 金公木母。 两相配合。 以成其乾坤之道。 又云东家之女。 西家之郎。 两相交姤。 以成其阴阳之偶。 肺为金脏。 肝为木脏。 此为肺肝合作之余气。 此属两脇之正气也。 某地以丰满无痕纹为吉。 而得妻妾贤淑。 遵守妇道。 及有操作之可能。 其地破痕。 或纹。 皆主刑克妻妾。 至于刑妻妾之多寡。 则以破痕之浅深。 破纹之长短。 为定论也。 然其纹上仰者。 妻宫偕老而强淑。 又无刑克也。 其纹平冲者。 主刑命妻而续弦。 其纹下反者。 主刑三妻而四配。 如有十字纹。 主生离而再配。 或刑末婚之妻。 可见其为妻妾之专部也。 其地有青浮滑腻之色。 主妻妾忧愁。 性情窄狭。 而有疾病。 如有枯惨绦之色。 主妻族之哭泣。 如有红赤躁之色。 主妻宫有官讼遗累。 及性情偏僻刚躁而急。 以及妯娌不睦而争端。 如有黑黯色。 主妻宫死厄。 次亦妻妾大病也。 其色黄明。 主妻妾平安。 和睦守礼。 而有大喜庆。 必为子星。 其色紫润。 主妻妾亨吉。 贤淑持义。 而有小喜庆。 必为女星。 如其有青有黄。 则有喜庆疾厄夹杂。 或因疾病而化为喜庆也。 如有紫躁红赤枯惨各色。 相聚成斑点。 此为杂花。 则主妻妾邪行淫荡。 丧品私逃之例。 原名鱼尾。 今更名曰元后。 即后妃之义而名之也。 十四.鼻梁之中段原名年寿宫。 又名疾厄宫。 内属胆腑之应证系。 亦为胆腑之相通系。 而医学谓之属肝络。 按肝络属木。 鼻部属土。 本位相差太远。 余考铜人图。 详载于针炙大成中。 谓人身之脏腑。 肝气由左而升。 肺气由右而降。 中医各书皆称左肝右肺也。 又考西医之解剖经络图。 则称肺居于人之左半部。 肝居于人之右半部。 是为左肺右肝也。 余考两说。 皆有至理。 在气化与定位之两点耳。 凡属活人有生气。 则有气轮常环转。 而冲动血轮。 以运用全身也。 其肝之本位虽在右。 而气从左升。 肺之本位虽在左。 而气从右降。 如钟表之针。 其机轮动。 则可左可右也。 凡属人死无生气。 则气轮不环转而停滞。 血轮不运输。 其肝则定位于右。 其肺则定位于左。 不升不降。 如钟表之针。 其机停则不能左右也。 余考黄帝内经。 王叔和难经。 针炙大成。 以及医学各书。 皆言是左肝右肺。 而解剖之地位。 又为左肺右肝。 余思前人立法。 决不至错误而相反至此。 想系气化动机之关系。 此中医之胜过西医处也。 姑无论在左在右。 皆在两侧之傍部。 又何得在鼻梁之中段耶。 余考人之消化饮食。 完全在胆腑之力。 因胆络有水有火故也。 古人认为脾胃消化饮食。 则非事实。 不过为一理想耳。 按脾为分清别浊之煽动机。 而胃为仓皊停聚之过道地。 皆非消化之部。 必藉胆腑之水火力。 方能消化也。 余考已死之人。 其胆汗尚能化五金。 而重量以三钱为标准。 再重则化不完矣。 据此铁证。 则知胆汁之力颇大。 凡人之康强衰弱。 以饮食为定论。 故名疾厄宫也。 其地以匀厚有梁为吉。 平生无病苦。 亦旺人丁之子女也。 如露节。 或直有三曲。 主刑子女。 及挫折失败也。 如露节左右三曲。 主刑子女。 及恶病不寿也。 如年寿有黄紫之气。 则平安而无病苦。 亦主家庭顺遂。 如有青滑黯滞之色。 则主饮食不健。 而有胀瞒痞塞之疾。 如有青腻浮枯之色。 则有水湿上泛。 而现痰饮咳哮之疾。 如有红赤之气一点。 或一缕。 皆主火灾回禄之厄。 如有黑惨之气。 主刑叔伯之冷退。 本身亦主病疾宿病。 如有躁绦之光。 则主温疟瘟疫之湿热症。 医家见年寿发现各色。 有病则指为胃病。 其实即胆病也。 原名年寿及疾厄宫。 今更名曰命关。 即性命关头之义而名之也。 十五.准头原名中岳。 居五岳之中而得名也。 内属脾脏之正系。 五行属土。 而为金气之通过系。 即肺管之出口。 金为土之子。 而相生相依故也。 又为肾水之应证系。 由百会入脑海。 下督脉又因金而生水也。 其地位则完全属土。 故号土星。 土生万物。 是为财源。 此为财星之专部也。 其部位以丰隆圆厚。 耸干匀齐为大富特富。 而连带于贵名也。 其地尖薄陷削。 则财星不足而有挫折失败。 以至困穷也。 故相学以土星为坐守之财库。 土主厚而藏聚也。 盖喜滋润而恶枯燥。 余每见有红赤躁绦。 主破败失业。 及损权利。 而刑人丁之类。 其最轻者。 主痣漏酒病。 及湿气筋骨疼痛。 手足拘擘也。 如有青浮滑腻。 主冷退失财。 忧愁不遂。 如有黑枯黯惨之色。 均为大失败。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 主进财进禄。 及有喜庆之事实也。 如有红赤气色发现。 反进财源而大发达。 其人必死。 盖俗谓为棺财运是也。 故俗云火烧中堂。 家破人亡。 其义者何。 按脾为阳土。 以黄明为本位之正色。 赤者火也。 火为土之母。 余考数学。 皆以生我者死为定法。 故土位现红赤色。 为不祥之气色也。 今更名曰宝阙。 因财库之义而名之也。 十六.两鼻孔原名兰台廷尉。 又名井灶。 内属膈膜之连带系。 亦为膈膜之相通系。 膈膜者。 障蔽邪秽之浊气。 保辅其通上利下之部位。 医学配之为胃腑。 似为不宜。 余考医学有云。 凡人之气息。 先天资生于肾。 而始于水也。 后天资生于胃。 而始于士也。 乃重要部位。 何得在两侧之不关紧要之部耶。 按相法以兰台为偏浮财。 游戏财之例。 以廷尉为交际财。 潜伏财之例。 虽属财库。 尚非正当范围也。 故人有不正之思想行为。 不良之饮食异味。 则兰台廷尉。 有黑尘细点凝滞也。 其地以丰厚匀收为吉。 而财星入库。 可守而享受也。 如薄削泄露。 则财星虚浮。 不可守而落空也。 如有纹直破出准头。 主挫折失败。 而有危险之厄。 如左纹破而右不破。 主惊险损失。 而不至己身。 其重者。 不过受伤有残痕耳。 如右纹破而左不破。 主惊恐。 而有小损失。 则更轻一层而应之。 其重者。 不过内无辅助。 外有遗患耳。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色。 主进偏浮财。 交际财。 以及合谋而有利益。 如有青浮腻滑。 主遗累损失。 牵制无功。 谋略无效。 如有红黑赤黯之色。 皆主损失。 及义不容辞六亲之患。 原名兰台廷尉。 今更名曰宝屏。 一为仓库之意。 一为保障之义而名之也。 十七.两颧骨原名国印。 又名东西岳。 内属三焦之连带系。 古人则谓三焦有名无质。 不过分上中下之义耳。 果如此说。 何不谓上段中段下段。 又何得以三焦。 名之耶。 余考新法。 及解剖学。 谓脏腑中有连网油一物。 上补正气之不足。 下逐浊秽之有余。 其关系之重要。 与古人之论三焦相等。 大体三焦。 即连网油之别名。 唐宗海证实为三焦也。 而在大小肠之上。 曲折以掩护各脏也。 其地位以高耸上插为权重。 而贵名之事业非常。 即国家之屏藩也。 以抵小陷弱。 主平常而不贵。 其才智能为皆不足也。 如隆大而地位不近目尾。 此为假权。 多应优伶界中人也。 如泪堂下插而破颧骨主患神经病而减智识。 此地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 主进权禄而升迁。 获功进职也。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謪贬去权。 忧愁惊恐。 常人亦主障碍损失。 冷退破财。 如有黑赤红滞之气色。 主危险死亡。 牢狱枷锁。 轻亦主孝服刑伤。 大破败之惊恐也。 如红绦浮光。 则为酒湿痣漏之病。 如红艳浮光。 则为情欲劳伤之疾。 原名国印。 今更名曰屏藩。 即为国家屏藩重镇而名之也。 十八.听宫之后有突肉高起。 是为命门。 内属大肾之正系。 医家则为颊车穴。 又为听宫穴。 余考此部。 为先天之正脉。 即人之气息脉络。 资生于肾也。 故数学起推以坎卦。 天一生水故也。 余考命门不起者。 必死于十二岁以前。 万无能过童年而成立。 古人谓三十而立。 如命门稍起者。 必死于三十六岁以前。 万无能过眼运。 凡享寿能至六十以上。 或享大寿。 其命门必高起长突。 高过耳栏也。 余屡试之皆不妄。 故命门现黑滞如湿地之灰者。 虽不病之人。 亦主暴病而死。 久病者。 则为死期至。 盖肾气已绝故也。 此地有动脉可诊。 其脉停而不动。 其人不死。 盖肾脉已尽故也。 其内下陷者不死。 盖肾窍闭塞。 肾络脱绝故也。 如有红赤滑腻各色。 则为流连之病厄。 关于肾火上浮。 肾水上泛。 肾脉亏损。 肾络凝滞之等类。 如有青而浮光。 主有忧愁不遂。 情欲相思之疾厄。 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 则身体强健。 精神充足。 而无病苦也。 今依原名命门。 即性命关键之义也。 十九.耳珠原名耳轮。 又号智珠。 内属肾络连脊之连带系。 即医书之由大椎而下。 为第十四节背脊之阳关穴。 君相二火之出脉是也。 其地以大而圆厚如珠者为佳。 主聪明而智慧。 慈良而厚禄。 以圆珠者为贵。 以贴肉者为富。 其地如短促薄小。 皆为初年不吉。 愚拙而少禄也。 此地如有纹冲破。 主刑弟兄姊妹于十四岁以前。 如有黑病。 主聪明异常。 但多水惊之灾。 耳珠朝口者主贵。 而享百世之盛名。 甘罗与太公。 均有此格也。 其发达之早迟。 则又以各部参考为定论。 故麻衣有明珠朝海。 食禄万钟之句也。 故厚圆如珠者。 主多才善辩。 天姿英敏。 而有慧根。 衣禄丰足。 而为贵裔。 圆坠而直下者。 主明敏而偏傲。 任性恃才。 薄削者。 愚而无记忆力。 方轮者。 诚厚而无机心。 如有赤黑惨黯之色。 均主沉疴宿疾。 如耳轮乾枯者。 其人将死。 肾系不通也。 其地以黄明红活之色。 为正气之强健也。 原名耳轮。 今更名曰明珠。 即肾系之灵根关系。 而尊贵以名之也。 二十.人中原名沟洫之地。 通达四渎之区。 是为交通之官。 内属胃腑之正系。 故医学云。 胃为仓廪之官。 停聚之所。 承上通下之部位。 非人中别无重要部位相合。 余考医学。 有以兰台廷尉。 而属胃络。 又有以法令而属胃络。 此二者均不合法。 亦不合理。 按人之后天形质。 资生于胃土。 其脉络亦发于胃腑也。 故人之将死。 其人中必缩短。 或青黑黯滞之气色也。 盖后天胃土之脉气已脱绝。 其人无救。 是为铁证也。 故其部位关系子女。 又关系寿数。 如其地深洫而长。 主多子女。 而有寿徵也。 如上窄下宽者。 先得女星成立。 而后得子星也。 如下窄上宽者。 主先得子星成立。 而后得女星也。 如有直纹主刑子。 如有横纹主克女。 如有十字纹主刑克子女。 而孤绝也。 如人中平满。 沟洫不通。 主刑子女。 如人中短促上掀。 主不寿而多是非。 其地以黄明紫润。 为胃气强健而无病苦。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气痛病。 以及土不制水。 而上泛为痰饮也。 女子则为月经之痛疾。 崩带之症瑕也。 如有赤红之气色。 主瘟热之病。 如有黯暗枯惨之气色。 主死亡之病。 胃气绝脱。 而谷气已尽也。 原名人中。 今更名曰宝仓。 即宝贵之仓廪而名之也。 廿一.口为水星。 而有上下唇之别。 内属丹田之正系。 亦属丹田之连带系。 而属脐口之通过系也。 上唇则为气海之外表。 下唇则为血海之外表。 余考人有病疾。 每现于两唇之上。 故男子有通称气海之说。 关乎人之真气。 即天一生水之义。 每有气弱上下不交。 呃逆上噎。 则其唇必惨黯不鲜也。 女子有通称血海之说。 关乎其血轮。 即地六成之义也。 每有血弱凝滞疼痛。 疤块症瑕。 则其唇必白枯不华而无生育。 及不寿也。 故女界短片胭脂涂唇。 盖表示血轮充足无病。 而有生育也。 其地以厚匀阔收。 为享受厚禄而贵名也。 如成口字形。 或角弓形。 或仰月形。 或一字形。 皆主大贵。 如薄尖不匀不收。 主劳碌。 而衣食不足。 如两角下反。 主凶危死亡也。 如上唇薄削有纹。 或曲痕。 主胃病之噎疾。 胀瞒之哽病。 下唇薄削有纹。 或曲痕。 主肾病之腰痛。 阳萎之痰饮。 以此二者考之。 则上属胃之连带。 下属肾之连带。 而为铁证也。 医家则有属脾属心之说。 皆不知根据何种之法也。 故以唇红如涂昧者为吉。 其人禄厚而有寿也。 原名水星。 今更名曰北海。 即以其地居北如海而名之也。 廿二.两口角为食禄二仓。 相法之原名也。 内属大小肠之应证系。 左为大肠之正部。 右为小肠之正部。 其地属水。 如长江之下流而入海。 余考各部现黄明之气皆吉。 独两口角有黄明之气色不吉。 而反主沉疴之久病。 或主临时之时疾。 如黄气浮枯者。 其病灾尤重也。 但于春夏秋三时。 虽病不危。 惟于冬令现黄气浮枯。 其人必死亡。 按两口角属水。 冬令亦为水令。 黄色属土。 黄而浮枯。 则为不正之土。 土能克水。 其克部位。 已为不吉。 而病灾矣。 又克时令。 故为死亡之厄。 凡温热之病。 大小便闭塞。 两口角必焦烂脱皮。 此为大小肠之铁证。 又口角有黑黯赤红之气色。 主疾厄肠瘫。 及脱肛之例。 如无此病者。 主水上之惊灾也。 此为大小肠铁证之二。 原名食禄二仓。 今从旧名命符也。 廿三.承浆在口之下。 有陷处生须之地。 内属膀胱之通过系。 而女子则属子宫之应证系。 按承者。 承上之义也。 浆者。 浊水之义也。 水之浊者。 当然沉下。 故为膀胱之不宜矣。 凡男子则为膀胱。 女子则为子宫。 此地以丰平拱突为吉。 主晚年有厚福。 子孙有发达。 其部位接近地库故也。 此地坑陷削薄。 则主晚年衣禄不足。 子孙平常。 如其纹痕平过。 则无水上之惊恐。 如其纹痕下反。 则需多水上之惊灾。 余考承浆无须之人。 则阳物之肾囊。 其毛必稀而柔。 一为不树。 此为内属膀胱之铁证第一。 余考人患花柳疡痗等毒之病。 及鱼口白浊之淋症。 其承浆必现赤黑之气斑如朵云。 或为各色之杂花。 如朵云。 此为内属膀胱之铁证第二。 此地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则利船行。 而无水惊之灾。 如有黑惨之气色。 主船行落水而死亡。 或为酒醉而暴死。 如有黯滞浮腻之气色。 主水惊而不至危。 或为船行之损失。 或为邪行之疾厄。 或为子女之灾疾。 或为子女之遗累。 又因其人才智事实。 而断之可也。 原名承浆。 今更名曰生化关。 因其为肾水膀胱之义。 而属子女之部以名之也。 廿四.两腮方突之处。 原名奴仆宫。 相学又名曰腮颐之部。 内属谷道肛门之应证系。 为奴仆下人之专部。 故前章有下府。 即下人之辅助也。 为各部之最下点。 此地以方突敦厚为吉。 应得忠诚之奴仆为用。 如削陷而弱。 即得奸狡之奴仆。 以相欺诈也。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奴仆下人有功。 其操作尽职。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主奴仆下人。 不忠不动。 而不可用也。 如有红赤躁绦之气色。 主奴仆官讼是非。 轻者主脱肛便血之疾。 如有黑黯惨色。 主奴仆横祸凶死。 以及奴仆拐骗私逃走失。 或死牛马六畜之例。 余考患花柳病之最重者。 腮骨先陷。 鼻梁后断。 此为谷道之铁证。 于医学相学。 均有补益。 兹特录之。 原名奴仆宫。 今更名曰浊关。 以其部位最低下而名之也。 公笃曰。 上列二十四部位。 系余历年经验。 又经多书考证。 以及事实应验不妄。 方选取录之。 按此二十四部。 有从古人之昼选出。 而加注明者。 有出新学之书摘录。 而考究以证实者。 故分其正当之总系。 或为连带系。 又分其两经之应系。 或为通过系。 其中有利害关系。 同气相应。 异脉相通。 是为分经别络之重要点。 故医家第一注重望字。 次则注重闻字。 盖望其气色。 如其病之轻重。 察其部位。 如其病之脏俯。 于相学固为正当之要法。 于医学。 亦不无小补也。 其部位之名称。 与古部位不同者十之七。 有合古部位者十之三。 非敢菲薄前人。 盖余昼在求事实应征。 不在虚浮表面。 以合其意义。 而更改之耳。 新修考正部位第二图气色摘录详解公笃曰。 上列部位。 为余考正而命名。 分经别络。 以证实某轻重关系。 再分其气色。 自然明白其事实。 又因其人程度如何。 身分如何。 强弱虚实又如何。 而判断其吉凶之轻重。 以及其利益大小。 其损失大小。 此为合法之活法也。 余据医学数学丹经。 合并而摘录之。 其青色为肝。 赤色为心。 白色为肺。 黄色为脾。 黑色为肾。 此为五色之合五脏大关系也。 又云肝属筋络。 心属血脉。 肺属皮毛。 脾属肉腠。 肾属骨髓。 此五脏之分类而生化也。 又云筋络属肝木。 血脉属心火。 皮毛属肺金。 肉腠属脾土。 骨髓属肾水。 此五脏之合五行气化也。 又云肝木性直其味酸。 怒气过余则伤之。 心火性温其味辣。 喜笑过余则伤之。 肺金性坚其味辛。 忧郁过余则伤之。 脾土性厚其味甘。 思虑过余则伤之。 肾水性柔其味减。 恐惧过余则伤之。 此五脏之配五性。 合五行之变五伤。 而为自然之至理也。 余考青色为春令之正色。 其青而明润。 如翠雀之羽毛。 此为青之正色。 虽在重病时间。 亦无妨碍。 而不至危也。 如其青而沾腻。 似秋草之露滋。 此为青之不正色。 虽不病亦病。 而久病必死。 此肝气已脱而将绝故也。 黄色为土令之正色。 四时各占一月。 即三六九全月属土。 黄而润泽。 如螃蟹之腹玄者。 此为黄之正色。 虽在久病时间。 亦无妨碍。 而不至危也。 如黄而黯滞。 似枳实之枯凝。 此为黄之不正色。 虽不痛亦病。 而久病必危。 此脾脉已脱而将绝故也。 黑色为冬令之正色。 其黑而明润。 如乌鸦之翎羽。 此为黑之正色。 虽久病不危。 如其黑而惨滞。 加地灰之浸湿者。 此为黑之不正色。 虽不痛亦病。 而久病者必死。 此肾气已脱而将尽故也。 自色为秋令之正色。 其白而莹洁。 如美玉之宝光。 此为白之正色。 虽久病时间。 亦无妨碍。 而不至危也。 其自而枯惨。 如枯骨之黯淡。 此为白之不正色。 虽不痛亦病。 而久病者必死。 此肺气已脱而将绝故也。 红色为夏令之正色。 其红而鲜明。 如炭火之燃烧者。 是为暴病骤发之湿热症。 或为反阳症。 其愈亦速。 而不至危也。 如红而赤黯。 如病猪之发痧血者。 虽不病亦病。 久病者必死。 此为红之不正色。 其心脉发泄已尽而将绝。 君相之火浮出不收故也。 按五色合五行。 而应五脏之五气也。 然各部位。 均能发现青黄白红黑之气色。 可见其各种气色。 发于先天而不发于五脏也。 持监者。 当以何部位为何种五行之气。 何时令中发现何气色。 或生或克。 以是其吉凶也。 大体以克时令。 又克部位者。 为最凶。 不克时令。 而克部位者。 次凶。 克时令而不克部位者。 又次凶也。 其相同相生者。 皆无害也。 当从类推而判断之可也。 故为吉凶祸福之朕兆。 不是单应病厄而已矣。 余考医书评论。 拘泥者多。 而无活法。 又无如是之详。 此为余增补过半。 并且单论五脏。 而未言及六腑也。 岂心肝脾肺肾之五脉脱绝。 方能死人。 其胃气绝。 胆气绝。 三焦膀胱绝。 大肠小肠绝。 而不至死耶。 此为数千年遗恨。 余考究十余年。 始得各项证据。 及上论各气色发于先天。 各色均可死亡。 但以其人之五形。 属何种。 其发现之时间为何时。 故云。 五脏六腑。 均有脱绝之脉气。 兹特绘专图。 而详言疾厄之应征。 以免混淆故也。 其图如右。 其详论附之于后。 以待后之高明。 评论其然欺否欺。 疾厄通论详解新修考正疾厄第三总图公笃曰。 上列之图。 为疾厄全图。 而专论疾厄者。 此为新修改正。 而加之以经验。 及十余年苦心始成。 凡由气化所生之病。 外发现于面部之部位。 内根据五脏六腑之经络。 则分内因之病。 与外因之病也。 按内因之病。 为酒色财气之七情所伤。 因喜怒哀惧爱恶欲而发也。 外因之病。 为天地不正之六气所感。 因风寒暑湿燥火而发也。 凡有疾厄。 皆现于部位之气色。 惟外部血光伤痕之症。 于稽考不详。 至于疮疥花柳痘疹。 于部位亦有所关系也。 此气色为先天之动机。 因气化而内外相应也。 兹分三种。 其第一为危险之疾厄。 可以至死亡之症。 其第二为常度之宿疾。 可以至流连之症。 其第三为临时之疾厄。 而暂时不久。 即可全愈。 此为疾厄之三大纲也。 如第一之死亡病。 即祖脉。 祖气。 灵合。 前卫。 天门。 命门。 交关。 宝仓。 命符。 天真。 命官之十一部位是也。 如流连之第二病厄。 即后卫。 命关。 辅弼。 机枢。 三阴。 中勾陈。 下勾陈。 宝阙。 气海。 血海。 屏藩。 浊阙之十二部位是也。 如第三之暂时病厄。 即上勾陈。 玄武。 宝屏。 生化关之四部位是也。 至于飞灾奇祸。 立见死亡之危灾。 另有危险专图说明。 此篇专论疾厄。 逐一详解。 以便阅者醒眼。 而容易了解。 如未经考正者。 一并删除。 或有疑案不明者。 另有标点。 阅者注意。 以免混淆。 而无一定把握也。 余非故意毁谤前人。 盖增补其不足。 皆从事实之研究。 证据之确实。 为一定之规则。 而可用也。 疾厄死亡类详解一.祖脉即内属十二层楼。 为大脑督脉之通过系。 上至发际。 下至天庭。 为上停之正部。 其地外属于脑海之督脉。 内属咽喉之气管。 而为内因之本病。 关乎七情之伤。 而应神经病。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其人神经清而无伤。 正气充足。 加以事实顺遂。 家庭平安。 如有黑黯枯滞之气色。 其人环境恶劣。 事业失败。 忧愁郁结。 正气损伤。 此死期将至。 如黑黯枯滞。 下至印堂者死。 如发现白惨之浸色。 主刑伤人丁。 悲伤过度。 郁结烦乱。 而为大疾厄。 如发现红赤如火烧之气色。 主官非牢狱。 气愤不平。 主沉疴宿疾。 拖延而死。 如发现黑惨加尘点之气。 或赤惨如朵云之气。 皆名杂花。 几色凝结于一部。 其人神经损伤。 失其常度。 而应癞狂昏债。 失聪减智之病也。 二.祖气内应乳部之相通系。 某地在鬓发之曲突处。 两额角之间也。 上至发际。 下至边城。 为左右干部之侧。 是为内因外因之病。 盖内因主忧愁之远谋。 利害之顾忌。 以成其疾。 外因主六淫之瘟疫以为病。 某地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其人境遇亨吉。 事实顺利。 流通之财日增。 喜因之信常至。 故心和气平。 身强祈安。 而无病苦。 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其人有外务之障碍发生。 远因之忧愁消息。 主失眠惊悸之疾。 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 主刑父母之孝服。 或刑重要人丁。 先有冷退之消耗。 而转成内因征忡之疾。 如横过印堂。 亦为因此项事实而病死。 或为误于药饵而死。 如发现黑黯惨滞。 而加浮腻之光。 此为临时发生之瘟疫暴病而死。 如浮光一线。 窄而不宽。 尚不至危。 不过反覆久病耳。 三.灵合即原名印堂。 在两眉相对之中心。 内属心脏之正系。 五行属火。 是为全面之君主。 故上篇命之曰元首。 如现紫润之气色为正色。 主大吉而见喜庆。 如发现黄明之气色亦为正色。 主次吉而进财禄。 如儿红赤之气色。 则为危险之事实。 立见死亡之灾厄。 及有因失败而自隘自刎。 如发现青腻浮滑之气色。 主隐忧之病症。 因损失而动气质。 如发现黑黯枯滞之气色。 是为水来克火。 主大病灾。 而至不治之症。 其人虽无病。 如发现黑惨枯滞之气色。 亦主死亡不治之症。 或为飞灾横祸。 牢狱枷锁之例。 又因其灾祸悲愤交集伤神而死。 此为重要之第一也。 四.前卫即由天庭起。 下至中正止。 在印堂之上。 属心包络之正系。 为外因之本病。 见胀瞒烦闷痞塞抽痛之例。 盖即心之华盖。 而与两脇之骨相交也。 有云心痛者非也。 盖即心包络之气痛也。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其人主进职得权。 常人主进财获利。 如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烦闷呕吐之疾。 而有暖啧便噎之病。 如现黑惨黯滞之气色。 主瘟疫厉气之痛症加以损失顾忌。 气逆上冲。 则为不治而死。 如有红示之气色。 主温热上蒸。 抽筋痞塞。 而转风浮于外之疾。 则为危症不治之例。 次亦重病也。 五.天门即两额角之地。 上至边城。 下至眉棱。 上为乳部之通过系。 下为两腋之连带系。 是为外因之病。 而临时发生居多数。 盖男子则为阳明之机枢。 女子则为厥阴之机枢。 故传经不过。 必至死亡之灾厄。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外库之财源颇丰。 流通之货物颇遂。 当然无病厄。 如现滑腻红赤之气色。 主病而不危。 以及有不满意之损失。 如现黑惨黯枯之气色。 则应瘟疫临时发生之暴病。 见抽筋拘弯。 闭窍气阻之例。 或为霍乱之症而死。 故麻衣有云。 三天黑暗。 病白天来。 言为六淫不正之气流行。 而患瘟疫之危症。 三天者。 即天庭与两天门也。 六.命门即听官之耳突也。 医学则为颊车之后。 内属大肾之正系。 盖其部位如耳之门。 不写先天之命根。 故曰命门也。 为内因病居多。 外因病居少。 此部为人寿徵之考验处。 再突高者。 其人必寿。 当至耋耄之年。 耳突低者。 其人寿弱。 当为三十以上。 五十以下。 加平而无耳突者。 其人不能成立。 古法则不能满三十岁而死。 余考刻下无耳突而平者。 难满十二岁而死。 可见先后之时代不同。 古今各异也。 按肾为先天之元气。 故应人之寿根也。 如其地有青黯而枯之气色。 则其人有酒色过度。 纵欲戕贼。 发现肾弱腰痛。 梦遗滑精之疾。 如发现红赤躁腻之气色。 则其人患情欲不遂之疾。 以及膀胱不化。 五淋白浊之疾。 如发现黑惨不润之气色。 是为肾绝之危症。 沉疴不治而死。 或为临时发生之脱阳暴厥而死。 此地以黄明白莹紫润各气色为吉。 是为肾气健全。 而无病苦也。 七.交关原名三阳。 即上眼皮之全部。 内为肝肺相连之连带系。 为内因外因之病。 其地半金半木。 而为上升下降之地。 几人忧思过度。 则伤其肺气。 而不下降为病。 盛怒过余。 则伤其肝气。 而不上升为病。 故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喜庆。 及旺人丁于女之例。 如发现青润自莹之气色。 亦主平安而亨吉。 如发现红赤枯腻之气色。 主患噎气使塞。 咳嗽气紧之疾。 以及风泄于外。 火淫于内之病。 如发现黑惨之气色。 则为金气不下降。 木气不上升。 气机停滞。 血轮停止。 此为两绝之症。 故危而不治。 麻衣有云。 黑掩太阳。 卢医莫救。 即此交关之黑色也。 一主刑于女而动气质起病也。 八.宝仓原名人中。 即鼻准下之沟洫流通处。 内属胃腑之正系。 为外因之病。 其地为人之仓廪积聚之所。 谷气命根之源。 后天之脉。 资生于胃故也。 其部位多系痛症。 又多系腹部之疾。 如发现青滞枯腻之气色。 乃肝木克胃土也。 主患气痛痞胀。 上呕下痢。 湿气阻塞之疾。 亦能至危症不治也。 余每见女子有青滞枯腻之气色。 而有每月发生之痛经病。 及差前错后之无生育。 又有红崩白带之症瑕病。 轻则三年五年之拖延。 重则终身萎弱而至死也。 如发现黑黯尘滞之气色。 则为胃土不制水也。 而水气上泛。 便噎消瘦。 脚肿腰肿之类。 均属危症至死。 则又分何时令司事。 如冬之水令现黑滞气。 则病重而可救。 现青气堵滞则死。 虽无病亦临时大病而死。 此为人浮时症。 误于医药者亦多。 如奉之木令。 现青滞气则病重而可救。 现黑气黯滞则死。 虽无病亦临时大病而死。 此为赢弱病疾。 误于医药者尤多。 如豆之火令。 秋之金令。 发现青黑三色。 均为大病灾而有救。 不至危绝也。 此地以黄明紫润白莹为正色。 而无病苦也。 九.命符在两口角。 原名食禄二仓也。 内属大小肠之连带系。 亦为大小肠之应证系。 左为大肠。 右为小肠。 为外因之本病。 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湿气凝滞少腹疼痛之疾。 如发现红燥焦枯赤绦之气色。 主患火结便血。 以及肠瘀肠痕之疾。 惟冬之水令。 现黄黯不润之气色。 应死亡不治之疾厄。 其大小肠已绝故也。 盖黄为土气。 其部位属水。 大小肠为河流通达之地。 土为阻塞克制之器。 即克其水星之部位。 又克其冬季之水令。 此为重克。 故可至死。 其春夏秋二时亦无危险。 不过疾灾流连时日而已。 如有黑惨之气色。 亦主大病厄。 而春夏二令。 可危亡不治。 秋冬二令可救。 而病灾延长耳。 十.天真即两眼之鸟珠。 灵晶垣。 及瞳人。 此为子肾之通过系。 主内因之病居多。 外因之病居少。 一为命门之真火。 一为膀胱之真气。 即医家谓之为君相二火是也。 有气无质。 其部变幻不常。 为人之生死关键。 其中分四种。 第一日神脱。 其神含泪无光。 此为死亡之牒兆。 第二曰神退。 其乌珠段平日退进一层。 此为死亡之证据。 其三日神定。 其神呆滞而模糊怒视。 此为死亡之应征。 其四日神变。 其神忽变而反常度。 此为死亡之现象。 按此四者均细微。 而不容易辨认。 非仔细研究。 则不能分出细则。 盖反常而异于平日之形式。 方为确实也。 其中又分三则。 其一为久病之眼神。 其二为暂病之眼神。 其三为末病之眼神。 如发生上列四项。 皆为死亡之灾厄。 其部为先天之机枢故也。 是为死亡之重要部位。 其细则详载于危险篇中。 十一.命宫即印堂之下。 山根之上为肾络。 督脉之通过系。 为正肋少肋交聚之地。 为亶中与膈膜两交之应证系。 主先天之遗留病。 凡父母有何种疾病。 则子女继受何种疾病也。 半为内因之遗传病。 半为外因之肾气病。 如真火衰弱。 而不蒸化。 如膀胱无力。 而不传送。 应有遗精泄气之先天病。 又有脾土不充。 清浊不别。 胆气不化。 运输不力。 应有痞塞疱块之后天病。 故小儿遗溺之肾气不足。 则有青筋暴露横于命宫。 否则有肾气痛之病。 成年。 湿气之凝聚为灾。 则有黯滞浮露于命宫。 如有黑而枯色。 赤而惨色。 皆为死亡不治之病。 或为纵欲之亡阳。 又有二十岁以上。 三十岁以下之水火两脱而死。 此等危症。 医家多以年壮而偏重之。 以致死亡不救他。 不论已病末病。 皆一体而论之可也。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有忧思疑虑。 失眠伤阴之病。 命宫皆以黄明紫润白莹之气色。 方为平安无病苦也。 疾厄流连类详解一.亶中即山根之地。 更名为后卫。 即印堂之护卫也。 在两目相对之中心点。 为亶中胸膈之正系。 亦为肾肺之通过系。 为外因之本病。 亦为遗留之病。 其地气多血少。 发现之气色多凝滞。 不容易散尽。 如有虚弱之病。 则有青暗而滞之气色。 发现于后卫。 如有惊癵之病。 则有青黑夹杂之气色。 发现于后衙。 如其地有赤红之气色。 则有肾火上浮。 以及家庭失火。 而受回禄之灾。 因之而发生气火相攻之病。 如有浮腻之光。 则有先天不充。 酒色不节。 元神损伤之病。 一主病减而不痊愈。 一主病痊而不除根。 一主时痊时发。 或久病或暂病。 皆为定根之病。 日积月累之例。 有病根而不知者尚多也。 二.命关原名年寿。 在鼻梁之中段。 内属胆部之正系。 应外因本病居多。 亦有并病之根。 是为谷气消化之处。 凡人之饮食强健。 消化能力。 必藉胆腑之火力水力。 而后强健身体。 故关于饮食停聚。 闭塞痞胀。 湿凝不化之各类。 皆以此为专部。 故名曰疾厄宫。 古人则谓脾化饮食。 胃纳饮食之说。 余者之皆非。 按脾为煽动机。 分别清浊之脏也。 胃为仓廪地。 停屯转输之腑也。 故水气谷气之糟柏。 皆积聚于胃中。 经胆汁之水火力而溶化之。 方经脾之煽动力。 而清者运输入小肠。 浊者运输入大肠。 其果真消化力。 则为胆水之溶化。 胆火之蒸化。 然后清浊分焉。 其清者清而浊者浊。 又用脾力之分别。 胃力之运输。 以出之。 故人死以后之胆汁。 尚能溶化五金。 每一人胆。 可化双毫贰枚。 故命关力量与关系均重。 其气色又十分明显。 相学家则认为疾厄专部。 按一饮一食。 为人生之日用常度。 皆藉胆腑之大力也。 其地以黄明紫润。 为健全之身体。 故麻衣有年寿黄明。 一岁平安之句。 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为饮食停滞。 痞瞒烦胀之疾厄。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主回禄之火灾。 亦主火淫于内。 风泄于外之疾。 如发现黑惨黯滞之气色。 则为疤块呕扼。 哽噎气痛。 土不制水。 水气上泛之疾。 盖因胆汁不蒸化。 脾机不煽动。 胃力不运输。 以致水火不济。 火土不生。 土水不化故也。 故胆弱不易复原。 胆病不易除尽。 但不至立死。 又不至大凶。 如有死亡之疾厄。 当以别部之气色参合。 单独命关则不至死亡也。 三.辅弼即两眉之部。 内应肺部之正系。 五行属金。 肺主皮毛故也。 又为内因本病。 肺主忧思故也。 故名华盖者。 秀丽薄嫩而名之也。 又为文采之官。 故以清秀柔细痚匀为合格。 以修长环曲为常度。 以高起有势有棱为奇品。 以肺主忧思。 凡人在满意遂心之时间。 则眉顺而润。 光彩焕发。 凡人在不满意不遂心之时间。 则眉焦乱而枯。 直立如草。 此其证据确实之处也。 凡有肺病。 则两眉直坚。 或逆枯纷纭。 凡人忧愁过度。 则伤肺叶。 而两眉杂乱枯焦。 应见咳嗽喘气。 嗳噫呃呕之疾。 如此部见病。 有终身不痊愈者。 有至八九年五六年二三年者不等。 肺柔而嫩。 故一时不能痊愈。 盖因短期不满其欲也。 四.机枢即两目之全部。 为肝脏之总系。 为内因之本病。 忧则伤肺。 怒则伤肝故也。 医家则有血气肉风火之五轮学说。 余考其意。 则象其形色而立名也。 凡人有气质不舒而动怒。 则神露眼圆而浮白。 又八脉系于肝肾。 当然属人之总机框。 故其部只可言肝病。 而连带肾病也。 凡有血丝暴露。 必现肝热之病。 血丝淫散而赤红。 甚则为火淫于内。 风泄于外之病。 凡现沉垢呆滞之翳影。 则为寒水下凝之寒症。 次为饮食动气之血凝。 其神懒定而无光。 则为营衙不交。 气滞不通之病。 眼神似愁似泪。 则为有谋不遂。 外邪乘之之病。 或为湿气凝聚之疾。 眼神似喜似笑。 则为妄念已动。 欲火烁之之病。 或为盛气冲动之疾。 眼神似仰而沉思。 则为危机潜伏。 而有邪行隐忧之病。 眼神似退而更深。 则为愤懑壅溃。 而有戕贼脱绝之病。 余考每有膀胱疝气之病。 两眼常闭而怯视。 其乌珠似黯惨而不灵动。 每有遗精滑精之病。 两眼神清如秋水。 其神似怯弱而浮散。 每有五淋白浊症。 眼神似疏懒而多定识。 又似淡愁而含愤急。 常喜启而少闭也。 此为机枢之应证。 各病之大概也。 五.三阴在两目之下。 原名卧蚕是也。 内属厥阴之通过系。 三阴以厥阴为枢纽故也。 又属肾部之连带系。 为内因病居多故也。 盖有心谋未遂。 顾忌日深。 隐忧日重。 惧怯为人所乘。 又不可明自表示。 是为悲愤交集之病。 如发现青腻浮光。 其人感触颇深。 欲火浮动。 应有腰痛膝酸之病。 如现青黑交集。 而加粉光之气色。 则有肾气上冲。 奔遯气痛之病。 又为淫欲过度。 阳浮阳萎之疾。 如发现青气中有赤红之点。 则为膀胱淋漓。 花柳下疳之病。 如发现青筋横露。 主子女死亡。 又因忧气成疾。 如发现青筋直露。 主死血统戚属。 及母族妻族之例。 又因遗累而成病。 左应男丁。 右应女丁。 其他气色则不应也。 六.中勾陈在山根之侧。 及眼角之侧。 有青筋潜伏处是也。 内属肺管之通过系。 属外因之本病。 乃四时六淫之不正气。 肺为太阴之脉络。 故其部有病。 则发现青黑色居多。 另分浮腻沉暗两种。 如黄白紫润各色。 皆无关系。 而平安居多。 大抵多应伤阴而阴亏血亏三种。 如发现青黑交集。 而有筋高露者。 则为神不守宅。 夜不静寐。 及寐后失眠而神游。 多惊恐之梦。 此为常度病。 一时不易复原也。 是为伤阴病。 如发现青筋浮腻之气色。 则亦神游多梦。 身轻魄动而如飞。 有奇思幻想之事实。 日有所思。 夜有所梦。 是为阴亏病。 如发现黑筋沉暗之气色。 则亦神游多梦。 有愤怒负气之事实。 及口角争斗。 与美人相交。 是为血亏病。 如有青黑交集之气色。 而无露筋。 是为荣衞不和。 血液枯而不荣筋络。 精枯而不润肢体也。 七.下勾陈在鼻梁中段。 年寿之两侧。 内属水土之连带系。 为六淫不正之气而病。 其部傍于胆腑之侧。 又连脾脏与膈膜之间。 为外因本病。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则平安无病。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有气喘湿气之病。 土不制水。 而发生邪使其正也。 如有红赤燥绦。 则为三消之痼疾。 混乱其轨也。 如有黑惨枯滞之气色。 则有痰饮痞瞒之疾。 邪气侵犯。 而失其权用也。 皆为饮料不查。 纵酒肥甘。 而种因也。 八.宝阙即准头之土星。 内属脾脏之正系。 为内因外因各病。 盖土喜润而忌燥。 润则能生万物。 燥则万物枯稿。 故于红赤之气色为最不利。 如红赤色又如缕丝。 则危险更重。 疾厄更危。 按重者。 主家败人亡。 轻者。 主破财疾厄。 又分三项。 其第一金形土形为最忌。 其破败较大。 第二水形为次忌。 其破败次之。 第三木形火形更次之。 其破败又更轻。 故红而鲜明者。 主肺病痰饮气逆咳嗽之病。 母病子亦病也。 如红而黯滞者。 三消病疾。 蛊胀虫疾之例。 如赤而润泽者。 主漏症痣疮。 便血主闭结之疾。 如赤而枯滞者。 则为肠痈肠疽。 肾痿精滑之疾。 如红而起血缕者。 如上例之疾病两倍童之。 如赤而起血缕者。 如上例之疾病两倍重之。 加多损人口。 损失财产。 牢狱枷锁。 则不应疾厄矣。 又如发现红赤血缕。 而无疾病损失。 又反发达。 此为发棺财运。 其人必死。 如有红赤气滞之色。 则以各项之事实。 而推论之可也。 此土燥火炎之大概。 万无发现此项红燥。 而不发现疾厄破败也。 故宝阙之气色。 其来也渐。 其事实之应也久。 故非一时可痊。 又非一时可过。 故例于流连疾厄之中。 如发现黑黯枯惨之气色。 亦损叔伯。 及连带之大破败。 而损失最重也。 亦可以因财产失败。 而刎颈自隘者。 此为余屡考不妄。 兹特详叙于此条中。 九.气海即口之上唇也。 男子通称气海。 以此为命根。 考查其强健衰弱之专部也。 内属丹田之正系。 为先天之本病。 亦应内因外因之各病也。 凡酒色过度。 戕贼身体者。 必先现于此部。 故相法以唇如涂朱者贵。 而有厚禄也。 即其精神强健。 才智充裕。 而不同于常人故也。 凡男女之气血弱者。 其唇必淡淡然而惨黯不华。 此为先天之不足。 后天之亏损。 久则成捞。 而为弱症之表现。 亦无生育而少子女也。 如其唇红如火喷。 又非真气充足。 乃看火相火上浮。 而为病厄之表现。 如唇焦皮破。 为气火上冲。 阴阳不交。 夜不安眠。 重则现喉痹白喉。 舌烂牙牀疼痛之例。 亦一时不能拔除病根。 而有时痊时发之兆。 十.血海即口之下唇。 女子通称血海。 以此为命恨。 内属关元之正系。 为先天本病。 亦为内因外因之各病。 凡属血亏血少者。 必先由此部变色。 故相法以唇红齿白。 为女格之清贵。 而有贵子贵女。 其守身如玉。 节烈可风。 凡男女之血虚体弱者。 其唇惨白不鲜。 凡情欲过度。 其色乌黯成点而枯。 两唇惨白。 而有猪脂涂膏。 其人主捞病脱阴而死。 两唇乌黯。 而现乾枯不润者。 其人主弱症脱阳而死。 此二者皆由渐而深。 迁延时日而亡。 其血热者。 其色喷火而焦枯。 其血寒者。 其色惨黯而呆滞。 此为血症之寒热虚弱。 四大种之区分也。 十一.屏藩即两颧之正部。 上至奸门交界。 下至法令交界。 内属三焦之应证系解剖家名曰连网油是也。 为后天本病。 亦属内因病居多。 外因病居少。 为消纳饮料。 障蔽邪秽。 疏通沟洫之地。 多验酒病湿气。 邪秽凝结之病。 故发现红艳浮腻。 如脂膏之粉光。 重则为内痣鼠漏之疾。 有名曰耗子杆洞之致命症。 轻则为外痣便血之疾。 有名曰鸡冠牛奶之养身病。 如临时发红燥之气色。 必为风热湿热之病。 或肝木克胃土。 或心火烁肺金。 或阴不上乘之病。 一为刑重要人丁。 因哭泣而发生气火攻心之病厄。 如红赤久滞而不敬。 则有热入血室之心包络。 而发生神经失智。 癞狂昏迷。 或为惊摘风之症。 其种根亦久远也。 十二.浊关为两腮骨之奴仆宫。 内应谷道阑门之正系。 为外因病。 乃四时六淫不正之气感触而病。 其部以白润紫润为正色。 如有红赤之燥色。 主大便秘结。 血亏肠枯之疾。 如有黯滞黑惨之色主损失牛马六畜。 及奴仆下人拐骗私逃。 因之感受气郁。 半身不遂。 闭塞不通之疾。 此为中气弱之人。 一时不能痊愈也。 如有青红黑黯之杂花。 主花柳梅毒之疾也。 疾厄暂时类详解一.上勾陈为两眉头之上。 内属肺脏之两耳正系。 即瞳人图之肺张两叶以衞心处也。 应内因之病居多。 故多主忧思郁结。 顾忌痛心。 惊神恍憾。 忧信频来之例。 此部以黄明紫润为正色。 应平安多福。 事实亨吉。 如有红赤之气色。 则因争端口舌辀辮纠缠之例。 而发生气逆呃噎之疾。 如有青滑浮腻之气色。 则因小谋不遂。 烦扰无功。 招嫉生非。 不矜细行之例。 而发生惊悸气郁之疾。 如有黑黯惨滞之气色。 则有挫折损失。 连带遗累。 六亲之内患叠垒。 知交之外患重重。 而发生征忡昏瞶。 精神失灵之疾。 皆为忧思过度。 而伤其肺也。 二.元武在小眼角之斜插处。 内应肝脏三焦之连带系。 应内因本病居多。 此地多验忧惊烦恼。 隐忧负气之疾。 或因惊恐之后。 大志不伸。 而发生遗恨愤气之疾。 或因动怒之后。 不平感慨。 而发生目病燥气之疾。 为应证也。 故其部发生青筋斜露。 则含有官讼争端之纠纷。 而生疾厄之灾也。 其部发生赤筋斜露。 则含有危险暗害之事机。 而生疾厄之灾也。 以高露而长者。 其事实之关系大。 以平沉而短者。 其事实之关系小。 其青暗不露而尘点者。 有应孝服之刑人丁。 赤暗不露而气滞者。 有应暗害而结仇怨。 是为有忧有怒而发生疾厄者。 从内因而牵动外因也。 或有淫邪之行。 失眠而发生者。 故容易消化。 而列于此部中。 三.宝屏为兰台廷尉之部。 内属膈膜之应证系。 为外因之病。 盖膈膜为障蔽邪秽之所。 其部以黄明紫润。 为喜庆亨吉。 及进偏财交际财。 而谋略之事实生效也。 其地多因财帛关系。 及游戏关系。 凡有红赤之气色。 则有邪秽之气。 妨害正气。 而发生蛊胀虫症以及筋骨疼痛之疾。 或邪火上攻之病。 如发现黑黯之气色。 则有正气损伤。 而受危害之天时。 主有寒凝气滞之疾。 或闭塞不化之疾。 以及手足拘擘。 腋痈肘疤之疾。 以应其障蔽邪秽之气也。 四.生化关原名承浆之地。 在北岳之间。 内属膀胱子宫之正系。 又为大小肠之相应系。 为内因之病。 而应肾气精道之病。 此地以白莹紫润为正色。 而平安亨吉之兆。 又忌黄而枯黯。 主精道闭塞之疾。 如发现赤红之气色。 主小便短数而濇痛之疾。 如发现黑惨之气色。 主瘩疽鱼口之疾。 如有黄黯黑惨赤光起杂花如朵云。 是为杨梅花柳下疳毒疮之疾。 平日总以明润为吉而无病。 如女界有此气色。 亦主奇经异脉之疾。 及红崩白带之例。 而无生育。 不受孕故也。 或受孕而不足月故也。 公笃曰。 上列二十七部位。 其疾厄已完全批录矣。 故死亡疾厄为第一项说明。 流连疾厄为第二项说明。 暂时疾厄为第三项说明。 以便分类了解也。 盖医家有望闻问切之诀。 相学望闻而不问切也。 凡人之疾厄。 内应于五脏六腑。 外现于五官五岳。 乃经脉血络之运用。 亦先天之表现也。 如能探求个中原理与用法。 是为持身之必要。 益人而复利己故也。

卷十一

新修考正危险总图

公笃曰。 相法纲领。 在吉凶祸福四字。 相法作用。 在趋吉避凶一语。 凶危惊险。 前贤已略言之矣。 但无专图可考。 揭载不详。 故皆零碎散乱。 而不成章。 并且含蕴隐约。 阅书者多模糊看过去。 无所得也。 兹特将各项凶危惊险。 绘成一总图。 以便阅者容易了解焉。 余考凶危惊险。 半为形格生成。 则详载于上篇。 半为气色合成。 则分载于本篇。 凡形格生成危险。 而应该凶死者。 以及受伤残者。 或经过危险者。 如其气色末发现凶危惊险。 而行年之运尚吉。 亦不至发生危险之事实也。 以此二者比较。 则气色应验危险。 尚占重要地位。 当以气色为决断之可也。 其可凶危惊险之部位。 共有十二个部位。 其可凶危惊险之气色。 共有六种气色。 其可凶危惊险之眼神。 共有五种眼神。 兹特分类详注注于后。 危险部位详解一.元首者。 原名印堂也。 为全面部之君主。 其内为心脏之正系。 居四维之中心点。 故称元首。 全部重要关系系于印堂。 乃临制四方之义也。 勿论何运。 皆有关系。 凡有不正之气色。 均属不祥。 以及与四时相反相克者。 皆为破败刑克。 如发生黑暗红赤之气色。 当然凶危惊险。 而至死亡之灾厄。 此为部位重要之第一。 四时皆要考查此部也。 二.命门即听宫之后。 耳门之突肉是也。 一为颊车之后。 在耳窍之外突如门。 故名命门。 即为人之性命关系。 内属大肾之正系。 是为先天之命恨。 盖天一生水之义也。 而肾生骨髓。 其大脑小脑皆属之。 以及脊髓。 无不通之。 此为生死之关。 性命之源。 以各部评之。 当占重要之第二也。 三.天门在鬓发曲突之前。 上至山林。 中至边城。 下至福堂眉尾骨止。 皆称之为天门。 内属乳脉之祖气正系。 其所以为祖气者。 凡人初生皆食乳而养成。 以培植后天之质也。 故为生死之关键。 按弱疾食乳。 方可以强健身体。 调和气血。 而治其痼病宿疾。 是其明证也。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三也。 四.后卫在元首之下。 山根之间。 即两目相对之中心。 为肾气督脉之通过系。 又为亶中与胆肺之连带系。 是为先天之遗传。 消化之利器。 盖山根者即根基之谓。 亦命根之谓也。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四也。 五.屏藩原名国印。 即两颧之别名。 内属三焦之正系。 故号中辅之官。 颧为权之义也。 盖辅佐其正。 障蔽其邪。 使邪秽之气下行。 不致上蒸。 气血流行。 而无妨害。 是为人之生机一大关系。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五也。 六.交关在眉之下。 目之上。 原名三阳也。 内属肺肝相连之连带系。 又为肺肝相连之两部枢纽。 而为交通系。 盖肺气右降。 肝气左升。 是为气轮升降之轴 辐之轮也。 故为升降之气血机。 如不升不降。 则危险而死亡。 气轮不环转。 血轮亦不运输矣。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六也。 七.三阴在两目之下。 原名卧蚕之部是也。 内属肝络之应证系。 又属子肾之通过系。 盖足厥阴属肝。 为三阴之枢纽。 因此而得名也。 放太阴少阴。 均以厥阴为系统传经之枢纽。 攻关系生死存亡。 又八脉系于肝肾。 故占重要地位。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七也。 八.宝仓原名人中。 为沟洫通流之地。 内属胃肺之正系。 是为仓廪之官。 屯积之所。 又为交通之官。 承上转下。 故为枢纽之地位。 而占重要一部份也。 盖人之脉络。 先天资生于肾脏之精气。 后天资生于胃腑之谷气也。 胃为土腑。 土生万物。 无此而不生化。 故为后天之命根。 实赖于此。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八也。 九.前卫在印堂之上。 至司空止。 为司空中正二部。 一名华盖。 即元首宝盖之义也。 内属心包络之正系。 司护卫之责。 即保卫元首之重要部位。 盖元首无卫。 全局皆僵。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九也。 十.宝阙即土星之准头。 而专司财帛官也。 内应于脾脏之正系。 分清别浊之机枢也。 如清浊不分。 运用不灵。 全局破坏矣。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十也。 十一.元武在小眼角奸门之下。 斜插近颧之处。 内属肝络之交通系。 又为三焦之连带系。 肝为气轮之转输。 三焦为障蔽邪秽之辅佐。 邪可害正之义故也。 故占重要地位。 而有死亡关系。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十一也。 十二.生化关在水星之下。 即北岳承浆之间。 内属膀胱子宫之王系。 为男女生育之源。 故为命根之部位。 而见生死存亡之关系。 以各部考之。 当占重要之第十二也。 公笃曰。 综上十二部位。 均有死亡之重要关系。 不过层次之有轻重。 故分先后而逐一比较也。 凡认定此项专部。 有不祥之气色。 方能死厄危险。 惊恐凶灾。 如其他部位。 虽有最不好之气色。 而不至死亡惊险也。 或为损失刑伤。 牢狱官讼。 则各有专部。 以应其事实也。 再查其人为如何形质。 其发生时间为何时令。 又为何部位。 而发现何种气色。 方下判斯之一定标准也。 最后又考查其人之资格如何。 才智如何。 地位如何。 环境如何。 天性如何。 其善因恶因又如何。 贪嗔痴爱又如何。 遇合交际又如何。 方能指定其正受应受连带受之类也。 危险气色详解一.赤色 赤色为红之类。 其色红中带黑。 如病猪发痧所放之血。 乌黯不润。 呆滞不鲜。 滞而馍光。 是为赤色。 亦有红黑深凝。 而如火烧。 此为最忌之色。 于四时不利。 惟夏季之火令稍轻。 同类相求故也。 然亦危险。 不过减等而论。 其他月令发现。 皆凶亡破败之气色。 此为重要之第一也。 二.黑色 其色黑黯不润。 滞而无光。 如乌鸦之翎羽。 又如钱纸焚化之灰。 又如浸湿之地灰。 是为黑色。 于四时不利。 皆主凶亡危险。 惟于冬季之水令稍轻。 是为同类相求。 不过减等而论之。 否则无论何时。 皆为死亡破败为险之气色。 此为重要之第二也。 三.枯色 其色似白似黑之间。 如有尘影之黑点。 而带冷靓之色。 又如多年枯骨。 黯滞不鲜。 相学有称为薄纱染皂之气色。 是为枯色。 此为最忌之色。 亦主死亡危险之灾。 于四时皆不利。 应惊险危险。 及沉荷脱绝而死者居多。 此为重要之第三也。 四.惨色 其色似白似青之间。 如朽木之浸湿。 惨黯无光。 灰暗不润。 远近识之。 皆定而不活。 全无生气。 又如白布之用污秽水浸湿之色。 是为惨色。 此为最忌之气色。 于四时皆不利。 亦主危险死亡。 刑伤冷退而后死。 故为危险之气色。 此为重要之第四也。 五.腻色 其色浮腻有光。 似青似白之间而发亮有油腻。 如猪脂之涂擦。 如秋草之湿露。 是为腻色。 此为最忌之气色。 于冬令最凶夏秋次之。 二时皆不吉。 而有死亡危险。 横祸飞灾之灾厄。 于春季之木令稍轻。 同类相求故也。 而现疾厄祸非之减等论。 其他月令。 亦可凶危。 此为重要之第五也。 六.自色 其色淡白而无血色。 枯而不润。 淡而不鲜。 惨而不明。 此为行尸之气色。 于春夏冬二时不吉。 亦主死亡惊险。 危险大灾。 惟于秋季之金令略轻。 同类相求故也。 是为减等论之。 此为重要之第六也。 公笃曰。 气色一说。 前已绘专图。 逐一详录。 此间又因危险总图。 而复言之。 前贤多从略而言。 揭载不详。 法理不精居多数。 加以不专不纯。 而阅者颇难醒眼。 又难记忆。 此余之分类详注。 逐一说明之原意也。 凡上列六种气色。 均能至死亡危险。 惊恐损失各项。 但虽看其部位之轻重如何。 以判断其危险之大小。 次查其何种气色之浓淡如何。 以判断其危险之迟早。 再查其人如何形质。 走何运限。 以判断其危险之转机。 最终考查其当时为何时令。 处何方位。 以判断其危险之死生。 此为全盘统计。 而认定其大小轻重转机死生。 以分其时间之迟速久暂。 此为活法中之活法也。 又假定其人为富贵而操重权柄者。 有此十二部位中。 发现上列六色。 则断其正受之危险。 而事实则加倍以乘之。 盖有所恃而不恐。 刚复而骄。 容易疏懈。 或不能兼顾预防也。 假定其人为贫贱而无重权柄者。 又无利害关系。 在此十二部位中。 发现上列六色。 则判断其傍受之危险。 而事实则减半以论之。 盖环境恶劣。 日夜忧思。 而注意傍徨。 顾忌而不足。 或出于意外也。 大凡久病而有沉奇宿疾者。 则又因其运限。 因其形质。 因其时令。 而酌量定之。 用五形加减之法。 用四时乘除之法。 是为玄妙之心法。 当于此中探求其用可也。 危险眼神详解一.神脱 神脱者。 其目不润而不留。 忽然发生直视。 含泪而慈。 颓然垂首。 沉默不语。 凡有关系之人。 极亲爱之。 情形异于平常。 故圣人云。 鸟之将死。 其鸣也哀。 人之将死。 其言也善。 故有亲爱亲近之人。 见之而动感触。 乃其嫡系之血统关系。 依依不舍也。 每多下视。 乌珠下反。 上浮白而露光。 又有上视。 乌珠上反。 下浮白而露光。 言语隐忍而复吞吐。 闭目沉思而复忙乱。 此为凶危之现象。 立见死亡之灾厄。 以各项考之。 当列神脱为第一重要也。 二.神退 神退者。 其目神忽退。 其光惨黯而深。 乌珠则更进一步。 而不灵动。 似慈和而怯视。 仰首闭目。 乌珠转动环视。 颇持力而艰难也。 比较平日更深一层。 大异于平常也。 其眼白似凸起而包乌珠之界。 四面浮白。 其眼白之胞凸高过于乌珠。 则乌珠似乎更小。 而凹下矣。 每多惧怯而视人。 四转不常。 惧为人认识自己。 又怯大祸之将至。 而记亿力忽然减少神经忽然昏愦。 说此忘彼。 时笑时愁。 言语支吾。 颠三倒四。 此为凶危之现象。 立见死亡之灾厄。 以各项考之。 当列神退为第二重要也。 三.神定 神定者。 其神不活动。 而忽定视忽然发生怒容。 乌珠直视。 性情忽转刚躁。 露出凶光。 又近于凝神思索。 呆滞不活。 如寻苦恼。 而多压烦。 几忙不解释之现象。 其目光黯淡而定滞。 言语短少而凝思。 全无笑容。 并多哭泣之态。 而含泪愁视也。 其言凄惨。 其行怆惶。 常提起生平不满意之事。 饮恨吞声。 常记亿生平不和睦之人。 惊神切齿。 言语重复。 先后脱节。 此为凶亡之现象。 立见死亡之灾厄。 以各项考之。 当列神定为第三重要也。 四.神变 神变者。 异于寻常之态。 不合常度之眼神也。 平日黑润之鸟珠。 忽变为地灰之惨淡。 平日黄明之乌珠。 忽变为模糊之呆滞。 平日清丽之鸟珠。 忽变为黯滞之无光。 平日慈和之乌珠。 忽变为锐露之带煞。 平日平收之鸟珠。 忽变为圆露而凸起。 常多侧视。 而带愤愤不平之色。 又多恨视。 而带悻悻不安之状。 多言而好胜。 忙乱而恃勇。 好言人之短。 加以飞黑走白。 专恃己之长。 加以饰伪混真。 叫骂已过之仇人。 愤恨不休。 历陈已过之事实。 纵谈不止。 言语虚伪。 行止恍惚。 言半而止。 说此杂彼。 喜怒不常。 起立不定。 胸中积垢垒垒。 眼底愁绪茫茫。 此为凶亡之现象。 立见死亡之灾厄。 以各项考之。 当列神变为第四重要也。 五.贯瞳 贯瞳者。 即血丝之赤缕。 贯入乌珠之瞳人也。 本为清白之眼神。 清润之鸟珠。 无病而起血丝赤缕。 侵入乌珠者。 危险侵入瞳人者。 死亡内分两种。 有由上而下。 或由下而上。 皆为直贯瞳人。 主危险受伤。 而成残疾。 毁其肌肤。 伤其肢体。 又有由左而右。 或由右而左。 皆为横贯瞳人。 主尸身破裂。 肢体不全。 死亡危险之灾厄也。 或侵入乌珠。 末穿瞳人。 皆作危险伤身。 而不至死亡也。 当时心慌意乱。 言此顾彼。 做此忘彼。 先后脱节。 前后颠倒。 每多不合情理之言语。 骄慢而侮辱友朋。 常多不近人情之举动。 苛刻而叫骂族戚。 眼神惊岔。 手足失措。 此为凶危之现象。 立见死亡之灾厄。 以各项考之。 当列贯瞳为第五重要也。 公笃曰。 凶危之气色。 明显而容易分认。 其质显然故也。 惟于眼神之变象。 认识颇难。 其质隐藏故也。 如仓惶而不注意。 则有差之毫厘。 失之千里之误。 故详言其形式之如何分认。 举动之如何隐伏。 则为吉凶之应征。 而得先天之动机也。 故上列五项。 各有举趾动静之不同。 亦有事实应验之一定。 故相眼神。 则细而微。 不可含糊大意看过去。 盖眼神较重于气色故也。 总之有惊险凶危之先机。 则反常度。 异于寻常之举趾动静。 此为一定把握也。 不过其常度。 与现在之变更轻重如何耳。 持监者。 更须酌量定之可也。 危险事实详解公笃曰。 凶危惊险。 死亡灾厄。 即有专部之详论。 气色之注解。 加以五种眼神之分别。 其法已属全备矣。 是为形质气色眼神之合论。 皆有凶危惊险。 死亡灾厄之可能。 其中尚有转机八项。 此为活法之尽善尽美矣。 一为不知危险。 猝然发生于意外。 而误失足。 蹈于危险之中。 一为已知危险。 潜伏祸因。 而矜骄自恃。 毫无防范。 以蹈于危险之内。 一为蛛丝马迹之牵纒。 经过危险之事实。 曲折拖延。 而平安过去。 一为权利发达。 毫无顾忌。 以贪而蒙蔽其聪明。 引诱入危险境内。 一为受危险而再见危险。 天灾不测。 人事构造之类。 一为绝处逢生。 已入惊险。 中道有直接之遇救。 或间接之遇救。 一为因祸为福。 已至危险。 而立功业以升迁。 一为危险而无救。 或注意此项危险。 而疏忽彼项危险。 以致死亡之灾。 内中有正受与连带两种。 盖人握其权柄。 食其厚禄。 而有凶危惊险之事实发生。 则该正受。 而不能辞其责任也。 人有不在其位。 不受其禄。 而有凶危惊险之事实发生。 则为连带。 而无正当关系之责任也。 其中变相之不同。 事实离奇之各异。 则分别之认定。 更加细微矣。 兹特将危险事实之转机分录于后。 一.凡人各有境遇之不同。 所处之环境各异。 其人平日在安闲之中。 无忧无虑。 无烦无扰。 家庭之人口顺遂。 外务之财源亨吉。 既属平安之景象。 又为安乐之境遇。 无远因之破败。 而种良好之因。 无近因之逼迫。 而享平安之福。 其目神忽脱。 而成危险现象。 则以浅深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神忽脱而深者。 死亡而无救。 其神忽脱而浅者。 危险而有救。 此神脱之法也。 其目神忽退。 而成危险现象。 则以大小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神退而放大者。 死亡而无救。 其神退而缩小者。 危险而有救。 此神退之法也。 其目神忽定。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偏正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神定而偏视者。 死亡而无救。 其神定而正视者。 危险而有救。 此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变。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凸突平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神变而凸突者。 死亡而无救。 其神变而平收者。 危险而有救。 此神变之法也。 其目赤缕贯瞳。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安静烦躁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贯瞳而安静者。 危险而有救。 其贯瞳而烦躁者。 死亡而无救。 此贯瞳之法也。 此为平日安闲。 无忧无虑之认定。 危险之转机也。 二.其人平日在劳碌中。 财源不足。 辅佐有限。 祖业萧条。 环境恶劣。 六亲之遗累尤多。 知交之辅助实少。 忧思郁结。 而伤其神。 劳心劳力。 而济其用。 内有隐忧之受其牵制。 而一时不能解除。 外有压迫之受其掣肘。 而一时不能自立。 此为有事实之障碍论。 其人目神忽脱。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动定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脱而定者。 死亡而无救。 其目神脱而动者。 危险而有救。 此神脱之法也。 其人目神忽退。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呆滞圆活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退而呆滞者。 死亡而无救。 其目神退而圆活者。 危险而有救。 此神退之法也。 其人目神忽定。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喜忧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定而忧愁者。 死亡而无救。 其目神定而喜笑者。 危险而有救。 此目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变。 而成危险之现象。 则以善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忽变而动恶念。 骄暴横勇者。 死亡而无救。 其目神忽变而动善念。 和平慎重者。 危险而有救。 此目神变之法也。 其目忽贯瞳。 则成危险之现象。 而以左右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贯瞳。 男子则左贯为凶亡而无救。 女子则右贯为凶亡而无救。 其目贯瞳。 男子则右贯为危险而有救。 女子则左贯为危险而有救。 此贯瞳之法也。 此为平日劳碌。 忧思交集之认定。 危险之转机也。 三.其人平日常在富贵乡中或为祖业丰隆。 而为贵族之后裔。 或为本身发达。 而为功名之事业。 门第为阀阅之画栋凌云。 妻妾为如云之粉红黛绿。 骄奢淫侈。 欲望不休。 外而交情世谊太多。 内而经营布置尤重。 在位之任务不暇。 应酬之交际不少。 其人眼神忽脱。 而为危险之现象。 则以单双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脱双目并脱者。 为死亡而无救。 其目神脱单脱一目者。 为危险而有救。 此神脱之法也。 其目神忽退。 则为危险之现象。 而以安闲惊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退而惊惶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退而安闲者。 为危险之有救。 此神退之法也。 其目神忽定。 而为危险之现象。 则以喜笑哭泣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定而哭泣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定而喜笑者。 为危险之有救。 此目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变。 而为危险之现象。 则以谦恭叫骂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变而忘恩思怨。 叫骂生愤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变而念旧率员。 谦恭有礼者。 为危险而有救。 此神变之法也。 其目忽然贯瞳。 则为危险之现象。 而以横直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贯瞳而横穿瞳人者。 为凶死之尸身不全。 其目贯瞳而直穿瞳人者。 为危险之受伤残废。 此贯瞳之法也。 此为平日富贵。 丰足衣食。 安逸淫乐之认定。 危险之转机也。 四.其人平日常多疾病。 或先天之不足。 而有遗留之病根。 或后天之戕贼。 而有亏损之痼疾。 每有外实内虚。 神气不足之类。 每有鸡骨文牀。 形质不足之人。 一为久而不痊。 而成弱症之宿疾。 一为流连时日。 而成翻病之错误。 亦有性情固执之气郁。 亦有饮食不慎之偏嗜。 其人目神忽脱。 而为危险之现象。 则以念旧坦然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脱而念旧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脱而坦然者。 为危险之有救。 此目神脱之法也。 其目神忽退。 为危险之现象。 则以左右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忽退。 左退右不退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退。 右退左不退者。 为危险而有救。 此目神退之法也。 其目神忽定。 则为危险之现象。 而以深浅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定而深者。 加以性情急躁。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定而浅者。 加以性情和平。 为危险之有救。 此目神定之法也。 其目神忽变。 则为危险之现象。 而以静默怆惶为判斯吉凶之标准。 其目神变而动气怆惶。 叫骂不休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神变而凝神沉思。 静默短言者。 为危险之有救。 此目神变之法也。 其目贯瞳。 则为危险之现象。 而以大小为判断吉凶之标准。 其目贯瞳。 左目大而右目小。 赤缕长者。 为死亡之无救。 其目贯瞳。 左目小而右目大。 赤缕短者。 为危险之有救。 此贯瞳之法也。 此为有疾病者。 或流连久病。 或临时暂病之认定。 危险之转机也。 公笃曰。 凶危惊险之一总图。 以及上列四项。 则危险之层次转机。 而有一定之区别。 为把握之判断矣。 而根据详解。 逐一说明。 是为认定之标准与用法矣。 至于轻重之间。 又由持监者。 推论而定之。 故首查其部位之轻重。 次查其气色之浅深。 则以何部位。 而为何脉络之正系。 又以何气色。 而为何时令之相反。 其事实自然明白。 吉凶自然了解。 加以眼神之合用。 而参考之。 又加以安闲劳碌之不同。 富贵久病之各异。 用加减乘除之法。 则有一定判断。 其危险至何程度也。 至于五行之生克。 四时之制化。 其宜与不宜。 则事实之大小轻重。 气色之浓淡长短。 时间之迟速久暂。 盖皆用全部测量。 意领神会。 以活动之用法。 而采取之可也。 此皆余多从经验。 而仔细精深研究。 二十余年之精神。 补助前人之不足。 凡留心社会。 及涉身处世。 趋吉避凶者。 宜从此篇探求其精微。 方不负余之苦心。 阅吾昼者。 请留意审查焉。 危险死亡转机详解一.元首 元首为危险之第一重要。 全部之君主。 而称元首故也。 以黄明紫润为正色。 主喜庆而大吉也。 以彤云晚霞之有生气者为次吉。 主亨吉而有益也。 以静润充足而不浮滑者为又次吉。 主平安而小旺也。 是皆升迁进职。 获功得禄。 常人亦主旺财源。 进子女也。 如发现红燥之气色。 主危险破败。 官讼拘留。 而损失也。 如发现赤滞之气色。 主危险死亡。 牢狱伤残。 而破败尤大也。 试看优伶演危险之时。 印堂必涂红。 或涂一直痕。 上至南岳。 此皆合法。 不为无因即表示印堂发红赤之气色。 应受死亡危险之先机也。 如发现黑黯之气色。 主牢狱枷锁。 及非常之祸患而死亡也。 如发现枯惨之气色。 主大疾厄及不测之灾害而死亡也。 如发现腻白之气色。 主冷退之忧愁。 顾忌之恶劣。 由渐而深。 伤其正气。 耗其元神。 以至死亡之灾也。 如四维发现黑暗尘滞之影。 而至印堂者。 主环境穷蹙。 举趾羁绊。 而至死亡也。 如四维黑黯尘滞之影。 而不至印堂者。 主忧愁牵制。 刑克冷退。 而不至死亡。 不过百事不遂而已。 二.命门 命门在听宫之后。 高起之突肉也。 前有动脉。 内应母肾之正系。 为危险第二之枢纽部位也。 按小儿无命门。 不能成立。 古法不满三十。 今世不满十二岁。 即夭殇也。 如命门低小不足者。 其人禀受之先天弱。 而寿徵亦弱也。 如发现黑黯呆滞之气色。 其人必死亡。 或当时无病厄。 亦暴厥而脱。 盖肾络之气已脱而绝故也。 如发现枯惨尘垢之腻色。 亦主大病厄拖延而死也。 凡有疾病者。 当以命门参看。 而定其死与不死也。 此部有其他气色。 均不危身也。 三.天门 天门者在两额角。 上至鬓曲。 下至边城。 又名祖气。 内应乳脉之正系。 肝络之连带系也。 如发现枯惨腻之各气色。 主刑重要人丁。 及事实之挫折。 因悲伤过度。 忧愤交集。 然后发生疾厄。 而至危境也。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主飞灾横祸之死亡。 及行动于中途。 或遇盗匪之危害。 或遇水火之灾厄。 因利亡身者居多数也。 如发现黑黯之气色。 主天时六淫不正之气。 传染瘟疫而死。 亦有霍乱抽筋之暴厥而死。 亦有时势危害之飞祸而死。 故麻衣有云。 三天黑暗。 祸自天来。 即两天门与天庭是也。 四.后徫 后卫在印堂之下。 山根之间。 即两目相对之中心。 其部为心之护徫。 亶中之正系。 督脉之通过系。 先天之根基而贯彻水火之锁钥也。 如发现红赤一点。 或红赤一缕。 皆主回禄之灾。 火中之厄。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主暗害之危险。 争斗之死亡。 多出夙仇之嫁祸也。 如发现黑黯凝滞之气色。 主先天不足。 后天亏损。 而成痿弱虚痨。 或为酷酒纵欲于前。 突然脱绝于后也。 如发现枯腻惨之各气色。 主沉疴宿疾。 流连时日。 尚不死亡也。 五.屏藩 屏藩者。 两颧也。 又名国印。 亦名中府。 内属三焦之正系。 即障蔽邪秽之气以下行也。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重则主倾覆之失败。 蹈危之死亡。 盖因贪其重权禄。 惑其厚财利。 以引诱至危险之地也。 轻则主牢狱拘留。 刑克冷退。 盖因悲愤交集。 内外压迫。 以发生大病重灾。 而至惊险也。 最轻则主孝服。 及刑妻克子痔持漏血光。 冷退耗财也。 如发现黑枯黯惨之气色。 重则主不测之祸患。 凶危之伤残。 有正受之危险。 势力之妨害。 有连带之危捡。 亲近之株连。 轻则主牢狱疾病。 刑克破败也。 其他气色。 皆轻而不危也。 六.交关 交关在两眉之下。 两目之上。 内属肝肺相连之交通系。 亦为肝肺各半之连带系。 肝气司左升。 肺气司右降。 是为肝肺之气轮。 升降之枢轴也。 如发现枯惨之气色。 主哭泣而刑人丁。 亦主闭塞之病灾也。 如发现红燥色。 主旺女星。 如发现青腻色。 主旺子星。 此地不忌故也。 如发现黑赤之气色。 是为最忌之色。 一主丧德败品。 而结仇怨。 以致危害发生于不测。 一主争权夺利。 而生嫉妒。 以致死亡发生于暗杀。 一为纵欲奢情。 而伤神损脑。 以致暴绝发生于自戕。 故麻衣有云。 黑掩太阳。 卢医莫救。 即指三阳中之太阳也。 其他各色皆轻也。 七.三阴 三阴在两目之下。 又名卧蚕。 内屑肝络之正系。 子肾之通过系。 如发现枯腻之气色。 则主淫欲过度。 酒色自戕。 而成弱疾之现象。 亦主欲望太奢。 情海太深。 而有隐忧顾忌之障碍也。 如发现赤黑呆滞之气色。 则主气愤不平。 神经震动。 昏愦而下毒手。 伤人未成。 而反自伤他。 一主原有弱疾。 加以临时外感。 内外夹攻而死。 或为脱阳之疾。 忽重忽轻。 悴然阴阳两绝而死也。 八.宝仓 宝仓原名人中。 沟洫流通之地。 内属胃腑之正系。 是为仓廪之官。 停聚槽柏之所。 又为交通之官。 谷气精液之处。 故人之将死。 其部必黑而缩。 乃后天形质之第一重要也。 如发现枯腻之气色。 则主痛症病。 或血凝痛。 或气滞痛。 或筋络痛。 如发现枯腻而加黑黯之气色。 主血凝气滞之痛至死。 或为土不制水。 水气上泛。 拖延至死。 亦有无病而落水死也。 九.前徫  前徫即司空中正之地。 在印堂之上。 因护卫而得名也。 一名华盖。 即印堂之宝盖。 内属心包络之正系。 又为心火肾水之交通系。 如发现赤红之气色。 主危险。 次亦暗害。 有主刚复自用之自刎。 有主才短蹈危之自缢。 均主死亡。 次亦伤残也。 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 主水火浩劫之死亡。 兵灾匪患之危险。 又有主天灾瘟疫。 而死亡也。 十.宝阙 宝阙即鼻准之土星。 为财帛之专部。 内属脾络之正系。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主大破败之丧财破产。 轻则血疾痣漏。 如反发达而顺遂。 其人将死。 盖因真火上浮。 俗谓棺材运是也。 如发现黑黯惨晦之气色。 有尘点者倍凶。 无尘点者次凶。 主有因财利倾覆而投河自刎。 又有因贫乏逼迫而悬梁服毒。 其轻者。 亦受盗匪之害而破产。 或为盗匪之诬而牢狱。 其他枯腻各色。 主病厄。 或耗财。 而不至死亡也。 十一.玄武 玄武在奸门之下。 斜插近外颧之处。 内属两胁之正系。 又肝络与三焦之连带系。 如发现枯腻惨各气色。 主忧疑之横祸。 表露于形色。 而受制于人。 私心之顾忌。 颠倒于事实。 而遗误于我。 又以春夏秋三令均轻。 虽有惊恐纠纷。 损失阻碍。 而不至危。 中道于生机之变也。 独冬季之水令。 则主惊恐损失。 血光汤火之咎也。 如发现赤黑之气色。 主顾忌尤深。 危害尤大。 先有祸因危机潜伏。 四时皆不吉。 重则死亡。 轻则残废。 而挫折叠见。 也又于冬季之水令为倍。 凶重则尸身不全也。 如发现枯腻惨各色。 而露筋络斜插。 则主益少损多。 忧疑不遂也。 如发现赤黑而露筋络斜插。 则主惊险嫌怨。 损失是非。 刑克疾厄。 而多障碍也。 凡露筋痕者。 均无死厄。 常顾忌而忧愁也。 十二.生化关 生化关在水星之下。 承浆之间。 内属膀胱子宫之正系。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主温热风湿之蒸郁。 而为病厄也。 如有红赤黑黯几色合并如朵云。 则主花柳梅毒。 而至鼻梁陷。 声音哑。 拖延至死。 次亦奇疾异病。 不治而死。 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 主船行之水厄。 又主豪酒之醉死。 春夏二令。 黑黯较凶。 秋冬二令。 惨滞较凶也。 某经者水灾而有救。 见惊险而不危。 痼疾而有治。 见拖延而不死也。 五形兼体取法要诀公笃曰。 五形者。 即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也。 其中有纯一之形质。 则为富贵寿考居多数。 又有兼体之形质。 则为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各有所属。 而应验有不一及复杂者。 盖有余不足也。 至于一主二客之形质。 两形相争。 三形相并之混合形质尚多。 则又分相生相用。 相克相化。 与相生不相用。 相克不相化耳。 兹特分类如下者。 盖五形似无用而实有用也。 五形纯一取法一.木形 木局清秀瘦弱。 高长端植。 精神充足者。 是木局之正也。 如瘦弱陷斜。 短曲不植。 精神不充者。 是木局之不正也。 盖木为五行之尊。 其卦为震。 其音为角。 其令为春。 其气为升。 故为先天第一生数。 帝出乎震者此也。 按先天震卦。 在丑寅位上。 即地辟于丑。 人生于寅之义也。 故纯木之形质。 名贵而不权。 或名重而权轻也。 然有享当时之名。 有享身后之名也。 如木形之精粹。 则为仙品。 又超出帝王之上。 此为千古有形之贵。 为相法之第一品也。 如老子形如稿木。 即枯瘦露筋。 化为纯阳之义也。 如吕祖行轻如鹤。 即高长清秀之义也。 二者是其明证。 盖文章鸣世。 技艺可宗。 出于木形者居多。 出于火形者居少也。 次则布衣而傲王侯。 以及奇迹流芳。 品行之高天姿之慧。 亦出于木形人居多数也。 此为清贵名贵之原理。 立言与独善。 而不为权贵也明矣。 凡有权者。 皆木形之兼体。 凡享名者。 皆纯木形之正也。 二.水形 水形圆肥清厚。 声逸韵长。 坐如钉石者。 水形之正也。 圆肥浮流。 声躁韵短。 行坐飘摇者。 水形之不正也。 凡水形之纯粹为佛品。 亦超出帝王之上也。 亦为有厚福之帝王。 公侯将相之权贵。 或僭号之一隅。 割据之霸业。 千古权贵皆出金水两形中。 按水形权贵而多福。 金形权贵而多劳也。 盖水形其卦属坎。 其音为羽。 其令为冬。 其气为藏。 故河图洛书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之说。 一为坎水。 六为乾金。 此金水形可至极贵至尊之义也。 上为佛品。 次为帝王。 又次为公侯将相。 富贵寿考。 皆出纯一水形之正也。 三.金形 金形清奇方正。 腮突犄角。 坚实白厚者。 金形之正也。 方正而俗。 腮突而浊。 不坚不白者。 金形之不正也。 凡金形之纯粹。 为大贵而有重权柄也。 主开疆拓土。 建业立功之帝王。 次则公侯将相。 及千古名将儒将。 而垂万世之功业。 发武贵居多。 发文贵居少也。 按金形其卦为兑。 其音为商。 其令为秋。 其气为收。 司天地萧杀之气。 刚而勇为。 生化水族有甲之物。 半陆半水。 半升半沉。 坚而好斗。 故发武将也。 如五官清奇。 五岳锐露。 则为威权万里。 名达九州。 如岳武穆剑眉金形。 关壮缪腮突重城。 郭汾阳额方覆肝。 班定远腮方燕颔。 皆出金形。 是其明证也。 其最上者。 为创业之帝王。 如宋太祖颧颐重城。 明太祖地阁方朝是也。 次则建藩封侯。 又次则因武功戡乱而成名。 余考千古名将儒将。 多出于纯一金形也。 四.土形 土形敦厚局深。 浊藏端正。 声迟言缓者。 土形之正也。 敦厚局深。 浊藏歪斜。 声高言急者。 土形之不正也。 土形主富。 土能生财。 而生万物故也。 凡纯粹之土形。 主富而不主贵也。 盖土形其卦属坤。 其音为宫。 其令为三六九全月。 众卦之母也。 故河洛列于中宫之明堂。 临制四方。 此富而不贵。 生化之源故也。 凡千古大富之格局。 多出于士形。 其形深厚蕴藏而载厚福也。 如石崇六府宽阔。 陶朱中岳悬胆。 是其明证也。 凡五岳敦厚。 六府厚匀。 内库丰隆。 外库宽突应为富可敌国。 名满天下。 次则富捋王侯。 名满大都。 又次则富甲一邑。 名满一方。 多出于纯一之土形也。 五.火形 火形凸露有顶。 上尖下阔。 神锐声急者。 火形之正也。 凸露有顶。 上尖下阔。 神衰声和者。 火形之不正也。 如成纯一之火形。 即为上炎之象。 亦为富贵之名臣。 出将入相也。 然爹劳碌险阻。 虽发达而不持久。 或成功而不善后也。 火形不常见。 而最少于各形。 千古以来。 火形仅发达数人而已。 败多而达少也。 如唐代之马周。 而成鸢肩红色之火形。 宋代之寇准。 而成头尖似笔之火形。 一将出于中兴。 一相出于孤注。 此火形之应证也。 盖火形其卦属离。 其音为徵。 其令为夏。 其气为长。 离者。 美丽也。 气盛性骄。 才华尽露。 而不和蕴。 又不收藏。 上有震触之嫌。 下有嫉妒之非。 故败多而益少也。 凡纯一之火形。 则亦从奇窘艰难之环境。 临险阻而发达。 以成其冒危难之奇勋。 故暴发而不持久。 子孙不能承袭也。 故火形之兼体颇多。 穷困而失败也。 凡火形之最上者。 为圣贤品。 立言立法。 以流芳千古也。 次则为富贵名臣。 出将入相。 功成而誉毁也。 又次则为中等富贵。 下等富贵。 忧愁不遂也。 又次则为成败不一。 誉毁不定。 忧郁至死也。 败多成少。 是其定论。 此火形之大义也。 五形兼体取法一.木杉 木形固属清贵不权之格局。 以各形人考之。 得百分之四十分也。 纯木如上论。 兼体则有轻重关系。 其要领在主客分明。 或生或克。 而相制相化。 方为可取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争。 或生亦不化。 或克亦不化。 则无可取。 虽五官五岳奇特。 而有奇聪异智之特长。 终不遇也。 纵有遇合。 而能发达。 亦有劳碌破败。 而不完善。 或有缺点也。 如木金各半。 木火各半。 木水各半。 木土各半。 皆以成败不一。 驳杂牵制而论之。 非厚福安享之格也。 兹以木形为主。 而以各形兼体而比较之。 如木形兼金。 是名削成器用。 木多金少。 主富贵。 盖木不兼金。 虽贵无权。 或副其名职。 偏其权禄也。 木主金用。 一清贵。 一权贵。 合而为大贵重权也。 如木形兼水。 是为相生相济。 而为文贵居多。 政柄与生死权。 盛世倍发。 衰世减等而论也。 如木形兼火。 是为木火通灵。 其人主天姿英明。 奇巧灵慧。 才智则最高。 事实则最劳。 有为圣为贤。 次则名重权轻也。 如木形兼土。 是为相制相化。 主州伯邑侯。 次亦桑梓荣名。 均为中丰之富业。 稳见持重。 收效尤多。 富倍于贵也。 二.水形 水形固为大富贵而厚福之局。 以各形人者之。 得百分之十八分也。 纯水如上论。 兼体别有轻重关系。 其要领在主客分明。 则为有用之材。 如主客各半而相争。 虽生不化。 而克亦不化。 则无可取。 其五官清润。 五岳敦厚。 亦作减等而论之。 纵有时机而成功。 亦有牵制劳怨。 而不善后。 或有缺点也。 如水木各半。 水火各半。 水金各半。 水土各半。 皆以挫析见阻。 虚浮耗散而论之。 亦为有福不享。 及无福可享之格也。 虽出贵族之家。 富丰之业。 亦有缺点。 主劳碌刑克。 疾厄株累。 而有遗恨也。 兹以水形兼木。 是为相生相化。 主贵而有盛名。 富而连阡陌。 内有辅助。 而不欺凌。 外有辅佐。 而不箝制。 其人有才能而多机智。 收功尤多也。 如水形兼火。 是为既济相用。 主聪慧绝伦。 灵巧异常。 其人有为圣为贤。 命蹇运乖。 或有言论流传。 或有文章遗世。 平生多穷困也。 又有机智险诈。 则主成败不一。 劳碌挫折。 而成贵名。 获侥幸之成功也。 如水形兼金。 是为相生得辅。 则为大贵。 而作惊人事业。 为屏藩柱石之杰。 而文职武权者居多。 武职文权者居少。 其人坚忍耐劳。 志向不群。 而多作为也。 如水形兼土。 是为相克相化。 主愚诚而多厚福。 贵权而挟富业。 又以富业加倍而多寿。 贵名减等亦多寿。 丰足衣禄。 运又闲逸。 是为水形之大义也。 三.金形 金形为大富贵。 而有重权柄。 勇劳有为之格也。 以各形考之。 得百分之二十分也。 如纯一金形。 则为英明创业之帝王。 亦为才能振兴之帝王。 次则公侯将相。 文武全才。 任劳有为。 收武功尤多。 而乱世尤倍发也。 如兼体别有轻重关系。 其要领在主客分明。 则为恢宏大用之格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争。 虽生受制。 而克亦受制。 则无可取。 其五官清威。 五岳峰锐。 亦作减等而论之。 纵有侥幸而成功。 亦有挫折惊险。 而不全功。 及倾覆也。 如金木各半。 金水各半。 金火各半。 金土各半。 皆以忽成忽败。 忽利忽害而论之。 亦为危而不安。 险而多患之格也。 虽出荫袭之贵裔。 亦有夙怨暗害。 上震主而下招嫉。 外荣利而内疾厄。 饮恨忧愤之格也。 兹以金形为主而兼木。 是为相克相化。 其人多才而恃勇。 英明而骄傲。 有大志而任劳。 能出奇而冒险。 参武贵。 或遥领文职。 立功业而好争。 握重权而有为也。 如金形兼水。 是为相生相化。 主富贵而多厚福。 乱世以武贵而司政柄。 盛世以文职而领武权。 遇合均佳。 乘时而发达也。 如金局兼火是为炼金成剑。 乱世主暴发。 冒危难而成大功。 不为特贵。 则为特富均不可限量。 盛世则减等而论之。 亦为大名权贵之格也。 如金形兼土。 是为相生相化。 主小富贵。 或富过于贵。 或名过于权。 其人谨慎拘泥。 稳见持重。 盛世倍吉。 乱世减等。 而多寿考也。 四.土形 土形主富而不贵。 而多福寿之格也。 以各形考之。 得百分之十五分也。 如土形之纯粹。 则为特富。 而有富可敌国。 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如兼体则有轻重关系。 其要领在主客分明。 主富寿而多享福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争。 其相生者不吉。 而相克者亦不吉。 或五官五岳合格。 亦作减等而论之。 其五官五岳不合格者。 当然耗散而失败也。 如土木各半。 土水各半。 土金各半。 土火各半。 虽有田连阡陌之祖业。 亦有破败损失。 或为天灾火水之浩劫。 或为时势盗贼之危害。 次亦族戚侵犯。 骨肉操戈。 妻妾阴私。 子女不肖。 又次则刑妻克子。 及疾苦也。 如土形兼木。 主富绅学界。 豪商大贾。 桑梓荣名。 富倍于贵之格。 其人谨慎拘节。 务名贪功。 而具中等智识也。 如土形兼水。 是为滋润济生。 主小富贵。 而丰衣足食。 其人拘泥见小。 诚厚守信。 有普通常识。 文学之贵。 素丰之家也。 如土形兼金。 是为相生得用。 主中等富贵。 及下等富贵。 其人刚直诚厚。 持重稳见。 平安而无危险也。 如土形兼火。 是为生而不化。 主劳碌往返。 名利不遂。 拘谨而贪。 弄巧反拙。 愚诚而妄。 养痈遗患。 烦扰不休也。 亦有寻常之贵。 而足衣禄。 刑妻克子。 内顾尤深也。 五.火形 火形固属聪明绝伦。 劳碌冒险而富贵之局。 以各形者之。 得百分之七分。 为各形之最少也。 如为火形之纯粹。 则为出将入相之大贵。 次亦屏藩重镇之权贵也。 如系兼体。 则当然以主客分明。 而有用也。 某轻重全系于相生相克。 相制相化中。 而分别其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争。 其相生者有害。 相克者亦有害。 虽五官清威。 五岳突兀。 亦作减等而论之。 而有缺点也。 如五官五岳均弱。 当然倾覆而危险也。 如火木各半。 火水各半。 火金各牛。 火土各半。 虽有余业之富贵。 特别之聪慧。 万能之才智。 亦主劳苦受谗。 危险无功。 一败涂地也。 如火形兼木。 是为火木通灵。 主名贵而无权。 立言而流芳。 以及美术。 专艺之特长。 遗身后之名也。 其人聪敏灵巧。 才智过人。 性情孤高。 但运多反覆困穷。 怀瑾不遇也。 如火形兼水。 是为火水末济。 主智慧异于常人。 性情又多古怪。 非功名中人。 而有佛根也。 其运奇穷不达。 精深学理之微。 考究性命之旨也。 如火形兼金。 是为火烁金毁。 主艰难险阻之发达。 破家亡身之危害。 而无收场也。 如火形兼土。 是为火炎土燥。 主素丰之家。 性情孤僻。 而又妄贪。 刑妻而又克子也。 次亦劳碌多累。 子女不肖。 内顾多忧。 族戚为患。 外交受损也。 公笃曰。 五形之合五行。 其大概以此为定法。 是风监术之第一步也。 次则认取其部位。 合其运限。 查其精神。 考其气色。 别其声音。 而为判断之标准也。 其人发达至何程度。 流年有何吉凶。 此为相法正宗。 如拘定何骨何痣何纹何痕。 以及手相如何足相如何。 皆系小家一偏之说。 不足为纲领之法。 亦无确实之验也。 故上言纯一之形质。 则为或仙或佛。 或圣或贤。 或富或贵。 或寿或福。 万无纯一之格局。 而为贫贱无用之人也。 如成兼体之格局。 则为有富有贵。 有贫有贱。 有寿有天。 有劳有进。 有吉有凶。 有刑有旺。 当以五官五岳。 六府三才。 声音精神。 性情气色。 合并而定之可也。 余考证二十余年。 尚有一主兼二客之格局。 如木体兼金火。 或木体兼金土。 或木体兼金水。 或木体兼水土。 或木体兼水火。 或木体兼火土。 又如金体兼木火。 或金体兼木水。 或金体兼木土。 或金体兼水土。 或金体兼火土。 或金体兼水火。 余可类推。 此为二局合而成一格者。 兹不详载。 但用法者。 当以各项关系。 明其主因。 用加减乘除。 以折衷之。 用意领神会。 以判断之。 自有奇妙之应验也。 又当考其精神之态度如何。 声音之清浊如何。 气色之润滞如何。 合而用之。 自得诀窍。 又以正厄傍厄应证厄。 而合其运限。 再以锐露之提前以应证之。 安和之提后以应证之。 则全盘计算。 加减乘除。 自有把握之一定。 其中妙蕴。 皆在此数语中。 如能精心阅历。 注意推想。 自有独到之处。 又在因天道。 因地形。 因时势。 因性情。 因地位。 因环境。 因才智。 以求合法之活法也。 故相法不能执一而论。 如执一而论之,则为相术之原理。 非相术之用法也。

卷十二

测量活法详解第一

公笃曰。 形格为相法四大柱之第一。 为基础之外表。 精神为四大柱之第二。 为元神之内蕴。 气色为四大柱之第三。 为吉凶之生机。 声音为四大柱之第四。 为求全之关键。 以一百分计算。 各得二十五分。 精神与声音。 为先天之内相。 盖有名无质也。 形质与气色。 为后天之外相。 盖有名有质也。 此四者分内相之蕴藏。 外相之华表。 两相鼎峙。 轻重相等也。 如用法者。 则统论之。 以四种合用。 而取分数之多寡也。 如形质得几许分数。 精神得几许分数。 气色减少若干。 声音减少若干。 其有余不足。 自能别其特上中下常之等级矣。 亦有单论四项之一种。 而有特殊情形。 异于常度者。 则为出类拔萃之奇格。 而作惊人事业。 享当时之富贵。 遗身后之盛名也。 又有取零星小部一官一岳之特长。 以此为发达之认定。 则有应验与不应验也。 不如全盘统计之原理与用法。 较为合法而应验多也。 今之谈相法者。 不分轻重。 不执枢纽。 偏于形质之一小部份者居多。 又以一纹一骨之附属品为定论。 次则言形质。 而不查其精神。 又次则查其精神。 而不求其声音。 求其声音。 而不考其气色。 考其气色。 而不顺其时令。 此皆小家之偏见。 非相法之正宗也。 又有偏于一掌者。 尤其不知轻重也。 凡谈一官一岳。 一府一部。 已属下来。 谈掌相者。 更为下乘之下乘。 一枝一叶之小法。 当然不采取也。 兹将测量活法分列于后。 一.精神 精神外依于目。 内藏于行。 附于动静言词。 露于气息喜怒。 有名而无质。 蕴藏而不显。 其审察较难于形质也。 凡人有大精神。 则有大事业。 有特殊精神。 则有特殊事业。 如见危险困难。 镇静雍容而如常态。 不变形色。 不露神气。 其人持义勇为也。 即遇死亡之灾。 立见非常之祸。 而不仓皇失措。 从容安定。 其人刚毅有断也。 如汉高祖睢水之败。 曹孟德濮阳之危。 刘先帝檀汉之险。 王守仁遇虎之灾。 此为特殊精神之一也。 二.凡人异于寻常。 如三月不安枕席。 尚能任劳理事。 分经别纬。 运用不穷。 指挥如意。 或为外有箝制之强邻。 内有欺诈之佐使。 千丝万缕。 而能持其纲领。 真伪复杂。 而能别其轻重。 办法既多。 秩序不乱。 闻一知三。 见微达隐。 此为特殊精神之二也。 三.凡人事处万难之间。 而不乱其脑力。 有取巧之途径。 危如垒卵之时。 而不失其运用。 有乘机之办法。 以假乱真。 用假御假。 以愚惑贤。 用愚诱愚。 万军之中。 加入无人之境。 筹画之间。 料敌于股掌之上。 此为特殊精神之三也。 四.凡人有充分精神。 事隔十年之久。 尚能记亿其一丝一缕。 千头万绪之多。 尚能应对其百问百答。 动怒时不见其形变。 悲愤时不见其智昏。 痛苦时不见其神愁。 穷困时不见其气躁。 此为特殊精神之四也。 五.凡人有充分精神。 举止动静不同。 似为常有而又不常有。 似为奇特而又不奇特。 富贵不见其骄盈。 贫贱不见其卑鄙。 发达不见其傲慢。 失败不见其忧愤。 此为特殊精神之五也。 六.凡人精神充分。 容量尤大。 脑力充足。 判断尤坚。 持大义而不计名利。 临大节而不计死生。 贫苦不妄贪又不苟且。 劳碌不愤怒又不苟安。 烦扰不伤其神。 压迫不减其智。 此为特殊精神之六也。 七.凡人有特别精神。 亦有特别嗜好。 如酩酊长夜之饮。 而不见其病。 夜无虚度之淫。 而不伤其身。 千头万绪之事。 而不劳其形。 古往今来之疑。 而不穷其智。 此为特殊精神之七也。 以上七则。 为大精神而主大富贵。 大智慧而收大功勋。 是为得分数之多也。 反此则为不充分之精神而减少分数也。 如临危变色。 见难忘义。 喜怒变脸。 忧愤露形。 富贵而持其骄盈。 贫贱而丧其品行。 此皆不足之减少分数。 非善相也。 至于品级之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 又以各部参看而定之可也。 公笃曰。 形质为后天之华表。 器象之结晶。 为预算表之第二重要也。 其大体则有十五种。 名称则曰清奇古秀。 正厚严匀。 寒浊残陋。 恶露不足之分也。 次则有五官五岳。 六府三才。 六曜三停。 九州八卦十二宫。 以及单独部位之分别。 而用加减活法。 乘除认定。 以取其分数如何也。 兹特分别详注如下。 一.清品 清品之格。 不浊之谓也。 一见可敬可亲。 而无流俗之气慨也。 凡清品均分内外。 内清外清者贵。 内清外浊者尤贵。 内浊外浊者贱。 内浊外清者为夭。 盖相法重藏而不重露也。 内相者。 目神与声音也。 凡神清而慈和。 目清而明润。 无尘而安静。 聚气而蕴藏。 皆得分数之多也。 凡声音清者。 则分五形。 如金形之局。 其音刚亮而铿锵。 木形之局。 其音凤鸣而逸秀。 土形之局。 其音牛鸣而深迟。 水形之局。 其音蝉鸣而韵长。 火形之局。 其音霹雳而急躁。 皆得分数之多也。 外清则据形质而合论之。 如眉清含彩。 而痚细有势。 耳清长厚而贴朝垂珠。 鼻清上贯而梁柱耸植。 口清涂朱而匀厚仰月。 肌肤清而莹洁如玉。 气色清而彤云晚霞。 是皆外清而得分数。 此为清品之局也。 二.秀品 秀品之局。 不粗之谓。 见之令人可爱也。 如眉秀修长而有曲棱。 目秀和蔼而能安静。 鼻秀卷筒而停匀挺直。 口秀角弓而匀厚涂朱。 颧秀而上插入鬓。 印秀而金城长横。 发秀而细长如油。 齿秀而坚白如玉。 血秀活泼而紫霞彤云。 骨秀收藏而柔软细腻。 肉秀白莹而润煖坚实。 筋秀蕴藏而附骨束肉。 声秀铿锵而悠扬有韵。 汗秀有时而真香如兰。 是皆秀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三.奇品 奇品不常有。 即少者之谓也。 如秦岭嵯峨。 华岳突兀。 山水之精灵。 人物之晶华。 望之令人惊。 近之令人喜。 久视而不厌也。 如两眉含彩修长。 两目重瞳有威。 两耳廓藏三漏。 两臂合有四肘。 龙颜虎眉斗胸隆准。 五岳朝天胸前四乳。 双颧如峰入鬓。 日月角高入脑。 鼻如悬胆。 口如角弓。 寿带交爻胡须过腹。 骈胁编齿。 燕颔虎头。 腮突重城。 豹额覆肝。 印方横有金城。 眉长上竪如剑。 此皆奇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四.古品 古品者。 老气横秋。 气聚含真而不俗也。 如骨坚过于肉质。 筋多蕴藏附骨。 肉坚气血活泼。 气息流通入踵。 如苍松之劲而有力。 如古柏之坚而耐寒。 四时不减其润泽。 毫垂含聚其买光。 此为古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五.厚品 厚品者。 敦厚而不薄也。 如南岳高广而宽。 两颧上插而耸。 两腮犄角而突。 中岳丰隆而圆。 北岳朝天而方。 两耳敦厚而长。 印堂宽隆而高。 福堂高起而棱。 山根高隆上贯。 伏犀凸突透顶。 口阔唇匀而厚。 身材厚重而匀。 此为厚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六.正品  正品者。 端正而不欹斜也。 如五岳端正。 五官匀配。 额宽方平两角峥嵘。 中岳有梁而不反吟。 人中深长而不左右。 水星端正两角上仰。 天仓丰突匀宽有梁。 地阁丰隆左右平齐。 两腮方突犄角重城。 两颧高耸左右上插。 两眉平印堂。 两目平山根。 修德正身而不私。 诚意正心而不乱。 此皆正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七.匀品 匀品者。 停匀开阔而不聚小。 既无厚薄之分。 又无克制之弱也。 如五岳匀而相朝。 则不克制。 三停匀而相等。 则不亏损。 两眉左右无高低。 两目左右无大小。 准头与兰台象三珠。 骨肉与神气相鼎峙。 人中深长无上下。 部位宽大无缺陷。 三阳丰隆左右一样。 三阴宽平左右一体。 水火既济而不相犯。 金木相制而能成器。 此为匀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八.严品 严品者。 威严持重之态。 望之令人恭敬。 近之不寒而栗。 不怒而刚。 不言而威。 动静有礼。 举止有范之类也。 两日神充而清威。 两眉修长而上竪。 两颧上耸而有势。 水星阔大而容拳。 中岳上贯而玉柱。 百会三山而伏犀。 声音铿锵而韵长。 行坐端正而挺腰。 边城峥嵘而突兀。 胡须修长而威仪。 此为严品而得分数之局也。 九.寒品 寒品者。 苦寒之貌。 而不扬眉吐气也。 呆滞浮尘。 而不开展舒畅也。 如言词嘶破。 声音断散。 言半而止又带哭。 发音散漫又不收。 此为声音带寒也。 两眉浓重土冲。 枯燥焦乱间断。 此为眉带寒也。 两目紧急如醉。 不愁似愁。 不哭似哭。 不泪似泪。 此为神带寒也。 行坐摇头抖足。 时低时欹支颐。 此为举止带寒也。 身体飘摇不定。 上重下轻不稳。 似无寄托之状。 此为身带寒也。 满面浮枯垢腻。 薄纱染皂。 而有尘点。 猪脂涂膏。 而有油垢。 此为气色带寒也。 欲言而不尽其言。 吞吐支吾。 已言而不达其意。 脱节颠倒。 视此顾彼。 惧为人乘。 此为心带寒也。 心乱而无把握。 无事仓皇。 动静而自烦扰。 每事惊怯。 反覆生疑。 漫无头绪。 此为胆带寒也。 得意反言失意。 发达反露忧愁。 精神萎颓。 而无寄托。 五心不定而多疑惑。 此为意带寒也。 如落水之猫。 雨中之鸡。 此为形带寒也。 唇薄而暗。 口撮而反。 如猴之食。 如鼠之餐。 此为口带寒也。 皆为寒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浊品 浊品者。 混浊而不清也。 如发浓粗重。 是为发浊。 肉浮而流。 是为肉浊。 两目混沌流光。 是为目浊。 两眉鬅交浓断。 是为眉浊。 骨粗而硬。 是为骨浊。 筋络暴露。 是为筋浊。 神流粗暴。 是为神浊。 血滞而不能流通。 是为血浊。 满面浮腻而如灰尘。 是为气色浊。 声音嘶断而如破锣。 是为声音浊。 谗谄而谀。 卑鄙而贪。 是为品行浊。 是皆浊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一.残品 残品者。 破残而不全。 坑陷而见痕也。 如天仓偏削而陷痕。 两眉破断而旋螺。 井灶露孔而冲破。 水星曲痕而下反。 两颧冲破而横断。 土星直纹而分尸。 印堂冲破而悬针。 两唇掀露而吹火。 是皆残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二.陋品 陋品者。 丑陋不堪而俗也。 如三尖六削。 四陷八裂。 两目呆俗而邪视。 两眉交爻而鬅粗。 言语破散而下流。 见利忘义而卑鄙。 唇掀齿露而喎斜。 声音漫散而破锣。 发低鬓凑而三岔。 三阳坑陷而凸凹。 廓飞轮反而欹曲。 准头坠陷而尖露。 此为陋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三.恶品 恶品者。 凶恶异常而不善也。 见之令人厌恶。 近之令人畏惧。 如两目四方浮白。 而缠血缕贯瞳。 目神露光带煞。 而如羊睛蛇睛。 声音粗俗。 而如豹声狼声。 水星尖薄。 而如吹火覆舟。 两眉粗浓上竪而带煞。 两颧下耸双分而如峰。 印堂有火焰纹。 准头有分尸纹。 三角眼而起棱下插。 三曲鼻而露痕起节。 此皆恶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四.露品 露品者。 暴露而不收也。 如两目露神。 天仓露痕。 耳露廓轮。 鼻露井灶。 口反露齿。 肥体露肉。 瘦体露骨。 南岳露纹。 印堂露煞。 全身露筋。 粗暴露气。 漫散露声。 寐不闭眼。 睡不闭口。 此为露品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十五.不足 不足者。 形质精神。 声音气色。 而有缺点也。 如形合神不足。 神合气不足。 气合音不足。 音合色不足。 色合肉不足。 肉含骨不足。 骨合血不足。 血合筋不足。 筋合纹不足。 纹合形不足。 此为不足而减少分数之局也。 公笃曰。 形质之大概。 而分上列十五项。 以此为预算表。 而加减乘除之。 则分数多寡。 有余不足。 自然明自矣。 又以何种形质。 而得分数若干。 应发达贵至何品级。 富至何程。 败至何地位。 贱至何名称。 此为加减分数之二也。 按气色为预算表之第三。 古云。 有一日气色。 有一日吉凶。 盖气为先天之动机。 而隐于皮肤之内。 乃色之母也。 色为后天之华表。 而浮于皮肤之外。 乃气之子也。 凡形质与精神均弱。 而气色黄明紫润。 方可短期发达。 故达摩有破船遇顺风。 亦可航海之说。 即指关系行年休咎。 专重气色。 兹特分类如下。 一.上停 上停为第一段。 上至发际起。 下至印堂止。 由印堂平眉横过去。 皆为上停区域也。 如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进职升迁。 获功进级。 人丁喜庆。 远谋有效。 条约有成。 财利有益。 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如发现明润充足。 而无杂色。 亦主平稳安好。 人口顺遂。 事实如常。 财利小旺。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如发现黑赤红枯惨之气色。 主刑人丁而冷退。 见危险而牢狱。 见惊险而损失。 天灾横祸。 匪患盗诬。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如发现青滑燥腻绦之气色。 主冷退疾厄。 官讼是非隐忧遗累。 损财受制。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以一百分计之。 当占四十五分也。 二.中停 中停为第二段。 上至印堂平横起。 下至土星止。 从井灶平横过去。 皆为中停之区域也。 如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财源大旺。 人口亨吉。 正偏之交际有效。 进退之谋为得辅。 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如发现明润充足。 而无浮躁之杂色。 主财源小旺。 事实平安。 外辅有力。 而寄托可靠。 内助有用。 而操作合法。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如发现黑赤红枯惨之气色。 主挫折失败。 哭泣刑克。 惊险火灾。 牢狱疾危。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如发现青滑燥腻绦之气色。 主冷退失利。 疾厄连累。 血统哭泣。 人丁灾厄。 族戚是非。 友邻欺诈。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以一百分计之。 当占三十五分也。 三.下停 下停为第三段。 上至土星平横起。 下至地阁两腮止。 皆为下停区域也。 如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进田宅与进六畜之财。 得奴仆力与得水运之利。 此得分数之最多也。 如发现明润充足而无浮躁之杂色。 主船行无阻。 平安小利。 持久如常。 事实小遂。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如发现红赤黑枯惨之气色。 主奴仆死亡而受累。 六畜瘟死而损失。 盗贼暗害而惊险。 水运倾覆而破败。 花柳病毒而痼疾。 急症气痛而暴死。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如发现青滑燥绦腻之气色。 主奴仆多病而失用。 六畜多灾而失利。 水运则迟延误时。 船行则覊绊逗留。 奴仆逃骗。 盗贼侵犯。 花柳之疾。 六亲之累。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以一百分计之。 当占二十分也。 公笃曰。 上停为最重。 而关系性命之存亡。 贵名之损益。 事业之有无。 官禄之得失。 以及根基之厚薄。 才智之贤愚。 故占百分之四十五分也。 中停次之。 而关系人丁之刑旺。 财利之富贫。 权柄之轻重。 疾厄之安危。 以及内外之辅佐如何。 正偏之谋略如何。 故占百分之三十五分也。 下停又次之。 而关系子女之盛衰。 衣禄之多寡。 晚年之劳逸。 奴仆之良莠。 以及船行之吉凶。 是非之有无。 故占百分之二十分也。 持监者。 当明某轻重。 如其运限。 捷其事实。 达其时令可也。 按声音为预算表之第四重要。 乃蕴藏之结晶。 故麻衣有求全在声之说。 声者。 先天之气息也。 音者。 后天之苗蒂也。 声音合用。 则发生语言交际。 演说应对。 祸福之门。 此为事实之大关键也。 其中分别大概有十种。 即清秀。 明了。 刚燥。 韵长。 沉迟。 撕破。 带煞。 不聚。 浊杂。 气短。 其分别如下。 一.清秀 清秀之音。 即清幽秀雅之义也。 听之令人喜爱。 接谈令人适意。 是为角音。 而受木之正气。 发于木形者尤多。 主富贵寿考。 英明灵巧。 智勇多才。 作流芳之事业。 享身后之盛名。 此得分数之多也。 清秀之音。 加发于火形之人。 主聪明机巧。 天姿高而骄盈。 才具长而阴毒。 正则为圣为贤。 邪则为奸为恶。 此得分数之尤多也。 清秀之音。 如发现于金形之人。 主聪敏灵巧。 好胜务功。 任劳勇为。 贵而风尘飘摇。 富而劳碌牵制。 此得分数之最少也。 清秀之音。 如发于水形之人。 主聪明自误。 琵巧戕贼。 只能丰衣足食。 小富小贵。 如不夭亡。 则为刑克。 否则家庭有萧墙之祸。 子女有不肖之行。 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 清秀之音。 如发现于土形之人。 主才智平常而多疑。 谋略有头而无尾。 寻常之贵。 而招非以结仇。 寻常之富。 而颠倒以遗累。 足衣禄而冷退。 有立场而刑克。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二.明了 明了之音。 即明白了亮之义也。 听之惊人而应远。 近之肃然而起敬。 其音明亮如钢钟。 在室谈话。 能达三百步之外。 是为商音之金气。 发于金形者尤多。 主富贵有为。 任劳有恒。 其性豪爽刚毅。 明敏坚决。 发武权居多。 发文权居少。 此为得分数之多也。 明了之音。 如发现于水形之人。 主富贵而多福。 敏捷而乘机。 先劳后逸。 文武均吉。 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 明了之音。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短期之发达。 飘摇之名利。 才高而偏。 性敏而傲。 几经周折。 多招嫌嫉。 此为得分数之最少也。 明了之音。 如发现于士形之人。 主明敏多疑。 谨慎不细。 挫折多损失。 刑克多冷退。 贵名中阻而虚浮。 财利反覆而遗累。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明了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敏捷多才。 运颇驳杂。 直快有恒。 贵多偏副。 财源忽成忽败。 事实又劳又累。 忧思郁结。 疾厄流连。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三.刚澡 刚燥之音。 即刚躁紧急之义也。 听之似与人争。 而动愤怒。 如火之列焰。 如雷之震惊。 是为徵音之火气也。 而发于火形人尤多。 主奇聪异智。 长才多能。 劳碌而发达。 险阻而成功。 富贵而不安享。 功业而遗身后。 此为得分数之多也。 刚躁之音。 如发现于士形之人。 主贵小富大。 名重权轻。 诚厚而敏。 慎细而信。 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 刚躁之音。 如发现于水形之人。 主灵敏机巧。 通权达变。 盛名事业而多穷困。 贤杰行为而多嫉刻。 此为得分数之最少也。 刚躁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聪明而多失败。 丰禄而多刑伤。 有寿则孤。 无寿亦鳏。 有富则夭。 无富则凶。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刚躁之音。 如发现于金形之人。 主富而消耗殆尽。 贵而逼迫失败。 虽有才智而不为用。 常多牵制而有缺点。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四.韵长 韵长之音。 即悠然长韵。 高响入云。 听之如蝉鸣。 悠扬清越。 余音合节。 是为羽音之水气也。 而发于水形人尤多。 主大富贵而多福。 寿重权柄而多安享。 智能而谋深。 持重而望隆。 此为得分数之多也。 韵长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贵而盛名流芳。 富而清福遣迹。 寿徵尤佳。 子孙日繁。 明达守礼。 和蕴持重。 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 韵长之音。 如发现于土形之人。 主诚厚谨慎。 宽和拘节。 小有贵名而平安。 多发富丰而久远。 此为得分数之最少也。 韵长之音。 如发于金形之人。 主刚复自用。 偏嗜邪行。 贵而挫折。 富而冷退。 既刑人丁。 家庭有自残之争。 又多病厄。 身体有戕贼之弱。 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 韵长之音。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天姿高而聪慧。 志向大而有恒。 环境困穷而立学说。 劳碌奔驰而品优良。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五.沉迟 沉迟之音。 即沉厚迟缓之义也。 其音发于丹田。 和静故沉。 气厚故迟。 言语安静两闲闲。 气息深厚而隐隐。 是为宫音之土气也。 而发于士形人尤多。 主大富而多寿。 平安而多福。 田连阡陌。 子孙繁茂。 此为得分数之多也。 沉迟之音。 如发于金形之人。 主大富而有贵名。 厚福而有善根。 诚厚慈良。 和平慎重。 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 沉迟之音。 如发于木形之人。 主事业平常。 衣禄无缺借力而有办法。 任劳而有结果。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沉迟之音。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前业萧条。 环境恶劣。 人丁日衰。 六亲无靠。 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 沉迟之音。 如发现于水形之人。 主劳碌无成。 名利掣肘。 性犹豫而恩怨混合。 心妄贪而亲痚暗害。 此为减少分数之少也。 六.撕破 嘶破之音。 即声嘶而变常度。 音破而似败鼓。 听之令人厌恶。 古云又名破锣之声。 是为角音木气之不善也。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劳碌而足衣禄。 挫折而有建树。 贵则有痼疾。 富则刑子女。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撕破之音。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小贵之盛名。 小富之立业。 子女半刑半旺。 财帛半失半存。 此为得分数之多也。 撕破之音。 而发于水形之人。 主倾覆之失败。 株累之惊险。 环境恶劣而忧愁。 人口刑克而孤独。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撕破之音。 如发于土形之人。 主破败而逼迫。 牵制而遗累。 一得一失之烦扰不休。 一戚一友之暗害不已。 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撕破之音。 如发于金形之人。 主劳碌之生活。 郁结之事实。 人丁有刑克或宿疾。 本身有委屈或纠纒。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七.带煞 带煞之音。 即尖锐如枭。 而为人之义也。 听之令人生畏。 如豺狼之声。 其音含毒。 始而清锐。 继而刚尖。 是为商音金气之不善也。 如发现于金形之人。 主刚躁任性。 劳碌奔驰而进贵权。 负气有恒。 临危冒险而立功业。 招嫉而不持久。 履嫌而有挫折。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带煞之音。 如发现于水形之人。 主逼迫而获良机。 走险而成大业。 虽有牵制而收功。 亦有刑克而旺子。 此为得分数之尤多也。 带煞之音。 而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一成一败之挫折。 一举一动之障碍。 虽有机智。 而时机颠倒。 虽有子女。 而恃逆不肖。 名权不符。 利害交集。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带煞之音。 如发现于土形之人。 主荣名而受害。 富丰而招凶。 人丁重重刑克。 事实层层危险。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带煞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贵而有权。 亦有挫折。 富而有利。 亦有痼疾。 明敏有决而自恃。 郁结偏嗜而寿弱。 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八.不聚 不聚之音。 即散漫不聚又不收也。 语未尽而音先尽。 言末上而气已散。 是为羽音水气之不善也。 加发于水形之人。 主衣禄丰足而无寿徵。 名利有成而多疾厄。 六亲遗累尤多。 友邻烦扰不少。 比为得分数之少也。 不聚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继前业而富丰。 有智慧而贵名。 内务浩繁。 外交顾忌。 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不聚之音。 如发现于士形之人。 主有富而无寿。 有寿而无子。 有子而无妻。 有妻而忧愁至死。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不聚之音。 如发现于金形之人。 主智小谋大。 力轻任重。 名利皆出牵强。 事实功亏一篑。 利益皆出歧途。 危害变生不测。 此减少分故之最多也。 不聚之音。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明达有恒而不合时。 学理渊博而不为用。 孤僻无成。 冷退无依。 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九.浊杂 浊杂之音。 即粗浊混杂而不清也。 如两音合为一声。 三音合为一语。 先后不同。 字句含糊。 是为宫音土气之不善也。 如发现于士形之人。 主素丰而足衣禄。 寿根而多劳怨。 诚厚而愚。 谨慎而拘。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浊杂之音。 如发现于金形之人。 主劳碌而小富小贵。 牵制而足衣足食。 名有余。 权不足。 富有余。 福不足。 此为得分数之多也。 浊杂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有智慧而不为正用。 拘泥而不达人情。 劳碌之衣禄。 疾厄之有寿。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浊杂之音。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破败而至寒苦。 危险而至亡身。 刑伤而至孤独。 疾病而至残废。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多也。 浊杂之音。 如发现于水形之人。 主聪敏自误。 诚厚妄贪。 弄巧反拙之失败。 养痈遗患之郁结。 勉强之生活。 飘零之人丁。 比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十.气短 气短之音。 即闇滞紧躁而不足也。 其音短促。 而又躁闇。 其气紧滞。 而又混乱。 言未尽而忽断。 音未成而杂他。 是为徵音火气之不善也。 如发现于火形之人。 主小有衣禄。 劳而不闲。 小有名利。 残而不全。 外患之争端不已。 内顾之遗累不明。 此为得分数之少也。 气短之音。 如发现于士形之人。 主诚厚持重。 谨慎有恒。 衣禄有余。 大富则无寿。 事实半遂。 大寿则无子。 比为得分数之多也。 气短之音。 如发现于水形之人。 主小有发达。 而中年夭折。 虽有名利。 而一生辛苦。 内而同室操戈。 外而亲近箝制。 惊恐不免。 郁疾尤多。 此为减少分数之最少也。 气短之音。 如发现于木形之人。 主逼迫而压制。 受屈而株累。 或为因贵而危险。 或为因富而夭亡。 此为减少分数之多也。 气短之音。 如发现于金形之人。 主财耗如汤泼雪。 败而不振。 人丁如鸟兽散。 弱而不强。 常在忧愁乡中。 富贵无足取。 常困阿鼻狱里。 寿禄不能享。 此为减少分数之次也。 公笃曰。 声音者。 如天之雷霆也。 盖人有五行。 即金木水火土是也。 音有五行。 即宫商角徵羽是也。 其法在感受之气正与不正。 又在本质之形合与不合耳。 凡声音与形质相合。 则主富贵寿考。 而又安闲也。 声音与形质不合。 则分其相生相用。 相克相化者。 亦主丰衣足食。 而又安全也。 如相生不用。 相克不化者。 则主劳碌贫贱。 疾苦刑伤。 而又危险也。 虽然富贵英才。 而有不测之祸。 即麻衣有求全在声之说也。 持监者。 更宜留意而详查之可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二公笃曰。 千古相法。 无测量之说。 皆系统论居多。 或为执一之言论。 能从大钢认定。 而不详节目者。 尚属正宗。 其言论不理不法。 而越正轨者。 不知凡几。 惟六朝之达摩五来法。 载有全身测量。 七字。 头面测量二十二字。 略而不详。 然皆末尽善也。 其他相法。 皆末提及一言半字。 既无轻重之分。 又无加减之用。 当然不明相法之诀窍也。 兹将上篇之形质精神。 声音气色。 四大纲要。 合并而测量之。 其大概如下。 一.第一法以全身计算。 用一百分为标准。 则形质合格而有特长清奇。 得二十五分。 精神充足。 而健全完备。 得二十五分。 气色明润。 而紫霞彤云。 得二十五分。 声音充聚。 而清幽逸韵。 得二十五分。 此平均对峙之法也。 二.第二法以百分计算。 而用轻重之变法。 则形质丰突。 而清奇合彩。 得三十分。 精神充足。 而健全完好。 得二十五分。 气色充聚。 而黄明紫润。 得三十分。 声音明聚。 而清秀逸韵。 得十五分。 此为变用取巧之法也。 三.凡人之测量合并。 得一百分者。 是为仙佛之格。 至尊无上。 千载有形。 是为完人之格局。 此为特等之上上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得九十分者。 亦为仙佛之格。 则为承继道统。 承受衣钵。 阐明教宗。 是为特等之上中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得八十分者。 则为圣人贤人。 千载流芳。 立言立法。 参化天地。 促进道德。 是为特等之上下品。 四.凡人之测量合并。 得七十分者。 则为帝王之尊贵。 僭号之霸业。 割据之偏安。 史册传载。 千古可考。 有惊人之事业。 享当时之荣华。 是为上等之上上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得六十分者。 则为公侯将相。 列土封藩。 操全国安危之柄。 功在当时。 名垂后世。 是为上等之上中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得五十分者。 则为大富大贵大寿。 以及有特别表样。 五福兼全。 是为上等之上下品。 五.凡人之测量合并。 得四十分者。 则为名将九卿。 有遗迹可传。 以及清闲无缺。 名满天下。 品傲王侯。 此为中等之上上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得三十分者。 则主富贵双全。 文至厅道刺吏。 武至师旅边镇。 以及创立新奇利源。 绝殊技艺。 名士名流。 是为中等之上中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得二十分者。 主有富有贵。 有寿有名。 文至州伯县宰。 武至团营参副。 是为中等之上下品。 六.凡人之测量合并。 两相抵折。 而得十分者。 则为常富常贵。 丰衣足食。 或为有富无贵。 商贾农艺之发达。 或为有贵无富。 偏副佐贰之有限。 是为下等之上上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两相抵折。 而无分数者。 则为平常之人。 劳碌而足衣食。 工艺而立足跟。 或为弟兄子女之可靠。 或为族戚邻友之有助。 是为下等之上中品。 以四大纲要考查。 两相抵折。 而欠十分者。 则为劳碌刑克。 破败奔驰。 或为有衣禄而夭亡。 或为有利源而病疾。 是为下等之上下品。 七.凡人测量合并。 两相抵折。 加不抵减。 而欠分数。 则为贫贱无依。 刑伤孤苦。 破败不立。 衣食不足。 疾厄不寿。 百事不成。 是为不列品之一也。 以各项测量两相抵折。 而欠分数之多者。 则为孤独而加飘摇。 破败而加凶死。 贫苦而加残废。 困穷而加奇灾。 是为不列品之二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三一.上列测量二法。 有指定之规模。 有临时之变用。 此间更言其活法之取义。 其分数稍异于上也。 凡形质奇突。 丰隆耸干。 得三十分。 精神蕴藏。 健全完善。 有灵气慧根。 得二十五分。 声音清秀韵长。 悠然铿锵。 得十五分。 气色明润莹洁。 如紫霰彤云。 得三十分。 或二十五分。 或二十分。 皆为完人。 非仙即佛。 成金刚不减之身。 千载有形之格。 故列为第一也。 二.凡形质奇突丰隆。 高耸有势。 得三十分。 精神充足。 健全完善。 有灵气慧根。 得二十五分。 声音清聚韵长。 悠扬铿锵。 得十五分。 气色明润。 得二十分。 或充聚而沉静。 得十分。 此为清贵盛名。 圣贤之品。 盖圣贤立言立法。 为万世规模。 人类进化。 但以形质精神声为用。 不必再得气色之助。 此为千古流芳之格。 故列为第二也。 三.凡形质奇突丰隆。 高耸有势。 得二十五分。 或二十分。 精神蕴藏。 灵慧充聚。 得二十分。 或十五分。 声音清聚韵长。 清扬铿锵。 得十五分。 气色充聚。 黄明紫润。 得二十分。 比为创业之帝王。 或承受之帝王。 次则割据之偏安。 僭号之霸业。 盖形质精神气色充足。 即可发达。 而立非常之业。 或形质声音气色充足。 精神减少分数。 而得七十分以上。 至八十分者。 皆为大贵。 此其两推之大略。 故列为第三也。 四.凡形质清奇。 高耸有势。 得二十五分。 或二十分。 气色莹洁。 黄明紫润。 得二十分。 精神充聚。 灵慧健全。 得二十分。 声音清畅。 悠扬韵长。 得十分。 此为公侯将相。 列土封藩之格。 或形质气色减少。 精神声音增加。 或精神声音减少。 形质气色增加。 能足六十分以上。 至七十分者。 皆为上上贵。 功在当时。 名垂后世。 故列为第四也。 五.凡形质丰隆。 清奇敦厚。 得二十分。 或十五分。 气色莹洁。 黄明紫润。 得二十分。 或十五分。 精神充聚。 英明健全。 得二十分。 或十五分。 声音清秀。 舒畅逸韵。 得十分。 或五分。 此为名将九卿。 富贵双全。 或主大富而有特别之利源。 主上贵则有特殊之事业。 主大寿则有耄耋之享受。 或主富贵寿考。 五福兼全之格也。 凡合并测量。 能得五十分以上。 至六十分者。 皆为富弱者。 贵寿倍之。 寿弱者。 富贵倍之。 贵弱者。 富寿倍之。 余可类推。 故列为第五也。 六.凡形质丰隆。 清奇敦厚。 得二十五分。 或二十分。 精神声音气色抵折。 而得二十五分。 或二十分。 此为富贵双全。 或清闲无缺。 遗迹流芳。 或名士名流。 品傲王侯。 或技艺专长。 而有着述。 故列为第六也。 七.凡形质丰隆。 清奇敦厚。 得二十分。 或十五分。 精神与气色得二十五分。 或气色与声音得二十五分。 此为中等富贵。 文至厅道。 及刺史。 武至师旅。 及边镇。 凡四项测量。 能得三十五分以上。 至四十五分者。 均为此项之事业。 盛世出秩序之阶梯。 较为安闲而发达。 乱世多冒险之暴发。 较为劳怨而成功。 故列为第七也。 八.凡形质清奇丰隆。 得十五分。 或十分。 精神与气色得二十分。 或气色与声音得二十分。 或声音与精神得二十分。 此为中等富贵之次。 亦有寿与不寿也。 文至州伯邑宰。 武至团营参副。 以及富甲一邑一乡。 或美誉盛名。 奇艺梓荣之例。 故列为第八也。 九.凡四种合并。 得二十分。 或二十五分。 或单独一项得二十分。 及二十五分。 或两相抵折。 加减而得二十分。 及二十五分。 此为常富常贵。 或有富无贵之士绅。 及豪商大贾。 或有贵无当之偏副。 及飘摇奔驰。 然皆丰衣足食。 故列为第九也。 十.凡四种合并。 测量而得十五分。 或十分。 或有余不足。 加减而得十五分。 及十分。 皆为丰衣足食。 或为子女之有用。 或为弟兄之可靠。 或为族戚之得辅。 或为友谊之有助。 亦主微名。 及短期之发。 故列为第十也。 十一.凡四种合并测量。 此有余而加之。 彼不足而减之。 相抵而不得分数。 亦主劳碌而有衣禄。 发达而有挫折。 小有富贵。 则疾厄而无寿。 或有寿徵。 则刑克而孤独。 皆为有缺点之例。 故列为第十一也。 十二.凡四种合并测量。 以有余不足。 乘除而欠分数。 则又分其减少分数之多寡。 而判断其贫贱至何程度。 孤苦至何名称。 危害至何等类。 从其多寡而决定之。 故列为第十二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四公笃曰。 上列三项测量活法。 是为规模之大概。 兹以个人之全身测量。 单独以形质为标准。 以百分计算。 头面至颈项。 得百分之七十分。 由颈项下之全身。 得百分之三十分。 此达摩之法也。 故手相骨相及纹痕相之说。 其轻微可知。 兹将细则分解如下。 一.头面七十分。 两目得二十四分。 关系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吉凶死生。 是为全局之机枢。 印堂得七分。 关系安危吉凶。 官禄人丁。 是为全局之主体。 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二.上停全额。 得十分。 关系祖业根基。 智慧贵名。 刑伤行动也。 两眉得六分。 关系贵名寿徵。 弟兄子女也。 中岳得六分。 关系财源疾厄。 寿徵根基也。 两颧得六分。 关系权限辅佐。 妻妾得失也。 此为得分数之次多也。 三.水星得四分。 关系衣禄晚运疾厄是非也。 两耳得二分。 关系衣禄智慧。 刑克初运也。 人中得二分。 关系子女船行也。 牙齿得一分。 关系寿禄刑克也。 发鬓得一分。 关系刑克劳逸也。 法令两腮共得一分。 关系寿徵间接。 奴仆牛马也。 此为得分数之最少。 而面部七十分之法也。 四.颈项下全身得三十分。 两手得三分。 两足得二分。 股肱得二分。 两乳得二分。 脐腹得二分。 亶中得二分。 颈项得二分。 玉茎得三分。 谷道得一分。 腰臀得二分。 背脊得二分。 腋毛得一分。 少胁得一分。 两膝得一分。 两肩得一分。 螺骨得一分。 肘骨得一分。 足踵得一分。 此全身三十分之法也。 测量活法详解第五公笃曰。 面部以一百分计算。 是为相法之根据也。 盖头为诸阳之首。 而为百部之圭。 五脏六俯之精华。 皆结晶于面部。 故圣人有诚于中。 形于外之说。 内外相感而相通故也。 兹特分解如下。 一.两目得三十五分。 目司视。 为全局之机枢。 关乎死生吉凶。 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刚柔智愚各项。 故达摩测量法。 以两目占全局之半。 其重要可知。 印堂得十分。 为全局之元首。 关乎死生安危。 官禄人丁。 谋略器量。 心术善恶包括运限气色。 此为得分数之最多也。 二.中岳得八分。 关乎财产富业。 疾厄根基。 禀受厚薄。 立身之本故也。 两眉得八分。 关乎贵名寿徵。 子女弟兄。 外库刚柔。 智慧灵巧。 事业之基故也。 两颧得八分。 关乎职位权限。 内外辅佐。 妻妾伯叔。 族戚友谊。 成败大用之关链故也。 人中得四分。 关乎子女寿徵。 得失船行。 疾病死生。 通达之要也。 此为得分数之次多也。 三.天仓得四分。 关乎祖业父母。 行动迁移也。 地库得四分。 关乎晚禄子女。 水运疾厄也。 水星得四分。 关乎衣禄是非也。 牙齿得三分。 关乎寿禄人丁也。 两耳得四分。 关乎智慧寿禄也。 泪堂得三分。 关乎子女刑克也。 发鬓得二分。 关乎劳逸刑克也。 法令得二分。 关乎寿徵兼谋也。 两腮得一分。 关乎奴仆六畜也。 此为百分之细则。 持监者。 当明其主因。 如其轻重。 用之方合法也。 测量活法详愣第六公笃曰。 上列测量五法。 业已全备。 而定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之形格。 兹因死亡危险。 伤残牢狱。 疾厄刑克而定临年测量之法也。 神彩为第一重要。 即神脱。 神受。 神退。 神定。 神岔。 神愁之类是也。 气色为第二重要。 即黑色。 赤色。 红色。 惨色。 枯色之类是也。 厄年为第三重要。 即九数七数之正厄。 各形加推之傍厄。 提前提后之应证厄之类是也。 部位为第四重要。 即某部陷弱。 某部纹冲。 某部痕破。 某部受制之类是也。 性情为第五之重要。 即变更常态。 反其喜忧。 颠倒言语。 乱其行为之类是也。 如五项内有三项应之。 则为死亡无救。 其一项。 二项。 则有轻重之事实。 其最重者死亡。 次则危险。 又次则残废。 又次则血光伤痕。 其轻者牢狱。 其最轻者。 刑人丁。 破财产。 或痼疾流连也。 兹特分解如下。 一.神彩 凡神彩之变。 业已凶危。 加以气色之受。 为逆时令。 则死亡无更改矣。 如神彩之变。 加以厄年之运。 则九死一生之凶危也。 如神彩之变。 加以部位之陷。 则受大破败。 毁其肌肤。 残其肢体也。 如神彩之受。 加以性情之反常。 重则危险之伤残。 轻则牢狱之困苦也。 二.气色 凡气色之爱。 而逆时令。 业已危险。 加以厄年之运。 则有死亡危险之事实。 轻亦伤残破败也。 如气色之变。 加以部位之陷痕。 则主危险破败。 伤残大病。 轻亦刑人丁。 或牢狱拘留也。 如气色之变。 加以性情之反常。 则主牢狱之灾。 大病之厄。 血光之伤。 株累之祸也。 三.厄年 凡行厄年之运。 本主不吉。 而见惊险损失。 刑克冷退。 加以部位之陷痕。 则主失败之挫折。 惊险之逼迫。 轻则主疾厄流连。 株累牵制也。 厄年之运。 加以性情之反常。 则主诬攀之官非。 错误之损失。 颠倒之受屈。 亲近之欺诈。 亦主血光跌打之灾。 汤火之咎也。 四.部位 凡部位之陷痕。 本主驳杂损失。 官讼刑伤。 加以性情之反常。 则主方寸乱而妄为。 内患之同室操戈。 外患之觊觎暗害。 误于医药之疾灾。 疏虞防范之刑克。 而多意外之灾厄也。 五.凡上列五项中。 有三项之忧已属凶危至极。 如有四项之变。 当然死亡无救。 加重而决断之。 如有五项之变。 则为尸身不全。 或为死后遗累妻妾子女。 盖因不仅亡身。 尚有灭门赤族之祸故也。 其一项二项。 则分某轻重而决断之。 至于有好有不好。 则两相乘除而加减之。 此为活法之用也。 部位统率法要诀公笃曰。 部位分两种。 有气色之名称。 而专司于气色之用。 有流年之名称。 而专司于运限之用故也。 本为一年一运。 即有一部位以专司之。 然有统率之法。 古人未经详注。 余考运至何部中。 则有以何部为纲。 何部为目。 故有主运之正受。 傍运之附带。 其法分类如下。 一.两耳为起运之初。 由一岁起。 至十四岁止。 左耳七年。 右耳七年。 女格反推。 亦有顺行也。 定根进运又以形质而加用之。 即水一火二金三木四士五之法。 而定根以加推也。 如左耳七年。 从一岁至七岁。 以天城之三岁四岁。 为统率之部位。 是为正受运。 其余五岁。 是为傍受运。 右耳七年。 从八岁至十四岁。 以人轮之十岁十一岁。 为统率之部位。 是为正受运。 其余五岁。 是为傍受运。 凡统率之部位。 吉者倍吉。 凶者倍凶。 故曰正受运。 其附带之部位。 吉者减等。 凶者亦减等。 故曰傍受运。 盖天城人轮。 为统率之纲领。 而有轻重之分也。 二.额部火星十五岁起。 二十一岁止。 其名曰火星天中日角月角天庭辅角。 前四年以天中为统率之纲领。 乃正受运也。 火星日月角。 皆傍受运也。 后三年以天庭为统率之纲领乃正受运也。 两辅角皆傍受运也。 凡傍受运。 均以统率运为标准。 统率部位可照应前后。 故一部运。 有三年四年者。 皆取决于统率也。 盖正受运之形质。 吉者倍吉。 凶者倍凶。 附带之形质。 吉者减半凶者亦减半。 其正受傍受有加减关系。 而有轻重之应证也。 三.司空为统率之正受运。 即二十二岁。 边城为附带之傍受运也。 中正二十五岁。 统率丘陵塿墓两部。 印堂二十八岁。 统率左右山林两部。 是为初运之段落。 中运之起点。 其统率正受部位。 可管辖附带傍受部位也。 又如统率正受之部位不吉。 附带傍受之部位虽佳。 运亦驳杂不纯。 如统率正受之部位颇佳。 附带傍受之部位不吉。 运亦平安无咎。 此为连带之补助法。 其吉凶祸福。 亦从其轻重而判定之也。 四.两眉之运四年。 从三十一起。 三十四止。 名曰。 凌云紫炁繁霞彩霞。 又以繁霞之三十三岁。 为统率正受之运。 其他皆附带傍受之运也。 故两眉以繁霞为转移之枢纽。 凡两眉浓粗短浊。 其运倍凶。 凡两眉清秀长棱。 其运倍吉。 亦有轻重关系故也。 五.两目之运六年。 由三十五岁之太阳起。 四十岁之少阴止。 前三年以太阴三十六为统率正受。 后三年以中阴三十八为统率正受。 其太阳中阳少阳少阴。 皆附带傍受之运。 先为上接运。 后为下交运。 故也。 凡两目清奇而有威煞。 充足而能润藏。 皆以统率正受之运。 为事业发展之阶梯。 离奇遇合之机会。 而倍发于附带傍受之运。 反此亦可类推。 各形亦可加推。 厚薄清浊。 方可提前提后也。 六.中岳之运十年。 由四十一岁之山根起。 至五十岁之廷尉止。 而分两段。 前五年以山根为统率正受之运。 精舍光殿年上寿上。 为附带傍受之运。 后五年以准头之四十八岁。 为统率正受之运。 两颧兰台廷尉。 为附带傍受之运。 故中岳十年。 以山根准头为转移之标准。 其形质丰隆匀圆。 而有梁柱者。 则以统率正受之运。 为事实进展之关键。 财库之积蓄亦多。 附带傍受之运虽佳。 乃其支流也。 其形质陷弱尖坠。 而有断节者。 则以统率正受之运。 为事实破败之关键。 财星之损失较大。 至附带傍受之运方败者。 乃其遥应也。 盖成败之因。 在统率正受。 而不在附带傍受也。 七.人中之运十年。 而分两段。 由人中之五十一岁起。 至水星之六十止。 前五年以人中为统率正受之运。 左右仙库食仓禄仓。 均为附带傍受之运。 后五年以在虎耳之五十八岁。 为统率正受之运。 法令右虎耳水星。 均为附带傍受之运。 故人中十年。 以人中左虎耳。 为转移之纲要。 凡形质合格而吉。 则衣禄之享受丰足。 子孙之发达可期。 当以统率正受运为根据。 反此。 则反而类推之。 又有错前错后之应吉凶祸福。 乃清瘦露之格局。 而提前也。 浊厚和之格局。 而提后也。 不为无因。 再用他法绳之可也。 八.北岳之运十五年。 由六十一岁之承浆起。 至七十五岁之两腮止。 前八年以陂池之六十四岁。 为统率正受之运。 承浆地库鹅鸭金缕归来。 皆为附带傍受之运。 后七年以地阁之七十一岁。 为统率正受之运。 右归来颂阁奴仆宫两腮。 皆为附带傍受之运。 故北岳十五年。 以陂池地阁。 为重要之关键。 既无疾苦。 又无烦恼。 其附带部位虽弱。 而亦无咎也。 凡统率部位陷弱而不足。 其事实倍凶。 人丁灾疾而冷退。 官非牵制。 受累受屈。 其附带部位虽佳。 而亦见弱点也。 其提前提后。 则根据形质而推论之可也。 九.地支之运二十四年。 由子位之七十六岁起。 至九十九岁止。 则以子位七十六。 七十七。 卯位八十二。 八十三。 午位八十八。 八十九。 酉位九十四。 九十五。 皆为统率正受之运。 其丑寅位。 辰已位。 末申位。 戌亥位。 皆为附带傍受之运也。 盖子午卯酉为四正。 乃转移之关键。 统率之纲领。 其轻重亦如上所述也。 凡统率部位合格而有余。 其事实倍吉。 人口喜庆而平安。 身心安泰也。 其附带傍受之部位不足。 亦无妨害也。 凡统率部位陷弱而不足。 其事实倍凶。 人口财源而见损。 身心忧愁也。 加推与提前提后。 均如上例之法也。

卷十三

年限限定法要诀

公笃曰。 年限者。 厄年之限定也。 俗谓大限之年。 数学名之曰厄年。 一为死亡刑伤之厄。 一为破败疾病之灾。 皆有一定限制之年限也。 其中有正厄傍厄应证厄。 上篇已详论矣。 此间所言者。 即正受之厄年。 应受之厄年两种也。 其法亦从男子九数起推。 女子八数起推。 其定位而提前提后者。 是为正受。 其五行而加用者。 是为傍受。 其有余不足。 乃天地之气候。 如节令末至。 气候先至。 此提前之义也。 如节令先至。 气候末至。 此提后之义也。 故数学有超神接气之法。 即正受应受之义也。 兹特详注如下。 一.男子九岁为第一厄。 提前三岁。 则六岁为应厄。 提后三岁。 则十二岁为应厄。 此为正受之厄年也。 其五行之五形加推。 即水形加一岁。 火形加二岁。 金形加三岁。 木形加四岁。 土形加五岁。 亦有据各形而反应之者。 此为傍厄。 而合其九数正厄之用。 此为应受之厄年也。 二.十八岁为第二正厄。 提前三岁。 则十五岁为应厄。 提后三岁。 则二十一岁为应厄。 是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九数之傍厄。 有顺应。 有反应。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三.二十七成。 为第三正厄。 提前三岁。 则二十四岁为应厄。 提后三岁。 则三十岁为应厄。 此为五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九数之傍厄。 有顺应。 有反应。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四.三十六岁。 为第四正厄。 男子以此厄为最重。 即以九数。 转七数之关键。 冬至之阳。 入夏至而化阴。 乃气候交易之原理。 人运亦同之。 盖九数为先天之乾阳。 七数为后天之兑阴故也。 提前三年。 则三十三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三十九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九数之傍厄。 有顺加而应之。 或反加而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五.四十二岁。 为第五正厄。 提前三年。 则三十九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四十五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七数之傍厄。 有顺加而应之。 有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六.四十九岁。 为第六正厄。 提前三年。 则四十六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五十二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七数之傍厄。 有顺加而应之。 有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七.五十八岁。 为第七正厄。 晚运以此厄为最凶。 依然是九年一厄。 即阳极生阴。 阴尽复阳也。 提前三年。 则五十五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六十一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成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八.六十七成。 为第八正厄。 提前三年。 则六十四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七十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九.七十六岁。 为第九正厄。 提前三年。 则七十三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七十九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八十五岁。 为第十正厄。 提前三年。 则八十二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八十八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厄。 有顺加而应之。 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一.九十四岁。 为第十一正厄。 提前三年。 则九十一岁为应厄。 提后三年。 则九十七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其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而重厄以应之。 此皆应受之厄年也。 十二.八岁为女子第一正厄。 先天为震卦。 后天为艮卦。 女子之气。 化偶从阳故也。 提前二年。 则六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十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三.十六岁为第二正厄。 提前二年。 则十四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十八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四.二十四岁为第三正厄。 提前二年。 则二十二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二十六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加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五.三十二岁为第四正厄。 提前二年。 则三十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三十四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六.四十岁为第五正厄。 提前二年。 则三十八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四十二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女子以此厄为最重。 是其八数转六数之关键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七.四十六岁为第六正厄。 比为加六数之第一厄。 盖天一地二。 乃易经之原文。 八数为双四也。 四数为先天之兑阴。 至此化阳。 而用六数。 六数者。 后天之乾阳也。 提前二年。 则四十四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四十八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顶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八.五十二岁为第七正厄。 提前二年。 则五十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五十四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十九.六十岁为第八正厄。 复还八数者。 盖阳极而阴生。 由后天之乾六。 复还先天之双四兑阴也。 提前二年。 则五十八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六十二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二十.六十八岁为第九正厄。 提前二年。 则六十六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七十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合傍厄卜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廿一.七十六岁。 为第十正厄。 提前二年。 则七十四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七十八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廿二.八十四岁为第十一正厄。 提前二年。 则八十二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八十六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廿三.九十二岁为第十二正厄。 提前二年。 则九十岁为应厄。 提后二年。 则九十四岁为应厄。 皆为正受之厄年也。 以各形加推。 而为傍厄。 有顺加以应之。 或反用以应之。 皆为应受之厄年也。 公笃曰。 正厄。 傍厄。 应证厄。 前已详载于量寿要诀中。 此章复言其正受应受者。 即气候相应。 五形相推。 定而不定。 不定而定也。 凡瘦露者。 有提前二年三年之法。 厚和者。 有提后二年三年之法。 其格局奇凸异凹。 或外浊内清。 或内浊外清。 又从反加而推论之。 逆其气候而反用之。 其事实多应验于此。 即时令有超神接气。 阳顺阴逆之法故也。 余考人之生死大厄。 危险破败。 刑伤疾苦。 多应厄年。 不为无因。 故分正受其气候。 应受其形质。 女格亦同上列之法也。 盖男子三数之应。 乃震卦长男之气也。 女子二年之应。 乃坤体太阴之气也。 兹将详明其原理与用法。 以备采取而用之也。 部位轻重法要诀公笃曰。 部位第一法。 为风后氏监定。 即流年运限图。 九十九个部位。 乃天不满西北。 地不满东南。 故缺一部。 而用印堂代之。 千古以此为定法。 末更改也。 此为运限之用。 包括吉凶祸福。 寿夭劳逸各项也。 然地点错误犹多。 而柳庄则有意颠倒其先后。 混乱其紧要。 而无轻重之分。 又无网领之用也。 余考部位轻重法。 古人知之而不详言。 多守秘而不宣。 好学者。 反覆深求。 亦有蛛丝马迹。 兹将经验确实。 分别摘录如下。 其未经考证。 而无应验者。 完全删除。 以待后之高明。 而补其不足可也。 一.两耳之运十四年。 由一岁起。 至十四岁止。 以天城之二岁四岁。 人轮之十岁十一岁。 为第一组。 虽部位不佳。 而运亦平安。 如部位厚收。 而运为上上吉。 天廓之一岁二岁。 天轮之八岁九岁。 为第二组。 其部位陷弱而纹。 主刑人丁而运亦平稳。 如部位丰隆而厚。 其运安好而为上中吉。 地廓之五岁六岁七岁。 地轮之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尖薄而纹。 主疾病及刑克。 而运亦不吉。 其部位垂珠而朝。 主智敏及衣禄。 而运亦小吉。 以第一组好则倍吉。 不好亦平常。 第二组好则次吉。 不好亦减等。 第三组好则小吉。 不好则倍凶。 此为初运之第一段。 盛时从上列之法。 乱世反此而用之。 逆其气候故也。 二.南岳之运十四年。 由十五岁起。 至二十八岁止。 以南岳十六岁。 天庭十九岁。 司空二十二岁。 中正二十五岁。 印堂二十八岁。 为第一组。 其部位陷弱而纹。 为减等之平常。 其部位丰隆突奇。 为加倍之亨吉。 火星十五岁。 日角十七岁。 辅角二十岁。 边城二十三岁。 丘陵二十六岁。 为第二组。 其部位陷削而痕为减等之不吉。 其部位丰隆高突。 为进机之初阶。 以月角十八岁。 辅角二十一岁。 边城二十四岁。 塿墓二十七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薄削陷弱。 为加倍之不吉。 其部位丰隆奇突。 为逼迫之亨吉。 此为盛世之法也。 如乱世则第一组为第三组。 第三组为第一组。 完全相反而逆用之。 加在不盛不衰之间。 或治乱混合过渡之时。 则以第一组为第二组。 第二组为第三组。 第三组为第一组。 此为依次相推之法。 故不合上列二法。 又兼以厄年部位二法合用可也。 三.两眉之运六年。 由二十九成起。 至三十四岁止。 以山林二十九岁。 繁霞三十三岁。 为第一组。 其部位浓乱不足。 为驳杂之平常。 其部清秀修长。 为离奇之发达。 紫炁三十二岁。 彩霞三十四岁。 为第二组。 其部位粗浓散乱。 为减等之不吉。 其部位清奇有势。 为减等之亨吉。 山林三十岁。 凌云三十一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粗浓散乱。 为加倍之不吉。 其部位清秀细长。 为平常之小吉。 此盛世之法也。 如衰性则第三组为第一组。 第一组为第三组。 完全相反而推论之。 如果于盛衰之间。 治乱混合之际。 则依次减用以推论之可也。 设有不合。 则用提刚提后之法亦可也。 四.两目之运六年。 由三十五岁起。 至四十岁止。 以中阳三十七岁。 中阴三十八岁。 为第一组。 其部位清润充聚。 为加倍之亨吉。 其部位浊淡不足。 为劳碌之驳杂。 以太阳三十五岁。 少阳三十九岁。 为第二组。 其部位清润充聚。 为减等之亨吉。 其部位浊浮不足。 为冷退之损失。 以太阴三十六岁。 少阴四十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清润充聚。 为平稳之小吉。 其部位浊淡不足。 为加倍之危险。 此盛世之法也。 如乱世则以第一组为第三组。 第三组为第一组。 完全相反而推之。 如界于盛衰之间。 治乱之际。 则依次减等而用之可也。 五.中岳之运十年。 由四十一岁起。 至五十岁止。 则以山根四十一岁。 寿上四十五岁。 准头四十八岁。 为第一组。 其部位丰隆耸干。 为加倍之发达。 财库最旺也。 其部位低弱陷痕。 为刑克之冷退。 财星见耗也。 以光殿四十三岁。 年上四十四岁。 左颧四十六岁。 廷尉五十岁。 为第二组。 其部位丰隆匀配。 为乘时之小发。 减等之旺也。 其部位低陷不匀。 为枝节之遗累。 纠纷损失也。 以精舍四十二岁。 右颧四十七岁。 兰台四十九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丰隆匀配。 为走险之小发。 劳碌成功也。 其部位低陷不匀。 为挫折之大败。 反覆大损也。 此为盛世之法。 乱世反用。 界于盛乱之间。 则依次减用可也。 六.人中之运十年。 由五十一岁起。 至六十岁止。 则以人中五十一岁。 食仓五十四岁。 水星六十岁。 为第一组。 其部位深长厚仰。 为平安之上禄。 其部位窄短薄曲。 为疾厄之小阻。 以仙库五十二岁。 禄仓五十五岁。 法令五十六岁。 五十七岁为第二组。 其部位敦厚纹长。 为平稳之中禄。 其部位削弱纹短。 为灾厄之刑克。 以仙库五十三岁。 虎耳五十八岁。 五十九岁为第三组。 其部位敦厚丰隆。 为减等之小亨吉。 其部位薄削陷弱。 为牵制之大痛苦。 此盛世之法也。 如乱世反此推论之。 如果于盛衰治乱之间。 从依次减推之法也。 七.承浆之运八年。 由承浆六十一岁起。 至归来六十八岁止。 则以承浆六十一岁。 地库六十三岁。 金缕六十六岁为第一组。 其部位丰隆宽突。 为平安之大旺。 其部位薄弱陷削。 为冷退之次弱。 以地库六十二岁。 鹅鸭六十五岁。 归来六十八岁为第二组。 其部位丰隆宽突。 为平稳之亨吉。 其部位薄弱陷削。 为刑克之受制。 以陂池六十四岁。 金缕六十七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丰隆宽突。 为平常之小吉。 其部位薄弱陷削。 主孤苦之忧愁。 此盛世之法。 其余如上列之法可也。 八.归来之运七年。 由六十九岁起。 至七十五岁止。 则以地阁七十岁。 颂阁七十一岁为第一组。 其部位丰隆宽突。 为加倍之亨吉。 其部位薄弱陷窄。 为减等之不吉。 以归来六十九岁。 奴仆七十二岁。 腮颐七十四岁。 为第二组。 其部位丰隆宽突。 为减等之亨吉。 其部位薄弱陷窄。 为缺点之冷退。 以奴仆七十三岁。 腮颐七十五岁。 为第三组。 其部位丰隆宽突。 为平稳之小吉。 其部位薄弱陷窄。 为忧愁之寒苦。 盛衰亦如上列之法也。 九.地支之运二十四年。 由七十六岁起。 至九十九岁止。 则以子午卯酉之八年。 为第一组。 辰戍丑末之八年。 为第二组。 寅申巳亥之八年。 为第三组。 其轻重之加减。 盛乱之用法。 均如上列也。 古今用神要诀公笃曰。 相术一法。 由来久矣。 古今之气候不同。 天时之人事各异。 余考相法。 出于轩辕时之风后氏。 从数学而生相法。 以生克制化。 而合吉凶祸福。 其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皆包括其中矣。 至两周时。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灵根德行。 举止动静。 察其言词。 观其神色。 是其纲要也。 如智伯灌水围晋阳。 烯疵见韩魏二君。 无分地之喜。 有危惧之忧。 其知必叛而倒戈也。 如晋国大饥多盗。 却雍以进市廛有利色。 见人货物有贪色。 见公务人员有惧色者捕之。 果为盗也。 至两汉时。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精神满溢。 智慧灵巧。 仪彩丰奇。 举动异常。 是其纲要也。 至六朝与惰唐时。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骨格清奇。 仪表雍容。 言论神微。 精气蕴藏。 是其纲要也。 至五代宋时。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形格丰突。 气色明润。 声音聚长。 精神充足。 此其纲要也。 至元明时。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形格魁梧。 肥识优长。 精神充足而恃勇。 志向超摹而耐劳。 此其纲要也。 至满清时。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形格敦厚而清。 才智蕴藏而和。 性情纯正而诚。 品行清高而德。 是其刚要也。 现在为中华民国。 相法为之一变。 其用神注重。 以形质锐露而威煞。 乌珠玄黄而清蚓。 气质刚勇而任劳。 才智权诈而出奇。 是其纲要也。 其原理与用法。 均随天道而转移。 时势而变更。 其形神音气之规模有定。 而趋重之取义不同。 兹将分类详解如下。 一.两周持相法最盛。 业风监术者尤多。 在两周以前。 有形质部位。 参以举止动静而论之。 其法极简单。 但据大体而立法。 细则不详也。 至两周时。 则相法大倡明。 专门之法立矣。 如精神相法。 气魄相法。 骨质相法。 灵根相法。 举止动静相法。 多从哲理学中转出。 各有专长。 而立门户尚无形格纹痕之法也。 按西周行王道。 东周用羁术。 其用神则以其灵根如何。 而知其才智。 精神如何。 而知其贵贱。 举止动静如何。 而知其容量。 言词如何。 而知其行为。 神气如何。 而知其心理及吉凶。 是为当时要法也。 二.秦汉时代。 相法中衰。 因秦氐火焚各书。 而失传也。 纵有私藏者。 皆断简残篇。 然为时不久。 至汉而成一统。 经两次改革。 而知风监法者颇少。 用动静气魄二法者较多。 另增有神气相法。 筋骨相法。 纹痕相法。 其用神则以其仪彩如何。 而知其贵贱穹通。 举动如何。 而知其事业大小。 精神如何。 而知其寿夭吉凶。 智慧如何。 而知其刚柔忠奸。 是为当时要法也。 三.六朝隋唐时代。 相法确有进步。 虽一乱一治之时。 中多战争。 然有开辟疆土。 推广版固。 而有月波经相法。 偏重于哲理。 又有照胆经相法。 偏重于灵气。 皆舍形色而不载也。 一行禅师。 增补形神内外法。 李淳风增补白鹤掌相法。 至此始言形格。 两周秦汉。 皆无形格之法也。 其用神则以其形格之清浊如何。 而知其贫富。 奇俗如何。 而分其贵贱。 仪表如何。 而知其事业大小。 言论如何。 而知其行为忠奸。 神气如何。 而知其才智贤愚。 是为当时之要法也。 四.五代宋时。 为乱而后治。 其中多割据僭号。 用武之时尤多。 至此相术精进。 有言理。 言法。 言心。 言神。 言气色。 言声音。 而为全备之时。 即相法之大成。 有专法可稽考也。 在五代时。 达摩由西域复入中国。 传五来相法五篇。 有心神之六役法。 神色之三疑法。 目神之三脱法。 皆精深之法也。 五代未有麻衣相法三章。 立理法兼用法。 宋初有希夷心相篇一章。 立善恶因果法。 其用神则以形格丰突。 其人精健而有专长。 气色明润。 其人发达而乘时机。 精神充藏。 其人智慧而名禄。 声音聚长。 其人安定而完善。 以此分别其事业大小。 认定其富贵福泽。 此为当时之要法也。 五.元朝明代。 为用武时居多。 其发达也暴而速。 其立身也危而暂。 一为苛法之逼迫。 崛起走险。 一为破格之选拔。 因时济用。 当时有水镜相法之伪书。 有柳庄相法之离奇。 皆据枝节一偏之说。 不及上列各法远矣。 其用神则以形质魁梧。 其人雄健多谋而服众。 胆识优长。 其人刚毅勇为而有决。 精神充足。 其人果敢有恒而恃勇。 志向超群。 其人任劳负责而有智。 以此分别其事业。 认定其贵权。 此为当时之要法也。 六.满清时。 为升平时多。 用武时亦多。 拓地数万里。 交通达于全世界。 有大清神监。 衡真相理。 铁关刀。 燕山集。 兰陵集。 王氏监。 相法须知。 相法捷要各书。 半为想像之说。 而失真面目处尤多。 其用神则以形格清厚。 其人为厚福而大器。 才智蕴藏。 其人多谋而高节。 性情纯正。 其人守义而尽职。 品行清高。 其人立德而镇静。 以此而考其富贵事业之大小。 是为当时之要法也。 七.中华民国为民主时代。 国家法律时有改革。 全国重心时有迁移。 首重富业。 贵名次之。 则有西法之手相学。 骨相学。 人面相学。 新法之相法大观。 其学说支离。 更不及上列各法远矣。 其用神则以形质锐露而有威煞。 其人奔驰发达而权重。 鸟珠玄黄而清蚓。 其人阴险冒险而刚勇。 气质刚躁任劳。 其人偏长而坚持到底。 才智权诈出奇。 其人残忍而好胜贪功。 以此而分别其事业大小。 盖因时势使然。 天道成之。 是为现代之要法也。 相法成绩说公笃曰。 相法为知人术。 观人之仪表。 可知其富贵贫贱。 即麻衣谓首查其形是也。 观人之神采。 可知其寿夭贤愚。 即麻衣谓次查其神是也。 观人之气色。 可知其吉凶祸福。 即麻衣谓再观其气是也。 听人之声音。 可知其喜怒善恶。 即麻衣谓又听其声是也。 观人之纹痕。 可知其刑克挫折。 观人之筋络。 可知其劳碌安闲。 观人之骨质。 可知其禀受厚薄。 观人之血液。 可知其疾厄子女。 观其两眉知人环境忧乐。 观其两目知人刚和诚诈。 此为精确之纲要。 又在持监者眼力能认定真伪之分。 清浊之别。 内外之用。 加减之合也。 如毫厘之纹痕。 尘点之细影。 皆宜注意焉。 其中最难分者两种。 即形质之目神。 气色之红色。 兹特分别如下。 一.凡观人之形质。 惟目神最难。 其他皆容易辨认也。 盖目长不过一寸。 宽不过五分。 其目形分十四种。 目神分三十一种。 目露分四种。 神变分五种。 转机分二十种。 共成七十四种。 上篇业已分载矣。 加进一层论之。 尚有五大种。 可以包括上列七十四种也。 一为充足有余之眼神。 二为浮淡不足之眼神。 三为藏真似俗之眼神。 四为浮假似真之眼神。 五为易位兼并之眼神。 则化而为三百七十种眼神矣。 如能分别种类的确。 则专用合用均易。 其他部位形质。 皆迎刃而解。 则到十分成绩矣。 二.凡观人之气色。 惟红色最难。 其他皆容易辨认也。 其红色有五种。 红而鲜明者为红色。 红如猪肝者为赤色。 红而最淡者为紫色。 红色不足。 紫色有余。 为躁色。 红而粉光者为绦色。 皆在浓淡轻重中分之。 尚有浮沉定三色。 包括上列五色。 则化而为十五种矣。 其远看有此色。 近看无比色。 是为浮色之认定法。 故有红浮紫浮赤浮躁浮绦浮之各色也。 远看无比色。 近看有此色。 是为沉色之认定法。 故有红沉紫沉赤沉躁沉绦沉之各色也。 远近看之。 均有此色。 是为定色之认定法。 故有红定紫定赤定躁定绦定之各色也。 如能详细分明。 则到十分成绩矣。 三.形格之五行。 为相法之基础关键。 表面似无用。 而根据颇重也。 盖具何种材料。 为何种用途。 成何种事业。 万不能以此而混彼也。 如木主清贵而不权。 土主大富而不贵之类是也。 如形格认定确实。 判断自无错误也。 四.部位之界限。 为相法基础之二。 盖各有正当关系。 附带关系。 连带关系。 万不能越轨而妄语也。 如耳轮主智禄。 水星主衣禄。 驿马主达外。 人中主子女。 准头主正财。 印堂主官职。 山根主疾厄。 奸门主妻妾。 两颧主权柄辅佐之类是也。 如部位认定确实。 事实自无错误也。 五.目神之重要。 此为全局之枢纽。 外形内神故也。 达摩测量法。 以目神得十分之五。 盖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祸福死生。 刑伤疾苦。 刚柔智愚。 皆系于此也。 中有一项两项之合用。 三项四项之兼并。 万不能呆滞而模糊之。 如目神认定确实。 标准自无错误也。 六.气色之吉凶。 此为行年之紧要关系。 各有专司之吉凶祸福。 是为趋吉避凶之决心而有益也。 凡利中有害。 而不先预应付。 双方牵制。 而不舍轻全重。 吉而不扩充。 凶而不勇退。 行动有危险。 不以权利而贪惑之。 不行动有危险。 不以淫乐而迷恋之。 万不能执一不计二。 勉强而颠倒。 以致失其机会。 蹈其陷阱。 其误根本。 反其轻重也。 如气色认定确实。 吉凶自无错误也。 七.声音之结果。 此为相法之求全关键。 凡富贵贫贱。 寿夭劳逸。 其子女是否可靠。 六亲是否有辅。 晚运是否安全。 而声音尚占多数也。 万不能以清秀而为贵。 又不能以浊滞而为贱。 如木形得铿锵之金音。 而反受制及刑克。 土形得清秀之木音。 而反劳碌及冷退。 火形得韵长之水音。 而使挫折及危险。 金形得躁急之火音。 而反刑伤及破败。 水形得沉迟之土音。 而反结怨及奔驰。 凡受克制不化者。 皆有缺点。 及消耗也。 声音如能确实认定。 准绳自无错误也。 八.精神之蕴藏。 此为相法之灵根智慧枢纽。 又为寿夭事业之关键。 盖神过于形者贵而寿。 形过于神者贫而夭。 神充色枯者生。 色润神散者死。 万不能以真混假。 以伪乱真。 以藏蕴而认为不足。 以浮露而认为有余之类是也。 如精神认定确实。 寿夭自无错误也。 九.加减之乘除。 此为相法全盘统计。 以定其福泽。 舍轻就重。 以多胜少。 而为判断也。 万不能指定一部。 指定一点。 而呆滞定之。 即认为如何好。 或如何不好也。 盖部位有轻重之分。 气色有浓淡之别。 时令有生旺之论。 形质有宜与不宜之类是也。 如加减认定确实。 主因自无错误也。 十.生克之反推。 此为相法之疑难格局。 是为变法之关键。 而有天道厚薄之气候。 时势治乱之生机也。 如格局好而反驳杂。 格局不好而反发达。 部位旺人丁而反刑伤。 部位刑人丁而反倍旺。 浊者反贤智。 清者反拙愚之类是也。 盖盛衰半数相反。 地形多数相异。 以及古怪精灵之局。 每有单长。 异常适余之格。 每有缺点。 如能确贯了解生克反推之理。 认定自无错误也。 十一.厄年之用途。 此为灾祸损失。 惊险死生之关键。 如男子九年七年之正厄。 女子八年六年之正厄。 加数之傍厄。 提前提后之应证厄是也。 万不能以部位好而轻视之。 盖应天地之气数。 阴阳之变机。 如逢厄年之运。 本属损阻惊险。 轻亦刑克疾厄。 再有部位不好者。 倍凶。 再有气色不好者。 死亡无更改也。 如能运用厄年。 而认定确实。 其惊损死生自无错误也。 公笃曰上列十一则。 为相法之区段。 入手之秩序。 盖相法有益于人。 而复益于己。 为涉身处世。 进退趋避之南针。 不可不知也。 其要点有五。 其一曰吉凶祸福。 知之而先有预定。 自不失着也。 其二曰富贵贫贱。 知之而不勉强。 自无倾覆也。 其三曰寿夭劳逸。 知之而即自修。 自不妄为也。 其四曰妻妾子女。 知之而先有布置。 措施得当也。 其五曰疾厄交际。 知之而有准备镇静而不仓皇。 取巧而不紊乱也。 如能精心阅历。 自有玄妙之点。 以上十一则。 为入手之门径。 依次之程序。 不可混乱而自误也。 天道公笃曰。 相法于天道。 颇占重要地位。 盖治世所出之人材不同。 部位之用神不同。 运限之推论亦不同也。 其乱世所出之人材不同。 部位之用神不同。 运限之推论亦不同也。 乃智识开化之早退。 部位单重与兼并。 运限提前与退后。 所以盛世偏重于精神声音。 以内为用神。 乱世偏重于形格气色。 以外为用神故也。 其大抵在难易久暂四项耳。 前篇虽略言之。 尚未分类详注也。 故考查艺术各书。 均宜重视其时代如何。 采取用神如何。 兹特分类如后。 一.极盛时代。 其格局之取法。 以厚重和蕴。 神聚声聚。 浑藏气充。 以上列为用神。 其发达也不易。 其成功也持久。 其运多提后。 如某部丰隆奇突。 有照应后至十五年。 或提后十年。 及八年者。 皆持久之兆。 以精神骨质声音为用尤多。 形格气色次之。 此为极盛时代之要法也。 二.次盛时代。 其格局之取法。 以停匀收藏。 清秀安和。 声长进韵。 以上列为用神。 其发达也平稳。 其为用也保守。 其运虽提后。 其部位则可前后照映。 如某部丰隆清奇。 则发达于部位之前。 而安享于部位之后。 有提后十年。 及八年五年者。 皆平安之运居多也。 以形格声音精神为用尤多。 而气色骨质次之。 此次盛时代之要法也。 三.一治一乱时代。 其格局之取法。 以厚露奇突。 清中合威。 气聚色润。 以上列为用神。 其发达也离奇。 其为用也权变。 其运多正受以应证之。 如某部清奇有势。 则发于某运。 按其形质而论之。 亦有提前二年三年者。 亦有提后二年三年者。 以形格骨质气色为用尤多。 而声音精神次之。 此一治一乱时代之要法也。 四.极乱时代。 其格局之取法。 以黄睛有煞。 清奇威露。 气润色紫。 以上列为用神。 其发达也冒险而成功。 其为用也阴谋而权诈。 其运多提前。 如某部清奇煞露。 凸突威锐。 有提前十二年。 及十年八年者。 以形格之眉目。 气色与声音为 用尤多。 精神骨质次之。 此极乱时代之要法也。 五.次乱时代。 其格局之取法。 以清秀有威。 敦厚凸突。 神聚出入。 气色晶莹。 以上列为用神。 其发达也。 变幻而多头。 其为用也机智而捷径。 其运多提前。 而可照应本部位。 如某部清奇有势。 偏重一官一岳。 一纹一色。 有提前八年及五年三年者。 以形格精神气色为用尤多。 声音骨质次之。 此次乱时代之要法也。 生机公笃曰。 相法有益于社会尤多。 是为普通常识之术。 古人多守秘而不宣。 是诚何心欤。 余考形格与事实不应验。 运限与部位不应验。 亦有两相易位。 完全相反者。 何也。 盖有内外轻重虚实藏露之八项。 不为无因也。 又如两眉修长清秀。 细匀有势当然合格。 而至眉运驳杂万分。 无一丝一缕之机会。 其两目呆滞不清。 或中岳陷痕尖薄。 而目运反为发达。 或中岳运名利双收。 此为易位之局。 凡一官一岳。 有特殊情形。 皆关系一生。 不仅本运为用故也。 又如某部特殊。 本应大发。 然发不足者。 则运可延长时间。 或发达过量者。 则运亦可减短时间。 此又一法也。 盖形质锐露而煞重。 或逢乱世而气薄。 均可提前十二年八年五年也。 故正厄年中。 而反发达。 傍厄年中。 必见破坏。 其形质厚重而深藏。 或逢盛世而气厚。 均可延后十二年八年五年也。 故傍厄年中。 反乘时机。 正厄年中必经挫折。 其和露相兼。 厚薄相混。 为正受之运。 或提前二年。 或延后二年。 正厄傍厄均为平安。 应证厄年中。 必见灾祸也。 凡用法者。 当于上列三项注意。 考查已过之事实。 而应何厄。 则如其现行何运。 应忌何厄也。 又有第一度应正厄。 第二度应傍厄。 第三度应证厄。 多为古怪奇兀之格局。 以百分计之。 不过二三分耳。 而不有常也。 凡形小身大。 外浊内清。 神倍于形藏气含员。 类似粗俗。 而反精英。 每应于此五项格局之中。 持监者。 更须细心考查可也。 补遗第一公笃曰。 凡相法之入手。 初则认定单独部位。 是为分用之法也。 盖部位有正当关系。 附带关系。 连带关系。 各有专司之事实而不可混乱。 是为纲领之法也。 故古人有问贵在眼。 间富在鼻。 问寿在耳。 问名在眉。 问禄在口。 求全在声。 问权在颧。 问行动在驿马。 问水行在陂池。 问子女在人中。 问妻妾在鱼尾。 问智慧在耳轮。 问外财在福堂。 问吉凶在气色。 问寿徵在精神之类是也。 先明此项正义。 然后用测量法。 轻重法。 加减法。 统率法。 厄年法。 此为合用之统计法也。 自然乘出其地位。 判断其事实。 而分其特等。 上等。 中等。 下等。 常等。 不局等之格局。 以应其富贵贫贱。 劳逸寿夭。 吉凶祸福也。 补遗第二公笃曰。 世之谈内相者。 多论其隐藏之处。 某处有何种特别之痕纹。 或有何种特别之骨病。 余则不然。 按有名有质者。 皆外相也。 何得为内相耶。 余考古人。 皆以形质气色为外相。 有名有质故也。 其辨认较容易。 各形各色。 皆有标准一定之法也。 以精神声音为内相。 有名无质故也。 其辨认较艰难。 精神多浑藏而不露。 声音多依稀而相似。 而无标准一定之质也。 凡人皆有内相外相。 盛世偏重内相。 乱世偏重外相。 此其法也。 兹特从古而更正之。 读风监书者。 勿为异端所误也。 补遗第三公笃曰。 上列之图式为鱼尾交爻纹。 乃余名之也。 丙子之春有江西某君 。 鱼尾有此纹。 余考各家相法。 皆无此纹。 余经验二十余年。 亦目所末觛。 故怀疑而推论之。 鱼尾为妻妾官之专部。 鱼尾纹上仰者。 主妻强淑而偕老。 鱼尾纹平衡者。 主刑妻而重配。 鱼尾纹下反者。 主重配而乖戾。 鱼尾有十字纹者主骄悍而生离。 余以原理而绳之以法。 其纹印上仰。 命妻当旺而贤淑。 盖无生育。 或刑克子女。 方纳庶妻也。 庶妻即有子。 何有交爻纹于当中。 盖因性情乖戾。 意见不合。 或有后家遗累。 势成要挟。 故有离异也。 即为离异。 何以再交爻。 盖离此而娶彼。 当有三配也。 余判之如是。 询之亦不谬。 兹特记之。 按相术要点。 在理有定理。 而无定用法。 无定法。 而有定用。 此从其正义与附带而着想。 又从当时潮流而推论。 以定其事实。 此为活法之活法。 持监者。 勿呆滞一点而为定论也。 补遗第四公笃曰。 相法有合法与不合法。 有正应与反应。 其中分专司部位。 与连带部位。 正受气色。 与兼受气色。 在表面上看。 则形格与事实相反。 颠倒其富贵贫贱。 气色与时令相反。 颠倒其吉凶祸福。 部位与运限相反。 颠倒其穹通得失。 以及寿夭劳逸。 刑克疾苦。 完全颠倒而应验之。 或先后改移而错乱之。 故有不验之说。 推其原理。 则有狐疑之点。 绳以轻重内外加减易位之法。 则有诀窍。 不为无因也。 兹特分类详注如下。 一.发际低凹三岔。 或五岔。 均主幼年丧父。 或为庶母所生。 是为古法之定论。 而验者颇多。 然有不刑父。 而反先刑母。 又有不验庶出者。 似为不验。 余考两耳平匀。 日月角不陷不露。 山林丰满无痕。 山根高超不陷。 两颧不削不突。 无高低则刑父不在幼年之初运。 而反在中年眉运刑父而见孝服。 或三十左右而丧父宫。 此为事实相反之一。 盖因仅发岔一部。 刑父较迟。 如加以左额角陷痕。 或土星偏左。 又如加以左颧高超。 或人中偏左。 则刑父方早也。 又于中正无陷痕。 右边城不倾陷。 两眉无高低。 鬓发不双曲。 亦不应验庶出之法也。 二.鬓发曲突。 下连眉毛。 或接近眉棱。 两耳廓低下反。 本主幼小刑母。 或于十五岁之前刑母。 而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不刑母而反先刑父或迟刑母者。 似为不合法。 余考门齿不楞生。 不掀露。 不尖峰。 两侧无尖锐齿一颗。 边城右不倾陷。 右颧不高插。 土星不偏右。 人中不偏右。 则刑父母于幼年之初运不验。 当应中年之目运见孝服。 此为事实与形格相反之二。 盖仅鬓突一部。 刑母尚轻。 如再有他部刑克。 则刑母方早。 不为无因也。 三.人中平满而无沟洫。 本主无子女之格。 或有子女亦刑伤而不成立。 是为古法之定论。 盖人中直纹主克子。 人中横纹主克女。 人中十字纹主孤绝。 有纹尚如此重要。 何况沟洫平满而不通乎。 验者颇多。 然有上列之局而又不刑子女。 又反旺子女。 似为不合法。 余考印堂无痕无纹。 三阳不窄不陷。 两眉弯曲尾收有棱泪。 印堂平宽小露不冲而反生子五六。 亦有嫡子不立。 而庶出之子三四。 此为事实与形格相反之三也。 按子女宫以眉尾曲收者多子女。 三阳丰满者旺子女。 尚占重要地位。 而胜过人中故也。 四.鱼尾为妻妾官之专部。 鱼尾丰满。 及有纹上仰者。 主妻强淑而偕老。 妻族富丰而有助。 鱼尾痕平破者。 主克妻而续弦。 鱼尾痕下反者。 主刑两妻而三配。 鱼尾有一纹一妻。 三纹三妻。 鱼尾纹成十字。 或纹成交爻。 均主离异。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上列之局而不刑妻。 及无妾庶者。 似为不合法。 余考印堂无悬针痕。 又无川字纹。 声音无破锣声。 又无断散声。 尚不至早刑也。 或不偕老一线耳。 设为刑妻其运当在四十五之后。 五十八之前。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 部位与运限相反。 盖眼神不愁不紧急。 目形不露不浮白。 年寿不曲不断不起节。 虽有鱼尾之刑克。 而应验亦最迟。 其刑与旺。 两相抵折故也。 五.山根坑陷而弱者无寿。 人中洫短而掀者早夭。 或以眼神过清而浮光。 或以面皮绷紧而无余。 均为夭伤不寿。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上列之形。 而反寿者。 似为不合法。 余考南岳有横纹三四法令纹长下交。 眉高一寸余。 耳长三寸许。 虽有上列之弱点而反寿至耄耋。 此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五也。 盖寿徵以南岳纹。 法令纹。 为得分数较多两耳两眉次之故也。 凡山根坑陷者。 主半数不受祖业。 人中短掀者。 主半数招谗构怨。 目神清浮者。 主半数贪淫多病。 面皮绷紧者。 主半数刑克劳碌。 此为应此弱点。 而减彼弱点。 不完全应夭殇故也。 六.天仓丰满。 主享前人余业。 地库丰隆。 主享子孙后福。 中岳园隆高起。 主本身恢宏大创。 均为殷富之格。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上列之形。 而反困穹。 或有衣禄而已。 似为不合法。 余考水星小薄。 准大尖坠眉尾陷弱。 或为井灶纹冲或为声音散乱。 虽有上列之好部位。 亦平生无积蓄。 仅以衣禄糊口。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六也。 盖水星小薄所受之禄不多。 准大尖坠土星克水而相犯井灶纹冲。 财不入库而空虚。 声音散乱刑克疾厄而失败。 虽有上列之好部。 功不补过故也。 七.土星尖削而薄。 井灶露孔而小。 本主驳杂困穹。 又如天仓冲破。 地库薄弱。 此为贫乏无依。 是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上列之格。 而反积金垒垒。 似为不合法。 余考福堂骨高起。 成三角棱。 两目神明润。 而充足收敛。 而反财库充盈。 田连阡陌。 或为破败于桑梓。 远发立业于他乡。 或为环境逼迫。 冒险发达于意外。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七也。 盖木植之局。 于瘦削薄弱均不忌。 火炎之体于锐露泄仰亦不忌。 又有狮鼻不忌露孔。 虽有上列之弱点。 而亦名成利就。 不过木植之形多疾厄。 火灾之局多劳碌。 狮鼻之格多刑克。 于财源当业尚吉故也。 八.形质清秀。 两眉细匀修长。 两目细收最清多出贵名之格。 次亦丰禄安闲之格。 加以土星两颧。 匀配隆厚。 水星两耳。 匀厚收敛此为贵名权禄。 富厚丰盈。 而有事业之格。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上列之好部位。 而反不贵不富。 反操贱业。 及下流技艺者。 似为不合法。 余考其神过清而流丽。 其声漫散而黯断。 两颧隆大而下坠则成贱品不寿之格。 男女皆然。 又无丝毫贵名。 又非当业厚禄。 而反为下流技艺。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八也。 盖目神过清而流丽虽然聪敏。 而多偏见邪行。 及疾厄夭折。 淫荡失败居多也。 声音漫散而多黯断。 是为内浊而不全。 主劳碌破败。 逼迫而为下。 观隆大而下坠。 此为假权。 另则优伶。 女则娼妓。 以及下贱也。 二流技艺。 虽格局清秀而匀。 皆为无用故也。 九.形质浊俗南岳有杂乱纹。 印堂有悬针纹。 中岳削露。 两眉稀弱。 五官不配。 五岳不匀。 多出平常下贱之人。 及贫乏劳苦之辈。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而有上列之弱点。 反为富贵双全。 寿考康宁。 及作惊人之事业。 似为不合法。 余考伏犀骨高拱圆突于发中。 声音清奇。 而铿锵韵长。 瞳人缩小。 精神充聚。 此为蕴藏之格。 虽有上列之弱点。 而反名满天下。 威权万里。 功在当时。 名垂后世。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九也。 盖伏犀骨在上停。 方大者王霸。 圆大者将相。 而为超群之贵也。 声音清奇。 为蕴藏之格。 而为贵寿之善后也。 瞳小主特智。 而有专长。 神充主贵寿而性刚毅。 而有流芳之事迹也。 盖因恶不掩美故也。 十.春令属木。 为天气上升之初。 是为大壮之卦。 发现青色腻色本合时令。 以事实论之。 应有平稳之小亨吉。 亦有应喜因之人丁。 次则平安无咎。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春令见青色。 而有哭泣惊险。 疾厄冷退。 似为不合法。 又如春令有黑暗之色。 本不合时令。 应有哭泣驾恐。 疾厄官讼。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春令见黑色。 而有反见亨吉。 进财禄。 旺人丁。 次亦平安顺遂。 似为不合法。 余考旺者为水形。 次则木形。 不古者为火形。 次为金形。 不为无因。 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也。 盖水旺于木。 故得春令而吉。 木发于春。 故同气相求而无咎。 火得木为死。 故见春令而衰。 金发于春。 是为因气受制。 见阻而消耗故也。 十一.夏为火令。 为天气上升之极。 离明美丽之象。 于红燥色不忌。 本合时令。 以事实论之。 应顺遂亨吉。 次亦平安无咎。 此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夏儿红燥色。 而反官讼损失。 遗累是非。 似为不合法。 又如夏令有青滑之色。 本不合时令。 应有疾厄是非。 遗累忧疑。 此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夏见青色。 而反进财禄。 旺人丁。 次亦平安顺遂。 似为不合法。 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一也。 余考吉者为木形。 次则火形。 不吉者为金形。 次则土形。 不为无因。 盖木旺于火。 故得夏而旺。 火发于夏。 故同气相求而无咎。 金见火而废。 故得夏令消毁。 土发于夏。 是为枯燥不生而相害故也。 十二.秋为金令。 为天气下降之初。 萧杀立威之气。 于白莹之色本合时令。 以事实论之。 当为平安顺遂。 生机进益。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秋令见白莹之色。 而反冷退刑伤。 忧惊连累。 似为不合法。 又如秋令有黯滞色。 本不合时令。 主障碍消耗。 牵制遗误。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秋令见黯滞色。 而反走险暴发之时机。 第二第三之利益。 似为不合法。 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二也。 余考吉者为土形。 次为金形。 不吉者为水形。 次为木形。 不为无因。 盖土旺于金。 故得秋而吉。 金相于秋。 是为同气相求而无咎。 水得金而寒。 故见秋令而绝没。 木发于秋。 受克而损伤故也。 十三.冬为水令。 为天气下降之极。 万物得之而藏。 于黑暗色。 本合时令。 以事实论之。 大势平稳而无咎。 保持原位而无害。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冬见黑暗色。 而反危险拘留。 哭泣疾厄。 似为不合法。 又有冬令见白莹色。 本不合时令。 主孝服耗财。 疾厄掣肘。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冬见白莹色。 而反升官旺财。 谋遂获功。 次则安全无阻。 似为不合法。 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三也。 余考利者为金形。 次为水形。 不吉者为木形。 次为火形。 不为无因。 盖金旺于水。 故逢冬而吉。 水合于冬。 故同气相求而无咎。 木见水而绝。 故不吉。 火见水而废。 故消灭也。 十四.三六九全月。 为土令。 而旺于四时。 其位中五。 临制四方。 于黄明之色。 本合时令。 以事实论之。 主进名权之升迁立功。 主得财帛之获利进展。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土令见黄色。 而反冷退牵制之烦扰。 障碍损失之连累。 似为不合法。 又如土令见红燥之色。 本不合时令。 主损失破败。 官讼拘禁。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土令见红燥色。 而反借题发挥之进机。 同舟共济之获利。 似为不合法。 此为气色与时令相反之十四也。 余考吉者为火形。 次则土形。 不吉者为金形。 次则水形。 不为无因。 盖火得土则旺。 故亨吉。 土得土令。 故为同气相求而有益。 金得土则埋没。 故无功。 水得土。 则阻塞。 故泛滥而有害也。 十五.火烧中堂。 为格局之最忌。 凡临时发生。 其运限亦最忌。 俗云家败人亡。 乃火炎土燥之义。 关系极重也。 如逢中岳运。 当见刑克冷退。 疾厄官非。 内顾有忧。 外患有累。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火烧中堂。 而反发达。 名利双收。 次亦平安无恙。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 部位与运限相反之十五也。 余考吉者为木火形。 不吉者为金土形。 不为无因。 细则详补遗第五之中也。 十六.两眉清秀修长。 高起尾棱。 本主名贵而寿。 当业而丰。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于两眉运中。 极端驳杂。 孝服疾厄。 劳碌奔驰。 毫无权利。 似为不合法。 余考全局精神在眉。 其眉运虽困难。 其生机关键伏此。 故有发达于后六年之目运。 及后十年之中岳运。 其两目中岳均弱。 而反发达其故何也。 此为形格与事业相反。 部位与运限易位之十六也。 盖形质敦厚浑藏。 外浊内清。 气聚神倍。 或出升平盛世。 或为土金之局。 此五者每有提后应证。 不为无因也。 持监者。 更须留心考查之可也。 十七.印堂有悬针纹痕。 为相法之最忌。 凡富贵者。 主危险亡身也。 足衣禄者。 主刑妻克子而破败也。 最下等人。 亦主劳碌刑克。 一生困苦也。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至印掌运。 而反发富进贵。 旺妻妾。 进子女。 似为不合法。 此为事实与形格相反。 部位与运限易位之十七也。 余考有印堂纹者。 每有幼年孤苦。 六亲失助或为发达而引诱入危害。 亦有中年发达。 或为安乐而纵欲至夭折。 皆因别部有特殊可取点。 发达了发达。 破败了破败。 虽非其运。 而有其因。 每见危害于目运居多。 其目虽清润不露。 亦危险破败于此。 好与不好。 两相易位。 不为无因也。 盖因幼小未经严格教育。 猝然发达。 矜骄恃才以自用。 傲慢妄尊以轻视。 以致危机潜伏。 而自蹈危险以亡身也。 十八.中岳丰隆。 兰台匀配。 而为财帛官之专部。 主大富。 进田宅。 或前人无产业。 而亦恢宏自创也。 此为古法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至中岳运。 而反刑伤挫折。 疾厄冷退。 消耗殆尽。 似为不合法。 乃有发达于前十年之眉目运中。 其两眉痚散短促。 两目流露不清。 何以不失败。 而反发达。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 部位与运限易位之十八也。 余考形质清秀锐露。 或为飘摇乱世。 或为木火之局。 其气先到。 故提前发达以应证之。 不为无因也。 十九.鱼尾纹深陷平衡。 或下反。 印堂纹冲。 两颧尖露。 本主刑妻。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妻宫强淑而偕老。 而反子女不立。 或无生育。 似为不合法。 又有人中平满。 泪堂深陷。 三阳低凹。 本主克子。 此为古法之定论。 验者颇多。 然有子星三四。 贵强而有力。 而反克妻二三。 似为不合法。 此为部位与事实相反之十九也。 余考声音为格局所克。 而为废气所致。 或为声音间断杂乱。 而有缺点所伤。 刑此而减彼。 克彼而减此。 多出混合相争之局。 或为偏重奇古之局。 或为极清极浊之局。 盖有贵名过于形格。 而减少子女。 当业过于部位。 而减少寿徵。 不为无因也。 二十.女格发粗浓而多。 主刑夫。 发粗浓不刑夫何也。 南岳必宽平。 南岳凸突圆拱不刑夫何也。 其印堂必宽隆。 印堂窄陷纹冲不刑夫何也。 其鱼尾必丰满。 鱼尾陷痕不刑夫何也。 其中岳必高隆有染。 中岳小弱露孔不刑夫何也。 其两颧必平厚。 两颧尖露不刑夫何也。 此为形格与事实相反之二十也。 余考有上列各形。 皆不克夫。 其神必收而和静。 其音必柔而清秀。 此为外弱内吉。 两相抵折。 不为无因也。 公笃曰。 前例二十条。 为相法不合而相反之大纲。 其他类推者尚多。 不及一一备载。 盖因事实与形格完全相反。 部位与运限完全相反。 气色与时令完全相反。 以及两相易位。 提前提后而应者。 故有此条之说。 然其相反相易。 提前提后。 亦有气侯。 内外。 治乱。 轻重之分。 而为法也。 不能不留心考查。 探求其所以然。 推之以原理。 绳之以用法。 以乘其定位。 自有一定标准。 以判其富贵贫贱。 刑伤疾厄。 吉凶祸福也。 例如有应正厄年者。 有应傍厄年者。 有应正厄年者。 有应一度正厄。 一度傍厄者。 盖因各人之形质配合不同。 各人之禀受气候不同。 各人之天姿贤愚不同。 各人之性情刚柔不同。 各人之厚薄行运不同。 各人之精神部位不同。 是其立法之诀窍也。 又以细心考查其经过之事实。 明白其应受之原理。 此为一大关键也。 补遗第五公笃曰。 火烧中堂。 为各种形质之所忌。 其准头属土。 故名土星。 内应脾络也。 两侧窍属金气。 医名迎香穴。 内应肺络也。 两直窍入脑海。 下督脉。 过大椎。 通命门。 内应肾络也。 盖因肾中有火。 医家名之曰君相火。 道家名之曰真火。 相学名之曰元神火。 亦名本命火是也。 故火烧中堂。 即肾火上浮。 水火不交又不济。 而越正轨之义也。 以脾土而论。 是为火炎土燥。 而不生化也。 以肺金而论。 是为火烁金伤。 而见消毁也。 以肾水而论。 是为火水末济。 而相侵犯也。 故均不吉。 而有缺点。 然有轻重之别。 故有应惊险者。 有应冷退者。 有应刑伤者。 有应牢狱者。 有应疾厄者。 有应死亡者。 亦有暂时发达。 而终破败者。 亦有猝然发达。 而即危身者。 其部位本一。 而应证之事实则各异。 兹特将各类分别录后。 一.火烧中堂。 有燥浮色。 即红而浮光也。 其事实则主环境困难。 事实驳杂。 劳而不功。 反生疑族之仇怨。 害而不利。 反生纠纒之争端。 内而家政之隐患漏巵尤多。 外而六亲之牵制遗累尤重。 其损失尚属轻微。 是为冷退消耗之例。 如反有利益。 则有蹈陷阱。 受箝制之失败于后也。 二.火烧中堂。 有红润色。 即红色之深也。 其事实则主逼迫惊灾。 官讼暗害。 以恩结怨。 失足而成千古之恨。 弄巧反拙。 举手而掉万层之波。 外有相欺相许之蚕食鲸吞。 内有如疽如痈之虎去狼来。 怀疑而生恐惧。 烦恼而生气郁。 其损失较大。 是为破败飘零之例。 如反有利益。 则有刑伤人丁。 而鳏寡孤独之应证于后也。 三.火烧中堂。 有赤暗色。 即红中代黑之猪肝色也。 其事实则主嫌嫉地位。 而有官讼刑伤。 危险环境。 而有暗害牢狱。 轻则有痔漏之痼疾不痊。 重则有倾覆之破败无余。 其损失最大。 是为危险而伤残。 损失而疾厄。 人口流离之例。 如反有利益。 则有危机四伏。 亡身破产之应证于后也。 四.火烧中堂。 有燥浮色。 而加血缕者。 其事实则主官讼是非。 暗害株累。 争端而受屈。 势力之压迫也。 神经而昏愦。 郁结而怔忡也。 六亲遗累。 常填无底之壑。 内顾隐忧。 每有附骨之疽。 如反有利益。 则为后患之纠缠。 失败之牵制。 劳苦烦扰。 终身不休。 以应证于后也。 五.火烧中堂。 有红润色。 而加血缕者。 其事实则为夙恕之暗害。 惊阻之危险。 以及本身痔漏之痼疾。 倾覆之损失。 而为种种障碍。 人口日见衰弱。 财星日见窘迫。 如反有利益。 则有子孙不肖而恃逆。 天灾不测而危害。 以应证于后也。 六.火烧中堂。 有赤暗色而加血缕者。 主飞灾之株累盗贼之诬攀。 意外之横祸。 人命之牵连。 水火之为殃。 富丰者一时即为贫乏。 兵匪之为害。 贵名者一时即为伤残。 丢官失权。 损财破产。 如反有利益。 则有人口流离。 危险死亡。 而累及子女妻妾。 以应证于后也。 公笃曰。 火烧中堂一格。 固属损失冷退。 刑伤惊险。 人所共如也。 然亦有暂时侥幸。 而有发达。 进田宅。 成贵名。 此为引诱入危机。 则有死亡于本身。 俗谓发棺材运是也。 否则祸遗妻妾子女。 人亡家破也。 总之以火形人不忌。 而反旺名利。 不过多劳碌奔驰。 忧心顾忌。 艰难险阻而成功也。 木形人次之。 虽有飘摇劳碌。 疾厄刑克。 是为小冷退。 尚不为大害也。 惟金形人最忌。 身败名毁。 人亡家破也。 土形人次之。 主刑人丁。 多痼疾。 破财消耗。 忧愁度日也。 水形人又次之。 主株累损失。 牵制郁结。 烦扰不休也。 此为大纲之轻重诀。 加减之乘除法。 不可呆滞而论之。 兼体又从折衷之法可也。 补遗第六公笃曰。 凡厄年之法。 有先后之应验。 前已分秩序。 而言其定法矣。 余于经验考证。 尚有天道厚薄之分。 时势盛衰之别。 故有专应正厄年者。 即男子九年一厄。 女子八年一厄之类是也。 又有专应傍厄年者。 如男子九年一厄。 而其形格属何局以加之。 如水一火二金三木四士五之类。 女子八年加推亦然也。 又有于正厄傍厄均无妨害。 其官禄财帛反吉。 人丁喜庆常见。 疾厄惊险。 连累损失。 完全化除。 似不应验厄年之法矣。 故有专应应证厄年。 即提前三年二年。 延后三年二年是也。 又有应一度正厄。 一度傍厄。 又有第一次应正厄。 第二次应傍厄。 第三次应应证厄。 参差如是。 此中不无标准之指定。 盖以何种形质之格局。 而应何项厄年。 何种天道之气候。 而应何项厄年。 何种治乱之时势。 而应何项厄年。 兹特分别详注。 以便阅者。 知其法而采取其用也。 一.凡乱世之形质清秀而薄弱。 当应提前之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数之提前三年。 女子八数之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疾厄刑伤。 损失灾祸也。 其形质清秀而五官露势。 五岳高耸者。 当应加数之傍厄年。 男子即九年。 而以各形之数以加推之。 女子八年。 而以各形之数以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灾祸损失。 刑伤弱点也。 其形质清秀而五岳平匀。 五官和蕴者。 当应正受之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冷退破财。 疾厄刑克也。 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二.凡盛世之形质清秀而薄弱。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障碍损阻。 疾厄刑克也。 其形质清秀。 而五官露势。 五岳高耸者。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逼迫郁结。 哭泣遗累也。 其形质清秀。 而五岳平匀。 五官和蕴者。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而以各形加推之。 女子八年而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破败疾苦。 掣肘隐忧也。 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三.凡一治一乱之形质清秀而弱。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而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疾厄纠纒。 灾患不休也。 其形质清秀。 而五官露势。 五岳高耸者。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仓猝失败。 疾厄官非也。 其形质清秀。 而五岳平匀。 五官和蕴者。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暗害纠纷。 哭泣拘禁也。 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 或界于盛衰之间。 次盛次乱之时。 用之亦合法也。 四.凡在乱世之形质。 浊厚而肥重。 当应堕谊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欺诈损失。 刑克妨害也。 其形质浊厚肥重。 而五岳高耸。 五官露势者。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损人破财。 痛疾隐患也。 其形质浊厚肥重。 而五岳平匀。 五官和蕴者。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以各形而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内顾牵制。 外患欺凌损人破财也。 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五.凡在盛世之形质浊厚而肥重。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天灾流行。 时势障碍也。 其形质浊厚圆肥。 而五岳高耸。 五官露势者。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族戚箝制。 友邻要挟也。 其形质浊厚圆肥。 而五岳平匀。 五官和蕴者。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哭泣疾厄。 盗匪陷害也。 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六.凡在一治一乱之时。 其形质浊厚圆肥者。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驳杂消耗。 刑克后患也。 其形质浊厚圆肥。 而五官露势。 五岳高耸者。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陷阱窘迫。 人丁衰弱也。 其形质浊厚圆肥。 而五岳平匀。 五官和蕴者。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郁结之神经。 哭泣之冷退。 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 或界于盛衰之间。 次盛次乱之时。 用之亦合法也。 七.凡乱世之形质浊厚与清秀相兼。 或界于清浊之间。 或界于厚薄之间。 则第一厄。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危险挫折。 疾厄哭泣也。 第二厄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以各形而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戕贼危害。 妄举损失也。 第三厄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破败伤残。 刑克痼疾也。 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八.凡盛世之形质浊厚而清秀相兼。 或界于清浊之间。 或界于厚薄之间。 其第一厄。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以各形而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欺诈拐骗。 疾厄官非也。 其第二厄。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遗累牵制。 内忧外患也。 其第三厄。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刑克疾苦。 烦恼激刺也。 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九.凡在一治一乱之时。 其形质浊厚而与清秀相兼。 或界于清浊之间。 或界于厚薄之间。 则第一厄。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 或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或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烦扰遗累。 冷退疾厄也。 其第二厄。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而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有刑伤破败。 明欺暗害也。 第三厄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驳杂牵制。 株累妨害也。 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 或界于盛衰之间。 或为次盛次乱之时。 用之亦合法也。 十.凡在乱世之形质。 似露而含静。 似和而有势。 或为一和一露之局。 则第一厄。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而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水火盗贼之惊险。 天灾时势之不测也。 其第三厄。 则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危害损失。 损人破财也。 其第三厄。 则膺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惊恐疑惑。 疾厄哭泣也。 此为乱世之要法也。 十一.凡在盛世之形质。 似露而含静。 似和而有势。 或为一和一露之局。 则第一厄。 当应正受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挫折牵制。 疾厄消耗也。 其第二厄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后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后二年。 均为不吉。 而见哭泣争端。 株累受屈也。 其第三厄。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而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且冷退遗误。 结怨暗害也。 此为盛世之要法也。 十二.凡在一治一乱之时。 其形质似露而含静。 似和而有势。 或为一和一露之局。 其第一厄。 当应应证厄年。 即男子九年之提前三年。 女子八年之提前二年。 均为不吉。 而且飘摇无依。 流离辛苦也。 其第二厄。 当应傍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而以各形加推之。 均为不吉。 而见刑克损伤。 疾厄耗财也。 其第三厄。 当应正厄年。 即男子九年。 女子八年。 均为不吉。 而见破残血光。 冤屈遗累也。 此为一治一乱之要法。 或界于盛衰之间。 或为次盛次乱之时。 用之亦合法也。 补遗第七公笃曰。 五形者。 五行之义也。 相法之分五行。 各从其类。 限制其事实也。 其气色亦以五行。 而取生旺之乡。 其声音亦从五行。 而取生化之旺。 又顺气候之四时。 以取顺天之序。 以分别其吉凶之轻重。 祸福之久暂。 以推论其事实也。 古人论之颇详。 犹恐误认五行之界限。 混乱其形质。 而不合法也。 故有木形清秀而瘦。 金形方正而坚。 水形圆肥而清。 土形浊厚而深。 火形尖露而锐之说。 至于两形相兼。 则取分数多者为主。 分数少者为客。 如两形相等。 或相并。 相似。 则为相争相混之局。 而无主客之分矣。 又如三形相兼。 当以何为主体。 何为兼体。 何为附属之辅佐。 然后论其相生而制否。 相克而化否。 如三形相匀。 是为混乱之局。 则查其所生何时令之何节气中。 是否于此三形。 有相同之气候。 而取同五形者。 为主体之用否。 则以当时之旺气。 为主体之用也。 盖于合本时之形。 为相气之本气。 本时所生之形。 为旺气之生气故也。 如均不合。 则查其生于何方位。 而在何卦爻中。 是否于此三形。 有无相同之五行气候。 而取其主体之为用也。 盖合于本形之地。 得山水之本气故也。 如又不合。 则查其声之五音所属。 即音秀为角木。 音亮为商金。 音长为羽水。 音燥为徵火。 音浊为宫土。 而加于此三形中。 以取主体。 亦为合法。 上例三法。 均为取巧从权。 而从根本上求之。 以区别其相争相混之用。 而轻重间。 自有关键。 此余常用之法。 与要诀也。 按五行有定位。 而有重要关系。 盖有专司之标准。 而指定其人为何项名位。 何项事业。 随五行为转移。 从五行为类推。 而评之也。 此为相法之第一基础关键。 如不缕晰分明。 则错其主因。 混其事业。 每见今之持监者。 茫然而颠倒。 盲指而紊乱。 盖未考究古人原文之义耳。 兹特分类如下。 一.木形清秀瘦植。 薄弱修长。 均为木局。 其卦为震。 其音为角。 其时为春。 其色为青。 其味为酸。 其用为仁。 故有帝出乎震之说。 而为尊贵之义也。 如成纯木之局。 上为仙品。 是为超凡入圣。 千古存形。 次则为圣为贤。 是为立德。 立言。 立法。 而为万世师。 千古流芳。 其最下者。 均为盛名之誉。 文说之家。 特智之慧。 专长之能。 有遗迹可传也。 盖木形为清贵。 而有盛名。 是其定法也。 万无木形而有帝王之说。 亦无高位重权之说。 若紊于此。 则不合法也。 二.土形浊厚而深。 言迟行缓。 均为土局。 其卦为坤。 其音为宫。 其令为三六九全月。 其色为黄。 其味为甘。 其用为信。 土厚积块而主载。 而生万物也。 如成纯一之土局。 则为大富而丰盈。 富可敌国。 而捋王侯之局。 次则为上富。 名满大都。 田连阡陌。 其最下者。 亦为中富。 俨然阀阅之家。 富甲一州一邑之局。 均为合法。 盖土生万物。 而为财源。 专主富而不主贵也。 万无土局而有贵权卿相之说。 亦无文名盛誉之说。 若紊于此。 则不合法也。 三.金形方正坚实。 腮突犄角。 声宏气聚。 均为金局。 其卦为兑。 其音为商。 其时为秋。 其色为白。 其味为辛。 其用为义。 金主刚毅。 而司杀伐。 其物有甲。 而象战斗。 如成纯一之金局。 其上则为大富贵创业之帝王。 或为英明神武而有能为之帝王。 次则为公侯将相。 开疆拓土。 而有名臣之风。 或为中兴柱石之臣。 而司重权也。 又次则为九卿。 为藩镇。 为边将。 于史册可记载者。 均为合法。 盖金为权贵。 任劳有为也。 万无纯金而有仙品之姿质。 亦无圣贤之行为。 若紊于此。 则不合法也。 四.水形圆肥而匀清。 韵长而坐如钉石。 均为水局。 其卦为坎。 其音为羽。 其时为冬。 其色为玄。 其味为咸。 其用为智。 水为先天之第一生数。 亦为尊贵之义也。 如成纯一之水局。 其上则为佛品。 是为金刚不坏之身。 超出轮回之外。 次则为帝王。 或为承受而享厚福之帝王。 又其次为公侯将相之权贵。 不劳而立大功。 其最下者。 为列卿方伯。 或为文章可传。 或为学说可稽。 均为合法。 盖水主贵而安闲。 厚福而绵长之义也。 万无纯水而有仙品圣贤之说。 亦无劳苦不贵之说。 若紊于此。 则不合法也。 五.火形尖露起峰。 三山突顶。 声急肩耸。 均为火局。 其卦为离。 其音为徵。 其时为夏。 其色为红。 其味为苦。 其用为礼。 火为后天之极。 其数为九。 穷而后通也。 如成纯一之火局。 慧根超于群众。 才智异于寻常。 其上则为公侯将相。 其次则为列卿州牧。 其最下则为县宰尉丞。 然多出于艰难险阻之中。 名誉倍于职权也。 善作而不善成。 善始而不善终。 均为合法。 盖火炎上而不持久。 威烈而有畏忌也。 万无纯火而有仙佛姿质之说。 亦无帝王厚福之说。 若紊于比。 则不合法也。 六.木形主清贵。 而无权势。 名盛而权轻也。 如兼微金而为局。 则为贵而有权矣。 盛世多文贵。 而遥领武权之立功。 安闲居多也。 乱世多武贵。 而兼政柄之成名。 劳碌不休也。 各有阶梯时机之不同。 各有采取偏重之不同。 盛世富业亦平稳而持久。 乱世则暴发而飘摇。 乃时势之趋向与重心相反耳。 盖木得金。 则削成器用。 以成其梁栋之材故也。 七.木形主清贵。 名过于权之局。 如兼微火而成局。 则为贵名大噪。 轰传一时。 或遗身后也。 故有文章流传。 或美术流传。 或为智巧艺能之专长。 而遗迹流芳也。 其人聪明绝顶。 过目不忘。 而有慧根也。 知机达时。 好名负气。 而有骄志也。 故多限止于中富中贵之间。 上峰有疑。 同类有嫉。 故也。 次则下富下贵。 又次则宰丞佐治。 常贵素丰。 盛衰皆然。 名过于权。 而富次之。 然有建树也。 盖木局兼火。 而通其灵。 以成其清美扬彪也。 八.木形为清贵盛名之格。 如兼微水而成局。 则为贵而有权。 安而有福。 盛世则为方伯剌史。 次亦洲伯邑侯。 乱世有从武阶而转移政柄。 上至厅道。 下至州牧邑侯。 均为文职文权居多。 次则尉丞佐治之贵。 其富业与上列之名实相符。 有时过之。 其最下者。 为余荫之家。 梓荣之眷。 盖木局兼水。 顺天地之气。 而滋生繁荣故也。 九.木形主清贵盛名之格。 如兼微土而成局。 则为中贵之格。 次则下贵。 又次则常贵。 而富业倍于贵名也。 其中多勷助政治之名权。 或为学界之教职。 或为司法之专职。 亦有富丰之业。 桑梓之荣也。 亦有借贵名之势。 假贵人之辅。 以专其谋。 而偏重其富也。 盖木局兼土。 相克而相化。 培其根。 繁其实。 而享其禄也。 十.土形本为富而不贵之格。 土生万物。 而旺财富故也。 如兼微木而成局。 则为下贵常贵之名。 佐治偏副之权。 或为财务税司之例。 其贵不大。 其富倍发。 亦有专发利源。 而为富绅豪商之格也。 盖土局兼木。 相克相化。 条其枝干。 繁其华实。 而养其钟灵毓秀之气故也。 十一.土形主富而不贵之格。 如兼微金而成局。 则有文贵武贵之中贵。 盛世多文职而兼兵备。 乱世多武权而兼财柄。 亦有名份过之。 权职中贵。 偏副其用也。 次则州伯邑宰。 亦有兼并财务税司。 又其次则为佐治吏丞。 亦有专理财务利源。 富过于贵也。 盖土之主体为富。 金之兼体为贵。 土得金而相生。 贵其势而辅用。 当其源而韫玉故也。 十二.土形主富而不贵之格。 如兼微水而成局。 则为文贵之政柄。 次则主司法教育。 财务警政。 勷助政治之例。 万无大贵上贵之事业也。 又其次则为富绅梓荣之贵名。 又其次则为豪商大贾。 专艺良工之例。 其性聪敏而拘节。 长此而短彼。 富重贵轻之格而安闲也。 盖土得水而为克制。 尚不侵犯。 土喜润泽。 而能滋生故也。 十三.土形主富而不贵之格。 如兼微火而成局。 则主富而见弱。 及夭亡贵而见危及刑克。 前业虽丰。 而见衰微。 根基虽厚。 而见破裂。 或为天灾之不测。 或为时势之危害。 或为冷退之损失。 或为刑克之疾苦。 作先富后贫者论。 或一成一败。 得失不常。 劳碌不休。 人丁不旺也。 盖土得火而炎燥。 无生机而受制。 喜润恶燥之义故也。 十四.水形本主大贵享福之格。 水者源流绵长之义也。 如兼微木而成局。 则为名过于权。 事多安享。 而多立言立法之功。 次则一省一州。 而有移风易俗之治。 又次则为县宰丞尉。 而有善举建设之能。 又其次则为文名硕德。 而有独善品学之表。 一善可褒扬。 一技可为法。 一节可誉。 一事可传之类也。 其最下者。 亦足衣禄也。 盖水得木而相生。 润其根而实其华故也。 十五.水形本主大贵厚福之格。 如兼微金而成局。 则主大贵而有重权。 上为帝王之格。 次为公侯将相之品级。 而有国家安危之所系也。 亦有屏藩柱石之贵。 一省一隅之安危关键。 或为茅土之对。 世袭之荫。 而乱世亦主僭号之雄才。 割据之大略。 而多劳碌。 以成功也。 次则为中上之贵。 而操兵柄。 或为权重一时。 而操政柄。 又次则为厅道刺史。 师旅边镇劳而有为也。 其最下者。 亦主贵名而有权。 虽短于才智。 亦能发达也。 盖水得金而为有用。 水为大贵。 其气萌生。 金为权贵。 其气肃杀故也。 十六.水形本主大贵厚福之格。 如兼微土而成局。 上则为州伯邑侯。 平稳安全也。 次则为财务税司。 丞尉佐治。 贵名虽减。 富丰倍发也。 或为富绅豪商。 大贾奇艺。 享受厚禄也。 其最下者。 诚厚而庸。 信义而拘。 亦丰衣足禄也。 盖水得土而受制。 减其贵而增其富。 微其名而厚其禄故也。 十七.水形本主大贵厚福之局。 如兼微火而成格。 上为圣贤之事业。 有特智而守礼。 立善教而绳法。 身在当时名垂后世。 惟环境多穷蹙。 平生多飘摇。 遗身后名以流芳也。 次则为一偏之长。 有学说可传。 又次则为时机之乘。 有一节可誉。 又次则为一器之发明。 一艺之美誉。 天姿灵慧。 过目不忘也。 盖水得火而既济。 穷则变。 变则通。 故也。 十八.金形本为权贵。 任劳有为。 金者坚也。 肃杀之气。 刚毅而有决也。 如兼微木而成局。 则为聪慧过人。 机巧而多才。 坚忍而勇为。 盛世多文贵。 而遥领武权。 乱世多武贵而崛起割据。 次则为屏藩重镇。 而有冒险行为。 建树奇勋。 又次则为文至厅道剌史。 武至师旅边将。 但有风尘之走险。 离奇之遇合。 逼迫以成功也。 盛世则从文职。 而至上贵卿相之权禄也。 次亦 司通剌史州牧。 有秩序之阶梯。 从稳固之进展。 其最下则为邑宰清名。 而多建设也。 盖金得木而相克相化。 木清名而金权贵。 以美其材而成其器故也。 十九.金形为权贵之局。 如兼微水而成格。 则为特贵之帝王。 上贵之将相。 中贵之潘镇。 茅土之荐。 世袭之卦。 而多厚福也。 乱世则为僭号割据。 次则上贵之各首长。 又次则中贵以及师旅厅道。 而多劳碌也。 其最下者。 亦小富贵。 而有专长特智好名贪功以勇为也。 盖金得水而相生。 有权有用。 如渊之藏明珠故也。 二十.金形为权贵之格。 如兼微士而成局。 上则为中贵。 而兼财政税司。 交通经济之权。 次则为下贵。 而兼局所工务。 警政司法之权。 又次则为常贵。 学界之教授。 富绅之梓荣。 均主当业倍旺于贵名也。 或为得贵人之辅而发达。 或借贵力之势而偏重。 乱世有劳碌奔驰。 盛世为安全享受。 盖金刚土柔而相济。 以财富而误其贵名故也。 廿一.金形主权贵之局。 如兼微火而成格。 则为上贵盛名之事业。 然多流离辛苦。 危险招嫉。 虽能成其功。 而不享其福也。 或为成功而身死。 或为成功而见黜。 才智之长。 锋芒之露。 上震其主。 下嫉其长。 故谗毁而不见容也。 次则为中贵下贵常贵之例。 亦多艰难险阻。 一成一败也。 盖金得火而炼剑。 铸熔而成利器。 其质可珍。 用之伤人故也。 廿二.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格。 火者。 炎上也。 后天之离卦。 位尊而数九也。 才智绝伦。 而有灵根。 性情清高。 而有奇策。 孤立之象也。 如兼微木而成局。 则为清名而贵权。 亦为才能而有富业。 亦为劳碌而有生机。 其发达也离奇。 其遇合也险阻。 然贵者不富。 富者不贵。 富贵虽能成功。 亦不善后。 而有阻挠之挫折。 或为嫉妒之危害也。 其中等富贵。 或下等富贵。 皆为成功而不寿。 或为名成而身毁。 盛衰皆然。 如司马迁周公瑾之类是也。 盖火得木而见焚。 穷通互相表里。 故也。 廿三.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格。 如兼微金而成局。 则为士农工商。 学贾技艺之类。 多出劳碌奔驰。 冷退消耗。 虽有贵名。 而无用也。 或为困乏其身。 财不入库也。 虽有祖业。 而不守也。 或为牵制株累。 得不偿失也。 虽能创业。 而不享受也。 或为劳碌发达。 疾苦不寿也。 盖火得金而受制。 烁毁无余故也。 廿四.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格。 如兼微土而成局。 则为风尘飘摇。 劳碌创立。 驳杂往返。 牵制成功。 然有漏巵不塞。 既得而复失。 亦有趋利忘害。 已成而复败。 贵不过下等。 而多疾厄冷退。 富不过中丰。 而多刑克隐患。 亦有富而不贵之格。 田运阡陌。 人丁衰弱。 盖火土相生。 而刚柔相用不相济故也。 廿五.火形本主劳贵机智之局。 如兼微水而成局。 则为立言立法可传可风之例。 上则为圣人贤人。 其行为万世师。 其言为千古法。 次则为哲人名士。 或有文章学说而传世。 或有大节遗迹而流芳。 其下则为发明物器之制造。 发明专艺之创立。 然平生多劳碌而挫折。 事实多迍遭而困乏。 贫贱不移其志。 威武不屈其节。 名贵而权次也。 盖火得水而未济。 反映以成其大用故也。 廿六.木金各半而为局。 木主清贵。 金主权贵。 两局相争而无主客之分。 虽贵而不足。 虽富而不丰。 此益彼损。 当有缺点。 何况士农工贾商艺之人乎。 应有智识之聪敏。 材艺之专长。 然多飘摇挫折。 外华内虚。 财不入库。 复不足用。 亦主刑克冷退。 牵制郁结。 邻友之纠纒。 卷入漩涡。 得不偿其失。 族戚之遗累。 恩怨混合。 功不补其过。 盖木金各半而相争。 应贵而受制。 富而受欺。 两相凌雪。 终成画饼故也。 廿七.木水各半而为局。 木主清贵。 水主大贵。 两形相争而无主客之分。 亦有州牧邑候之贵。 次则常贵佐治之例。 次则素丰之富。 又次则农工商贾。 而有小发达之例。 亦主刑克人丁。 疾厄牵制。 盖木水相争。 又相生而复相制故也。 廿八.木火各半而成局。 木主清贵。 火主劳贵。 两形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亦有初富而终败。 初贵而终贱。 天性聪敏。 作事懈怠。 或以骄生忽。 以偏见而受羁绊。 或因利忘害。 以嗜好而并烦恼。 又有务正义。 而见颠倒之时机。 或为经发达。 而见倾覆之事实。 才智与事实不合。 利益与妨害混合。 盖木火相争。 消毁无余故也。 廿九.木土各半而为局。 木主清贵。 土主富丰。 木土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有劳碌奔驰。 驳杂遗累。 前人亦有产业。 而小康者。 或为弟兄叔侄之分裂。 祸起萧墙。 或为族戚邻友之欺忤。 常多雀角。 亦有忧患丛生。 神经刺激之疾苦。 冷退不休。 哭泣人丁之烦恼。 盖木土相争。 相克而复相犯。 两不相用。 而复两害故也。 三十.金水各半而为用。 金主权贵。 水主大贵。 金水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有上贵之偏受。 副其名权而掣肘。 中贵之正受。 短其时间而波折。 次则为下贵之政权。 多处嫌疑而招是非。 又次则为常贵之荣名。 多生怨谤而受挫折。 亦有灰心消极之中止。 亦有受辱知足之轻弃。 盖金水相争。 而不相化。 害大于利。 相用而不相容。 祸倍于福故也。 卅一.金土各半而为局。 金主权贵。 土主富丰。 金土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为州伯邑宰。 迂阔而多劳。 庸厚而无用。 次则为丞尉佐治任劳而不进迁。 周折而多影响。 又次则为富绅梓里之公务。 小康丰足之衣禄。 又次则为劳碌而立脚跟。 牵强而有出路。 亦多遗累之纠纒。 而受限制。 亦有疾厄之冷退。 而刑人丁。 一得一失。 而不完善。 忽成忽败。 而有缺点。 盖金土相争而相反。 乃客凌其主。 下犯其上故也。 卅二.金火各半而为局。 金主权贵。 火主劳贵。 金火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为世家之纨絝。 而有嗜好骄矜之破败。 前人之余业。 而有游荡荒淫之破产。 次则为常人之一成一败。 遗累不休。 多劳多怨。 官讼不了。 聪明不务其正。 刚复而多痚懈。 盖金火相烁。 其质焚毁不存。 残破不堪故也。 卅三.水土各半而为局。 水主大贵。 土主富丰。 水土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为小商小贾。 佃农薄艺。 以及工役之例。 又主环境恶劣。 而多劳碌。 人丁刑伤。 而多冷退。 景遇萧条。 事实繁扰。 忙乱耳目。 忧苦身心。 盖水土相制。 崩溃而复壅塞故也。 卅四.水火各半而为局。 水主大贵。 火主劳贵。 水火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为杂艺而糊口。 劳工而就食。 贱役以容身。 依人以度日。 则为少成多败。 而无隔宿之粮。 有劳无逸。 而有终身之苦。 贫乏其身。 劳苦其形。 灰颓其志。 伤耗其神。 盖水火相争。 而不相容。 相害而不相济故也。 卅五.土火各半而为局。 土主富丰。 火主劳贵。 土火相争。 而无主客之分。 则为小商佃农。 杂艺劳工。 小贸贱役之例。 或为幼而无父之孤者。 失其培养之力。 或为老而无子之独者。 失其晚年之靠。 或为中年无妻之鳏者。 失其内辅之助。 或为有衣禄而疾苦者。 失其能力之效。 盖土火相争。 是为火炎土燥。 枯竭不生故也。 公笃曰。 五行而合五形。 为相法之初基。 其分别大概之界限。 故木主清贵。 而不权也。 土主富丰。 而不贵也。 水主大贵。 而有福也。 金主劳贵。 而有为也。 火则败多益少。 而有劳也。 虽贵而亦不善其后也。 或功成招嫉。 名成受谤。 依然贫乏也。 次则以部位之轻重。 而用加减乘除之测量法。 以评论之。 是为纲领之要也,其精神有余不足。 或藏或露。 声音清秀铿锵。 或缓或急。 则又据各形。 而论其宜与不宜也,其内气之长短浓淡。 外色之轻重浮沉。 则据各运而顺四时五行以定之。 是为节目之要也。 至于两形相兼。 则分其生克制化而用之。 两形相争。 则分其秩序侵犯而减之。 又如三形相兼。 三形相争。 则又从多数少数。 相犯相混而推论之。 其中又有相似而实非。 又有明是而暗反。 则当查其清浊真伪。 内外轻重。 虚实反易。 藏露混含之十六项。 自有一定之标准。 以判断其富贵贫贱。 吉凶祸福。 寿夭劳逸。 贤愚死生。 自无狐疑之错误也。 古人恐后人认定不确实。 则有本瘦。 金方水圆。 土浊。 火露之法。 又恐水土相混。 则有圆厚而清者为水体。 敦厚而浊者为土体。 又恐火土相混。 则有局深而静名为土体。 局露而锐者为火体。 惟金形一项。 则有厚金薄金之分。 乃有腮方特角而坚实。 声音刚亮而神聚之说。 可谓完备之至也。 盖五形者。 原料也。 五官五岳者。 良工也。 有良工而无原科。 只可以物代之。 而不实用也。 有原料而无良工。 虽能成器。 而不美观也。 有原料又有良工。 则趋时而尽善也。 其喻如是。 业风监者。 当求其根本之质。 勿以区区五形。 而忽之也。 五行生化诀公笃曰。 气色一项。 前章已详细备载。 而无遗矣。 此篇则分五行之形质。 四时之气候。 各色之生化。 尚有先后天之气数。 利于此而不利于彼故也。 余考五行。 生我之时令不吉。 我克之时令次之。 克我之时令又次之。 我生之时令大吉。 同我之时令次之。 此为一半之大用也。 又以生时令之气色为不吉。 时令所克之气色次之。 克时令之气色又次之。 时令所生之气色为大旺。 同时令之气色次之。 此为一半之大用也。 二者合而推用。 两相折衷。 此生化之诀窍也。 古人之书未经备载。 亦无此项用法。 秘而不宣也。 兹特分类如下。 为风监作一先声之向导耳。 以俟后之高明。 采取而用之可也。 一.木形以青润浮腻气为本质。 是为同类相求应有之气色也。 不拘何时有之均无大妨害。 如发于春。 得木之相气。 不拘何部有之均为平安而顺遂。 此为同气相求。 故无妨害。 而反有利益。 相者形质也。 又相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 则为得偿其失。 经忧疑而后吉。 功补其过。 见疾厄而进禄。 旺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 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 则为牵制而复遗累。 忧惊而复疾厄。 两祸相连双方掣肘。 囚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 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 则为顺遂而得贵名之禄。 需多忧思而郁疾。 意外而获偏浮之财。 需多小累而口舌。 死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 则为疾厄之道误。 冷退之小累。 散漫无头绪之牵制。 仓皇多失措之周折。 废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二.木形以紫红色。 为生旺之气色也。 如发于春。 是其大旺之时。 一相一旺之气色。 则为升官进权。 得禄获功。 又人旺丁。 常人主进田宅。 旺财源。 见喜庆。 进子女。 相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 则为大旺而亨吉。 事半而功倍。 逼迫则有生机。 走险则有越级。 旺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 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 则为破残不完善之名利。 尚有余波。 遗累不结束之事实。 尚有官讼。 囚者形质也。 又囚时令也。 如发于冬。 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 则为损失之冷退。 暗害嫁祸而受拘禁。 反覆之灾疾。 天灾不测而受影响。 死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 则为利小害大。 得者蝇头失则倾覆无余。 弄巧反拙。 誉者虚名。 毁则冒大不讳。 废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三.木形得白莹色。 是为囚制之气色。 如发于春。 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 则为血统之哭泣。 连带之利益。 而主无凭证之赔偿。 族戚之牵制。 友谊之辅助。 而主不结束之暗亏。 相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 则为小损中有大盆。 周折中有成功。 去轻就重之决谋。 以得偿失之有余。 旺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 则为亨吉而不全功。 利益而不善后。 中道变迁。 拖延牵制之象。 名利不符。 镜花水月之例。 废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 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 则为平常无功亦无咎。 逗留无益亦无害。 或为劳倍功半。 而守株待兔之呆滞。 或为得不偿失。 而昼蛇添足之掣肘。 囚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 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 则为种种不祥之经过。 损人破财。 而生怪意之灾。 处处危害之潜伏。 罢职失权。 而有不测之祸。 是非烦恼层出。 疾厄株累常见。 死者形质也。 又死时令也。 四.木形得黑暗色。 为死气最凶之色也。 如发于春。 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 则为危险而后安全。 破败而后补益。 明升暗降之官禄。 弄巧反拙之财利。 先后不同。 久暂各异。 相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 则为小谋见阻。 再谋见成。 而不持久也。 间接见误。 直接见功。 而多顾忌也。 疾厄流连。 人丁衰弱。 旺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 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 则为盈可补其漏。 得可偿其失。 功可赎其罪。 害与利相等。 囚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 则为小恩小怨。 混合而生是非。 小利小害。 纠缠而生障碍。 冷退而刑人丁。 遗累而郁结病。 死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则为一废再废之气色。 应有缺陷不全之事实。 双方欺诈之不遂。 拘留之牵制。 疾厄之遗误。 废者形质也。 又废时令也。 五.木形得黄滞色。 是为破残不全之气色。 如发于春。 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 则有大顺小逆之多费周折。 名旺禄虚之勉强就范。 劳倍功半。 预谋不合心理。 恩少怨多。 竭诚反生疑嫉。 相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 则为官禄并旺。 而进人丁之喜庆。 坐守均利。 而获同舟之共济。 谋略通达。 事实进捷。 旺者形质也。 又旺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 则为牵制之累。 人口之灾。 奴仆之患。 牛马之损。 囚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 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 则为琐碎纠缠之吃亏。 招非结怨之冷退。 劳而无功。 谋而见阻。 死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 则为进取而有逗留。 取守而有忧虑。 两可牵制。 得之不为荣。 尽量勇为。 失之不为害。 废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六.火形得红紫色。 为同气相求之本质气色也。 不拘何时有之。 均无妨害。 如发于夏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 则为发达而安全。 顺遂而持久。 名利有成。 人财并旺。 相者形质也。 又相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旺之气。 则为逼迫就谋之进捷。 艰难经营之获利。 一成一败。 而生转机。 一得一失。 而为过渡。 死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 则为争名夺利。 而履危险:贪多务得。 而陷倾覆。 先有利益而后失败。 骄其志也。 始为同舟继而仇害。 懈其常也。 废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 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 应有株累不休之官讼。 偏见不宜之损失。 重则牢狱拘留。 轻则刑克疾厄。 囚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 应有贵权而受包围。 财利而受影响。 苛求则生患。 过贪则伏危。 持重亦有小益。 缓决亦得时机。 旺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七.火形得白莹色。 是为废残之气色。 美而不完善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 应有流连之疾病。 酝酿之是非。 忧疑之哭泣。 暗争之名利。 相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 应有差寸误尺之纠纷。 舍大全小之失算。 谋之再三而阻耗。 求之再四而掣肘。 死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 应有缺点之官禄。 不满之财利。 受屈之名誉。 从权之小益。 废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 应有疾厄反覆而误事实。 族戚牵制而招官讼。 得少损多之利源。 有官无禄之嫌疑。 囚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 应有贵权而受包围。 逼迫进机也。 财源而见飘摇。 反得倍利也。 人丁喜庆。 事实顺遂。 旺者形质也。 又旺时令也。 八.火形得黄暗色。 是为旺气。 而亨吉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 应有人丁喜庆。 官禄升迁。 不谋而亦成功。 不劳而亦获利。 相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 应有冷退消耗。 疾苦哭泣。 伤感之郁结尤多。 不满之障碍不少。 死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 应有下凌上之欺诈。 奴犯王之觊觎。 鬼神之为祟。 人不安而财又损。 水火之为灾。 屋见破而人又伤。 废者形质也。 死者令时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 应有事事掣肘。 先后错误而困难。 处处失宜。 始终逗留而劳怨。 利小害大。 得少损多。 囚者形质也。 又囚时令也。 如发生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 应有坦途之利益。 安全之功名。 升迁而又兼职。 正财而加偏利。 常多喜庆。 并旺人丁。 旺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九.火形得黑润色。 是为囚气不旺之气色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相一因之气色。 应有疾厄流连而不痊。 货财漫散而不结。 事实颠倒而无益。 内顾纷争而不息。 相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加发于春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 应有损失而经危险如飞灾。 游戏解烦而生杀机。 重病哭泣。 而误医药。 死者形质暗害而也。 又死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 应为享中有阻。 而不善其后。 得中有失。 而不补其漏。 官禄而有牵制。 财利而有拖延。 废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 应有剜肉补疮之政策。 守株待兔之计划。 进谋而中道障碍。 退守而虚浮冷退。 囚者形质也。 相者时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 应有谋比令也。 如遂彼之过渡。 易得易失之波折。 人事转移之连带损益。 时势影响之牵强就范。 旺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十.火形得青腻色。 为死气不吉之气色也。 加发于夏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 应有忧思顾忌。 而成痼疾。 事实逗留。 而有妨害。 富贵而有党争。 益小害大。 贫贱而有欺侮。 明是暗非相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 应有人丁之隐患丛生。 私念不休也。 六亲之遗累常至。 要挟不止也。 误会是非。 因利以诱之。 招嫌结怨。 弄假而真也。 死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 应有意外之横祸。 离奇之飞灾。 毁其名誉。 损其财禄。 伤其人丁。 误其疾厄。 废者形质也。 又废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 应有春蚕作茧自纒政策。 美而不足也。 饮鸠止渴之燃眉办法。 利而反顾也。 轻重不分之小益。 恩怨不明之半利。 囚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 应有小破财而收效。 大费力而成功。 互相利益之乘机。 坚决任劳之借力。 旺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十一.金形得白莹色。 是其同类相求之本质气色。 如发于秋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 应有平安之亨吉。 持重之利益。 稳见下手。 而成功也速。 同舟共济。 而收效也倍。 相者形质也。 又相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 应有刑人丁之消耗。 用奴仆之欺骗。 得不偿失。 破残而不全。 亲不如痚。 挪杂而不纯。 废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 应有假人以柄之纠纷。 遗误不休。 托人不实 磕诈。 恩怨不明。 哭泣多出错误之医药。 是非多出细故之族戚。 囚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 应有驳杂而得利益。 颠倒而进权禄。 逼迫则因祸而福。 穷困则乘机而发。 旺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 应有强勉之误。 一谋即达。 烦扰之利。 厚利频来。 交痚者均可同利而为功。 有怨者均可互利而为用。 死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十二.金形得黑润色。 是为生旺不忌之色。 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 应有良好时机之为用。 越级而升迁。 至亲好友之援引。 意外而暴发。 谋名名成。 谋利利就。 相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 挫折之中道见阻。 受屈之意外生波。 利害无轻重。 终成画饼。 恩怨无曲直。 终为激刺。 废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 应有官讼之官讼。 缠绵不断。 灾厄之灾厄。 耗散不休。 心有余而力不足。 垂头丧气。 亲有累而痚相犯。 失足吞声。 囚者形质也。 又囚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 应有取巧之进益。 事半而功倍。 不劳之生机。 力少而利多。 旺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 应有拂意之失权。 务名之罢官。 即损其财。 又伤人丁。 即受其制。 又遭暗害。 死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十三.金形得黄黯色。 是为衰弱之气色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 应有利小益而隐附骨疽。 官小亨而填无底壑。 条约结合而不守信。 交谊深厚而有离间。 相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 应有漫无把握之捕风捉影。 假以权柄之东陷西失。 力轻任重之见逼。 劳倍功半之见过。 废者形质也。 又废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 应有见飘摇而转机。 遇贵人而提擢。 艰难中有厚利。 逢时势居奇功。 囚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 应有见疾厄而进禄。 见患难而获利。 名权不符之过渡阶梯。 事权不一之同舟共济。 旺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 应有昼蛇添足之遗误。 镜花水月之虚浮。 功不赎罪。 得不偿失。 死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十四.金形得红燥色。 是为囚气受制之气色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 应有牢狱而不危身。 损失而不覆灭。 刚复自用之错误。 事机不容之飞灾。 容忍可减轻。 缓和可免半。 相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 应有小利而含惊险。 因之进展。 时机而兼嫌疑。 因之权利。 废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 应有鱼目混珠之真伪失查。 多头政策之劳怨失当。 旺人丁则破财。 获利益则官讼。 囚者形质也。 相羞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 应有进行不合预谋。 临时而决之。 事实不合标准。 因人而施之。 旺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 应有意外之变机。 因福而为祸。 骄横以养痈也。 心乱之妄贪。 因利而忘害。 蒙蔽以失足也。 纵欲之为殃。 遗误之哭泣。 重则惊险牢狱。 轻则损失疾厄。 死者形质也。 又死时令也。 十五.金形得青腻色。 是为废气小阻之色。 如发于秋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 应有安危之忧疑。 惧为仇怨所败。 六淫之疾厄。 常为医药所误。 流离辛苦。 而不收效。 仓皇失措。 而多障碍。 相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 纵欲之戕贼。 遗累而复官非。 劳力之经营。 胜利而遇盗贼。 小患小损。 则不伤大体。 常疾常愁。 则不致大危。 废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 应有名利引诱。 而入危机。 时势迷惑。 而见倾覆。 利令智昏。 明知而不拒。 情为义屈。 甘累而受怨。 囚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 应有喜信频来。 一兼再兼之官禄。 时机叠至。 三番四番之财利。 小仇怨化而为良友。 小损患化而为利用。 旺者形质也。 又旺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 应有劳而不功。 功不抵其罪。 谋而不得。 得不偿其失。 六亲之遗累。 取怨招尤。 友谊之要挟。 暗害相嫉。 死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十六.水形得黑暗色。 是为同气相求之气色。 如发于冬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 应有稳见持重之安全进谋。 以守为进之顺遂进展。 小挫而不为害。 反有生机。 小辱而不为非。 反得盛誉。 相者形质也。 又相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 应有忽降忽升之官禄。 名实不符之半虚。 忽得忽失之财利。 劳功各异之半遂。 有逢厄难而获功。 有因疾病而免祸。 旺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 应有仓皇失足之惊灾。 酒色迷离之危害。 牢狱枷锁之连累。 疾厄伤残之飞灾。 废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 应有忧喜交集之人丁。 得失各半之财利。 机会与影响混合。 而收半功。 直接与间接不满。 而有屈就。 死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 应有哭泣而再哭泣。 冷退不休。 疾厄而又疾厄。 缠绵不已。 波外生波之官讼。 累中又累之交际。 囚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十七.水形得黄明之色。 是为囚气受制之色。 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 应有拘定目标。 而有周折之利。 骄其心理。 而有呆滞之误。 忧柔之牵制不定。 情义之包围受欺。 相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 应有名受攻讦而愈彰。 反得嘉奖之禄。 事被打击而倍利。 反得意外之遂。 旺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 应有逼迫而得厚禄。 惊惶而收大功。 驳杂而有出路。 艰难而获大利。 废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 应有利令智昏之妄贪。 叠遭失败。 饮鸠止渴之纵饮。 明知故犯。 才短蹈危之挫折。 盛气见逼之毁伤。 死者形质也。 又死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 应有小亨之不满。 而多顾忌。 奔驰之无功。 而多嫌疑。 得失不合标准。 两不相抵也。 利害而出范围。 双方牵制也。 囚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十八.水形得青腻色。 是为旺气亨吉之色。 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 应有乘时机而进名权。 又沽盛誉之遂心。 逢善价而获财利。 又得浮财之满意。 外辅内佐之成功。 得陇望蜀之收效。 相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 应有升迁之进职。 得利之倍功。 人丁之喜庆。 事实之顺遂。 旺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 应有时势变迁之障碍。 人事转移之危害。 亲者反痚而为累。 搕诈不休。 恩者成怨而为患。 负义不止。 废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 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 应有中途惊险之损失。 天灾阻止之妨害。 奴仆拐骗之私逃。 因利而忘恩。 友朋暗算之攫夺。 因忽而受屈。 死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 应有辛苦而无功。 既得而复痚懈以失之。 驳杂而受制。 有益而复颠倒以误之。 误会嫌疑不释。 疾厄冷退不休。 囚者形质也。 又囚时令也。 十九.水形得红燥色。 是为废气而见损阻之色。 如发于冬。 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 应有不满之顾忌。 患生肘腋。 劳碌而痚虞。 害出袍泽。 利益而有利用之蒙蔽。 事业而有挪腾之欺诈。 相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 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 应有安全进取。 不谋而遂。 强迫入手。 侥幸而捷。 得尺进丈之扩充。 得陇望蜀之宏举。 旺者形质也。 又旺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 应有似是而非之名利。 内外不符。 委屈求全之环境。 事权不一。 志大愿奢。 事多牵强而益少。 戚众交广。 财有耗散而累深。 废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 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 应有丢官罢职。 而受拘留之灾。 丧赀破产。 而受嫁祸之害。 纵欲奢情之暴病。 狎邪妄贪之杀机。 死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 应有昼蛇添足之失败。 饮鸦止渴之后患。 乱其常度之四面楚歌。 授人以刃之自杀政策。 囚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二十.水形得白莹色。 是为死气不吉之色。 如发于冬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 应有孝服冷退。 疾厄流连。 贪小利而损其大体。 务虚名而耗其实力。 或为名实不符之掣肘。 或为事权不一之纠纷。 相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 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 应有官禄而见毁誉。 财利而见飘摇。 趋舍异路之误此遂彼。 采取误会之小题大做。 旺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 应有美行而不掩其恶。 盈余而不补其漏。 克肉补疮之无益周折。 驱虎进狼之误解受制。 废者形质也。 又废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 应有几经反覆。 始得蝇头之利。 饱受惊险。 仅收鸿毛之功。 蒙蔽而不尽善。 尚得枝栖之安。 虫惑而受利用。 自取轻妄之辱。 死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 应有借题发挥之进阶。 貌合神离之互利。 人丁灾疾。 以牵制其正务。 天灾祸患。 以障碍其行动。 囚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廿一.土形得黄润色。 是为同类相求之气色。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相再相之气色。 应有奇策制胜之功名。 奇货可居之财利。 广交游而得利益。 常收舍短取长之效。 睦族戚而得辅佐。 常获补偏就正之功。 相者形质也。 又相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废之气色。 应有牵延而不就范。 终为镜中之花。 慨允而不履行。 空捞海底之月。 内有顾忌。 得心而不应手。 外有嫌疑。 欲益而反招尤。 囚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旺之气色。 应有扬眉之取尊官。 积劳之得厚利。 旺人丁之喜因。 有远谋之顺遂。 死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死之气色。 应有诚恳之谋。 周折而进其善。 守信之约。 劳碌而收其利。 人口有疾有喜。 家庭又和又安。 旺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囚之气色。 应有侮弄之受愚。 措施不当也。 轻慢之受制。 行止不慎也。 贪多务得之掣肘。 用恩取怨之遗误。 废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廿二.土形得青腻色。 是为囚气受制之色。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相一囚之气色。 应有羁留之久待。 得不偿失也。 轻重之失宜。 乱不合法也。 或为纲要之废弛。 误于游戏娱乐之场。 或为哭泣之障碍。 累于拘节虚表之点。 相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相之气色。 应有惊惶不安之隐忧。 虽有利益。 而受仇敌之箝制。 委屈求全之不满。 虽有人力。 而受时势之影响。 人丁多疾灾。 财利多牵制。 囚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死再死之气色。 应有颠倒事实之株累。 损人破财。 结合团体之横祸。 陷危履险。 疾厄不得愈。 是非不得直。 养痈遗患也。 条约不守信。 义愤不得伸。 箝制畏势也。 死者形质也。 又死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废之气色。 应有人情交际。 而得进步以立基。 异乡飘零。 而有遇合以创业。 中道变谋。 而有时势之助成。 小耗不吝。 而有意外之进展。 旺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旺之气色。 应有艰难辛苦之进名禄。 转危为安。 驳杂周折之得权利。 因祸为福。 任劳受怨。 反收渔人之利。 上亲下善。 反得中饱之财。 废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廿三.土形得红燥色。 是为死气不祥之气色。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相一死之气色。 应有复杂烦扰之官禄。 祸生于细微。 行动舟车之远谋。 患生于不测。 损人丧财。 复招官讼拘留。 败名伤身。 复遭盗匪残害。 相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旺之气色。 应有委曲求全。 从权而暂立足跟。 忧思郁结。 忍辱而占盈尺地。 方寸乱而不定。 器小易盈往返多而不一。 智浅又露。 囚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相之气色。 应有小利而多纠纷。 藉丝之是非不断。 微名而有烦恼。 飞扬之黑白频来。 细故不忍。 而招谣以受制。 微嫌不避。 而结怨以暗害。 死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囚之气色。 应有风怨报复之争端。 阻挠其前程。 酒色放纵之疾厄。 垂漩其财产。 哭泣之冷退。 暗亏之消耗。 旺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废再废之气色。 应有天灾流行之瘟疫。 又为水火之灾。 人口流离之凶抜又为盗贼之患。 废者形质也。 又废时令也。 廿四.土形得白莹色。 是为旺气亨吉之气色。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 是为一相一旺之气色。 应有越级之升迁。 倍利之进益。 正兼各权之亨吉。 正偏各财之胜利。 子女平安。 疾厄痊愈。 相者形质也。 旺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囚再囚之气色。 应有哭泣人丁。 流连疾厄。 借水行舟。 而舟破沉。 昼虎不成。 而反类犬。 囚者形质也。 又囚时令也。 如发于夏是为一死一废之气色。 应有扩大规模之倾覆。 失足陷阱之危险。 驱其虎而进其狼。 以暴易暴之失着。 丧其财而郁其疾。 一误再误之昏愦。 死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旺一相之气色。 应有短期收效。 化怨为友。 反为辅佐。 暂时成功。 弄拙反巧。 反为投机。 人丁平安。 事实顺利。 旺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死之气色。 应有官讼是非。 大义不伸。 公理不直。 交际累损。 瘫疤之溃。 仇怨之害。 财源消耗。 人丁刑伤。 废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廿五.土形得黑黯色。 是为废气破残之色。 如发于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是为一相一废之气色。 应有得不偿失之消耗。 功不抵罪之官禄。 外益少而内耗多。 环境日见恶劣。 公有益而私有害。 地位日见穷蹙。 相者形质也。 废者时令也。 如发于春是为一囚一死之气色。 应有人口伤亡。 财源殆竭。 荒旱又遇盗贼。 毁肌肤而残肢体。 官讼又遭火灾。 受拘禁而家烬灭。 囚者形质也。 死者时令也。 如发于夏。 是为一死一囚之气色。 应有飞灾横祸。 层出不穷。 诬攀牵连。 沉冤不雪。 痛心疾首。 而有无代价之危险。 身败名裂。 而有受枉屈之破家。 孝服又见刑伤。 大病又误医药。 死者形质也。 囚者时令也。 如发于秋是为一旺再旺之气色。 应有因祸为福之利益。 冒险获功之时机。 仇怨相争而复利用。 亲痚相累而复有益。 虽不持久。 而获暂时之安。 虽不周到。 而有短期之利。 旺者形质也。 又旺时令也。 如发于冬是为一废一相之气色。 应有利益中之缺点尤多。 官禄中之隐患不少。 妄贪则蹈陷阱之中。 船行则入波涛之里。 能忍小则不乱大谋。 能取守则不受株累。 废者形质也。 相者时令也。 公笃曰。 上例二十五条。 为相学之心法。 数学之兼用。 古人多守秘诀不宣。 仅露生克制化一语。 其六朝之月波经。 唐代之照胆经。 自谓经书。 尚无气化克制之说。 而达摩为相法大成之中兴祖师。 亦末谈及此项纲领之要诀至麻衣。 更次一筹。 细则不详。 如水镜。 柳庄。 衡真。 铁关刀。 大清监。 燕山集。 王氏监。 兰陵集。 相法须知。 相法捷要各书。 更不知气化为何物。 余考先后天各家数学。 始有此项妙诀。 医学虽有之。 尚有多数隐藏。 及不合原则。 如司天在泉。 为六法十八盘。 仅载一盘。 纯系后天体质。 末用先天气化。 据此可知。 盖五行生化。 又以河图洛书为第一。 乃纯粹先天法也。 阴符数为第二。 乃半先天半后天法也。 至于演禽。 太乙。 六壬。 易数。 纯系后天定位之法。 其生化尚有少数不验。 先后时间亦有少数错误。 兹采取先后天并用之法。 以生我者为死气。 此为最不祥之气色也。 我克者为废气。 此为次不祥之气色也。 克我者为囚气。 此为小受制之气色也。 我生者为吐气。 此为最吉祥之气色也。 同我者为相气。此为小亨吉之气色也。故有同时令而同部位。同气色而同运限。现于此人为吉。现于彼人为不吉。盖各人禀受之形质不同。故用五形之五行。五色之五时 以推论也。如能明白此项原理。用之合法。其应验如响。至于兼体。则可类推而折衷之。此为相法之最要纲领。请注意探求可也。